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海天法条串讲班汪海燕刑诉讲义
司法考试周报实验班不外传内参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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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520姚欢庆民法强烈推荐这个老师的课程第一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586第二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595第三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598第四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608第五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614第六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619第七部分/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627第九讲/cgi-bin/fileid.cgi?fileid=3092648法条串讲阶段,由于法条串讲多是把重点内容再讲一遍,所以只精选基础课程中未选入的好老师于飞民法10-12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09男杨帆法理宪法1-3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204-6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257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32汪海燕刑诉1-3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504-7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548-10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5811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63袁登明刑法1-3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3974-6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4027-9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408邹建章主观论述1-3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4334-6 /cgi-bin/fileid.cgi?fileid=3093439练习试题类08预热资料新东方精品试题班试题/cgi-bin/fileid.cgi?fileid=304431408预热试题律政模考试卷/cgi-bin/fileid.cgi?fileid=304452208预热万国模考精讲班试题与答案/cgi-bin/fileid.cgi?fileid=304470508年“重、难、新增点”专题班--同步更新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反垄断法.新劳动法合同之一,之二.民诉-审判监督程序.民诉-执行程序)讲义/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4081.新增考点反垄断法/cgi-bin/fileid.cgi?fileid=29973462.新增考点劳动合同法之一/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4993.新增考点劳动合同法之二/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9124.新增考点律师法/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4955.新增考点民诉-审判监督程序/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4886新增考点民诉-执行程序/cgi-bin/fileid.cgi?fileid=2996492刑诉法--马明亮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刑诉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jy.rar2、刑诉专题-第二审程序: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2.rar3、刑诉专题-管辖: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3.rar4、刑诉专题-强制措施: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4.rar5、刑诉专题-死刑复核程序: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5.rar6、刑诉专题-刑事诉讼法基本法: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6.rar7、刑诉专题-侦查: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7.rar8、刑诉专题-证据的分类和种类: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szt8.rar民诉法--房保国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民诉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jy.rar1、民诉专题-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1.rar2、民诉专题-地域管辖: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2.rar3、民诉专题-督促程序与公示催告程序: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3.rar4、民诉专题-证据的种类和分类: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s4.rar商经法--张海峡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商经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sjjy.rar1、商经专题-公司的并购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sj1.rar2、商经专题-公司的人的组织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sj2.rar3、商经专题-票据流程解析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sj3.rar4、商经专题-人身保险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sj4.rar行政法--王锴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行政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jy.rar1、行政法专题-复议与诉讼的关系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1.rar2、行政法专题-排除证据与优势证据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2.rar3、行政法专题-司法赔偿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3.rar4、行政法专题-行政诉讼的被告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4.rar5、行政法专题-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