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

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
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

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运输规定

(国家文物局2001年7月30日)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国(境)文物展览的展品在国际、国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准确、快捷,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展品运输是指展品包装结束后,通过运输工具将展品移动至目的地的行为(包括展品装卸作业)。其责任范围为自出发地的展品包装箱离地时始,至到达目的地的展品包装箱落地时止。

第三条展品运输实行承运人负责制并通过合同管理制度实现。

第四条展品承运人的资格由国家文物局根据本规定认定并颁发资格证书,国家文物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展品承运人名单。

第五条展品承运人的资格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两类。国内运输承运人不得从事国际运输业务。

第六条展品国内运输承运人必须具有以下资格: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企业;

2. 必须具备多年从事文物展览运输工作经验,可以确保文物运输的安全,并可承担由于运输而造成展品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对文物运输业务熟悉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运输设备。

第七条展品国际运输承运人除必须具有展品国内运输承运人的资格外,还须具有以下资格:

1. 具有国家经济贸易部核发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

2. 具有国家海关总署核发的代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及海关批准的展品货物进出口代理报关资格证书;

3. 具有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和民航管理部门核发的运输经营许可证书。

第八条国家文物局在认为有必要时可组成专家小组对申请承运人资格的企业进行考评和审核。

第九条取得展品承运人资格的企业必须在每年度3月底以前到国家文物局办理年度检验手续。

第十条国家文物局可视情况作出取消展品承运人资格或不办理年度检验手续的决定。

第十一条出国(境)文物展览的境外展览方或国内参展单位在确定展品承运人后,应依照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文物展览协议书的有关内容,与展品承运人签订展品委托运输合同。此合同应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十二条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委托运输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展品的名称、数量、重量;

2. 展品委托方、接收方的名称,运输的起始和目的地及时间;

3. 使用的运输工具;

4. 展品运输需要办理的审批、检验和报关等手续;

5. 展品的内、外包装;

6. 押运人员的派出及责任;

7. 委托方、承运人及接收方对展品的点交和检验;

8. 保险及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9. 其它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出国(境)文物展览包装工作规范》。

第十四条展品委托方以文字、照片或录相等形式记录展品在运输前的保存状况。展品承运人、展品接收方及其他相关检验人员根据记录对展品进行点交和检验。

第十五条展品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如下要求:

1. 运输工具的选择以保障展品安全为前提;

2. 使用汽车或火车的运输,应有武装人员押运;

3. 国际运输过程中应有中方人员随行;

4. 运送展品的汽车在高速公路上的车速不应超过90公里/小时;

5. 装卸作业中,展品包装箱的倾斜角不得超过30度。

第十六条出国(境)文物展览展品必须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西安、深圳等指定口岸出境。

第十七条境外展览方或国内参展单位委托没有展品承运人资格的单位运输展品,或不与承运人签订展品运输合同,由国家文物局取消其举办展览或参加展览的资格。由此造成展品损失的,应依照法律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2007-1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2号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3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家正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三日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进出境审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文物局负责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指定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是文物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国家文物局汇报工作,接受国家文物局业务指导。 第三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由国家文物局和省级人民政府联合组建。省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编制、办公场所及工作经费。国家文物局应当对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业务经费予以补助。 第四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7名以上专职文物鉴定人员,其中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不少于5名;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技术设备; (三)工作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国家文物局根据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的需要,指定具备条件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使用文物出境标识和文物临时进境标识,对允许出境的文物发放文物出境许可证。 第六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不得在文物商店或者拍卖企业任职、兼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资格证书。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应当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经国家文物局考核合格。 第七条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地省级文物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审核工作高效公正。 第八条下列文物出境,应当经过审核: (一)1949年(含)以前的各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二)1949年(含)以前的手稿、文献资料和图书资料; (三)1949年(含)以前的与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有关的实物;

