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合同管理监理是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以下是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份参考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合同管理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合同管理监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合同要求。
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管理监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1.2 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责任的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合同的管理和监督。
二、监理合同管理2.1 监理合同的签订:监理单位应在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后的15日内,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监理期限、监理费用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
2.2 监理合同的履行: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包括监督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等。
三、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3.1 监理单位的权利: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对施工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警告和处罚;拒绝承认合同分包商的资质等。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3.2 监理单位的义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单位存在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评估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等。
四、合同管理监理流程4.1 合同签订前:监理单位应参与施工合同的招标阶段,对承包商资质、技术能力等进行审核,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2 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及时与业主进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并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的实施方案,包括监理计划、监理任务书、监理人员组织等。
4.3 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包括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并及时向业主报告。
4.4 合同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的验收报告,以便支付工程款项。
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和风险防控

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监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在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和风险防控是两个关键的方面。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监理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和风险防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合同管理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合同是监理与业主之间的重要依据,通过合同明确监理的权责和业主的要求,有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1 合同约定的权责合同约定了监理在工程中的权责,明确了监理的工作范围和要求。
例如,合同中可能会规定监理要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等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合同也规定了监理在工程发生问题时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分担。
1.2 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合同中还约定了监理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一般情况下,监理的报酬是按照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通过合同约定的报酬和支付方式,可以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并避免因为付款问题导致监理工作中的纠纷。
二、风险防控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除了合同管理之外,风险防控也是监理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包括技术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等。
监理需要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防控这些风险,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1 技术风险的防控技术风险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不合理、施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需要通过对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的全面审查,及时发现潜在的技术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要求。
2.2 质量风险的防控质量风险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材料不合格、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监理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要求进行,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2.3 安全风险的防控安全风险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工程安全问题。
监理需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在工程施工中,需要签订监理全员,接受项目监理委托任务,对工程进行监理,那么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关于监理合同的特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我整理了关于监理合同的特征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监理合同管理程序有哪些一、签订监理合同,接受项目监理委托任务二、公司总经理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订“项目监理责任书”三、建项目总监办进驻施工现场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审查熟悉施工图纸及其说明文件,参加设计交底;2、研究施工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3、检查承包单位上场人员(包括管理、技术人员和工人数量)、机械设备以及分包单位资质;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5、督促检查承包方质量保证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6、审查测量资料;7、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批准;8、召开监理交底会议,公布监理工作规划;分专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9、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五、进入工程质量保修期,公司技术部组织对工程回访及保修六、向公司上交需长期保存文件,解散项目监理部七、参加工程项目验收,直至合格八、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整理归档监理资料九、每半年公司技术部组织对项目监理部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十、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组织项目监理人员按照设计文件、合同文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项目监理规划”开展“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十一、工程竣工监理组织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合同的特征1、监理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成为合同当事人。
作为委托人必须是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作为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并且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应与单位资质相符合。
2、监理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3、委托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所签订的其他合同,如勘查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产生新的物质或信息成果,而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凭据自己的知识、经验、技能受业主委托为其所签订的其他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和管理。
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的迅速发展和复杂性的增加,监理工作在项目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而在监理工作中,合同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合同管理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了监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议题。
一、合同条款不明确带来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而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既可能带来工程质量问题,也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因此,监理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合同条款的清晰和完整性。
在合同签订之前,监理人员应参与合同起草,并对条款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各项条款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法律效力。
二、付款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监理人员的费用无法及时付款的情况。
这常常是由于业主方资金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监理人员可以提前与业主方沟通,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监理人员还可以与业主方协商制定付款计划,确保监理人员的费用得以及时支付。
三、拖期问题的解决方案项目进展拖期是监理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拖期不仅会影响工程进度,还会带来各种相应的经济损失。
对于这一问题,监理人员应积极与业主方及施工单位协商,并对施工进展进行全面监控和控制。
同时,监理人员还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拖期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和应对。
四、合同变更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工程项目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变更是难免的。
而合同变更的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监理人员应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与业主方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
