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个人消费信贷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货币贷款。
耐用消费品或其他费用支出,是指用于购买那些具有较高价值和普及趋势的生活消费品,以及用于教育、医疗、旅游等生活消费方面的较高价值费用的支付。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发展迅速,个人消费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逐年增长,并逐步成为银行主要的业务和效益来源之一。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我国最早的个人消费信贷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发展极为缓慢。
1997年我国消费信贷总额为172亿元,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0.23%。
为应对当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对经济的不利影响,政府制定和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
为了启动民间消费需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商业银行加大消费信贷的力度。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两项重要文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关于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1999年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正式要求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面向广大城市居民开展消费信贷业务。
自1997年以来,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有了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国居民消费信贷余额为3.94万亿元,是1997年的229倍。
随着我国银行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助学消费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业务迅速发展,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
2009年一季度末数据显示,我国居民住房消费信贷余额为3.49万亿元,占居民消费信贷余额总额的近90%,仍然是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形式。
前几年,住房消费贷款发展迅速,各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而放松了发放住房贷款的条件,导致不良贷款率有所增长。
从国外经验来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一般是在发放贷款后10年左右中逐步显现,这使得住房贷款潜在风险不可低估。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8.06.19•【文号】建总发[1998]76号•【施行日期】1998.06.1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建设银行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1998年6月19日建总发〔1998〕76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济南、杭州分行:为了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我行为住房贷款借款人提供龙卡转账还贷服务。
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管理规定》(暂行)及有关要求一并通知如下,请各行遵照执行。
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分行应力争在1998年内开展此项业务。
省区分行将已开展此项业务的二级分行上报总行备案。
原则上县级行不得办理此项业务。
二、凡办理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的分行,必须由主管一级分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请总行备案。
涉及其他零售业务的龙卡转账还贷可比照本规定办理。
三、选择使用信用卡进行转账还贷的客户必须与我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转账还贷委托协议》(协议文本见附件)。
各行不得删减协议文本的任一条款,但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与协议文本内容不相抵触的有关条款。
四、各一级分行应根据总行《个人住房贷款会计核算手续》(即将下发)的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计算机业务网络情况,对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的具体会计核算手续加以补充完善。
五、龙卡转账还贷业务是一项长期工作,有关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六、各行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为借款人提供各种还贷方式,由客户自行选择。
同时,应在严格管理制度,切实规避风险的前提下,简化对外操作手续,避免因办理龙卡转账还贷业务而使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复杂化。
附:一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龙卡转账还贷业务管理规定(暂行)第一条为了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考前冲刺模拟试卷A卷含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考前冲刺模拟试卷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50题)1、个人贷款中的操作风险属于( )。
A.系统性风险B.非系统性风险C.不可分散风险D.市场风险【答案】 B2、每笔个人汽车贷款最多可以展期()次。
A.1B.2C.3D.5【答案】 A3、以下不可以作为个人质押贷款的质物的是( )。
A.仓单B.应付账款C.存款单D.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答案】 B4、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一般购买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买住房总价款的()。
A.50%B.60%C.70%D.80%【答案】 D5、借款人无法按照计划偿还个人汽车贷款时,需提前()天提出展期申请。
A.25B.30C.60D.90【答案】 B6、以下不属于银行市场分析的主要任务的是()。
A.分析购买行为B.进行市场细分C.选择目标市场D.进行消费引导【答案】 D7、2006~2010学年,中央部属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行是()A.中国工商银行B.中国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中国建设银行【答案】 B8、不能够用于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的钢材是()。
A.热处理钢筋B.刻痕钢丝C.HRB400D.钢绞线【答案】 C9、贷款审查应对贷款调查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的不包括()。
A.合法性B.合理性C.全面性D.准确性【答案】 C10、使用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的()。
A.60%B.70%C.80%D.90%【答案】 C11、个人住房贷款的()通常是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下降而导致的。
A.信用风险B.操作风险C.合作机构风险D.还款风险【答案】 A12、银行在营销时,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宜的营销策略。
对于实力范围狭窄、资源有限的银行,选择()可能效果显著。
A.专业化策略B.产品差异策略C.低成本策略D.大众化策略【答案】 A13、国际市场上的普遍规律是()的强势品牌占据着()的市场。
98年房改

