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规定与措施
保护患者隐私的制度和措施

长春中医药大学隶属医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和方法为落实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关要求,切实尊重和维护病人正当权益,保护病人隐私权,构建友好医患关系,特制订保护病人隐私制度和方法以下:一、制度医务工作人员在为病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应遵守以下制度要求:1、救死扶伤,实施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地为患者提供科学医疗及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施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
医务人员既是病人隐私权义务实施者,同时也是病人隐私保护者。
3、尊重病人人格和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情况,应一视同仁。
4、严格实施《执业医师法》第22条要求: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关心、珍惜、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护士管理措施》第24条要求: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隐私,不得泄露。
二、方法为使患者隐私得到切实保护,医务工作人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了解患者民族、信仰、风俗、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要求标准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眷同意,不得私自向她人公开患者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工作人员要注意言谈中不得私自议论患者及家眷隐私。
4.对特殊疾病病人,医护人员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疗,应为患者保守医密。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四处理时,应有异性医护人员或家眷陪同。
6.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可能降低暴露。
7.为患者处理时要拉帘或关闭诊疗室门。
8.住院病室要尽可能做到男、女患者分开。
9.医护人员进行暴露性诊疗、护理、处理等操作时,应加以遮挡或避免无关人员探视。
10.对于院内或科室内安排包含患者隐私参观、学习活动,应取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之学习内容。
11.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私自查阅患者病历,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与相关措施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与相关措施制度: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耐心、细致的为患者提供科学的医疗护理服务。
2.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地位、财产状况,应一视同仁。
4.医师、护士在职业活动中要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得知患者隐私不得泄露。
措施:1.了解患者的民族、信仰、风格、习惯、忌语使其在不违反医疗、护理规定的原则下得到尊重。
2.医护人员未经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不得私自向他人公开患者的个人资料、病史、病程及诊疗过程资料。
3.医务人员注意言语,不得擅自议论患者及家属的隐私。
4.对待特殊病人,医护人员在床头交接时不应交接医疗诊断,应为患者保护隐私。
5.对异性患者实施隐私处置时,应有异性医师或者家属陪伴。
6.危重患者在更换被服、衣服、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做处置时拉帘关门,肌肉注射和心电图检查时应男女分室。
7.医护进行暴露性检查、治疗、护理处置等操作时,加以遮挡或避开无关人员。
8.对院内或科内安排涉及患者隐私的参观、学习活动应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告知学习内容。
9.除实施医疗活动外,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病例,如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例的需经医务科同意,阅后应立即归还,不得泄漏患者隐私。
简易呼吸器的清洁与消毒1.将使用后的呼吸器配件按顺序打开,置于500mg/L,即(1:100)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取出后使用灭菌蒸馏水冲洗所有配件,去除残留的消毒剂,晒干备用。
2.储氧袋只需擦拭消毒即可,禁用消毒剂浸泡,因易损坏。
3.对血传播的病原体,分枝杆菌和细菌芽孢污的置入200mg/L,即(1:25)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清洁干燥封闭备用4.如遇特殊感染者,可使用一次性配件及耗材,使用后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密封焚烧。
5.消毒后的部件,应完全干燥,并检查是否有损坏、将部件依顺序组装做好测试,待备用。
门诊分诊护士岗位职责1.在门诊部当护士长的领导下,做好就诊患者咨询分诊工作,负责门诊患者的一切分诊工作为初诊患者进行预检、就诊、分诊等工作,为患者指导线路。
尊重患者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规定及措施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切实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制定本制度。
2.目标
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3.适用范围
全院各科室,适用在我院诊疗期间的少数民族患者及不同宗教信仰患者。
4.名词定义
民族风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
宗教信仰是信仰中的一种,指信奉某种特定宗教的人群对其所信仰的神圣对象(包括特定的教理教义等),由崇拜认同而产生的坚定不移的信念及全身心的皈依。
5.内容
5.1原则
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
5.2具体措施
5.2.1患者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
5.2.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5.2.3当有少数民族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向患者了解饮食方面的习惯和要求,并通知医院食堂根据患者的需求为患者准备相应的饮食。
5.2.4在诊疗过程中,相关医务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通过各种途径进一步了解该民族的风俗习惯。
5.2.5患者在院期间进行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凡属国家法律允许的,医务人员要尊重和保护,在条件许可时,应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
不得嘲笑、歧视和在公共场所议论。
5.2.6当患者的宗教和民族活动已经影响医院工作秩序和其他患者的就医。
医院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规定

