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员工之间的公平和谐,

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任职的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员工虚报、谎报、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等。

第四条本规定实施分为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一般违法违纪行

为两个级别。

第五条对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严肃、及时。

第二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

多项处理措施:

(一)警告处分:对于首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

业可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批评。

(二)调岗处分:对于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实施调岗处分,将其调离原有岗位,重新安排其他工作。

(三)降薪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企业可实施降薪处分,将其薪资降低一定比例。

(四)停职处分:对于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停职处分,并拟定停职期限。

(五)开除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在处理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依法保护员工

的合法权益,并向员工详细解释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机制,对于不服处理决定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并由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

多项处理措施:

(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进行口头警告,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实施书面警告,对其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改正。

(三)课程培训:对于持续出现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安排相关课程培训,提升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

(四)扣薪处分: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造成轻微经济损失的员工,企业可实施扣薪处分,将其薪资降低一定比例。

第九条企业在处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注重教育和改正,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增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自觉遵守。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加强

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员工实施奖

励和惩罚,并及时公示。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渠道和制度,

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核实的举报行为予以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

所有。

总结: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共分为总则、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监督与管理和附则五章。旨在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并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加强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保

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任职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

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员工违法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虚报、谎报、隐瞒重要信息,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的处理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严肃、及时。对于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五条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指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

章制度,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虚报、谎报、隐瞒重要信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

多项处理措施:

(一)警告处分:对于首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提醒其改正错误。

(二)调岗处分:对于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实施调岗处分,将其调离原有岗位,重新安排其他工作,以减少其对企业的伤害。

(三)降薪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企业可实施降薪处分,将其薪资降低一定比例,以惩罚其违纪行为并追回经济损失。

(四)停职处分:对于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停职处分,并拟定停职期限,以给予员工反思和改正的机会。

(五)开除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使其失去在企业的工作

机会。

第七条企业在处理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程序公正合法。企业应向员工详细解释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对于不服处理决定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并由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八条一般违法违纪行为指轻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虚报、谎报、隐瞒部分信息,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

第九条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进行口头警告,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提醒其改正错误。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实施书面警告,对其行为进行警告并要求改正,以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力度。

(三)课程培训:对于持续出现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安排相关课程培训,提升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加强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

(四)扣薪处分: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造成轻微经济损失的

员工,企业可实施扣薪处分,将其薪资降低一定比例,以警示其违纪行为并追回经济损失。

第十条企业在处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注重教育和改正,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培养员工守法、守纪的良好习惯。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十二条企业应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通过

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讨论、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增强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员工实施奖励和惩罚。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的员工应予以奖励,激励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渠道和制度。

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举报,对核实的举报行为应予以奖励,并对举报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

效。

第十六条企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暂行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并及时公示。

第十七条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总结: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涵盖了总则、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理、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监督与管理和附则五个章节。该暂行规定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管理,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违法违纪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制度,并提高员工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意识,加强员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认知和警惕性。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奖惩制度、举报渠道和制度,以促进员工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职业道德、净化企业环境。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篇一】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一、违纪行为的界定 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勤、擅离职守、私自离岗等。 2. 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窃公司财物、泄露公司 机密、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恶意诋毁同事等。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不按规定 佩戴安全防护用具、私自改动设备等。 4.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酗酒滋事、吸毒、性骚扰、冒充他人签字等。 二、违纪处罚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对于违纪行为,公司将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并根据违 纪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 适度惩戒原则:处罚应当适度,既要起到警示作用,又要考虑员工的改过和 发展空间。 3. 个案处理原则:针对不同的违纪行为,采取个案处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避免一刀切的处理方式。 三、违纪处罚的措施 1. 口头警告:对于轻微的违纪行为,首次发生的员工可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 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 2. 书面警告:对于重复违纪或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

要求员工做出书面检讨。 3. 薪资扣减:对于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扣减相应的薪资,以惩戒员工。 4. 停职处分: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停职处分,期间不发放工资,并 要求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整改。 5. 辞退处理:对于情节严重、不可挽回的违纪行为,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终 止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四、违纪处罚的程序 1. 调查核实:公司将对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采集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 2. 违纪事实通知:公司将向员工发出违纪事实通知,明确违纪行为和相关证据。 3. 申辩机会:员工有权进行申辩,提供自己的解释和辩护材料。 4. 处罚决定:公司将根据调查结果和员工的申辩意见,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并告知员工。 5. 处罚执行:公司将按照决定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并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和 处罚结果。 五、违纪处罚的效力 员工对公司的违纪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组织相关部 门进行复核,并及时给予答复。如仍不服,员工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 法院提起诉讼。 六、违纪处罚的宣传和教育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违纪处罚规定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职 业道德,促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的建立。

