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

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
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

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

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国民待遇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重要补充。在实现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平等待遇基础上,世贸组织成员的商品或服务进入另一成员领土后,也应该享受与该国的商品或服务相同的待遇,这正是世贸组织非歧视贸易原则的重要体现。

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中包括三个主要内容:

第一,一成员不能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进口产品征收高于对本国相同产品所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

第二,在有关销售、分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规等方面,进口产品必须享受与同类国内产品相同的待遇。

第三,任何成员不能以直接或间接方法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有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限制,或强制规定优先使用国内产品。如国产化要求、进口替代要求均被视为直接或间接对外国产品构成歧视,违反国民待遇规定。

第四,成员不得用国内税、其他国内费用或定量规定等方式,为国内工业提供保护。

国民待遇原则在实施中还应特别注意三个重要方面:

其一,任何成员不能以某种产品不受关税约束而本身又可对该产品征收更高关税为理由,对其征收更高的国内税。

其二,国民待遇必须在每宗进口产品案中都得到履行。因此,不能以某种产品获得了其他方面更优惠的待遇,或该产品出口国的其他出口产品获得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理由而对该产品实行歧视。

其三,当某种产品在一国内不同地区享有不同待遇时,其中最优惠的待遇应给予进口相同产品。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最后,世贸组织允许发展中国家自1995年1月1日起的5年中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期限延长为8年。

相关阅读:

国民待遇原则的特殊规定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最后,世贸组织允许发展中国家自1995年1月1日起的5年中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期限延长为8年。

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及其自身的复杂性,世贸组织对二者有关国民待遇的要求大有区别。服务贸易中国民待遇是以世贸组织成员间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

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国民待遇,世贸组织规定每一个成员向其他成员的国民就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待遇。同时允许各成员在涉及工业产权的保护领域中,凡有关司法行政程序、司法管辖权问题的法律都可声明保留,不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这也符合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

翻译标准和原则

翻译标准和原则 文学翻译最怕者,莫过于一知半解。大家都在说忠实于原文,但有的人却常常把这句话理解成为了忠实于形式,以为肯定句就非得译成肯定句,外国人照相时说“cheese”就一定不能译成“茄子”,这样的理解殊为可笑。其实,就个人理解,所谓的忠实,忠实于原意只不过是最起码的要求,即不能胡乱编造,这一点懂一点英文或是会查字典的人都能做到,没什么稀奇,以为这样就是一个译者,没来由地倒是玷污了这个称谓;真正的忠实,除了忠实于原意,更重要的是忠实于目标语言,别忘了翻译的目的是向目标语言的读者传递信息和美感,如果为了忠实于原来的形式,翻出的东西生硬无比不知所谓,那又翻他做什么!还有一点,单就语言形式来说,任何语言的丰富程度都比不上中文,英语也就那么字母的组合,但中文却要丰富许多,这也就是说,英汉翻译本身就是一个相对较窄的源语言和一个极大丰富的目标语言之间的较量,有的人不明白这个道理,做了一辈子翻译,倒有一大半的中文优秀文字艺术、形式用不上,真是可笑。其实从很大程度上来看,英汉翻译比的不是英文功底,因为做这一行的英语水平都差不到哪儿去,真正拼的是中文功底,这才是真货。 而且,中、英文之间的语法区别太大,英语中有时态、人称等语法,都带有很强的功能性,但中文却没有。如何从中文中找到合适的表达形式来向读者传达原文的这些功能性表述,就成了译文优劣的一个直观判断标准。中文中也有许多英语中所没有的东西,比如语气助词、歇后语、方言、俗语、对联、谐音等等,单就诗歌来说,就分为现代诗和古体诗,其中古体诗细分下来更多,诗经、离骚、汉赋、古体诗、骈四俪六、律诗、绝句等等,文章最起码也分为白话文和文言文,不同形式的变换皆能像读者传达不同的意境。英语中为了表达一个人的粗俗,不外乎就是故意用一些错误的语法或拼写,而译文要表现一个人是白字先生,还是刻画为一个下里巴人,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不过话又说回来,译者、编辑、选题三位一体,而且三者之间是短板效应,成书的结果不取决于最强的,而是取决于最短的。个人倒是比较倾向于完全不懂英文的编辑,倒也不是说编辑不懂英语就可以糊弄,而是大家的评判标准是统一的,都是针对译文来评判。最怕的莫过于那些懂点英语,却又不懂翻译的人,那就难办了,说不定他非得让你把“cheese”改为“奶酪”,读者自是一头雾水,照个相几个人大喊“奶酪”这是想做什么?难道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 另外,再多说一句,翻译中的画面感很重要,因为文字最终在读者脑海中形成的都是一副画面,所以画面怎么安排是很重要的。经常读到一些特写或是场景描写,视觉非常混乱,前、后、远、近、上、下、点、面,一会忙活这个一会儿忙活那个,让人看得很是眼晕,画面支离破碎。我丝毫不怀疑那些译者忠实于原文的态度,脸语句顺序都忠实了,说不定还造出一大串莫名其妙的长句,里边含若干个从句以及定、状、补等等,却唯一忽略了他写出来的是中文,真是白白糟蹋了版面。 此外,画面感还可以体现在人物对白之中,做翻译的应该都有感受,英文对白中的东西不外乎就是said\answered\asked\repplied\puzzled这几个,而且用得

