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所谓承兑,简单地说,就是承诺兑付,是付款人在汇票上签章表示承诺将来在汇票到期时承担付款义务的一种行为。
承兑行为只发生在远期汇票的有关活动中。
1种类定义在中国国内的贸易中,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两种。
这两种汇票都与远期付款有关。
银行承兑汇票:这里的汇票就是传统的由债权人开出的要求债务人付款的命令书。
当这种汇票得到银行的付款承诺后,即成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短期的融资工具,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90天的最为普遍。
银行承兑汇票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给予的信用支持。
我国的银行承兑汇票每张票面金额最高为1000万元(实务中遇到过票面金额为1亿元)。
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即为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商业承兑汇票不附带利息。
本词条所涉及的承兑汇票即是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
按照存在形式,票据又可以分为:纸质承兑汇票、电子承兑汇票。
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收款人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应承担付款义务,银行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用。
这是因为付款人与出票人在出票之前双方之间存在资金关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一定金额的款项,或者付款人对出票人负有债务。
所以,出票人委托付款人进行付款。
为了使付款人做好付款的准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要由付款人作出意思表示。
付款人一旦承兑,该付款人则成为承兑人,就负有无条件付款的义务。
信用证与承兑汇票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在国际贸易中,上述信用证定义中的申请人是进口方,开证行是进口地银行,受益人是出口商。
于是我们可以对信用证作这样的理解:信用证是开证行应进口方的请求向出口方开立的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付款的条件是出口方(受益人)向银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银行向出口方付款,或对出口方出具的汇票承兑并付款;付款人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
收款人可以是受益人,或者是其指定的银行。
对于信用证定义中表达的“约定”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其一,由银行承诺付款。
而在汇款和托收方式中,银行均未作出此种承诺。
其二,条件是由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
在国际贸易中单据是第三者或当事人出具的履约证书,所以信用证的约定是要求受益人以单据的形式向银行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合同义务,银行即向其支付货款。
对一个实际上已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出口商来说,要提交这样的单据是能够做到的。
因而信用证所提出的条件,并未对卖方构成合同义务的实质性的变更或添加。
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与国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定义相似,但不同之处在于国际贸易中的承兑汇票往往是收款企业(出票人)自行签发给付款人的汇票,其性质相当于账单(bill),其在不同的情形中,对付款人的约束力亦有不同。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跟单的承兑汇票,一般是信用证付款文件中的跟单文件之一,买方对卖方开具见票后一定期限天数付款的跟单汇票,于银行提交货物运输及提货文件时,应即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
信用证,本票,汇票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
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都是即期的。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banker's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2.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光票(clena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保险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票,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3.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即期汇票(sightbill,demand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bill,usance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
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4.按承兑人──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acceptance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银行承兑汇票要求的手续较高,1、要求不同.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都是买方对卖方签发的欠条,由银行提供了担保.只不过,银行承兑汇票的要求较低,依托真实贸易北京签发欠条,但是,卖方拿到欠条项下的款项并不严格与交货相关,到期前只需要将欠条提交自己的开户行,开户行就可以向欠条的担保行索要.国内信用证要求极高,卖方必须发货,且取得发运的证明,提交给议付银行后,才可以要求信用证项下的款项.2、法律依据不同银行承兑汇票遵循票据法,基本要义:“因文有权要”国内信用证遵循,基本要义:“单证相符,单单一致”“见证发货”“见单付款”“付款赎单”.3、对企业报表的影响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表内融资工具,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反映在表内,全额计入企业的表内负债科目.过多的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国内信用证属于表外融资工具,企业签发国内信用证反映在表外,不计入企业的表内负债科目.国内信用证签发不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但是,银行在评价企业资产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的时候,应当将企业的国内信用证融资还原,这样才可以真实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我国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三票一卡三方式”中的一种,在经济活动中有很强的支付和结算功能,是企业客户经常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是人民银行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的需要,于1997年正式推出,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又一项支付结算工具.