员工违纪处理规定

员工违纪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及权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纪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合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理种类 第四条按照违纪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危害程度,划分为严重违纪、较严重违纪、轻微违纪三类。 (一)严重违纪行为 1、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 2、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或者治安处罚的下列行为:①贪污、偷盗、侵占、挪用他人或者单位财物;②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以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③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正;④殴打他人或者互相打斗、聚众闹事、煽动并参预斗殴事件;⑤危害他人安全,或者欺辱他人;⑥携带或者收藏违禁品;⑦故意损坏公共财物;⑧扰乱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导致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3、因违反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因个人责任心不强或者疏忽大意,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给单 位造成20000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5、违反施工规范,非法组织施工,浮现工程质量事故,造成误工、停工、返工,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的;

6、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情况的; 7、工作中滥用职权,严重违反集团公司或者权属单位规章制度 及 政策行事的; 8、由于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影响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 9、以个人名义提供虚假、不实证词、证明,给单位带来不良后果或 者影响各类事务正常处理的; 10、伪造、盗用单位印信或者损毁、涂改单位文件、报表等资料,或 者未经批准以单位名义对外出具法律文书资料或者证明的; 11、泄露绝密、机密等级文件,或者集团公司保密技术资料以及招投标等商业活动中需保密的信息材料的; 12、捏造事实或者串通他人滋事,情节严重的; 13、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生产(工作)任务,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14、在公务往来中,收取回扣(或者小费),礼品价值总计达IOoO 元(含)以上,没有及时上缴的; 15、犯其他严重错误的。 (-)较严重违纪行为 1、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0天的; 2、因违反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及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人员 轻伤的; 3、因个人责任心不强或者疏忽大意,或者违反规章制度,给单位 造 成20000元(不含)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4、因个人原因,导致所在单位、部门或者个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者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据公司章程和员工行为守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本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违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守则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 第五条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遵循实事求是、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处理方式 第六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理: (一)处分。处分种类: 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 受到处分的,同时扣发绩效工资: 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记过处分的,扣发六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九个月的绩效工资;受到撤1职处分的,扣发十二个月的绩效工资。 (二)其他处理。

1.批评; 2.停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 3.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经济赔偿责任。对违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或责令退赔。 本条所列各项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受到记大过处分的,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受到撤职处分的,按新任职务、岗位确定工资,二年内不得聘任为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八条因违规违纪受到保险监管机构处理的,应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九条受到刑事追究或治安管理处罚的,应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或其他处理。 第十条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给予开除处分。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含宣告缓刑)的,一般应给予开除处分。 员工在被司法机关羁押期间停发工资。 第十一条依法被劳动教养的,给予开除处分。2第三章处理方式的运用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处分或其他处理的问题,并对错误有深刻认识的;

【企业管理】关于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关于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龙岩卷烟厂 二OO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目录 一、违法问题的处理 二、民事纠纷问题的处理 三、赌博、卖淫、嫖娼等问题的处理 四、吸毒、贩毒问题的处理 五、侵犯企业财产问题的处理 六、交通事故问题的处理 七、物资出厂问题的处理 八、厂部委派到多种经营及下属公司员工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 九、附则 为加强企业管理,依法治厂,以德育人,严格厂规厂纪,维护我厂的形象和声誉,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厂职工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精神,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违法问题的处理 第一条员工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判刑的,不论判决刑期长短,一律开除出厂。 第二条员工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的一律开除出厂。 第三条员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司法机关处罚外,厂部视其情节对当事人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一年处分或开除出厂;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应另取消5个月的奖金;拘留、审查、留用察看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其余福利待遇

