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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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性思考

浅析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性思考

浅析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有效性思考摘要: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是党纪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化纪律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现实需要。

但是在国企同级监督过程中,也存在着体制机制、监督意识和监督方法三方面的问题。

要提升纪委同级监督的有效性,则应当完善监督体制机制,明确监督重点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保证纪委工作的相对独立性,维护纪委合法权益[1]。

关键词:同级监督纪委工作国有企业一、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的意义(一)是党纪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党内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组织必须加强对党的工作部门、直接领导党组织及其他工作部门的监督,在国企中进行纪委同级监督,不仅是各级纪委的基础职责,而且也是其责无旁贷的义务。

二十大报告指出,应当完善党内民主与党内监察机制,在国有企业当中,发扬党内民主的主要途径则是强化同级监督以保障国企各岗位人员能够更好地尽心尽责[2]。

纪委负责反腐和纠正员工工作中的不当之处,其本质要求从党纪法规的高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国企纪委同级监督具有必要性。

(二)是深化纪律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纪委加强同级监督,能够更好地端正国企员工的工作态度,提升他们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并且从平级组织领导的角度深化纪律监督,在体现监督工作本质的前提下提升监督过程的灵活性和机动性,从而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带头作用、考核作用,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并从工作动员、效率推动、思想管理等多个方面推动国企内部全面从严治党,有效解决企业管理层日常监督不力、监督不及时的问题[3]。

(三)是促进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现实需要国有企业纪委的同级监督,能够在不影响企业中高层领导人员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的执行力和监督广度、监督深度,将思想管理、行为纠正、工作动员有机结合,全面解决以往同级工作人员之间不愿监督、监督效果不强、监督存在漏洞等问题,提升国企基层党组织发挥效用的空间,防范企业内贪污腐化、玩忽职守、权色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约束,是促进国企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现实需要[4]。

关于国有企业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的几点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的几点思考

企业战略MODERN ENTERPRISECULTURE392021.11(上)第31期 总第574期关于国有企业纪委加强日常监督的几点思考张志磊 中铁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摘 要 十九届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国有企业反腐的力度,文章首先分析了加强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然后总结了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提出了几点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够为国有企业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委 日常监督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1)31-039-02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改革紧锣密鼓进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的步伐和力度持续加大。

通过改革,国有企业在市场活力、体制机制、资本积累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得到强化和提升。

但是对国有企业而言,因其具备权利集中、资源丰富、资金量大等特征,再加上其领导人员可以行使的权利范围过大,有权任性等问题也逐步显露并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加以放大。

尤其是通过巡视巡察发现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建设有待加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三大一重”执行不严等问题,甚至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这与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以及对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我们党执政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中也是起支柱作用的”这一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如何充分将纪委在国有企业中的监督作用发挥出来,重视日常监督,确保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不能变、根本任务不能变、基本职责不能变,显得尤为重要甚至迫在眉睫。

一、加强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党中央对国有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有明确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需要提升党内监督的力度,将监督贯彻在日常事务中,提高监督的持续性。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针对国有企业的监管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发展状况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监管不力、管理混乱等问题,导致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等现象频频出现。

为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提高其发展的效率和质量,需要对当前的监管机制进行深入思考和改革。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

一、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目前国有企业监管存在的一大问题是监管职责不清晰,监管制度不完善。

国务院国资委、地方国资委、行业主管部门等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会存在交叉、重叠,导致监管效率低下,监管责任不明确。

需要通过深入研究和调研,明确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国有企业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

在监管职责上,国务院国资委应当承担对大型国有企业的整体监管职责,负责制定国有企业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各地方国资委的工作。

地方国资委应当依法行使对本地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起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责任。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特定行业的国有企业进行行业监管,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明确监管职责,避免监管职责交叉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强化公司治理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管机制也是当前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

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管理混乱、内部审计不到位、腐败问题严重等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公司治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运作效率。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腐败行为。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独立运作,直接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汇报,不受其他职能部门的干扰。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强化公司内部监督机制。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履行监督职责,保障企业的规范运作。