本文试从不同的角度将两种产品进行比较,分析他们的特点,供大家参考.一、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相同点(一)从两者的作用看,既是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都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代替现金完成货币的支付.除了有支付结算功能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两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能.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关系,并由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者,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要求的时间装运发货,而不需买方当场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也一样,卖方收到银票后即可发货,买方当时也不需要支付货款.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为6个月,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二)从使用的要求看,两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由于可以融通资金,银行要求使用双方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要出具商品交易合同,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前手的增值税发票等:国内信用证也要开证申请人出具双方购销合同.银行将两者都纳入对客户单位的授信范围,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交纳一定的保证金.(三)其他相同之处除了上述两点外,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似之处.如,从最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两者都是收款人(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灵活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式看,两者都属于表外信贷业务等等.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这两种票据申请人在向开户行开具票据的时候,开户银行从申请人账户上冻结并划出同等金额,做为收款方收到这两种票据的时候,因承兑方为银行故承兑风险很低.二、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一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两者的格式都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相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较多,除了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金额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二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三两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求和约束不同虽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同,但不能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同.通常,银行在作出承兑后,不再去管汇票的流向和其实际的用途,只是到期负责支付汇票款项.目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炒作股票,已成为不法企业申请办理银票的用途之一.而国内信用证中的很多条款都是根据合同条款来缮制开立的,如对货物品质、数量,包装、装运期限等的要求,对代表物权单据的要求等,都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合同,生产出合同要求的产品,按规定的时间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后,才可以办理托收,获得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同时,买方必须持有卖方提供的履行合同后所获得并满足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才能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议付,议付银行也必须将信用证连同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办理托收,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受理银行虽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该银票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货运单据,但贴现银行到期办理委托收款时不再需要附这些证.明单据.实际上,只要保证汇票本身的真实性和背书连续,承兑银行就必须付款.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增值税发票、运输单据的审查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因此,两者虽然都要求有贸易背景,相比之下国内信用证更加强调商品交易履行合同的真实性.在实际操作上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对其他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无需提供,银行在开具相关金额的汇票时会从申请人的账户上先行扣除票据金额,如账户金额不足的话是不给予开具的,即银行只审核资金是否充足.而申请国内信用证,在银行的审核上如同贷款的审核流程.更多审核的是合同内容与事实相符.四两者的流转方式不同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流通.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转让.在承兑行向对方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过程中,票据是脱离银行在外部运作的,这样就很容易被伪造、变造、克隆,给正当的持票人正常收款带来困难,同时使银行资金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社会信用的普遍低下,经济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贫乏都会直接影响到票据流通的质量,现实生活中由于背书中的某一手章盖错了、盖的位置不对,最终影响最后持票人到期收不到款的情况比比皆是.由于银行误收克隆汇票,导致资金损失的也是屡见不鲜.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无论是电开还是信开由开证行开出后就直接交给对方银行通知行,信用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没有流出银行系统,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信用证及相关单据被篡改变造的风险,保证收款的安全.五两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背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在汇票到期日由承兑银行支付款项,而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两者都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即期付款是指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款项一般是在五个工作日内,延期付款是指在货物发运日后某一日付款.