均不享受。 二、民事纠纷问题的处理 第四条员工在厂区、库区、生活区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或因其他原因引起纠纷,影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者,对其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情节轻微的按现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同时取消2个月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行政留用察看或开除出厂处分;不听从劝阻,不服从调解,致使事态扩大造成后果触犯《刑法》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凡参加家庭、家族、亲友之间因婚姻纠纷、房屋纠纷、遗产分割等引起吵闹、相互推打等问题不服调解、劝阻和制止,导致住院、相互索赔或构成诉讼的,不论原告、被告,其医疗费、误工费、赔偿费一概由当事人自己负责。需住院或传讯到公安、检察、法院机关应讯的或到调解机关调解的,其误工时间以事假计算。 三、赌博、卖淫、嫖娼等问题的处理 第六条凡员工参与赌博(不论以何种形式,赌资多少)一经查获,给予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处分。被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取消该员工5个月的奖金。 凡提供赌场者,不论其本人是否参赌,给予加重处罚。 员工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一经查实,给予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视为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第一次记载。有第二次行为者,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员工不论在任何地方参与赌博、卖淫、嫖娼被公安部门或本单位纪检、安保部门查获者,除公安部门依法处罚外,厂部并按第六条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中层干部给予记过直至撤职或开除处分。 第八条凡管钱、管物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或物资,参与赌博、嫖娼者,除追回被挪用资金、物资,调离工作岗位外,对其当事人给予留用察看至开除出厂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理暂行规定

某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和原则 第一条为建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管理与公司职工依法维权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促进公司科学发展,依照《公司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总部、板块公司、实体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由中央和国家机关任命的领导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国家和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谁管辖、谁处理”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原则。 第二节处理的方式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理方式分为: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和纪律处分都是对职工追究责任的方式和手段。 批评教育适用于违纪违规情节轻微的情形。 问责处理适用于不够纪律处分,但涉及领导干部、影响较坏的情形。 纪律处分适用于确有违纪违规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的适用对象为全体职工。 问责处理的适用对象为公司总部、板块公司处以上干部和实体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以下简称领导人员)。 问责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与纪律处分合并使用。 第八条责令检查,是指责令领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做出检查;停职检查,是指临时停止领导人员所担任的职务;责令辞职,是指责

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维护员工之间的公平和谐, 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企业任职的员工。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员工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员工虚报、谎报、隐瞒重要信息的行为、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等。 第四条本规定实施分为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和一般违法违纪行 为两个级别。 第五条对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原则是合法、公正、公平、严肃、及时。 第二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六条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 多项处理措施: (一)警告处分:对于首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

业可给予警告处分,同时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批评。 (二)调岗处分:对于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实施调岗处分,将其调离原有岗位,重新安排其他工作。 (三)降薪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企业可实施降薪处分,将其薪资降低一定比例。 (四)停职处分:对于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停职处分,并拟定停职期限。 (五)开除处分: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员工,企业可给予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企业在处理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时,应当依法保护员工 的合法权益,并向员工详细解释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申诉机制,对于不服处理决定的员工,可以提出申诉,并由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章一般违法违纪行为处理 第八条对于一般违法违纪行为,企业可根据情况实施一项或 多项处理措施: (一)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企业可进行口头警告,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关于内部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一.严肃公司纪律,建立整体工作意识,规范工作行为与工作流程,提高执行力,惩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公司所有部门与日常工作有效进行对接,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二.规定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公司、所有人员。 三.员工有违规违纪行为应当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规定追究责任。 原则:所有公司、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员工对于公司外部、内部工作事件与安全事件关联负责。本规定所称部门负责人是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副职领导(含助理)。 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给公司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宜,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备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统一执行。 五.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以下处罚。 公司内部对于违纪违规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六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3.通报批评;4.降级处分;5.留岗查看;6.责令辞职。 六.于公司内部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处理方式细则。 原则:员工的名誉与声誉是一种荣耀,所有人都应该严守自律。 1.受到口头警告处分的员工; 原则:属工作职责轻度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与工作行为不当 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事件中所反映的严重问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职能应该有一个全面的反省与自我检讨。事情不在于大小,而在于事情发生后对整个公司与团队的影响。

