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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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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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质资料,欢迎下载)化工企业20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表检查人员:日期:附件:汕头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及台账汇编(试行)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印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目录1.编印说明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5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政府及部门填写)6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7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通用)8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露天非煤矿山)13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6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23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职业病防治)24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液化石油气企业)301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冷冻制冰企业)33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制药企业)351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交通运输企业)361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汽车客运站场)371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乡镇渡口渡船)39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轮渡码头)40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中小机械制造企业)42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家具制造企业)462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学校安全)50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公共娱乐场所)522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宾馆、酒店)542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印刷企业)562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三小”场所)57编印说明一、为了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市安委办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编制了《汕头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及台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政府及部门使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通用标准、露天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鉴于事故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广泛,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程多,本《汇编》只能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时的参考。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中技术和工艺方面的失误、设备设施的损坏、职工操作不当等原因引起的重大安全事故。

为了预防和减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必要采用一份科学、权威的检查表,对隐患进行判定和监管。

以下是一份适用于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一、生产现场安全1.是否有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2.是否有生产场所物理隔离设施?3.现场是否设置防护设备?4.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牌?5.场地、机器设备、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6.是否存在尘埃、噪音、震动等危害环境?7.是否进行了合理的通风、消除粉尘、降噪等技术措施?8.是否存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危险物品?9.是否存在放射性物质及设备?二、设备安全1.机器安装、维护、保养是否规范?2.机器运转是否稳定?3.设备设施是否随时保持完好、正常?4.是否进行了定期保养和检修?5.是否存在设备操作有误、电气设施失效等情况?6.是否设置了设备安全保护装置?7.是否存在因使用设备导致的工伤事故?三、安全制度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2.职工是否对安全制度有充分的认知和理解?3.是否存在违规作业、违规行为?4.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机器开启、关闭等情况?5.是否存在无证上岗、不持证操作等人员?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改动设备设施、更换工艺流程等违规行为?四、事故预防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的生产安全管理三级资质体系?2.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3.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机制?4.是否开展过员工安全培训?5.是否进行了内部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以上就是一份适用于工贸行业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检查表。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补充,定期使用该检查表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评估,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为企业的高效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
2.培训教育措施;
3。管理措施.
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
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并满足:
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
1次/月
四、风险评价与隐患控制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方面: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并定期进行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23条、第24条

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4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13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表

查记录、查制度、 抽查现场管理和操
作人员
企业应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 20 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 询问人员,查记录
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企业应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装置每3年运用 21 HAZOP分析法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分析,编制HAZOP分
2.对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

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1.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 独设置;
46 2.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 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建立规范、统一 的报警信息记录和处理程序,对报警及处理情况做好记 录,对报警原因进行分析。
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
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发生变化的。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
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应进行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 11 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和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
14 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15 企业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查报告 查现场
企业应按照GB/T 29639的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
16
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处置卡。参照GB/T383152019的要求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急预案应符合企
查文件,查记录
业实际。
企业应按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17 突出重大危险源,对辨识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3.企业应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企业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企业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 5 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 查文件,查记录 全出口畅通;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特种设备
1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2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5
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43条
6
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防火防爆
GB50489
5.1.13条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5.2.1条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化工企业重点安全检查表
1、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依据
实际情况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表
<
从业人员5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5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经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第154条

防火防爆

1
在使用或产生甲、乙A类液体的工艺装置、系统单元和储运设施区内,应按区域控制和重点控制相结合的原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
有可燃气体和粉尘泄露的封闭作业场所必须设计良好的通风系统,保证作业场所中的危险物质的浓度不超过有关规定,并设计必要的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
~
GB50489

2
生产设施的布置,应根据工艺流程、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安全、卫生、施工安装、检修及生产操作等要求,以及物料输送与储存方式等条件确定。
GB50489
,

3
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宜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山区或丘陵地区时,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段。
GB50489
《安全生产法》第38条

13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法》第69条
{
14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2021年整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汇编

(2021年整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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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汕头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及台账汇编(试行)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印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目录1.编印说明 (3)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 (5)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检查登记表(政府及部门填写) (6)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 (7)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通用) (8)6.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露天非煤矿山) (13)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9 8。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21 9。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烟花爆竹零售企业)23 10.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职业病防治) (24)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液化石油气企业)30 1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冷冻制冰企业) (33)1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制药企业) (35)1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交通运输企业) (36)15。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汽车客运站场) .. 37 16。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乡镇渡口渡船) .. 391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轮渡码头) (40)1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中小机械制造企业) 421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表(家具制造企业) (46)20。

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表-检查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检查表-检查清单
施工项目生产安全
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
受检单位
受检项目
序号
类别
重大事故隐患
是否
存在
隐患
记录
1
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未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
基坑工程
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深基坑施工未进行第三方监测
有下列基坑坍塌风险预兆之一,且未及时处理:
7
施工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方面,特殊作业环境(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照明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8
有限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未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
有限空间作业时现场未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9
拆除工程
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
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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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有限空间数:个)
1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 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 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2
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
8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 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 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 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9
使用煤气(天然气)的烧嘴等燃 烧装置,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 火失败的快速切断阀,以切断煤 气(天然气)。
术规范》(AQ4273)3.《广东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 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
3
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 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3.《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5
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 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 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 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 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26号)
6
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 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 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26号)
4
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 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 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 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 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 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 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GB/T17919)
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 电气设备设施。
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3.《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12476.1)4.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 选型和安装》(GB 12476.2)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5
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 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 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 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 防护措施。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 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6
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 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 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四)机械行业(是口否口不涉及口)。
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 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2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等场所设置在铜水等熔融有色 金属及渣的吊运影响范围内。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3
盛装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及渣的 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定期 进行检测。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 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二、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冶金行业(是口否口不涉及口)。
1
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 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与液 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26号)
2
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起重机不 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炼 钢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 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 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7
冶炼炉窑的水冷元件未配置温 度、进出水流量差检测及报警装 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大量进入 炉内的安全设施(如:快速切断 阀等)。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二)液氨制冷(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液氨储量: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1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 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 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2
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 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 量超过9人。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0
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 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 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总管切断阀。
11
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 格。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冶金企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3
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 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 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4
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 电炉,水冷构件泄漏。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附件
冶金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表
被查企业:
所属专项:
序号
检查重点内容
法律依据
检查情况
一、专项类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防爆(是口否□不涉及口粉尘种类:!粉尘涉爆作业场所作业人数:人)
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 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 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 不足。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4
铜水等高温熔融有色金属冶炼、 精炼、铸造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 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 在非生产性积水;熔体容易喷溅 到的区域,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5
铜水等熔融有色金属铸造、浇铸 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 设施。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6
高温工作的熔融有色金属冶炼炉 窑、铸造机、加热炉及水冷元件 未设置应急冷却水源等冷却应急 处置措施。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气开闭等联锁。
7
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 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 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 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 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 规程》(GB6222-2005)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2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 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 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 进行风险分析。
1.《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 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GB/T17919)
6
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 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 术规范》(AQ4273)3.《广东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 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4.《粉 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019)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AQ4273)
5
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 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 术规范》(AQ4273)2.《广东省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业 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3.《粉 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广东省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企 业粉尘防爆安全的管理规定(试行)》
2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 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 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1.《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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