其中,即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不同,它没有到期日的概念,随到随付.另外,国内信用证可以根据买方,或者卖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往往是贸易双方对合同上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相应地对信用证上的条款也进行修改,甚至修改信用证金额,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方便.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金额不能进行修改,也不能对部分金额进行背书转让,只能以此金额最终办理结算.这也是一些客户将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重新签开若干小额承兑汇票用于不同用途支付的主要原因.六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要交纳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办理贴现时不须再交纳手续费,而国内信用证由于手续比较复杂,在整个业务环节,客户要交纳相对较多的费用.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要求,客户在申请开证时,要交纳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低100元;申请修改信用证时,按每笔100元交纳修改手续费,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不另收修改手续费;通知行通知受益人时,受益人交纳通知手续费每笔50元;受益人办理议付时,按议付金额0.1%交纳议付手续费.以上通过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比较可以看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两者都是支付结算工具,都有短期融资功能,又各有特点.银行承兑汇票从转让流通、最终付款方面显得比较灵活,而国内信用证将买卖双方合同中的彼此约束和货款支付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有效避免双方收款不发货、收货不付款的现象,从而保证合同的履行.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两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扬长避短,灵活选择,满足结算需要.。
汇款、托收、信用证的比较分析

汇款、托收、信用证的比较分析摘要随着开放程度不断加深,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贸易的快速增长促使国际间结算业务进步加大,如何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已经成为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通过对汇款、托收、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让我国出口企业对国际结算方式有个充分的认识。
关键字汇款;托收;信用证1、国际结算基本方式国际结算是指两个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不论是个人间的、企业间的、或政府间的因为商品买卖、服务供应、资金调拨、而通过银行办理的两国间的外汇收付业务。
国际结算的目的是以有效的方式和手段来实现国际间以货币表现的债权债务的清偿。
实现国际结算的手段有许多种,其中最主要的结算方式有汇付结算方式、托收及信用证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以及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结算方式:国际汇款、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
2、结算过程中使用汇票的比较(1)汇款一般不需要汇票的,只有在票汇时需要,极少用在国际贸易中而,国内贸易中有时候会用。
信用证也不是每种信用证都需要汇票的,付款信用证一般不需要汇票。
如果需要汇票,会在信用证里说明。
托收一般是委托第三方进行,是汇票时凭证,必备单据。
(2)汇付属于顺汇,信用证与托收属于逆汇。
(3)汇和款托收所使用的汇票是商业汇票,属于商家之间的信用,称为商业信用。
而信用证下的汇票是按照信用证的出票条款出具的,其付款是由开证行做保证的,属于银行信用。
(4)汇付下的汇票是进口商通过银行开给进口商的,出票人是汇出行,受票人是进口商;托收下的汇票出票人是出口商,受票人是进口商;而信用证下的汇票出票人是出口商,受票人一般是开证行,收款人是议付行。
3、结算流程的比较3.1、汇款支付流程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用电报或电传的方式通知它在收款人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解付一定款项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具体程序如下:1汇款人想汇出行提出电汇申请并交款付费。
2.取得电汇回执。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种类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在商业活动中,银行机构承担信用保证,对债权人发出的汇票进行承兑并在到期日支付面额与利息的一种票据。
根据承兑汇票的不同用途和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 商业承兑汇票:由企业或个人在债权到期日向银行申请承兑的汇票,通常用于支付货款和结算。
2. 信用证承兑汇票:由进口商和出口商之间签订的信用证中规定,出口商在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的文件后,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以保障进口商的权益。
3. 贴现承兑汇票:持有人将承兑汇票贴现给银行,银行按照贴现利率对汇票进行折扣计算,并提前给予持有人票款。
4. 链式承兑汇票:由多家银行联合发行的承兑汇票,每一家银行对汇票进行承兑保证,并在到期日向下一家银行支付面额与利息。
以上是常见的银行承兑汇票种类,对于不同类型的承兑汇票,银行在承兑时会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不同的审核和风险控制。
- 1 -。
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哪些
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哪些我们都知道,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都是一种买卖双方进行商品交易的金额支付结算工具,能够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发挥强大的支付和结算功能,满足买卖双方的不同需求,根据买卖双方的不同实际情况,可以申请不同类型的汇票票据。
那么,▲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让小编来为您详细讲解。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是我国《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三票一卡三方式”中的一种,在经济活动中有很强的支付和结算功能,是企业客户经常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是人民银行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的需要而推出,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又一项支付结算工具。