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当月总薪金10%,3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3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3个月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 2.受到书面警告处分的员工; 原则:属工作职责中度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与工作行为不当 当事人对事件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对事件的过程与结果负责,事件已经影响到部门正常工作制度、工作秩序与工作流程,更甚至于影响团队工作氛围。事情的发生与结果需要有一个清楚的情况说明。当事人以邮件书面方式给到本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正式情况说明与道歉说明。 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季度薪金15%,6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6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6个月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 3.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员工; 原则:属工作职责严重失误或者原则性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涵盖工作事故、工作错误与工作行为不当。涉及事态性质 当事人对事件发生负直接责任,负主要责任,负核心关联责任,事件的发生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公司各层面,事件发生已经对公司或者部门运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与风险,属于核心工作范畴出现严重偏离,当事人在公司大局方面、内部与外部事物管理方面、运营方面、监督监管方面、风险管控方面、个人工作职责方面出现严重工作失误。 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季度薪金20%,12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12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12个月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且当年年终绩效考核30%,累计考核。 4.受到降级处分的员工; 原则:按照事件性质、事件影响、事件累计结果、工作行为与态度定义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与员工行为标准,事件性质严重、恶劣、影响范围广。事件对于市场、公司、团队产生直接或者间接负面影响,整体工作能力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职 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其控股公司。本规定所称员工,包括委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员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有关员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 处分的种类及期间: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24个月; 五)撤职,24个月; 六)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 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时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撤职时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

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员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以下规定扣减薪酬: 1.警告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20%年终绩效考核奖。 2.记过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40%年终绩效考核奖。 3.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60%年终绩效考核奖。 4.降级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80%的年终绩效考核奖。 5.撤职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取消处分当年年 终绩效考核奖。 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企管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规定了员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情况下,其行政职务自然撤销,原薪酬待遇停止执行,不得离岗,需要安排临时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其控股公司。员工指与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委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员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有关员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 处分的种类及期间: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 7.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时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撤职时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

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员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根据处分的不同,月奖和年终绩效考核奖的发放将会有所不同。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企管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员工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自然撤销,停止执行原薪酬待遇,不得离岗,安排临时性工作,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适当的劳动报酬。留用察看期间,员工应当认真接受教育,改正错误,恢复职业操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职务或者任职。 经过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审核后,如果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未违反规定,没有新的违纪行为,那么可以继续留用;如果员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出现新的违规违纪行为,需要受到惩处,那么就会解除劳动合同。 在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时,应该先征求工会的意见,然后按照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条:违纪行为的定义 1. 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纪行为。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私自离岗、私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泄露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财物、恶意损坏公司财产、违反安全规定等。 第二条:违纪行为的分类 1. 轻微违纪行为:包括轻微迟到早退、轻微旷工、轻微擅离职守等。 2. 一般违纪行为:包括一般迟到早退、一般旷工、一般擅离职守等。 3. 严重违纪行为:包括严重迟到早退、严重旷工、严重擅离职守、私自离岗、私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泄露公司机密、盗窃公司财物、恶意损坏公司财产、违反安全规定等。 第三条:违纪处罚的原则 1. 轻微违纪行为:口头警告、批评教育。 2. 一般违纪行为:书面警告、扣除工资、通报批评。 3. 严重违纪行为:停职检查、扣除工资、降级、辞退。 第四条:处罚程序 1. 违纪行为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结果应书面通知违纪员工,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利。 3. 违纪员工在收到通知后,有权提出申诉,并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材料。 4. 公司将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和申诉材料,决定是否给予违纪员工处罚,并将处

罚决定书面通知违纪员工。 5. 违纪员工如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向公司上级部门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条:处罚记录的保存 1. 公司将对每位员工的违纪处罚记录进行保存,记录包括违纪行为、处罚决定和执行情况等。 2. 处罚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晋升评定的参考依据。 第六条:其他规定 1. 公司保留根据不同情况对违纪处罚规定进行调整和修改的权利。 2. 公司将对员工进行相关违纪处罚规定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以上为公司员工违纪处罚规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希望每位员工严格遵守规定,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一、总则 为了维护集团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 行为规范,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司领导、职员和合 同工。 三、处分内容 集团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触犯职业道德或从事其他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种形式: 1. 书面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或初次违规行为,可给予书面警告。 2. 经济处分:对有违规行为或不当经济行为的工作人员,可给予 罚款、降薪或停发当月工资等经济处分。 3. 调整岗位或降职:对涉及职务职责不适应、不能胜任或经常性 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可给予调整岗位或降职处分。 4. 解聘或开除:对严重违纪违规,涉嫌贪污腐败或违法犯罪的工 作人员,将给予解聘或开除处分。 四、处分程序

