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
GB2760-2011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言本标准代替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2760—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第4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2术语和定义2.1食品添加剂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
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3.1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a)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b)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c)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d)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e)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a)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b)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c)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d)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规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七、发酵豆制品(04.04.02)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注:2760-2011中第36项为乙酸,现改为冰乙酸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与2760-2011相比减少如下物质:乳化硅油、聚甘油聚亚油酸酯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A.1,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注:以上表格中,红色代表新增,绿色代表删除。
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

灌装食品及饮料中重金属的限量和检测标准
一、国内外限量标准
1、GB 2762—2005 食品污染物限量对铅、镉、汞、砷、铬、硒,在不同种类食品中做了限量标准。
表1是几种典型食品的重金属限量:
表1
(3)GB 14929-2005 鱼类罐头卫生标准对六类金属元素做了限量要求,如表8:
表8
由上可以看出,国标GB/T5009-2003系列虽然对各重金属元素列出了较多的检测方法,但是,大部分方法分析过程繁琐,而且没有采用ICP-OES或ICP-MS的分析方法,也没有同时测定多种重金属的测试方法。
2、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1)SN/T 2006-2007 进出口果汁中铅、镉、砷、汞的检测方法,原子荧光光谱法
(2)SN/T 0447-95 出口饮料铅、铜、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3)SN/T0851-2000 进出口肉类罐头中铅、镉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4)DB53/T 288-2009 食品中铅、砷、铬、铁等金属元素的测定,ICP-OES法
(5)一些食品中金属元素的检测标准
从上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对食品中重金属的检测标准大多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原子荧光光谱法。
3、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推荐的对食品中的金属元素的检测标准(ISO或EN、AOAC)也主要是原子吸收光谱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将于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已于2014年12月24日发布,并将于今年5月24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与豆制品生产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敬请各豆制品企业及相关单位关注。
豆制品中可用食品添加剂
一、所有豆类制品
二、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
三、豆干类
四、豆干再制品
五、腐竹类(包括腐竹、油皮等)
六、熟制豆类
八、腐乳类
九、新型豆制品(大豆蛋白及其膨化食品、大豆素肉等)
豆制品中可用的加工助剂
一、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二、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不含酶制剂)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
与2760-2011相比,以下物质删除,转移到了表,规定了使用范围和限量。
饮料定义与分类及指标要求1

用水果和 (或)蔬菜 (包括可食 果汁饮料浓浆和 在果汁(浆)和蔬菜汁(浆)、或浓缩果汁(浆)和浓缩蔬菜汁(浆)中加入水、食 果汁 的根、茎、 蔬菜饮料浓浆 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稀释后方可饮用的饮料。 和蔬 叶、花、果 菜汁 实)等为原 复合果蔬汁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果汁(浆)、或蔬菜汁(浆)、或果汁(浆)和蔬菜汁(浆) 类 料,经加工 (浆) 的制品。 或发酵制成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果汁(浆),蔬菜汁(浆)或其混合物并加入水、食糖和 的饮料。 复合果蔬汁饮料 (或)甜味剂、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果肉饮料 发酵型果蔬汁饮 料 水果饮料 其他果蔬汁饮料 配制型含乳饮料 在果浆或浓缩果浆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等调制而成的饮料。含有 两种或两种以上果浆的果肉饮料称为复合果肉饮料。 水果、蔬菜、或果汁(浆)、蔬菜汁(浆)经发酵后制成的汁液中加入水、食糖和 (或)甜味剂、食盐等调制而成的饮料。 在果汁(浆)或浓缩果汁(浆)中加入水、食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等调制而成 的,但果汁含量较低的饮料。 以上8类以外的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以及食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咖啡 、植物提取液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等有益菌培养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以及食糖和 (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咖啡、植物提取液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饮 料,如乳酸菌乳饮料。根据其是否经过杀菌处理而区分为杀菌(非活菌)型和未杀菌 (活菌)型。