▲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一)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两者的格式都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相同。
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较多,除了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金额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
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
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农行国内信用证基础知识
路漫漫其悠远
第三章 担保和保证金
❖ 开证保证金比例: 1、一般情况:不低于20% 2、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 式用信的客户,可视情况减收或免收保证金
比照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减免保证金审批权限 保证金抵扣:
以《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办法》中关于低 信用风险信贷业务规定的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外 汇、票据、保函、保单等作为担保物的,可抵扣相应 金额的保证金。
路漫漫其悠远
国内信用证 VS.银行承兑汇票 ——主要相同点
路漫漫其悠远
国内信用证 VS.银行承兑汇票 ——主要区别
路漫漫其悠远
国内信用证 VS.银行承兑汇票 ——主要区别
路漫漫其悠远
➢ 国内信用证较银行承兑汇票的优势——对客户 A
交易更有保障
B 结算更加灵活
C 融资更多渠道
D 内外贸用证业务以国内贸易融资为基础,与银 行承兑汇票较为接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开证 申请人需缴纳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并需对保证金以外部分落实合法、足值、有 效的担保。对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 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如需减免 保证金开立国内信用证,比照商业汇票银行承 兑业务减免保证金审批权限执行。
农行国内信用证基础知 识
路漫漫其悠远 2020/4/2
定义
❖ 国内信用证业务以国内贸易融资为基础,与银 行承兑汇票较为接近,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开证 申请人需缴纳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并需对保证金以外部分落实合法、足值、有 效的担保。对于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经有权审 批行批准可以信用方式用信的客户,如需减免 保证金开立国内信用证,比照商业汇票银行承 兑业务减免保证金审批权限执行。
信用证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
信用证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付款的条件不同:收到国内信用证并不意味着肯定能收到货款,因为还有一些条件.而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可以理解为货款已收国内信用证: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独立于原合同的新的要约,要求受益人提交满足于信用证要求的单据才可以获得相应的对价。
即是有条件的,要提交相应的单据。
另外信用证是卖出人准备单据(可能包括汇票)交给银行向开证行及开证人索偿,是逆向的。
承兑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见单即付;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见单即付。
承兑汇票是买入人开出(或通过银行开出)汇票,并给卖出人,卖出人递交银行向出票人索偿。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银行于汇票到期时,必须无条件地向持票人付款,而信用证的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是有条件的,即只有当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并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后,开证行才付款,如果受益人没有按照信用证的规定行事,或提交的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可以拒不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无条件从银行拿到钱。
而信用证需要对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单据后银行才能把钱给他。
出口商以逆汇方式(托收、信用证)结算货款时,需要出具一种书面凭证向进口商索取款项的依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汇票在银行就可取款,没有到期日。
商业汇票又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而商业汇票有到期日,在到期日之前想用这钱,则必须贴现。
信用证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
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
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汇票(Bill of Exchange,Draft)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汇票
国内信用证8.1单选题84.国内信用证编核押方式采用总行统一规定。
国内信用证的( A ) 由CCBS系统自动加编密押A.开立、修改、内部调整B.开立、修改、议付、付款C.开立、修改、垫款、议付D.开立、修改、议付、注销85.经办行办理国内信用证业务时,应按照( A )的原则审核信用证单据A.单证相符、单单相符、表面相符B.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帐实相符C.单证相符、单单相符D.单单相符、帐实相符88.国内信用证议付行应在收到受益人提供单证的次日起( 五个营业日内)内通知受益人89.开证行收到委托收款行寄交国内信用证相关资料,审查不符时,应于次日起( 五个营业日内)内向委托收款行发出不符点通知92.下列关于国内信用证办理和使用要求的表述中,符合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C ) A.信用证结算方式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B.开证行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30%的保证金C.信用证到期不获付款的,议付行可从受益人账户收取议付金额D.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有权拒绝付款93.受益人未在国内信用证有效期内提交单据的,开证行应在信用证逾有效期( 1 )个月后注销该信用证。
94.客户申请开立国内信用证时,微小企业应按开证金额的( 100%)交存保证金92.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同点( ABC )A.既是结算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B.银行为第一付款人C.都采取委托收款方式收取款项D.都可以背书转让93.涉及国内信用证开立时CCBS系统操作的交易代码有( AD )A.4790 B.0169 C.1693 D.007795.国内信用证哪几种事务类型的回复,应通过“事务查复”办理回复。
