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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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集团化办学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集团化办学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开题报告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集团化办学背景下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研究——开题报告发布时间:2022-08-02T07:26:25.434Z 来源:《素质教育》2022年5月总第416期作者:课题组成员[导读]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教育发展的均衡问题也日益显现,城区热点学校和乡村薄弱学校之间,教育发展呈现出较大差异。

热点学校周边“天价学区房”问题、热点学校择校难问题、乡村学生流失问题、薄弱学校逐渐消亡等问题愈发严重。

重庆市渝中区马家堡小学400042一、选题依据1.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教育发展的均衡问题也日益显现,城区热点学校和乡村薄弱学校之间,教育发展呈现出较大差异。

热点学校周边“天价学区房”问题、热点学校择校难问题、乡村学生流失问题、薄弱学校逐渐消亡等问题愈发严重。

为解决这些问题,在政府主导下,渝中区教委把马家堡小学、鹅岭小学,两路口小学进行“集团化”联合,成立了马家堡小学教育集团。

通过名校输出品牌、办学理念、管理方式或管理人员、优秀教师、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等途径,实行资源共享,利益同当,以基础教育集团化模式办学,实现共同发展。

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各集团整合了优质教育资源,发挥了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提高了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区域内各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

进一步实现了优质教育平民化和普及化,有力推动了区域教育均衡发展。

2.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在国际范围内,教育集团萌芽于20世纪60年代。

早期的教育集团大多是一些发展中国家为筹集资金、普及教育得到需要而有一些学校通过滚动发展形成的,这方面以巴西、印度的私立学校等为代表。

我国教育集团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产生以来,现已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

1999年浙江省求实小学实行“连锁办学”,接管竞舟校区,在全国最早开启了义务教育公办名义集团化办学的探索。

2001年11月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拓宽教育融资渠道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组建教育集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各地可探索组建以优秀学校为龙头,跨地区、跨类别学校的教育集团。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渝人发[2007]204号•【施行日期】200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7]20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教委(教育局),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人事(教育)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汇聚继续教育教学资源,提升施教机构的整体质量,市人事局、市教委联合制定了《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管理,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促进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经教育、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依法在其专业范围内从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创新教育,提高工作效率,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培训项目。

第四条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的教学应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和用人单位的需要,突出专业技术发展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以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为教学重点。

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

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

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委直属中小学,市教科院: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德育首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推进我市“和谐育德”教育创新工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将《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2.重庆市中小学学科课程育德基本要求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指导纲要(试行)课程育德工作是落实德育首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新时期课程改革和德育工作的必然要求。

为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课程实施过程中,建立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育人机制,全面实施我市“和谐育德”教育创新工程,推动我市德育工作求新突破、创高水平、上新台阶,特制定本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

一、指导思想针对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要求和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情况,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增强学校干部和教师立德树人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基础,以充分发挥不同学科课程育人的作用为出发点,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育德能力为核心,以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为目的,发挥课程育德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程育人实效,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二、基本原则(一)人文性原则。

课程自身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要在尊重不同学科本质属性和教学规律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课程的人文内涵,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处理好各学科课程标准中三维目标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的统一。

巴南教委发〔2010〕114号

巴南教委发〔2010〕114号

巴南教委发〔2010〕114号巴南教委发〔2010〕114号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区级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委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名师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09〕16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起,将启动新一轮区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推荐评选工作。

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所有2009年被确定为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在职教师和市级骨干教师。

二、评选标准—2—(一)师德高尚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言行堪为师表,2009年度职业道德考核达到优秀。

2.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业务精良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幼儿园教师达到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系统扎实。

2.完成规定的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分。

3.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新经验、新技术和专业新规范,在学科的教育理论及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有独到之处。

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听课和评课能力。

5.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和参与课题研究和教改教研活动。

在区内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

6.具有良好的现代信息素养,能熟练将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与学科教学整合。

(三)教育教学业绩突出—3—1.教育教学效果在全区处于一流水平。

2.能积极承担本校教师的校本培训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3.教改科研有成果。

撰写的论文在市级及以上会议交流或报刊杂志上发表;编撰的教材、专著被正式出版;科研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并得到有效推广(以上必备其一,多者优先)。

4.到农村支教,并被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的教师,学校可优先推荐。

重庆市永川区结对实施“领雁工程”

