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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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单位管理制度

见习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习单位的见习管理,提高见习生的综合素质,保障见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见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见习生,是指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单位从事实习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见习生的选拔与录用第四条见习生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布见习生招聘信息,明确见习岗位、人数、要求等;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3. 单位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4. 单位确定见习生名单,并签订见习协议。

第五条见习生的录用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符合见习岗位的专业要求;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见习工作。

第三章见习生的工作与待遇第六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应按照见习协议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完成见习任务。

第七条见习生的工作内容包括:1.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2.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见习任务;3. 参与部门日常工作和项目实施;4. 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八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享受以下待遇:1. 见习工资:根据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和见习协议规定,支付见习工资;2.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见习生缴纳社会保险;3. 工作餐:单位提供工作餐或餐费补贴;4. 休息休假: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见习生的休息休假。

第四章见习生的考核与评价第九条见习生在见习期间,单位应定期对见习生的学习、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条见习生的考核内容包括:1. 学习态度:是否认真参加培训,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2. 工作表现: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3. 团队合作: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是否积极参与团队活动;4. 个人素质: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学校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见习实习教育。

见习实习教育是指学生在课堂教学之外,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和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然而,见习实习教育的有效性和质量管理成为学校关注的重要问题,因此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教育管理制度。

二、制度目的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的见习实习教育活动,提高见习实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具体而言,该制度的目标在于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应用知识,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三、制度内容见习实习教育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见习实习计划的制定: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见习实习计划,明确见习实习的目标、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确保见习实习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紧密结合。

2. 教师指导体系的建立:学校应建立一支教师指导队伍,负责对学生进行见习实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这些教师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教育指导能力。

3. 要求学生提交实习报告:学校应要求学生在见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收获和遇到的问题等。

通过报告的撰写,学校可以评估学生的实习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4. 实习单位的选择和管理: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密切合作,共同选择合适的实习单位。

同时,学校还需要对实习单位进行管理,确保实习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权益。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学校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成绩评定体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实际表现和实习报告等。

这样可以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实习成果,并给予及时的反馈。

六、学生参与实习的权利和义务:学校应明确学生参与实习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有权利得到合理的实习机会和指导,同时也需要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义务。

七、实习过程的监督和反馈: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实习过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学校还需要对学生进行实习的反馈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

八、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学校应在实习期间为学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辅导。

华为实习生管理规定

华为实习生管理规定

华为实习生治理规定为标准实习生治理,为在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时机的同时,满足公司人才选用储藏之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一、录用程序〔一〕各中心依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编制要求,提前1个月填写(用人需求申请表),经中心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行政中心。

〔二〕由行政中心参加高校实习生招聘会或与相关高校联络,并在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三〕由行政中心统一组织用人中心及主管领导参与,进行实习生的招聘面试工作。

〔四〕拟接收的实习生,填报(员工入职登记表),报行政中心审核。

〔五〕通过审核的实习生,由行政中心安排到指定中心工作,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并备案。

〔六〕实习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你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或推介信;3、2寸正面免冠标准照片1张。

二、治理规定〔一〕实习生治理职责分工1、行政中心配合实习生的招聘及实习过程的跟踪治理。

2、用人中心负责实习生的需求申报〔逐级审批〕,负责实习生的考勤与一般治理。

3、实习生的安排与调整由行政中心负责,实习生的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中心安排。

〔二〕实习生考勤1、用人中心与实习生依据具体情况要求确定实习时间的长短。

2、实习生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治理制度,并能服从岗位安排。

3、各用人中心要强化对实习生的治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假制度。

4、实习生擅自离岗或终止实习的,用人单位无需出具实习鉴定的相关材料,并禁止其再进入公司实习。

〔三〕实习生培训:各用人中心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指定一名正式员工以一对一的形式对实习生进行岗前培训,并成为实习生的指导老师,由用人中心负责拟定指导教师的职责要求及工作内容。

〔四〕各用人中心要强化对实习生的保密教育:包含文本文档、电子文档等,涉及公司〔如知识产权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不提供应实习生使用。

〔五〕实习生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发表任何声明和通告及进行各类活动。

〔六〕实习生在非工作时间进行的一切活动及其后果由实习生个人负责,用人单位不承当治理职责。

学生见习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见习、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见习、实习安全管理,保证学生在见习、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见习、实习前的安全管理1.见习、实习前,各学院应了解校外见习、实习单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与见习、实习单位就学生见习、实习安全问题进行协商。

2.见习、实习前,各学院应对见习、实习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了解见习、实习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规章,敦促学生执行见习、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强调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同时要与学生保持联系以便及时化解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

二、校外见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1.学生校外见习、实习期间应珍惜时间,积极钻研业务,不做与见习、实习无关并有明显安全隐患的活动。

2.学院应提醒见习、实习单位对见习、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生产安全等教育或培训。

3.进行校外见习、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见习、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程实训,确保劳动安全。

若因违反见习、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的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由学生本人负责或按见习、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应由学生本人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4.见习、实习单位要加强学生见习、实习期间的劳动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防止见习、实习中发生意外事故。

