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安全技术要求
压力表分级管理

压力表分级管理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 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二、 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下面就一些具体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做一下讨论:1、2007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简单压力容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不需要检定;但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后,压力表仍需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强检压力表,所以检定周期最长为半年;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因此,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符合一般标准,即不超过半年;三、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要求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规定“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企业,也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安排检定”、“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据此可知,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四、A类压力表的管理要求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第二部分B类压力表五、非强检计量器具与B、C类计量器具的关系由于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那么非强检计量器具就包括B、C类计量器六、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七、B类计量器具的定义B类计量器具包括: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八、B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2.对准确度要求较高,但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为原则;对使用频次高和需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可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作部分项目的检定,但检定证书应注明准许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的明显位置处标帖限用标志;4.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九、B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检定周期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附录一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中所列B类第46项“压力表”,用于“工艺过程控制”,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第49项“风压表“,用于”内部经济核算“,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结合第八、九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十、B类压力表对检定机构的要求同第四条第三部分C类压力表十一、C类计量器具的定义C类计量器具包括:1 . 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十二、C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可实行一次性检定;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而耐用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可以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至4个周期内;3.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4.用于生活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和其他领域使用;5.对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其余计量器具,可根据计量器具类别和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性管理;十三、C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检定周期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附录一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中所列C类第29项“压力表”,用于“监测”,检定周期为“1—2年”;第30项“压力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一次性故障更换”;第31项“真空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为“1-2年”;第32项“真空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为“一次性故障更换”;结合第八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结合第十一、十二条可知,C类用于监测的压力表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十四、C类压力表对检定机构的要求同第四条第四部分总结十五、A级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十六、B级压力表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十七、C级压力表一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二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
2023安全阀管理制度

2023安全阀管理制度2023安全阀管理制度1一、管理职能1、安全环境科负责本单位压力表、安全阀的日常监管工作、检验及技术资料档案齐全完整。
2、安全环境科、设备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安全阀、压力表运用标准安全阀、压力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三、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要求1、安全阀每年定期校验一次,不校验不准使用,中途因故启跳失灵后,应申请重新校验。
2、安全阀在安装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震动和撞击,并处于垂直方位,防止弹簧错位或铅封脱落,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3、安全阀与容器管道之间必须畅通无阻。
4、压力表安装处应避免震动、碰撞、冻结,应便于观察和操作,安装处的最高工作压力应用红线标出。
5、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使用中发现标示失灵,刻度不清,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等应立即更换。
6、压力表的改装、检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应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2023安全阀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电机组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管理,保证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超压爆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现役机组承压设备所有安全阀。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规定:《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二章管理职能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审查试验措施,评价试验结果。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本制度实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况的监督,审查安全措施。
第六条发电部、燃化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审查试验措施。
第七条检修部各相关专业参与试验并提供指导,编制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试验间隔第八条试验间隔1、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
各类压力容器(包括除氧器、连排扩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储气罐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汽试验;2、设备大修及安全阀经过检修后,均应进行安全阀校验;3、原则上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排汽试验均安排在小修停机前进行,如发现安全阀排汽试验不正常则应在小修中安排安全阀检修,小修结束后再安排安全阀校验或排汽试验。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 A类压力表一、 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 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 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
