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农转非死结 征地养老险闯开万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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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

202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地问题逐渐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焦点。

在大规模征地过程中,农民的养老问题成为了一项热点难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划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被征地农民在退休后能够有一定的经济来源,提高其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则:公平、可持续、可行、适应性。

三、养老保障基金建立与管理:1. 建立养老保障基金: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形成养老保障基金。

2. 养老保障基金管理: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障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划拨、投资和运营管理。

3. 政府补贴:政府根据需要和情况,向养老保障基金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确保基金安全运营。

四、缴费参与主体和缴费比例:1. 缴费主体:被征地农民、企业和政府均为缴费主体。

2. 缴费比例:被征地农民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6%,企业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8%,政府根据财务状况确定缴费比例。

五、养老金计划的设定:1. 养老金计划的设定应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工作年限和个人工资水平进行合理调整,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2.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养老保障基金提供,根据被征地农民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3.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被征地农民的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提供,根据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和投资收益计算得出。

4. 养老金调整: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养老金标准。

六、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和条件:1. 养老金领取方式包括一次性领取和分期领取两种方式,被征地农民可自行选择。

2. 养老金领取条件:被征地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满规定的缴费年限。

七、宣传和教育:1. 宣传和教育:加强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被征地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率。

2. 培训和咨询: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农村组织的培训和咨询工作,提高其对农民保险问题的了解和解决能力。

失地农民社保困境及破解思路

失地农民社保困境及破解思路

06
研究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失地农民社保问题客观存在,亟 需采取措施解决。
现有研究已对失地农民社保问题 进行了深入探讨,但仍存在一些
不足之处。
针对失地农民社保问题的解决, 需要采取多元化的措施,包括政 策、经济、社会和法律等方面。
研究不足与展望
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失地农民社保问题的表现和原因分析上,缺乏对解决措施的深 入研究。
缺乏调整机制
现有的社保政策缺乏灵活 的调整机制,无法根据失 地农民的生活需求和经济 发展进行调整。
缴费能力有限
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失地 农民的缴费能力相对较低 ,影响了社保待遇。
社保政策不完善
政策体系不健全
失地农民社保政策缺乏系 统性和整体性,难以形成 有效的保障体系。
缺乏救济机制
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失地 农民,社保政策缺乏相应 的救济机制。
地区差异大
不同地区的社保政策差异 较大,导致失地农民在享 受社保待遇时存在不公平 现象。
03
社保困境成因分析
制度缺失和管理混乱
社保制度设计不合理
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保制度设计缺乏针 对性,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 况,如土地征收后的生活保障、就业 问题等。
管理体制不顺畅
社保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 沟通,导致政策执行效率低下,参保 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1. 背景介绍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社保问题,该地区 政府调整了社保政策。
2. 政策调整
政策调整包括提高养老金标准、扩大 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等。
3. 效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反馈显示政策 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失地农民的 生活质量得到一定提升。
4. 问题分析
尽管有所改善,但仍有部分失地农民 对政策调整的满意度不高。

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应对策略

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应对策略

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应对策略张海武(莱西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中心,山东 青岛 266600)[摘 要]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意义重大,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关键政策,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重新制定了新的目标和工作路线,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现状出发,针对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应对策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现状;问题;应对策略[DOI]10 13939/j cnki zgsc 2017 11 251 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农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保障,在新农村建设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被征地农民数量越来越多,这就使得农民的经济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也变得日益严峻。

要想科学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就需要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但是,从当前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待解决,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所以必须探索一条科学工作路径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加以落实。

1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现状对我国现阶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分析,在落实该政策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点明显特征。

首先,养老保险模式较多,包括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纳入城镇社会保障制度、有商业保险参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等,不同模式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其次,养老保险资金筹措方式不同,部分地区的养老保险资金全部由政府承担,而一些地区政府则承担部分养老保险资金,其余分摊至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