5.见习、实习学生是具有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见习、实习单位、学院应不断教育、督促学生工作之余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加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告诫学生工作时间以外必须遵守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对于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要自己承担责任。

6.在外地分散见习、实习的学生,学院要指定专人与之保持联系并做好见习、实习情况记录。

三、安全事故的责任鉴定与处理1.学生校外见习、实习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见习、实习管理规定执行。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

实习生实习期管理规定一、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实习生.二、本规定所述实习期是指实习生进入公司后的实岗培训阶段,一般为期一年,包括试用期和见习期.试用期是公司和实习生建立劳动关系后相互了解、相互适应而约定的考察期.实习生试用期为6个月、见习期为6个月.其中,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无见习期.三、试用期内,公司安排实习生进行1-2天的职前培训.实习生应遵守培训期间的管理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实习生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解除劳动合同.四、根据人力资源配置需求和实习生学历、专业,公司有计划的分配实习生到相应的技术、管理或技能系列岗位实习.实习期间每月应向所在部门交书面实习小结,所在部门应有考核结论.实习期间不得调整实习单位和跨岗调整实习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须经实习生所在单位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调整.五、实习期间实习指导要求1.接收实习生的部门应根据所上报需求计划,确定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老师,并负责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工作.2.各用人部门应加强实习生实岗培训指导工作,以师徒结对的方式,指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员工作为实习指导老师师傅,并制定实习指导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实习生的指导计划、培养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六、实习生实习期间的人事、工资、党、工会、团组织关系由其所在单位管理.七、实习生实习期间,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实习期间,一般不安排实习生参加与实岗工作无关的脱产、半脱产学习.九、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公司下发的任何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以外的福利待遇.十、试用期满前两周,实习生提出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用人部门应对其进行试用期间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表现、遵守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的考核工作.考核要求见实习生试用期考核表附表 1.考核结果为优和良的为考核合格的,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结果为中和差的为考核不合格,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应解除劳动合同.十一、实习期满前三周,实习生应提出定级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办理定级手续.1.管理、技术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4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60%;技能岗位实习生的考核结果用人部门领导的考评占30%,指导老师的考评占40%,班组考评占30%.考核要求见实习生实习期考核评分表附表2,考核分低于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2.经考核不合格者,实习期延长三个月.延长实习期间,无月度绩效收入.三个月后经过实习期考核合格,考试考核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3.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实习生中,对技术、管理系列岗位的实习生,考核合格者,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对技能系列岗位实习生,在学校已取得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须经武船教育中心对其相应等级的实作技能部分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结果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予以定级.附表1:实习生考核评分表试用期实习部门:年月日综合评价标准:A优90~100;B良80~89;C中60~79;D差0~59注:各部室/车间按优20%、良70%、中5%、差5%的比例评分.综合评价结果:实习导师签字:附表2:实习生考核评分表实习期实习生:实习单位:导师签字:班组长签字:部门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日期:。

学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见习人员的管理,提高见习质量,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收的各类见习人员,包括师范生、实习生、教师进修生等。

第三条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各项规定切实可行。

2. 严谨性原则:见习人员管理制度应严谨规范,确保见习过程有序、高效。

3. 人文关怀原则:关心见习人员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见习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见习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2.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4. 具有敬业精神,愿意投身教育事业。

第五条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学校安排,按时参加见习活动;2. 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3.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4. 保守学校秘密,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学生、学校及教师个人隐私。

第三章见习人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六条见习人员的选拔:1.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制定见习计划,明确见习岗位和人数;2. 各部门根据见习计划,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 学校组织面试,选拔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

第七条见习人员的培训:1. 学校为见习人员提供岗前培训,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学校规章制度等内容;2. 部门负责人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对见习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见习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八条见习人员的考核:1. 学校设立见习考核小组,负责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表现、学生评价等;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九条见习人员的评价:1. 学校根据见习人员的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评价;2. 对表现优秀的见习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3. 对不合格的见习人员,要求其改进,并给予重新考核的机会。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最终版)

就业见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见习大学生的管理,据酒店与见习生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酒店《见习员工手册》、《人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保证见习生圆满、安全的完成见习,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酒店人事部制定,酒店各部门负责配合人事部执行.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见习生,望全体见习大学生遵照执行.第四条:见习生定义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考核符合酒店用人标准,接纳的持有报到证的毕业三年内未就业的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户籍、生源地不限。

第五条:见习期限:6个月,如确需提前结束见习,需要提供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部门备案.第五条:见习大学生需提供资料如下: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个人简历表一份,1寸彩底照片2张;3、大学生学历证明及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第六条:见习生管理职责分工1、人事部负责收集统计、报批见习大学生需求,与大专院校联络引进见习生;2、酒店人事部负责见习生补助标准的核定、见习生协议的签订;3、各部门负责申报见习生需求及见习生考勤、见习生日常管理;4、见习生安排和调整由酒店人事部负责,见习大学生具体工作岗位由见习所在部门安排。

