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18-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致畸试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中α-亚麻酸、二十碳五烯酸、二十二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左旋咪唑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品中青霉素类药物多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奶中双甲脒残留标志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1,3-二油酸-2-棕榈酸甘油三酯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粪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杂质度的测定
分类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卫生部
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
农业部 卫生和计划生.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卫生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卫生部。
食品执行标准对照新版)表

食品执行标准对照表标准的编号标准编号标准代号、顺序号、年号(四位数)三部分组成一、国家标准:GB/T ×××××-××××年号标准顺序号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二、行业标准:WS/T ×××××-××××年号标准顺序号推荐性行业标准代号(卫生)三、地方标准:DB ××/×××××-××××年号标准顺序号省级行政区划分码前两位强制性地方标准代号四、企业标准:Q/×××××××-××××年号标准顺序号企业代号企业标准代号如上所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代号是“GB”,字母GB是国标两字汉语拼音首字母的大写;国家推荐性标准的代号是“GB/T”,字母“T”表示“推荐”的意思;推荐性地方标准的代号如陕西省地方标准的代号为“DB61/T”。
食品执行标准对照表目录1.1 豆制品1.2 果类1.3 饮料1.4 奶制品1.5 禽蛋类1.6 肉类1.7 水产品1.8 调味品1.9 粮油1.10 蔬菜类1 食品执行标准对照表1.1 豆制品豆制品等食品执行标准见表1。
果类包括水果、干果、果脯等产品,执行标准见表2。
如果果类产品是罐头产品时,其执行标准应符合GB 11671-2003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饮料等食品执行标准见表3。
1.5 禽蛋类禽蛋类包括禽肉和禽蛋,执行标准见表5。
肉类包括鲜畜肉,火腿、香肠等畜肉制品,执行标准见表6。
如果肉类产品是罐头产品时,其执行标准应符合GB 13100-2005 肉类罐头卫生标准。
1.7 水产品水产品包括鲜活水产和冷冻水产品,执行标准见表7。
DBS35 001-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

DBS35 001-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2017-12-01实施福建省卫生和打算生育委员会公布福建省地方标准DBS35ICS备案号:DBS 35/001—2017食品安全地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卫生打算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连城县红心地瓜干协会、龙岩学院闽西食品研究所。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术语与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瓜(Ipomoea batatas L.)为要紧原料,按连城特色地瓜果脯加工工艺制成的连城地瓜干系列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关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1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GB 1886.1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卡拉胶GB 1886.1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钠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27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盐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生产卫生规范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782 蜜饯通则GB/T 11761 芝麻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淀粉糖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1302 包装用复合膜、袋通则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治理方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2009)食品标识治理规定(修订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第3部分:奶豆腐》等7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卫计委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第3部分:奶豆腐》等7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2016年第31号
7
DBS15/006-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
DBS15/007-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楚拉》
DBS15/008-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生产卫生规范》DBS15/010-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炒米》
附件:
方标准
序号
地方标准编号
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2017-04-01
2
DBS15/001.2-2016
3
DBS15/005-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毕希拉格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蒙古族传统乳制品酸酪蛋(奶干)
2016-12-28 2017-04-01
2016-12-28 2017-04-01
6
DBS15/008-2016
7
DBS15/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炒米。
DBS51001-2016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

DBS51 00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火锅底料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 51/T389-2006;与DB 51/T389-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要紧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点标准火锅底料”;——修改了酸价指标、微生物限量要求;——取消了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总酸指标;——增加了过氧化值指标、农药残留限量要求、兽药残留限量要求。
本标准要紧起草单位:四川省调味品协会、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DB 51/T389-2006的历次公布情形为:——DB51/T389-2003。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火锅底料1范畴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物油脂和(或)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香辛料、辣椒、豆瓣酱中的部分或全部为要紧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通过预处理、配料、炒制或熬制加工、包装(或分体包装)而成的火锅底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关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2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和相应的产品安全标准或有关规定。
3.1.3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1.4香辛料应符合GB/T 12729.1和GB/T 15691及有关规定。
3.1.5辣椒应符合GB/T 30382的规定。
3.1.6豆瓣酱应符合GB 2718的规定。
3.1.7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1.8食品添加剂应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的规定。
