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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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施工测量

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施工测量

轨道交通地面线路施工测量7.1一般规定7.1.1地面线路施工测量应包括中线测量、路基施工测量和路基结构完成后的测量。

7.1.2施工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和测量单位进行现场测量交接桩工作,交桩单位除应提交线路测量控制点、已经测设的各种桩点资料外,还应进行控制点现场交接。

接桩单位除应对接收的测量资料进行审核外,还应进行实地复核测量。

7.1.3测量工作开始前,测量人员应对施工设计资料进行查阅,了解线路技术条件和建筑物位置、类型、规格等,并应进行复核。

7.1.4地面线路沿线按本规范第3章、第4章技术要求布设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时,应进行控制点加密测量。

加密控制点测量应执行本规范第3.3节精密导线网测量和本规范第4.3节水准测量的相关技术要求。

7.1.5地面路基结构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不应超过±50mm,贯通测量限差应小于100mm;高程贯通测量中误差不应超过±25mm,贯通测量限差应小于50mm。

7.2中线测量7.2.1中线测量应对线路中线桩进行测设,线路中线桩应包括控制桩和各种加密桩。

根据地形复杂情况直线地段加密桩间距宜10m~50m,曲线地段加密桩间距宜10m~20m。

7.2.2中线测量前,应根据复核无误的线路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文件资料及施工定线测量任务书,并经外业踏勘后编制中线测量方案。

中线测量方案应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7.2.3中线测量可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或卫星定位RTK法进行中线桩平面位置测量。

中线桩纵、横向偏差应分别小于20mm和15mm,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全站仪极坐标法时,应采用Ⅱ级及以上全站仪,测站与中线桩的距离应小于200m。

2采用卫星定位RTK法时,相邻点间距离应大于100m,边长相对中误差应小于1/4000,流动站到单基准站间距离应小于3km,且观测应大于2测回。

7.2.4中线桩高程测量宜采用水准测量和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中线桩高程应起算于线路等级水准点,高程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5.2.5条的要求。

GB5086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篇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监测仪器及建议监测频率表7.12、监测频率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进行适当调整。

3、监测数据有突变时,监测频率应加密直至跟踪监测。

4、各监测项目的开展、监测范围的扩展,随施工进度不断推进。

平面控制网技术要求表6.1精密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6.2监测点沉降技术指标及精度要求表6.3基坑工程影响分区表3.1注:1 H—基坑设计深度(m),φ—岩土体内摩擦角(°);2 基坑开挖范围内存在基岩时,H可为覆盖土层和基岩强风化层厚度之和;3 工程影响分区的划分界线取表中0.7H或H·tan(45°-φ/2)的较大值。

(2)工程监测等级和范围确定:考虑本项目基坑施工特点,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第3.3条规定,工程监测等级划分标准,结合本项目基坑设计深度、周边环境发生变形或破坏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本工程自身风险等级为一级,周边环境风险等级为二级。

综合场地地质条件复杂程度,本项目工程监测等级定为一级。

监测范围为基坑周边2H(坑深H=24.8m)范围内,即坑外49.6m。

(图纸设计值与建议值)对比列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一级监测控制值:《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一级监测报警值:篇二: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 [2][1]。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测量方案地铁建设是一个融合多学科综合技术、非常复杂、周期跨度长的重大工程,专业设计测量、结构、岩土、机械、材料、建筑设计等几十种学科,有效的测量是实现地铁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精度施工的重要保证。

本工程地铁车站和区间施工测量包括基坑围护结构、基坑开挖和结构施工测量、暗挖段施工测量、盾构推进测量。

施工前测量人员应收集设计和测绘资料,并应根据施工方法和现场测量控制点状况制定施工测量方案。

施工测量前应对接收的测绘资料进行复核,对各类控制点进行检测,并应在施工过程中妥善保护测量标志。

1施工测量内容1.1轴线定位根据控制桩点和资料测设的各轴线点,用全站仪引测至场内。

基坑开挖底板混凝土浇注后,用全站仪将轴线引测到底板上,并弹好侧墙位置线,并用油漆做好标记。

中板结构和顶板结构用同样的方法引测。

1.2标高引测根据复核过的水准点高程,用水准仪和长钢尺法引测到基坑围护结构中内壁。

标高引测时,在内壁四周测设好底板标高、中板标高、顶板标高,模板支撑和浇注砼时根据此标高控制。

1.3模板垂直度测量墙、柱模板初校后用线锤挂线法测量垂直度,并及时校正。

模板结束时(浇注前)对所有墙模用线锤挂线法全面进行复核。

1.4竣工测量每一结构段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各建筑物的位置、尺寸、高程及结构净空等进行测量。