最后,养老保险水平地区不均衡现象严重,养老金领取标准受当地经济水平影响较大,经济发达地区的养老金领取标准远远高于经济落后地区的标准。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1)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的紧张,许多原本从事农业的农民被迫离开农村,成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关注,为了保障他们的生活安全和尊严,养老保险政策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介绍目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情况,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措施。

1. 目前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

1.1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根据国家政策,失地农民可以通过转移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来获得养老保障。

具体来说,失地农民可以选择将自己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款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账户,成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金待遇。

1.2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另外,失地农民也可以选择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根据国家政策,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是由地方政府和农民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在达到规定的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2. 存在的问题虽然目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2.1 缺乏保险金的足额支付目前失地农民转移参保后,其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标准仍然较低。

由于失地农民的收入水平相对较低,很难在退休后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因此,提高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2 养老保险覆盖率偏低由于缺乏有效的宣传和政策支持,目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仍然偏低。

许多失地农民对养老保险的了解不足,缺乏参保的意识。

因此,加强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推广非常重要。

2.3 跨地区转移参保困难失地农民在转移参保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困难。

由于转移参保需要在城市正式落户,这对于一些来自农村的失地农民来说是一项很大的挑战。

因此,简化转移参保程序和标准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3. 改进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3.1 提高养老金支付标准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我们建议逐步提高转移参保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支付标准,并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土地做为农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生产资料,历来得到珍惜和保护,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大量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

土地被征用后,以土地为基本生存条件的农民的生活保障、生存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为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从2006年开始我市将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提上议事日程,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字〔2006〕10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此建立。

一、基本情况据劳动部门初步统计,全市被征地农民人均耕地市区在0.4亩以下,县(市)0.6亩以下,年满16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约有42530人,主要集中在市区和县(市)、区城镇中。

我市自2006年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以来,先后在桥西区、南宫市、内邱县、沙河市开展试点,至今已全面铺开,目前已真正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有1785人,核定养老保险资金5080万元,核定并到位的政府社保储备金877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1850万元,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开展。

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认识不到位,参保意识差。

由于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加之相关政策宣传不够,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足够认识,参保意识还较差,有的群众认为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养老保险应由政府承担,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据统计,目前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有1785人,参保率较低。

造成参保率低的原因:一是应由用地单位(开发商)或政府承担的参保补贴部分95%以上落实不到位,严重阻碍着被征地农民的参保比例。

二是老弱病残人员土地被征用后生活失去了保障,无力缴纳养老保险。

三是部分中青年农民感到现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距今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间太长,不愿参保。

四是农民只看重即得利益,被征地后只想尽快把补偿拿到手而不愿参保。

社会养老保险总结与土地被征用农民7篇

社会养老保险总结与土地被征用农民7篇

社会养老保险总结与土地被征用农民7篇篇1一、引言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社会养老保险成为了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对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总结,并重点关注土地被征用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

二、社会养老保险概述社会养老保险,也称为养老保险,是一种为保障老年人在退休后能够维持基本生活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来筹集资金,以供退休后使用。

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在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土地被征用农民是指因政府征收土地而失去土地使用权的农民。

这部分人群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面临着一些特殊问题。

1. 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限:目前,社会养老保险主要覆盖在城市工作的农民,而很多土地被征用农民并未纳入覆盖范围或覆盖范围有限。

2. 养老保险待遇不公:由于土地被征用农民往往无法在城市找到稳定的工作,因此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养老保险待遇。

3. 养老保险缴费困难: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往往面临生活困境,难以承担养老保险的缴费压力。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 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政府应将土地被征用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险待遇。

2. 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政府应根据土地被征用农民的实际情况,提高他们的养老保险待遇,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土地征用而大幅下降。

3. 减轻养老保险缴费压力:政府应给予土地被征用农民一定的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减轻他们的缴费压力,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4. 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教育:政府应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教育,提高土地被征用农民对养老保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他们的保险意识。

五、结论社会养老保险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对于土地被征用农民而言,更是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减轻养老保险缴费压力以及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教育等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土地被征用农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面临的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一: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开展报告关于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去土地后的就业和基本社会保障问题,事关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界的关注。

