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 (第二期)
关于工程定价依据情况说明(精选范文5篇)

关于工程定价依据情况说明(精选范文5篇)工程定价依据情况说明5篇第1篇:工程定价依据情况说明工程情况说明工程情况说明怎么写,相信一直困扰着很多人,现在就《浙江某某工程建设工程情况说明》为例,相信可以帮助到您。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浙江安吉天子湖现代工业园,是浙江省省级工业园区,是安吉县工业经济开展的主平台,规划总面积18.5km2,其中一期5.68km2经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已开发建设。
目前已有30多家企业入驻,产业涉及新型材料、机械制造、五金电子、家居制品、化纤纺织等行业。
安吉县目前尚无公用热电厂,企业供热依靠自备锅炉,县域内现有自备锅炉数量达1131台左右。
小锅炉单台容量小、热效率低,除尘效果差,既浪费了大量能源,又影响大气环境。
为此安吉县政府引进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暨杭州华丰造纸厂和杭州轻华热电投资组建浙江安吉天子湖热电,在天子湖工业园区内建设公用热电厂,在减少大气污染的同时,也促进工业园区工业经济的快速开展。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1〕热负荷增长的需要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天子湖工业园区的经济高速开展,热负荷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强劲势头。
根据最近调查统计,天子湖工业园〔高禹—良朋片〕现有最大热负荷66.44t/h,平均热负荷50.33t/h,最小热负荷40.4t/h,在建和近期拟建用热企业最大热负荷128.68t/h,平均热负荷为97t/h。
已经到达安吉县集中供热规划(2022~2022):园区中期到2022年高禹—良朋片规划最大热负荷为194.4t/h的预测负荷,预测到2022年最大热负荷为236.6t/h。
因此为满足工业园区企业增长的热负荷需要,应尽快实施集中供热电厂,以适应园区的工业生产和经济开展。
﹙2〕环境保护的需要环境保护已日益成为国家和群众关注的问题。
为保证安吉县经济的开展,吸引国内外投资,搞好环境保护及根底建设是十分重要的。
安吉县目前企业供热依靠自备锅炉,县域内现有自备锅炉数量达上千台,小锅炉单台容量小、热效率低,除尘效果差,既浪费了大量能源,又影响大气环境和景观。
2021年关于进一步明确造价人员标书编制相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明确造价人员标书编制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造价人员标书编制相关问题的通知杭建市发〔201*〕41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目前招投标市场上存在的情况,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现将《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07号)第五十七条造价人员标书编制确认盖章相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书商务部分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应在标书上由本人签字、加盖专用章,同时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凡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投标文件无效,应作废标处理。
三、遇以下情形,投标文件仍然有效1、只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签字及盖章的;2、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及盖章,有部分专业工程造价员签字、盖章的;3、投标企业目前暂无注册造价工程师,但投标书上有相应专业造价员的签字及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有注册造价师签字及盖章,但没有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补正,投标人拒绝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五、根据浙江省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管理领导小组浙造人管(201*)2号文件,自201*年7月1日起,原浙江省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审资格证章停止使用,一律使用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
六、投标企业要注重人力资源的培育,完善对企业造价人员的管理,规范企业投标文件的编制,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不断增强自身市场竞争的能力。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二OO六年八月一日扩展阅读造价员编制标书常犯的错误造价员工程编制投标书常犯的错误一、封面1、封面格式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一致,文字打印是否有错字。
2、封面标段、里程是否与所投标段、里程一致。
3、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照规定签字或盖章,是否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名称是否与资格审查时的单位名称相符。
4、投标日期是否正确。
二、目录5、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是否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范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审核意见编制单位名称:盖章)建设单位:编审人员:编审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本次审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报告由×××(委托单位全称)委托编制(或审核),参与本次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着重声明:1、本报告所述事实真实准确;2、本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3、本报告的结果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计算所得,对所提供资料的准备性等其他因素造成的造价变化不承担责任;4、我们与本报告中的编制单位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5、委托方应正确使用咨询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委托方无关。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采用的计价依据、标准、材料设备资料、相关文件及委托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等,我们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具体如下:一、建设单位名称:二、施工单位名称:三、设计单位名称:四、监理单位名称:五、建设工程名称:六、建设时间:七、建设规模:八、结构类型(工程概况):九、建筑面积:十、建设地点:根据我们的审核结果,我们提出以下意见:1、关于工程造价金额:本报告中的工程造价金额经过审核,符合实际情况,审核结果为人民币(大写)。
2、关于审查增减金额:本报告中的审查增减金额经过审核,符合实际情况,审核结果为人民币(大写)。
3、针对工程造价编审重点或必要点进行说明:本报告中的编审重点和必要点经过审核,符合实际情况。
4、关于附件六~十所列内容:本报告中的附件六~十经过审核,符合实际情况。
以上为本次审核意见,望参考。
致:(建设单位/委托单位)关于xxx工程(事项)的审查事宜,我们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以下意见:一、概况在此简要介绍了工程的基本情况。
二、审查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我们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审查。
三、审查意见根据审查结果,我们提出了具体的审查意见,包括投标文件符合性、响应性偏差表、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有重大偏差情况表等内容。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

杭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后修改操作细则为在城市规划管理中进一步实施依法行政,维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规范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操作细则适用于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后,对建设工程设计中有关城市规划方面内容的局部修改事宜。
二、批后修改原则已批建设工程的修改应进行控制,确需进行修改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
2、批后修改应在修改的内容实施之前进行。