3.1.9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样品,在自然光线下,将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观看其外观、色泽、有无杂质,嗅其气味,按照食用方法品尝其味道。
2017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附件62017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检验项目检验方法a备注1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SN/T 3855-2014《出口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测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衍生物(3A-DON、15A-DON)SN/T 3137-2012《出口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3-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5-乙酰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及其代谢物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伏马毒素B1、伏马毒素B2GB 5009.24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伏马毒素的测定》曲酸指定检验方法T-2毒素GB/T 5009.118-2008《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马拉硫磷GB/T 5009.145-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毒死蜱GB/T 5009.145-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敌敌畏GB/T 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嘧菌环胺GB/T 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取均质后30g样品置85℃烘箱中干燥4h,取出在干燥器中放置到室温之后,采用GB/T 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规定的方法检测。
苯并[a]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报批稿)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三级)食品细类(四级)检验项目检验方法a备注1 粮食加工品大米大米大米玉米赤霉烯酮GB/T 5009.209-2008《谷物中玉米赤霉烯酮的测定》T-2毒素GB/T 5009.118-2008《谷物中T-2毒素的测定》溴氰菊酯GB/T 5009.110-2003《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戊唑醇GB/T 20770-2008《粮谷中486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毒死蜱GB/T 5009.145-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三唑磷GB/T 19649-2006《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异丙甲草胺和精异丙甲草胺(以异丙甲草胺计)GB/T 19649-2006《粮谷中475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苯并[a]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报批稿)挂面挂面普通挂面、手工面硼酸GB/T 21918-2008《食品中硼酸的测定》(第一法)乙二胺四乙酸二钠SN/T 3855-2014《出口食品中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的测定》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GB/T 23503-2009《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取均质后30g样品置85℃烘箱中干燥4h,取出在干燥器中放置到室温之后,采用GB/T 23374-2009《食品中铝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规定的方法检测。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碳酸钠》(GB1886.1-2015)等12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2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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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51-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2,3一丁二酮 GB 1886.52—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油抽提溶剂 (又名 己烷类溶剂 ) GB 1886.53-2015 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己二酸 GB 1886.54-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丙烷 GB 1886.55-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 品添加剂 丁烷 GB 1886.5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添加剂 卜 丁醇 (正丁醇 ) GB 1886.58-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醚 GB 1886.59-2015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 加 剂 石油 醚 GB 1886.62-2015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 加 剂 硅酸 镁 GB 1886.65—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单 ,双甘油脂肪酸酯 GB 1886.67-2015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加 剂 皂 荚糖胶 GB 1886.68-2015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 甲基二碳酸盐 (又名维果灵) GB 1886.7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沙蒿胶 GB 1886.71-2015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加 剂 1,2一二氯 乙烷 GB 1886.73-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不 溶性 聚 乙烯 聚吡 咯烷酮 GB 1886.7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代二丙酸二月桂酯 GB 1886.80—2015 食 品安全 国家 标准 食 品添加 剂 乙酰化 单 、双甘 油脂 肪酸 酯 GB 1886.81-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月 桂酸 GB 1886.8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巴西棕榈蜡 GB 1886.87—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蜂 蜡 GB 1886.88-2015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 加剂 富马 酸一钠 GB 1886.8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甘草抗氧化物 GB 1886.90-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硅 酸 钙 GB 1886.9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脂肪酸甘油酯 GB 1886.95—2015食品安全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甘油蓖麻醇酸酯 (PGPR) GB 1886.97-2015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食 品添加 剂 5’一肌 苷酸 二钠 GB 1886.99-2015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添 加 剂 L-a-天 冬 氨 酰 一N一 (2,2,4,4一 四 甲 基 -3-硫化三亚 甲基 )一D一丙氨酰胺 (又名阿力甜) GB 1886.100-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乙二胺 四 乙酸二 钠 GB 1886.103-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微 晶纤 维素 GB 1886.10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一钠 GB 1886.1 1 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菜红 GB 1886.1 12-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聚 