1. 举报及初步调查:任何员工可对涉嫌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 举报,集团公司将予以保密,并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事实调查及听证:如初步调查发现涉嫌违规行为,将组织成立 调查组,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并依法提醒被调查人享有听证权利。 3. 认定及处分:在调查结束后,综合考虑事实和证据,形成调查 报告,由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进行认定并决定相应的处分措施。 4. 处分通知和执行:集团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处分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依规执行处分措施。 五、申诉与复核 1. 被处分的工作人员不服处分决定的,可自收到处分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提出申诉。 2. 集团公司纪律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将成立复核小组进行复核, 并依法依规进行复核调查。 3. 复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并作为最终处理结果。 六、处分记录和通报 集团公司将建立处分记录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提醒 全体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切实遵循职业道德。 七、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整。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和方式,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公司员工和管理层。 二、定义 1. 违规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2. 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或职业操守,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行为。 三、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措施 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违反工作纪律,如旷工、迟到、早退等; b) 违反安全规定,如未佩戴安全帽、未按规定使用防护设备等; c) 违反工作规范,如擅自泄露公司机密、私自接受礼品等; d) 违反职业道德,如不诚实、不守信等。 2. 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 b) 贪污受贿; c)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d) 故意损坏公司设备或他人财物;

e) 违反法律法规,如贩毒、赌博等。 3. 处理措施: a)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b) 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书面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方式进行处理; c) 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或多次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停职、降职、解雇等方式进行处理; d) 对于违纪行为,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处理程序 1. 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员工或其他员工向直接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或举报渠道报告违规违纪行为。 2. 调查核实: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调查核实违规违纪行为,并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3. 处理决策:根据调查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法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处理决策,并报告公司高层审批。 4. 处理通知:对于被处理的员工,将书面通知其所受到的处理措施和理由,并告知其申诉渠道。 5. 申诉程序:被处理的员工有权利提出申诉,申诉将由专门的申诉委员会进行审理,并给予公正的处理结果。 五、保密与公正 1. 所有与违规违纪行为相关的调查、处理和申诉程序都应保持严格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员工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机密。

公司员工违法犯罪处理暂行规定

员工违法犯罪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化员工和市场化员工违法犯罪行为的纪律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是指员工在工作、生产、生活中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条人事处和纪委办公室是公司对员工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纪律处理的主管部门。 人事处主要负责对违法犯罪非党员及非管理人员的纪律处理。 纪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对违法犯罪党员及管理人员的纪律处理。 第二章员工违法犯罪的处理 第五条员工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除外)以上刑罚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员工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被宣告缓刑的(包括拘役缓刑和有期徒刑缓刑),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累计两次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员工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累计两次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累计三次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违法行为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涉毒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涉毒,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种植、吸食、购买、非法持有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以及其他涉及毒品的违法行为。 1. 初次涉毒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2.累计两次涉毒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3.累计三次涉毒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4. 被强制戒毒的,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涉毒行为情节恶劣的,视情节给予留用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关系处分。 (二)违法上访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上访,是指信访人不到指定场所,不按规定逐级信访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过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体访、闹访、缠访、越级访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公共治安秩序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的行为。 1. 到非信访接待场所反映问题、不依法逐级走访、在信访程序终结后越级赴省进京访的,给予警告处分。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暂行)

××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 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应当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积极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处理违规违纪员工的原则:(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二)实 事求是,依法处理;(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相关程序, 依法建立和完善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 第五条集团公司依法制订下发到本局的劳动规章制度,视同为本局依 法定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予以执行。 第三章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矿务局各项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七条企业将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情形不同分为三种类型,即一般 违规违纪、较重违规违纪和严重违规违纪。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一般违规违纪行为:(一)违反考勤 制度,上班迟到、早退的; (二)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擅自调班或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的事的; (三)工作场所吵架,干扰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的; (四)员工不认真履行操作规程或不认真执行交接班规定的; (五)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 (六)其他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较重违规违纪行为:(一)连续旷工15天以下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 (二)消极怠工,不按时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 生产(工作)任务未完成的; (三)工作场所打架、斗殴,严重妨碍生产(工作)秩序的;(四)工作不 负责任或失职,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 下的; (五)携带违禁品进入生产工作场所,尚未造成损失的; 2 (九)对投诉和举报推诿塞责、包庇违纪,或者泄露举报人涉密信息的; (十一)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等不诚信行为的和其 他严重违反商业秩序行为的;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附件 锦州石化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ZD/JZSH 11.05-20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确保企业各项指令的贯彻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认真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对违纪违规的员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员工应视其错误性质、造成经济损失多少、影响大小及本人认识错误态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辅以经济处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除由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权限 第五条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八种。对一般违纪违规者,视其性质、态度等可