现将我县20XX年底以前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1.社会保险情况:据统计,截至20XX年底我县累计被征地农民人数达到1.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9626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有1374人,其中老被征地农民4330人,符合享受被征地农民政策的有4528人,累计征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1525.88万元,应参加医疗保险1.1万人,实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1万人。

2.就业培训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免费创业培训的有1215人,免费获得就业培训1703人,通过政府开发公益性岗位、“春风行动”进行劳动推介和规模化劳务输出等多项有力举措,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86%.3.配套政策情况:根据陕人社发?20XX?149号文件和商政发?20XX?27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洛南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洛政办发?20XX?145号文件)。

二、被征地农民生存现状1.由农业居民向城镇居民思想转换困难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工业化不断的扩张,使得农民在短期内丧失土地,无论是政府的保障能力,还是农民对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认知能力都没有做好充分的认识,政府保障被征地农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被征地农民思想转变跟不上节奏,出现部分抵触情绪,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出现“过敏”现象。

2.被征地农民就业困难。

客观上被征地农民受自身年龄、受教育情况、个人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失去土地后在社会上适应能力和竞争力较差,难以实现就业。

主观上被征地农民“地主”观念严重,对再就业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主观能动作用发挥不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意识不强;加之对被征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不强,未能很好提升其职业技能,引导就业、指导创业不够,提供就业岗位有限,因此,就业仍十分困难。

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渝府发[2008]26号【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2.29【实施日期】2008.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 2008年2月29日)第一条为保障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多方筹资,政府、集体、个人共同负担,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进行管理。

第三条 2008年1月1日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因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并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年满16周岁以上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之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以下简称老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一)老龄人员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老龄人员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二)老龄人员一次性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完清后,从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的次月起,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法批准时我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

年满70周岁以上的,同时按规定享受高龄增发养老金待遇(即年满70周岁的,每月增发50元;年满75周岁的,每月再增发50元。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地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方案旨在为失地农民提供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实施目标本方案的实施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养老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金制度,确保他们在老年能够享受基本的生活保障。

2. 提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促进他们参与养老保险制度。

3. 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险知识和能力。

二、实施步骤1. 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法规,明确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框架和制度安排。

2. 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资金用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金发放。

3. 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保险管理和服务工作。

4. 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失地农民的保险意识和参与度。

5. 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

三、实施措施1. 政府补贴:政府应当加大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确保养老保险金的及时发放。

2. 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保险基金应当合理投资,提高资金的收益率,确保养老保险金的可持续发放。

3. 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养老金发放、参保资格、保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4. 养老保险宣传培训: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和能力。

5. 养老保险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四、实施效果1. 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2. 促进失地农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增强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活力。

3. 增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意识,促进他们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

4. 为政府减轻社会救助负担,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城中村”改造中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险 以及 基本 养老保 险政 策 。这些政 策 能在 一 定程度 上解 决农 转非人 员的 部分社会 保 障 问题 , 但农 转 非人 员
吃 低保 比城 市人 口困难 , 乡新 型合作 医疗 、 蓄式 养老保 险和新 的基本 养老保 险政策也 都存在缺 陷。不但 城 储
应 完善 现有社 会保 障政 策、 地补偿 政 策 以及城 市郊 区征 地 管理 制度 , 征 还要 促进农 村 集体经 济 向城 市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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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城巾柯’ ’ 改造巾征地农转非人员i舍保障政策研穷 £ 【
廖 玉姣 , 杨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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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 . 国农 转非人 员享 受的社会 保 障政 策 主要有城 市低 保 、 蓄 式养 老、 乡新型 合作 医疗保 我 储 城