氧 乙烯木 糖醇 酐单 硬脂 酸酯 GB 1886.1 1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菊花黄浸膏 GB 1886.11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紫胶 (又名虫胶) GB 1886.1 15-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 准 食 品添 加 剂 黑豆 红 GB 1886.1 1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酐单硬脂酸酯 GB 1886.117-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基香茅醛 GB 1886.11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品添加剂 杭 白菊花浸膏 GB 1886.11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1,8~桉叶素 GB 1886.120-2015 食 品安全 国 家标准 食 品添 加剂 己酸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发布《灭菌水牛乳》等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第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计委关于发布《灭菌水牛乳》等9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现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灭菌水牛乳》(DBS45/037-2017)、《黄皮酱》(DBS45/038-2017)、《芭蕉芋干粉条》(DBS45/039-2017)、《沙糕》(DBS45/040-2017)、《木薯全粉》(DBS45/041-2017)、《桂林米粉》(DBS45/042-2017)、《桑椹酒》(DBS45/043-2017)、《即食桄榔粉》(DBS45/044-2017)、《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DBS45/045-2017)。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灭菌水牛乳》(DBS45/037-2017)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黄皮酱》(DBS45/038-2017)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芭蕉芋干粉条》(DBS45/039-2017)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沙糕》(DBS45/040-2017)5.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木薯全粉》(DBS45/041-2017)6.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桂林米粉》(DBS45/042-2017)7.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桑椹酒》(DBS45/043-2017)8.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桄榔粉》(DBS45/044-2017)9.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DBS45/045-2017)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11日序号地方标准编号地方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1DBS45/037-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灭菌水牛乳2017-02-112017-06-012DBS45/038-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黄皮酱2017-02-112017-06-013DBS45/039-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芭蕉芋干粉条2017-02-112017-06-014DBS45/040-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沙糕2017-02-112017-06-015DBS45/041-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木薯全粉2017-02-112017-06-016DBS45/042-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桂林米粉2017-02-112017-06-017DBS45/043-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桑椹酒2017-02-112017-06-018DBS45/044-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即食桄榔粉2017-02-112017-06-019DBS45/045-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2017-02-112017-06-01。
dbs61 0011-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凉皮、凉面.docx
XXXXX Steamed cold noodles、cold noodleDBS6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凉皮、凉面2016-06-01发布2016-07-01实施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提出。
本标准由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亚锋、杨晓东、李百华、高安成、张越华、白雪、舒蕊华、李宏铎、李卓、李荣、李甜甜、崔迎、李尔春、任文鑫、李强、马振刚。
本标准属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凉皮、凉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凉皮、凉面的术语、定义及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小麦淀粉或大米及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食用盐、食用碱、植物油、食用酵母),经熟制、冷却、切制后,包装或不包装而成的凉皮;以生面条为主要原料,经熟制、冷却后,附加熟油拌制,包装或不包装而成的凉面;不适用于凉皮、凉面中的调料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4 大米GB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1887.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T 5517 粮油检验粮食及制品酸度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3 术语、定义及分类下列术语、定义和分类适用于本标准。
2016年实施的标准
GB 1886.132-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己酸烯丙酯 GB 1886.133-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枣子酊 GB 1886.134-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γ -壬内酯 GB 1886.13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醇 GB 1886.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丁酸苄酯
序号 标准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DB12/T 622-2016 DB12/T 653-2016 DB12/T 655-2016 DB46/T 361-2016 DB46/T 408-2016 DB46/T 409-2016 DBS22/ 033-2015 DBS22/ 034-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提取物(浸膏,浸膏粉)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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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DBS 45/ 018—2015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龟苓膏2015-02-26发布2015-09-01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的格式编写。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代替DB45/T 580—2009《龟苓膏质量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DB45/T 580—2009相比,主要变化内容如下:——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铬含量要求;——修改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pH值的指标;——修改了致病菌的限量;——删除了蛋白质、铜、绿原酸、总黄酮项目指标;——删除了附录A。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黎一清、段玉林、温韬、农军、张海殷、吴雪、黄海。