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规定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是贯彻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在医疗活动中,更好地,确保医疗诊治的顺利开展和患者的身心健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认真学习,遵照实施。
一、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国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六条中化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二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五十三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对本地方内各民族公民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民族政策的教育。
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共同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3.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四篇)

保护病人隐私具体措施维护诊疗服务中病人隐私权制度1、隐私权是公民具有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一切个人信息、个人领域不受他入侵扰的权利。
病人隐私是患者不愿意告人或不愿意公开的有关人格尊严的私生活秘密。
它主要包括:患者个人身体的秘密,主要指患者的生理特征、生理心理缺陷和特殊疾病,如奇特体征、性器官异常,患有性病、妇科病等“难言之隐”;患者的身世和历史秘密,包括患者的出生、血缘关系,如系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生育婚恋史及其他特殊经历:患者的性生活秘密,包括夫妻性生活、未婚先孕、堕胎、性功能缺陷等;患者的家庭生活和社会关系秘密,包括夫妻生活关系,家庭伦理关系、亲属情感状况和其他各种社会关系。
2、医疗行为当中有意识无意识地侵犯病人隐私的十种形式:1)医生询问病情隐私被候诊患者或他人“旁听”;2)化验单随时公开引出各种有关隐私被泄露;3)医学观摩未经病人同意隐私变成活教材;4)床头卡曝光病情泄露患者疾病隐私;5)以书面形式(撰写医学论著、科研论文等)公开病人隐私;6)少数医务人员非法触摸、窥视病人隐私部位;7)少数医、技、管人员以口头形式宣扬病人隐私;8)病案管理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病案损坏、丢失、被盗而发生病人隐私泄露;9)电子病案技术的应用,由于网络系统不完善、操作人员不注意保密,密码被他人窃取进入医生、护士工作站,病人隐私被泄露;10)少数院外办案人员调阅、复印病历,窥探到与本案无关的病人隐私内容,予以宣扬。
3、强化法律意识,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加强相关的卫生行政法规的学习及宣传,提高全体医务人员法律素质。
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保护患者隐私,把法律意识转化为自觉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行为。
4、强化法规意识,提高道德修养。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区分正常介入隐私和利用职务之便侵犯患者隐私的界限,医务人员应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办事。
不仅执行职务的程度和方式必须合法,而且介入患者隐私行为的形式和内容也必须合法。
即介入患者隐私的行为完全是基于诊疗患者疾病的目的,如检查女性患者必须有女护士在场:一般性体检没有必要裸露身体,特殊检查的确需要病人裸露检查时,必须向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其他医护人员在场;在诊疗中与治病无关的事不做,与诊断无关的话不问。
保护患者隐私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经研究,我中心就进一步加强患者隐私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通知如下:
一、患者的隐私权是指患者享有不公开自己病情、家族史、接触史、身体隐蔽部位、异常生理特征等个人生活秘密和自由的权利,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非法泄露。
二、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实施医疗行为时,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为前提,充分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三、在进行体检检查、诊疗操作时,要注意患者的隐私保护;患者在诊治过程中透露的所有资料,医护人员都应予以保密,未经患者同意不能向第三者披露。
四、医疗场所应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或者隔离措施,实施诊疗操作涉及隐私保护的,必须用屏风遮挡或关门遮拦。
五、特殊情况下的医疗教学行为 (实习医师参观、性病病史询问或涉及其他隐私问题)应在征得病人同意后进行。
六、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书面签字同意。
七、要维护和尊重患者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尊重患者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相关规定

尊重患者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相关规定
1.病人入院时,由护士询问病人的宗教信仰和特殊饮食偏好情况,并在护理入院评估单上记录,以体现医院对病人价值观和信仰的尊重。
2.为病人提供医疗护理过程中,医务人员要充分考虑到病人的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对治疗过程的影响。
3.对于有特殊饮食偏好的病人,由医生联系营养师给予相应适当的饮食。
4.医教科备有一份清单,列出可供联系的、能为病人提供一定宗教/精神支持的宗教人士的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备必要时联系。
5.当病人及其家属有宗教/精神方面的需求时,护士告知获取宗教服务的方式。
必要时,由护士长联系医教科,由后者安排协助牧师、法师、或其他被授权进行宗教活动的人士、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有关宗教活动。
6.在为病人提供宗教/精神服务时,不影响他人的治疗和护理过程。
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案例 (1)

