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站制度和职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群众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关注、联络、收集、分析、问效社情民意。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现场受理、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根据群众诉求事项,

引导他们到相关单位现场办公地点,归口协调解决问题。

三、负责对群众诉求进行登记、分类、归纳及分析,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四、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五、向其它部门转交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协调解决。

六、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

的素质和水平。

七、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八、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九、定期研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十、负责协调、指导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群众工作站工作制度

领导接访制度

一、每周星期二为领导接访日,街道班子成员轮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其他时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二、信访接待人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三、对来人来访反映属于本街道受理范围的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

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限期解决;不属于本街道受理或需经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应明确告知上访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四、对来访者留下的信访材料,要按照办理来信的程序及时办理。

五、对转办的案件,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催办。

六、当日发生到区、去市信访由接访领导负责及时处理并接回。

七、接访领导要认真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信访规则。

八、要避免集体访和重复访,杜绝越级访。

应急处置制度

一、信访接待人员要作好来访人员基本情况的登记,包括姓名、住址、职业等信息。

二、询问信访人要反映的问题,了解信访人已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及处理的情况。

三、按照政策规定作好解释,并告知信访人其反映的信访事项是否受理及转送、抄送的

行政机关。对按规定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对缠访和滞留人员,接待人员请示领导后,由公安部门派人带离办公场所或信访接

待场所,以保证正常办公和接访;

五、对严重的缠访行为,由接待人员请示领导同意后,与有关部门联系,请其将严重缠

访者及弃留的生活不能自理者带离;

六、要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信访条例〉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通知》要求,与属

地公安机关建立信访联动机制。对有过激言行的严重缠访人员,报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及时作出妥善处理。

情况通报制度

为切实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制,促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根据《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内容: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办理的情况;领导包案信访问题办理的情况;领导接待日接待信访事项办理的情况;重大信息报送情况;非正常访、越级集体访及重复访和缠访情况;违反《信访条例》或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单位和个人失职、渎职行为的情况;年度信访目标管理考核情况。

二、通报方式:每半月通报一次群众到区上访的情况及到市或市以上单位非正常上访的情况;每季度对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接待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向有关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办理情况、上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来信转送的信访事项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其他需要通报的事项,不定期进行通报。

三、相关要求:信访工作情况通报须报经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负责人审批,由信访办公室下发;对被通报批评、建议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改进情况,信访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督办。直至工作改进,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被通报批评、建议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说明情况,并立即整改,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要求整改的,由分管领导与该单位主要领导谈话,限期整改;通报结果要与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结合。

督察督办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信访工作程序,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信访事项的督察、督办制度。

一、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事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其他需要督察、督办的情形进行改进建议。

二、收到改进建议的承办单位应当在1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信访部门的督察、督办工作贯穿于信访事项办理的始终。

四、督察、督办可以采取电话督办、发督办单、约谈、派人督办等形式。

检查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分办法。

一、要将信访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每年至少四次研究信访工作,分析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在分析、排查的基础上根据信访的苗头,要主动约访群众,并将约访详情汇总报街道信访办。

三、结合推进“群众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做到“有场地、有牌子、有人员、有制度、有台帐”,建立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法有序的信访机制。

四、严格控制越级上访:凡有赴京集体上访的,取消当年考核,并加倍扣分;有去省上访的,当年信访考核即为严重不合格,并扣相应积分;有到市、区上访的当年信访考核即为不合格;有异常访(异常访是指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在党政机关门口拉横幅标语、呼口号或静坐、下跪、自伤自残;纠缠、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打、砸公物、聚众闹事、制造混乱等行为的非正常上访)的,当年信访考核不合格。

五、对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或单位主要领导不及时配合处理信访问题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年终不能评为合格单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