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43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正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通知如下:一、深化政府预算体系的统筹协调(一)深化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
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按照国务院要求,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列入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收入项目,除国务院批准的个别事项外,3年内逐步调整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并统筹使用。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和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加大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投向类似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或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资金分配方式。
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
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2016年调入比例达到19%,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5•【字号】乐府办函〔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乐府办函〔2018〕11号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4号)以及《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护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7〕61号)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建立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可以使省、市、县、乡镇四级政府“两个清单”连为一体,有效打通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实施,对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作出具体安排,抓好任务落实。
二、明确内容,抓好实施坚持权责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结合各乡镇工作实际,依法依规确权确责,准确界定权责归属,合理划分县(市、区)和乡镇事权,切实理顺县(市、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关系。
乡镇政府“两个清单”要按照总体一致、上下衔接的要求,参照市、县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模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及廉政风险点。
调研报告: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近日,中共XX省委党校20XX年第三期领导干部进修一班第五课题组全体学员,在XX区就如何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中共XX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指出,“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机制改革。
切实转变县级政府工作方式,明确不同乡镇(街道)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优化配置行政资源。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事相配套的要求,推动“四张清单一张网”向基层延伸,理顺乡镇(街道)与县直部门关系,依法赋予乡镇(街道)履行职责必要的职权,实现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覆盖。
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乡镇(街道)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到乡镇(街道),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XX省人民政府把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突破口,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在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我省已自去年3月底起,从省里开始自上而下推进“两个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大幅削减各级政府权力事项。
至去年12月底前,已在全国率先公布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步建立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
部门事权管理制度

部门事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部门事权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事权管理范围本部门的事权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许可事权:包括批准、核发各类许可证件等;2. 行政处罚事权:行政处罚的决定权和实施权;3. 行政强制事权:采取强制措施等;4. 行政裁量事权:行使自由裁量权;5. 行政审批事权:行使审查和批准权等;6. 其他行政事权:本部门管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三、事权管理原则1. 法定依据原则:事权的行使要有法定依据,依据法律和法规确定的权限范围行使职权。
2. 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合法的范围内,充分考虑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服务于公众和市场。
3. 公开透明原则:在依法行使事权过程中,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及时对公众提供相关信息。
4. 依法行使原则:对于事权的行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不得越权行使权力。
5. 简化程序原则:在依法行使事权过程中,要尽量简化程序,便利公众和企业。
6. 责权一致原则:责任和权力一致,行使事权应当按照规定责任和权限执行。
四、事权管理程序1. 事权分级管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管理体制,对不同事权进行分级管理,确保事权行使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事权下放:对能够下放到更低一级单位、更靠近市场的事权,依据法定程序将相关事权下放到相应的单位。
3. 事权责任清单:建立事权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人员的事权范围和责任,以及权限属地。
4. 事权申请和审核:对需要许可、审批等事权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
5. 事权复核:对涉及重大利益事权的行使情况,定期进行事权复核,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6. 事权监督:对事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当行使事权的行为进行纠正。
五、事权管理监督1. 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部门事权行使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部门、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公众的监督,接受审计、调查等监督手段。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潍政字〔2020〕25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现就我市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政策制度,健全体制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强化服务管理,加快建成“资源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平台支撑、数据共享”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法律援助、康复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为支撑,以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急难救助为辅助,以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成“贫有所救、弱有所扶、危有所防”的高质量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
三、主要任务(一)统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1.实施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全覆盖。
按照“全面整合、统筹实施”的原则,全面梳理低保、特困、医疗、教育、就业、住房、司法、慈善、康复、受灾、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灾人员、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唇腭裂和脑瘫儿童、重度精神病患者、困难残疾人、“两癌”贫困妇女、困难职工、需急救的身份不明和无力支付人员、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及其家庭、见义勇为死亡(牺牲)人员家庭等困难群体全覆盖,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效应评估与政策引申田发1周琛影2(1.上海理工大学200093..东华大学200051)摘要: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演变根植于分税制改革实践中,主基调是通过财力的频繁调整来寻求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以确保区级公共服务财政能力,而对事权清晰划分缺乏实质性进展。
立足上海"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财税发展新环境,结合财政体制改革取向,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改革可细化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清单,促进市、区财权与财政事权动态匹配,优化市对区的转移支付机制。
关键词: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财权配置中图分类号:F812.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21)04-0065-010"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体制顶层设计刻画出如何合理划分政府间财权事权,确保各级政府的财力与财政事权相匹配,成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