成都现代医院2014年上半年度保护患者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分析评价医务部联合后勤保障科每月随机对病区、营养食堂进行检查,以及抽取运行、终末病历进行检查,医院医务人员严格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在积极为患者治疗的同时,保护了患者的相关合法权益。
现对监管情况总结分析如下:一、保护患者隐私权分析1.加强医护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医护人员要注意改变传统的医疗医护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如《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护士条例》等。
让医护人员明白:病人的同意是医疗、护理合法性的前提。
从制度上和实际行动上保证病人的隐私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有依法承担为病人病情、隐私进行保密的法定义务,避免在办公室、走廊、病房等地方随便谈论病人病情、隐私或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大声询问病人的私生活情况、生育情况等。
2.医疗诊治操作过程中的隐私保护医护人员在治疗及护理操作前,关上房门或用屏风遮挡,并做好解释工作,取得配合;操作时尊重病人,让陪伴或其他病人回避,尽量减少或避免病人隐私部位的暴露。
3.改善诊疗环境在现有的医疗条件下,努力改变硬件环境,如病床间设置床帘;为病人提供一个医患一对一私密的诊疗护理空间。
4.营造隐私保护的就医、教学环境在教学过程中,应先向病人解释,说明临床教学的重要性,让病人认识到病人有支持医院教学、科研,发展医学科学的义务,取得病人及家属同意,才可进行操作。
对有特殊要求的病人,例如希望有单独医生或护士操作、要求女医生检查等应在不影响操作及治疗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其要求,保护病人应有的隐私权。
5.加强病人个人资料的管理保管好病历资料是保护病人隐私的重要环节。
在教学、科研、临床总结时,要删除能直接表明病人身份的内容,对病人负责。
病历资料不随意存放,而应统一放置在病历架中保管,不能任由他人翻阅,而导致病人隐私的暴露。
持续改进工作1.医院床头卡建议在病人床头卡上去掉疾病诊断栏,其他内容可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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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民族风俗
和宗教信仰的规定与措施
重视保护患者隐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自由,这是国家长期稳定和谐发展的基础。医院在提倡科学
诊疗的基础上应保护患者隐私、尊重少数民族患者风俗习惯
和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社会进步的
反映,尊重人权的体现。本规定与措施旨在医院范围内进一
步改善从事与医疗救护工作相关人员的行为。
具体规定和措施:
1、实验室应收集为识别患者和为进行所申请的检验和其他
实验室操作所需要的适当信息,不应收集不需要的个人信
息。
2、各科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科里的一切信息,严格遵守信
息保护程序。
3、 当传染病可能存在时,应关注实验室人员和其他病人的
安全,并可为此目的收集必需的资料。
4、某些检查可能需要专门的咨询建议,这通常由临床人员
或负责医生提供。如果患者未得到足够的咨询服务,而检查
结果又暗示预后不良,实验室应尽量避免将检查结果直接通
知患者本人。
5、 患者的实验室检验结果应该保密,除非得到授权,否则
实验室检查的结果只能发给特定的患者并且是保密的。门诊
患者的检验报告,凭门诊病历取检验报告,故患者应该妥善
保留好这些相关资料。住院患者的检验报告提供给申请检验
医师。实验室检验结果可用于如流行病学或其他统计分析但
不能有患者个人信息。
6、 只有在检验完成以后不需要知情同意方可以将标本用
于申请检验以外的目的。如果这标本已无姓名或者混合成
库,需要时也可以使用。
7、实验室的所有资料、信息(包括患者基本资料和检验结果、
实验记录等)均应确保有合理的安全的保管,以免出现丢失,
未经授权不能查阅或使用。
8、.对待患者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地位、财产状况、都
应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
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实施医疗行为应以尊重患者的人格
为前提。
9、.患者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
仰。
10、.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11、.当有少数民族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向患者了解饮食
方面的习惯和要求,并通知医院食堂根据患者的需求为患者
准备相应的饮食。
12、.医院定期进行相关内容培训,请专业人员讲课,作为职
工岗前培训的一项内容。
13、.医院定期开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宁洱县人民医院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