《保险学概论》网考题库(多项选择题)

1、题目: 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 A风险因素B风险事故C风险处理D风险评估E损失 答案:ABE 2、题目: 可保风险必须具有的条件有() A.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 B.风险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 C.风险的发生是意外的 D.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物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E.风险的损失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计量的 答案:ABCDE 3、题目: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风险可分为() A财产风险B人身风险C信用风险D政治风险E责任风险 答案:ABCE 4、题目: 下列事件中,属于投机风险的是()。 A车祸B疾病C赌博D股票买卖E试制新产品 答案:CD 5、题目: 对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风险因素引起损失B风险事故引起损失C风险因素产生风险事故D风险因素增加风险事故E风险事故引起风险因素 答案:BCD 6、题目: 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表现在:() A风险是否发生不确定B风险何时发生不确定C发生事故不确定D风险何地发生不确定E风险发生概率不确定 答案:ABCD 7、题目: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有:() A预防B抑制C转移D分散E避免 答案:ABDE 8、题目: 可保风险的特性是:()

A风险不是投机性的B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 C风险必须是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D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 E风险在合同期内预期的损失是可计算的 答案:ABE 9、题目: 商业保险一般可承保下列风险() A纯粹风险B自然风险C责任风险D投机风险 E 战争风险 答案:ABC 10、题目: 下列有关保险的陈述的正确的是() A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 B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 C保险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D保险不具有商品属性 E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分摊损失与防灾防损 答案:ABC 11、题目: 保险特征包括() A经济性B互助性C法律性D科学性E政策性 答案:ABCD 12、题目: 下列各项中,属于自愿保险方式的是() A企业财产保险B机动车辆保险C货物运输保险D养老保险E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答案:ABC 13、题目: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 A财产损失保险B责任保险C信用保险D定额保险E综合保险 答案:ABC 14、题目: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A同一保险利益B同一保险事故C同一保险标的D同一保险期限E同一保险金额 答案:ABC 15、题目: 以保险人的承保方式为标准划分,保险可分为()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民待遇原则

遇到国际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816156602.html, 国际服务贸易与国民待遇原则 一、国民待遇原则的基本内涵 国民待遇是指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缔约国之间相互保证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缔约国对方。国民待遇原则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和发展而于19世纪初产生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其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国外签订协定时,规定了国民待遇”条款,并在国内法中作出规定,加以确认和保护。这对于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无疑具有积极作用。随着各国间经贸交往的日益频繁,国民待遇原则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它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非歧视原则的基石28。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管辖范围从货物贸易延伸到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和投资等领域,国民待遇也发展成为服务贸易领域的重要原则。国民待遇条款形式上是互惠的、平等的,即国民待遇必须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国家的经济主权,并且限于一定的范围。但由于缔约国双方的经济实力和地位的不同,往往在实质上是片面的和不平等的。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其承担义务计划表所列的部门中,和依照表内所述的各种条件和资格,给予其他