古玩鉴定标准

文物鉴定的原则和标准 一件流传下来的古代文物,它属于什么时代的遗物,它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究竟有多高,这是文物鉴定者首先遇到的问题。文物鉴定者把对文物的辨伪和对其价值确定的工作称为文物鉴定工作,即通过各种手段断定一件文物的真伪,确定其时代范围,评估出它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经济价值后,有选择地加以收藏。对于国家文物收藏单位来说,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除需要专门人才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鉴定手段。对于文物爱好者来说,这是必须精通的一门学问。否则,一件文物往往会因为鉴定的错误而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被人们遗弃,同时也可能将一件后世仿做的胭品视为宝物而予以收藏,从而造成损失或引起后世的混乱。 文物鉴定工作首先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确定文物的价值。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对任何文物都必须用正确的观点去指导鉴选工作,尤其是防止“左”的倾向。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以现代人的政治态度、认识水平和审美观念等去要求古人。例如:我们今天绘画水平已经高度发展,相对几千年以前的崖画及彩陶器皿中绘制的简单线条图案,真可以说是天坡之别,无法同日而语,但如果将两种艺术分别放到原有历史环境中去看,价值的高低就很难区分了。因此,单一的、绝对的标准是不存在的。我们必须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来评判。在鉴定文物的过程中,绝不能以个人的好恶作为科学的标准。不同的文物价值标准也不完全一样,有的文物如果单从艺术角度来分析,不足为奇,但它可能对于某一历史事件的研究有特殊的科学研究价值,它对于我们来说就十分珍贵了。因此,我们应对文物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分析,做到鉴定准确,选择合理。 既然文物是历史文化遗存,它就具有不可再生性。任何时候,完全一致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即使是同一器物也随时都在发生变化。因此,在鉴定时一定要谨慎从事。 作为国家文物收藏单位,在鉴选文物过程中,考虑的问题相对要多些。在我国,博物馆收藏的文物经过鉴定、定级,可以收存的称为藏品。国家文物主管部门对人藏文物有明确的规定。 1957年2月3日文化部颁发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规定,我国博物馆文物藏品依据其价值分别定为一、二、三级藏品。一级藏品为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文物,即珍贵藏品;二级藏品为具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即重要藏品;三级藏品为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即一般藏品。具体的定级标准如下: 一级藏品: 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

文物保护法知识题

1.文物工作应当贯彻()的方针。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 2.《天津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 4.可移动文物可以分为()。 A一级文物,二级文物、B 珍贵文物,一般文物、C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D 出土文物,流散文物 5.为了科学研究进行的考古发掘,提出申请的时间是每年的()。 A第一个季度、B第一个月、C第二个季度、D任何时间 6.()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A2002年10月28日、B2003年5月13日、C2004年1月1日、D2003年7月1日 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 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 9.行政法规制定的机关是()。 A国务院、B 全国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D 国务院各部委 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11.望海楼的标志说明牌应当由()树立。 A国务院、B天津市人民政府、C国家文物局、D天津市文物局 12.盗窃文物罪的最高刑是( )。 A死刑、B无期徒刑、C死刑缓期两年执行、D有期徒刑 13.涉外考古发掘的审批机关是()。 A国务院、B国家文物局、C中国社会科学院、D文化部 14.天津市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处。 A 4、 B 6、 C 7、 D 8 15.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6.馆藏文物出境展览,最长不能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7.下面()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劝业场、B利顺德饭店、C南开学校、D天妃宫遗址 18.抢救性考古发掘应当在开工之日起()内补办考古发掘手续。 A10日、B15日、C10个工作日、D15个工作日 19.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完成考古发掘后,()提交考古发掘报告。 A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0个工作日、B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年内、C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0个工作日、D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年内 20.注册文物拍卖企业应当有()以上注册资金。 A200万、B2000万、C100万、D1000万 21.文物商店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记录,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保存()年。 A 5年、 B 15年、 C 75年、 D 20年

2020年法宣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套题及其答案(含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1、(单选题)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负责修缮、保养。 A.所有人,使用人 B.均由当地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C.使用人,所有人 D.均由当地政府负责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文物行政部门在审核拟拍卖的文物时,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优先购买其中的珍贵文物的购买价格如何确定?() A.文物的所有人确定 B.文物行政部门确定 C.文物收藏单位的代表与文物的委托人协商确定 D.文物收藏单位确定 正确答案:C 3、(单选题)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A.十年 B.一年 C.五年 D.三年 正确答案:D 4、(单选题)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的保护方式是()。 A.原址重建,再现历史风貌 B.遗址保护,可在原址周边适当地方仿建 C.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D.遗址废止,进行全面拆除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的单位承担。 A.建设工程施工资质证书 B.房屋维修工程资质证书 C.园林绿化工程资质证书 D.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正确答案:D 6、(单选题)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A.抢救第一 B.不得毁损原物 C.不改变文物原状

