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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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思考

关于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思考
权威。 ’
( 3 )加快 行 政体 制 改革 ,清 除 依法 行 政 障碍 。一 是 改革 要
遵 循 可 持续 发 展 原则 。行 政 执法 体 制 改革 的计 划 和 实施 必 须 要 经 过 分 析 和论 证 ,广 泛 征 求 多 方 面 、多层 面意 见 和 建议 。一 定 要在便于科 学管理 ,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基础上进行体制改革 、 机构设定、权力分解 、职责确立 、设 备人员配备等,坚决杜绝 盲 目追 求政 治 轰 动效 应 的精 简 和合 并 重 组 。二 要通 过 立 法 改 革 和完 善 的 刚性 规 定 来推 动 和 保 障体 制 改 革 的有 序 推 进 。三 是 要 建 立 和完善 联合 执法 制度 。通过 联席 会议 等制 度 加强 不 同权责 、 不 同领 域执 法 部 门 和执 法 人 员 的 沟通 、协 调 和 衔接 ,既 做 到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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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 法存在 的问题分析和对策思考
刘岩 峰
( 1 6 4 7 0 0 中共齐齐哈 尔市拜泉县委 党校 黑龙 江 齐齐哈 尔 )
摘 要 :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 , 行政执法过程 中的基本矛盾 仍 然 存 在 ,我 国行政 执 法 在 行 政体 制 、 人 员素 质 、监 督 机 制 等 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本文对依法行政过程 中存在 的主要问题 进 行 了深入 具 体 的 剖析 ,从培 养 执 法 人 员信 念 、提 高 执 法人 员 素 质 、加 快 体 制 改革 、 加 快行 政 立 法进 程 、 完 善监 督 机 制 等 方


四是部 门责任和权力不对等 ,存在有监督和管理权却没有处罚 权 力 现象 。 ( 2) 行 政执 法 人员 管理 问题 。一 是部 分行 政 执法 人 员没 有 经过 专 业 系 统 的法 律 知识 学 习和 职业 道 德 培 训 ,个 别专 业 性 强 的执 法 部 门 专业 对 口人 员不 多 ,人 员 素 质 参差 不 齐 。二 是 个 别 执法 人 员 的 滥用 职 权 和不 文 明 执法 导 致 执 法人 员 的 声誉 和执 法 主体 的权威受到影响。三是越权执法时有存在,表现在跨越级 别 执法 、跨 越部 门执 法 、跨 越行 业执 法 、跨 越地 域界 限执 法等 , 扰乱 了正常的执法秩序。四是个别执法人员因责任心、职业道 德素 养 和 个 人利 益 驱 使 而不 及 时 履 行执 法 责 任 、不 依法 履 行 法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监督作为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其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推动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二、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现状近年来,我国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然而,仍然存在以下问题:1. 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在制度设计、执行力度、监督范围等方面存在不足,导致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2.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执法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

3. 监督手段落后。

当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主要依赖于传统的检查、调查等方式,缺乏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支持,导致监督效率低下。

三、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一)监督机制不健全1. 制度层面: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导致监督工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2. 执行层面:监督机构设置不科学,权责不清,导致监督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执法人员素质问题1. 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

2. 培训机制不健全,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监督手段落后1. 传统监督手段难以满足现代化、信息化、高效化的监督需求。

2. 缺乏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支持,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应用不足。

四、对策研究针对四、对策研究针对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研究:一、完善监督机制(一)制度层面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确保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 制定详细的监督标准和流程: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监督行为,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执行层面1. 优化监督机构设置:科学设置监督机构,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权责,加强监督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申论试题及答案指导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申论试题及答案指导

202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行政执法)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题目一(归纳概括题型)背景材料: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崛起,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直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主播言行不当、侵犯个人隐私、传播不良信息等。

为了规范网络直播市场秩序,保护网民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管理措施,力求在促进行业发展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

假设你是一名负责网络直播监管工作的公务员,请结合上述背景材料,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管理和监督,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1.明确论点,条理清晰;2.论据充分,有说服力;3.文字通顺,符合逻辑;4.字数不少于800字。