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
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
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
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
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及周期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
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 。
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
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
(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 。
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
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
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
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
由于医疗卫生氧气表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不常见,不做讨论,只讨论用于安全防护的3种10类压力表.二、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前文确定了强检压力表的范围,这就引起本文讨论的另一个关键性问题,该怎样确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
压力表的分类与检定周期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
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
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二、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
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
(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 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0。
1-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
该规程第5。
5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
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
关于压力表分级检验的相关规定1988年10月10日,化学工业部、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对计量器具按A、B、C三级分级进行管理;目前很多企业对压力表也是实行分级管理;一般企业的风险性低于化工企业,因此可以参照上述方法,来判定一般企业的压力表检定是否符合规定;第一部分A类压力表一、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一A级计量器具的定义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A级计量器具所包含的器具如下:1.企业事业单位的最高标准器;2.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证授权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3.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测、医疗卫生方面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4.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二强检计量器具的定义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三小结从定义上看,A级计量器具和强检计量器具的的定义是近似,而从计量器具的内容上看,包含了院承压设备所涉及的强制性检验计量器具;二、A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的一种,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根据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年5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如:弹簧管压力表、电远传和电接点压力表;2、用于安全防护的风压表需强制检定;即:矿井中巷道风压、风速的测量;如:矿用风压表、矿用风速表;3、用于安全防护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包括以下2类:a、在灌装氧气瓶过程中氧气监控压力的测量;b、在工艺过程中易爆、影响安全的氧气压力的测量;4、用于医疗卫生的氧气表需强制检定;即医院输氧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和供氧装置上氧气压力的测量;由此可知,共有3种11类压力表需要强制检定,不是所有压力表都必须强制检定;三、A类压力表的检定周期A类压力表即强检压力表;一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规定强检压力表的检定周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并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备案;2、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强制检定的周期,由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检定规程确定;由此可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并没有对压力表的检定周期给予明确的规定,需要参照相应压力表的检定规程;二检验规程规定了强检压力表检定周期在企业中,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多为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定规程JJG52-1999,适用范围为测量上限—1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的检定;该规程第条规定: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此处所指的压力表是需强检的压力表,不是指所有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应该参照关于加强调整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2000〕182号,规程中规定的检定周期是常规条件下的最长检定周期;检定周期不能延长,但可以缩短;如果缩短检定周期,法定含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必须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下面就一些具体设备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做一下讨论:1、2007年7月1日之前生产的简单压力容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该日期之后生产的,不需要检定;但超过推荐使用寿命后,压力表仍需检定,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7年1月22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3-2007,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符合本规程范围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在推荐使用寿命内的简单压力容器,不需要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进行定期检验”;同时,该规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也适用于本规程”;同时,结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2007年10月9日发布的<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简单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是否需要检定,需要看简单压力容器的投入使用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后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不需检定;如果简单压力容器达到推荐使用寿命继续使用,压力表需要定期强制检定;在2007年7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简单压力容器,压力表作为安全附件,需定期检定;2、固定式压力容器用压力表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8月31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第一百四十七条固定,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压力表安装前应当进行校验,在刻度盘上应当划出指示最高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