饮料名称
项目
指标或要求
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通过调整饮 运动饮料 营养素及其含量能适应运动或体力活动人群的生理特点的饮料。 料中营养素 的成分和含 特殊 量,或加入 用途 具有特定功 营养素饮料 添加适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以补充某些人群特殊营养需要的饮料。 饮料 能成分的适 应某些特殊 人群需要的 其他特殊用途饮 为适应特殊人群的需要而调制的饮料。 料 饮料。 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等固态料的供冲调饮用的制品。如果汁粉、 固体饮料类 豆粉、茶粉、咖啡粉、果味型固体饮料、固态汽水(泡腾片)、姜汁粉。 其他饮料类 以上分类中未能包括的饮料。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测定

•图 1 常量蒸馏装置 1—电炉;2—蒸汽发生瓶;3— 大气夹;4—螺旋夹;5—加碱漏斗;6—凯氏烧瓶; 7—氮素球;8—冷凝管;9—接收瓶;12—蒸汽发生器;3—大 气夹;4—螺旋夹;5—小玻璃杯; 6—反应室;7—冷 凝管;8—接收瓶
❖ 铰肉机:篦孔径不超过 4nm;组织捣碎机;粉碎机; 研 钵:玻璃或瓷质。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应用化学2班 来宏伟
09102100108
GB/T 14771—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rotein content in foods
❖ 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 本标准规定了用凯氏定氮法测定食品中蛋
3.1.2 液体试样:取 10~20±0.05mL 试样(使试 样中含氮 30~40mg),移入凯氏烧瓶中,蒸发至近 干。
4.2 消化 :向凯氏烧瓶中依次加入硫酸铜0.4g、硫 酸钾10g、硫酸20mL 及数粒玻璃珠。将凯氏烧瓶斜 放(45°)在电炉上,缓慢加热。待起泡停 止,内 容物均匀后,升高温度,保持液面微沸。当溶液呈 蓝绿色透明时,继续加热 0.5~1h。取下凯氏烧瓶 冷却至约 40℃,缓慢加入适量水,摇匀。冷却至室 温。
❖ 凯氏定氮法测定出的食品中蛋白质含量为 粗蛋白含量
五.改进措施
❖ 1.消化过程用碱液吸收瓶,防止SO2排入大气 中造成的环境污染
4.3 蒸馏
4.3.1 常量蒸馏
❖ 向接收瓶内加入 50mL4%硼酸溶液及4滴甲基红 -次甲基蓝混合指示液。将接收瓶置于蒸馏装置的 冷凝管下口,使冷凝管下口浸入硼酸溶液中。 将盛有消化液的凯氏烧瓶连接在氮素球下,塑料 管下端浸入消化液中。沿漏斗向凯氏烧瓶中缓慢 加入 70mL40%氢氧化钠溶液(使漏斗底部始终留 有 少量碱液,封口)。加碱后烧瓶内的液体应为 碱性(黑褐色)。通入蒸汽,蒸馏 20min(始终 保持液面沸腾)。至少收集 80mL 蒸馏液。降低 接收瓶的位置,使冷凝管口离开液面,继续蒸馏 3min。用少量水冲洗冷凝管管口,洗液并入接收 瓶 内,取下接收瓶。
绿色食品标准

我国分别制定了AA级与A级绿色食品标准。
制定AA级绿色食品认定准则的依据是,以我国国家相关标准、法规、条例为基础,参照GB/T 24000-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欧共体有机农业条例(2092/91)、美国、日本等国家的有机农业标准,结合我国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科技攻关成果,争取达到与国外有机食品标准接轨和互相认可的目的。
制定A级绿色食品标准的依据是,以我国国家标准、法规、条例为基础,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例如FAO/WHO 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标准,在绿色食品生产的四个关键环节上,综合技术水平优于国内执行标准并能被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普遍接受。
绿色食品标准目录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备注1 NY/T391-2000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2 NY/T392-2000 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3 NY/T393-2000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4 NY/T394-2000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5 NY/T471-2000 绿色食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6 NY/T472-2001 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7 NY/T473-2001 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8 NY/T658-2002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9 NY/T268-95 绿色食品苹果被NY/T844-2004替代10 NY/T269-95 绿色食品黄瓜被NY/T747-2003替代11 NY/T288-2002 绿色食品茶叶12 NY/T271-95 绿色食品菜豆被NY/T748-2003替代13 NY/T272-95 绿色食品豇豆14 NY/T273-95 绿色食品啤酒被NY/T273-2002替代15 NY/T274-95 绿色食品干白葡萄酒被NY/T274-2004替代16 NY/T275-95 绿色食品半干白葡萄酒17 NY/T276-95 绿色食品干红葡萄酒18 NY/T277-95 绿色食品半干红葡萄酒19 NY/T278-95 绿色食品干桃红葡萄酒20 NY/T279-95 绿色食品消毒牛乳被NY/T657-2002绿色食品乳制品替代21 NY/T280-95 绿色食品全脂加糖酸牛乳22 NY/T281-95 绿色食品全脂无糖炼乳23 NY/T282-95 