2围护结构施工测量1.围护结构放样采用极坐标法。

极坐标放样是指已知两个导线点的坐标,选中其中一个作为置镜点,另一个作为后视点,放样点的坐标通过内业计算资料查找出来,在全站仪内部程序中输入放样点坐标,全站仪自动计算出夹角和距离,测出距离即可定出放样点。

2.围护结构的第一根桩设计中心按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表执行。

3.围护结构的曲线要素的直缓点、缓直点对应的围护结构桩设计中心按工程定位测量(复测)记录表执行。

4.排桩施工完成后,应测定其实际中心位置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偏差值应小于50mm。

5.用全站仪或者经纬仪,锁定水平度盘后,在垂直方向上看待测对象上下的偏差值,然后根据高度计算垂直度。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地铁测量主要工作1 总则1.0.1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技术要求,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和安全适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旧线改造及运营期间的工程测量。

1.0.3在同一城市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平面和高程系统应与所在城市平面和高程系统一致;2工程建设前应在城市一、二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专用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其与现有城市控制网重合点的坐标及高程较差,应分别不大于50mm和20mm;3 施工前应对已建成的平面、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建设中应对其进行检测。

1.0.4城市间的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测量除应满足本规范1.0.3条中的2、3款外,还应采用统一的坐标、高程系统,当城市间坐标、高程系统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换算。

1.0.5线路工程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合导线(网)和附合高程路线的形式。

特殊情况下采用支导线、支水准路线时,必须制定检核措施。

1.0.6 在隧道贯通前,联系测量、地下平面控制测量和地下高程控制测量,随工程进度应至少独立进行三次,满足限差后应以各次测量的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

1.0.7暗、明挖隧道和高架结构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应为±50mm,高程贯通测量中误差应为±25mm。

1.0.8施工期间内和运营期一定时间内,应对线路结构和临近主要建筑、管线等进行变形监测,并应制定应急变形监测方案。

1.0.9竣工测量应按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进行,其工作内容和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测量规范、工程验收规范以及工程资料管理相关要求。

1.0.10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

作业时应避免作业环境对仪器的影响。

1.0.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面平面控制测量3.1 一般规定3.1.1地面平面控制网应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划网中各条线路建设的先后次序,沿线路独立布设。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必须符合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准确、可靠、合理且高效,测量精度和安全性要求也要十分注意。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要求采用合理的地理位置坐标系统、准确的距离测量和高精度的高程测量,以及其他合理的技术手段。

2. 测量方法2.1 水平测量:采用国际通用的标准双面测距仪,采用单方向、双方向和平行式等方法,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理的测量精度,确保轨道设计图中所标明的地标测量精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2.2 高程测量:首先根据国家标准《公路路面高程测量技术规程》进行单点高程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确定基准点,然后在基准点的基础上进行后续的坡度测量。

2.3 路面断面测量:采用街路断面尺量法或机动系统测量法,以确定轨道穿越斜交口以及路沿线等地段的断面尺寸,确保断面符合技术要求。

3.测量数据处理3.1 对于测量出的数据,除了准确,稳定,可靠外,还应采取合理的数据处理,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

3.2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施工测量数据,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点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进行标准化处理,将不同检测仪器测量出来的数据转换成统一的格式,使其便于软件系统进行存储、查询、分析、展示等处理。

4. 测量质量检查4.1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测量质量检查,如果发现测量数据不符合要求,应及时进行纠正和校核,以确保最终的测量可靠。

