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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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对研发人员的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的客观准确评价,以项目实施为导向,建立良性的技术晋升激励机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工程中心、照明开发部、陶瓷开发部的技术研发人员。

三、职称评定机构和职责1、设立内部职称评定小组集团总经理为组长,集团常务副总经理、科技管理中心总监、照明事业部总经理、陶瓷事业部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工程中心经理、照明开发部经理、陶瓷开发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为组员。

2、主要职责:1. 组织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内部职称评审工作;2. 负责研发技术职称体系文件的修订与审批;四、职称参评条件1五、职称评定申报说明1、职称申报原则(1)符合职称申报的条件,申报职称时:◆现职级别为技术员的研发人员:可申报助理工程师及以下的任何一级别的职称;◆现职级别为助理工程师的研发人员:可申报工程师及以下任何一级别职称;◆现职级别为工程师的研发人员: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及以下任何一级别的职称;◆现职级别为高级工程师的研发人员:可申报任何一级别的职称;(2)因特殊贡献破格申报,需向集团公司总经理申请获同意方可。

破格申报可越一级,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二级申报;(3)在申报评价周期内获得的外部奖项、专利、著作、论文及个人荣誉等,视同公司内部的业绩,可作为评分内容,在此之外的不再作为申报条件和评分的内容。

2、新入职员工在未获评定正式内部职称前,均以“见习**”称之。

3、取得国家对应资格的,直接申报或确定上一级,并免于专业技术测试。

六、职称评定流程与方法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原则上每年度组织进行一次。

本方案生效发布后,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首次内部职称评定,对所有技术研发人员进行职称评定,并确定职称薪资等级。

后续各年度评审具体细则安排以当年度发布的《年度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为准。

1 职称申报申报人填写《**公司研发技术职称申报表》(另见附页),事业部总经理审核签字,提交人力资源部。

2 申报条件审查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考试和评分三个环节。

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

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

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一、前言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员工队伍也在不断的扩大和壮大。

如何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职称评定,建立起合理的员工晋升体系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内部员工职称评定办法。

二、职称职级管理体系职称职级管理体系是公司内部员工晋升的基本制度,其主要由以下几个层次组成:1.初级-初始级别,身为公司的新进人员。

2.中级-具备一定丰富经验的有资格人员。

3.高级-有较为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人员。

4.高级顾问-成熟的资深人才,其所要求的能力和知识远远超过高级,在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5.领导分为初级管理、中级管理、高级管理等级别,领导的管理能力和业绩等必须得到全面综合评估。

三、职称评估标准1.基本职责能力-对一个人的基本职责能力进行评估,包括责任心、工作积极性、自我学习和不断提升等。

2.专业知识-对员工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进行评估,针对员工在其所在领域的了解、实践、研究等方面进行考核。

3.工作成果-评估一个员工能否在工作中实现所拥有的各种能力,能否真正取得实质性成果,包括工作成果和项目实际效益等。

4.沟通能力-评估员工的沟通能力,包括交流能力,组建团队的能力,处理团队内部成员关系的能力等。

5.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提高员工的整体管理水平,对员工的创新能力进行认可和奖励。

同时,也要考虑员工在企业中所具有的管理实践能力。

四、职称评估程序对于职称评估过程,公司需要制定具体的评估程序,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申报-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履历、工作经验和成果、专业认证等,这些材料将作为评估依据。

2.评估-由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并安排评估人员对其进行复核,这些复核人员通常是该申请人所在领域或职称等级的专业人员。

3.评价-评估完成后,评价人员将根据各项评估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职称评定结果,同时将评估报告和意见等文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一、简介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是针对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旨在准确、公正、科学地评定小学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动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定对象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适用于小学各学科的教师,包括公办小学、民办小学等不同类型的小学教师。

三、评定条件1. 学历要求:申请评定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所任教师科目相关。

2. 教龄要求:申请评定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有一定的教龄,并在小学教学岗位上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3. 业务培训:申请评定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参加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

4. 业绩要求:申请评定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成果和教务工作业绩,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 师德要求:申请评定小学教师职称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无严重违纪行为、传言或其他不良记录。

四、评定程序1. 申请材料准备:教师根据评定要求,准备评定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等。

2. 评定申请:教师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教师将进入评定程序。

3. 评审专家组评定: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请教师的个人资料、教学成果和教务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定,产生评审意见。

4. 综合评定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评审结果,对评审意见认可的教师进入下一阶段。

5. 面试或笔试:根据评定要求,学校组织面试或笔试,对教师进行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的测试。

