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方案】永年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
海洋建设调研方案

海洋建设调研方案背景近年来,海洋经济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建设发展迅速,但目前海洋建设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
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拟定了海洋建设调研方案。
目的本次调研旨在全面调查海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掌握海洋建设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状态,为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调研内容本次调研将重点关注以下内容:1.目前海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矿产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2.海洋建设规划、管理方面的情况,包括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包括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情况。
4.海洋科技创新方面的情况,包括海洋数据、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等方面的情况。
调研方式本次调研将采用以下方式:1.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
2.进行大量实地调研,到海洋建设项目现场进行调查。
3.进行专家访谈,了解海洋建设的状况和发展趋势。
调研时间本次调研计划于2021年7月开始,预计调研时间为2个月。
预期结果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将获得如下预期结果:1.掌握海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了解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的海洋建设规划情况。
2.了解海洋环境保护的状况,掌握海洋生态保护和海洋污染防治的进展情况。
3.了解海洋科技创新的前沿动态,包括海洋数据、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等领域的最新发展趋势。
4.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将积累大量海洋建设的案例和经验,在未来的工作中提供参考和借鉴。
结语本次海洋建设调研是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调研活动,我们将深入掌握海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情况,为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我们将通过各种调研方式,力求全面、系统地调查海洋建设的相关情况,希望这次调研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为促进国家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海洋站实施方案

海洋站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海洋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污染的加剧,海洋站的建设和实施变得尤为重要。
海洋站是指在海洋中建立的一种综合性观测系统,用于监测海洋环境、海洋气象、海洋生物、海洋地质等多个方面的数据,为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建设目标1. 提高海洋观测能力,实现对海洋环境的全方位监测;2. 建立海洋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海洋科研成果的传播和应用;3. 推动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4.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
三、实施方案1. 建设海洋观测设施在海洋站周围布设海洋观测设施,包括海洋气象观测站、海洋生物观测设备、海洋地质勘测仪器等,实现对海洋环境的多角度、多层次监测。
2. 建立数据采集系统通过各类传感器和监测设备,实现对海洋环境数据的实时采集和传输,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搭建数据处理平台建立海洋数据处理中心,对海洋观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存储,形成完整的海洋环境数据库,为科研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4. 构建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海洋数据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部分海洋观测数据,促进科研成果的共享和应用,推动海洋科研和产业发展。
5. 加强科研合作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和科研团队开展合作,共同开展海洋观测和科研工作,提高海洋站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6. 推动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和资金投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海洋站的建设和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四、预期效果1. 提高海洋环境监测能力,为海洋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提供科学依据;2. 构建海洋数据共享平台,促进海洋科研成果的传播和应用;3. 推动海洋科研和产业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4.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促进海洋生态平衡的恢复。
五、总结海洋站的建设和实施对于推动海洋科研和产业发展,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海洋站的建设和实施工作,为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东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东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7.28•【字号】东丽政办〔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海洋资源正文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统计局拟定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东丽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办〔2017〕25号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东丽区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8日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东丽区实施方案为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摸清海洋经济“家底”,国务院批准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为落实国务院要求,完成东丽区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任务,依据2017年5月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天津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天津市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第一次东丽区海洋经济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是全市海洋经济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大的海洋资源利用情况、海洋经济实力调查,目的是全面系统掌握我区海洋经济基本情况,摸清“家底”,建立完善海洋经济基础信息和单位名录,有效满足海洋经济统计分析、监测预警和评估决策等信息需求,为科学谋划海洋经济长远发展、实现海洋强市、强区建设目标奠定基础。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调查对象是东丽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
调查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为2015年度。
三、调查方法本次调查以全面调查为主,并辅之以抽样调查。
涉海单位清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以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天津市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天津市调查办)提供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为基础,整理并下发涉海单位底册,东丽区各级调查机构据此开展清查。
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附件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全面组织实施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以下简称“2020年度变更调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20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利用2020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地类变化信息,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报告报国务院审定。
