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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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xx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报告

一、前言

1.1任务来源、工作背景和工作目标

1.1.1任务来源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保护耕地红线,有效利用国土资源,科学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部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1.1.2工作背景

二次调查全国耕地较2009年公布的耕地面积多出20380万亩。2009年,国土资源厅发[2009]70号文件也曾对“对属于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施行后,由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且未在第二次土地调查前纳入耕地统计范围、也未在相关图件上标示过的新增耕地”提出过要求。地籍部门有必要对二调这个历史阶段形成的新增耕地情况落实到地块和上图入库,以便为政策管理提供数据基础和支撑。对这部分新增耕地落实到地块并调查评价。

1.1.3工作目标

在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类以及农业部门各项工作成果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外业调查,查清全县各类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开展新一轮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是为全面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状况,有计划、科学、合理的组织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保证调查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特撰写本报告。

1.2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2)《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

(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和代码》(GB/T 13923-2006)

(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 13989)

(5)《地理空间数据的交换格式》(GB/T 17798)

(6)《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

(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8)《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规程》(GB/T 28405-2012)

(9)《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10)《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1)《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TD/T 1016-2003)

(12)《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1.3工作阶段安排和完成情况

乐山市xx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从12月18始至 12月26止,历时8天,12月24完成外业资料调查,12月25完成内业指标量化和评价,12月26日完成建库、成果整理和检查、试点经验总结等工作,12月26日完成成果审查和上报。本次任务重,时间短,经过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到目前,后备资源工作已初见成效。查清了耕地后备资源面积xx公顷,其中可开垦土地面积为xx 公顷,可复垦土地面积为xx公顷;核实了xx公顷新增耕地面积。完成了耕地后备资源、新增耕地的属性录入和标注工作,形成了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乐山市xx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为国家制定技术规定提供了参考。

1.4调查评价特点以及获得成果

考虑到图件数字化的精确性和数字化的便利性,本次图件全部使用A1幅面扫描仪以彩色模式、300DPI进行彩色扫描,完全保证数字化所需底图的精确性和清晰度。属性资料整理、分析整理提供建库的各种属性资料,对其进行统计分析,看其对后续建库工作有何影响。根据图件资料和《技术规范》以及《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对缺失的资料进行统计处理。

1.5报告撰写目的和说明

通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可开垦土地、可复垦采矿用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面积、类型、权属和分布情况,掌握xx县土地开整理复垦新增耕地潜力;结合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补充开展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和新增耕地调查,落实到地块,上图入库,评估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整理可

行性和难以成都。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为下一步耕地后备资源的稳定开发和利用奠定基础,为科学制定相关耕地保护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为制定xx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退耕规划提供准确、详实的土地资源依据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案。撰写本报告,是为了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

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内容

2.1准备阶段

为保证全国顺利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在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制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建议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建设规范、成果提交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保证调查评价成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通过试点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并对各地进行技术培训。

2.2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室内作业

2.2.1划分评价区

参照《农用地分等规程》全国标准耕作制度分区,将全国耕地后备资源划分为12个一级区,分别为I.东北区、II.黄淮海区、III.长江中下游区、IV.江南区、V.华南区、VI内蒙古高原及长城沿线区、VII.黄土高原区、VIII.四川盆地、IX.云贵高原区、X.横断山区、XI.西北区、XII.青藏高原区。

2.2.2设定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涉及生态环境、立地条件、气候条件、区位指标等4个方面,具体包括:生态条件、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污染状况、排水条件、土层厚度和母质条件、地形坡度、盐渍化程度、土壤质地、土壤pH值、耕作便利度等评价指标。根据各评价区耕作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

耕地后备资源的不宜耕评价指标表

评价结果

评价指标

不宜耕

生态条件生态保护区内、或开发可能导致土地退化、或引起地质

灾害

年积温<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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