6. 最终评定:评审专家组根据面试或笔试成绩、教学成果和教务工作业绩,确定最终评定结果。

7. 职称颁发:学校根据最终评定结果,颁发小学教师相应的职称证书。

五、注意事项1. 教师在评定过程中,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和信息。

2. 教师应按照评定要求和流程进行评定申请和参与评定。

3. 评定结果公示期间,对于评定意见认可的教师,应进一步准备面试或笔试所需的资料和内容。

4. 教师应积极参与评定过程,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最新整理)

公司员工职称评聘办法及职称聘任考核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特制定以下员工职称评聘办法。

一、目的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鼓励员工钻研专业技术、专业技能、提高专业技能,建立适应员工发展的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二、适用范围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的全体员工。

三、专业技术职称类别、等级专业技术职称暂定为四类:工程技术类、管理类、政工类、会计类、生产类。

具体如下表:6. 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6. 1. 1为了避免晋升途径单一化,晋升类别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专业技术职称类。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是公司的人才建设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建立结构合理的公司人才梯队,帮助员工设计与实现佳通职业生涯规划,鼓励技术知识全面、业务素质强的员工脱颖而出。

6. 1 . 2专业技术职称采取先评后聘的原则,即公司根据专业技术职称任职条件对申请参加职称评聘的员工进行任职资格评定。

只有符合条件并经评定合格的人员,公司才予以聘任。

公司聘任其专业技术职称时,原则上只可平级聘任或高职低聘(即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可被聘为高级或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不可被聘为高级技术职称,以下类同)。

6. 1.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要坚持原则、全面考核、平等竞争、严格评审、谨防泛滥、杜绝作弊。

6. 1 .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仅限于公司在编合同工,已达到退休年龄、退休返聘和短期外聘的人员不进行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特批的除外)。

6. 1 . 5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定原则上要求从最低级起评,逐级评定,不得申请越级评定。

有特殊技能、成果卓越者经评聘委员会全员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越级评定。

6.1 . 6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技术职称等级高低,均须服从所在单位行政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生产部员工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鼓励生产线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增长知识、技能,提高综合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把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一线的员工.不适用于生产部主管、经理、文职人员、机修师/电工、样板师等岗位员工及其他部门员工.3.本管理办法将生产部一线员工的职称由低到高划分为:普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二级技工、一级技工共五个等级。

4.员工的职称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牵头组织职称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条件统一评定。

5.职称评定结果最终要反映到薪酬、培训等人力资源工作的更改和调整上,且有机地结合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6.职称评审管包括:职称等级的晋升评审管理和职称等级的下降评审管理。

第二章:职称评审组织管理1.生产部门已过试用期的计件员工,在入职期限、工作表现鉴定两方面达到规定要求,个人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均可参加公司组织的职称评审.职称评审每年分两次进行,分别定于6月1日至10日和12月1日至10日为职称评审工作期。

2.职称评审工作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织,由生产部各部门协助进行。

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汇集生产各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议等工作;生产各部门相关人员协助人力资源行政部完成上报参评者名单,收集各类职称评审所需资料等工作.3.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人力资源行政部人员、生产部门技术行业资深专业人员担任。

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其本人亲属、家属及私交密切人员的职称评审.如有此现象者,一经员工举报并证实或发现,将取消评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及被评人的职称申请资格。

4.无相关工作经验的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后定级为普工,普工职称无须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辅助技工、三级技工由班组长审查申请资格,部门主管负责审核,经考试后,由生产经理批准职称等级;二级技工、一级技工由班组长负责推荐,部门主管、生产经理负责评审,生产总监审核,经考试后,由副总经理批准职称等级。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21〕1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21〕1号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1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受理第三章组织评审第四章监督管理苏州市社会化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强化对社会化评审试点工作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职称的引导激励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关于推进企业职称工作改革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苏府办〔2017〕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化职称评审是指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交由社会承担,主要包括:依托符合条件的相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组织开展行业所属的职称评审工作;在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以及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关企业等人才集聚度较高的企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或由其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章申请受理第三条获评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且原则上会员单位超过50家,会员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超过2000人,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超过50人的,可申请承接本行业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第四条按照苏州市政府《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6〕2号)认定的总部企业,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市政府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相关企业,可申请试点开展企业内评或企业联合评审:1.单位内部具备开评专业相关的评委人选(每个专业具备15名以上);2.单位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超过500人;3.单位已建立与职称体系挂钩的专技岗位设置、薪酬制度;4.企业联合评审发起单位评委人选总和及专业技术人员总和应达到上述要求。