3、批后修改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利益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4、批后修改的内容应由原设计单位设计,特殊情况可在征求原设计单位意见后由其他有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设计。
5、严格限制对住宅建设工程的住宅套数进行变更。
三、批后修改内容和程序批后修改应根据修改内容确定是否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以下要求实施:(一)以下修改内容,原则上不同意进行批后修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以下调整:(1)提高容积率、提高建筑密度、减少绿地率的修改;(2)提高建筑高度涉及西湖景观、西溪湿地景观、运河景观、机场净高、微波通道、历史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和城市设计限高等的修改。
2、总图中整体空间布局调整,建筑幢数、层次、功能分区的调整。
以上内容确需要调整的,应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市规划局对申请内容先组织技术审查,研究是否同意,必要时报市政府审批;重大内容还应由城市规划咨询委员会组织论证。
修改内容应按照规定组织公示或征求利益关系人意见,视情况还应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无异议后方可按照程序申报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除(一)以外的以下修改内容,建设单位应先向市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对修改内容和理由进行详细说明。
市规划局收文后进行专门研究,书面答复是否同意修改,并明确修改的程序和要求。
1、涉及总图的以下调整:(1)对总平面布置中的建筑位置、间距的调整;(2)对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调整。
国家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疑难问题汇总

国家发改委集中答复招标投标行业疑难问题汇总重点: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并且答复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诸多疑难问题。
采购学院整理了答复全文,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一、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答复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答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
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二、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答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一条第三款说:“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请问: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如果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超过一百万元,业主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不招标。
答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关于贯彻《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关于贯彻《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杭建市〔2009〕219号)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杭州市财政局杭建市〔2009〕219号杭发改投资〔2009〕218号杭财基〔2009〕765号关于贯彻《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建设局、发展改革局(发经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以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09]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落实。
同时结合杭州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1、自2009年7月1日起,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建设工程使用浙江省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编制工程概预算、招标控制价的,均按建建发[2009]135号和浙建站计[2009]28号的文件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和施工取费费率。
2、2009年7月1日以后新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合同中约定使用浙江省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项目,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执行调整后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和施工取费费率。
3、2009年7月1日之前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合同中约定使用浙江省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项目,工程结算应按以下原则处理:(1)原合同中对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和施工取费费率已有明确约定的,结算按原有合同约定执行;(2)原合同中对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和施工取费费率未明确约定的,执行原来的03版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和施工取费费率。
4、人工费风险控制的动态调整仍按照市建委杭建市通知【2008】45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网上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二).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网上形成性考核指导(一)03任务_0006一、判断题(共 10 道试题,共 30 分。
)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A. 错误B. 正确2. 投标文件中的每项要求填写的空格都必须填写,不得空着不填,否则被视为放弃意见;重要数字不填写,可能被作为废标处理。
()A. 错误B. 正确3. 所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只有一份,“副本”则按招标文件附表要求的份数提供。
正本与副本若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A. 错误B. 正确4. 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写,可以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修改或提出保留意见。
()A. 错误B. 正确5. 建设工程评标程序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
()A. 错误B. 正确6.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A. 错误B. 正确7. 详细评审的内容包括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A. 错误B. 正确8.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是: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于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普通招标项目,如一般的住宅工程的施工项目。
()A. 错误B. 正确9.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重新再发新的中标通知书。
()A. 错误B. 正确10. 不平衡报价,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调整项目和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即不影响总报价,又可以在中标后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A. 错误B. 正确二、单项选择题(共 15 道试题,共 45 分。
)1.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在()阶段应当认真研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
