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海南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8.21•【字号】琼人社发〔2023〕66号•【施行日期】2023.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66号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中心: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和《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的函》(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一)适用范围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就业参保。
适用于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资金来源。
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三)资金使用。
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由企业自行安排使用。
(四)政策有效期。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增补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增补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14•【字号】琼教[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增补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的通知(琼教〔2013〕3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大中专学校:目前,随着《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教育督导工作范围进一步扩大。
为满足我省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增补李德杰等38位同志为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聘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5月31日止。
附件: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增补名单海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14日附件第六届海南省政府督学增补名单1、李德杰(省教育厅副巡视员)2、符方杰(省考试局原副巡视员)3、林明居(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4、彭离生(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处长)5、罗杰(省教育工委办主任)6、曾维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7、朱双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主持工作)8、周兆德(海南大学常务副书记)9、曹阳(海南大学副校长)10、杜明娥(海南师范大学副校长)11、廖小平(海南医学院党委书记)12、吕传柱(海南医学院院长)13、韦勇(琼州学院党委书记)14、程立生(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15、魏应彬(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16、黄景贵(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17、桂昕(海南省技师学院院长)18、陈光(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兼洋浦中学校长)19、尹长安(陵水县教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20、万辉(三亚市第一中学校长)21、潘正怀(文昌市文昌中学校长)22、李世怡(琼海市嘉积中学校长)23、汪娟(海南华侨中学党委书记)24、孙京丽(海南华侨中学原党委书记)25、陈琪(海口市琼山中学校长)26、林茵茵(海口市实验中学校长)27、陈运香(海口市第九中学校长)38、潘华莉(海口市第十一小学校长)29、张莹(海口市第二十五小学校长)30、李楚英(海口市第二十七小学校长)31、谢立可(海口市英才小学校长)32、赵金玲(海口市旅游职业学校校长)33、程时贵(屯昌思源实验学校校长)34、韩玉芬(定安思源实验学校校长)35、郑跃萍(海南省机关幼儿园园长)36、陈汉春(海口市机关幼儿园园长)37、王博成(海南东坡学校校长)38、席小琴(海口寰岛实验学校校长)。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6.22•【字号】琼教高〔2021〕83号•【施行日期】202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海南省教育厅文件琼教高〔2021〕83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的通知各高等院校: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琼教高〔2021〕52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评审。
经公示无异议,现正式公布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
对于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二批),希望各院校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建设,充分发挥一流课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对于推荐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第二批),希望各院校充分采纳专家意见,认真完善申报材料,于7月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并将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附件2),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5日前寄送至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每份材料一式两份。
联系人:李思润,联系电话:65339364。
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2.关于调整《李白导读》一流本科课程教学成员的函3.关于调整申报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工程制图》申报课程类型的函4.关于《人体解剖学》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变更申报课程名称和申报类别的申请海南省教育厅2021年6月22日(此件主动公开)琼教高[2021]83号附件附件1海南省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03
【摘要】<正>琼教基[2013]4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近年来,我省各初中学校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意见》(琼教基[2010]31号)精神,积极探索并做好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
【总页数】3页(P23-2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
【相关文献】
1.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人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J], ;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 [J], 无;
3.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J],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基[2021]17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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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认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初级技术资
格认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海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23
【摘要】<正>琼工信人事〔2014〕374号各有关单位:为方便提供服务,共同做好我省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认评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2003〕54号)和省人事劳动保障厅2006年制定的《工程系列助理级评审条件》,现就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认评有关事项修订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现在省直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化工、电力、电气、冶金、建材、纺织、轻工、热作加工、电子、广播电视
【总页数】2页(P18-18,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
【相关文献】
1.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海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J], ;;
2.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取得海南省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J], ;
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J], ;
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机械工程等十一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J], ;
5.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的通知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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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公布日期】2021.01.18•【字号】琼教师〔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人才发展局)、教育局,洋浦工委组织部、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省电化教育馆,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的《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办法》(琼教规〔2020〕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对相关人员的职称统一过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过渡范围全省公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教育教学研究培训机构中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过渡内容(一)按照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
统一后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对应高级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对应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对应助理讲师;原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业高中三级教师可聘任为助理讲师。
原高级实验师、实习指导老师高级讲师对应为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原实验师、实习指导老师讲师对应为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原助理实验师、实习指导老师助理讲师可对应为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4•【字号】琼厅字〔2020〕45号•【施行日期】2020.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中等教育正文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的通知琼厅字〔2020〕45号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切实履行责任,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宣传引导、督促落实。
各级教育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具体贯彻措施并牵头抓好组织实施。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措施清单,落实减负工作责任制,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职责,对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坚决予以清理和规范。
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中,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教育督导和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督导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4日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措施清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4号)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减轻我省中小学教师负担提出如下措施。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决定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2.08.09•【字号】琼教职成[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8.0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表彰201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的决定(琼教职成〔2012〕46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2]5号)精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4月23-28日共同举办了2012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共有65所职业院校1847名选手参加比赛,省机电工程学校林师平等116名选手获得中职组一等奖,省工业学校曾令柯等212名选手获得中职组二等奖,省民族技工学校梁国明等318名选手获得中职组三等奖;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乐昌辇等99名选手获得高职组一等奖,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缪杰等167名选手获得高职组二等奖,海南科技职业学院张美东等247名选手获得高职组三等奖。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要求,我省从2012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选拔出175名选手组成海南省代表团,参加6月9-29日在天津等11个赛区举办的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经过努力拼搏,我省有78名选手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中职组52名选手分别获得5个一等奖、10个二等奖、32个三等奖,其中省商业学校孙令灼、吴芳玲、省卫生学校黄园园、省机电工程学校莫豪锐、薛尚超分别获得烹饪热菜、烹饪面点、护理技能、汽车空调维修、汽车维修基本技能项目比赛一等奖;高职组26名选手分别获得4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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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海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教师[2014]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01.28
【实施日期】2014.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海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
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琼教师〔2014〕6号)
各高等学校:
经2013年度海南省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通过,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杨蕾达等51名老师具备高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陈明辉等160名老师具备高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王政等5名老师具备高校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具备高校教授、副教授、高校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28日附件
具备高校教授、副教授、高校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
一、教授(51人)
海南师范大学(17人)
杨蕾达唐若玲肖勤冯建平卞秀芬姜岚阳利平陈猛醒
邢海花王士泉刘华初徐新华陈华赵福才谢跟踪丘名实
赵玉生
海南医学院(12人)
史济纯陈小武徐秋玲林典岳夏乾峰费小雯王淑荣宫爱民
郑根建杨建军徐雯符起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