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规定

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开辟员工的多重职业发展通道,引导员工自我学习和自我提高,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管理机制;同时在XXX体系内形成动态的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机制,为建立分层分类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二、基本概念、考评时间及适用范围专业技术职称:根据个人所掌握的知识、经验和素质的程度,对任职者的专业技术水平所做的等级划分,公司将各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助理级、中级、高级、资深级四个级别部分岗位不设置资深级;获得初级助理级资格,表明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获得中级资格,表明具备独立承担本专业技术管理关键岗位工作的能力;获得高级资格,表明具备独立承担并指导他人本专业技术管理关键岗位工作的能力;获得资深资格,表明具备战略决策、技术发展规划、创新管理及知识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于每年4月份组织一次,生效时间为评定月的次月即5月;适用于XXX大药房集团本部及各分子公司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现推行采购、信息、选址三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逐步完善后纳入;三、管理职责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评定包括资格审查;审定考试科目、考试范围、建立考试题库、组织试卷、实施考务;组织评委评审等、激励兑现及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委组:拟定考试大纲和职称考试试题,行使评审职责;集团本部人力资源本部建立和完善评定规则;督导专业技术评定工作,并核实评定结果;各分子公司经理室对评定结果进行校正、审核;对初级助理、中级评定结果审批;集团本部总裁室对高级、资深级专业技术评定结果审批;四、评定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实行统一资格审查、统一组织考试和统一职称评审的方法,其中,初级实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的方式,中级、高级和资深级实行“资格审查”、“职称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资格审查内容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下述条件:①、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②、维护公司利益,考评期前一年4月至当年3月,下同无违规和较严重的失误行为以公司通报为准;③、修满所在职称的培训学分;④、考评期连续请假含各种类型,下同不超过15天,累计请假不超过30天;⑤、考评期非财务指标等级不得出现E等且D等不超过一次选址专业技术类要求为:考评期选址业绩非本司排名末20%;⑥、除初始评定即入司后参加的第一次评定外,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取得中级职称满一年、申报资深级职称必须取得高级职称满两年;⑦、学历及从业经验等任职资格达标,具体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职称考试4.3.1 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职称资格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或闭卷笔试加现场操作;同一类别职称考试采取全系统统一考试,试卷由各公司评委组出题每类岗位初次评定以集团本部各分管部门制定职称考试试题,分管总监进行试题筛选定稿,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打印试卷并实施考务;考试成绩为以下情况任一者予以淘汰:①、成绩低于60分;②、成绩位于同一职称等级排名末20%;职称评审由职称评委组对资格审查通过和职称考试通过人员实施评审工作;职称评委组由集团本部分管总监、分管部长和本公司分管副总、分管部长、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人及特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委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原则,在评审本人或其直属亲属时,该成员应予回避;评委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客观公正地对申报人进行评审,对评审中发表的意见和表决结果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成员,将随时撤换,并追究其责任;职称评委组根据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中申报职称等级所规定的能力素质要求进行评定,评定得分达到各职称等级规定分值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要求不一,详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且申报“初级”须获得评委组50%及以上的赞成票、申报“中级”须获得评委组70%及以上的赞成票、申报“高级”须获得评委组80%及以上的赞成票和“资深级”须获得评委组全体赞成票方可通过评审;其他要求见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资格证书实行效期验审制度,每2年验审一次,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公司组织的验审考试4月份,考试合格者证书方可继续有效;其他界定专业领域内取得重大成就或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等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在未满足以上规定的情况下破格晋升职称等级,由其部门领导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经理室审批后报人力资源本部核实和备案;公司鼓励培养复合型人才,并鼓励员工同时申报与其本职工作相关的其他专业技术领域的职称资格评审,实现一人多证,拓宽人员岗位之间流动渠道;但薪酬标准按所从事岗位所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对应标准公司的职称等级认证与国家的相关职称资格认证不是同一概念,但参加并获得国家组织的相关职称或资格时,在内部职称评审时具备国家中级资格加5分、具备国家高级资格加8分;降级、撤消或保留降为初级;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起撤消其职称等级,如重新入职按新员工执行;跨公司调动人员保留职称等级;评定流程每年4月15月前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发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通知,并于4月18日前接收职称评定申报;每年4月20日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成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职称考试和职称评审名单;每年4月21-25日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每年4月22-29日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每年5月1日前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于将专业技术职称初步评定结果报总裁室或经理室审核,分子公司于5月3日前将经理室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结果报集团本部总裁室审批,总裁室于五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每年5月8日各公司公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结果,相关部门执行、存档;每年5月底由各公司统一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五、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激励专业技术获得公司认可,公司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可根据公司工作需要,受聘相应的技术管理岗位;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并在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则享受对应薪酬标准;获得高级和资深级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人员按“部长”职务标准享受差旅费报销标准;公司出台的其他相应政策;六、本办法由集团本部人力资源本部起草和修订,总裁室审批,自2010年5月1日起实施;七、附件对应岗位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细则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申报表。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内部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提高员工技术水平和绩效,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对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评定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应当以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确保评定结果真实可信。