( ACD )A.事务查询B.事务查复C.到期付款确认D.拒绝议付/不符点通知E.来单通知96.国内信用证通知行接到信用证正本或信用证修改书时,应认真审查以下内容( ABC) A.通知行名称必须确为本行B.信用证应为本系统内具备信用证准入资格的分支机构或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信用证业务合作协议的合作银行开出C.审核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条款的有效性D.及时向开证行发出查询97.国内信用证或信用证修改书密押不符或无押、来证内容不完整或不明确等存疑,在未得到开证行查复之前,通知行可向受益人预先做非正式通知,按( ABC )方法处理A.在通知书、信用证正本或信用证修改书复印件上分别加盖“来证存疑,暂不生效”戳记后,通知书连同信用证正本或信用证修改书复印件通知受益人,受益人在银行留存的信用证正本复印件上签章确认B.建议受益人在信用证正式生效前暂不发货C.存疑经查实或补正后,应及时通知受益人用非正式通知的全套单证向我行换回正式通知单证D.向开证行发出查询75.国内信用证按其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两种: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B76.开立信用证受益人开户银行为建设银行系统内机构的,可采用信开或电开方式B 81.开证保证金账户一个账户只能开立一笔国内信用证:B82.目前,我行的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A83.国内信用证必须以人民币计价,既可用于办理转账结算,也可支取现金:B84.申请办理信用证开证业务时,AAA、AA级总行级重点客户可免于提供担保:A 89.CCBS系统目前支持国内信用证保证金在二级分行范围内冻结、解冻:A5.银行汇票58.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个月),但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60.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时,涉及的转让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A.出票金额B.实际交易金额C.D.转让金额难度:容易;答案:C 63.全国银行汇票的申请人要求退款但缺少解讫通知的,出票银行应于提示付款期期满( 1个月)后办理73.2013年9月10日,客户通过远程方式提交一笔签发银行汇票的申请,则我行网点应于(:A )日终前处理完客户申请A.2013年9月10日B.2013年9月11日C.2013年9月12日D.2013年9月13日76.下列重要空白凭证不允许出售的是( ACD)A.银行汇票B.转账支票C.银行本票D.存款开户证实书64.单位和个人的各项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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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的区别银行承兑汇票要求的手续较高,1、要求不同。
国内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都是买方对卖方签发的欠条,由银行提供了担保。
只不过,银行承兑汇票的要求较低,依托真实贸易北京签发欠条,但是,卖方拿到欠条项下的款项并不严格与交货相关,到期前只需要将欠条提交自己的开户行,开户行就可以向欠条的担保行索要。
国内信用证要求极高,卖方必须发货,且取得发运的证明,提交给议付银行后,才可以要求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2、法律依据不同银行承兑汇票遵循《票据法》,基本要义:“因文有权要”国内信用证遵循《》,基本要义:“单证相符,单单一致”“见证发货”“见单付款”“付款赎单”。
3、对企业报表的影响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表内融资工具,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反映在表内,全额计入企业的表内负债科目。
过多的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
国内信用证属于表外融资工具,企业签发国内信用证反映在表外,不计入企业的表内负债科目。
国内信用证签发不会导致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上升。
但是,银行在评价企业资产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的时候,应当将企业的国内信用证融资还原,这样才可以真实测算企业的偿债能力。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是我国《支付结算办法》中规定的“三票一卡三方式”中的一种,在经济活动中有很强的支付和结算功能,是企业客户经常使用的一种结算工具:国内信用证是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国内信用证条款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是人民银行为适应国内贸易活动的需要,于1997年正式推出,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又一项支付结算工具。
本文试从不同的角度将两种产品进行比较,分析他们的特点,供大家参考。
一、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相同点(一)从两者的作用看,既是支付工具,又是短期融资工具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都可以用于经济活动中买卖双方债权、债务的结算,同时可以代替现金完成货币的支付。
除了有支付结算功能外,和银行提供的其他支付结算产品相比,两者还有较强的融资功能。
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申请人与银行建立委托付款关系,并由银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在商品交易过程中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
国内信用证的使用者,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要求的时间装运发货,而不需买方当场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也一样,卖方收到银票后即可发货,买方当时也不需要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为6个月,国内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从使用的要求看,两者都要求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由于可以融通资金,银行要求使用双方都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申请人要出具商品交易合同,连续申请承兑的批发企业还应提供上一次商品交易确已履行的证明,如前手的增值税发票等:国内信用证也要开证申请人出具双方购销合同。
银行将两者都纳入对客户单位的授信范围,并根据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三)其他相同之处除了上述两点外,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还有其他诸多相似之处。
如,从最终收取款项的方式看,两者都是收款人(受益人)开户行通过“委托收款”方式收取货款,从资金的灵活方式看,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和国内信用证受益人都能通过贴现或议付的方式,提前取得款项,从银行核算方式看,两者都属于表外信贷业务等等。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这两种票据申请人在向开户行开具票据的时候,开户银行从申请人账户上冻结并划出同等金额,做为收款方收到这两种票据的时候,因承兑方为银行故承兑风险很低。
二、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一)两者格式和记载的内容不同银行承兑汇票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国内信用证是《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明确的结算方式,两者的格式都由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但具体内容大不相同。