强检压力表,所以检定周期最长为半年日期;压力表校验后应当加铅封;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压力表属于强检压力表,所以检定周期最长为半年3、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2009年5月8日,国家质监总局颁布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0001-2009,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该规程未对压力表的检定做出明确规定,只在第一百五十一条做了原则要求,即管道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量程、安装位置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将压力表纳入安全保护装置,并没有对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做明确要求,只要求压力表超过校验有效期应立即更换;因此,工业管道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应符合一般标准,即不超过半年;4、蒸汽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目前,对锅炉的安全监察按照锅炉的类型分别进行监察,主要有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6276号、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774号、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和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等4个规范和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51条规定:选用的压力表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其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因此,其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5、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09条规定:压力表的装设、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装用前应进行校验,并非刻度盘上划红线指出工作压力;压力表装用后每年至少校验一次;6、有机热载体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一年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部发1993356号第十七条第2项规定:压力表至少每年校验一次,校验后应进行铅封;7、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用压力表的检定周期不超过半年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监局令第11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小型锅炉压力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校验;四、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要求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二款规定“A级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应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对经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开展自检的企业,也应严格按国家检定规程要求安排检定”、“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压力表的强制检定需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如果企业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那么企业自身检定也是有效的;据此可知,A类压力表的检定机构有两种:一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二是取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企业;五、A类压力表的管理要求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凡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严格按规程实施周期检定,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该条款要求我们对A类压力表实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检定规程; 第二部分B类压力表六、非强检计量器具与B、C类计量器具的关系由于A类计量器具等同于强检计量器具,那么非强检计量器具就包括B、C类计量器七、非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由国家计量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施,制定具体的检定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规定本单位管理的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及相应的检定周期,保证使用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定期检定;由此可知,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也是需要定期检定,只不过检定的周期由企业自行确定;八、B类计量器具的定义B类计量器具包括:1.用于量值传递的工作标准计量器具;2.用于生产过程中带有控制回路和较重要检测参数的计量器具或施工过程中检测主要参数的计量器具;3.用于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物资管理的计量器具;4.用于产品质量检验中主要的计量器具;5.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高但非停产不能拆卸的计量器具;九、B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1.对于连续性运转装置上拆卸不便的计量器具,根据有关检定规程,可随设备检修周期同步安排检定周期,但在日常运转中,必须严格监督检查;2.对准确度要求较高,但性能稳定,使用不频繁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可适当延长;所延长的时间应以保证计量器具可靠性为原则;对使用频次高和需确保使用精度的计量器具,应酌情缩短检定周期;3.通用计量器具专用时,按其实际使用需要,根据检定规程要求,可适当减少检定项目或只作部分项目的检定,但检定证书应注明准许使用范围和使用地点,并在计量器具的明显位置处标帖限用标志;4.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企业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校验或比对方法,并报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十、B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检定周期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附录一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中所列B类第46项“压力表”,用于“工艺过程控制”,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第49项“风压表“,用于”内部经济核算“,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 结合第八、九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十一、B类压力表对检定机构的要求同第四条第三部分C类压力表十二、C类计量器具的定义C类计量器具包括:1.用于生产过程中非关键部位,无准确度要求,仅起指示作用的计量器具;2.对计量数据准确度要求不高,使用频次低,性能稳定的计量器具;3.使用环境恶劣、寿命短、低值易耗的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及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4.生产工艺过程检测中,非关键项目的低值易损性计量器具;5.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6.用于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及基层职工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7.成套设备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仪表;十三、C级计量器具内容及其检定方法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1.对一些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的或作为工具使用的计量器具,可实行一次性检定;2.非生产关键部位起指示作用、使用频率低、性能稳定而耐用以及连续运转设备上固定安装的计量器具,可以实行有效期管理,或延长检定周期,一般控制在2至4个周期内;3.暂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应参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4.用于生活福利方面的计量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和其他领域使用;5.对列入C级管理范围的其余计量器具,可根据计量器具类别和使用情况,实行监督性管理;十四、C类压力表所包含的内容及其检定周期根据化学工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办法附录一化工生产企业计量器具分级管理目录中所列C类第29项“压力表”,用于“监测”,检定周期为“1—2年”;第30项“压力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为“一次性故障更换”;第31项“真空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为“1-2年”;第32项“真空表”,用于“监视”,检定周期为“一次性故障更换”;结合第八条可知,B类压力表多用于工艺过程控制、质量管理或者安装在生产线或设备上,非停产不能拆卸,它们的检定周期一般随着装置的检修期;、结合第十二、十三条可知,C类用于监测的压力表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十五、C类压力表对检定机构的要求同第四条第四部分总结十六、A级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检定一次;十七、B级压力表用于工艺过程控制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装置的检修期;十八、C级压力表一用于监测的压力表,检定周期为1—2年;二监视用压力表,不需周期检定,发生一次故障即更换;。