D.加强保护 正确答案:C 7、(单选题)文物临时进境,应当向()申报。 A.国务院进出境文物审核机构 B.海关 C.国务院 D.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博物馆、图书馆和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对收藏的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A.分级保管 B.专人看管 C.藏品档案 D.保管制度 正确答案:C 9、(单选题)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 A.迁移保护 B.原址保护 C.整体迁移 D.原貌保护 正确答案:B 10、(单选题)一切考古发掘工作,必须履行()。 A.申请手续 B.报批手续 C.申报制度 D.备案制度 正确答案:B 11、(多选题)下列可移动文物中,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A.国家征集的文物 B.国家购买的文物 C.公民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D.部队保管的文物 正确答案:ABCD 12、(多选题)下列关于文物出境展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出境展览的文物出境,由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登记 B.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 C.文物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量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浅谈文物鉴定

浅谈文物鉴定 【摘要】文物鉴定,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辨识文物的年代、真伪、质地、用途、价值等,为文物研究或其他科学利用文物研究某一问题打下比较科学的材料基础。同时,文物鉴定又是保护、收藏的基础,其道理很简单,不辨明真伪,或把赝品当成真品,就失去了保护、收藏文物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文物鉴定方法 文物鉴定在方式上可以分为“目鉴”和“科鉴”两种。“目鉴”即俗称的“眼学”,全凭鉴定专家的经验;“科鉴”是运用现代科学仪器对文物进行检测。无论“目鉴”还是“科鉴”,其操作都必须由人来完成,受人的主观性影响是非常之大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主观因素的干扰,提高文物鉴定报告的可信性。在文物鉴定之前必须对鉴定方法在规则上进行规范,这种规则即——“双盲法”。 鉴定在对象上可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即待鉴定物品,主体即对该物品进行鉴定的专家。所谓“双盲”,即鉴定主体“盲”,鉴定客体“盲”。 “双盲法”在国际上使用的最成功的领域是用于dna检测。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对于“双盲法”的了解是通过看刑侦片中审讯嫌疑人的情节。为什么要将嫌疑人一个个隔开,使他们彼此失去联系?就是因为这样可以讯问出更多的漏洞,发现更多的问题。试想,

如果让嫌疑人讨论,统一口径之后回答,可信度又能有多少呢?正是因为“双盲法”的这种特点,才使得它被普遍采用,并定为鉴定规则。 文物鉴定中“双盲法”的操作包括四个方面,叙述如下: 1.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盲”。“科鉴”中有一种方法叫“同位素分析法”,其全称为——同位素食性分析法。同位素分析法,是利用同位素进行食性分析的方法。 c13和n15是c12和n14的同位素,它们通过食物链进入生物体内,且一部分“贮存”于骨骼内,其含量很少而且比例不同。通过对生物体内c13和n15进行测定,可以分析出生物的饮食结构。 例如要对一个春秋时期的古墓葬中的人骨进行分析,看看他是贵族还是平民,这时候就要用到“同位素分析法”。通过正确测定人骨胶原蛋白质中的同位素含量,可以推断墓主人的日常饮食结构。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其肉类食品摄入量较高,说明墓主人为贵族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左传》中对贵族有所谓“肉食者”的说法。反之,植物类食品摄入量较高,则为平民的可能性较大。 但是,采用“同位素分析法”之前,检测人员不能了解该墓的任何信息。一旦他知道了该墓的形制、葬式、陪葬品等,很可能形成先入为主的思想定论,从而左右他的鉴定结果。同时,他不能仅就这一个墓中的骨骼做一次性鉴定。待鉴定物品必须要混入一批同类物品中。也就是说,检测人员是对一堆骨骼作鉴定,但究竟是哪一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最重要)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发布《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的通知 (文物办发[2005]13号2005年5月2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物局(文管会),局机关各司(室)处,局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文物出境展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了《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文物出境展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物出境展览,是指下列机构在境外(包括外国及我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举办的各类文物展览: (一)国家文物局; (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从事文物出境展览的单位; (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 (四)境内各文物收藏单位。 第三条出境展览的文物应当经过文物收藏单位的登记和定级,并已在国内公开展出。 第四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出境展览的归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审核文物出境展览计划,制定并公布全国文物出境展览计划; (二)审批文物出境展览项目; (三)组织或指定专门机构承办大型文物出境展览; (四)制定并定期公布禁止和限制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 (五)监督和检查文物出境展览的情况; (六)查处文物出境展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文物出境展览的归口管理,其职责是:(一)核报文物出境展览计划; (二)核报文物出境展览项目; (三)协调文物出境展览的组织工作; (四)核报禁止和限制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 (五)核报展览协议书及展览结项有关资料; (六)监督和检查文物出境展览的情况; (七)查处文物出境展览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文物出境展览应确保文物安全。文物出境展览的承办单位应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

