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处方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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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互联网在线诊疗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在线诊疗管理制度

互联网在线诊疗管理制度为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1条本制度所称互联网诊疗活动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和公众提供健康咨询、疾病诊断、治疗方案,为复诊患者提供复诊处方配药等服务的行为。

第2条在我院从事互联网诊疗活动的,适用本制度。

第3条我院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严格的线上医务人员准入及退出机制,开展严格的线上线下监管。

第4条XX科等职能部门负责我院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一章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第5条我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必须与我院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相一致,执行由国家或行业学协会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6条线上医务人员准入条件。

完全满足以下条件的医务人员,经XX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线上诊疗。

(1)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我院的医师;(2)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3)取得门诊出诊资质的医师;(4)经我院互联网医院诊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

第7条线上医务人员退出机制。

医务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暂停线上诊疗资质一年,经相关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恢复其资质。

(1)年度内差评三次及以上;(2)年度内经核实的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3)年度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我院相关制度或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者;(4)因线上不当诊疗行为导致重大医疗纠纷案例者。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活动执业规则第8条我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化平台、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要求。

第9条开展线上诊疗前,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10条患者未到线下就诊,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线上复诊服务。

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某某医院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办法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 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19 医师岗位职责35 护理人员岗位职责35 互联网医院药师得岗位职责40 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21 在线处方审核规范22 互联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26 互联网医疗质控员40 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30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患者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办法30 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35 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互联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44 13 15互联网医院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 规范在线诊疗行为 ,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与医疗安全 , 特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 , 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 互联网医学科 , 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院工作中得职责。

、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组长 : 院长副组长: 主管信息副院长秘书 : 信息科主任成员: 医务科主任 , 质控科主任 , 护理部主任 , 院办主任 , 门诊部主任 , 药剂科主任 , 软件开发工程师 1名, 网络安全工程师 1 名职责:1、掌握互联网医院相关得政策与要求 , 负责互联网医院发展思路与方向。

2、指导并协调组织医院相关部门推进互联网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3、出台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制度 , 保障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得规范、质量与安全。

4、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得重大决策。

二、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组长: 主管信息副院长成员: 信息科主任 , 医务科主任 ,质控科主任 ,护理部主任 ,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 ,软件开发工程师 ,网络安全工程师 ,临床科主任 2名, 临床护士长 2 名职责:1、在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领导下 , 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得开展。

2、掌握国家、省、市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法规 , 规范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行为。

3、制定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 保障互联网医院诊疗工作得质量与安全。

4、负责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得指导。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审核及管理制度一、处方审核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认真审核处方, 准确调配药品。

1.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 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处方(包括病区用药医嘱)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2.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 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2.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2.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2.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2.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2.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否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剂量开具。

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二、药师经处方审核后, 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 应当告知处方医师, 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 应当拒绝调剂, 及时告知处方医师, 并应当记录, 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三、处方管理四、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

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人员审核、调配、核对, 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五、处方的形式1.本院处方有电子处方和纸质处方两种形式。

六、2.电子处方用于开具普通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需在开具电子处方的同时另外开具纸质处方。

七、处方的内容1.前记: 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住址、电话等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2.正文: 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八、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九、纸质处方的颜色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 右上角标注“急诊”。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互联网医院的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录)。

国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互联网医院实行准入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辖区内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在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

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的协议书。

新申请设置的实体医疗机构拟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应当在设置申请书中注明,并在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写明建立互联网医院的有关情况。

如果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应当提交合作协议。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设置申请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

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注明;批准第三方机构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

医院药房处方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提高药房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审核原则(一)合法性审核:检查处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政策及医院相关规定。

(二)规范性审核:检查处方是否符合医学、药学的规范及标准。

(三)适宜性审核:根据患者病情、年龄、体质、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判断处方是否适宜。

三、审核内容(一)处方格式:检查处方是否采用医院规定的格式,包括患者信息、医师信息、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二)处方权限:检查处方医师是否具有相应处方权限。

(三)药品选用:检查处方中药品选用是否合理,包括药品种类、剂量、剂型等。

(四)用药适应症: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适用于患者诊断的适应症。

(五)药物相互作用: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存在潜在的药物相互作用。

(六)剂量与用法:检查处方中的药品剂量是否适宜,用法是否正确。

(七)特殊人群用药:针对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检查处方是否考虑其特殊性。

(八)药品不良反应:检查处方中的药品是否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

(九)处方点评:对处方进行点评,提出改进意见。

四、审核流程(一)药房工作人员在接收处方时,应首先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核,确保处方符合基本要求。

(二)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如发现疑问,可与处方医师沟通,必要时向药师咨询。

(三)药房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不合理用药、用药错误等情况,应拒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要求其重新开具处方。

(四)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处方进行点评,分析处方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审核人员要求(一)药房工作人员应具备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药房工作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门急诊或病区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六、审核结果处理(一)对于审核通过的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进行调配、发药,并记录处方相关信息。

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职责

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职责

互联网医院药师审方职责
1 、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守职
业道德,忠于职守。
2 、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坚持用药安全有效的原则,承
担处方审核方面的具体工作。
3、营业时间必须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
卡,不得擅离职守。
4、为药品销售的正确、合理、安全有效承担主要责任。
5、负责审核网上处方,严格按照《在线处方管理制度》等
要求审核处方。
6、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品、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
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对不合格的
处方,拒绝调配,需经处方医生更正后,方可调配。
7、负责所审核处方在系统里的存档及整理。
8、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有效。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背景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1年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开具、调剂、发药、记录等环节进行了严格规定。

