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终端深圳有限公司与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设计法规

飞利浦公司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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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位于荷兰的飞利浦公司在全球拥有大约120, 000名员工,销售和服 名员工, 总部位于荷兰的飞利浦公司在全球拥有大约 名员工 务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其2010年的销售额达 多个国家。 年的销售额达223亿欧元,并在心脏监 亿欧元, 务遍布世界 多个国家 年的销售额达 亿欧元 紧急护理和家庭医疗保健、节能照明解决方案和新型照明应用、 护、紧急护理和家庭医疗保健、节能照明解决方案和新型照明应用、以 及针对个人舒适优质生活的男性剃须和仪容产品、 及针对个人舒适优质生活的男性剃须和仪容产品、便携式娱乐产品以及 口腔护理产品等领域均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口腔护理产品等领域均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飞利浦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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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介绍, 年飞利浦安全插座已在北京、 据其介绍,2009年飞利浦安全插座已在北京、成都、上海、武汉等重 年飞利浦安全插座已在北京 成都、上海、 点城市建立门店近2万家 万家。 点城市建立门店近 万家。2010年,在原有基础上,飞利浦将继续加大 年 在原有基础上, 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青岛、沈阳、天津、杭州、南京、 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大连、青岛、沈阳、天津、杭州、南京、 苏州等几十座城市的建店工作,加强对终端销售渠道再次拓展, 苏州等几十座城市的建店工作,加强对终端销售渠道再次拓展,为消 费者提供一个便捷的购买环境。因此,被告飞利浦公司制造、 费者提供一个便捷的购买环境。因此,被告飞利浦公司制造、销售的 被诉侵权产品数量是极其巨大的,而且获得的利润也是非常丰厚。 被诉侵权产品数量是极其巨大的,而且获得的利润也是非常丰厚。被 告在本案中提供的和宏公司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清单中记载, 告在本案中提供的和宏公司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清单中记载,飞利浦 牌的被诉侵权产品2008年销售了 牌的被诉侵权产品 年销售了782,856.23元,2009年销售了 , , 元 年销售了1, 年销售了 年销售了 607,923.98元,2010年销售了 ,186,068.86元。被告飞利浦公司 年销售了1, , 元 年销售了 , 元 明知原告是本案的专利权人,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制造、 明知原告是本案的专利权人,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大量制造、 销售被诉侵权产品,还冒着触犯假冒专利刑事犯罪的风险, 销售被诉侵权产品,还冒着触犯假冒专利刑事犯罪的风险,打上原告 的专利号,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原告要求按照法定赔偿100万元 的专利号,在主观上具有过错。因此,原告要求按照法定赔偿 万元 的金额与飞利浦公司的获利而言,其实是很小的一部分, 的金额与飞利浦公司的获利而言,其实是很小的一部分,因此要求按 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金额进行赔偿。 照法定赔偿的最高金额进行赔偿。
吴湘洪老师简介

资质背景专业背景国内著名企业生产管理专家MBA工商管理硕士国家CCAA注册咨询师华南地区最有激情的培训讲师TTT高级认证讲师现任:总裁网生产管理首席专家荣誉:深圳冠智达公司高级培训讲师多家世界五百强企业特聘高级培训讲师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特聘高级讲师中国CEAC国家信息化教育认证中心特聘高级讲师曾任:世界500强企业三星电机公司生产科长新星化工(深圳)有限公司生产总监东莞市东达印刷有限公司生产厂长吴老师在企业中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在企业从事生产管理工作期间,所管理的生产部门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并具有多年的授课经验,是一位真正能把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的实战派讲师!实战经验 10年以上授课经验 5年以上郑重承诺培训满意率需达到80%以上,如没达到,课酬减半,低于70%,课酬全免!授课风格激情、生动寓教于乐【培训特色】全身心的投入,激情演讲、抑扬顿挫、将专业术语平民化,帮助学员理解深入浅出与浅入深出相结合管理方法,推崇寓教于乐及快乐学习的培训方式,强调学以致用为教育训练的最终目的。
【吴老师主要培训课程】【王牌课程】(一)《现场管理》(二)《高效能团队建设》【主打课程】(一)《企业赢在执行》(二)《高效能内外部沟通技巧》(三)《中基层管理干部培训》(四)《如何塑造超级阳光心态》(五)《如何做一位出色的部门负责人》(六)《企业审核员培训》(七)《质量管理标准培训》(八)《内部培训讲师(TTT)培训》(九)《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培训》欢迎您来定制吴湘洪老师的课程,我们可以根据您企业的具体需求来设计课程,因为我们坚信:只有一堂具有针对性、全员性、系统性的课程才是有效的课程,才是真正帮助企业提高效率的课程!授课形式部分服务过的企业主要涉及生产制造业(包括电子、电器、模具、汽车、五金、塑胶等领域)及酒店、电力、化工医疗等行业1、课堂讲述2、情景演练3、案例剖析4、脑力激荡5、图片展示6、短片播放★电子电器类: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爱普生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爱默生(深圳)有限公司、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华南电子厂、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联想集团(深圳)、TCL集团(金能电池/通讯设备(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伟建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健智科技有限公司、金兰田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沧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星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和跃电子有限公司、伟创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宏嘉(太仓)电子制品有限公司、高斯贝尔(郴州)科技有限公司、长电(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洋电梯(东莞)有限公司、伟易达(东莞)科技有限公司、崇达线路板科技有限公司、金华电子(武汉)有限公司、鑫创隆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其他相关行业:YKK集团(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澳宝集团(澳雪沐浴露)、东莞市清溪昶辉螺丝有限公司、河南赊店酒业、深圳信仪玻璃有限公司、中山雅居乐地产、东莞立顿洗涤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丸万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建滔集团(永天机械设备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欣佰德精密模具有限公司、FMC 东京(香港)磁铁(日资)有限公司、东莞茂森金属冲压有限公司、鑫泰海地产、泰丰8888、百容集团、东莞昶辉模具厂、东莞科隆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一鑫中野有限公司、东莞台洋五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汇康印刷有限公司、美儿宝玩具国际有限公司、东莞立顿洗涤用品实业有限公司、东莞市丸万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华能南通电厂、张家口发电厂、广州宝洁日用品有限公司、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
为专利而诉讼为竞争而斗争