重庆市永川区结对实施“领雁工程”
日 前, 重庆市永川 区教委组织 8 所城 乡结合部
学校 ( 项 目校 ) 和城 区优质学校( 示范校 ) 结对实施
“ 领雁工程” ,示范校选派近 1 O 名管理人员参与项 目校管理 ,选派 5 0 名 中级以上职称 的教师到项 目 学校顶岗支教。 开展同课异构 、 新课标解读 、 导学案 编写等教研活动 7 0 余次。
( 湖 北省 、 共享教育资源 、 共享发展成果 。 双方还将开
展人员互派 , 建 立干部教师定期交流机制 , 每年选 派2 ~ 3 名干部或教师到青羊区学习和锻炼。口
( 四川省 中江县 教 育局 洪流供 稿 )
重庆 市永 川 区结对 实施 “ 领雁 工 程”
1 % , 0 “ 卓越 ” 课堂 已达 1 %。 0 从2 0 1 3 年秋天起 , 计划
将 4所城 乡结合部学校和城区 4 所优质学校分别 并为一所学校 , 建成一校两 区 , 实行制度 、 管理 、 师 资、 教育教学 、 考核评价一体化 。 旧
( 重 庆 市永川 区教 委 基教科 刘远 平供 稿 )
湖北 省郧 县 奖励优 秀教 育 工作者
为弘扬尊师重教 的优 良传统 , 激发广大中小学 校教师的工作积极』 生, 2 0 1 3 年9 月 9日,湖北省郧 县拨 出 1 0 0 万元专项款 ,奖励全县 4 8 2 0 名教师 中 的1 0 0 0 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 郧县县 委 、 县政府 高度重视教育 , 坚持教育优 先发展的地位不动摇 , 对教育的事情优先研究 、 教育 的经费优先保障、 教育 的编制优先解决、 教育 的干部 优先提拔 , 千方百计地给教师办实事 、 解难事 , 为教 师幸福工作 、 学生实现梦想大力创造条件 。 旧
每周召开办公会 , 汇报 、 商讨教育过程 中出现 的问 题, 及时提 出合理化建议。 责任制实行一年以来 , 每位领导都做到 了贴近

名师工作室学员个人成长规划讲解学习

名师工作室学员个人成长规划讲解学习

名师工作室学员个人成长规划大足区“刘兴才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学员个人发展规划源于对学校校本课程建设和实践大课堂的认识,我满怀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热爱与期待,有幸成为了“刘兴才综合实践活动名师工作室”的学员。

为更好地促进自我成长,我将在名师的指导与引领下,在同行的帮助与鼓励下虚心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文化修养、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管理水平,力争在最短时间里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骨干教师,成为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力推动者,发挥名师工作室学员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积极服务于学生素质发展,服务于自身专业成长,服务于学校常态化的校本课程建设,深入了解并掌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性质、任务、资源的开发应用和教学实施的策略,带动学校各学科教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业务能力学习,改变本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现状,以校本课程建设为依托,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纽带,努力建构学校课程特色,推进学校特色发展。

二、个人现状一)优势1.学历进修:我于1998年毕业于大足师范,本着活到老,学到老的原则,努力克服工学矛盾,于2005年取得了大专学历,2008年完成了本科函授学习。

2.工作经历:从教以来,学科教学经历丰富,曾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

学校管理范畴广泛,曾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教导主任,现任学校副校长,先后分管教育教学、安全、德育、后勤、工会、退教协等工作。

对学科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都比较熟悉。

3.工作经验:我一直热衷于班主任工作,所带班级曾连续四年被学校评为“优秀班集体”,我也一直热衷于语文教学,曾获大足区校级干部赛课一等奖。

撰写的班级管理、语文学科、英语学科、校本课程建设方面的论文、案例均获区级以上奖励。

我还积极投身于学校的科研工作,曾参与市级课题《农村小学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开发与利用研究》、区级课题《如何激发小学生对音体美学科的兴趣》的研究并顺利结题,同时还积极承担学校及片区的示范课、研讨课。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第一批人选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第一批人选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第一批人选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19.12.03•【字号】渝民〔2019〕122号•【施行日期】201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第一批人选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市冬青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印发〈重庆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委办发﹝2019﹞52号)、《关于印发重庆英才计划5个子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人才﹝2019﹞2号)、《关于印发重庆英才计划第一批入选名单的通知》(渝委人才〔2019〕4号)和《关于做好首批重庆英才计划入选人才后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重庆英才计划”名家名师(社会工作)第一批人选培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培养目标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入选人才申报时的实际状况,指导入选人才填写《“重庆英才计划”培养协议书》(附件1),明确支持周期内的工作任务,细化年度举措,确保目标科学合理。

具体包括未来3年发展规划,获资助后拟达到的总体目标,拟解决的难题,对资助经费的使用规划;个人能力提升、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二、落实支持经费市级给予入选人才每人10万元个人奖励金和20万元研究支持经费。

研究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创新研究、科研条件改善、成果转化、团队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

人才所在单位可配套一定比例的奖励金和研究支持经费。

三、加强管理考核入选人才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人才管理,及时了解人才的培养工作情况及其承担项目的进展情况,每年对入选人才开展考核评估。

支持周期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完成项目审核验收,并按要求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人才培养报告和资助资金财务决算表。

对于人选在市内转换工作单位或辞职辞聘等离渝离岗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民政局。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梁平府办发〔2020〕96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1月30日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为巩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向更加公平、更高水平、更有质量的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4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1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市关于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梁平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政府保障、提高教育质量,高质量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