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就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规定来说,不应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根据这一规定,一缔约方提供国民待遇的义务由其在减让表中的承诺所决定,而不像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那样是一种普遍适用的原则。在依据减让表内各种条件和资格列出的部门中,各缔约方从影响服务提供角度,给予其他缔约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待遇,不应低于给予其本国同类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但是,这并非要求缔约方弥补有关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因其本身的特性形成的竞争劣势。换句话说,一国只在减让表中列出的部门范围内履行国民待遇义务。 二、国民待遇的性质及其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体现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义务是无条件的和强制性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第(4)款规定一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方领土时,在关于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条例和规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本国产品所享受的待遇”。而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第17条第(1)款规定每一成员方应在其承担义务计划表所列的部门中,和依照表内所述的各种条件和资格,给予其他成员方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就影响服务提供的所有规定来说,不应低于给予其本国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第(2)款规定一成员方可通过给予其他任一成员方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予以与给予己方相同或不同的待遇,来

岗位基础能力要求

3、了解电气安装工艺; 4、可以看懂原理图,在师傅指导下能够独立安装悬挂,简单的电气走线。电气安装中级技工B岗:岗位要求 5、具备电气安装初级技工A岗的岗位要求; 6、可以承担公司的所有电气1.0难度系数电柜的装配,外出与客户沟通能力强,在指导下完成现场电气装配机床和任何改造项目。掌握电气设备一级保养的内容及方法 工作执行力95% 电气安装中级技工A岗:岗位要求 1、具备电气安装中级技工B岗的岗位要求; 2、可以承担公司的所有电气D类1.2难度系数电柜的装配,外出与客户沟通能力强,现场电气装配机床和任何改造项目。会编制基本电气安装项目的工艺文件。掌握电气设备一级保养的内容及方法。 3、工作执行力96% 电气安装高级技工B岗:岗位要求 1、具备电气安装中级技工A岗的岗位要求; 2、可以承担公司的所有电气D类1.2难度系数电柜的装配,外出与客户沟通能力强,现场电气装配机床和任何改造项目。会编制基本电气安装项目工艺文件。掌握电气设备二级保养的内容及方法。简单电气设备的故障分析及排除,简单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与线路检查,熟悉安全器具的配戴, 会使用各类电工及维修用工器具。 3、工作执行力97% 电气安装高级技工A岗:岗位要求 1、具备电气安装高级技工B岗的岗位要求; 2、可以承担公司的所有电气C 类1.3难度系数电柜的装配,现场电气装配机床和任何改造项目,外出与客户沟通能力强,有指导装配教学能力。会编制基本电气安装工艺文件。掌握电气设备二级保养的内容及方法。简单电气设备的 故障分析及排除,简单的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与线路检查,会现 场调试变频器、直流调速装置,熟悉安全器具的配戴,会使用各类电工及维修用工器具。每年有3个个人工艺的意见报告。 3、工作执行力98% 电气安装技师B岗:岗位要求 1、具备电气安装高级技工A岗的位要求; 2、可以承担公司的所有电气B类1.4难度系数电柜的装配,现场电气装配机床和任何改造项目,外出与客户沟通能力强,有指导装配教学能力。会编制各种工艺文件。掌握电气设备三级保养的内容及方法。电气设备的故障分析及 排除,复杂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与线路检查,会现场调试变频器、 直流调速装置,绘制含调速装置的电气原理图、熟悉安全器具的配戴,会使用各类电工及维修用工器具。每年有5个个人工艺改进意见被纳用的报告。 3、工作执行力99%