正规文物鉴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正规文物鉴定 篇一: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章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鉴定,系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判定、诠释文物的年代、质地、价值、用途以及文物的真伪辨识。为文物研究和其他学科利用文物研究历史或研究专门史提供现在可靠的资料按,也为文物保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文物鉴定是建立在对文物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所以文物鉴定本身也是一门专门学问,是文物学的重要学科之一。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每一件(一处)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二是文物不能再生产。 文物具有以上两个极重要的特征。然而因文物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文物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甚至出现难识真面目,造成人们难于识别其年代与价值。加上,历史上乃至当代,都有一些处于以牟取暴利为目

的,采取各种手段伪造出大量伪文物。还有以非牟利为目的而赏赐、赠送、展览等需要仿制某些文物,导致鱼目混珠,使人们难辨真伪文物。凡此,都显示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物鉴定,也是建立博物馆。国家公信力的必要组成。 一、真伪辨识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着文物经济价值的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骨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当时主要是伪造铜器和书画,并已见于著录。古代铜器作伪,除在着色方面狠下功夫外,还在造型、纹饰和铭文等方面下功夫,有的作品堪称达到以假乱真水平,而给真伪辨识增加了难度,需认真鉴别。 此外,文物仿制也风行世界。它是随着赏赐、赠送、观赏、纪念、展览需要应运而生发展的,而非以牟利为目的的仿制某一文物。如博物馆固定或流动展览,抑或国外举办文物展览。为确保某些文物的安全,某些文物以仿制品(或称复制品)代替。 古代文物作伪或仿制,有的工艺制造很高,可达以假乱真程度。不过,由于文物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不能再生产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即使做得十分逼真,也不具备文物所具有的时代特征、神韵。而且在造型、纹饰、色泽、铭文(有铭文的恩文物)、工艺方面会露出破绽,因

文物保护法知识题

A保护为主,抢救第一、B有效管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C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D加强保护,改善管理 2.《天津市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是()。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 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所有。 A谁发现归谁、B集体、C个人、D国家 4.可移动文物可以分为()。 A一级文物,二级文物、B 珍贵文物,一般文物、C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D 出土文物,流散文物 5.为了科学研究进行的考古发掘,提出申请的时间是每年的()。 A第一个季度、B第一个月、C第二个季度、D任何时间 6.()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A国务院、B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各级文物行政部门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实施的时间是()。 A2002年10月28日、B2003年5月13日、C2004年1月1日、D2003年7月1日 8.对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时应遵守的原则是()。 A加强保护的原则、B抢救第一的原则、C 不得损毁文物的原则、D不得改变文物的原状的原则 9.行政法规制定的机关是()。 A国务院、B 全国人大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D 国务院各部委 1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原址重建的,应当报()批准。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C国务院、D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 11.望海楼的标志说明牌应当由()树立。

A国务院、B天津市人民政府、C国家文物局、D天津市文物局 12.盗窃文物罪的最高刑是( )。 A死刑、B无期徒刑、C死刑缓期两年执行、D有期徒刑 13.涉外考古发掘的审批机关是()。 A国务院、B国家文物局、C中国社会科学院、D文化部 14.天津市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有()处。 A 4、 B 6、 C 7、 D 8 15.文物收藏单位之间借用文物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6.馆藏文物出境展览,最长不能超过()年。 A 1 、 B 2 、 C 3 、 D 4 17.下面()是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A劝业场、B利顺德饭店、C南开学校、D天妃宫遗址 18.抢救性考古发掘应当在开工之日起()内补办考古发掘手续。 A10日、B15日、C10个工作日、D15个工作日 19.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完成考古发掘后,()提交考古发掘报告。 A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0个工作日、B自考古发掘完成后3年内、C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0个工作日、D自完成考古结项报告后3年内 20.注册文物拍卖企业应当有()以上注册资金。 A200万、B2000万、C100万、D1000万 21.文物商店在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记录,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保存()年。 A 5年、 B 15年、 C 75年、 D 20年 22.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文物,至少应当有()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文物鉴定程序