A. 评标的准备B. 初步评审C. 详细评审D. 编写评标报告2. ()是投标报价的重要基础。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王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王强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9【案件字号】(2020)浙01行终27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宇龙廖珍珠刘斌【审理法官】吴宇龙廖珍珠刘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王强;杭州市人民政府;张志华【当事人】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王强杭州市人民政府张志华【当事人-个人】王强张志华【当事人-公司】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杭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单国炬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陈建兵、张苏丰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单国炬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陈建兵、张苏丰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单国炬陈建兵、张苏丰【代理律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张志华【被告】王强;杭州市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第三人合法性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原审判决认定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最高院关于不平衡报价的案例
最高院关于不平衡报价的案例一、案例索引浙江高院《杭州兴业XXX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浙民申3483号,审判长杨XX,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二、案情简介发包方:杭州市XXX管理局承包方:杭州兴业市XXX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第十二条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价款结算依据”,案涉工程黄馨的投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后因工程量变更导致该种植物的种植数量大幅度增加,审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工程变更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争议焦点:政府项目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审计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吗?三、最高院裁判摘要关于结算价款问题,兴业公司与拱墅城管局签订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明确约定,工程结算最终以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这一约定亦不根本违背合同第九条第3款对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按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的基本精神。
因此,原审依据审计最终审定结果认定案涉工程结算价款,并无不当。
四、启示与总结政府项目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审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及《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工程量增加超过15%时的清单子目单价进行调整,法院一般是尊重和认可的。
哪怕是施工合同中并没有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不平衡报价的调价依据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是合同并没有排除《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审计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符合合同法的有关“约定不明”的履行原则。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杭州市2022版)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 合同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1《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1.3.2《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建市发〔2018〕579号);1.3.3《关于发布<杭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指导性细则>的通知》(杭建市发〔2020〕164号);1.3.4《关于贯彻《省厅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54号)1.3.5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工发〔2012〕426号);(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103号);(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2018〕161号);(6)《关于杭州市建筑工地全面推广使用“浙里工程建设现场管控”重大应用(浙里建)的通知》(杭建数改办〔2022〕1号);(7)《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92号);(8)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15日发布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筑垃圾管理的通知》;(9)《关于发布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市场信息价的通知》(杭渣土领〔2020〕1号);(10)市建委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明确杭州市渣土运输及消纳项目计价清单编制和报价口径的通知》;(11)《关于转发<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的通知》(杭建市通知〔2020〕4号);(12)《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市政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杭建工发〔2021〕32号);(13)《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杭建工发〔2021〕358号);(14)《关于明确杭州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用计取的通知》(杭建招标造价中心〔2021〕84号);(1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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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规定。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该
检测费用单独列入工程概预算,在工程建
设其他费中列支,并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
测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建设单位需要乘系数。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P24页注:工业设备安装及不与建构物同步交叉配合施工(即单独进场施工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系数1.4。该工程属于交叉施工,不能乘1.4系数。
2
安装工程中地下室是否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按超高建筑在地下室对应的投影面积同比例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
2020年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1-08-02
杭州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咨询问题答复参考意见是根据我中心网上受理的建设工程计价咨询事项内容,在前期组织有关专家研讨基础上进行整理而成,不定期发布,供各方参考借鉴。省、市造价管理机构有新颁布的补充定额及定额综合解释等规定的,以新颁布的为准。
对拉螺杆可套用《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1-280子目;如发生墙面螺栓堵眼等按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定额规定计算。
二、市政专业
序号
问题内容
答复参考意见
1
DN3000顶管施工时,由于顶管施工原路线影响陈年桥墩基础,即采用多个中继间以实行顶管纠偏,顶管路线由直线变为曲线。现求问人工费、机械费该如何取值?