国际法案列分析

1.“露斯坦尼亚号”案 问题:德国击沉“露斯坦尼亚号”在战争法上会引起哪些后果 参考答案: 德国击沉“露斯坦尼亚号”在战争法上引起两个后果: (1)禁止攻击非武装商船,根据1930年在伦敦签订的《限制和裁减海军军备的国际条约》,“潜水艇在对商船的行动中,必需遵守水面军舰所应遵守的国际法规则:不得在预先安置旅客、船员和船舶文书于安全地方以前击沉商船或使其不能航行。”“露斯坦尼亚号”是一艘非武装商船,德国击沉该船是应承担战争法责任的。 (2)不得伤害中立国国民。根据传统的中立法,中立国的人或货物应受到保护,德国应该赔偿128名美国国民的损失。总之,德国滥用潜艇用鱼雷造成不分皂白的大量伤亡,是战争法所禁止的。 2.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案 问题: 1.什么是战犯战争犯罪属于什么性质 2.为什么说纽伦堡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发展了战争法 3.纽伦堡法庭审判德国战犯的根据是什么 年联合国大会确定了哪7项原则 5.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1)战犯指在战争中从事违犯战争法规和惯例行为的实施者,主要包括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共谋者等。战争犯罪是破坏世界和平,危害人类安全的犯罪,属于国际性罪行。

(2)因为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战犯的审判实践时国际社会依据国际法对战争犯罪的各种行为进行审判和处罚的成功范例,其不仅创立了惩治战犯的各项原则,还表明建立国际法庭惩治战争犯罪是一种使国际得以遵守和执行的良好形式,为以后建立国际审判罪犯的机制积累了经验。 (3)1945年《关于控诉及惩处欧洲各轴心国家主要战犯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 (4)共七项原则:a国家主权平等原则b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d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e集体协助原则f普遍遵守原则g不干涉内政原则" (5)没有侵略便不会有国际战争,没有国际战争便不会有杀伤、破坏、虐待俘虏、残害平民等各种战争罪行,战争犯罪是危害全人类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确定其概念和性质,有利于惩治这类犯罪,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同时也使后人遵守国际法成为顺理成章之事。 3、“露斯坦尼亚号”案 问题:德国击沉“露斯坦尼亚号”在战争法上会引起哪些后果 参考答案:美国对尼加拉瓜的港口布雷和封锁等行为不符合国际法。这是因为:首先,美国在尼加拉瓜港口设置水雷并进行封锁活动,并非出于行使集体自卫权的要求,因而,美国的上述行动违反了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构成了对尼加拉瓜非法使用武力和武力相威胁。其次,美国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造成了对第三国船舶和人员的人身及财产的损害,违反了构成1967年海牙第八号公约基础的人道主义原则。最后,美国的行动违反了国家领土主权原则;本案中美国的行为是对尼加拉瓜非法使用武力,违反了人道主义原则,侵犯了尼

关于保险的考试试题

更多资料请访问.(.....)

一、单项选择 1.保险利益从本质上说是某种(A) A.经济利益 B.物质利益 C.精神利益 D.财产利益 2.保险人在支付了5000元的保险赔款后向有责任的第三方追偿,追偿款为6000元则(B) A.6000元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 B.将1000元退还给被保险人 C.6000元全归保险人 D.多余的1000元在保险双方之间分摊 3.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如果依代位求偿取得第三人赔偿金额超过保险人的赔偿金额,其超过部分应归(B)所有。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第三者 D.国家

4.除(D)外,保险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A.人寿保险 B.意外伤害保险 C.医疗保险 D.第三者责任保险 5.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某人欲将新近购买的一辆走私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而保险公司拒保。这说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必须是(B) A.确定的利益 B.合法的利益 C.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D.保险公司认可的利益 6.下列保险合同中,使用代位追偿原则的合同是(A) A.责任保险合同 B.定期寿险合同 C.年金保险合同 D.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7.在最大诚信原则中,弃权与禁止反言约束的对象主要是(B) A.投保人 B.保险人 C.保险代理人 D.投保人与保险代理人

8.近因原则是判断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这里近因是指(D) A.导致损失的时间上最近的原因 B.导致损失的第一个原因 C.导致损失的最后一个原因 D.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 9.某人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回家的路上被汽车撞伤送往医院,在其住院治疗期间因心肌梗塞而死亡。那么,在这一死亡事故中的近因是(B) A.被汽车撞倒 B.心肌梗塞 C.被汽车撞倒和心肌梗塞 D.被汽车撞倒导致的心肌梗塞 10.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到的款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款额,对超过部分的正确处理方式是(B) A.据为己有 B.归被保险人所有 C.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平分 D.上缴有关部门 11.王某将自己价值10万的财产投保了一份保险金额5万的家财保险,在保险期间王某家发生火灾导致财产损失8万元,此时,保险公司应该赔偿(C) A.10万 B.8万 C.5万 D.4万

