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银联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网银支付)
网银支付协议

网银支付协议一、协议双方。
本协议由支付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双方均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通过其网银支付系统向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服务,乙方可通过网银支付系统进行在线支付。
2. 乙方在使用网银支付服务时,应当遵守支付机构的相关规定,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且具有完整的支付能力。
3. 乙方在使用网银支付服务时,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网银账号及相关密码信息,不得将其提供给他人使用。
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账号信息泄露,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不时调整网银支付服务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
乙方应当及时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
5.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范等要求,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和其他必要的信息资料。
6. 乙方在使用网银支付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支付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银支付系统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7.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交易行为、资信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为乙方提供网银支付服务,或者调整乙方的交易限额等。
8. 甲方有权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对乙方的交易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限制乙方的网银支付服务。
9. 乙方在使用网银支付服务时,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交易凭证和相关信息,确保交易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0.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不时调整网银支付服务的费率标准,并在网站上发布公告。
乙方应当及时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
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风险评估,对于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风险的交易,甲方有权立即暂停或限制相关交易,并通知乙方配合相关调查。
12. 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规范等要求,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交易信息和资金流向等数据。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或点击确认生效,具有合同效力。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模板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支付商户合作协议书(适用于与非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甲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负责人: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地址:为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向甲乙双方客户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电子支付服务,深化双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作为网上支付业务的收单业务管理主体,就电子支付相关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条款,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1.电子支付:指甲乙双方借助互联网、移动通信网及有线电视网和电脑、手机和有线电视等电子终端为客户提供的支付中介服务,可以满足客户通过乙方提供的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时自助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需求。
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电子支付指通过甲方电子银行支付系统与乙方支付平台系统之间的连通,共同为客户提供电子支付服务。
根据电子支付渠道的不同,甲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包括: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家居银行支付。
2.客户:指甲乙双方共同的客户,即利用甲乙双方提供的支付工具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个人。
3.买方与卖方:即通过乙方提供的网站等交易平台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易的过程中的交易双方。
买方为商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卖方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若乙方直接提供商品或服务,则亦为卖方。
4.退货:指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退款指令,按照该笔退款指令对应的原始订单号和初始付款账户信息,将相应款项退还至买方客户在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的服务。
5.错误:指客户通过甲方电子支付系统向乙方支付货款的过程中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交易处理结果等与乙方的记录不符的情况,或甲方记录的乙方账务信息与实际发生不符。
6.差错处理:指甲乙双方在支付交易资金清算完成后,在出现甲乙双方记录的账务信息不符的情况下进行的账务核查和账务调整等处理措施。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2篇

网上银行支付合作合同2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电话:[甲方法人电话]传真:[甲方传真号码]乙方:[乙方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电话:[乙方法人电话]传真:[乙方传真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共同愿意开展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合作,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同意在如下领域内展开合作: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稳定的网上支付服务平台(下称平台),完成电子商务的在线支付及其它经双方商定的增值信息服务,提升甲乙双方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乙方将为其客户(下称客户)提供通过甲方平台实现的网上支付服务。
客户在乙方指定网站进行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可享受多种形式的电子支付结算服务及其它相关的支付结算配套服务。
对于双方共同拥有的客户,双方应互相尊重对方的客户信息及业务数据,未经对方许可不得透露。
此外甲乙双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多方面深度合作并相互努力打造全面的合作业务模式及规模,以此更好地实现长期共赢。
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X年(自XXXX年XX 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合同到期前XX个月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合同到期未进行续约或双方解除本协议的情况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则本合作自动终止。