加强协同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考和实践

加强协同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考和实践

加强协同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思考和实践发布时间:2022-10-11T08:09:52.191Z 来源:《当代电力文化》2022年11期作者:郦晓雪[导读]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

开郦晓雪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200240摘要: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

开展“大监督”工作,构建国有企业内部的“大监督”格局,是具有企业特色的监督体系机制创新,是构建企业监督治理体系的一种有益尝试。

本文就开展“大监督”工作的意义、相关内涵和具体实践等进行深入阐述,同时提出完善“大监督”格局需要注意的事项,为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提供参考。

关键词:“大监督”格局;协同监督;监督效能1.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意义1.1构建“大监督”格局是落实党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

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专列一章作出重大制度安排;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

如何创新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加强协同监督,构建大监督格局,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是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的重大任务。

1.2构建“大监督”格局是适应国有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对加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建设的思考

对加强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建设的思考
展 新 形势 ,保 证企 业 持续 长远 发 展 ,对 企业 人 才稳 定 性 、全面 性 、
改 进 国 有 企业 监督 环境 ,鼓 励职 代 会 等群 众组 织参 与企 业 监
督 管 理 。要 加强 职 工 民主监 督 ,建立职 代 会 民主 评议 企 业领 导人 员 的制 度 ,并 把 民主评 议 的情 况 作 为对企 业 领 导人 员任 免 奖惩 的重 要
国企 人事 制 度 ,虽 然进 行 了一 定 的改 革 ,有 了一 系列 干部 任 用
领导 者 ,基本 还 是任 命 制 ,缺 乏竞 争机 制 。企 业领 导 干部 的直 接 利
制度 ,但 基本 上 还没 有 摆脱 传统 计 划体 制 下的 用人 制 度 。许 多企 业 企 业 的财 务 运作 作 实 时监 控 ,发现 异 常及 时 了解 审查 ;同 时 ,要 加
经 营 管 理
对加强国有企业监 督机制 建设 的思 考
一王 蕾 中平能化集 团开封 东大化工公司
『 要 ]本 文在 分析 固有企 业监 督机 制 的 重要 意 义的 基础 上 ,结合 国有 企业现 有监 督 机 制存 在 的 问题 ,提 出 了完善 国有企 业监督 机 摘
制 的 对 策 、
驾驭 性的 要求 是极 不相 称 的。 3 业 财务 管理 和 内部 审计 工作 还 比较 薄 弱 . 企
虽然 制定 了制度 、建 立 了机 构 ,但 有 的制 度特 别是 内部 控制 管 依 据 。要 尽 可能 提 高企 业人 事 、财 务 、经 营 方面 的透 明度 ,建 立和 理 制 度程 序不 够 完善 、责 任 不够 明确 ,而财 务 和审 计机 构 人 员配 备 疏 通 职工 反 映意 见 的渠 道 ,便 于职 工 了解 、掌握 企业 的 真实 情 况。 不够 充分 ,加 之部 分 人 员素 质不 够 高 ,造成 有 的会 计核 算 不规 范 、 财 务 决算 编制 和预 算 管理 不够规 范 ,审计 工作效 果 有 限等 。

新时代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思考

新时代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思考

新时代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思考随着新时代的来临,中国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着重要的责任。

然而,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存在监督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导致一些企业管理不规范,效益不高,甚至存在不正当行为。

因此,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成为了当务之急。

首先,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应注重加强内外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是指加强企业内部制度的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如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工会组织等制度,加强对企业内部运作的监督。

此外,还应加强外部监督,如加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加强行业协会、社会媒体等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相应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监督作用。

加强内外监督可以形成一种双重监督机制,确保国有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运行。

其次,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应加强对企业重要岗位的监督。

在国有企业中,一些重要岗位的任命与选拔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等问题,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

因此,应建立公正、透明的岗位选拔制度,严格按照资质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拔人员,避免为了个人利益而滥用职权。

同时,对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对不符合任职条件或不称职的人员及时予以追责和替换。