龟苓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龟苓膏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凉粉(或凉粉草水提取液加食用淀粉)、茯苓、龟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或蜂蜜)经过滤、煮膏、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定型包装的即食膏状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786─200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DBS 45/013 黑凉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0年版)3 术语和定义3.1龟苓膏以黑凉粉(或凉粉草水提取液加食用淀粉)、茯苓、龟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或蜂蜜)经过滤、煮膏、杀菌、灌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定型包装的即食膏状产品。
3.2凉粉草唇形科植物,中文名凉粉草(Mesona chinensis Benth),又名仙草、仙人草。
3.3黑凉粉以凉粉草、食用淀粉为原料,凉粉草经清洗,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碱,水煮提取、浓缩,加食用木薯淀粉或其他食用淀粉搅拌混合,干燥、粉碎、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直接食用的粉状产品。
4 产品分类4.1 按产品包装分类根据产品包装形式不同分为易拉罐装类产品、其他定型包装类产品。
4.2 按产品工艺分类根据产品生产过程杀菌工艺不同分为罐头工艺类产品、非罐头工艺类产品。
5 要求5.1 原辅料要求5.1.1 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
5.1.2 黑凉粉(凉粉草水提取液、食用淀粉)5.1.2.1 食用淀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5.1.2.2 凉粉草应质好,无腐烂、霉变、病虫害、异味、杂物,真菌毒素限量应当符合GB 2761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1.2.3 黑凉粉应符DBS 45/013的规定。
5.1.3 茯苓应质好,无腐烂、霉变、病虫害、异味、杂物,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10年版)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当符合GB 2761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5.1.4 蜂蜜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
5.1.5 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5.1.6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5.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5.4 微生物指标5.4.1 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龟苓膏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5.4.2 其他包装的龟苓膏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
表3 卫生指示菌指标表4 致病菌限量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规定。
7 生产加工过程要求应符合GB 14881 规定。
8 检验方法8.1 感官要求8.1.1 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取试样,打开包装容器,将试样置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正常视力观测。
8.1.2 滋味气味取试样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8.2 理化指标8.2.1 固形物按GB/T 10786─2006中第4 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8.2.2 可溶物固形物按GB/T 10786─2006中第3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8.2.3 pH值将原样打碎,在研钵中研磨,将得到的样品加入等量的刚煮沸过放冷却的蒸馏水(或纯水),混匀,按GB/T 10786─2006 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测定。
8.2.4 总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
8.2.5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8.2.6 铬按GB/T 5009.123规定的方法测定。
8.2.7 锡按GB/T 5009.16规定的方法测定。
8.3 微生物指标8.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8.3.2 大肠菌群按GB/T 4789.3─2003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8.3.3 霉菌和酵母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8.3.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GB 4789.4、GB 4789.10平板计数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8.3.5 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8.4 食品添加剂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测定。
9 检验规则9.1 批量以同一批原料、同一工艺条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包装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9.2 抽样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
9.3 出厂检验9.3.1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9.3.2 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固形物、可溶性固形物、pH 值、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
9.4 型式检验9.4.1 正常生产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产品出厂检验,检验结果有较大波动。
9.4.2 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5.2、5.3、5.4、6规定的项目。
9.5 判定规则9.5.1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
微生物检验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其他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要求项,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5.2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要求,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微生物检验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判定产品不合格。
其他检验项目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允许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如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要求项,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10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10.1 标签、标志10.1.1 产品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GB 7718 和GB 28050的规定。
10.1.2 产品运输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规定。
10.2 包装10.2.1 产品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
10.2.2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3 运输10.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或不洁物混装混运。
10.3.2 运输过程应防日晒、雨淋、防潮、防污染。
10.4 贮存贮存仓库应干燥、通风、清洁、不得与有毒或不洁物混合存放,产品应离地、离墙存放。
10.5 保质期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产品质量状况确定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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