4.2在城市轨道交通设计过程中,应通过质量检查,以检查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图中的测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以及是否满足后期施工的要求。

5结论为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质量,测量工作必须精准、准确、可靠,在测量过程中应精确掌握和统计各个测量项目的变化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应科学、准确地进行测量,并及时和专业人员协商解决问题,以确保施工品质。

(整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整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地铁测量主要工作1 总则1.0.1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技术要求,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和安全适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新建和旧线改造及运营期间的工程测量。

1.0.3在同一城市内的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测量应满足下列要求:1平面和高程系统应与所在城市平面和高程系统一致;2工程建设前应在城市一、二等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基础上,建立专用平面、高程施工控制网,其与现有城市控制网重合点的坐标及高程较差,应分别不大于50mm和20mm;3 施工前应对已建成的平面、高程控制网进行复测,建设中应对其进行检测。

1.0.4城市间的轨道交通工程控制测量除应满足本规范1.0.3条中的2、3款外,还应采用统一的坐标、高程系统,当城市间坐标、高程系统不一致时应进行相应的换算。

1.0.5线路工程控制测量应采用附合导线(网)和附合高程路线的形式。

特殊情况下采用支导线、支水准路线时,必须制定检核措施。

1.0.6 在隧道贯通前,联系测量、地下平面控制测量和地下高程控制测量,随工程进度应至少独立进行三次,满足限差后应以各次测量的平均值指导隧道贯通。

1.0.7暗、明挖隧道和高架结构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应为±50mm,高程贯通测量中误差应为±25mm。

1.0.8施工期间内和运营期一定时间内,应对线路结构和临近主要建筑、管线等进行变形监测,并应制定应急变形监测方案。

1.0.9竣工测量应按工程竣工验收要求进行,其工作内容和测量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测量规范、工程验收规范以及工程资料管理相关要求。

1.0.10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定期对测量仪器和工具进行检定。

作业时应避免作业环境对仪器的影响。

1.0.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地面平面控制测量3.1 一般规定3.1.1地面平面控制网应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划网中各条线路建设的先后次序,沿线路独立布设。

城市轨道(地铁)工程测量

城市轨道(地铁)工程测量
2. GPS控制点的标志与埋设 为使点位长期保存,以便利用GPS测量成果进行二等
精密导线测量以及复测,GPS点均应埋设具有中心标志的 永久性标石。标石分为基本标石、岩石标石和楼顶标石三 种。
建筑物楼顶标石可现场浇筑,标石下层钢筋插入楼顶 平面混凝土中,标石应固结在楼顶板平台上,标石规格和 形式见图
注:1. n为导线的角度个数 2.高架线路地段平均边长宜为400m 3.全站仪的分级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附录中有关规定执行。
2.二等精密导线的布设方法 二等精密导线沿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方向布设,根据导线 点与首级GPS点的空间分布,通常布设成多条附合导线、 闭合导线或多个结点的导线网。
2.接收设备的检验
在控制测量作业前,需对GPS接收机和天线等设备进行 全面检验。接收机在一般检视和通电检验后,还应进行 GPS接收机内部噪声水平的测试、接收机天线平均相位中 心稳定性检验和GPS接收机不同测程精度指标的测试。由 于埋设的标石大都没有强制对中装置,因此,为了提高对 中精度,还需检验基座圆水准器和光学对中器是否准确。
三)选点。根据控制网布设原则以及观测条件进行选点,值得 注意的是GPS点和精密导线点的选点可以同时进行。
四)埋石。根据控制点的位置条件,选择埋设不同类型的标石。 五)控制网观测。按照平面控制网等级和技术要求进行GPS测 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六)数据平差等。
(三)一等卫星定位控制网测量 一)控制网的选点和埋石 1. GPS控制网点位的选择
GPS控制网必须由非同步独立观测构成闭合环或附合 路线,每个闭合环或附合路线中的边数应符合规范规定。
2、GPS控制网的优化设计 为了确保GPS控制网的精度满足规范要求,在GPS控制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测量管理机构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机构设立在工程项目部,并由工程项目部领导任命专门的测量工程师负责管理测量工作。

