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

犯罪学
犯罪学

1 . (20分)

一、你认为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与刑法学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有何区别?

参考答案或提示: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概念比刑法学关于犯罪概念所界定的范围,无论从年龄还是行为上看,都要宽泛得多。

犯罪学研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所以它研究犯罪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定,又不局限于《刑法》,它从年龄上说可以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行为内容上说,既有犯罪行为,又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所以,犯罪学也把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当作“犯罪问题”加以研究。此外,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从刑法学角度不认为是犯罪,但从犯罪学角度也把此类问题纳入研究的范围,甚至还把不良行为也纳入研究的范围。

2 . (20分)

如何理解犯罪学的概念

参考答案或提示:

犯罪学是融合各种有关学科的知识,表述犯罪现象,揭示犯罪原因,寻求治理、预防犯罪之对策的刑事事实科学。犯罪学包括:中国犯罪学、外国犯罪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被害人学等。刑法学、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探学等,是犯罪学的相关学科,它们共同构成刑事科学。

(一)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对策是犯罪学研究最基本的内容(二)犯罪学的研究尤其需要融合各种有关学科的知识

(三)犯罪学是一门刑事事实科学

(四)犯罪学也包括中国犯罪学、外国犯罪学、比较犯罪学、沿革犯罪学

(五)犯罪学也包括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生物学、被害人学等分支学科

(六)刑法学、监狱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探学等,是犯罪学的相关学科

四、如何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参考答案或提示:

(一)积极探索因民事纠纷激化形成的刑事案件的处理办法,尽可能依法减少刑事处罚数量。

(二)积极探索扩大轻微刑事案件的自诉范围,建立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调解制度,节省司法资源,解决社会矛盾,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研究依法正确适用缓刑、减刑关押数量,避免交叉感染,促进罪犯改造,做好劳教工作,提高教育挽救质量,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效果。

(四)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犯罪刑事政策

(五)应将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推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促进社会和谐。、

(六)严格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一、什么是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谈谈个体心理失衡与犯罪的关系?

参考答案或提示:

所谓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是指支配和影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犯罪原因的心理因素涉及到许多方面,错综复杂、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主要有人生观、心理失衡、个体需要、价格障碍、个性特征等方面。

个体心理失衡与犯罪的关系:

个体心理失衡是指社会中的某些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与其所处的实际生活环境不相适应的一种心理现象,是当前我国犯罪状况严重化的一个重要心理因素。个体心理失衡极易造成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抵触情绪。一般而言,心理失衡并不一定导致犯罪,它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得到缓解和释放,如自我控制、自我攻击等,但达到严重程度的个体心理失衡却极易导致一些人犯罪意识和动机的产生,促使他们去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的心理失衡与犯罪

腐败引起的心理失衡与犯罪

四、如何理解青少年犯罪概念?

参考答案或提示:

1,在我国“青少年犯罪”这

一概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

法律概念,而是社会学或犯

罪学研究中使用的概念。

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青少年

犯罪”这一概念,学者目前

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释义

只是学理上的解释,而非法

律上的定义。学理解释必须

以法律规定尤其是刑事法

律的规定作为解释基础,而

不能脱离法律规定而任意

加以解释。

3,我国青少年犯罪通常是指已

满14周岁不满26周岁的青

少年实施了《刑法》和有关

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

为。其中已满14周岁而不

满18周岁的人犯罪,称为

少年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已满18周

岁的人为成年公民。所以,

青少年犯罪中既包括年轻

成年公民(已满18周岁不

满26周岁)的犯罪,也包

括少年(已满14周岁不满

18周岁)的犯罪。按照《刑

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

人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

行为,均不视为犯罪,不追

究刑事责任。

4,由于犯罪学研究犯罪的目的是为了预防犯罪,不是为了

定罪量刑,所以,它并不完

全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

既要依据《刑法》的犯罪规

定,又不局限于《刑法》,

它从年龄上说可以是不满

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行为

内容上说,既有犯罪行为,

又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

犯罪学研究的青少年犯罪

范围比刑法学关于犯罪定

义所界定的范围,无论从年

龄上看,或者从行为上看,

都要宽泛得多。

5,犯罪学研究的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可以表述为:已满

6周岁不满26岁的青少年实

施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

为、不良行为。把青少年的

年龄定为已满6岁至25岁,

第一,为适应犯罪向低龄化

发展趋势的需要。根据全国

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调

查,青少年犯罪初次有劣迹

年龄为6岁,第二,从预防

青少年犯罪角度看,将青少

年的年龄下限定为6岁,体

现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抓

早,抓小的共识。第三,以

6岁作为研究起点,是因为

6岁孩子一般开始上小学,

第四,将青少年年龄定为6

岁至25岁可以保持研究的

连续性。25岁以下的青少

年,基本上还处于不同程度

的“不成熟”状态,男性到

25岁,女性到23岁,发育

才完全停止。

6,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则是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是指14岁至25周岁。刑法第17条规定:“已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

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任或者

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未满14岁的人即使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

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认为是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第17条

第3款还明文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

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根据上述规定,狭义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已满

14岁未满26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依法

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浅论现代社会犯罪 内容摘要: 回首人类发展的历程,转眼间我们已经迈入了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不断进步:科技、教育、文化……但我们同时也看到了人类的另一面也在“进步”着——犯罪。时代在不断发展,而犯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无疑都处在最多样最丰富的阶段,尤其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情况也就变得更为复杂。如何更有效的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便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从不同角度针对犯罪以及如何降低犯罪率进行论述,希望从中能够得到一些启示,以便我们更好的解决犯罪问题。 关键词:现代社会,犯罪,犯罪现象,犯罪原因, 一、犯罪概念:对于犯罪的概念,各学科之间与各学派之间有着不同的定义, 针对本文所要论述的内容,我想从两个方面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论述。 1.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 在刑法学里,犯罪的概念就是要解决“什么是犯罪”的问题,主要讲犯罪构成。乔治·P·弗莱彻在其著作中指出:“犯罪是被描述为已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错误的行为。”1意大利学者贝卡里亚则指出:“有些犯罪直接地毁伤社会或社会的代表;有些犯罪从生命、财产或名誉上侵犯公民的个人安全; 还有一些犯罪则属于同公共利益要求每个公民应做的和不应做的事情相违背的行为。任何不包含在上述限度之内的行为,都不能被称为是犯罪,或是以犯罪论处。”2总之,外国学者对于犯罪概念的表述多种多样,如大致归纳,通常一般分为三种:形式概念、实质概念和混合概念。犯罪的形式概念主要是把犯罪定义为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实质概念论述最科学的就是马克思。他认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 1[美]乔治·P·弗莱彻著《刑法的基本概念》,王世洲主译与校对,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意]切萨雷·贝卡里亚著《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版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篇一: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加工贩卖医疗废物 青岛即墨李某某等人自2012年8月起,多次从收集、储运的医疗废物中,盗取30余吨塑料医疗废物加工贩卖,从中获利2万余元。经即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4年8月14日李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起诉。 170余吨废料污染环境 贩卖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 犯罪嫌疑人丛某某等8人自2010年起从潍坊、青岛、烟台及江苏省宿迁、睢宁等地医疗机构大量收购病人用过的一次性输液管、针管等医疗废物,经过冲洗、分拆破碎加工后,贩卖到外省牟利。徐某某等5人被移送审查起诉。 在景区倾倒 200余吨废酸 7月28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将从江苏购买的废酸倾倒于嘉祥县卧龙山镇卧佛寺村卧龙湖景区,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经查明2014年3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先后购进200余吨废酸非法处置。 本报记者杜洪雷 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事实充分说明,领导干部作风与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性是作风的内在根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作风和党性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我们党始终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使党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活力,始终保持先进性。 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积极投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是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党性、改进作风、砥砺意志、增长才干的正确途径。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贪污受贿案例相关链接贪污贿赂行为,主要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受贿、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或者拥有不能说明与合法收入差额较大的财产或支出的合法来源的行为、隐瞒境外存款的行为。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犯罪学重点改修订稿