为专利而诉讼为竞争而斗争王淇; 武伟; 宋香森【期刊名称】《《电子知识产权》》【年(卷),期】2012(000)001【总页数】3页(P59-61)【作者】王淇; 武伟; 宋香森【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正文语种】中文1872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维也纳为法官和律师作了一次演讲,题目就是广为人知的“为权利而战”,但用以形容现今通信行业各家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之争,还是用经耶林改编原话——达尔文《物种起源》里的“为生存而战”更为贴切,“专利化生存”演化为一场场诉讼大战,从而引发了通信领域竞争的“诉讼爆炸”。
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的专利诉讼案件,苹果发起了46件,被诉38件;诺基亚发起了27件,被诉25件;摩托罗拉发起了44件,被诉36件;三星发起了32件。
我国的通信行业也不例外,中国电信设备行业的两大巨头华为与中兴正在国内外展开一系列的诉讼大战:4月28日,华为以中兴侵犯其专利权和商标权为由,宣布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起诉中兴;中兴则在国内以华为侵犯中兴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为由提起了诉讼。
工信部介入了调解,约谈华为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但华为方面起诉态度坚决,坚持认为中兴涉嫌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系列专利,并指控其未经华为允许,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
5月2日,德国汉堡法院颁布了针对中兴商标侵权的临时禁令,禁止中兴在其USB数据卡上使用华为的注册商标,并禁止销售印有该商标的USB数据卡。
这一禁令并未经过实体审理,也未传唤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因此不具有终局性;同时,基于各国的司法主权,法国和匈牙利的法院也未必作出相同的裁判结果,加上通信领域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即便是本国的专利侵权诉讼,谁胜谁败也尚未可知,有待中兴和华为的法庭表现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决定。
在此华为与中兴的诉讼程序如火如荼之际,不由令人联想到此前硝烟犹存的中兴与爱立信的专利诉讼,去年的华为与摩托罗拉的专利纠纷,以及让华为一战成名的思科诉华为一案。
常友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常友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1【案件字号】(2019)粤03民终322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国辉李小丽徐雪莹【审理法官】黄国辉李小丽徐雪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常友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常友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常友林【当事人-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常友林【被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系产品责任纠纷。
【权责关键词】欺诈撤销产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后果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产品责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本案中,常友林主张涉案手机的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应就其主张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常友林既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手机的质量问题属于产品缺陷,亦明确表示对涉案手机的质量问题是否为产品缺陷不申请鉴定,在无证据支持情况下,常友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一审法院对常友林该主张不予采信,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维持。
常友林关于华为公司退还手机购买款及三倍赔偿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完整版)专利挖掘--实务详解

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利挖掘,根据企业的 发展战略(e.g. 市场导向的研发计划),确定
• 各项目组的优先级; • 挖掘周期;及 • 预计进度
2020/8/9
15
如何走出专利挖掘的困境?(续)
(二)、成本管理
– 人力成本:根据任务指标,确定为实施专利挖掘投入 的研发人员数量和时间;
– 资金成本:内部人员培训费用,奖励制度,专利申请 和维护的费用
– 成本控制:根据项目预算总额,制订合理投入计划, 确保专利发掘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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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走出专利挖掘的困境?(续)
(三)、 质量管理
保证专利挖掘工作的质量,具体涉及: – 考评因素:数量+速度 – 保障因素:
• 内部保障:研发人员的数量和投入时间; • 外部保障:专业人员(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能力和响应速度
2008年企业平均产值利润情况比较
2008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产值利润率为5.9% 申请专利的企业平均产值利润率达到7.2% 无专利申请的企业平均产值利润率只有5.6%
7.2%
5.9%
申请专利的企业 平均值
5.6%
无专利申请的企业
• 专利挖掘的意义(续)
其它益处
积累企业的无形资产 享受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 15.4
18
25.4
1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0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2009年专利申请量前十位国内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3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4 上海张江文化科技创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200强企业榜单