三、测量管理制度1.测量前准备工作(1)测量前需编制详细的测量方案,包括测量范围、精度要求、测量方法等内容;(2)对测量设备进行检查、校正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3)确定测量的基准点和控制点,保证测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4)与相关单位协调,确保测量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2.测量过程管理(1)严格按照测量方案进行测量工作,保证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2)及时记录和保存测量数据,制作测量报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3)当发现测量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进行验证和纠正,并报告给项目部领导;(4)在测量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测量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5)测量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

3.测量成果管理(1)制作测量成果图,明确记录测量数据和结果,并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确认;(2)测量成果图应注明测量日期、测量人员、测量设备等信息,确保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3)测量成果应及时归档,做好成果的保管和管理工作,保证成果的长期保存和利用。

四、监督管理1.由项目部领导对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测量工作的正常进行;2.定期召开测量工作会议,对测量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3.对测量工程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测量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工程项目部领导批准。

同时,本制度解释权归工程项目部所有。

结语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测量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本制度的规范管理,能够推动轨道交通工程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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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1.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2.精密导线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3.水平角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
4.水平角观测
水平角观测所使用的全站仪、电子经纬仪和光学经纬仪,应符合下列相关规定:
3.1照准部旋转轴正确性指标:管水准气泡或电子水准器长泡在各位置的读
数较差,1〃级仪器不应超过2格,2〃级仪器不应大于1格,6〃级仪器不应超过1.5格。

3.2光学经纬仪的测微器行差及隙动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大于1〃,2〃
级仪器不应大于2〃。

3.3水平轴不垂直于垂直轴之差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10〃,2〃级仪器不
应超过15〃,6〃级仪器不应超过20〃。

3.4仪器的基座在照准部旋转时的位移指标:1〃级仪器不应超过0.3〃,2〃
级仪器不应超过1〃,6〃级仪器不超过1.5〃。

3.5光学对中器的视轴与竖直的重合度不应大于1mm。

4.水平角方向观测法的技术要求
二、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准网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水准测量测站的视线长度、视距差、视线高度的要求(m)
水准测量的测站观测限差(mm)
各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mm)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导线技术要求
三、联系测量
1.隧道贯通前的联系测量工作不少于3次,宜在隧道掘进到100m、300m以
及距贯通面100〜200m时分别进行一次。

当地下起始方位角较差小于12〃
时,可取各次测量成果的平均值作为后续测量的起算数据指导隧道贯通。

2.隧道内定向边边长应大于60m,视线距隧道边墙的距离应大于0.5m。

3.隧道内控制点间平均边长宜为150m。

曲线隧道控制点间距不应小于
60m。

4.水准线路往返较差、附和或闭合差为土8V Lmm o
5.水准测量应在隧道贯通前进行三次,并应与传递高程测量同步进行。


复测量的高程点间的高程较差应小于5mm,满足要求时,应取逐步平均值
作为控制点的最终成果指导隧道掘进。

四、暗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
1.地下施工高程测量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水准点宜每50m设置一个。

2.施工高程测量可采用不低于DS3级水准仪和区格式木质水准尺,并按城市
四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进往返观测,其闭合差为土20V Lmm(L以千米计)。

