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08.11•【字号】粤卫党[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广东省卫生厅党组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党﹝2011﹞47号)省中医药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卫生厅党组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10〕2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粤党公开〔2011〕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办新发〔2011〕68号)、《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等一系列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厅机关和厅直属单位的党务、政务、院务公开工作(以下简称“三公开”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三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及时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以规范“三公开”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为着力点,落实民主决策,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增强“三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三个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制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法纪的自觉性,贯彻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提高党务、政务、院务工作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增强各级党的基层组织、行政机关以及公职人员的凝聚力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党群、干群、医患之间的信任和谐,自觉维护医疗卫生行业新形象;进一步拓宽沟通渠道,切实把党务、政务、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交给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使各级领导干部在“三公开”工作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实现领导决策科学、民主,机制规范运行,制度真正执行,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和服务保障的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地方党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党委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党务公开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党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

三务公开实施方案第1篇三务公开实施方案一、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即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确保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单位工作情况。
2. 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干部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三、公开内容1. 党务公开:(1)党组织基本情况;(2)党员队伍建设情况;(3)党的组织生活情况;(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5)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事项。
2. 政务公开:(1)单位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运行情况;(4)公共服务事项;(5)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事项。
3. 财务公开:(1)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2)财务管理制度;(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4)其他应当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1. 公开栏:在单位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定期更新公开内容。
2. 网络平台:利用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信息。
3. 新闻发布会: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事项。
4. 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获取相关公开信息。
五、实施步骤1.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时间节点等。
2. 组织实施: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公开工作。
3.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4. 总结评估: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
2.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 提高公开质量:注重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4.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2017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
《条例》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条列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党的组织。
第四条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党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央办公厅承担党中央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党务公开工作。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关于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关于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1.04.27•【字号】玉人大党字[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4.27•【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大党组关于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玉人大党字〔2011〕3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党办发〔2011〕15号)和县委的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县人大机关党务公开工作,现就县人大机关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核心,以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为目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切实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1、依纪依规,科学规范。
按照“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依法依纪、有序推进,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积极稳妥、适当公开”四十字方针要求,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公开。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的主体作用。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
坚持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
(三)目标要求公开质量不断提高,达到“公开形式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的基本目标,使党务公开真正成为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制度篇一: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保障社区党员、居民群众依法行使对社区党务、居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第三条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处理党务、居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广泛征求党员、居民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向街道党委、办事处报告本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情况。
第四条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全面组织实施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开内容第五条社区党组织党务公开要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在不违反党的纪律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居民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党务公开的内容,分为固定公开内容和即时公开内容两类。
(一)固定公开的内容1、党组织设置体系和党员队伍构成情况;2、党组织工作职责、目标、党建活动计划及完成情况;3、党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和程序;4、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方式,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及年度考核情况;5、党组织成员结对、包片、落实党员责任区等情况。
(二)即时公开的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对重大问题决策和落实的情况;2、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3、党内推荐和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评比表彰情况;4、党员参加“三会一课”、设岗定责等经常性教育和服务群众情况;5、关爱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服务流动党员情况;6、党费收缴、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7、党员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处理落实情况;8、上级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xx小学党务公开制度

xx小学党务公开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我校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教师党员的民主权利。
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内包含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大部分。
1.长期公开内容: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领导班子分工及主要职责、组织设置、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基本情况以及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学校“三风”建设情况、学校各类工作计划。
2.定期公开内容: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周公开一次;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和党政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每学期公开一次;⑶党员发展情况(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每年公开一次;⑷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⑸学校财务收支、绩效工资发放和教职工考核等,每月、每季度或每学期公开一次。
(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开展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3.及时公开内容:⑴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党支部下发的有关文件,支部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⑵党总支、各支部改选情况,党员发展和转正事前公示。
⑶各类先进评比:评优选先初定推荐名单和最终确定名单;⑷教师职务晋升、教师职称评审等情况;⑸对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6)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排查问题的整改情况;(7)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设立党务政务(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对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聘、学校重大决策等校务内容。
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等栏目,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存在一些问题以照片或文字的形式公布在曝光台,党内公开以党的有关会议、情况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
最新《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
这既是我们党“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党“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党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
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更多精品文档密结合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方案,编制党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要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党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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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局机关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8、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四、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五、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
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6、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七、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支委会审核批准。
八、党的隐秘事项,应当严格执行失密划定。
九、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十、机关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临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