在协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合同变更的可操作性和工程质量的稳定。
五、索赔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业主方或施工单位可能会提出索赔要求。
为了解决和避免索赔问题,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和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同时,监理人员还可以提前与业主方和施工单位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索赔。
工程施工监理方管理(3篇)

第1篇一、监理方管理的重要性1. 确保工程质量:监理方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发现、纠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控制工程进度:监理方对施工进度进行合理规划、监督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保障安全生产:监理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严格监管,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4. 优化投资效益:监理方通过合理控制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二、监理方管理的职责1. 制定监理计划: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任务和措施。
2. 审查施工方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3. 监督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4. 管理工程变更: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5. 控制工程进度: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保障安全生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7. 审核工程结算: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保结算合理、合规。
三、监理方管理的措施1. 人员配备:监理单位应配备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素质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技术支持:监理单位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设备,提高监理工作效率。
3. 监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4. 监理培训: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5. 监理考核:对监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
6. 信息沟通:加强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7. 监理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工程施工监理方管理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关键环节。
监理单位应充分认识到监理方管理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监理水平,为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一、监理组织机构1. 成立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特点及施工要求,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监理工作有序开展。
安全监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安全监理技术措施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的具体技术手段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4.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指导,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安全监理组织措施:安全监理组织措施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 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和方案,明确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4. 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监理经济措施:安全监理经济措施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经济上的约束和激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方案的要求;2.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3. 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不足和错误进行处罚,确保其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安全监理合同措施是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监理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明确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利,确保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作和协调;2. 规定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违反规定的相应处罚措施;3. 规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频率和方式,确保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4. 规定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生产建议和意见的处理方式,以及对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完整版)
【监理】合同、信息管理方案一、合同管理(一)合同管理的目标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严格监控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及增加、设计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论证,及时向招标方反馈相关的信息、意见及建议。
(二)合同管理工作任务2.1认真阅读,详细了解与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内容及要求,督促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条款。
2.2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和违约事件发生。
(三)合同管理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管理,要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归档的全过程。
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受建设单位委托起草或审核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及设备订货等合同),根据建设单位的意见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并对各类合同实行跟踪管理。
3.1合同分析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合同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分包合同,对每个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分析。
掌握合同履行的要点、难点,考察合同实现的可能性、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
做到事事在先、胸有成竹。
3.2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时刻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将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的内容相对照,找出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实现项目的总目标服务。
3.2.1施工合同管理熟悉施工合同的内容,按要求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结合施工需求,提出相应的补充、整改要求,严格监督其按合同中约定义务做好各项工作。
3.2.2工期控制按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并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主动解决,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同意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施工单位修收的进度计划,确认竣工日期的延误。
3.2.3质量管理检验工程使用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件质量;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隐蔽工程中需要的中间验收工程的质量,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的质量等。
监理细则中的合同履约要求与控制措施
监理细则中的合同履约要求与控制措施近年来,随着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监理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监理细则成为了规范和指导项目履约的重要文件。
本文将探讨监理细则中的合同履约要求与控制措施,以加深对这一主题的理解。
一、合同履约要求合同履约是建设项目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对于确保项目质量和齐套的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监理细则中,明确了一系列的合同履约要求,以确保工程能够按期开展。
首先,合同履约要求包括工期的要求。
监理细则规定了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关键时间节点,要求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进行施工和交付。
这是为了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避免因工期拖延而导致其他问题的发生。
其次,合同履约要求还包括质量的要求。
监理细则要求承包方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这涉及到了从材料选择到施工工艺等一系列环节的严格控制,以保证最终交付的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水平。
另外,监理细则中还对合同履约要求了安全的要求。
在建设项目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原则。
监理细则要求承包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通过安全培训、安全设施等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这一点在高风险工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如桥梁、隧道等。
二、控制措施为了确保合同履约要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监理细则中还规定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
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监督承包方的履约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首先,监理细则规定了监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
监理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负责监督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确保承包方遵守合同约定。
他们必须具备相关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其次,监理细则要求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
监理人员将根据承包方的报告情况进行监督和控制,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承包方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此外,监理细则还规定了合同款项支付的控制措施。
合同款项支付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监理人员将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合同款项支付的审核和监督,保证承包方的履约能力和合同款项的合理支付。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管理措施:(一)建立科学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二)细化合同管理制度内容。