3.施工竖井、斜井等地面放样,应设结构四角或十字轴线,放样后应进行检
核。

临时结构放样中误差为土50mm,永久结构放样中误差为土20mm。

4.车站采用分层开挖施工时,宜在各层测设地下控制点或基线,各控制点或
基线点的测量中误差为土5mm。

有条件时各层应进行贯通测量。

5.采用双侧壁(桩)及梁柱导洞法施工时,应根据施工导线测设壁(桩)的
位置,其测量允许误差为土5mm。

6.车站钢管柱的位置,应根据车站线路中线点测定,其测设允许误差为土
3mm。

钢管柱安装过程中监测其垂直度,安装就位后应进行检核测量。

7.始发井中,线路中线、反力架及导轨测量控制点的三维坐标测设置与设计
值较差应小于3mm。

8.衬砌环完成壁后注浆后,宜在管片出车架后进行测量内容宜包括衬砌环中
心坐标、底部高程、水平直径、垂直直径和前端面里程。

测量误差为土
3mm。

9.暗、明挖隧道和高架结构横向贯通测量中误差为土50mm,高程贯通测
量中误差为土25mm。

五、明挖隧道、车站施工测量
1.检测成果与原成果较差:精密导线点应小于10mm、二等水准点应小于
5mm、线路中线控制点应小于15mm。

2.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测量
2.1连续墙的中心线放样中误差应为土10mm;
2.2内外导墙应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其放样允许误差应为土5mm;
2.3连续墙竣工后,应测定其实际中心位置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偏差
值应小于30mm。

3.结构施工测量
3.1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应依据线路中线,在底板垫层上标定出钢筋
摆放位置,放线允许误差应为土10mm。

3.2结构边墙、中墙模板支立前,应按设计要求,依据线路中线放样边
墙内侧和中墙两侧线,放样允许偏差为0〜+5mm。

3.3顶板模板安装过程中,应将线路中线点和顶板宽度测设在模板上,
并应测量模板高程,其高程测量允许误差为0〜+10mm,中线测量
允许误差为土10mm,宽度测量允许误差为-10〜+15mm。

3.4采用盖挖逆作法的结构施工测量应按下列方法进行:
1.顶板立模,应在连续墙或桩墙的顶面,每5m测量一个高程点并标
定其位置,同时在连续墙或桩墙的侧面标出顶板底面设计高程线,
其测量允许误差为0〜10mm;
2.中板施工前,应对顶板上的线路中线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检测,
并通过顶板上的预留孔或预留口将这些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传递到中
板的基坑面上,作为支立中板模板和钢筋的依据;在浇筑混凝土前应
对标定在模板上的线路中线控制点和高程点进行检核,其中线测量允
许误差为土10mm,高程允许误差为0〜+10mm;
3.底板的施工测量方法同中板,其中线允许误差应为土10mm,高程允
许误差应在-10〜0mm之内。

六、结构断面测量
1.结构横断面及底板纵断面测量应以贯通平差后的施工平面和高程控制点
及调整后的线路中线点为依据,按设计或工程需要进行。

直线段每6m、
曲线段每5m测量一个横断面和底板高程点,结构横断面变化处和施工偏
差较大段应加侧断面。

2.结构横断面测量可采用不低于III级全站仪或断面测量仪等测量设备进
行测量。

横断面里程中误差为土50mm,断面点与线路中线法距的测量中误
差为土10mm,断面点高程的测量中误差为土20mm。

3.底板纵断面高程点可使用不低于DS3级水准仪测量,里程中误差为土50mm,
高程测量中误差为土20mm。

七、铺轨基标测量
1.控制基标在线路直线段宜每120m设置一个,曲线段除在曲线要素点上设
置控制基标外,曲线要素点间距较大时还宜每60m设置一个。

2.控制基标埋设完成后,应对其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方法与各项限差应满
足下列要求:
2.1检测控制基标间夹角时,其左、右角各测两个测回,左右角平均值之和
与360°较差应小于6〃;距离往返观测各测两个测回测回较差及往返
较差应小于5mm;
2.2直线段控制基标间夹角与180°较差应小于8〃,实测距离与设计距离较
差应小于10mm;曲线段控制基标间夹角与设计值较差计算出的线路横向
偏差应小于2mm,弦长测量值与设计值较差应小于5mm;
2.3控制基标高程测量应起算于施工高程控制点,按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
施测;控制基标高程实测值与设计较差应小于2mm,相邻控制基标间高差
与设计值得高差较差应小于2mm。

八、隧道施工测量
1.隧道工程的贯通限差
2.隧限差道控制测量对贯通中误差影响值
3.隧道洞内外平面控制测量的等级
4.隧道洞内、洞外高程控制测量的等级
5.洞内平面控制网导线的边长宜近似相等,直线段不宜短于200m,曲线段不宜短于70m;导线边距离洞内设施不小于0.2m。

6.洞内高程控制水准测量应往返进行,且每隔200〜500m应设立一个水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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