文物鉴定程序详解 如今,古玩市场上80%以上都是仿古品,而且仿各大名窑、各个朝代的瓷器,仿品生产分工明确:专做胎的,专绘画的,专做旧的,几乎形成了一条龙式的仿古生产,古玩市场。 如今,人们谈起古玩收藏时,都会发出“借我借我一双慧眼吧!”的感叹!慧眼是借不到的,只有靠我们自己去炼,怎么炼呢?得好好学习“文物鉴定与修复”这门技术。 一、文物鉴定有四个工作流程 文物鉴定的四个工作流程就是:定名称——断时代——定价值——存档案。 1.定名称:人家拿个东西给你鉴定,首先会问你这是个什么东西啊?所以鉴定一样东西时先得取个准确的名称。 1986 年文化部颁发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规定:“历史文物定名一般应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年代、款识或作者;特征、纹饰或颜色;器形或用途。”定名要求科学、确切、简明,时代一般不入名称。 命名公式:特征要素+通名=文物名。 可细化为:作者产地+工艺技法+纹饰题材+材料质地+器形通名=文物名。通名是指社会生活中对某一类事物的称谓,是文物名称最基本最核心的成名,如碗、瓶等。最简单的器名只由二个要素组成,质地+通名,如石斧、木椅等。我们可根据实际情况,抓住重点,最多选用三至四项要素,以文字传达出文物的外在形式和最本质的内涵特征,达到“见其名如见其物”的要求,同时避免名称过长。 2.断时代:定名称之后,紧接着的问题来了,这是哪个年代的东西?是老的还是新的?因此,这个环节既要断代,也要辨伪。我们要根据所鉴定物的造型、工艺、铭文等特征信息,参照不同年代的文物标准器,给器物定年代,因为不同年代的器物,特征是不同的。从年代上辨伪,是出土的,还是传世的?是清仿明的?民国仿清的?还是现代仿古的?要从各个细节去分辨,给文物断定一个准确出生年代,为定价值打下基础。 3.定价值:文物价值分为两大体系,一是文博部门所定的级别,二是文物市场反映的经济价值。文博部门一般只论文物级别,而不论文物价格,有些市场价格很高的犀角、象牙、金银器,文物级别却很低,有些文物级别很高的,如袁州铜镜、朱德扁担等一级文物,市场价不会高。文物定级标准: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规定: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二级;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三级;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另外,国家还规定,地市一级鉴定委员只能定三级文物,省级定二级,国家级定一级,要三人以上签字。文物无价,硬要定价的话,主要参照市场走势。一是以历史上拍卖同类器为参考定价,中央台《鉴宝》节目专家定价就是据此;二是到各大古玩市场询价,了解行情。定价上要把握一个诀窍:同样是一种器物,年代早、“有功的”(有铭文、花纹)的,比“没功的”价高;出身名门(如官窑、名人名家)比老百姓器物价高;品相残损的大打折扣。 4.存档案:文物鉴定之后,要留下四种文字档案:一是文物鉴定清册,内容包括名称、时代、质地、尺寸、重量、完残情况、鉴定意见、备注等,最后签上所有鉴定专家的名字;

2009年文物拍卖资质考试政策法规试题B卷

2009年文物拍卖资质考试政策法规试题B卷 2009年度申报第一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企业专业人员考试 《法律法规》试题(B卷) 一、不定项选择题:(单选或多选,每题2分,共10分) 1、文物拍卖企业聘用的高级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A、离、退休人员 B、非国家、省、市级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C、丰富的文博专业知识及学术成就 D、非参与文物拍卖标的、文物商店销售和文物出入境审核的人员 E、非受聘于两家(含)以上拍卖企业的人员 2、具有第二、三类文物拍卖资质企业申报增加第一类文物拍卖资质,需具备如下条件:() A、依法成立、连续正常经营且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B、具有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第一类文物拍卖资质企业专业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文物拍卖专业人员(包括陶瓷器类、玉石器类、金属器类) C、《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度检验合格 D、年文物拍卖标的成交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E、取得第二、三类文物拍卖经营资质3年以上 3、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以下选项中可以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有:() A、古玩城 B、经批准的文物商店 C、文物产权交易所 D、经批准的文物拍卖企业 E、经批准设立的民营博物馆