5.rar6、行政法专题-行政诉讼证据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xz6.rar民法--张翔、蒋学跃、马特1、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民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jy.rar1、民法专题-担保法司法解释对担保法的修改与补充: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1.rar2、民法专题-法律行为: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2.rar3、民法专题-共同侵权行为: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3.rar4、民法专题-可撤销可变更合同: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4.rar5、民法专题-民法通则中的特殊侵权行为: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5.rar6、民法专题-民事行为的四种效力状况与两种最终效力归属: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6.rar7、民法专题-所有权之善意取得: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7.rar8、民法专题-无因管理与不当得: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8.rar9、民法专题-物权变动: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9.rar10、民法专题-效力待定的合同: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10.rar11、民法专题-债的保全: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mf11.rar刑法--韩友谊1、08年“重点、难点、新增点”专题班(刑法)讲义: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wanguozhuanti/jiangyi.rar2、刑法专题-盗窃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1.rar3、刑法专题-法定刑升格条件: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2.rar4、刑法专题-犯罪客观方面;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3.rar5、刑法专题-犯罪未遂: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4.rar6、刑法专题-犯罪中止;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5.rar7、刑法专题-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经典案例: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6.rar8、刑法专题-抢劫罪中的法律拟制;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7.rar9、刑法专题-侵害自由法益的犯罪;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8.rar10、刑法专题-信用卡诈骗罪;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9.rar11、刑法专题-刑法基本原则;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10.rar12、刑法专题-刑法上的因果关系;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11.rar13、刑法专题-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12.rar14、刑法专题-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ftp://zjftp:zjftp12345@211.138.126.50/upload/08/13.rar强烈推荐这个听两遍,这个经过整理,是最全的,其他网上这个资料都有残缺。
2011司考已更新过的老师目录

2011司考已更新过的老师目录D3.17律政2011固本班陈永生刑法修正案(八)1-63.17【电子书】2011中法网名师辅导课堂笔记1 -83.18律政2011固本阶段杨帆(男)理论法学1 -53.18新九洲2011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1-123.18【众合】2011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3.19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刘凤科刑法1-4讲3.20新九洲2011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3.21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史飚民诉1-43.22新起点2011预热课件李毅三国法1-4、侍东波民诉1-4、杨雄刑诉1-4、张海峡商经1-43.22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李奋飞刑诉1-43.22指南针理论加强班柏浪涛刑法1-83.23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徐金桂行政法1-8 3.23律政保成2011固本阶段左宁刑诉1-12 3.24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钟秀勇民法1-5讲3.24新九州2011理论加强班李仁玉民法1-83.24[电子书]两会新法速递增补本(官方称法规新增版的)3.24律政2011谢安平刑诉高分通过技巧及命题方向1-33.27万国讲座韩友谊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3.27[电子书]律政内部资料民法刑法刑诉行政法3.27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刘凤科刑法5-6讲3.27指南针2011理论加强班张翔民法1-93.28众合真题阶段林鸿潮揭秘《国家赔偿法》之考点3.29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郄鹏商经1-3、李仁玉民法1-43.29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扬帆理论法学1-63.30【万国讲座】陈璐琼第三场新增小法解读、张雨泽涉外法律关系设用法、季宏“房屋登记案件规定”解读3.30[电子书]2011年指南针图书勘误汇总3.30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杨帆三国法1-83.31律政2011固本阶段蔡行江刑法1-123.31电子书]2011司考刑法修正案八新旧法对比4.1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杨艳霞刑法1-74.1新九州理论强化班张树义行政法1-84.1[电子书]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刑法【含修正案八】司考应试效率手册4.1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袁登明刑法1-184.2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吴鹏行政法1-3讲、叶晓川理论法1-3讲4.2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赵鹏行政法1-124.3指南针理论加强班杜洪波理论法学1-44.4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1-84.6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杨帆理论法学1-5、张龙宪法1-44.6