二、题目二(综合分析题型)材料:某市为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场以“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为主题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动。

活动期间,市民们普遍反映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但仍有个别市民违反交通规则。

市政府决定派遣行政执法部门对此进行专项治理。

问题:1.分析行政执法部门在此次交通秩序整治活动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问题。

2.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执法措施和建议。

三、题目三(提出对策题型)三、题目三(40分)背景材料: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中的共享单车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共享单车在便利市民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管理问题,如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损坏车辆等现象频发。

为此,某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共享单车企业的责任,并要求各企业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

假设你是该市交通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上述背景材料,完成以下任务:1.撰写一份关于如何有效解决共享单车管理问题的工作建议报告。

(25分)2.针对市民,撰写一则倡议书,倡导文明使用共享单车。

(15分)答题要求:•报告应包括问题分析、解决方案以及实施步骤;•倡议书要简洁明了,语言生动,能够引起市民共鸣;•字数限制:报告不少于600字,倡议书不少于300字。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9〕1号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9〕1号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县政办发〔2019〕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全县人民参与举报行政执法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群防群治社会监管体系,有力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推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举报适用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

下列举报不适用于本办法:(一)与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二)负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或者其授意他人的举报;(三)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四)属申诉案件的举报;(五)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

举报人举报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适用本条。

第三条举报下列行政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奖励:(一)城市管理领域:1.非法处置餐厨垃圾;2.已纳入集中收运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将餐厨垃圾交由个人或不具备资质的公司收运;3.运输砂石、建筑垃圾污染道路;4.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5.单位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6.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或不具备资质的公司运输;7.损坏绿化设施和绿化花草10平方米以上;8.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10平方米以上;9.擅自设置户外广告8平方米以上;10.非法处置生活垃圾2立方米以上;11.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摘要:在此背景下,我国应当健全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法律体系,创新奖励方式,构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双向监督机制,完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配套措施,设定交通违法举报奖励范围,通过对图像分辨率等举报信息制定一定的标准,一方面,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举报信息需要涵盖哪些要素,有哪些要求,提交更为符合举报标准的线索信息,提高举报成功率;另一方面,便于公众知晓举报无效的原因,避免影响举报的积极性,一方面,要运用成本收益分析等方法,对公众举报行为带来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公众举报行为对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交通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实际效果,作为完善公众举报政策体系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对个人的举报行评估,涵盖举报成功率、是否虚假举报等多个方面,以此规范公众举报行为,同时对于评估良好的个人的举报行为可优先处理,便于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李建摘要: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对于弥补警力不足造成的监管缺失、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和构建新型城市治理格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举报成功率较低、职业拍客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我国应当健全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法律体系,创新奖励方式,构建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双向监督机制,完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配套措施,设定交通违法举报奖励范围。

关键词:交通违法;公众举报;举报奖励一、引言近年来,国内很多省市陆续实施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从实施情况看,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

例如,济南市交警在2018年共计收到约10万余条举报线索,有效率近50%,体现出交通举报奖励对于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交通秩序的积极作用[1]。

但同时也存在一些质疑,有必要对此进行梳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使举报奖励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

二、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实施中存在的問题(一)举报行为可能导致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一些学者和公众认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可能会侵犯个人的隐私权。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三篇)

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增强社会监督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任何机关、组织、个人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行为的举报投诉。

第三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四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由相关机关负责,各级机关应当积极建立并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确保举报投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举报投诉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并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

第六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

第二章举报投诉受理程序第七条举报投诉受理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举报投诉的提出:举报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口头、互联网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提出举报投诉。

(二)受理环节: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并向举报投诉人提供受理告知书或受理凭证,告知举报投诉人受理时间、工作人员和联系方式。

(三)初步核实:有关机关应当对举报投诉涉及的事实进行初步核实,如果发现举报投诉明显不实、主观恶意,可以不予受理或者报案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说明理由。