(三)强调合同承办部门的主体责任。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往往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的。
一个重要合同的签订,有时会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成败。
所以,合同的管理至关重要。
如今建筑业发展迅速,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Contract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
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1、协助招标人拟定项目的各类合同条款,并参与各类合同商谈;2、做好工程变更工作,发布工程变更指令: a增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b削减任何工作项目的内容,但不包括削减的工程由招标人或其他承包人来实施的情况;a改变任何施工工程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e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各类的附加工作;f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3、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变更指令前应和有关部门协商并报经招标人批准。
4、进行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5、协助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监理工程师应了解与掌握合同内容,对合同双方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认真进行调查与记录,熟悉各类合同问题的处理程序,对双方出现的合同纠纷要及时处理,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合同目标实施。
合同管理工作在项目管理中居核心地位,只有牢牢把握和履行合同条款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我们才能在管理中立于不败之地。
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方法
6合同管理工作方法6.1合同管理的原则和任务6.1.1合同管理的原则工程建设中的各类合同是保证工程建设各种需求的法律文件,合同执行的好坏,影响到工程建设是否顺利的重要因素。
而合同执行的优劣也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工程监理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并保证各项目标顺利实现的公正单位。
进行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因此监理单位对合同管理要时刻、事事树立和掌握“依法、公正、独立、公平”的原则,要保证各方的权力和利益不受侵害,更要保证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被侵占。
事前预控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及时纠偏的原则:发现合同实施中的问题及时用《工作联系单》通知和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
充分协商的原则:在处理过程中,认真听取有关各方意见,与合同双方充分协商。
公正处理的原则:严格按合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理程序,公正、合理的处理合同其他事项。
6.1.2合同管理的工作任务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机构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
项目监理机构应实时监控施工合同执行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相应义务,防止和减少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
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或决定,应按变更的审批程序、权限,核实工程量及单价和价格,经总监、建设单位审批后下达变更令。
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款项,报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报业主批准。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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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合同管理贯穿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它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及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和风险控制方法之一。同时,合同管理也对保护建设各方利益,完善和发展建筑市场起着重要作用。 1、合同管理的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的原则 订立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等都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唯有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合同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事人预期的目的才有保障。 (2)平等自愿的原则 自愿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签订合同,即有权选择订立合同的对象、合同条款的内容、合同订立的时间,并可依法变更和解除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贯彻平等自愿的原则,必须体现签约各方在在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合同要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签约双方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更不得强迫对方同自己签订合同。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民事主体必须按照公平的观念设立、变更或者取消民事法律关系。在订立建设项目合同中贯彻公平原则,反映了商品交换等价有偿的客观规律和要求。贯彻该原则的最基本要求即是签约各方的合同权利、义务要对等而不能失去公平,要合理分担责任。 (4)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实质上是社会良好道德、伦理观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在订立合同中贯彻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应当诚实,实事求是向对方介绍自己订立合同的条件、要求和履约能力,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不得有隐瞒、欺诈的成分。在拟定合同条款时,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实际困难,以善意的方式设定合同权利和义务。 (5)等价有偿的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民法通则》的一项原则,也是订立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 2、合同管理的方法有: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工程变更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2、工程变更单应按规范表的要求填写。 3、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4、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5、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末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末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4、暂停施工事件发生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情况。 5、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6、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 7、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费用索赔的管理 1、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 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律法规。 (2)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 (4)索赔事件的证据。 3、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 (1)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 (2)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3)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 (4)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 (5)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 4、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应按本规范表的要求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的要求填写。 5、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6、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7、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的管理 1、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 2、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的要求填写。 3、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4、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5、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施工合同争议 1、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 (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 (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 (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 2、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末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3、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施工合同解除 1、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从下列款项中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1)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己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 (2)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款项。 (3)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 (4)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 (5)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 (6)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2、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1)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2)施工单位己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 (3)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 (4)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 3、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