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9-104.6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徐继军民诉1-34.6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陈永生刑法1-4讲4.6律政2011固本阶段钟秀勇民法1-12、谢安平刑诉法高分通过技巧及命题方向讲义4.7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陈永生刑法5-6讲4.7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11-124.7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郄鹏商经044.7新九州理论加强班杨雄刑诉1-54.8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左宁刑诉1-8、叶晓川理论法学1-84.9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1-64.9新九州2011理论加强班杨雄刑诉6-94.9指南针2011理论加强班王旭行政法1-64.11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李金明刑法1-44.11西南司考培训中心系统强化班扬帆国际公法1-44.11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7-84.12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钟秀勇民法1-4讲4.12西南司考培训中心2011扬帆国际经济法1 -64.12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9-104.12新东方2011年系统精讲班谢安平刑诉1-1 04.12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陈景辉理论法学1-4 4.13【电子书】2011必读法条与真题演练、20 11名师专题通讲、三校系统精解阶段授课精要(民法)、2011年司考三校历年考题解读1-34.13律政2011固本阶段王万习民诉1-124.13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11-124.13新东方2011年系统精讲班谢安平刑诉1-11讲4.14海天2011年民刑先修班李仁玉民法1-16 4.15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季宏行政法1-2。
司法考试 各科推荐教师

本文旨在当下混乱的司考市场下给大家拨开迷雾,笔者最近发现很多童鞋转载本文,转载请注明出处!很多童鞋转载了我的2012年版本(2012年2月17日版),由于本文的字数限制问题,我会对一些问题在其他博文上进行补充,本文根据每年情况变化会进行适时性的修改,13年根据本人了解总结出2013年版如下:2、一门科目,只要认准一个老师,最多两个,而且这两个要能互补或者补强的,当你选择好了之后,其他的就连看都不要看,除非你这门的体系已经非常了解,已经有足够的辨别力,我在后面介绍各科老师的时候,会尽量给出我的最终选择,推荐的教材,基本上是最详细的本版,牛X的老师都是走穴的,你懂的。
刑法刘凤科+柏浪涛首语:司法考试刑法现在考察德日新理论,不再考察前苏联理论,现在司考市场上的刑法教材混乱,请注意甄别,杨艳霞、袁登明、徐光华、阮齐林、陈永生、罗翔、刘逢校等等讲授内容徘徊于新旧理论的老师,建议果断放弃,同时,司考刑法部分新理论的考察,已经进入深水区,第四层考点的大面积涉及的趋势,已初步成形,刑法对新理论的考察,趋势是逐年深入。
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这三位中国刑法界的刑法三剑客,正通过司法考试命题人这个舞台向中国法学界的青年人传递一个信息,知识不更新便会被淘汰。
同时,现在市场上讲授新理论的老师只有五位:刘凤科、柏浪涛、韩友谊、方鹏、王海军刘凤科——张明楷弟子,温和新理论。
柏浪涛——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
方鹏——陈兴良弟子王海军——张明楷弟子(在读)(新人,12年才知道张明楷还有这么个弟子,是弟子,这点没问题。
)韩友谊——张明楷《刑法学》的读者。
乐毅?乐哥也是讲新理论的???NO!刑法新理论这玩意,是讲血统的!不是你为了适应命题人的理论(或者说适应市场需求更贴切?)半路出家就可以讲得好的!貌似乐哥09、10年还在讲旧理论吧!?这一点,乐毅和韩友谊是一样的,新理论的半吊子,这个问题下面再说,只不过韩友谊出家得早一点!虽然他讲课很黄很搞笑!但是司考不是拿来给你讲相声的!1、柏浪涛,命题人周光权弟子,温和新理论,刑法异议区审核人之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刑法部分实际执笔人,你懂的。
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全书 核心讲义(第九章 立 案)【圣才出品】

第九章立案考查小贴士1.本章平均每年约考查1分,主要考查内容是立案的材料来源、条件、程序和立案监督。
考生尤其需要注意以下知识点:(1)立案的材料来源:针对立案材料来源的考查,主要涉及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往往会在一道题中综合考查考生对报案、控告和举报的主体、内容的把握。
(2)立案的程序:对立案程序的考查,可能会从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处理以及控告人的救济等方面来命题。
(3)立案监督:针对此知识点常常考查检察院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时的处理方式,另外,还会涉及对不予立案决定的救济途径。
2.本章近5年的已考考点与已考法条归纳总结: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自己发现的案件材料和接受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职能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解决的是案件能否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的问题,是刑事诉讼诉讼开始的标志,是启动刑事诉讼的开端程序。
作为刑事诉讼的必经诉讼阶段,立案主要包括立案的受理与审查、有权机关作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以及立案监督等内容。
理解小贴士▲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仅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进行立案监督。
《高检规则》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及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立案等监督问题作出了规定。
一、立案的材料来源1.材料来源(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2)单位或者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
(3)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4)犯罪人的自首。
(5)其他途径,包括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群众的扭送、党的纪检部门查处后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等。
2.报案、控告和举报(1)概念报案是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而向公安司法机关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报告的行为。
控告是指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就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的行为(2)比较详见下表:报案、控告和举报(表-44)报案、控告和举报区别(表-45)二、立案的条件1.公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0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认为有犯罪事实即事实条件。