(四)实质调查:对初步核实属实的举报投诉,有关机关应当进行实质调查,采取调查取证、走访调查、询问核实、查阅资料等方式,确保调查工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五)处理结论:根据实质调查的结果,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向举报投诉人通报处理结论,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追踪反馈:对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向举报投诉人追踪反馈处理结果,或者公开公示处理结果。

第三章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人员第八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其中包括法律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

第九条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之法理基础

补行 政执 法资源 的不足 , 构建一 种公 私合作 的新 型监管模 式 。在 我 国食 品安全 监管 形势 日益严峻 的 当下 , 充分 挖掘 本土制度 资源并加 以推广 适用 已经刻不容缓 。 关键 词 : 食 品安全 ; 有奖举报 ; 法理基 础
尽管《 食 品安全 法》 的实施 已有 三年之久 , 但 当 下 中 国 的食 品安 全 形 势 却 依 旧难 容乐 观 。 面 对 食 品安 全 监 管 领 域 中 的诸 多 乱 象 ,食 品安 全监 管 部 门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其中 , 有奖举 报就是一项 极 具 本 土特 色 的制 度 创 新 。 自 国务 院食 品 安 全 委
效 监 管 方 式 的推 行 澄 清理 论 上 的错 误 认识 。

奖举报制度的规范依据在不断提升。首先 , 国务院 食安 办 在 2 0 1 1年 7月 1 0 日正 式 发 布 《 指 导 意 见》 , 阐 明 了 有 奖 举 报 制 度 的重 要 意 义 , 并 号 召地 方各级政府“ 结合本地实际 , 抓 紧 制 定 具 体举 报 奖 励办法 . 实 现 食 品安 全 有 奖 举 报工 作 的制 度 化 、 规 范化” 。其 次 , 国务 院办 公 厅 在 2 0 1 2年 2月 2 6日 下发 了( 2 0 1 2年食 品安 全重点工作安排 》 , 明确要 求“ 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 鼓励人 民群众积极举 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最后 , 国务院在 2 0 1 2 年6 月2 3日发布《 关 于加强食 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 提 出要 “ 大 力 推 行 食 品安 全 有 奖举 报 ” 、 “ 地 方各 级 政 府 要 加 快 建 立 健 全 食 品 安全 有 奖举 报 制 度 ” , 通 过 动 员 全 社 会 的 广 泛 参 与 构建 “ 群 防 群控 ” 的 工 作 格 局 。从 上 述 三个 文 件 的 发文 主体 上看 , 有 奖举 报 制 度经历 了 “ 国务 院食 安 办— — 国务 院办 公 厅— — 国务 院 ” 的层 层 递 进 过 程 。 显 示 出高 层 对 这 一 制 度

《监督举报制度》

《监督举报制度》一、为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科学规范行政,公正廉明执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药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对其实行监督的权力、对其违纪违规行为举报控告的权力。

三、食药监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群众举报、来信来访,严格实行登记,重要问题立即转送局领导阅处。

四、举报控告的范围包括。

食药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不廉洁行为;行政执法中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办事程序的行为;执法不公,吃、拿、卡、要的行为;违背办事公示制度的行为;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失职渎职,造成一定影响及后果的行为;群众认为需要举报的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受理后,三十日之内调查终结,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属重大违纪行为,在基本事实查证清楚后,移送上级纪检机关作进一步查处。

六、对举报实行督办。

局领导要随时对办理进度,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即使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七、对举报控告人实行保护,凡属保密的事项应严格保密,不准任意扩大知晓范围。

严肃查处对举报控告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违纪违规行为。

八、本举报控告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食药监局党风廉政责任制一并考核。

第二篇: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安全生产为强化项目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下简称举报人)有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第三条安全监督部门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报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得到及时处理,鼓励全员参与,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第四条举报内容:(一)在生产、生活中存在可能引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正常生产运营的各类安全隐患;(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三)生产生活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四)生产设备、生产车辆的各类安全隐患;(五)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章驾驶等行为;(六)工人未进行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即上岗的行为(七)工人无证上岗的行为(八)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九)隐瞒不报或谎报、延报安全事故的行为;(十)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继续带隐患作业的行为;(十一)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第五条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是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有奖举报制度模板