压力表检定及检定周期的相关规定
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探讨压力表作为计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护、工业过程控制、监测和监视压力等方面。
压力表显示是否准确,对设备、设施的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对压力表进行定期检验。
目前,企业一般做法是对所有的压力表执行一年一检,部分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执行半年一检.部分安监执法人员也持有“所有压力表每一年或每半年都必须检验一次”的观点,对未定期检验的压力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那么,所有的压力表都必须强制定期检定吗?检定的周期是多少?发现“压力表未定期检定"问题该怎样处理?本文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角度出发,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探讨压力表检定有关问题,为安监执法寻找强有力的执法依据,从而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一、压力表强制检定范围压力表属于计量器具,对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源于1985年9月6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国务院1987年4月1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和国家计量局1987 年5 月28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都规定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压力表实施强制检定,包括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
1991年8月6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对压力表(含压力表、风压表和氧气表)强制检定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1、用于安全防护的压力表需强制检定。
包括以下7类:a、锅炉主气缸和给水压力部位的测量;b、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c、发电机、气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d、医用高压灭菌器、高压锅压力的测量;e、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f、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g、有害、有毒、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
TSGR0005-202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3版)
TSGR0005-2023《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23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23合格级别为I级;(2)要求进行局部无损检测的对接接头,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B级,合格级别不低于II级;(3)角接接头、T形接头,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低于B级,合格级别为I级;(4)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焊接接头,合格级别不低于II级。
4.5.3.4.3组合检测技术要求当组合采用射线检测和超声检测时,质量要求和合格级别按照各自执行的标准确定,并且均应当合格。
4.5.3.4.4表面无损检测技术要求罐体所有焊接接头的表面无损检测均应当按照JB/T4730的规定执行,合格级别如下:(1)钢制罐体进行磁粉或者渗透检测,合格级别为I级;(2)铝、铝合金制罐体进行渗透检测,合格级别为I级。
4.5.4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无损检测要求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按照设计图样和引用标准的要求。
4.5.5无损检测记录、资料和报告制造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无损检测记录,正确签发无损检测报告,妥善保管射线检测底片和超声检测数据等检测资料(含缺陷返修前记录),建立无损检测档案,其保存期限不少于7年。
4.6焊后热处理4.6.1焊后热处理的条件(1)充装易燃、易爆或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以及有应力腐蚀倾向介质的碳素钢或者低合金钢制罐体,制成并且检验合格后,应当进行整体炉内消除应力热处理;(2)奥氏体不锈钢和铝、铝合金制罐体,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焊后热处理,如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热处理时,应当在设计图样上注明;(3)其他罐体及其受压元件应当按照设计图样和引用标准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4)采用其他方法消除残余应力取代焊后热处理的,按照本规程1.7规定办理。
4.6.2焊后热处理的要求罐体焊接工作全部结束并且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焊后热处理,焊后热处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在耐压试验前进行;(2)热处理前根据引用标准和设计图样要求编制热处理工艺;(3)热处理炉配有自动记录温度曲线的测温仪表,并且能自动实时绘制热处理的时26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5-2023间与工件壁温关系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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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表安全技术要求
压力表用来指示锅炉内的压力,起到监视锅炉压力的作用。锅炉在运
行中,应密切注意压力表指针的动作。当蒸汽负荷变化时,蒸汽压力
也跟随变化,通过压力表指示的变化,来调整燃料量,使其适应蒸汽
负荷的变化,水便将蒸汽压力控制在允许的波动范围之内。压力表发
生故障或指示不正确是十分危险的。因此,没有装置压力表或压力表
损坏的锅炉不准运行,工业锅炉上一般多采用弹簧式压力表。
1.压力表的附属零件
(1)存水弯管:压力表必须装设存水弯管后才允许与锅筒连接。存水弯
管的作用是产生一个水封,防止蒸汽直接通到压力表的弹簧管内,使
弹簧管受热过高而失去弹性,影响压力表读数的准确性和使用寿命,
甚至损坏压力表。
(2)三通旋塞:压力表与存水弯管之间设三通旋塞。装设三通旋塞的作
用是,冲洗存水弯管;水压试验校验压力表时,用来装接校验压力表。
2.安全技术要求
装设压力表。每台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蒸汽空间直接相连的压力表,
还应在下列部位装设压力表:给水调节阀前,可分式省煤器出口,过
热器出口和主汽阀之间等。
压力表精确度的确定。对额事实上蒸汽压力小于2.45MPa的锅炉,压
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2.5级;对于额定节水所压力大于或等于
2.45MPa的锅炉,压力表的精确度不应低于1.5级。
压力表的选用。压力表应根据工作压力选用,压力表表盘刻度值应为
工作压力的1.5~3.0倍,最好选用2倍。
压力表表盘大小。压力表表盘大小应保证让司炉工人能清楚地看到压
力表值,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压力表的装置、校验和维护。这三项工作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
压力表装置用前应进行校验,并在刻度盘上划红线指示出工作压力。
压力表装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校验后应封印。
压力表装设的其他要求。应装设在便于观察和吹洗的位置,并应防止
受到高温、冰冻和震动的影响。应有存水弯管,存水弯管用钢管时,
其内径不应小于10mm。压力表和存水弯管之间还应装有旋塞,以便吹
洗管路,卸换压力表,进行校验。
压力表的停用检查。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进行检
查: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地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
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
许误差;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封印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
期限;表内泄漏或指针跳动;有其他影响压力表准确指示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