犯罪学重点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

型的英国式实用主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 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 异常的结果(XXY: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 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

第二章 犯罪学的历史发展

第二讲西方犯罪学 ●一、18 启蒙运动产物,其诞生标志着人类不再用“超自然的力量”而是用人们本身的因素来解释犯罪行为。代表人物有边沁、费尔巴哈,以贝卡利亚最具代表性。 (一)犯罪原因思想 主要论点:自由意志论 一个人只要达到一定年龄(除精神病人外),都有认识和区分是非善恶的能力,一个人实施犯罪行为完全是其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 (二)犯罪预防思想 1. 法律控制论——外控 只有依靠法律、遵守法律、并在执行法律中贯彻人人平等的原则,才能预防犯罪。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2. 心理强制论——内控 人能区分善恶、分清是非,在权衡利弊之后有选择的本性。一个人知道实施犯罪可以得到快感,同时也知道实施犯罪后受到惩罚的痛苦,权衡利弊后,为免受痛苦可能放弃要实施的犯罪行为。 法律对犯罪行为处罚带来的痛苦要大于实施犯罪所带来的快感,否则不能达到预防作用。——费尔巴哈 ☆古典犯罪学家大多是刑法学家,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与刑罚;而实证犯罪学家对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出发点则是犯罪人,试图从人的角度找到人之所以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人犯罪的对策。 ●二、19 (一)龙勃罗梭 意大利犯罪学家,其代表作《犯罪人论》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诞生,被尊称为“犯罪学鼻祖”。 在犯罪学史上,没有一个人像龙勃罗梭那么多地受到赞美与攻击。在犯罪学史上,能与龙勃罗梭相提并论的人只有他的同胞、前辈——贝卡里亚。 1. 犯罪人类学理论 (1)天生犯罪人理论 龙勃罗梭对101名意大利人的头骨和1279名意大利罪犯的人体测量和相貌分析作了详细记录和认真对比,提出了惊世骇俗的生来犯罪人说。 A 犯罪者通过许多体格和心理的异常现象区别于非犯罪人。 B 犯罪人是人的变种,一种人类学类型,一种退化现象。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犯罪学自考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广义犯罪学:P2指在研究犯罪现象的基础上,探求犯罪发生的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2、犯罪学:P4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的产生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探求犯罪原因及防控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现象:P4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所发生的全部犯罪行为的总和。 4、犯罪原因:P5指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现象。 5、犯罪对策:P5指运用多种手段,消除和减少犯罪原因,由有效地防止、遏制、减少犯罪的方针、原则、措施及其体系。 6、犯罪组织形式:P84指犯罪群体实施犯罪时人员的构成形式。 7、犯罪方式:P84指犯罪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8、犯罪类型结构:P89指按一定标准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各种有机结合,是整体犯罪现象中不同犯罪类型的比例关系。 9、犯罪后果:P89指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客观事物的变化,一般是指造成的具有危害性的结果。 10、犯罪动态:P90指犯罪现象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情况,一般是指犯罪数量、犯罪率、犯罪结构等方面的变化。 11、犯罪的起伏率:P113指无论犯罪发展的总趋势如何,其在特定社会发展阶段上会出现时起时伏、波浪式发展变化。 12、犯罪的消长率:P114指犯罪的升降主要取决于社会各种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彼此消长。 13、犯罪的辐射率:P116指犯罪的诱因、手段、方式通过各种信息载体的传播而被扩散。 14、犯罪人:P117指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危害程度达到了刑事法律规定的事实标准的一切人。 15、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P136是产生犯罪的源泉,它由犯罪人的需要。欲望和客观环境的诱发及刺激因素等构成。 16、犯罪行为的抑制机制:P138它同犯罪行为发生机制、运作机制对犯罪行为的作用方向相反,具有抑制、约束作用。 17、犯罪条件:P147指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因素。 18、犯罪诱因:P148指引发、影响和刺激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的因素,是客观外在的现象。 19、犯罪动力:P156即犯罪发生的内趋力、外诱力及与它们相对应的内控力和外控力等的差力关系的称谓。 20、亚文化:P173是小于主文化的局部文化与特定人群的文化。 21、犯罪根源:P146指犯罪现象在人类社会历史上产生的终极原因。 22、犯罪因素:P148指可能引起犯罪行为产生的一切基本要素。 23、犯罪动机:P208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在起因,是个人所具有的实施犯罪行为的决意和根据。 24、犯罪被害现象:P228指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犯罪被害人、被害事件所表现出的与犯罪发生有关的外部形态和联系。 25、被害的诱发性:P228指被害人由于自身的刺激行为而招致犯罪人实施犯罪侵害的驱动性。 26、被害的易感性:P228指被害人在犯罪侵害前容易接受犯罪人的诱导,成为犯罪人选择为侵害对象的特性。 27、被害的受容性:P228指被害人在遭到犯罪侵害时表现为一种顺应状态的特性。 28、犯罪预测:P252指利用预测学的原理和技术,根据历史和现实犯罪的形势及影响因素,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犯罪状况、原因、条件、结构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科学的测定。 29、犯罪预防:P280指综合多种社会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通过消除或减少诱发犯罪的因素和原因的途径,有效地防止、遏制和减少犯罪的行为体系。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犯罪案例分析样本