第三,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应加强对企业财务管控的监督。

财务管理是企业运作的基础,而国有企业由于其特殊性质,往往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流向不透明等问题。

因此,应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核和监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确保企业财务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同时,加强对企业资金运作的监督,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实施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最后,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

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决策不科学、效率低下等。

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制度,确保所有决策均有科学依据。

同时,加强对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企业能够适应市场需求和变化。

总之,完善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是新时代的任务之一、通过加强内外监督、严格选拔任用、加强财务管控和经营管理监督,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思考摘要:构建多位一体大监督体系是新形势下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的必然选择。

当前,国有企业已建立起多元主体的监督机构,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实施监督。

但由于力量分散、理念陈旧等原因,实践中存在监督工作重复、监督手段单一、成果运用局限等情况,监督效能无法充分释放。

笔者认为,必须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协同机制、激励约束、成果转化等方面入手,强化顶层设计。

关键词:大监督体系建设分工协同监督效能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着力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是指在实施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日常监督、党员和职工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并充分发挥纪检、巡视巡察、审计、董事会、法律、内控等监督资源合力,聚焦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重要领域、重点问题,形成“多位”各负其责、“一体”协调运行、“整体”合力增强的监督工作体系。

构建大监督体系对国有企业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依法治企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构建大监督体系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

形成立体式、多维度的大监督监督体系,与推动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高度契合。

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督责任“链条”。

大监督体系致力于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责任体系,为解决越往下监督力量越薄弱、压力和效应层层衰减,管党治党、管企治企上下冷热不均等问题提供新的途径。

二是有利于补齐监督工作“短板”。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

强化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几点思考当前国有企业监管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加大监管力度。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行为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影响。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企业资金、资源、用途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监管部门还应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提供对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加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提高监管效能。

目前国有企业监管的问题之一是效能不高,监管部门面临信息不对称、监管体系不完善等困难。

为提高监管效能,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完善监管部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对关键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

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管理混乱、腐败问题严重的情况,需要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监督,推进企业内部治理的规范化。

这可以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明确责任、权力和限制,加强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加强对企业资金运作和经营业绩的监管,增加社会监督的参与度和力度。

第四,加强国有企业与市场的互动。

当前国有企业监管的一个难题是如何更好地与市场互动,实现监管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对此,可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市场化改革,提高国企的市场竞争力和经营效益。

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防止国有企业垄断市场、压制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加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

作为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估,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进行惩戒和整改。