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WTO体制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作者:张羿 - 摘要:最惠国待遇原则与国民待遇原则是WTO中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我国已经成为WTO 的正式成员方,正确理解和运用这两个原则是我国在WTO中维护我国的权利履行我国的义务的重要条件。本文论述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历史渊源和定义,比较了两原则的区别联系,论述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以及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领域的适用及其例外等,分析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的适用情况,探讨实现我国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实践与WTO体制下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协调,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我国的实践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定义 1.最惠国待遇的历史渊源 最惠国待遇原则中“最惠国”一词首次出现是在17世纪。但是,最惠国义务可以追溯到11世纪。当时地中海沿岸的意大利各城邦、法国、西班牙城市的商人,在外国经商时开始想独占当地的市场而挤走竞争对手,一旦不能达到目的便寻求在该国市场上获取同等进入和竞争的机会。为此,西北非阿拉伯王子们一度发布命令给予他们与捷足先登的威尼斯、比萨等城邦以同样的特许权,12世纪威尼斯也向拜占庭当局要求享有与热那亚、比萨的商人同等的权力。15世纪和16世纪商业的发展迫切要求在贸易关系中订立具有最惠国型的贸易条约,但大多数类似的有最惠国性质的贸易条约是强国迫使弱国单方面给予的或订立的结果。 随着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商业关系的发展,由此导致了政治条约与通商条约的分立,开始出现一些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做法。在1713年英国与法国《乌特勒支通商条约》中规定:一方保证,应将它给第三国在通商与航运方面的好处同样给予另一方。1778年美国在自己对外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中包括了一项"有条件的"最惠国条款(与法国签订)。19世纪这类条约在欧洲各国流行,但都是通行的"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模式,即以受惠国作出与第三国承诺相当的承诺为条件。这种有条件以互惠为基础的最惠国原则在1860年发生了实质性的突破,1860年英法通商条约的签订,使现代意义的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才真正诞生。在随后的贸易关系中,虽几经波折,也曾出现过有条件最惠国原则的情况。但由英法通商条约所体现的自由贸易基础的“相互给予无条件最惠国待遇”也成了现代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原则本身内涵的重要特征,“最惠国待遇条款是现代通商条约的柱石”成了各国贸易关系的一句名言。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受到严重挑战。各国普遍倡导和实行以高关税为主要特征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纷纷对贸易加以限制;而30年代的大危机更是使保护主义泛滥。甚至连一直在全球范围奉行自由贸易的英国也放弃了无条件的最惠国原则而实行大英帝国特惠制度。尽管如此,在1920--1940年向全球范围所签署的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共600多个。第二次大战后,关贸总协定在世界范围内把最惠国待遇原则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之中,使最惠国待遇成为世界经济贸易的重要基石,实现历史性的新突破。 2.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概念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贸条约中一项传统的法律原则。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在贸易、航海、关税、国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该项待遇的给予通常是通过签订双边贸易条约并在其中订入最惠国待遇条款得以进行。享有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受惠国,给与最惠国待遇的国家为给惠国。

6377 涉外秘书案例

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涉外秘书案例课程代号:6377 目录 第一章WTO 基本原则案例 第一节韩国与欧共体等关于酒类税的争端 第二节美国与加拿大关于期刊进口措施的争端 第三节美国与日本关于影响消费者胶卷和相纸的争端 第四节美国与印度关于对药品和农用化学品专利保护的争端 第二章数量限制案例 第一节美国对虾和虾产品的进口限制 第二节印度对农产品、纺织品和工业产品进口数量的限制 第三节土耳其对纺织品和服装进口的限制 第三章保障措施案例 第一节欧共体与阿根廷关于鞋类保障措施的争端 第二节欧共体与韩国关于对奶制品的保障措施的争端 第三节印度对美国羊毛衫进口的过渡性保障措施的争端第四节日本对中国大葱、鲜香菇、蔺草3种农产品实施进口限制的争端 第四章关税减让案例 第一节欧共体与智利关于酒类税收的争端 第二节美国与欧共体、英国、爱尔兰关于电脑设备关税分类的争端 第三节美国与阿根廷关于鞋、纺织品和服装进口措施的争端 第五章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案例 印度尼西亚与欧共体等国关于汽车工业措施的争端 第六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例 –1–