城 乡 统筹Βιβλιοθήκη 与 区域发 展 ・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 西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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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卷第2 20 年3 9 期 09 月
Vo.9 No2 Ma.0 9 1 1 . r 0 2
发挥 集体 经 济对农转 非人 员的保 障作 用 。
关键 词 : 转非人 员 ; 农 社会 保障政 策 ; 市低保 ; 乡新 型合作 医疗保 险 ; 老保险 城 城 养
中图分类号 : 17 1 ;8 06 F279F4 . 文献标 志码 : A 文章编号 :0 8 6 3 (o 9 0 一 (0 0 10 — 4 9 2 0 )2 O 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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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原大竹林镇沙堡村村民唐云兰每年都要为孩子的学费发愁,他们的土地被征用后,夫妻二人都没有工作,一个孩子上大学,每年的学费就要1万多元,那点征地补偿款根本不够花。

唐云兰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征地—补偿—很快花光—再伸手向政府要补偿”,可是政府也不能无休止地掏钱出来。

在城镇化、工业化加快的过程中出现的这种征地农转非的问题,不仅让征地农转非人员困惑,也让地方政府头疼。

“重庆市政府与保险公司联手,将征地补偿变成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这种模式将会解决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过程中,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最终破解‘三农’难题。

”中国保监会有关领导称。

重庆探索征地养老险
9月23日,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在重庆召开“征地养老保险业务专题研讨会”。

这场看似普通的会议,却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及清华大学的有关官员和专家出席。

据与会的相关人士透露,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研讨重庆探索出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模式在全国进行推广的可行性。

土地是我国多数农民赖以生存和养老的重要保障,失去土地后,农民收入来源的不确定因素增加,老年生活风险加剧,但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全国也没有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以确保他们老有所养。

可是,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为农转非人员。

这些农转非人员会一次性得到几万元的征地补偿金,拿到这笔“巨款”后,他们往往不能合理有效使用,钱很快就会花光,接下来的生活难以为继,于是又伸手向政府要补偿费,最终形成“补偿—花光—又要补偿”的恶性循环。

这个问题成为解决农民“农转非”问题的一个死结。

1992年以前,重庆也存在这样的“死结”。

重庆市政府有关官员称,死结不解开,不仅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还严重影响基层的社会稳定。

据出席研讨会的有关人士称,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了保险业配合地方政府,用商业保险解开农转非死结的一种模式。

重庆市实施了十年多的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办法浮出水面。

1992年以后,重庆市开始探索“政府+保险公司+农民”的补偿金发放新模式,即在征得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将原先一次性发放给年龄较大失业农民的征地补偿款作为本金,由保险公司为农转非人员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

然后,由保险公司每月给农民发放固定的生活补助费,维持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生活。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重庆市政府先后选定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和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来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一位处长称,通过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耕地被征用后的老龄农民可以拿到相当于低保的收入,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生活的后顾之忧。

重庆的成功实践,引起了保监会的高度重视。

今年3月,保监会曾派出调查组赴重庆进行专项调查。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要求对这一模式“积极探索、总结推广保险业为农业、农村和农民”积极探索、总结推广保险业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新路子“。

目前,保监会已经向全国下文,要求举一反三,借鉴重庆模式。

10%的高利息如何保障?
11月12日,记者来到渝北区大竹林镇,采访了几位已经办理了储蓄养老保险的农转非人员。

原大竹林镇沙堡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周毕琪称,1998年,该村2000多亩土地被征用,村里的农民都办理了农转非手续。

按照重庆市政府的文件规定,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可以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

他说,年龄满足条件的人,完全根据自愿,可以选择
全额投保,也可以选择半额投保,也可以不保。

由于这种储蓄式养老保险的利息较高,一般人都愿意投保。

他称,其父也办理了储蓄式养老保险。

据另一位农转非人员郑朝志回忆,当时,按照重庆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他们将17064元的征地补偿款作为本金,办理了五年期的储蓄式养老保险,年利率为10%,到期可再存五年,算下来,每年的利息为1706.4元,这样每个月可以领到142元。