至今“未破”恐怖白银市连环性变态杀人案姓名:吴川和班级:09教育一班学号:20090512405 有一节课听了老师的变态案例,突然发现自己对变态案件产生了兴趣,于是在新闻上浏览了许多变态案例,例如碎尸、、连环强奸案等等。终于锁定了白银市连环杀人强奸案;虽然不是身边的亲身经历、但是意义颇重····· 因为去了巫山支教,所以也写下了自己的点点感受······· 案情回顾 从1988年6月份开始,在白银市区的市民中间一直有传言称,白银市出了一个“杀人狂”,这个“杀人狂”专门选择身穿红色衣服的年轻女子作为下手的目标,大部分作案时间选择在夜间,采用尾随、盯梢或者长期观察后,直接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进行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奸尸。更为可怕的是,残忍的凶手杀人后,都要切割受害人不同身体部位的器官或者组织带走。十几年来已经有近十名年轻女子被杀人狂杀害,而且案件一直悬而未破。这一恐怖的传言像消息在市民中传开后,恐怖的阴影一样笼罩了铜城长达十六年,人们特别是女性,几乎个个谈狂色变,大白天几乎也不敢单独出门,孩子上下学都要家长接送,妻子、姐妹上下班也要等亲人护送,人们整日在一种提心吊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 白银市公安局还向社会公布的一份《白银市公安局侦破系列强奸杀人案件宣传提纲》,不仅证实了“白银确实出了个杀人狂”的社会传言,也向人们公布了案情,并悬赏20万缉拿凶手。 十四年九名女性惨遭不幸 下面是警方向社会公布的从1988年至2002年的十四年间,九起残害女性案件的主要案情。 1、1988年5月26日17时许,居住在白银市白银区永丰街接177-1号的白银公司23岁的女职工白某被害于家中(以下简称88.5.26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26处”。 2、1994年7月27日下午2时50分许,白银供电局一名女性临时工石某被人杀害于其单身宿舍内(简称94.7.27案件),被害时19岁,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 3、1998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家住白银区胜利街88-6号,29岁的女青年杨某被害于自己家中(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被害的时间为1月13日,现场勘验发现,受害人“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X24CM的皮肉缺失”。 4、1998年1月19日下午5时45分,家住白银区水川路6号的女青年邓某被害还于家中(简称98.1.19案件),被害时27岁,勘验时发现,受害人“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有30X24CM的皮肉缺失”。