绿色食品全脂加糖炼乳24 NY/T283-95 绿色食品全脂乳粉25 NY/T284-95 绿色食品全脂加糖乳粉26 NY/T285-95 绿色食品大豆被NY/T285-2003替代27 NY/T286-95 绿色食品大豆油被NY/T751-2003替代28 NY/T287-95 绿色食品高级大豆烹调油被NY/T751-2003替代29 NY/T288-95 绿色食品红茶和绿茶被NY/T288-2002替代30 NY/T289-95 绿色食品咖啡粉31 NY/T654-2002 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32 NY/T655-2002 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33 NY/T657-2002 绿色食品乳制品34 NY/T418-2000 绿色食品玉米35 NY/T419-2000 绿色食品大米36 NY/T420-2000 绿色食品花生(果、仁)37 NY/T421-2000 绿色食品小麦粉38 NY/T422-2000 绿色食品白砂糖39 NY/T423-2000 绿色食品鲜梨被NY/T844-2004替代40 NY/T424-2000 绿色食品鲜桃41 NY/T425-2000 绿色食品猕猴桃42 NY/T426-2000 绿色食品柑桔43 NY/T427-2000 绿色食品哈密瓜44 NY/T428-2000 绿色食品葡萄被NY/T844-2004替代45 NY/T429-2000 绿色食品黑打瓜籽46 NY/T430-2000 绿色食品食用红花籽油47 NY/T431-2000 绿色食品番茄酱48 NY/T432-2000 绿色食品白酒49 NY/T433-2000 绿色食品植物蛋白饮料50 NY/T434-2000 绿色食品果汁饮料51 NY/T435-2000 绿色食品水果、蔬菜脆片52 NY/T436-2000 绿色食品果脯53 NY/T437-2000 绿色食品酱腌菜54 NY/T285-2003 绿色食品豆类(代替NY/T285-1995)55 NY/T743-2003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56 NY/T744-2003 绿色食品葱蒜类蔬菜57 NY/T745-2003 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58 NY/T746-2003 绿色食品甘蓝类蔬菜59 NY/T747-2003 绿色食品瓜类蔬菜60 NY/T748-2003 绿色食品豆类蔬菜61 NY/T749-2003 绿色食品食用菌62 NY/T750-2003 绿色食品热带、亚热带水果63 NY/T751-2003 绿色食品食用植物油64 NY/T752-2003 绿色食品蜂产品65 NY/T753-2003 绿色食品禽肉66 NY/T754-2003 绿色食品蛋及蛋制品67 NY/T755-2003 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68 NY/T273-2002 绿色食品啤酒69 NY/T270-95 绿色食品番茄被NY/T655-2002替代70 NY/T290-95 绿色食品橙汁和浓缩橙汁被NY/T434-2000替代71 NY/T291-95 绿色食品番石榴果汁饮料72 NY/T292-95 绿色食品西番莲果汁饮料73 NY/T840-2004 绿色食品虾74 NY/T841-2004 绿色食品蟹75 NY/T842-2004 绿色食品鱼76 NY/T843-2004 绿色食品肉及肉制品77 NY/T844-2004 绿色食品温带水果78 NY/T274-2004 绿色食品葡萄酒代替NY/T274-1995 NY/T275-1995NY/T276-1995NY/T277-1995NY/T278-199579 NY/T891-2004 绿色食品大麦80 NY/T892-2004 绿色食品燕麦81 NY/T893-2004 绿色食品粟米82 NY/T894-2004 绿色食品荞麦83 NY/T895-2004 绿色食品高粱84 NY/T896-2004 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准则85 NY/T897-2004 绿色食品黄酒86 NY/T898-2004 绿色食品含乳饮料87 NY/T899-2004 绿色食品冷冻饮品88 NY/T900-2004 绿色食品发酵调味品89 NY/T901-2004 绿色食品香辛料90 NY/T902-2004 绿色食品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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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饮料是一种由植物蛋白质为主要原料制成的饮品,其在市场上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
为了规范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和销售,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以确保植物蛋白饮料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了解和遵守。
首先,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对原料的要求非常严格。
标准规定,植物蛋白饮料的主要原料应当是大豆、豆类、谷类、薯类、藻类等植物性蛋白质,不得使用动物性蛋白质作为主要原料。
此外,标准还对原料的质量、存储、加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原料的安全和质量。
其次,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也有明确的要求。
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料的筛选、清洗、破碎、提取、加工等环节。
同时,标准还对生产设备的材质、结构、清洁和消毒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此外,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对产品的质量指标和安全要求也有明确的规定。
标准规定了植物蛋白饮料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同时,标准还对产品的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等环节做出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销售和使用过程中不会受到污染和损坏。
总的来说,植物蛋白饮料国家标准的制定对植物蛋白饮料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可以有效地规范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标准的制定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靠的参考依据,可以更加放心地选择和购买植物蛋白饮料。
希望植物蛋白饮料行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