机械造型是指设计有明显起伏的绿地;机械起坡是指设计坡度单一的绿地。3%以内的起坡不适用于绿地起坡定额,绿地起坡不包含绿地细平整工作内容。
3
大树移栽:如Φ25香樟移栽建设单位要求移栽运距为1km;定额大树迁移机械运输距离按10km以内编制;定额是否需要根据大树迁移机械运输定额进行运距换算?如需换算,应如何换算?
4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2018版)第十二章说
明中“柱(梁)面一般抹灰”未说明砂浆厚度、遍数及无每增减1mm子目内容,如何换算?
“柱(梁)面一般抹灰”砂浆厚度、遍数与
定额不同时的换算方法同“墙面抹灰”,每
增减1mm套用《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
程预算定额》(2018版)12-3子目。
5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砌体拉结筋可以按植筋编列清单子目;工程结算时根据投标报价结算。
3
非承包人原因落地式外脚手架下不能回填或基坑回填后不能满足脚手架基底承载力要求,而采取的加固施工工艺(如从地下室侧板采用钢筋砼悬挑梁及联系梁方式),如何计算?
如非承包人原因脚手架下不能回填或按规范要求分层压实后的基础不能满足落地式脚手架基础要求而采取的加固方案,经审批后,应予计取相关费用。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2018版)第十二章幕
墙后置铁件12-180子目,镀锌铁
件消耗量是否可调整?
按实际计算重量,加1%损耗进行调整。
6
《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预算定额》(2018版)第十七章
贮水(油)池模板子目,有防水
要求的池壁采用止水对拉螺栓
时,如何调整?
相应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用量乘0.9,止水
3
《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六册排水工程第四章给排水构筑物现浇钢筋混凝土池脚手架如何计算?
应执行市政定额相关分册的脚手架相关子目,超过市政定额适用范围的,可参照其他定额。
三、安装工程
序号
问题内容
答复参考意见
1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安全文明施工费中说明工业设备安装及不与建构物同步交叉配合施工(即单独进场施工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乘以系数1.4,如为单独招标的泛光照明,由总包单位和甲方单位联合招标,后期施工和总包单位配合交叉施工的,需不需要乘系数1.4。
一、建筑专业
一、建筑专业
序号
问题内容
答复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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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构件及钢构件计价时构件价格如何取定?结算时单价如何调整?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垂直运输机械设置如何考虑?
1、PC构件及钢构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时,应根据构件数量、形状、标准化程度及运输情况通过询价后,参考《杭州造价》发布的相应构件信息价或市场询价确定构件单价计价,PC构件还应在招标控制价(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注明单价包含的钢筋含量。
2、工程合同专用条款中应约定PC构件及钢构件单价市场波动的调整方法及PC构件钢含量不同时的调整方法。
3、编制招标控制价(预算)时,应根据最大构件及吊臂最远构件吊装重量等情况确定及布置垂直运输设备,计算设备基础、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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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筑工程中砌体拉结筋基本上均采用植筋,设计图纸未明确情况下能否计算?
编招标控制价时,直接套用相应大树迁移定额,运距10km以内不调整。
五、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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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概预算时,工程质量检测的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
测分为施工单位的自检检测、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抽检。
2、施工单位的自检检测费用即为企业管
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中继间后面的顶管人工与机械数量按照《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六册第三章定额说明中《中继间顶进人工费、机械费调整系数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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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拌沥青摊铺机摊5%水泥稳定层,可否计取水泥混凝土路面模板,如两侧面设计为竖直面时,能否计算模板?
水泥稳定层路面一般不考虑模板,两侧如设计为竖直面,可按照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模板搭设的需要。
四、园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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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迁移项目,现场的大乔分叉点比较多,需要修剪后才能装车运输。套起挖乔木的定额,里面的工作内容包含了修剪,是否需要再单独计取修剪费用?
起挖乔木定额中已含修剪费用,不再单独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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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定额中“绿地起坡造型机械起坡”和“绿地起坡造型机械造型”分别适用于什么范围?3%以内的起坡是否适用于绿地起坡定额,绿地起坡是否包含绿地平整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