(二)创建目标。

在2023年1月通过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市级督导评估,在2023年下半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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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日前,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明示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名师工作室是由同一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 升的发展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办法》规定: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名师主持人和5,10名学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市教委授牌,设在名师所在单位,由名师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室并挂牌。 一、条件与程序 (一)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二是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三是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四是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研究成果获得市教委成果一等奖;五是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称职教师,并应具备特级教师或研究员级教师称号,重庆市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模范遵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师德高尚;二是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造诣,具备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风格,在全市职业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三是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全校、全区(县)乃至重庆市的教育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培养青年教师经验,工作作风扎实稳健,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肯定;四是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或在市 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在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二等奖,技术创新、技术发明成果获得市级奖励;五是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重庆市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三)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或中学一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二是主持或主研市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有2,3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三是曾在全国二级学会或市教委组织(含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赛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研究成果获市教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四是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 (四)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讲师及其以上教师职称,且参加过市级或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二是主持或主研过教育科研课题,并有1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三是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论文评选二等奖;四是技能教学能力较强,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有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五)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按照以下程序认定:一是教师自荐。凡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二是学校推荐。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评议组,按照选拔条件对自荐教师进行认真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形成考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企业行业办的中职学校报行业主管部门)。三是区县初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成专家、教师代表和管理者参加的评选委员会,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意见,投票决定推荐对象, 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填报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推荐统计表上报市教委。四是审核认定。市教委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报送的初审人员,严格按照条件和评选办法组织评审,并对专家评审结论进行审定,经公示后予以行文公布。 (六)名师工作室学员应按照以下程序确定:一是自愿申请。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教师,在征得本校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愿报名,并填写《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申请表》,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市教委。二是审核认定。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考查遴选,并将考查结果上报市教委认定予以公布。 (七)市教委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学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学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及任务。市教委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名师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二、任务和职责 (一)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一是根据市教委有关条件,负责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原则上5,10人),主持名师工作室工作,并根据工作室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二是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培训计划,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每位学员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使全体学员在任期内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力争培养出本研究方向(学科)的、在全市有影响的中青年教师;三是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研究论文或报告;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完成1,2个国家级或省级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带领学员开展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发表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专著;四是按计划开展名师工作室活动,名师工作室每两周有固定活动时间和主题,指导学员每期至少上两节研究课。通过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切实开展活动,提高学员课堂驾驭能力,力争在全国或市级赛课中获得一等奖,并将相关成果及时在公开刊物及重庆教研网上发表,资源共享;五是建立学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负责学员的年度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市教委。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有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一是根据市教委有关条件,负责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原则上5,10人),主持名师工作室工作,并根据工作室和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二是负责制定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培训计划,落实阶段性工作重点;针对每位学员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指导,使全体学员在任期内有较大的发展和提高,并力争培养出本专业(学科)在全市有影响的中青年教师;三是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教学研究,提供有价值的旨在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的研究论文或报告;总结自身教育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和名师工作室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完成1个以上国家级或省级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帮助学员确定研究课题,或带领学员开展课题研究,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发表研究论文或出版研究专著;四是按计划开展名师工作室活动,名师工作室每三周有固定活动时间和主题,指导学员每期至少上两节研究课;通过课堂诊断、实践教学探讨、专题讲座、课题研究、网络交流、观摩考察、企业实践等形式切实开展活动,提高学员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力争在市级以上各级各类教师业务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其研究成果及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资源共享;五是建立学员学习进修的业务档案,负责学员的年度考核,并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按年度提交市教委。 三、权利与义务 (一)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等);二是配合做好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三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四是根据考核、评价等情况,向名师工作室学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建议对学员进行奖励;五是根据需要聘请工作助手。 (二)名师工作室学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是获得名师悉心指导;二是使用名师工作室所编印的各 种学习资料;三是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后,通过名师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四是优先参与名师工作室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五是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优先评优、评职、晋级。 (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履行有以下义务:一是定期向市教委汇报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二是使用好工作室专项经费,接受财务审计;三是认真完成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任务,履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 (四)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是听取名师指导,接受名师检查评估,向名师报告工作、做出书面总结;二是积极配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务,走在课改前列,全心投入到名师工作室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三是学员应每周保证2,4课时的工作量参与工作室学习研究,积极为全市教师提供研究(示范)课,在区域内、学校里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四是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与撰写学术论文、提炼科研成果等任务。 四、组织与管理 (一)市教委负责名师工作室的领导管理、统筹协调,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为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政策保障。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协助市教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受市教委委托,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业务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即审核名师工作室工作计划,组织外出培训与考察学习,总结培训工作经验,考核评价工作实效等。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在教育教学业务方面进行指导,参与工作室考核评价等工作。 重庆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名师工作室网站,在信息平台方面给予支持,充分发挥重庆市教师研修网的作用。 五、考核与评估 (一)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工作周期内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估和任期届满终结性评估相结合。加强过程性管理,实施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员年度考核评价,并向市教委提交年度考核报告和终结性评估报告。名师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归档。 (二)名师工作室考核对象为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情况、名师作用发挥情况、学员培训学习效果情况、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情况、培训经验和成果推广情况等。可采取深度访谈、现场答辩、问卷调查、资料查阅、成果检验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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