(一)开展遥感监测在2020年年底(2020年11月-2021年1月为主,北纬42度以北等冬季冰雪覆盖区域适当提前至8月)时间段内,组织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卫星遥感影像数据,以“三调”初始调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加工制作分县(市、区)正射影像图;利用正射影像图与“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进行比对,内业提取疑似建设变化图斑、疑似拆除图斑;监测耕地变化状况,内业提取疑似耕地变为林地、园地及坑塘等非耕地的变化图斑;监测园地、林地及草地变化状况,内业提取疑似园地、林地及草地变为耕地、坑塘、草地等变化图斑;监测“三调”数据库中的临时用地、推堆土、拆除未尽、批而未用、光伏用地等单独图层以及持续跟踪图斑范围,内业提取变化图斑,判断变化地类;监测湿地变化状况,整合湿地专项监测成果,按照一年四期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积水频次,形成疑似湿地变化图斑;结合2020年度地理国情监测等其他专项监测项目发现的其他地表影像变化,制作分县(市、区)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下发各地开展实地调查举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04•【字号】穗府〔2017〕17号•【施行日期】2017.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告穗府〔2017〕17号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总体目标是全面、系统掌握我国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我国海洋经济基础信息。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的通知》(国海发〔2016〕5号)决定2017年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现就我市落实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渔民。
二、调查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资料为2015年年度资料。
涉海单位清查和数据采集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调查主要内容是我市海洋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情况、出口情况、原材料和主要生产设备情况以及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活动、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节能减排、海洋科技创新、涉海企业投融资和临海开发区建设、海岛海洋经济、南沙自贸区新增涉海企业情况等。
四、调查期间,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海洋经济调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接受海洋经济调查登记,如实并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海洋经济调查所需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违者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按照国海发〔2016〕5号文的规定,调查具体工作由广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沿海区人民政府的调查机构负责本辖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非沿海区人民政府配合广州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本辖区内海洋经济调查工作。
加快建设“海洋富区”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加快建设“海洋富区”推进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海洋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
为加快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海洋富区”,我国决定制定海洋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1. 在三年内,通过加快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渔业生产能力。
2. 通过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渔业生产效益和质量,实现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3. 加大海洋渔业资源保护力度,促进渔民就业增收,保障渔民权益。
三、重点任务1. 提升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加大对渔港码头、渔船捕捞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力度,提高海洋渔业的生产能力和效益。
2. 深化渔业产业化发展:加强渔业龙头企业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优势渔业企业,推动渔业产业链的延伸和提质增效。
3. 推动科技创新:加大对海洋渔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发挥科技创新对渔业生产的促进作用。
4. 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加大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捕捞和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促进渔民就业增收:加强对渔民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解决渔民的后顾之忧,保障他们的权益。
四、政策保障1.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财政对海洋渔业的投入,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补贴政策,优化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渔业。
2. 建立健全支持体系:建立健全渔业政策支持体系,完善渔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为海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3. 加强监管体制:加强对渔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渔业资源调控机制,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渔业的良好秩序。
五、实施措施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和优惠税收政策。
2. 加强科技创新,鼓励渔业科技研发,提升渔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3. 加大宣传力度,培育和传播海洋文化,提高公众的海洋意识和保护意识。
4. 加强渔业组织建设,推动渔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渔民的组织能力和协作水平。
海域管理实施方案
海域管理实施方案
一、前言。
海域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保护
和利用海域资源,制定海域管理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将从海域资源保护、海域利用规划、海域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和实施,以期实现海域管理的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
二、海域资源保护。
1. 划定海域保护区,根据海域资源的特点,划定不同级别的海域保护区,加强
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
同时,加强海域资源的巡查和监测,禁止非法捕捞和污染行为。
2. 生态修复与保护,对受损的海洋生态系统进行修复和保护,推动海洋生态系
统的恢复和重建,保障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三、海域利用规划。
1. 合理开发利用海域资源,依据海域资源的分布和特点,制定海域资源的开发
利用规划,合理利用海洋风能、潮汐能、海水淡化等清洁能源资源,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
2. 海洋渔业管理,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合理划分渔业开发区域,推
动渔业可持续发展,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
四、海域环境监测。
1. 建立海域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的海域环境监测网络,对海域生态环境进
行长期、全方位的监测,及时掌握海域环境变化情况。
2. 加强海域环境保护,对海域环境污染源进行治理,加强海域环境保护工作,保障海洋生态环境的整体健康。
五、总结。
海域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海域资源、促进海域经济发展、维护海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加强海域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海域管理的科学、有效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
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而国土三调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和空间规划具有重要的意义。