有奖举报制度模板一、总则1.1 为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有奖举报,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向有关部门举报违法线索,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的行为。

1.3 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以下统称举报接收单位)应当依法受理、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并为举报人保密。

1.4 举报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奖励范围2.1 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给予奖励:(一)违反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损害生态环境、资源、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三)涉及贪污贿赂、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四)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奖励的违法行为。

2.2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当有助于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且不属于执法机关已掌握的线索。

三、奖励标准3.1 奖励金额根据举报线索的价值、查处结果和举报人的贡献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由举报接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2 奖励方式可以是现金、物品或者其他形式,奖励金额不超过十万元。

3.3 举报人提供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重大案件,对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可以给予更高额的奖励。

3.4 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查证不属实,但具有重要的调查价值,对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有帮助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举报程序4.1 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方式向举报接收单位提交举报线索。

4.2 举报接收单位应当在收到举报线索后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实。

4.3 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线索,举报接收单位应当在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

4.4 举报接收单位应当在调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奖励决定,并通知举报人。

行政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研究

汕头大 学学 报 ( 文社 会科 学版 ) 人 第2卷 第1 8 期 SATUUIESYORA (U AIE & OI I CSIOTL) HNO N RI UNLHMN I SC L C NE MNHY V TJ TS A SE B
行 政 违法 行 为举 报 奖励 制 度 研 究
黄 涛 涛
( 中山大学法学 院 ,广东 广州 5 0 7 ) 12 5
摘 要: 行政违法行 为举报奖励制度是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有效制度 . 已在一些部 门和地 区的实践 中
发挥 了积极的作用 举报悬赏是行政机关执行的一种带有私法性质 的法律行为 . 属于一种特殊的行 政合 同 但 是, 现实 中执法部门对举报 奖励制度 的态度仍然是 _具 主义的, 报奖 励制 度在 实施 的过 程中受到广泛 的关注 T 举 和质疑 , 甚至引发了一些法 律纠纷 。为此需要 在举报奖励制度的适用事 宜 、 主体 、 资金来源和奖励的标 适用 奖励 准 、 奖励的处理程序 、 举报 举报人的权益保 障 、 举报悬赏的救济等方面加 以完善 。
第 1 期
8 9
复 心存余 悸 . 对个 人无 偿 承担 各 种举 报 风 险 也 难
以 接 受 这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了举 报 人 的 积 极 性 有 调查 发 现 . 查 对象 认 为 对举 报人 最 好 的 调 奖 励 形 式依 次 是 : 为“ 予政 治荣 誉称 号 ” 认 授 的有 27 3 0人 . 3 . 9 %: 为 “ 质奖 励 ” 占 7 93 认 2 物 的有 2 7 09 人 . 27 9 % 【 见 , 质 奖励 是 举 报人 比较 占3 .1 5 ] 可 物 认 同 的补偿 机 制 . 鼓 励 和保 障 公 民更 积 极 地 履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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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用 。 国家税务 总局 2 0 0 5年 发布 的《 税 务违 法案 件举 报 奖励 办 法 》 、 国务 院食 品安 全委 员 会 办公 室 2 0 1 1 年 出台 的《 关 于建立 食 品安全 有奖 举 报 制度 的指 导 意 见 》 , 以及 国 家食 品药 品 监督 管 理 局 和 财 政 部 2 0 1 3
如今的富阳水绿了原来偷挖的排污口堵上了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了废水排放达标了这一切的改变有奖举报有很大的功劳基于同样的作用机理有奖举报制度在亟需加强监管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交通监管税收征管等领域也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其获得应用的初衷同样在于更有效更迅速地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更好地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说依靠人民群众的历史传统和某些领域存在的严峻的监管问题让有奖举报制度走入了公众的视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了实践的成功虽然因为缺乏统一明确的法律规制有奖举报更像是一种非常态化的存在历经几度枯荣但正是多领域的共同实践和诸多法律文本给了我们期许创建作为常态化规范化制度的有奖举报制度将是一个极富有挑战性的命题处于福利国家社会国家的时代环境之中在公私合作浪潮的影响之下现代行政方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政府更加注重对社会力量私人力量的借助契合了这一大的改革浪潮属于公私合作的形式之一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有奖举报制度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并且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与社会国情在制度设计之时需特别注意把握度量防止异化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中目前还存在对以金钱为结果的行为多方猜疑的普遍心理的情况下对待以金钱为奖励形式的有奖举报更需慎重合作国家诚挚地要求?参与partizipation合作之形态与方式其多样性合作虽有其正面评价但其缺点亦不容忽视国家社会与个人间之距离乃是法治国与民主合作有可能会导致此一距离消失造成个人特权官商勾结甚至腐化在这点上法律的重要任务是当做创造距离与结构化的媒介一切担忧并不是空穴来风我们不能过度使用物质激励的方式模糊了个人与国家之间必要的距离另一方面因为举报行为本身对于举报者与被举报者来说都有可能影响到其基本权故对于有奖举报制度必须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由法律设定保护基本权利严格执行和监督程序的配套机制发挥法律创造距离与结构化的媒介作用举报按照举报人员的不同可划分为外部公众举报内部人员举报和同行举报其中内部人员举报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当今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纷纷制定新法或革新原有制度鼓励保障内部人员举报如美国1989年制定的枟内部举发人保护法枠whistleblowerprotectionact其以前分散在各部门法律中有关内部举发人条款的集大成并通过2002企业会计改革法枠sarbanesoxleyact强制企业设置内部不法资讯揭露或通报管道英国于1998年制定枟公益揭publicinterestdisclosureact同时针对
公 私合 作 治 理 的 新 模 式 , 对 其 作 进 一 步研 究 确 有 必 要 , 特别 需要 注 意 用 法 律 规 制 防 止 其 异 化 。
关键词 : 行政执法 ; 有奖举报 ; 公 私合作 ; 理 论 基 础 中图 分 类 号 : D9 2 2 .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1 6 7 4— 3 1 9 9 ( 2 0 1 3 ) O 5— 0 0 7 0— 0 9
作 为行 政 手 段 的举 报 奖 励 制 度 研 究 [ J ] . 浙江学刊 , 2 0 1 0 ( 6 ) : 1 4 7—1 5 1 ; 应飞虎. 我 国 悬 赏举 报 制度 建立 之 探 讨 [ J ] . 社会科学研究, 2 0 0 3 ( 1 ) :
8 7—9 1 .