司法考试讲座老师评价

司法考试讲座老师:讲座每门课程只选一人即可,多选反而不好,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体系,多选多记反而不利于我这以讲义不变应司考万变之理。
刑法:韩友谊,他的课程把刑法讲活了,讲透了。
嘿嘿,真不是盖的,我答刑法都是上手就选,对了答案感觉也是这几门错的最好的,再说谁让他与两个出题人关系好呢!民法:张翔、马特。
听着课还可以,就是考试时,感到民法比较迷糊,可能是我没掌握扎实的原因。
李建伟,李仁玉,钟秀勇,张翔,段波各有特点,听谁都可以?如果基础好的话听李建伟的会有很大的提高。
如果基础不是特别好听李仁玉或者隋鹏生的他俩讲的比较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的88表。
把行政法讲得深入浅出,88表总结的也挺漂亮,背起来也挺爽的,不过最好在最后阶段听听别人的,毕竟林鸿潮的比较基础,可以弄懂行政法,却不一定能答好行政法。
刑诉:汪海燕。
称霸武林是不能的,但是拿到80%分是可以的,但是应该重视法条。
法理:高其才,杨帆民诉:杨秀清。
同上三国:杨帆(女)。
嘿嘿,那声音!升入浅出,总结的也不错。
法史、宪法、法理等:杨帆(男)。
对着三大本第一本自己划去,一遍过。
商法、经济法、产权法:鄢梦萱。
鄢姐姐,讲得挺中肯的,也挺温柔的。
商经法听张海峡论述题:邹建章。
“你们就把我这12道题看了,别的不用看”。
真中了还!民诉法学:杨秀清:中国政法大学民诉法教师,普通话说得很好,授课认真负责,深入浅出,对重要知识点和民诉法有效答题方法等反复强调,讲课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法条运用娴熟,是难得的司法考试民诉法老师,风格与常英老师相同,但效果略逊于常英老师,极个别情况下讲课比较啰嗦,另有好卖弄知识之嫌。
侍东波,司法考试民诉法培训教师。
这个老师搞司法考试培训应当说不少年了,但明显是个混差事的,与民诉讲得好的几个女教师,如杨秀清,常英等几乎不在一个档次。
这个教师的问题是,语言逻辑差,对知识点的把握还不能站在一定的高度。
每一学科的司法考试培训,如果取得好的效果,是学员与教师合作的结果,教师不行,如语言逻辑性,知识点要点的把握、层次等不行,结果和效果不会太好。
2010年司法考试名师推荐

2010年司法考试名师推荐今天做老师推荐,思考稍微讲得细一点。
因为最近找思考的考友,有些基本上完全是司法考试的门外汉,连基本的刑罚总则和分则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汗… 更不要说司法考试界有哪些名师了。
名师永远是名师,不会今天是明天就不是。
名师只会越来越多,不会越来越少,除非名师不在司法考试领域传道授业了。
当然,客观情况是,现在的名师是分布各个学校。
司法考试一共要考14科——法理学、宪法、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商法、经济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基本上每科都有讲得比较好的老师。
2010年,如果每科你都能搜集到一个名师最新完整讲课录音,那么恭喜你了,你离通过司法考试不远了。
思考根据个人的经验及群里2009年参加司法考试朋友的推荐,详细对名师做一个分析推荐,希望对大家2010年在选课程是能做个参考作用。
刑法:刘凤科(出题人弟子,08年最大的黑马)、韩友谊、阮齐林、杨艳霞、袁登明、汪明亮、陈永生、刘东根、罗翔刑诉:出题人代言弟子、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马明亮、杨雄、李奋飞、王静民法:李建伟、李仁玉、隋彭生、钟秀勇、姚欢庆、席治国、张能宝、张翔、马特、尹田民诉:出题人代言弟子、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刘哲伟、常英、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杨恩乾、王学棉、纪格非行政:王旭(出题人弟子)、林鸿潮、吴鹏、张树义、胡锦光、季宏、吴平、王锴、姚金菊、张峰、王旭、徐金桂、刘松山三国:张丽英(出题人)及其代言弟子、杨帆、杜新丽、李文沛、李毅、王斌、曾涛、张雨泽商经知: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海峡、张今、鄢梦萱、杨延超、席治国、魏敬淼、吴景明、汪华亮、段波、楚道文、李颖、熊可法理:周旺生、杨帆、高其才、郭晓飞、陈景辉、高仰光法制史:赵晓耕、杨帆、叶小川、张生宪法:焦宏昌、胡锦光、林鸿朝、杨帆、淳于闻、姚金菊、任方真职业道德:王进喜、叶小川、任方真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法理学周旺生立法者之一,来头很大。
司考名师推荐
司考名师推荐民法:钟秀勇(主、民法十大样板题)+段波(辅,民刑先修班必听、《民法体系25图)、周珺(冲刺班、题目)、李建伟(出错多)民法推荐复习顺序:钟秀勇系统强化+段波的民刑先修班)刑法:柏浪涛(打基础)、刘凤科(提升、注意串讲阶段168题)、王海军(强推冲刺、其他需辨别)刑法新理论讲解者:柏浪涛、刘凤科、方鹏、王海军民诉:郭翔(冲刺音频、押题)、戴鹏(应试技巧讲得好、细致,但是举证责任讲得不好)、韩心怡(押题)、杨秀清(偏理论不适合司考)推荐复习:戴鹏(主)+韩心怡(又名韩静茹);郭翔(主)+韩心怡(韩静茹),因为郭翔和戴鹏是同一个类型,先戴鹏再郭翔,系统强化最好两个都听,串讲也行押题推荐:韩心怡+郭翔关注:卷四14年可能直接考擦理论性知识点,注意韩心怡民诉串讲或讲题阶段重点刑诉:左宁(法条重点分析、押题)、陈少文(会漏点)、杨雄(特点就是背、押题、200道冲刺题)、刘玫(出题人亲师妹押题)刘玫的书在2014年可以关注下推荐:左宁(主)+刘玫(注意后期的法条部分),左宁独著《刑事诉讼法-知识点篇》三国:杨帆、殷敏、祁欢(押题)推荐:杨帆(主)+殷敏,13年杨帆只讲到第三层,而且在杨帆没有出模拟题时,殷敏是首选行政法:徐金桂、王旭(押题)、吴鹏(争议大)、李佳(做题方法,“行政法逆向思维课程”)、林鸿潮(冲刺阶段,但有人认为跟你不上考点变化)推荐顺序:王旭(基础)——徐金桂、魏建新、黄韦博、林鸿潮、季红(系统强化)——吴鹏(串讲类)——李佳(讲题类)商经知(最难为破产和票据)张海峡(入门、商法)、鄢梦萱(提升)、郄鹏恩、钟秀勇、汪华亮●张海峡打基础、郄鹏恩商法体系之王、鄢梦萱商法知识点之王(尤其商法案例分析思路)●知识产权:钟秀勇、李文涛、曹新川(六)知识产权没有老钟就果断李知识产权还看了老钟义务编写的2006-2012真题解析的知识产权部分。
●公司法:鄢梦萱、汪华亮(有限公司、破产_难深、冲刺阶段的押题)、●保险和票据:张海峡●破产法:汪华亮●经济法:鄢梦萱法条讲解、王小龙《华旭名师讲堂-商法、经济法》郄鹏恩著汪华亮经济法练习题无论是否有时间,都要做理论宪法:焦洪昌(命题人、最后十分钟精华)、白斌(总结能力特别强、宪法冲刺音频)、杜洪波、宋光明(法理习题)、淳于闻法理:杨帆(打基础)、杜洪波、淳于闻法制史:赵晓耕、叶晓川、杜洪波、淳于闻法职:王进喜卷四:王旭、任海涛(重点关注他讲义当中对卷四中第一题考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最后一道论述题)、邹建章(论述)推荐:法理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白斌+杜洪波法制史和宪法:赵晓耕、叶晓川、淳于闻法制史复习赵晓耕(音频很难找)+杜洪波总卷一推荐:方案一:杨帆(三国)+杜洪波(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王进喜(法职)+经济法法条方案二:杨帆(三国)+杜洪波(法理学)+焦洪昌(宪法)+赵晓耕(法制史)+王进喜(法职)+经济法法条卷四推荐:卷四重点在第一题,可以多听几个老师备选方案:杜洪波(一阳指)、戴鹏(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任海涛(三要素)、王旭(模板)各科冲刺阶段名师刑法:刘凤科、柏浪涛民法:无行政法:林洪潮民诉:郭翔刑诉:杨雄三国:杨帆商经:汪华亮理论:杜洪波、三校的授课(高焦授课)。
09万国真题班三国-段庆喜讲义
三国法经典真题评析段庆喜国际法考题基本特点一、国际公法:考点分散,不易把握,但试题难度较低,个别知识点重复率较高2003-20.甲某为A国国家总统,乙某为B国国家副总统,丙某为C国政府总理,丁某为D国外交部长。
根据条约法公约规定,上述四人在参加国际条约谈判时,哪一个需要出示其所代表国家颁发的全权证书?A.甲某B.乙某C.丙某D.丁某【答案】B2003-93. 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比,我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豁免条例》增加了给予外交特权豁免的人员种类。
下列何种人是该《条例》增加的?A.使馆外交人员B.外交信使C.持有中国外交签证的人员D.由中国过境的前往第三国的外交人员【答案】C2006-79.先占是国际法中国家获得领土主权的一种方式。