上海较早启动市与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度加强市级财政支出责任,并对市区财权配置和财力分配进行相应改革,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力度。
但当前市、区财权与事权仍呈现出不协调性,亟待全面评估财权事权划分效应,抓准问题症结,顺应“十四五”时期财政体制取向来设计市、区两级政府财权配置与事权划分的改革方案,促进财权事权相匹配,为上海建立健全的现代财政制度奠定坚实基础#一、文献梳理国外关于政府间财权事权划分的研究文献主要贯穿于财政分权理论发展中。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中,Musgrave(1959)、Tresch(1981)等考察政府事权在不同层级政府间的配置及相应的财政资源分配+Shah(1994)归纳了典型市场国家政府间事权划分,明确财产税作为地方公共服务融资的主要来源;/10-ahi(1998)提出了政府间事权及税收划分的12条基本原则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融合了激励相容与机制设计,Mckinnon(1997)、Weingast(2009)等认为财政分权有助于激励地方政府提供选民所期望的公共服务,但同时也会引发地方间财力差距扩大和公共服务非均衡发展。
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2015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预算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
(一)总体目标。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要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预算管理制度、中期财政规划、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改革。
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近期目标是: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初步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长远目标是: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更加成熟,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促进财政资金优化配置,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二)主要原则。
全面统筹。
通过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等,构建起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总体框架。
分层推进。
以项目、科目、部门、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各类收入、增量与存量、编制与执行等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
远近结合。
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目前预算执行偏慢、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突出问题,把盘活的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又要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字号】烟政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7〕4号今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市政府决定建立“三张任务清单”,推动各项工作落小落细落地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三张任务清单”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7号),对新一届政府抓落实工作的深化、细化、具体化。
战略性工作清单体现“重中之重”,是本届政府聚焦重大项目、重大载体、重要产业、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中长期需要接续抓好的战略重点;突破性工作清单体现“争先创优”,是部门、单位以及县市区实现“跳跳脚、够得着”目标,年内要着力突破的工作亮点;职能性工作清单体现“分内之责”,是部门、单位根据职责要求,年内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落实“三张任务清单”作为重要抓手,列入“一把手”工程,确保所有工作达到进度、见到成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战略性工作清单由各副市长牵头负责抓落实;突破性工作清单由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县市区负责抓落实,涉及多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的由牵头部门、单位统筹推进;职能性工作清单由职能部门、单位负责抓落实,有共同责任单位的,由牵头部门、单位协调共同责任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协作推进。
各责任主体对每项工作都要提出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人,使各项工作具体到单位、实化到项目、量化到指标,建立“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的工作体系。
三、强化工作调度战略性工作由各副市长每半年调度一次推进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
突破性工作、职能性工作由牵头部门、单位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进展情况,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
财政支出责任制度建设
财政支出责任制度建设篇一:财政支出责任制度建设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新一轮全面改革正式启动。
一系列改革之中,随着财政和财税体制的定位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财税改革更加引人关注。
新一轮财税改革的路径和目标也随之明确,即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提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以及这一框架下的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和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通过构建“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实现“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目标。
这其中,新建立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成为本轮财税改革的核心,其不仅重要而且复杂。
为此,这项改革没有立即推进,而被财政部列入下一步改革计划。
要顺利完成这项改革,任务非常艰巨,与其有关的认识必须首先厘清。
——一个前提: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这是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
政府与市场职能边界不清晰,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可能就时有发生,不但容易导致经济波动,也会挤占有限的财政资源。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了政府的开支范围和规模,决定了财政支出的方向和内容。
处理这一关系的基本原则应该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来规范政府和市场各自发挥作用的领域。
理想的情况是,政府事权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实现依法行政。
只有在明确政府和市场边界情况下,才能进一步划定中央和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具体事权范围。
关于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的划分,应按照楼继伟部长提出的“充分考虑公共事务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激励相容性”的原则来进行。
政府事权界定清晰之后,还面临着在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进行分配以及行权方式选择的问题。
由于国家治理的复杂性,政府事权行使方式就会有所不同。
比如金融部门有利率、存款准备金这样的金融监管措施等靠“规则”行权的方式,发展改革部门有规划控制、审批等靠“许可”行权的方式,当然还有本文重点讨论的财政部门以资金分配这样直接的资源配置方式,前两种行权方式不涉及特定财政支出(这里不考虑行政运转经费),只有纳入到财政分配范畴的事权才涉及支出责任的承担问题。
权利类型责任清单
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3318213
表2-3
序号
3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项目类型
燃气经营许可
责任主体
东区城管局综合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
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接受举报投诉,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受理申请,对其材料的齐全性、
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要
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及所需补正材料。
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3、决定责任: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5、负责辖区权属内的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管理、业务指导、培训、督促和检查;负责辖区内次干道、支干道、背街小巷等绿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公共广场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权属内公园以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石油液化气企业的资质审查、站点审批和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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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1属性2
中央(%)省级(%)市级(%)县区级(%)镇级(%)中央(%)省级(%)市级(%)县区级(%)镇级
(%)
1.公安1.2.
......
2.法院1.2.............1.2.......1.义务教育1.2.中等教育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应急救灾治理能力建设事权项目(二级)事权细项(三级)现行事权归属建议调整后的事权归属金融国土海洋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经济产业培育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城乡社区事务住房保障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事权与支出责任清单事权属性现行支出责任划分建议调整后的支出责任划分事权类别(一级)公共安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