这其中,处方开具环节是处方管理的重点,不仅涉及到治疗效果,也关系到用药风险。

本文将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结合现实情况,制定处方管理细则,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合法合规。

二、处方管理细则(一)处方审查1.在医院内调剂和派发的处方,必须经过合格的审查员审查并加盖审核章。

审查员应当认真审核处方内容,核实处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确保处方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规章制度。

2.对于门诊和社区医疗机构发放的处方,应当由药剂部门和执业药师予以审核。

执业药师应当认真查阅病历、检查报告和用药指南,审核药品配方、用药数量、频率和疗程是否合理,并对处方加盖药师章。

3.对于互联网医疗机构发放的处方,应当接受骨干医师的审查,并由执业药师进行复查,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同时,互联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师值班制度,在服务期间有执业药师在线回答患者关于用药的问题。

(二)处方签名1.出具处方的医师应当在处方上签署自己的姓名、职称、工作单位、执业医师证书编号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对于多科室转诊的处方,必须注明转诊原因和诊断科室的名称、医生姓名和联系方式。

2.患者的信息也必须在处方上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重症患者等,应当注明禁忌药品和注意事项。

(三)处方存档1.医院内调剂的处方必须全部存档,并建立处方档案。

处方档案应当详细注明处方的调剂时间、药品名称、药品规格、数量、价格和购药人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同时,处方档案还应当与药品购进、库存和发药等进行联动管理,确保药品的流向可追溯。

2.医院外发药的处方应当由承担发药职责的药店或药房进行存档,以备日后审核和查询。

药店或药房应当建立药品销售档案,并记录处方的来源、配药信息、购买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药师的签名等信息。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互联网医院诊疗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内所有从事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诊疗准入1. 互联网医院诊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 从事互联网医院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互联网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

3.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诊疗水平。

四、诊疗流程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就诊流程,包括在线咨询、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处方开具、药品配送等环节。

2. 在线咨询: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在线咨询,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提供专业建议。

3. 预约挂号:患者根据病情和医务人员建议,可在线预约挂号,选择就诊时间。

4. 在线问诊:患者与医务人员进行在线交流,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提供诊断、治疗方案等。

5. 处方开具: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处方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 药品配送:患者可在线购买药品,互联网医院负责药品配送。

五、诊疗规范1. 互联网医院医务人员应遵循诊疗规范,确保诊疗活动合法、合规。

2. 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3.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记录完整、准确。

4.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质量控制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诊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医务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对诊疗质量负责。

3. 互联网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诊疗质量监督、考核和整改。

七、信息安全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2. 互联网医院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患者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

2023年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工作指引(2)

2023年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工作指引医疗机构名称:现场审查日期:项目审查标准审查方法符合不符合一、诊疗科目和科室设置诊疗科目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确定诊疗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

查看互联网医院申请的诊疗科目,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核准的诊疗科目进行比对。

科室设置1.互联网医院根据开展业务内容设置相应临床科室,并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保持一致。

查看互联网医院设置的科室,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副本核准的诊疗科目进行比对。

2.必须设置专门的互联网医院运营管理部门,内设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服务与管理、药学服务管理等岗位,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必须有本机构专门的互联网运营管理部门,不得挂靠于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

查看互联网医院组织架构图和部门职责(或相应佐证文件)。

二、人员医护人员1.互联网医院开设的临床科室,其对应的实体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正高级、1名副高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实体医疗机构(可多点执业)。

1.查看执业医师证。

2,查看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查看人员配置数量。

第1页共7页2.互联网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质,在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或其他医 疗机构注册,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查看执业医师证,重点查看医师执业地点和注册时间。

3.在互联网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护士应当能够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现场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核查医师、护士注册情况。

4.互联网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

核查医务人员电子实名认证的数字认证证书。

药师1.有专职药师负责在线处方审核工作,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审核处方。

1.查看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与第三方合作的,查看与具备资格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协'议及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2篇)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2篇)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一)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目的: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互联网医疗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开展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所有诊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

安全性原则:确保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防止医疗差错。

有效性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确保诊疗质量。

透明性原则:诊疗过程公开透明,患者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和费用。

二、组织管理1. 管理架构互联网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医务科、信息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分工:医务科:负责诊疗规范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信息科:负责平台的技术支持与信息安全。

护理部:负责护理服务的规范与质量管理。

2. 人员配备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过互联网医疗培训。

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熟悉互联网护理服务流程。

技术人员:负责平台维护与数据管理。

3. 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包括互联网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平台操作等。

考核机制: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的能力。

三、诊疗服务管理1. 诊疗范围初诊: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

复诊:针对已确诊患者的病情跟踪与调整治疗方案。

健康管理:提供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服务。

2. 诊疗流程患者注册:患者需在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

预约挂号:患者通过平台预约相应科室和医师。

在线问诊:医师通过视频、文字等形式进行问诊。

开具处方:根据病情需要,医师在线开具电子处方。

药品配送:患者可选择线上购药或线下取药。

3. 诊疗规范问诊规范:详细询问病史,确保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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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一、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操作规程》
等相关法规、制度。
二、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
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准
确调配药品。
三、药师收到处方或用药医嘱时,先查看处方日期、处
方医师等内容是否完整,确认其合理性。确定处方医师的处
方权限,是否超权限处方。
四、药师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
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五、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后,对处方或用药医嘱存
在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应当立即与医师沟通,因病
情需要的超剂量等特殊用药,医师应当再次签名确认。对用
药错误处方或医嘱应当拒绝调配。
六、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
方,不得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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