一、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展(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加快推进住房商品化全国房改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深化房改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截至1998年底,上海、河北、安徽、山西、吉林、山东、江苏、内蒙古、广西等21个省(区)出台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
总的看,各省(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是积极稳妥的,基本体现了《通知》的有关精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已陆续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
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房改方案要为全国作出榜样,起示范作用的指示。
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北京市房改办起草的《中央在京党政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代拟稿)》,已经国务院原则通过。
并分别向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大家对《方案(代拟稿)》的总体反映较好,认为国务院从年初提出年内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到下发《通知》,广大干部职工对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和心理准备,《方案(代拟稿)》体现了《通知》精神,思路清晰,基本符合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
(二)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通知》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超过4倍以上的地区,应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
这是现阶段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个主要措施.从各地情况看,住房补贴的发放采取了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的方式,个别城市采取了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的方式.为更好地处理老人和新人的关系,把现实情况与长远的货币工资分配结合起来,绝大多数省、市采取了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基础上,采取”老人一次性补贴,新人按月补贴”。
即对房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简称"老人”),采取一次性补贴,可以比较灵活、公平地处理各种不同情况.中央在京党政机关房改初步方案是:老职工申请购买住房得到单位批准后,单位直接将补贴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基准补贴额+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工龄)×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历程回顾.

一、中国地产发展30年回顾从1978年的土地相关法规的调整算起,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伴随着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的风雨历程,但是,即便如此,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仍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以政策为主导的政府市场。
2003年以来,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逐渐处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之中,中央与各地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以及各级市场在不断博弈中发展和成熟。
1、房地产发展的四个阶段1978~1991年的理论突破与起步阶段土地法、规划法的制定与实施,为房地产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深圳(罗湖区)房地产开发经验的示范作用,开始逐渐向全国推广。
1991~1995年非理性炒作与调整阶段以邓小平南巡为标志,中国南方掀起了房地产开发的高潮,其中炒作最为严重的包括海南、大亚湾、北海等地,而随后急速的“硬着陆”,使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随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低迷期。
1995~2003年相对稳定的协调发展阶段整体说来,这一阶段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得最好得一个时期,整体表现稳健,市场价格与销售量平稳增长,各地市场全面稳步地成长,中国得房地产业进入一个稳步上升的通道。
1995年,在经历了之前的炒作与调控之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处在一个萎缩的状态。
随着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需要全面启动商品房市场以完成分房制度的转化。
处在改革前沿的深圳市,随即推出一系列的措施,以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蓝印户口制度,之后这一政策在上海、大连等地得到推广。
2000年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止,货币化分房方案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并稳步发展,这同时也直接刺激了商品房市场的发展。
2003~2007年,调控、反调控与总体反思阶段2003年中后期,国内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过热的现象,政府为了稳定市场发展,开始进行全面的宏观调控,而2005~2006年则是政策出台最为密集的阶段。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高分通关题库A4可打印版单选题(共50题)1、普惠金融的内涵不包括()。
A.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B.普惠金融是一种创新C.普惠金融是一种责任D.普惠金融是一种理想【答案】 D2、在二手个人住房交易时,在借款人购买的房屋没有办好抵押登记之前,由()提供阶段性或全程担保。
A.经纪公司B.有担保能力的第三人C.开发商D.借款人【答案】 A3、下列关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表述错误的是()。
A.互助性B.普遍性D.利率高【答案】 D4、在购买健身器材时申请的贷款属于()。
A.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B.设备贷款C.个人消费额度贷款D.流动资金贷款【答案】 A5、()为全流程管理和协议承诺提供了操作的抓手和依据。
A.贷后管理原则B.诚信申贷原则C.审贷分离原则D.实贷实付原则【答案】 D6、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未按本行个人贷款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业务而导致的风险是()。
A.系统风险B.经营风险D.政策风险【答案】 C7、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口的要件包括了()。
A.质量许可B.认证合格C.取得证书D.加施标志【答案】 B8、展期后的利息,累计贷款期限不足6个月的,自展期日起,按当日挂牌的()个月贷款利率计息。
A.3B.6C.12D.15【答案】 B9、个人贷款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属于调查内容的是( )。
A.抵押物价值与存续状况B.保证担保是否有效C.抵押物的合法性D.交易价格是否合理【答案】 B10、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列关于学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A.学生自毕业之日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B.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不得调整还款计划C.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不可以收取提前还贷违约金D.借款学生应归还在校期间及毕业后至还款结束时的全部利息【答案】 C11、下列选项中,不是银行品牌营销途径的是()。