银行承兑汇票上的必须记载事项有“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而信用证上的要素相对较多,除了相应的当事人名称、账号、金额等要素外,还有对货物的详细描述,以及对卖方提供单据的具体要求等。
(二)两者所体现的内在结算方式不同国内信用证体现的是单款对流的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体现的是货款对流的方式。
在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商品交易,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卖方向承运人提供货物后获得运输单据(凭单交货),再将全套单据(包括代表物权的单据如货物提单、商业发票等)交给银行,由银行办理托收(或向银行办理议付),买方向通知行付款赎单(凭单付款)。
而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通常采用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方式即买方向卖方交付票据(通过背书方式),卖方验票后交货。
(三)两者对各自项下商品交易的要求和约束不同虽然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求申请人提供双方交易合同,但不能保证申请人在获得银行承兑汇票后,真正用这张票去履行该笔合同。
通常,银行在作出承兑后,不再去管汇票的流向和其实际的用途,只是到期负责支付汇票款项。
目前,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炒作股票,已成为不法企业申请办理银票的用途之一。
而国内信用证中的很多条款都是根据合同条款来缮制(开立)的,如对货物品质、数量,包装、装运期限等的要求,对代表物权单据的要求等,都要求卖方必须履行合同,生产出合同要求的产品,按规定的时间装运并取得相应的单据后,才可以办理托收,获得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同时,买方必须持有卖方提供的履行合同后所获得并满足信用证要求的相关单据,才能到其开户银行办理议付,议付银行也必须将信用证连同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指定银行)办理托收,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受理银行虽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该银票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包括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货运单据),但贴现银行到期办理委托收款时不再需要附这些证.明单据。
实际上,只要保证汇票本身的真实性和背书连续,承兑银行就必须付款。
实际工作中,大多数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对增值税发票、运输单据的审查往往只是流于形式。
因此,两者虽然都要求有贸易背景,相比之下国内信用证更加强调商品交易履行合同的真实性。
在实际操作上银行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对其他票据的审核流于形式或根本就无需提供,银行在开具相关金额的汇票时会从申请人的账户上先行扣除票据金额,如账户金额不足的话是不给予开具的,即银行只审核资金是否充足。
而申请国内信用证,在银行的审核上如同贷款的审核流程。
更多审核的是合同内容与事实相符。
(四)两者的流转方式不同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流通。
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转让。
在承兑行向对方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过程中,票据是脱离银行在外部运作的,这样就很容易被伪造、变造、克隆,给正当的持票人正常收款带来困难,同时使银行资金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社会信用的普遍低下,经济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贫乏都会直接影响到票据流通的质量,现实生活中由于背书中的某一手章盖错了、盖的位置不对,最终影响最后持票人到期收不到款的情况比比皆是。
由于银行误收克隆汇票,导致资金损失的也是屡见不鲜。
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可见信用证(无论是电开还是信开)由开证行开出后就直接交给对方银行(通知行),信用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没有流出银行系统,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信用证及相关单据被篡改变造的风险,保证收款的安全。
(五)两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背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
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在汇票到期日由承兑银行支付款项,而国内信用证的付款期限可分为即期付款和延期付款(两者都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即期付款是指开证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后,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款项(一般是在五个工作日内),延期付款是指在货物发运日后某一日付款。
其中,即期付款的国内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不同,它没有到期日的概念,随到随付。
另外,国内信用证可以根据买方,或者卖方的要求进行修改,往往是贸易双方对合同上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相应地对信用证上的条款也进行修改,甚至修改信用证金额,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方便。
而银行承兑汇票上的金额不能进行修改,也不能对部分金额进行背书转让,只能以此金额最终办理结算。
这也是一些客户将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重新签开若干小额承兑汇票用于不同用途支付的主要原因。
(六)客户负担的费用不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客户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只要交纳万分之五的手续费,办理贴现时不须再交纳手续费,而国内信用证由于手续比较复杂,在整个业务环节,客户要交纳相对较多的费用。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中要求,客户在申请开证时,要交纳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0.15%收取,最低100元);申请修改信用证时,按每笔100元交纳修改手续费,增额修改的,对增额部分按开证手续费标准收取,最少不低于100元,不另收修改手续费;通知行通知受益人时,受益人交纳通知手续费每笔50元;受益人办理议付时,按议付金额0.1%交纳议付手续费。
以上通过对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比较可以看出,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两者都是支付结算工具,都有短期融资功能,又各有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从转让流通、最终付款方面显得比较灵活,而国内信用证将买卖双方合同中的彼此约束和货款支付紧密联系在一起,可以有效避免双方收款不发货、收货不付款的现象,从而保证合同的履行。
使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两种结算方式的特点,扬长避短,灵活选择,满足结算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