第一节美国与印度关于对药品及农用化学产品专利保护的争端 第二节《美国版权法》第110(5)条争端案 第七章服务贸易案例 美国及中美洲各国(厄瓜多尔、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与欧共体香蕉进口、销售和分销体制案 第八章司法审查案例 美国与欧共体和希腊关于对电影及电视节目知识产权保护的争端 第九章政府采购案例 第一节欧共体与日本关于购买卫星的争端 第二节欧共体与美国关于政府采购措施的争端 第三节美国与韩国关于政府采购措施的争端 第十章贸易政策评审案例 1999年世贸组织对美国贸易政策的评审 第十一章争端解决机制案例 欧共体与美国关于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310节的争端第十二章反倾销案例 第一节美国对瑞典不锈钢反倾销案 第二节欧盟诉美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的争端 第十三章反补贴案例 第一节加拿大与巴西关于飞机出口融资项目的争端 第二节欧共体与美国关于外国销售公司税收待遇的争端第十四章技术性贸易壁垒案例 第一节欧共体与美国和加拿大等关于牛肉检疫措施的争端 第二节美国与委内瑞拉、巴西关于汽油标准的争端 第三节加拿大与澳大利亚关于鲑鱼检疫措施的争端 第四节美国与日本关于限制农产品进口措施的争端 –2–

命题原则与要求

考试命题原则与要求 原则 1. 考试命题要以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要利于加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正确导向,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要从学科的特点出发,适当设置有价值的开放性试题;加强对学科内知识的综合能力的考查,重视与其它学科间的知识渗透,考查学生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 3. 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难、怪题,不出人为编造似是而非的题目,试题不要太机械,题型要灵活,以利于学生更好地得到全面发展。 4. 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生活和身心发展水平,增加联系社会、接触生活的试题,体现人文关怀,以利于学生适应社会、适应生活。 5. 题型的配备,试卷结构的设计体现继承与发展相补充的原则。 6. 试题应突出创新开放,确保科学严谨。 7. 试题注重体现时代性,要贴近学生和社会,关注社会热点。 8. 体现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环境意识的课程目标。 9. 题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区分度,起点适当,坡度适宜,要有利于各种程度的学生都能考出自己的水平。 10.试题的题量要适中,在充分发挥传统题型特点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要妥善处理各种题型的使用和搭配。 要求 1. 要相互了解、统一进度。 2. 不能站在所教班级学情的角度,要从整个学年的高度命题,树立全局观念、学年意识。 3.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把握教材。 4. 认真研究中考说明,了解中考方向。 5. 试题易、中、难内容各占70%、20%、10%,在后两个百分比中体现区分度。 6. 保证试题质量,保证试题内容的正确性,交样卷之前要做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并及时纠正错误。