4、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最迟应在拍卖公告前()个工作日,将文物拍卖标的审核意见和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备案。 A、15 B、7 C、14 D、20 E、10 5、下列物品不得作为文物拍卖标的的有:() A、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以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拣选的文物 B、物主处分权有争议的文物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实物、手稿、图书资料及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 D、从文物商店购买的文物 E、国有文物购销经营单位收存的珍贵文物 二、判断:(每题2分,共20分,请在题后括号内划“√”或“╳”) 1、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申领文物拍卖许可证,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拍卖文物时,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时,文物行政部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为其保密。() 3、国家对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珍贵文物拥有优先购买权,国家文物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定向拍卖,竞买人范围不限。() 4、文物收藏单位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章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鉴定,系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判定、诠释文物的年代、质地、价值、用途以及文物的真伪辨识。为文物研究和其他学科利用文物研究历史或研究专门史提供现在可靠的资料按,也为文物保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文物鉴定是建立在对文物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所以文物鉴定本身也是一门专门学问,是文物学的重要学科之一。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每一件(一处)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二是文物不能再生产。 文物具有以上两个极重要的特征。然而因文物在漫长的自然和历史的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文物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甚至出现难识真面目,造成人们难于识别其年代与价值。加上,历史上乃至当代,都有一些处于以牟取暴利为目的,采取各种手段伪造出大量伪文物。还有以非牟利为目的而赏赐、赠送、展览等需要仿制某些文物,导致鱼目混珠,使人们难辨真伪文物。凡此,都显示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物鉴定,也是建立博物馆。国家公信力的必要组成。 一、真伪辨识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着文物经济价值的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骨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当时主要是伪造铜器和书画,并已见于著录。古代铜器作伪,除在着色方面狠下功夫外,还在造型、纹饰和铭文等方面下功夫,有的作品堪称达到以假乱真水平,而给真伪辨识增加了难度,需认真鉴别。

此外,文物仿制也风行世界。它是随着赏赐、赠送、观赏、纪念、展览需要应运而生发展的,而非以牟利为目的的仿制某一文物。如博物馆固定或流动展览,抑或国外举办文物展览。为确保某些文物的安全,某些文物以仿制品(或称复制品)代替。 1 古代文物作伪或仿制,有的工艺制造很高,可达以假乱真程度。不过,由于文物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不能再生产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即使做得十分逼真,也不具备文物所具有的时代特征、神韵。而且在造型、纹饰、色泽、铭文(有铭文的恩文物)、工艺方面会露出破绽,因而尽管假文物的混入给文物鉴定真伪增加难度,但认真鉴定,还是可以把假文物辨识出来。 二、文物断代 文物是某一年代或时期的作品,每一件(单位)文物都有其明确的制作或出现年代。文物年代的确定对揭示文物价值的高低有密切关系。因而判明文物年代,是文物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物是人类创造而遗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由于自然和认为等多种因素,造成大量文物的年代。文物恩年代不明,就无法了解产生了它的背景,也无比了解它在那个时代所处的地位及所发挥的作用,即难以揭示它所具有的真正价值。所以,鉴定文物,鉴定其年代是首要任务。 三、文物价值的评估 文物的价值具有客观性。而价值有高低也是客观存在的。然而,文物作为人类创造出来的而又成为历史文化的载体,其价值并非都是直观的。其中有不少文物的价值,是隐藏于自身的深层结构之中。因之,要较全面地客观揭示出文物的真正价值,对文物的研究和鉴定是重要手段之一。 四、文物处境需经鉴定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文物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下列物品均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1.凡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 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俱、书画、碑贴、拓片、 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 品等; 2.一九四九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著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 3.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 二、有关文物出境鉴定,必须由国家文物局批准的下列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出境鉴定站负责办理: 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云南。 三、凡经鉴定允许出境的文物,一律钤盖允许出境的标识和有关出境证明、发票。 如: 1.“A”字头火漆印为文物商店提供鉴定允许携带出境所用。出 境时,必须持印有《文物商店统一发票》和钤盖编号“A”字头火漆 标识。 2.“B”字头火漆印为私人携带旧存文物允许出境所用。出境时,必须持印有《文物出境许可证》和钤盖编号“B”字头的火漆标识。 3.“C”字头火漆印为暂时入境文物复运出境所用。凡境外携带、邮寄、运输文物暂时入境时,必须向海关提出书面申报,并说明有 关文物需要复运出境。入境地海关必须将有关文物加封后,交由当 事人送往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站办理复出境手续。出境