本协议有关终止的事宜依据第八条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一)甲方有权按本协议收取服务费用;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调整系统功能及服务项目并通过商务群邮件公告、公告等形式告知乙方并确保及时生效获得共赢利益同时以便满足用户对于业务的新需求和市场的新变化以确保双方在共同领域市场的合作更具市场竞争力更加得心应手使产品在瞬息万变的市场拥有竞争优势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赢得客户的信赖和认可获得长远的发展空间。
篇2甲方(银行):_________银行乙方(合作伙伴):_________公司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在网上银行支付领域建立合作关系,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推动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在以下事项上进行合作:网上银行支付业务的推广、服务及支持等。
中国银行协议支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银行协议支付篇一: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甲-----------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使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网上银行支付服务(简称“电子支付”)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乙方提供的电子支付服务是指甲方签约成为乙方的网上银行客户后,开通了电子支付的功能,在电子商务网站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然后通过互联网络向乙方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的支付与资金转移。
第二条甲方申请使用乙方的电子支付功能必须首先成功申请成为乙方网上银行的客户,并已经申请了乙方指定的网上银行认证工具。
甲方通过乙方网上支付所进行的一切经过认证工具认证后的交易,乙方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
甲方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已经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
第三条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乙方的业务要求指定用于电子支付的合法账户。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并严格遵守支付结算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如因甲方指定账户已销户或账户状态不正常(挂失、冻结)、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协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方与除甲乙双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机构(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甲方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方、商品配送方等)之间的交易纠纷与乙方无关。
乙方不受理甲方对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投诉。
第七条乙方可以自主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删除或变更合作的商户。
第八条甲方通过在网上同意本协议并经过认证工具的认证后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甲方如需终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可通过点击相关页面的取消功能撤销支付服务。
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精选13篇)

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精选13篇)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篇1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网站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域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一方称“一方”,合称“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款代收代付服务,共同开拓电子商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_________支付服务: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_________”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货款代收代付服务。
“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指在使用本协议项下的“_________”服务时,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一个唯一的编号,即帐号,并由乙方自行设置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乙方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乙方用户:在乙方网站(_________)完成会员注册的用户。
第二条服务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2.1 安全加密为乙方使用甲方的服务提供高质量的网络传输加密通道,包括为乙方提供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置安全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等。
2.2 支付服务为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以及乙方与乙方用户间等各种形式的货款代收代付的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软件系统支付帐号,用于后者即时查询双方项目合作中乙方的预付、应收和应付款的余额。
有关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5篇

有关网上支付服务合作协议5篇篇1甲方(支付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业务合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致力于提升网上支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同意就网上支付服务展开合作。
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系统的对接、交易数据的处理、支付安全保障等方面。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到期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续签。
三、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网上支付服务;(2)对乙方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及时处理;(3)保障乙方交易数据的安全;(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2.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确保所提供交易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及时向甲方反馈用户支付需求和问题;(3)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4)协助甲方进行相关的市场推广活动。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网上支付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结算周期等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2. 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以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以及保密信息。