根据现代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些选项已经不能被作为先占的对象?A.南极地区B.北极地区C.国际海底区域D.月球【答案】ABCD2003-19.甲国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
甲国的船舶在各国管辖以外的某海底进行矿产开采作业时,其活动应遵守国际法的哪一种制度?A.公海海底的开发制度B.甲国有关海洋采矿的国内法C.国际海底区域的开发制度D.公海自由制度【答案】C2006-32.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
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
2006年7月,戴父去世。
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
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
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
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
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o m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答案】D2007-29.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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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 主要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六机关《规定》4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2008、11、24)
总 则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 1、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 2、 广义的刑事诉讼法 3、 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其它有关法律;有关解释;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地方性立法;有关国际条约) 4、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工具价值;独立价值)
二、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第1、2条)
三、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1、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1)保障人权: A、保障社会大众的人权; B、保障其他诉讼人和参与人的权利; C、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 2)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关系:二者并重 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过程公正与结果公正) 2
程序价值:工具价值,查清事实,保障实体法的正确实施。 独立价值,如控制权力,保障人权。 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3、诉讼效率 注意: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四、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目的;价值;主体;结构;职能;阶段)
诉讼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刑事诉讼三个基本职能:审判、控诉、辩护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第3条) 1、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2、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 3、法院:审判权 注意: 1)权力具有专属性(其他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能行使); 2)三机关分别行使; 3)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5条) 1、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没有权力机关) 1)法院独立(外部独立;内部独立——整体独立) 2)检察独立(外部独立) 2、依法行使。 3、与党、与人大的关系。
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第7条)
五、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1.立案监督。(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在7天内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在15天内立案。)(第87条、六机关《规定》第7条) 2.侦查监督。(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中的监督;补充侦查) 3.审判监督。 1)对审判活动有权提出纠正意见,但只能事后监督;以检察院名义;书面形式 2)抗诉 3
4.执行监督。 六、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公检法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在少数民族人民聚集地,应当用当地的通用文字,诉讼和裁判文书的发布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注意:外国人)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任何案件、诉讼阶段) 2.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权: 时间 公诉案件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起,可以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 随时
3.公安司法机关有保障的义务 八、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1.含义:定罪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必须依法行使 2.体现:(1)定罪权统一,废除免予起诉; (2)区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称谓 (3)证据不足不起诉; (4)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3.与无罪推定的关系
九、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注意未成年人)
十、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15条)(重点内容) 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六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3、特殊情形 1)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根本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退回公安机关 2)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行为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应当书面说明理 4