时,必须持印有《文物出境许可证》和钤盖编号“C”字头的火漆标识。 四、严禁持有旧货市场(古玩城)发票、拍卖公司发票和其它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经营文物的销售单位发票出境;严禁贴有“文检”字 样标识的旧工艺品(旧货或文物)出境。若需携带文物出境,必须到 具有文物出境鉴定资格的工作站办理有关出境手续。 五、严禁使用“仿品”、“复制品”等内容的发票携带旧工艺品或文物出境。存有疑问的可请当地文物出境鉴定站或当地文物行政 管理部门鉴定。 六、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严禁文物拍卖人私自将文物拍卖标的携运出境;买受人如将买得文物携运出境,须依法按照私人携带文物 出境办法,另行办理文物出境鉴定手续。 七、文物出境使用的“火漆印”、《文物出境许可证》、《文物商店统一发票》是文物出境的主要凭证,是提供海关允许放行的重 要标识。因此,凡携带出境手续完备的文物出境时,海关关员应把 器物上钤盖的“火漆印”和《文物出境许可证》或《文物商店统一 发票》进行技术处理(即毁坏火漆印,在证书和发票上注明“已出关”字样),严禁让其携带完整火漆印和没有注销的证书和发票出关。 八、违反以上规定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文物出境的,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古玩鉴定方法范文

古玩鉴定方法范文 第一章文物鉴定的内容与方法 第一节文物鉴定的必要性 文物鉴定,系指运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判定、诠释文物的年代、质地、价值、用途以及文物的真伪辨识。为文物研究和其他学科利用文物研究历史或研究专门史提供现在可靠的资料按,也为文物保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文物鉴定是建立在对文物的研究基础之上的,所以文物鉴定本身也是一门专门学问,是文物学的重要学科之一。 文物具有两个最重要的特征,一是每一件(一处)文物,都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并成为历史真实且形象的见证物。二是文物不能再生产。 文物具有以上两个极重要的特征。然而因文物在漫长的自然和 __发展变化过程中,有的文物会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甚至出现难识真面目,造成人们难于识别其年代与价值。加上,历史上乃至当代,都有一些处于以牟取暴利为目的,采取各种手段伪造出大量伪文物。还有以非牟利为目的而赏赐、赠送、展览等需要仿制某些文物,导致鱼目混珠,使人们难辨真伪文物。凡此,都显示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文物鉴定,也是建立博物馆。国家公信力的必要组成。

一、真伪辨识 文物中混有赝品,必须辨识真伪。文物作伪风行世界,它是伴随 着文物经济价值的而产生而发展的。尤其是在骨董买卖市场出现以后,文物作伪更是日益兴盛。在中国,文物作伪,始于宋代,盛行于明代。当时主要是伪造铜器和书画,并已见于著录。古代铜器作伪,除在着色方面狠下功夫外,还在造型、纹饰和铭文等方面下功夫,有的作品堪称达到以假乱真水平,而给真伪辨识增加了难度,需认真鉴别。 此外,文物仿制也风行世界。它是随着赏赐、赠送、观赏、纪念、展览需要应运而生发展的,而非以牟利为目的的仿制某一文物。如博物馆固定或流动展览,抑或国外举办文物展览。为确保某些文物的安全,某些文物以仿制品(或称复制品)代替。 古代文物作伪或仿制,有的工艺制造很高,可达以假乱真程度。 不过,由于文物是在一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是不能再生产的。任何时期制作的假文物,即使做得十分逼真,也不具备文物所具有的时 代特征、神韵。而且在造型、纹饰、色泽、铭文(有铭文的恩文物)、工艺方面会露出破绽,因而尽管假文物的混入给文物鉴定真伪增加难度,但认真鉴定,还是可以把假文物辨识出来。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以下简称责任鉴定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责任鉴定员是指获得国家文物局规定的鉴定资格,并在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承担文物进出境审核业务,签署文物进出境审核文件的文物鉴定专业人员。 第三条责任鉴定员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文物进出境审核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鉴定资格认定 第四条责任鉴定员鉴定资格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的分类考试制度。边疆省区民族类文物责任鉴定员的考试,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后可以单独组织。 第五条参加责任鉴定员鉴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文物博物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国家文物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按照统一安排,报名者应当向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名,经国家文物局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第七条考试合格人员,由国家文物局颁发《文物进出