第七条:见习生管理1、见习生必须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安排;2、按照见习部门作息时间,不得有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行为;3、酒店各部门应加强见习生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合理安排休息;4、各见习部门应加强对见习生的保密教育工作,未经允许,见习生不得接触酒店各种内部信息和资料;5、对泄漏酒店保密信息和资料、严重违反酒店制度、不服从管理、工作散漫、态度恶劣等表现不好的见习生,见习部门可向酒店人事部递交申请取消见习资格并报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备案。

第八条:见习生培训1、各实习部门要对见习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应知应会等培训;、2、在酒店的各种技能或专业培训中,各实习部门应安排见习生参加培训。

第九条:见习生待遇1、见习生在见习期内统一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由两部分构成:其中一分部是财政补贴1000元/月,由酒店先行垫付;另一部分是由酒店根据见习生岗位的分工不同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确保两项补助的总额不低于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小学实习见习的规定(5篇)

小学实习见习的规定(5篇)

小学实习见习的规定1、师范生实习、见习工作是师范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范生对小学教育、教学活动的初步了解与认识。

这关系到未来教师的素质的提高。

因此,每位领导、教师、职工都要关心师范生,热情指导师范生,做师范生的老师,做师范生的榜样。

全校教职工都要热情、耐心、诚恳地对待师范生,要教育每个学生尊敬新老师,尊重新老师的劳动,听从新老师的教育和指导。

2、师范生来校实习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为组长,并由教导主任、总务老师、教研组长和若干班主任与师范部指导老师组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见)习工作,交在实(见)习的开始、中途和结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及时小结,使工作能顺利进行。

3、实习主指导教师由小学高级、一级或工作三年以上的二级教师担任。

4、师范生的实习小组,由实习所在班班主任总负责,总负责要关心师范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和生活,指导、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帮助他们提高工作效率,注意劳逸结合,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

5、师范生见习、听课,老教师要热情欢迎,并要认真教学,在必要时应向师范生讲解教育教学意图,并解答师范生提出的问题,听取师范生的意见,使师范生能够较好地学习和思考。

6、在实(见)习前一周应将实(见)习班级安排落实,把教学进度及早告诉师范生,使师范生有较充分时间钻研教材。

7、师范生实习活动,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开展:(1)师范生的教案要提前____天交指导教师审阅,得到指导教师同意签字之后才能进课堂上课。

(2)师范生的课堂教学,指导教师必须随堂听课并做到课后及时讲评指导。

(3)师范生实习活动,指导教师事先要进行布置,事后要检查。

(4)如何分析教材,如何写教案,如何安排教学过程,如何设计板书,如何组织学生,如何使用教具,如何进行实验,如何评改作业使用批改符号等,都要有意识地给予指导,作业批改后,指导教师要查阅,并检查错误摘记。

(5)在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至少带领师范生进行三位学生的家访。

(6)实习期间学校应该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全校活动如运动会、大队活动等让师范生得到学习和锻炼,指导教师应指导师范生如何组织教育,注意什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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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
1. 总则
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实习见习生的工作行为、保障实习见习生的权益,提高实习见习生的工作素质和能力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实习见习生在公司进行实习见习期间的行为。

2. 实习见习生的选拔和培训
2.1 选拔要求
实习见习生的选拔应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需求以及实习见习生的专业背景、能力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选拔程序公开、公正,并记录相关信息。

2.2 培训安排
公司将为入选的实习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等,确保实习见习生能够适应岗位要求。

3. 任务分配与工作管理
3.1 任务分配
实习见习生的任务由其所在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配。

实习见习生需遵守工作计划和任务,并按时完成。

3.2 工作时间和考勤
实习见习生的工作时间与正式员工一致,需按时上下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实习见习生需按规定打卡、记录工作时间和考勤情况。

3.3 工作指导与督导
实习见习生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困难,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的导师或相关负责人寻求帮助和指导。

导师或相关负责人应给予必要的指导和督导,帮助实习见习生提高工作能力。

4. 行为规范与职业操守
4.1 服装要求
实习见习生需按照公司的着装规定穿着工作服装,保持整洁、得体。

4.2 工作纪律
实习见习生应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严禁违反公司的工作纪律,如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4.3 保守机密
实习见习生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公司的商业机密或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应保守机密,严禁泄露或非法使用。

4.4 团队合作与沟通
实习见习生应积极主动地与团队成员合作,遵守团队规定,有效沟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

5. 评估与奖惩
5.1 评估
实习见习生在实习见习期结束时将接受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习见习生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实习见习生后续发展和继续合作的参考。

5.2 奖惩
对于表现优秀的实习见习生,公司将予以一定的奖励或提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对于违反规定的实习见习生,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终止其实习见习资格。

6. 安全与保障
公司将为实习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实习见习生的人身安全。

实习见习生在工作中如遇到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7. 附则
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根据需要制定并进行适时修订。

总结:
实习见习生管理规定旨在确保实习见习生的工作行为规范、权益得到保障。

实习见习生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完成分配的任务,并与团队成员积极合作。

对于表现优秀的实习见习生将给予奖励,而对于
违反规定的实习见习生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公司将为实习见习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障,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希望通过本规定的实施,能够促进实习见习生的进一步发展和公司的长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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