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xx小学对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关于对讨论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我校接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了《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讨论稿)和《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德育校本教研制度》(征求意见稿),通过学习讨论,一致同意并认为:
1.《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全员育人导师制”实施方案》稿内容详实,科学合理,贯彻落实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工作方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有效地提高了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了教师育人责任,对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
2.《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德育校本教研制度》制定科学合理有效,全面促进了德育校本教研工作方式和学校德育工作方式的优化,增强了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对切实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和德育队伍建设与管理的能力起到的促进作用。
xx小学
2016年6月13日。
征求意见稿格式范文

征求意见稿格式范文篇一:《标准征求意见范文》关于对河南省地方《(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起草单位名称)起草的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名称)》经多次修改后,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使该标准能更好地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单位及各位专家对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年××月××日前反馈至(起草单位名称)。
附件:《(标准名称)》征求意见稿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年××月××日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七、十八、十九条之规定,现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草拟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你单位予以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征求意见反馈表(注:请于月日之前交至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股)年月日征求意见反馈表年月日关于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的回复*************:你办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收悉,认真讨论和研究,*************对该意见无修改意见。
特此回复!********二〇一*年*月*日经#####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反馈意见####:按照《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将修改意见做反馈如下:一、加大对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面。
1.《辽宁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辽宁省深化(shēnhuà)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zhìdù)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15年11月17日)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zōnghé)改革,促进基础教育事业科学(kēxué)发展,切实(qiè shí)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国务院相关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作要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chéngzhǎng)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dìwèi),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二)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zhōngxué)和小学的不同特点;(三)坚持民主、公开、竞争(jìngzhēng)、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重师德、重能力(nénglì)、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五)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实施范围(一)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教师;(二)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按照《青白江区推进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不断增强竞争意识,充分发挥个人特长,有效提高教育质量。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学校开展“区管校聘”工作,坚持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和竞聘上岗制度,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师校际间合理交流。
二、竞聘原则(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及对象(-)竞聘范围本校(含借入本校)的在编教师和城区学校、弥牟镇、大同镇、城厢镇、祥福镇(不含日新小学)在编落聘的中小学教师。
(二)竞聘对象竞聘者2018年8月31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竞聘编制岗位数1、根据青白江区编办下发的学校规模核定编制岗位数:59人。
2、竞聘岗位:61个(含2个新教师)校长1个,副校长2个。
办公室1.5个,教导处3个,德育办1.5个,总务处1个。
会计1个,出纳1个。
语文23个,数学11个,英语2个,音乐2个,体育4个,美术2个,科学2个,信息技术1个,图书管理1个,信息化主管1个。
[学校其他管理工作和生命•生态・安全、品德与社会(道德与法制)、地方课程等学科不设专职岗位,由学校协调安排兼职]。
四、竞聘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竞聘方式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每三年一次,按校内竞聘、跨校双向选择竞聘顺序进行。
六、竞聘程序(-)组建机构学校成立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雷敏(校长)副组长:李坤(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组员:彭登菊(办公室主任)许必根(教导主任)康立华(教导副主任)赖洪亮(会计)何世彩、彭芳、陈茂英(教师代表)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组长:张琴(工会主席)副组长:李坤(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组员:彭登菊(办公室主任)罗米贵(教导副主任)崔锦虹(教师代表)制定《青白江区祥福小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再经全体教师大会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实施,学校确保知晓率达IoO%。
《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解读(节选)

《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解读(节选)陈耀扬建市二十多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本土培养,优惠政策吸引和制度建设保障等多渠道,使我市教师队伍壮大。
我局始终进行思想、道德、作风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两手抓”,形成了一支基本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教职工队伍。
目前,就我市公办学校教师队伍整体而言,均具有较高的职业操守,较精深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综合素质较高、能够较出色地完成本职任务。
但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弊端和问题在我市教育系统也普遍存在,由于体制上缺乏创新,管理基本上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模式,许多做法已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用人和分配制度不活,缺乏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影响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因此,教育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一、市公办中小学校人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市公办教师队伍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底,我市公办高校、中小学校共382所,包括高校4所,普通中学105所,普通小学254所,工读学校1所,职业教育17所,特殊教育1所。
教职工总数35900多人,专任教师总数23900多人。
(二)现行人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特区以来,我市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各个方面展开了全方位的配套改革工作。
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是配套改革中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
我局在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支持下,在中小学领导体制上,逐步推行了校长责任制;在任用形式上,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了公开选拔、竞争、引入聘用制;在教师任用方面,实行公开招聘、持证上岗的制度;改进了技术职务管理机制,实行了技术职称评聘分开;在分配上,结合经费管理改革,逐步引入一些搞活内部分配的措施;对一些企业化管理的教学单位,内部管理上相应赋予了一定自主权,等等。