近因原则

三、近因原则在保险理赔中的具体把握和应用 在保险理赔中,正确理解近因原则,对确定保险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一)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害 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原因只有一个,这个原因就是近因。若这个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负保险责任。若该近因属于未保风险或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二)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害 1.连续发生的原因都是被保风险,保险人承担全部保险责任。 2.连续发生的多项原因中含有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若前因是被保风险,后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且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负全部保险责任;若前因是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后因是承保风险,后因是前因的必然结果,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如在目前发生的地震中,若某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若因地震造成房屋倒塌被砸断双腿,在治疗的过程中因高位截肢发生并发症造成死亡。虽然从表面上看,并发症状引起死亡不是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但从近因的角度分析,并发症的发生是地震引起房屋倒塌砸伤被保险人而高位截肢的必然结果,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又如地震造成房屋等建筑物成为危房,后因刮大风引起房屋倒塌,从近因的角度分析,地震造成房屋等建筑物一直处于倒塌的危险中,虽然在时间上不是最近的,但却是房屋等建筑物倒塌的决定原因,若投保了房屋等建筑物的财产损失保险,若保险合同没有把地震作为责任免除情形,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责任。但若保险合同把地地震作为责任免除情形,则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下面举例进行说明。 案例1: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投保船舶在英吉利海峡遭受德国潜水艇的袭击,被鱼雷击中,在拖轮的协助下抵达目的港勒阿费尔,因港口当局担心船舶可能沉没导致码头停用,要求该船停靠在码头防波堤之外。该船在那里随潮落而搁浅,随潮起而起浮,受海浪不断冲击而沉没。船舶所有人根据未包括战争原因在内的保险单以损失为海难所致为由要求赔偿。上议院法官一致主张,船舶搁浅并非一项“新的干预行为”,潜艇袭击是损失的近因,因为鱼雷击中使该船一直处于危险之中,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英国上议院在对该案的判决中确定了近因的新标准,该标准不是从简单的时间顺序上考察近因,而是从导致损失发生的效果的角度出发来确定近因,改变了以前不合理的在时间上与损失最为接近的原因即为近因的现象。 案例2:某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香烟,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在运输途中,船舶遭遇恶劣气候,持续数日,通风设备无法打开,导致货舱内湿度很高而且出现了舱汗,从而使香烟发霉变质,全部受损。该进出口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全部损失。对于本案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内部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该拒赔,理由如下:本案中香烟发霉变质是由于受潮和舱汗两个原因所致,而受潮和舱汗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责任分别由海上货运险中的受潮受热险和淡水雨淋险承保。该进出口公司只投保了平安险,没有投保一般附加险或者附加受潮受热险和淡水雨淋险。所以,本案中的货物损失不属于承保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拒绝赔偿。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理由是:诚然第一种意见中“香烟发霉变质是由于受潮和舱汗两个原因所致”的说法没有错误,但本案中的香烟受损之前,运输船舶首先遇到了持续数日的恶劣气候,恶劣气候与受潮和舱汗都是造成香烟受损的原因。同时,恶劣气候与受潮和舱汗连续发生,且互为因果,即恶劣气候是前因,受潮和舱汗是恶劣气候的必然后果。因此,恶劣气候是香烟受损的近因。根据近因原则,保险人负责赔偿承保的风险为近因所引起的损失。在本案中,恶劣气候是平安险承保的风险,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三)间断发生的多项原因造成损害 在一连串发生的原因中,有一项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导致损害。若新的独立的原因为被保风险,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反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例如某人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后被车撞倒,造成伤残,并住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因感染死亡。由于意外伤害与感染没有内在联系,死亡并非意外伤害的结果。感染是死亡的近因,属于疾病范畴,不包括在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畴内,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死亡不负保险责任,只对意外伤害伤残支付了保险金。下面通过具体的案例再次进行说明: 案例3:1999年4月23日,侯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份,保险金额为18 000元,保险费为50元,保险期限为1年,受益人为侯某自己。保险合同第6条除外责任第12款明确规定,由于被保险人犯罪、吸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殴斗、酒醉造成的意外伤害和医疗费支出,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999年9月7日早晨,侯某遇见刘某,意外地遭刘某殴打。侯某在反抗过程中,被刘某击中胸部,于是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侯某的继承人侯某某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要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以此种情况是因侯某与刘某殴斗而致冠心病发作死亡,不属意外伤害为由拒付保险金。侯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依法判令给付保险金18 000元及经济损失1 000元。保险公司辩称,侯某的直接死亡原因是冠心病急性发作,不属于意外伤害,其死亡诱因是与人殴斗,属于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请求法院依法驳回侯某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保险人侯某是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但其冠心病发作是与被人殴打有直接关系的,其意外地被人殴打这种情况不属于保险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至今未付应负纠纷的全部责任,侯某某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其主张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的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3条第