第二章职称设置与条件
第四条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设置包括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第五条职称评定的条件包括个人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绩效考核等多个方面综合评定。

第三章评定程序
第六条技术职称评定由公司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年度计划进行。

第七条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定材料,并全面展示个人技术水平和工作绩效。

第八条评定采取专家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定结果经过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后正式公布。

第四章职称晋升
第九条通过评定的员工,根据评定结果晋升相应技术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第十条未通过评定的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人事部门将重新审核处理。

第五章职称撤销与调整
第十一条职称评定结果发现造假或不实情况的,公司有权撤销相应职称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员工个人技术水平或工作表现出现较大变化的,可以向公司申请职称调整。

第六章其他
第十三条公司将对内部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不断完善评定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门所有,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本管理办法正文内容,公布后请各部门和员工遵守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7.25•【文号】人社部发〔2024〕56号•【施行日期】202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全过程监管,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4年7月25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管内容第三章监管方式第四章监管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监管。

职称评审监管要依法有序进行,规范监管行为,推进职称评审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监管。

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加强职称评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职称评审领域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问题,加强监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打通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公正高效。

职称评审监管要一视同仁,公开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正常职称评审活动的干扰,减轻职称评审主体负担。

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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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管理办法1.0目录目的为规范公司职称评定(包括评审、认定)管理,鼓励员工专精所长,引导员工在竞争的环境中去增长知识、技能,提高能力,从而实现员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人力资本的增值,促进员工自身职业生涯与企业目标的结合与统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流动审核的员工。

不适用于实习期未转正的员工以及临时性的员工。

3.0职责申报员工负有实施申报职责,人力资源部和各系统/部门对职称评定负有政策解答和职称管理职责。

4.0内容4.1职称取得方式:“初次认定”、“通过评审”、“以考代评”;4.2职称级别: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助理级、员级);4.3职称评定、流动审核时间:4.3.1职称评审时间:每年一次,时间为8-9月,具体参照深圳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公布;4.3.2职称认定时间:全年可办理,每月9-10日提交资料;4.3.3职称流动审核时间:全年可办理;4.4职称评定、流动审核费用标准和费用承担:4.4.1职称评定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执行,规定如下:4.4.1.1职称初次认定费用280元/人;4.4.1.2职称流动审核:免费;4.4.1.3初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高级职称评审费720元/人;(评审费纳入国家财政,评审不通过,费用不退。

)4.4.1.4实行以考代评进行评定的收费标准为100元/科。

4.4.2职称评定费用原则上由申报人承担,并在申报时交纳(高级职称除外);4.4.3参加高级职称考试和评审的员工,一次性考试合格通过职称考试和评审,评审费、复习资料费、考试报名费和论文发表费用均由公司全额承担;4.4.4参加中级和中级以下级别职称评审、认定、考试的员工,评审费、复习资料费及参加计算机、职称外语等报名考试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4.5职称评定组织管理:4.5.1管理原则4.5.1.1申请职称评定的人员必须符合评审、认定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资历、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技术水平、业绩、贡献等申报条件。

4.5.1.2凡具备职称评定资格的员工,均可申请职称评审或认定;每月8日提出申请,由HR部开通员工网上申报账号,通知员工实施网上申报。

4.5.1.3公司鼓励员工为提高业务能力,自主参加社会职称资格考试,如英语、计算机、会计师等。

4.5.1.4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员工申报职称评定、流动审核工作,各部门协助进行。

4.5.1.5职称评定报送材料时间、职称考试时间、评定费用等将根据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当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安排,公司HR部将适时做出调整,并在公司信息公告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4.5.2系统/部门、员工职责4.5.2.1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4.5.2.1.1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职称评审机构联系,按照各项职称考试、申报的具体资历要求和条件,通知申报人准备各项考试报名、职称申报材料;4.5.2.1.2对所有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4.5.2.1.3 负责各项职称政策和特殊疑难问题解答;4.5.2.1.4负责向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评委会呈报、申领各项证明材料和职称证书;4.5.2.1.5负责组织员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并负责全过程的跟踪管理;4.5.2.1.6负责职称认定、评审、流动审核的网上初审,并提交上级审批部门。