由,退回公安机关,建议重新侦查(最高检《规则》第262条) 3) 检察机关侦查的案件,审查起诉部门发现有上述情形的处理——退回侦查部门建议撤销案件(最高检《规则》第262、263条) 4) 在审判阶段,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第1种情形; 5) 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死亡的(两种情形)
十一、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条)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十二、刑事司法协助(第17条) 1.渊源:国际公约或条约;互惠原则 2.主体:司法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广义的还包括:公安机关) 3.司法协助行为(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互为通知、移交证据;引渡——广义)(不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生效裁判的承认与执行)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1.公安机关 2.检察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3.法院(性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 4.其他侦查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二、诉讼参与人 1.概念(排除公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当事人 1) 被害人(公诉案件) 特有的权利: A、报案或控告的权利; B、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C、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申诉; D、公诉转自诉; E、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时间); F、没有上诉权,只有请求抗诉权(判决)和申诉权(生效裁判)。 (单位也可以成为被害人。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2)自诉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单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自然人权利和义务基本相同。 注意: 5
A、担任诉讼代表人的主体(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主要负责人) B、诉讼代表人的确定与变更 C、对诉讼代表人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拘传) 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 3.其他诉讼参与人 1)法定代理人 A、 范围: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机关团体的代表; B、代理的对象: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人; C、产生的依据:法定; D、权利:广泛,申请回避权,有独立的上诉权。但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代替。 2)诉讼代理人 A、有权委托的主体: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都可以委托;另外,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委托(近亲属的范围: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B、哪些人可以成为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律师,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监护人或者亲友) 3)证人 A、证人的资格(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 没有证人资格:身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并且不能正确表达,不能明辨是非。 B、特点:不可替代性;优先性。 C、权利:查阅证言笔录;控告权;经济补偿;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保证其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4)鉴定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A、公检法指派或聘请;(当事人不能委托鉴定人,只能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B、公检可以设立鉴定机构;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C、鉴定人只能是自然人。 5)翻译人员 6)辩护人
第四章 管辖 一、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 专门机关 范 围 公安机关 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 贪污贿赂案件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需由检察院直接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 6
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人民法院 (自诉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解释》第 1 条)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五类案件) 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A、轻微的八类; B、举证(没有证据的,法院说服撤诉或者用裁定驳回起诉;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公诉与自诉交叉的案件 (3)、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举证;侵犯人身、财产权;向法院提交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侦案件(特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1)贪污贿赂犯罪。(行贿;介绍贿赂)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七类: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公安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六机关《规定》第 6 条) 交叉案件,原则上分别管辖;涉嫌主罪的机关管辖,另外机关配合 注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对其行贿案,(非国有)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级别管辖 1.最高人民法院 2.高级人民法院 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 注意:(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解释》第 3、4、5、22 条) A上级法院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B下级法院不能审判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上级法院决定;通知同级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