出口10强总榜单中有9个席位被主导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出口的企业长期把持。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已经连续5年稳坐冠军宝座,是榜单上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出口规模突破2000亿元大关的企业。
出口200强企业中,出口目标市场在100个以上的企业达74家,名列出口200强总榜单第65位的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公司是出口市场最多的外贸企业,代理国内中小企业产品远销216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名副其实的链接中国与世界的外贸“服务超市”。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多元化的道路上同样不同凡响,出口目的地分别达207个和195个。
来源:搜狐新闻。
广东省外贸百强企业排行榜

东莞和勤电子有限公司
77
群光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78
美律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79
捷普精密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80
深圳能健恒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1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82
东莞东聚电子电讯制品有限公司
83
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84
深圳开发微电子有限公司
85
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86
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98
广州JFD钢板有限公司
99
兴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0
麦迪实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南方日报
23
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4
广限公司
26
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7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28
广东奥马冰箱有限公司
29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30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31
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32
深圳市裕展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33
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12
东莞华贝电子科技有点公司
13
维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4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大疆百旺科技有限公司
16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17
深圳市世纪云芯科技有限公司
18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
深圳市泰衡诺科技有限公司
20
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
21
东莞市欧悦通电子有限公司
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拆析华为中兴案

拆析华为中兴案作者:张波来源:《中国经济和信息化》2011年第10期华为中兴互诉,其直接目的或是为谈判寻找有利筹码,而深层次原因则是市场重叠。
该事件预示,行业发展新趋势使企业发展面临瓶颈,战略调整势在必行。
4月28日,华为对外宣称,已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就中兴侵犯其专利权和商标权提起法律诉讼。
中兴随即发表声明予以反驳,并在国内对华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一时间,华为、中兴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华为、中兴受到如此关注,不仅因为二者同是中国通信设备制造厂商在国际化竞争中的佼佼者,而且,二者此次更使国人感到一种“兄弟相残”的意味,于是双方和解成为国人普遍的愿望。
华为本次起诉中兴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极为微妙。
本月初爱立信刚刚因知识产权问题在欧洲对中兴提起法律诉讼,而华为起诉中兴的当天又恰是中兴获得欧洲运营商Telenor(挪威电信)在马来西亚部署5000个HSPA+/LTE站点合同的日子,大有置中兴于腹背受敌,迫使其签署城下之约的意思。
对于此案件,华为表示曾多次邀请中兴进行专利交叉许可谈判,并已经向中兴发送了停止侵权承诺函,且最终是不得不对中兴提起诉讼。
在法律诉讼已经常态化的通信技术领域,该案件显得微不足道,但对于中国通信设备双巨头来说,其谈判的策略性意图十分明显,且已成为行业惯例。
然而,这起案件背后的市场争夺战味道十足。
2010年华为海外市场实现销售收入1204亿元,占其总营业收入的65%,欧洲市场是其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同期中兴海外市场销售收入达380.66亿元,占其总营业收入的54.18%,其中欧洲市场的收入比上年增长50%。
2010年中兴的低价战略促使其市场份额急速上升,使得华为在该地区的经营受到严重挑战,双方在欧洲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
华为与中兴海外市场的高度重叠加速了双方关系的恶化,成为本次诉讼的深层次原因。
另外,通过本次诉讼,华为还可以树立自己的民营身份和尊重知识产权的国际形象,为下一步打开北美市场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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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终端深圳有限公司与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16)粤73民初784号]
【当事人】
原告:华为终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
被告: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三星公司)
【案情与裁判】
华为公司是专利号为ZL201010166490.4、名称为“一种在界面中添加图标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该专利涉及一种在Android系统的界面添加图标的方法、装置及移动终端,主要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如屏幕空间不足导致添加图标不够人性化和智能化的问题。
华为公司指称三星公司在其制造、使用、销售的Galaxy A8等五款无线终端设备实施其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1500万元。
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理清了法律关系。
在上级法院的主导下,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全国范围内的涉诉案件均以调解结案。
之后,法院准许华为公司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在粤港澳大湾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聚集着一批全球领先的科技研发和制造企业,尤以通讯行业为著,如华为、TCL、三星等等。
作为大湾区内唯一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导下,与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一起,形成了技术类案件司法审判的“1+1+1”格局,发挥着协力推进的整体效应,其影响范围远远超过大湾区的地域范围,及于全国乃至全球。
本案纠纷涉及通讯领域的智能化技术,标的额大,审理期间三星公司的母公司及韩国的相关外交机构十分关注。
华为公司与三星公司在全国专利纠纷的一揽子解决,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他们共同为大湾区的科技创新贡献力量,同时增强了外国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