4.5.2.1.7职称证转交员工本人,同时将相关材料记入员工人事档案和公司员工档案。

4.5.2.2系统/部门职责:负责及时传达公司人力资源部汇集的各项职称评定政策和考试信息;并解答员工基本职称申报疑问(部门无HR专员由公司人事组HR解答);4.5.2.3申报人职责:员工欲申报职称,应主动学习“职称评定管理办法”,并按要求自行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及时上网填报。

4.6职称评定程序:4.6.1申报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准备申报材料,及时上传合规材料至网上申报系统。

4.6.2部门意见。

应对《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签署审核意见。

4.6.3材料审核。

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上报材料鉴别其真实性,同时签署审核意见,需要时实施公示,对保密材料妥善处理。

4.6.4推荐及报批。

公司填写推荐意见和盖章,呈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4.7职称申报条件:4.7.1职称初次认定: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规定,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后从事自己所学专业工作,在工作后达到一定的年限,可以直接认定相关职称。

4.7.1.1职称初次认定条件:4.7.1.1.1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在深圳市暂住一年以上,并且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及广东省高等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4.7.1.1.2专业技术职称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4.7.1.1.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方法:按照大中专毕业介绍信或者毕业报到证的签发日期计算,就业报到前已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以暂住证/劳动合同作为辅助说明材料。

4.7.1.2职称初次认定所需材料:4.7.1.2.1《深圳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份(申报系统生成打印);4.7.1.2.2学历证、学位证、和两证的验证证明扫描件(需要上传申报系统);4.7.1.2.3若属于国外取得的学历则提交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证明和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验原件);4.7.1.2.4深圳户籍员工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4.7.1.2.4.1深圳接收的毕业生,提交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4.7.1.2.4.2通过招调工、调干调入的人员提交;A、市、区组织人事或者劳动部门调令(包括市引智办出具的行政介绍信);B、全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4.7.1.2.4.3由公安部门迁户的深圳户籍人员,提交:A、深圳市身份证扫描件(验原件)B、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毕业就业报到证扫描件(上传申报系统)。

4.7.1.2.4.4档案已转入公司代管的可以由公司在档案中调出“介绍信/调令”验证)4.7.1.2.5非深圳户籍员工需提交:4.7.1.2.5.1已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居住证、人才居住证扫描件(验原件)或者劳动合同原件;4.7.1.2.5.2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文凭验证中心对相应的文凭所出具的验证证明扫描件(验原件);4.7.1.2.5.3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或毕业就业报到证扫描件(验原件或者在相关复印件上加盖内地档案保管单位公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4.7.1.2.6大头数码照(深色底,禁用白底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100KB上传申报系统)。

4.7.2职称评审: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和深圳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当年的职称评审文件精神进行,主要是以现职称、现学历、工作年限参加职称评审。

4.7.2.1职称评审条件:4.7.2.1.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包括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正高)四个档次,申请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必须与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对应(详见下表):注:博士学位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4.7.2.1.2职称外语A、职称外语一年一次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是:当年11月份报名,次年四月份考试。

B、中级考B级,高级考A级。

4.7.2.1.3职称计算机A、职称计算机考试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每月都有。

B、中级考四个模块,高级考五个模块。

4.7.2.1.4发表专业论文二篇以上,要求是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发表。

4.7.2.1.5外语、计算机考试费用:60元/科;4.7.2.2职称评审所需材料4.7.2.2.1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以考代评人员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4.7.2.2.1.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4.7.2.2.2.2《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3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按照网站提示上传相关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申报材料扫描件;4.7.2.2.2非网上评审试点评委会的申报人员(不含以考代评申报人员)按以下顺序整理报送材料:4.7.2.2.2.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相应的申报表1份。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双面打印),非申报系统打印的一律不予受理;属个人和单位签字、盖章栏目均需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受理。

);4.7.2.2.2.2《送评材料目录单》(附件5)1份。

;4.7.2.2.2.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4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

(要求:此表由申报系统打印(A3纸规格),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版本一律不予受理。

)4.7.2.2.2.5证书、证明材料(附件6)。

包括:学历证、资格证(属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还需附市、区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继续教育证明、外语考试成绩通知、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证。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7.2.2.2.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7)1份;4.7.2.2.2.7业绩、成果材料(附件8)。

包括: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7.2.2.2.8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附件9)。

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含译著),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

提交的论文或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的质量和篇数要符合相应专业任职资格条件。

(提交纸质复印件,单位核对人签字,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期刊论文仅要求复印具有刊号、出版日期、出版单位等信息的页面、该篇论文所在目录页面、论文正文页面;著作仅要求复印封面、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页面、可证明申报者所起作用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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