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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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文本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15年0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3)

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

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职能 (6)

第三节城市规模 (7)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8)

第一节区域协调 (8)

第二节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9)

第三节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5)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 (24)

第五节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27)

第六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30)

第七节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32)

第八节市域产业布局引导 (35)

第九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36)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 (38)

第一节空间布局 (38)

第二节居住用地 (39)

I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0)

第四节工业和仓储用地 (43)

第五节绿地系统和水系 (44)

第六节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49)

第七节城市交通 (58)

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 (63)

第九节综合防灾减灾 (75)

第十节环境保护 (80)

第十一节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85)

第十二节旧城更新 (90)

第十三节地下空间 (93)

第五章规划实施 (95)

第六章附则 (98)

附表1 呼和浩特城市发展目标体系一览表 (99)

附表2 呼和浩特城镇化水平预测一览表 (100)

附表3 呼和浩特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一览表(2020年). 100 附表4 呼和浩特城镇职能规划一览表(2020年) (100)

附表5 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101)

附表6 呼和浩特市自产水资源量汇总表 (102)

附表7 呼和浩特市自产水资源可利用量汇总表 (103)

附表8 呼和浩特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平衡表(2009年) (103)

II

附表9 呼和浩特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平衡表(2020年) (104)

附表10 中心城区居住区规划一览表 (105)

附表11 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指标一览表 (107)

附表12 中心城区规划干路一览表 (107)

附表13 中心城区规划立交桥用地一览表 (114)

附表14 中心城区规划广场一览表 (114)

附表15 中心城区停车场配建标准一览表 (116)

附表16 规划车辆基地一览表 (117)

附表17 中心城区规划公交场站一览表 (117)

附件18 中心城区规划公路枢纽一览表 (118)

附表19 中心城区规划公交换乘枢纽一览表 (118)

附表20 中心城区规划货物流通中心一览表 (119)

附表21 中心城区环境质量指标体系一览表 (119)

附表22 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120)

附表23 中心城区地下水厂规划一览表 (120)

附表24 中心城区污水系统规划一览表 (121)

附表25 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设施规划一览表 (121)

附表26 中心城区220KV变电站容量一览表 (122)

附表27 呼和浩特地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122)

III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编制目的

为科学指导城市建设,促进呼和浩特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口、资源的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在《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1.2条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实现呼和浩特市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呼和浩特市的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人口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住重点进行修编,充分考虑当前实际情况,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延续性,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为长远发展留有余地。坚持本规划与相关规划衔接,提高规划的协调性和综合性。

第1.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等上位规划;

3、《内蒙古自治区呼包鄂城市群规划(2010-2020年)》等区域发

1

展战略;

4、建设部关于“同意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文件;

5、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

第1.4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规划远景展望本世纪中叶。

第1.5条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1、市域:

呼和浩特市域行政区,包括中心城区、武川县、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总面积17224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根据呼和浩特城市空间拓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规划将市辖区(面积为2100.7平方公里)及其周边隶属呼和浩特的哈素海保护区核心区及周边部分区域(面积约为54平方公里)和拟纳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如意南区(面积约22平方公里)作为城市规划区(见图集08)。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2176.7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范围北以大青山自然保护区南边界为界;东以绕城高速为界;南以绕城高速为界;西以土默特左旗行政边界为界。至2020年,呼和浩特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10平方公里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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