7 O ・
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
孟 倩
( 苏州大学 王健法学 院 , 江苏 苏 州 2 1 5 0 0 6 )
摘 要 : 有 奖 举 报 作 为 一 项 新 型 行 政 执 法 手 段 在行 政 监 管 领 域 得 到广 泛 应 用 的 同 时 伴 随 着 诸 多 质 疑之声 , 这 种 扬 与 抑 交 织 的现 状 真 实 反 映 了行 政执 法 模 式 变 迁 过 程 中 的 肯 定 与 疑 惑 。通 过 对 公 共 管 理 学 上公 私合 作 治 理 背 景 的 描 述 、 宪法 上权 利行使所 对应 国家义 务的分 析 、 行 政 法 上 行 政 过 程 论 的 推 演 以 及历 史 传统 与 现 实 国情 的 综 述 , 可 以发 现 有 奖举 报 是 对 作 为 公 民监 督 权 组 成 部 分 的举 报 权 的 牵 引 , 有 着 深 厚 的 理论 基 础 。其 在 行 政 执 法 领 域 的 大 量 应 用 , 是 时 代 变 迁 下 行 政 执 法 方 式 的创 新 , 代 表 了一 种
都可 见 到有奖举 报 的身 影 , 有奖举 报 已渗 透到 行政 执法 监督 的各 个领 域 。有奖举 报 作 为一 种新 型 行政 执 法方 式 , 与传 统单 方 的 、 强 制性 的执 法方式 具 有很 大 的不 同 。其 更多 的强 调执 法机 关与 私人 之 间的合 作 , 更 注重 对激励 手 段 的运用 。这种 新 型 的行 政 执法 模 式 , 不 仅 执 法机 关 在 大 力推 进 , 学 者 也 多 有赞 誉 。傅 红 伟博 士 曾在其 著作 中高 度评 价 了行政 奖励 , 称“ 行 政 奖励 适 应 了现代 市 场 经 济 和 民主 政 治 弱化 行 政 行