犯罪学期末考点

犯罪学考点整理 一、名词解释 1、再度被害:就是指被害人在遭受犯罪行为侵害后,在随之而来的调查与诉讼过程中,因不得不接受警方询问、出庭作证或进行控诉、辩论等活动,而再次遭受的物质损失(时间与金钱等)、人格侮辱与名誉损害以及精神刺激。这些因犯罪被害而来并具备被害性的损失、损害或痛苦,通称为再度被害。 2、犯罪场:就是指犯罪原因实现为犯罪行为的特定领域。或者说,犯罪原因产生犯罪效应的特定领域,称为“犯罪场”。其构成内容包括四种因素:时间因素,空间因素,犯罪侵害对象有关情况,社会犯罪控制机制。这些因素给犯罪人以易于得逞的印象。无犯罪人则无犯罪场,通过控制犯罪场可以制止犯罪。 3、被害人贬值:犯罪人在预备,实施犯罪或就是犯罪后,为了防止产生或就是消除自己的犯罪感,有意无意地贬损被害人的存在价值,否定被害人的固有人格的一种心理纹饰活动。 4、犯罪饱与理论:每个国家都存在着促使犯罪发生与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分别就是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与人类因素。这三种因素就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每个国家始终都存在一定数量与一定种类的犯罪,犯罪始终处于与其原因相适应的饱与状态。环境与犯罪数量之间的比倒就是保持不变的,呈现动态的规律,有可能局部国家或地区犯罪会出现超饱与现象,但最终还就是会回到饱与状态。(菲利的观点) 5、犯罪标签理论:犯罪并不就是客观的,而就是人们主观的产物。犯罪之所以为犯罪就是因为人们将之解释为犯罪,即司法认定。任何行为本身都不就是有罪的,而就是社会把某些行为确定为犯罪行为,并给她们贴上犯罪的标签。 6、犯罪亚文化:就是指犯罪亚群体在犯罪活动过程中逐渐形成并一体信奉与遵循的,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价值标准、行为方式及其现象的综合体。如犯罪暗语,犯罪亚群体及其规则、禁忌与仪式,纹身以及与犯罪有关的手势、图像等非语言符号。 7.自然犯罪:就是违反了人类社会所具有的这种最基本的怜悯与正直的道德观念的犯罪,其为任何文明社会所不容,就是真正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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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复习重点 导论 1、刑法学上,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上,犯罪是指严 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例如强奸和嫖娼,前者属于既属于刑法学上的犯罪也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后者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因为嫖娼并没有违反刑法。) 2、因果观和系统观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17) 犯罪学研究的因果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环境法则、可能法则。 犯罪学研究的系统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整体法则、双向法则。 3、犯罪学研究的实证方法..Nl 实证方法即实际证明的方法,是超越和排除价值判断,通过对实地调查和观察所得的经验资料的考察,以分析和预测一定社会行为客观效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其主要程序如下:(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类型;(2 )建立研究假设;(3)进行研究设计;(4)收集研究资料;(5)整理与分析研究资料;(6)研究成果的形成与检验。 4、贝卡利亚及其《论犯罪与刑法》 (2) 意大利的贝拉利亚于1764年出版了《论犯罪与刑法》的小册子。 三大刑法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人道原则。 5、边沁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最大贡献之一:监狱建筑设计。 (29) 6、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人,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 学派的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但是他们也有各自的观点是: (31) 龙勃罗梭:强调生理因素的影响,创立了犯罪人类学派。他按犯罪人是否具有天生特质及主观恶性程度将犯罪人分为四种类型: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前两种人是真正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大,激情犯和偶发犯不具有先天人特质,主观恶性较小。 (32) 菲利:强调社会因素的影响,被视为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其“三因素说”是:人类因素、自然因素、 社会因素。另外,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上述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33) 力啰法洛:强调道德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法定犯罪两种。 (35) 7、亚文化理论 (39) 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埃伯特科恩、理查德克罗沃德、劳埃德奥林等人。亚文化理论认为,在西方社会下层社会成员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亚文化群。 亚文化群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犯罪团伙、殴斗团伙、颓废团伙(例如同性恋)。 8、标签理论 (43)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犯罪学家莱莫特、贝克等人。该理论从行为的社会解释角度认识犯罪,认为人的行为并不取决于事物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解释方式,即它们被称作什么以及由其名称所引起的含义。该理论还认为,贴标签是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9、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 (45) 主要内容:(1)潜意识理论:潜意识概念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核心,是其所有理论观点的基础。 (2)人格机构理论:①本我。即“潜在的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深层的部分,充满本能的欲望冲动,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②自我。自我是人格机构中的表层,可以理解成是实现的 “我”,实在的我“我”,是“本我”在与社会环境交往中发展起来的。③超我。是人格的道德 方面遵循至善原则、倾向于抑制本能的冲动。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连个部分。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实现原则,超我遵循至善原则。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和人格结构理论,对西方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0、攻击理论 (47) 挫折一攻击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性 犯罪行为的产生。 11、孔子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60 老子的观点:民 以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者。 民之轻死也,以其上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60) 第一章