国土三调是指对国土资源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以获取国土资源的详细信息和空间数据,为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为了有效实施国土三调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明确国土三调的工作目标,包括对国土资源进行全面、系统、准确的调查和评价,获取国土资源的详细信息和空间数据,为国土空间规划和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明确国土三调的工作任务,包括国土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以及国土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等内容。
其次,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需要确定工作内容和方法。
确定国土三调的工作内容,包括国土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内容,以及国土资源数据库的建设和更新内容。
同时,确定国土三调的工作方法,包括采用先进的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进行国土资源的调查和监测,以及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国土资源进行综合评价。
再次,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
明确国土三调的工作机构,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政府和专业机构等,确定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同时,明确国土三调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和专业机构的工作人员等,确定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
最后,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需要制定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
制定国土三调的工作计划,包括国土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价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以及国土资源数据库建设和更新的进度安排和工作重点。
同时,制定国土三调的保障措施,包括经费保障、技术支持和政策保障等,确保国土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国土三调的实施方案是国土资源管理和空间规划的重要基础,需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才能有效推进国土三调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和空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1.总体目标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2020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的遥感监测成果,通过实地调查,掌握2021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
同时,为减轻年底集中变更的工作压力,切实保障全县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在2022年度探索建立日常变更机制,在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半年度变更调查举证工作。
2.工作任务2021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1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经省级核查后上报国家。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1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对国家提出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疑似拆除图斑,耕地图斑范围内疑似为园地、林地和坑塘等其他地类图斑,园地、林地、草地及坑塘等其他农用地与耕地及其他相应农用地地类不一致的图斑,湿地变化图斑,未利用地变化图斑,临时用地、推(堆)土、批而未用、拆除未尽、光伏板等单独图层变化图斑及其他专项监测变化图斑等进行全面变更;对国家未提出但实际发生变化的图斑也应实事求是调查核实举证,完成变更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4.技术要求(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和《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和《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0.05.15
•【文号】自然资办发〔2020〕24号
•【施行日期】2020.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海洋资源
正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和
《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0〕24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办公厅,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海洋经济等两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0〕49号),《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和《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已批准自2020年4月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现将两项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制度电子版可在我部网站下载,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5日
附件: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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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永年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
案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
调查实施方案
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海情调查。
为做好这次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摸清全区涉海单位底数,查实海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状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邯郸市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18〕54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全面调查,数据共享、有序推进”的原则,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海洋经济调查工作,突出涉海单位清查和海洋产业调查,统筹海洋相关产业调查,并充分利用现有专项调查和常规统计成果,全面摸清我区涉海产业发展状况。
二、调查对象和时间
(一)调查对象。
全区从事海洋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个人等。
根据海洋经济活动性质,分为海洋产业及其相关产业。
其中,海洋产业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的产业;海洋相关产业是指以各种投入产出为联系纽带,与海洋产业构成技术经济联系的产业。
(二)调查时间。
调查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24时和2018年12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为2018、2018年度。
凡是2018、
2018年年末资料,均以调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是年度资料,均以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数据为准。
三、调查程序和步骤
(一)调查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6月10日前)。
区政府成立区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调查办”),选聘专业技术队伍或一定数量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开展相关培训,收集统计、发改等相关部门资料并分析整理,做好调查数据的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涉海单位清查阶段(2018年6月20日前)。
区调查办根据市调查办下发的涉海单位底册组织调查员采取入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组织涉海单位填写清查表,逐一标识认定是否为海洋产业涉海单位,及时录入涉海单位清查系统,并进行审核、汇总,通过清查系统逐级上报。
(三)数据采集处理阶段(2018年9月20日前)。
区调查办根据市调查办下发的涉海单位名录、海洋相关产业填报单位名录,组织调查员发放海洋经济调查告知书和调查表,逐一实地指导填报单位规范完整填写调查表,采集产业调查数据,并由专业人员录入数据采集系统调查,认真进行审核、复查,做好审核、复查记录,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规范后,通过数据采集系统上报市调查办。
(四)调查总结发布阶段(2018年6月底前)。
按照全国调查办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数据采集的事后质量评估工作,区调查办整理汇编调查资料,编制海洋经济调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制作数据集等成果,并做好调查各环节资料分类、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按照海洋经济成果验收办法,在组织完成自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