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当前国有企业监管需要加强,可以从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加强国企市场互动和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入手,实现国有企业监管的健康、有效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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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
国有企业监督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国有资产安
全、经营者行为和利益相关的权益。调查统计表明,近年来
发生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出轨和
国企腐败案件等问题,多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有关。运
用产权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研究国有企业监督的性质和要
求,有助于我们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
机制。
监督机制缺失分析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制
度安排不合理。二是监督体系不完善。三是监督主体不作为。
四是企业主管方不尽职。五是监督对象缺乏约束。企业经营
者的价值观权力观扭曲,道德失范,滥用权力,缺乏自我约
束,游离于监督之外。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1.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原因。
国有企业管理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政企不
分到脱离行政控制自主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从党委领导下的
总经理负责制到总经理负责制、从工厂制到公司制的过程。
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积弊短时间不会消除,建立新体制、新
机制也需要一定时间的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在改革转型期涉
及两个敏感问题,一是建立新管理体制;二是调整企业与各
方面的利益。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对权力和利益再调整的过
程,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权力配置不当和权力监督滞后,
甚至监督失效。
2.产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健全。
在产权单一或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企业的治理
结构先天不足。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也就不会有健
全的法人治理机制。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决策者与经营者之
间、监督者与执行者之间身份混淆不清,监督制约关系紊乱,
是监督机制失灵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和利益要求决定了应当建立与之
相适应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即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情况
是,许多企业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公司制,法人治理并没有真
正到位,也没有建立起国有企业特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机制,使企业的权力制衡和监督大打折扣。
3.制度安排不合理,权力配置不恰当。
一是产权制度安排问题。即由谁代表国有产权利益与出
资人利益组成股东会及由谁出任董事和监事。二是人事制度
安排问题。人事安排制度不合理,直接后果就是执行层进入
监事会与监事会交叉兼职,违反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
要求,容易使法人制衡机制失灵和法人监督失灵。三是监督
制度安排问题。国有企业的监督主体是企业内外负有监督责
任的有关各方,监督的主要对象是董事会、总经理和执行层。
如果不能针对监督对象建立健全法人监督、党组织监督、职
工民主监督和应有的外部监督体系,不明确监督主体并落实
监督责任,不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缺
失就在所难免。
4.委托代理问题和激励约束不足。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客观存在着委托代理链较长,
出资人虚化或者不到位问题,加之监督机制不健全,很容易
引发“内部人”问题。如果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缺乏职业
风险约束和道德失范,就会损害出资人利益。
完善监督机制的做法
1.建立合理的产权结构和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
改变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在此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建立起完整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力制衡机制,提
高企业的治理效率。
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
节:第一,发挥股东会权能。股东会的构成应当保证数量和
质量,既能体现股东意志,又能有效行使权能。第二,优化
董事会结构。挑选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出任董事长。扩大
董事会规模,既要有内部董事,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外部董事,
以强化董事会的效能。内部董事要有党组织代表以及职工代
表,外部董事主要由国有资产代表、法人持股机构代表和有
关专家组成。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保证董事独立发挥作用。
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或党委书记不宜兼任总经理,更不宜董事
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一身兼。第三,选好总经理。总经理
是委托代理链的关键一环,作为“一把手”处在执行层的权
力最高峰,握有直接经营管理权,在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中
起关键作用,在企业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建设中起导向作
用。其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如何,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
国有企业选聘总经理,要注意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董事会
依法用人结合,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在
治理机制设计上,总经理的权力运作必须置于有效的监督制
衡机制中。第四,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既要有内部监事,
又要有外部监事。要确保职工监事比例,严禁董事、经理及
财务负责人兼任监事。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
定》指出: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
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
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建设应具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利益相
关者共同治理原则。即法人组织结构各方面、企业党组织、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和职代会都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
企业共同治理。二是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原则。即企业权力
运用应当遵循法人治理规则,受到必要的约束和监管。企业
经营者应当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三是法人治理监督和国
企治理监督相统一原则。即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应是股东会、
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职代会和负有主管责任的企业上
级代表共同构成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应以法人治理为主体,同时确保党组
织、工会、职代会等利益相关者在企业领导体制和治理机制
中发挥作用。
3.建立符合国有产权要求和维护相关者利益的监督机
制。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
企业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制度安排有关,应当反映国有
资产产权监督的本质要求,体现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特点。
从产权监督的逻辑分析看,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委
托人是监督主体,负有选择治理结构、选择代理人、派出董
事和监事、确定激励约束方式、监管国有资产、监督国有企
业运行质量和经营状况的责任。从领导监督的逻辑分析看,
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是监督主体,负有制度安排、发挥监
督体系作用、对企业实施监管、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一把手”
实施监督的责任。从企业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逻辑分析,
党组织、职代会是监督主体,负有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党内
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责任。从激励约束监督的逻辑分析看,企
业经营者应在道德规范和自我约束中行使经营管理权。从社
会监督的逻辑分析看,法律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可以
对企业和经营者进行外部监督制约。
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在结构上包含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指法人组织监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法人组织
监督包括股东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董事会
对总经理的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包括党组织对党员领导的党
内监督,工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纪检监
察部门对企业行为和高管层的法纪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指法
律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监
督。国有独资企业的上级主管还负有履行出资人监督的责
任,包括选人用人、委派董事和监事、按管理权限对企业领
导班子进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另外,加强经理人市
场、股票市场、资本市场的建设,有利于构造对经营者的外
部约束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对经营者的
外部监督。
特别要强调的是,一些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握有人
事、资产等管理权,负有解决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的责任,
应当有所作为。如果因监督不力造成选人用人失误和国有资
产流失,应当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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