2002年征地补偿款涨到21000元,以此为本金,投保的人每个月可以领到175元。

这与重庆市主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每月180元)大致相当。

郑朝志还称,刚开始一些够条件投保的人选择半保或者不保,后来他们都后悔了,因为当时五年期的银行存款利息远远低于10%。

因此到2002年再次投保时,除极个别家里急用钱的人,其他人都选择了全额投保。

农转非人员如果想用钱,就可以拿着保险公司为其办理的储蓄卡到指定的银行去领取。

问题是,今年10月29日,央行闪电加息后,五年定期存款利率只有3.6%,而在1997年以后,五年定期存款年利率也均低于10%,保险公司如何承担每年高达10%的利息?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韩伍元处长称,在20世纪90年代初,各金融机构的五年定期存款利率高于10%,保险公司只需支付农转非人员银行利息就可以了。

但是,随着银行利率的不断下调,农转非人员每月领取的生活补助已经不能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

为此,重庆市人民政府下发了有关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系列文件。

文件规定,重庆市将由财政拨款,对办理了储蓄式养老保险的农转非退养人员实行利差补贴。

即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五年定期储蓄年利率与10%之间的利息差,由当地财政拨款补贴。

当人民银行规定的五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高于10%(含10%)时,财政不再补贴。

显然,介入征地保险的新华人寿和中国人寿只需要向参保的农转非人员支付银行利息,另一方面,它们可以用征地补偿款进行投资,同时它们还将从地方政府得到一笔保险业务管理费。

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任宏称,这种办法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向前迈了一大步,但还不能永久性地解决农民问题。

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农民能获得一定的土地招标拍卖的分成。

1万亿想象空间
本报记者曾多次联系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和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希望详细了解农转非人员储蓄养老保险的运作模式,但都无功而返;重庆保监局也多次婉言谢绝记者的采访要求。

新华人寿、中国人寿和重庆保监局为什么都三缄其口?据有关人士透露,由于征地农转非保险市场前景非常看好,由此引发了一场利益的重新分配。

1992年,重庆市开始运作农转非人员储蓄养老保险模式时,只有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参与。

2002年4月,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成立后,认识到农转非养老保险业务的广阔市场前景,从而想在这个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的有关人士私下透露,重庆具有大城市、大农村的特点,由于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的业务前景很好,重庆国土部门估算,今后五年重庆将征地35万亩,需安置50多万人,预计征地养老险保费规模近百亿元。

2002年6月25日,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向重庆市政府办公厅递交了《关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参与征地农转非退养人员储蓄式养老保险的请示》,当年7月4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批复意见,批准该公司参与该项保险业务,与中国人寿重庆分公司平等竞争。

据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称,该公司自2002年7月开办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业务至今,已先后在重庆市北部新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渡口区等主城区开办了征地养老保险业务,办理人数共计19704人,累计保险费合计4.02亿元,涉及300多个村社。

仅仅是重庆就有如此大的市场,全国的征地保险市场更是惊人。

来自劳社部、保监会、清华大学的有关专家指出,1987年至2001年,我国实际征占农用耕地数在4074万-4420万亩之间,按人均占有土地0.8亩计算,失地农民数已达到5093万-5525万。

如按人均征地补偿安置费2.5万元计算,其资金总量将超过1万亿元,而去年全国保险市场的总保费收入才3880亿元。

专家预计,如此庞大的市场,很快就会引来其他保险公司的争夺,一场新保险业务领域的市场争夺战将在所难免。

而在重庆,征地保险业务市场的一场明争暗斗已悄然展开。

据知情人士透露,征地农转非储蓄式养老保险诱人的市场前景,引起了重庆市社保局的注意,因而也想介入这个市场。

重庆市农办一位姓帅的处长称,最近几个月里,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农村处和重庆市农办等部门,将在全市进行调研,探寻由重庆市社保机构办理征地农转非储蓄式养老保险业务的可行性。

11月11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农村处和重庆市农办有关负责人,他们均称,现在还在调研过程中,一切都不好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还没有最终确定重庆社保局是否参与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业务,可以肯定的是,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来争夺征地养老保险这块巨大的蛋糕。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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