犯罪学重点改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型的英国式实用主 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异常的结果(XXY: 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6.犯罪人格理论——在人的心理中存在着一种犯罪人格或变态人格,很容易导致犯罪。 (1)萨缪尔·约克尔森和斯塔顿·萨姆诺最先提出“犯罪人格”的概念 (2)弗式的学生阿德勒也认识,犯罪与变态人格有关,并且论述了“自卑感”与犯罪的关系。 7.亚文化群论(亚文化论)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科恩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2016年东师秋季《犯罪学》期末考核

期末作业考核 《犯罪学》 满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题3分,共30分) (错)1.“万恶淫为首”,此为我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孔孟儒学所奉行的性道德信条。 (对)2.人类性行为不仅是性生理本能的反映,而且是包括、情感、道德形态影响在内的社会心理因素与生物学因素的相互作用。 (错)3.我国现今性犯罪的增长同淫秽色情信息的恶性传播之间,存在着间接的因果关系。 (错)4.我国《宪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虽有“青少年”这一称谓,但对“青少年”的概念(并未)作出明确的表述和界定。 (错)5.从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年龄结构来分析,我国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比“文革”前提前了1到2岁 (错)6.犯罪行为性质类型分类,可将犯罪分为暴力犯罪,财产经济犯罪,性犯罪,激情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街头犯罪,流动人口犯罪。 (对)7.犯罪概念回答三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犯罪的形式标准、犯罪的本质意义以及犯罪的应然期待。(错)8.犯罪的形式标准,严格地说,就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 (对)9.总体犯罪现象由个体犯罪现象构成,个体犯罪现象包含在总体犯罪现象之中,它们是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错)10.某个个体犯罪现象的变化对于总体犯罪现象的波动,有直接而根本的影响。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犯罪学犯罪分类结构。 (1)犯罪主体性质类型,基于主体性质的特殊特征,展开犯罪分类。 (2)犯罪行为性质类型,基于行为性质的特殊特征,包括行为方式、行为对象、行为附随情况等的特殊表现。 (3)犯罪特殊类型。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2)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 (3)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预防和化解上狠下功夫 (4)加强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建设 3、财产犯罪的社会原因有哪些? (1)贫富差距,贫富差距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经济根源,是财产犯罪滋生的重要原因。 (2)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从社会问题的角度看,失业是犯罪滋长的重要诱因。 (3)文化冲突,现代文化的突出特点表现为世界范围内各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和,以及在交流融和过程中发生的文化冲突。 4、暴力犯罪的对策有哪些? (1)发展生产力,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 (2)发展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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