本 文 中所 称 有 奖 举 报 制 度 , 如无特殊说明 , 皆指行政执法有奖举报制度 , 并 不包括检 察机关 、 纪 律 监 察 部 门 为 反 腐 败 所 发 动 的有
奖举报 , 以及 公 安 机 关 通 缉 犯 罪 嫌 疑 人 时 所 用 之 有 奖 举 报 。 也 有学 者 将有 奖举 报 称 为“ 举报奖励制度” 或“ 悬 赏举报制度 ” 等。参见 : 王莉.
2 0 1 3 年第 5 期
福 建 行 政பைடு நூலகம்学 院 学 报
J o u r n a l o f F u j i a n Ad mi n i s t r a t i o n I n s t i t u t e
NO .5, 2 01 3
( 总第 1 4 1 期)
( Ge n e r a l No . 1 4 1 )
法” 的败诉 、 洛 阳“ 一元 奖 励案 ” 的寒心 、 邯郸 “ 小工 商惹 不起 大超 市” 的无奈 。 _ 2 ] 对“ 有 奖拍违 ” 的讨 论甚 至
进入了 2 0 0 3年 国家 司法 考试 的试 题 之 中 , 其讨 论 的知 识 点 就是 行 政 行 为 的合 法 性 与合 理 性 。虽 然官 方 并 未 给 出孰是 孰非 的最终 判 断 , 但 众 多版本 的辅导 书 中多认 为 该行 为欠 缺合法 性 以及合 理 性 。故 广州 的 “ 有 奖拍违 ” 最 终 被 叫停 。但 这并 未 阻止其 后 各地 推行 “ 有 奖拍 违” , 虽然 其 中也 伴 随着 不 断 叫停 。与此 同
收 稿 日期 :2 0 1 3 一O 9 ~O 2 基金项 目: 2 0 1 2年 国 家社 科 一 般 项 目( 1 2 B F XO 4 4 ) ; 司法 部 中青 年 项 目( 0 9 S F B 3 0 1 0 ) 作 者 简 介 :孟 倩 ( 1 9 8 9 一 ) , 女, 江 苏赣 榆 人 , 苏 州 大 学王 健 法 学 院 2 0 1 1级 宪法 与 行 政 法 学 专 业 硕 士 研 究 生 。
年联 合发 布 的《 关 于印发 食 品药 品违 法行 为举 报 奖 励 办 法 的 通 知 》 是 其 中具 有 代 表性 的三 个 法 律 文 件 。
在基 层行 政执 法活 动 中 , 食 品安全 、 税 收征 管 、 环境保 护 、 交通 违章 、 计 划生 育 、 产 品 质量 、 安全 生 产 等领 域
为 强 制性 的需 要 , 其所 蕴 含 的平等 、 自治 、 协商 、 合作 等 人文 主义 理念 , 在 一定 意义 上代表 了行政 法 学 的发
展 方 向” 。 Ⅲ
但 与此 相 对应 的 , 是 实践 中几 个典 型案 例 所 引起 的广 泛 争议 : 广州 “ 有奖拍违” 的叫停 、 上海 “ 钓 鱼 执


问 题 的 提 出
有 奖举 报①, 按 照通 行理 解 , 是 指 行政 主体 为 了公 共 利益 , 通 过 制定 规 范 性 文 件 或 其 他 方式 , 公 开 承 诺 对提 供特 定信 息 的公 民给予 一定 物质 利益 的行 为 。近年 来 , 有奖举 报 制度 在行 政执 法领 域 得 到 了广 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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