免予行政处分,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记大过,18个月; (四)降级、降职、撤职,24个月。 受到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评选先进,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受降级、降职、撤职处分的,受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七条受到通报批评和各种处分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停扣发工资、奖金等经济处罚。其中,通报批评停发1个月奖金;警告停发2个月奖金;记过停发3个月奖金;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按新的级别或岗位计发工资,停发6个月奖金;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按有关规定每月发放生活费,具体标准为原岗位试岗工资的60%,低于锦州市生活费标准的,执行生活费标准。同时,受各种处分的人员其它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权限:党员领导干部、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纪委监察处负责处理;其他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处理;重要事故事件需由公司组织进行联合调查的,由联合调查组负责提出处理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同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限为一至三年。在察看期间内对错误认识态度好,有悔改表现的,可由其所在单位向上级部门申请,按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恢复厂籍。并根据新分配的工作岗位,重新确定工资标准。

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违纪违规管理暂行规定

员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及违纪违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引导和约束员工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贯彻执行,确保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员工违纪违规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须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努力完成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守信、敬业、合作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 第六条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第七条员工必须具有敬业精神,做到诚实、谦让、廉洁、勤勉,工作上认真负责,同事间和睦相处。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不徇私情,不受贿,不做有损国格、公司形象、声誉、有损人格的事情,也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员工不得挪用公款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条员工必须保守公司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工作秘密),遵守员工保密规范,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一条员工不经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以任何形式(含口头)对外有意或无意提供任何公司秘密。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薪酬保密,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对内、对外都不得议论本人及公司的薪酬福利待遇的细节和具体数额。 第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公司外兼职任何获取薪金或补

贴的工作,尤其严格禁止以下兼职行为,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一)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 (二)在公司利用工作的时间、客户资源和其他资源从事兼职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员工有义务将个人人事信息(地址、电话、婚姻状况、子女状况、紧急联系方式、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等)变更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公司有义务对这些信息保密。如员工未及时提供个人人事信息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着装要求 生产场所的人员,一律穿劳保服装、并正确佩戴相关的劳保用品。公司机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必须穿劳保服装,佩戴劳保用品。 第四章劳动纪律和岗位工作纪律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各部门、工区工段、班组负责人是本区域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须严格遵守以下岗位工作纪律 (一)服从上级,团结互助,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照公司和所在岗位的各项工作制度办事,安全、优质、高效、低成本(费用)完成工作任务; (二)必须严格遵守,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条禁令》。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是: 1、严禁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人员上岗作业; 2、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内吸烟; 4、严禁未办理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 5、严禁未经审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6、严禁不佩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7、严禁未按规定停机进行检修或故障处理; 8、严禁违章穿越或进入正在运转的设备设施; 9、严禁堆垛超高;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页眉内容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管理行为,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相关制度,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公司员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公司《员工手册》或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处理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程序规范;错罚相当、惩教结合;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五条对已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

议其现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违规行为,可书面建 议其劳动合同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第二节原则及定义 第六条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销售成本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 应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规定纪 律。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八条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理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第九条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上级部门复查。 第十条公司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享有向上级部门检举、投诉的权利。 第三节职责 第十一条各部门可依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并在有关证据证明充分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第十二条部门主管可依据本部门员工的违规情节在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前提下书面向上级部门提出处罚本部门员工的建议。 第十三条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违规处罚申请的受理并根据申请内容进行跟踪调查。负责员工处罚材料的处理和执行处罚决定;员工处 罚的核准及员工复查申请的受理和跟踪调查。 第十四条总经理负责审核事实,对员工的违规行为作出最后的处罚决定。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及适用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的处罚有: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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