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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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第四条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 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 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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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
第五条 事故发生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施工单位负责人或 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的事故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必要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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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事故基本情况以及 事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 和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进行 全国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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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要求, 依法组织或者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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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应 当选派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工作的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 查组的纪律。
第十九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责任企 业和人员的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考试题

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考试题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75分)1、《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A.群死群伤(正确答案)B.人员伤亡C.房屋倒塌D.路面塌陷2、()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依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A. 市级B.县级(正确答案)C.区级D.国务院3、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应判定为重大施工隐患。
A.稍大B.较大(正确答案)C.较高D.极大4、使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A. 重大(正确答案)B. 较大C.严重D.轻微5、《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是为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A. 工贸行业B. 化工行业C.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正确答案)D.金属非金属矿山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A.县级以上(正确答案)B.市级以上C.设区市级以上D.省级以上7、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A. 排除前B.排除后C.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正确答案)D.排除过程中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版)1.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城市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预防和遏制这些事故的发生,制定一套科学的隐患判定标准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针对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实用的隐患判定标准。
该标准将针对各类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综合考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环节,通过细致的评估和综合判定,准确识别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以促进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
2. 判定原则本标准的判定原则如下:1.预防为主:重点关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2.科学性:拟定判定标准应基于事故发生的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充分考虑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
3.客观性:判定标准应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对判断结果造成干扰。
4.全面性:综合考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所有环节,全面评估事故隐患的存在和程度。
3. 判定要素本标准的判定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设计要素:包括设计方案的合理性、设计计算的准确性、设计文档的完整性等。
2.施工要素:包括施工方案的可行性、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施工设备的适用性等。
3.监理要素:包括监理报告的准确性、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监理过程的合规性等。
4.管理要素: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安全监测系统的完善性、安全培训的有效性等。
4. 判定程序本标准的判定程序如下:1.收集相关信息:收集与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监理报告等资料。
2.评估判定要素: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估,综合考虑判定要素的各个方面。
3.判定隐患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将事故隐患判定为重大、较大或一般等级。
4.制定改善措施:针对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和整改要求。
5.监督检查:对改善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5. 判定标准本标准将根据判定要素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估各项指标,并按照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以下几个等级:1.重大隐患: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建发〔2015〕139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建法〔2015〕37号),转发给你们,并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精神,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及有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加大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力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以及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相关部门报告。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将工程名称、参建单位名称、事故经过等简要情况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报告。
三、各单位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整改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应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四、在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区县政府的批复文件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的通知》(建法〔2015〕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5年4月14日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的通知建法〔2015〕37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加强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和查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我部制定了《住房城乡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督办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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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通报了3月全国房屋市政工
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当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
亡41人,同比分别下降24.00%和36.92%。
通报称,2014年3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亡
41人,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12起、死亡人数减少24人,同比分别下降24.00%
和36.92%。全国有15个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
2014年3月,全国未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事
故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减少14人。
2014年1~3月,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69起、死亡79人,
比去年同期事故起数减少21起、死亡人数减少41人,同比分别下降23.33%和
34.17%。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2起、死亡8人,比去年同
期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16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和66.67%。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4.04.19 记者 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