六、违约责任1.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执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篇2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甲方公司名称]地址:[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乙方:[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鉴于甲方具备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能力与经验,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能力表示认可,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网上支付服务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合作事项甲方同意就网上支付服务方面与乙方进行深度合作。
中国工商银行在线支付合作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在线支付合作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因乙方电子银行客户通过甲方电子商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资金结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一、定义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一)在线支付系统:指乙方以客户通过电子渠道发来的电子付款指令为依据,为客户提供交易款项划转服务的系统。
(二)电子商城:指甲方利用计算机网络、电话或手机等电子设备建立的,采用乙方在线支付系统进行交易款项划转的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三)买方:指通过甲方电子商城购买商品或服务,并通过乙方的在线支付系统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的企业或个人。
(四)卖方:指通过甲方电子商城卖出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五)异常:指买方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向卖方支付款项的过程中因非乙方原因出现的金额、合同号(或订单号)、收款人等与甲方记录不符的情况。
(六)退款:是指网上订购交易完成后,因某种原因,甲方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已入账的交易款项全部或部分退回至原买方付款账户的交易行为。
(七)返还: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营销合作协议后,甲方根据合作协议约定的规则,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已入账的交易款项全部或部分退回至原买方付款账户作为折扣优惠的交易处理行为。
(八)转付:是指买方以在线支付形式将交易款项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作为中介方按照与买卖双方约定的规则通过乙方在线支付系统将款项转付给卖方的交易处理行为。
(九)信用支付:是甲方与乙方合作共同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的服务。
乙方根据买卖双方对交易的确认结果办理资金清算。
买卖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时可在线向甲方提交裁决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的裁决结果办理资金清算。
(十) 分期付款:是个人买方在甲方网站通过贷记卡进行一定限额以上消费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买方所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资金,根据个人买方申请,将消费资金和手续费分期通过买方贷记卡账户扣收,个人买方按期进行偿还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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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页 /第1页 银联电子支付业务合作协议 版本号:20101124 甲方: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00号宝安大厦29、30楼 邮编:200122 电话:+86-21-60872088 传真:+86-21-60872000
乙方:商户填写 地址:商户填写 邮编:商户填写 电话:商户填写 传真:商户填写
甲、乙双方(下称“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所涉相关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1.1 客户:系指使用本协议项下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的持卡人。
1.2 中国银联:系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1.3 相关部门和单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授权进行行政管理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以及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和甲方的法人股东。 共14页 /第2页
1.4 相关规定: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政策,相关部 门和单位颁布的其他各项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适用于客户、乙方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各项规定。
1.5 异常交易:系指客户或乙方使用甲方支付服务所进行的,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支付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洗钱、诈骗、涉黄、涉赌、盗卡、伪卡、信用卡套现等交易行为),或无真实交易背景、与真实交易背景不相符的资金支付行为,或交易资料不全(如:缺少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凭证、发票、银行卡签购单等资料)、持卡人否认交易或发卡行拒付资金的支付交易行为;或甲方认为或客户、乙方、相关部门和单位或其他第三方向甲方反映可能存有上述情形的支付交易行为;或被相关部门和单位调查的支付交易行为。
1.6 差错处理:系指在甲方与商业银行记录或主张的账务信息不符的情况下,所进行的账务核查和账务调整等处理措施。
1.7 甲方损失:系指甲方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甲方为实现该项权利所支出的差旅费、评估费、公证费、审计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
1.8 年、月、日:系指日历年、日历月、日历日,但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二、合作事项 双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就下列第 A 项业务(又称“服务产品”)进行合作:
A 个人国内银行卡网上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个人国内银行卡网上支付和资金结算的服务。
B B2B企业网银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国内企业账户网上支付和资金结算的服务。
C 国际信用卡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个人国际银行卡网上支付和资金结算的服务;具体如下: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线支付验证系统(以下请勾选): □提供VISA3D在线支付验证系统; 共14页 /第3页
□提供Mastercard(Secure)在线支付验证系统。 甲方同意乙方接受其顾客(以下请勾选): □使用Mastercard信用卡 □使用VISA信用卡 D 预付卡网上支付:为乙方的互联网销售行为提供预付卡网上支付和资金结算的服务。
三、双方职责及权利义务 3.1 甲方职责 3.1.1 将技术接口资料提供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口插件,公钥,控台地址,操作员号和初始密码,商户号,操作手册)。
3.1.2 提供接入服务客户端软件以及免费升级服务,负责甲方支付平台系统所涉支付交易的差错处理工作。乙方记录的账务信息与甲方不一致的,以甲方财务信息为准。
3.1.3 提供与甲方所连通的银行卡网上交易转接服务(支持SSL协议)。 3.1.4 通常情况下,甲方支付平台系统所能支持的卡种,在乙方符合相关规定的开通条件时,尽可能为乙方开通;已开通的卡种,如因不可抗力或依据相关规定或发卡行的原因停止开通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1.5 使用基于行业标准的RSA非对称公私钥加密体系对支付信息进行数字签名和HTTPS协议进行网上数据传输,为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传输的接口规范、配臵安全超文本传输协议、后台管理权限设定。