但是,改革在整体配套和向纵深推进较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未能从整体上实现转换,传统的人事管理方法和机制仍起主导作用。
因此,难以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3篇)

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聘任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的教职工聘任工作。
第三条教职工聘任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正、择优的原则,注重聘任制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聘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职务和岗位设置要与教职工的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需求相结合,聘任条件要符合相应的国家规定。
第五条聘任工作应依法、合同和契约精神进行,严禁进行任人唯亲、人情聘任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六条聘任工作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知识、技能、成就和价值。
第二章聘任程序第七条本单位的教职工聘任应依法办理,并按照计划、公开招聘、检视、考核和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职位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批后,进行计划招聘。
第九条计划招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广告、甄选和筛选、考核和测试、面试和试讲、提交有关部门审批,并公布结果。
第十条公开招聘的条件应包括: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等。
招聘资格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招聘个人应提供必要资料,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第十二条面试和试讲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面试组进行,面试考核包括:业务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十三条面试和试讲成绩应当公示,并提交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后,确认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
聘任期限一般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章聘任条件第十五条师德师风良好,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
第十七条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技术能力。
第十八条具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一定的教学和指导能力。
第十九条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第二十条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记录和严重犯罪记录。
第四章聘任权力第二十一条教职工的聘任权力应当明确聘任的对象和职责,并根据聘任的需求进行分配。
对教师征求意见稿的职业义务的看法
对教师征求意见稿的职业义务的看法
《征求意见稿》在教师权利与义务、资格和准入、聘任和考核、
培养和培训、保障和待遇等方面均有调整,以法律条款的形式对应时
代而生的新问题进行回应,是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立法表达。
《征求意见稿》首先就教师法律地位进行清晰界定,确立公办中
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身份,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
这不仅强化了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对教师工作
提出更高、更严格要求,亦有助于普遍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
和职业地位,保障教师的待遇与权利,强调教师权利与义务的整体平
衡。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其中包括提
升教师资格的学历水平要求,并关注教师在职发展的重要价值。事实
上,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通过推进教师学历提升来支撑起整个
基础教育的恢复重建和发展。而随着我国基础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加
快,教师队伍学历进一步提升自然要摆上日程。
高质量教师队伍既需要职后持续发展和学历提升,更需要在培养
的供给侧方面进行结构性改革。因此,《征求意见稿》中基于构建灵
活开放的现代化教师教育体系思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国家建立以
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非师范院校参与的中国特色教师培养体系”
和“国家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举办教师教育”的体系框架,教师教育
体系的开放化格局被写入法律。这意味着一方面要强化师范院校的主
体地位,引导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培养优秀教师作为核心任务
来抓;另一方面要引领综合性大学依托其学科齐全、办学水平高等综
合优势,提升教师培养层次、拓宽多元培养模式,共同指向培养适应
新时代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体人规字〔2023〕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建立和完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现就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通过在学校工作的教练员(以下简称“学校教练员”)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力量,提升青少年体育锻炼质量和水平,帮助青少年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推进教育强省、体育强省建设,用实际行动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
三、岗位设置学校可根据工作实际,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设立专职教练员岗位的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内设置,专岗专用,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进行管理。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缓解体育师资不足的问题。
岗位设置要求:(-)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青少年体育“5621”计划布局学校,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发展需要可增设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二)设有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和传统优势项目的高中,根据招生项目每个运动项目应至少设置1个专职教练员岗位,根据队伍规模和专业发展需要可增设专(兼)教练员岗位。
具有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体育单招资格的高校至少设置1个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三)基础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高等院校可结合学校体育工作需要设置专(兼)职教练员岗位。
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可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练员岗位统筹设置,统一管理使用。
安阳实验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联席讨论稿)
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优师优教,根据《瑞安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瑞安市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罗阳初中联盟理事长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聘目标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有良教”的目标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二.竞聘原则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安阳实验中学现有在岗教职员工四.竞聘条件(一)师德表现: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学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教学业绩: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具有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三)工作态度:能团结同事,有协作精神,肯积极钻研,能主动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专任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和合格的学历。
五.组建机构(一)学校成立“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级领导、工会主席、教师代表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县管校聘”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实施方案。
(二)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竞聘工作小组、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经行政会议通过,在校内公示后,报瑞安市教育局备案。
1.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教师“县管校聘”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竞聘实施方案。