A.改变银行运作常规B.传播品牌C.建立品牌工作室D.个性鲜明【答案】 D12、个人贷款发放的具体流程是()A.落实贷款发放条件一开户放款一放款通知B.落实贷款发放条件一出账前审核一开户放款C.出账前审核一开户放款一放款通知D.出账前审核一落实贷款发放条件一放款通知【答案】 C13、以下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签约与发放环节的说法,错误的是()。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日期】2015.05.13•【字号】•【施行日期】2015.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解决职工涉及住房的资金不足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人民银行、住建部、银监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降低门槛、优化服务、充分用好结余资金、保障缴交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缴交职工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购买新住房、房改住房、私产住房(二手房)、棚改住房及新建、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作抵押,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指定银行所发放的专项贷款。
第三条住房贷款的原则是,先存后贷,实行抵押保证,一次整借,按月均还。
第四条在建住宅必须获得市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齐全,且主体工程建设完毕,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予以办理贷款。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贷款的受理和审批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贷款对象第六条凡是全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及省内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我市购买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过关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个人旅游消费贷款通常要求借款人先支付一定首期付款,通常为旅游费用的()以上。
具体贷款额度可根据各地实际消费水平及担保情况确定,贷款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万元人民币。
A.20%;10B.20%;5C.10%;10D.10%;5【答案】 A2、各商业银行最普遍的个人贷款产品是( )。
A.个人质押贷款B.个人抵押贷款C.个人保证贷款D.个人信用贷款【答案】 B3、()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标志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真正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A.1998B.1995C.2001D.19934、办理个人贷款时,合同填写完毕后,填写人员应及时将有关合同文本交()进行复核。
A.信贷人员B.经办人员C.业务经理D.合同复核人员【答案】 D5、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前调查人应该至少直接与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面谈()次。
A.1B.2C.3D.4【答案】 A6、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填写并复核无误后,贷款发放人应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下列关于合同签订的说法错误的是()。
A.保证人如为法人,保证方签字人应为法人内部高级管理人员B.借款人、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应当面核实签约人身份证明之后由签约人当场签字C.如果签约人委托他人代替签字,签字人必须出具委托人委托其签字并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D.在签订有关合同文本前,贷款发放人应履行充分告知义务7、实贷实付原则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有效贷款需求,主要通过()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相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
A.借款人自主支付B.借款人受托支付C.贷款人受托支付D.贷款人自主支付【答案】 C8、下列关于一次还本付息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A.利随本清B.又称期末清偿法C.一般适用于期限在1年以上的贷款D.釆用低风险质押担保方式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以釆用这种方法【答案】 C9、在个人汽车贷款中,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借款人还需要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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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各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住房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我行对《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在所有城镇办理。
二、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三、各家银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人民银行总行信贷管理司。
附件: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5月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
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贷款程序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
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贷款期限与利率第十条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
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年至5年(含5年)的,执行1年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年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年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第十三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
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年至5年(含5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年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年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抵押第十五条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
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质押和保证第二十一条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房屋保险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一、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