3.1.6 为乙方提供电话支持服务,但仅受理并处理涉及甲方支付平台系统运行和资金结算的咨询、投诉以及各类纠纷(不含乙方与客户间的交易合同纠纷、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等纠纷)和异常交易,对甲方的处理结果乙方应遵照执行。
3.1.7 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提供退款和对账服务,退款请求由乙方提出,已收取的该笔退款所涉的技术服务手续费,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在乙方确认退款、且乙方资金足额(即结算资金扣除乙方应支付的各项款项后的余额不少于共14页 /第4页
应退款项)的情况下,作退款处理。乙方结算资金余额不足退款的,则在满足下列情形时,甲方将安排退款:A、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将资金补足;或B、在下个结算周期从乙方的结算资金中将退款扣除。
3.1.8 甲方在全额收到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的保证金、前期费用后,为乙方进行结算(即开始为乙方结算交易资金)。
3.2 乙方职责 3.2.1 于本协议签署时(若甲方另行规定提交期限的,则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须向甲方提交经乙方签盖公章的相关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其他有效资质及身份证件等)复印件。若乙方开展网络销售的,还必须向甲方提供ICP备案号。在本协议签署的同时,乙方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商户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及甲方要求填写的其他文件,以配合甲方完成软件接入的相关准备工作。
3.2.2 若采用网络销售的,则必须在其订单确认页面中的醒目位臵完整登载甲方提供的说明材料,具体登载方式、内容等由甲方提供(详见附件2)。
3.2.3 保留与客户交易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单据、发票、银行卡签购单以及证明该等交易合法的其他凭证。该等凭证及本协议项下规定乙方应留存或提交的材料,乙方至少应保存二年。
3.2.4 发生商户号或密码遗失等情形的,应立即填写《申请挂失表》(详见附件3)向甲方书面申请挂失;若变更发起交易的IP地址,须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其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2.5 乙方应对其发起交易的IP地址拥有合法权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二个以上(含本数)IP地址上使用同一商户号。
3.3 甲方的权利义务 3.3.1 负责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和安全工作,保持其支付网关的正常运作,及时将成功交易的数据提供给乙方,发生故障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维修。 共14页 /第5页
3.3.2 为乙方提供资金结算,在乙方要求时,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处留存的、自该笔交易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的相关对账、交易明细流水和划账通知文件。
3.3.3 有权对乙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经营状况等不时进行各种形式的审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书面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以配合甲方实施的调查。
3.3.4 因系统升级等需要可暂时中止向乙方提供服务,亦可根据相关实际情况改进服务。同时,为保障甲方互联网电子支付业务的安全,甲方可通过电子技术手段对乙方的支付交易采取监控、可疑跟踪等措施。
3.3.5 不得将乙方基于本协议第3.4.4条提供的异常交易凭证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盈利活动。
3.4 乙方的权利义务 3.4.1 保证其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及其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及文件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若有任何变更,则乙方应在该等变更情形发生次日即通知甲方,并同时将变更后的文件资料交付甲方。
3.4.2 负责位于其端的系统维护和安全工作,采用完善、有效的监控手段,保证能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甲方传送或接收甲方传送的数据等信息。
3.4.3 按约履行与客户间的相关购销或服务协议,及时配送商品、提供服务,并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不得从事涉赌、涉黄、套现、洗钱、诈骗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活动;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经营行为,则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4.4 若发生任何异常交易,或乙方或客户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主动通报,并配合甲方调查,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若发生异常交易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交易所涉的购货凭证、收/送货凭证或服务凭证、发票、银行卡签购单以及证明该等交易合法的其他相关凭证和甲方所需的其他文件资料。并且,甲方亦有权扣留相关交易所涉资金,若该等交易资金已划付乙方,则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交易的资金或保证金中扣留与该等交易资金相等额的款项或通知乙方七个工作日内返还该等交易资金(本协议中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共14页 /第6页
3.4.5 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或委托第三方实施。 3.4.6 应妥善处理和解决与客户间的交易纠纷,甲方仅为乙方与客户间的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客户与乙方的交易合同纠纷、商品或服务质量、性能、价格及售后服务等纠纷以及因乙方经营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全额赔偿。
3.4.7 应接受客户使用甲方支付服务购买商品或服务,不得无故或借故拒绝受理,不得因客户使用甲方支付服务而以任何形式向其转嫁该笔交易所涉的技术服务手续费。
3.4.8 应严格遵循甲方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要求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服务;不得采用任何手段截获持卡人的卡信息,代替持卡人提交订单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亦不得擅自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接口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服务。若乙方违反上述任一项,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9 应保证使用甲方支付服务所涉的交易均真实有效,避免由此造成的客户拒付等情形产生;一旦该等情形产生,所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予全额赔偿;因所发生的欺诈交易金额超过相关行业规定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亦应全额赔偿。
四、保证金 4.1 乙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 元,以保证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方在收到该保证金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收据。
4.2 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甲方处有保证金为由,拒绝支付或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4.3 本协议终止的180日后或乙方与客户的最后一笔交易成功完成的180日后(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在乙方履行完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应于乙方返还原甲方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后,将剩余保证金(若有)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费用支付和资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