2.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小组由本校行政干部、工会、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组织人事干部任组长,负责审查岗位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岗位竞聘组织实施工作。
3.人事争议仲裁小组由校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教师代表若干人员组成,书记任组长。
XX中心校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xxxxxxx中心校 2020年教职工“县管校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x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xxx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校教职工师“县管校聘”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我校“县管校聘”工作,通过竞聘上岗,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规范、有序推行“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师资结构,健全学校内部用人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科学规范,自主用人的原则。 3.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平等自愿,以人为本原则。 三、竞聘对象 全县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抽借调到教育局工作的教师原则上可参加城区学校竞聘;抽、借调到城区学校和在城区学校交流顶岗的教师在所任教城区学校参加竞聘;服务期内的小学全科教师只限在乡村学校层面交流,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参与交流。 四、竞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教师应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者具有相应学段教学经历且胜任该学段工作。 五、岗位设置 学校现有在校生 xxx人,有xxx个教学班,有在职在岗教职工xxx人(在职在编教职工xxx人,特岗教师4xx人),抽借调教育局教师xx人,按教育局核定编制标准分配岗位xx个,拟设置岗位xxx个(其中教学岗位xx个,教辅岗位xx个),具体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类别 竞聘 岗位 岗位 数 兼任 岗位 竞聘条件 岗位职责
管 理 岗 位
校长 1 科技文体活动教学 教育局选聘 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 副校长 1 语文教学 教育局选聘 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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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办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
(教师〔2014〕4号)文件和2015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
设和管理,优化师资配置,结合全区公办中小学实际,决定对全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实行
全员聘任,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XX同志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
以实施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采取“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
核”的办法,建立符合中小学管理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着力优化师资配置,着力促进
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二、聘任范围
1.全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2.年满50周岁的教师原则上优先聘任,可不参加竞聘。
三、聘用原则
1.坚持组织指导、法人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出台全员聘
任实施办法及派驻工作组实施纪律监督工作。中小学校长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全
面负责本单位教师全员聘任工作。
2.坚持按需聘任、双向选择的原则。参照各学校核定编制数,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确定岗
位,实行公平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按学科结构比例和教学科目聘任专任
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提前解聘。)
3.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各中小学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规范操作,
做到任人唯贤、秉公办事。
四、聘用条件
1.自觉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正常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作风正派,为人师
表。
2.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书,正常担任学科教学工作。
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创新,能胜任本学科相
应的教学工作。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五、聘用步骤
(一) 核编定岗
1.各中小学参照教育现代化监测标准,原则上按45—50生/班的标准做好2015年秋季
学期班级预测工作,并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汇总。
2.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参照区编办核定的各中小学教师编制数,按照《宿豫区公办学校
教师满课时量参考标准》(宿豫教发〔2013〕113号文件附件),并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
际需要,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方案,按照不超过10%的标准核定各中小学所需教师。
3. 2014年度交流教师可直接参加流入学校聘任,聘任后人事及工资关系可转入聘任学
校。
(二)学校聘任
1.各中小学民主推荐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其中中层以上教干、教师代表各占二分之
一,具体负责全员聘任实施期间相关工作。
2.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驻校监督,各中小学组织开展教师百分制量化积分工作,按“个
人申报——领导小组审定——工作组复核”程序确定教师个人得分,并向全体教职工公
布。具体办法如下:
(1)工作量(40分)。教师本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所任课时各占20分。根据教师本学
年所任课时数占满课时量比例计分,任多学科的分别计算后汇总计分,得分不封顶。其
中,教干任本专业课程的,可按满课时量标准的一半计算;未任本专业课程的,按相关
课程满课时量比例计算。教师担任班主任的,按综合实践5课时/周标准计分;担任课
外辅导(含早晚自习、社团教学等)的工作量可参照地方课程标准核定。计算公式为:
工作量得分=第一学期课时数÷满课时量×20分+第二学期课时数÷满课时量×20分+班
主任得分+课外辅导得分。
(2)教学实绩(40分)。本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期末任教班级平均分各占20分。任教
考试科目的,平均分达90分的计20分,达85分的计18分,达80分的计16分,达75
分的计14分,平均分达60分的计10分,平均分不及格的不得分;同时担任两个班级
及以上的课务的,可就高计分。任教非考试科目的,由各中小学自行制定办法考核计分。
(3)考勤(20分)。以2014-2015学年度教师实际考勤情况计算,含早、晚点名,会议,
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教师年度全勤得20分,迟到扣0.5分/次,早退扣1分/次,旷
课扣1分/节,旷工扣5分/天。被区教育局通报批评的,扣10分/次。
3.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教师数,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各中小学共同确定聘任对象,向
全体教师公布,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负责将落聘教师名单报区教育
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调剂聘任
1.本校聘任的落聘教师作为2015年度全区师资交流工作流动对象,采取“双向选择”
的方式,到师资紧缺中小学参与调剂聘任。区教育局派驻工作组负责将聘任情况报区教
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2.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经审核后,及时结转聘任对象的人事及工资关系。
六、落聘管理
1.调剂聘任的落聘人员本学年原则上不再聘任,由区教育局组织参加教育教学专业技能
培训,绩效工资按原标准的50%计算,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考核发放,考核办法另行
制定。
2.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跟岗学习。参训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区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安排至相关学校跟岗学习,采取师徒结对形式,协助指导老师做
好教育教学工作,并纳入相关学校管理考核。
3.参训人员跟岗学习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参加下一年度师资紧缺学校聘任,仍然落聘的,
取消绩效工资。跟岗学习不合格或第三年仍落聘的,按“末位淘汰”原则视情况予以解
聘。
七、工作纪律
1.所有除经组织批准退养的在职人员必须正常上班,否则按落聘人员处理。不上班的按
“吃空饷”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教师请假严格按《宿豫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逾期请假
的,视同旷工处理。
3.区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
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
监督电话:809XXXX 809XXXX
监督邮箱:syXXX@163.com
八、本办法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