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并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第八条取得《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并在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工作的人员,由国家文物局向海关部门备案。 未取得《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业务。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责任鉴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表达鉴定审核意见; (二)要求申请人如实提供审核业务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拒绝办理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审核业务; (四)参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五)参加其它文物门类的鉴定资格考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责任鉴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履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职责和工作规定; (二)完成上级部门指派的审核任务; (三)如实表达审核意见,对审核结论负责; (四)保守在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五)参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国家文物局负责全国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鉴定资格考试、鉴定培训和责任鉴定员年检等工作。 第十二条国家文物局就下列事项对责任鉴定员进行

10.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的要求,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号),国家文物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海关总署共同制定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办理文物犯罪刑事案件的需要,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案文物,专指文物犯罪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或者疑似文物。 本办法所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是指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组织文物鉴定评估人员,运用专门知识或者科学技术对涉案文物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评估并提供鉴定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和予以备案的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在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标准规范。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遴选指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制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全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第七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 第八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 第二章鉴定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范围涵盖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一)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等五个类别。 (二)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类别。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办理文物犯罪刑事案件的需要,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保证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案文物,专指文物犯罪刑事案件涉及的文物或者疑似文物。 本办法所称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是指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组织文物鉴定评估人员,运用专门知识或者科学技术对涉案文物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评估并提供鉴定评估报告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和予以备案的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文物鉴定评估人员在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标准规范。 第六条国家文物局负责遴选指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制定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全国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第七条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对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开展涉案 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所需的业务经费。 第八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的发展应当符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要求。 第二章鉴定评估范围和内容 第九条涉案文物鉴定评估范围涵盖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 (一)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书画、杂项等五个类别。 (二)不可移动文物鉴定评估类别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等六个类别。 第十条已被拆解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构件,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可以应办案机关的要求,将其作为可移动文物进行鉴定评估。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管理规定 (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健全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以下称"本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文物鉴定专家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性质与任务 本会是国家文物局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而设立的文物鉴定咨询机构。由国家文物局聘请文物、博物馆及相关行业著名专家学者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文物管理工作需要,对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和等级进行鉴定和评价,为文物征集、保护、管理和执行有关文物保护法规提供依据。 第三条机构设置 本会设委员若干名,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三名),均由国家文物局聘任。 本会设专业组,委员按其鉴定专长分别参加一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设召集人一名。 秘书处设于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社会文物处,秘书长一名,由该处负责人担任。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承担鉴定任务的组织工作。 第四条标准和条件 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文物保护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事求是,以国家利益为重;

(二)从事文物的专业研究,在相应领域有多年的鉴定工作经历,经验丰富,在文物研究领域有突出业绩; (三)具有文物博物专业高级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产生办法 本会委员限额,缺额递补,原则上每两年增补一次。 委员候选人由现任委员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经专业组讨论后,交委员会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根据得 票数依次入选,满额为止。新入选委员经征得其本人及所在单位或当地文物行 政主管部门同意,由国家文物局审定并公示,如无异议,再予公布并颁发聘书。 第六条工作范畴 (一)为国家文物保护管理的行政决策提供咨询; (二)为国家重点珍贵文物征集和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征集、保护进行监督 指导,提供鉴定咨询,承担相关研究工作; (三)参与国有馆藏文物一级品鉴定确认工作; (四)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对涉及重大刑事案件的文物司法鉴定结论进行复核; (五)总结文物鉴定经验,交流学术研究成果,培养文物鉴定人才; (六)国家文物局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工作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组织委员开展工作; (二)涉及重大文物鉴定事项时,每一文物类别的鉴定委员不少于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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