国民待遇原则

二、国民待遇原则 (一)概论 国民待遇(NationaI Treatment)通常是指条约的缔约方一方在本国领域内对缔约方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商船和产品等给予与本国的自然人、法人、商船和产品相同的权利或特权待遇。 始于19世纪初。 国际贸易中的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包含三个要点 1、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产品、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则和重要性有所不同。 2.国民待遇原则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 3、国民待遇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明文地作为国家间条约的条款要比最惠国待遇晚得多。 与最惠国待遇一样,国民待遇旨在保护平等的竞争,减少市场扭曲、实现贸易自由和货畅其流,它与最惠国待遇共同构成了国际贸易

中非歧视待遇的两个方面。但各自涉及领域和要调整的法律关系却不相同。 最惠国待遇原则保证的是不在不同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国民之间实行歧视性待遇,而国民待遇原则保证的是成员方不在本国的产品、服务或国民与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国民之间实行歧视性待遇。没有前者,国际贸易的平等原则就缺乏必要前提;而没有后者,则缺乏实际保证和实施条件。 (二)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原则 WTO有关货物贸易领域国民待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GATT第3条及GATT附件第3条的注释之中。 第3条第1款规定:“各成员方认识到,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标价出售、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要求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的特定数量或比例的国内数量法规,不得以为国内生产提供保护的目的对进口产品或国产品适用”,即规定国内税和政府管理不应对国内生产者提供保护; 第3条第2款规定:“任何成员方领土的产品进口至任何其他成员方领土时,不得对其直接或间接征收超过对同类国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的任何种类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此外,成员方不得以违反第1款所列原则的方式,对进口产品或国产品实施国内税和其他国内费用。”此外,“任何成员方不得以违反第1款所述原则的方式。对进口或国内产品另定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也就是要求国内征税方面的国民待遇。

岗位规范的主要内容

岗位规范的主要内容(1)岗位劳动规则。包括:时间规则、组织规则、岗位规则、协作规则、行为规则等。 (2)定员定额标准。包括:编制定员标准、各类岗位人员标准、时间定额标准、产量定额标准或双重定额标准(人员与产量或时间与产量等)等。 (3)岗位培训规范。对本岗位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开发所作的具体规定。(4)岗位员工规范。对某类岗位员工任职资格以及知识水平、工作经验、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心理品质、胜任能力的方面素质要求所作的统一规定。 岗位规范的结构模式 岗位规范有以下几种基本形式: (1)管理岗位知识能力规范。其内容包括:职责要求、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经历要求。 (2)管理岗位培训规范。包括:指导性培训计划、参考性培训大纲和推荐教材。(3)生产岗位技术业务能力规范。主要包括: ①应知。胜任本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②应会。胜任本岗位工作所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③工作实例。根据“应知”、“应会”的要求,列出本岗位的典型工作项目,以判定员工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掌握“应知”、“应会”的程度(如流水线上的装配工)。 工作岗位设计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P15) (一)明确任务目标原则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目标,每个岗位都应当与其特定的任务目标相关联。岗位的存在是为了实现特定的任务和目标服务的,岗位的增加、调整和合并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为衡量标准。 (二)合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分工与协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工作岗位设计中要坚持分工与协作的原则,就是要做到分工要合理,协作要明确。对于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相互关系、协作方法等,都应有明确规定。 (三)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 有了分工,就意味着明确了职务,承担了责任,就要有与职务和责任相等的权力,并享有相应的利益。这就是职、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岗位要实在、责任要明确、权力要恰当、利益要合理。根据这一原则,在设置工作岗位时,应当实实在在,不能成为虚位,做到有职就有责,有责就有权。因为有责无权和责大权小,会导致负不了责任;而责小权大,甚至无责有权,又难免造成滥用权力。 具体内容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根据企业总体发展略,评估现有组织设置是否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运行规则不适应、现存组织进行何种调整或变革等问题; 2、评估所有岗位工作责任和目标是否具体、明确、是否足以保证组织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等问题; 3、评估岗位设置的是否符合最低数量的要求; 4、评估各个岗位之间上下左右的关系及其协调等问题; 、评估组织中每个工作岗位的存在是否体现了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的设置要求等问题。5.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三、案例选择题(共5 道试题,共40 分。) 1. A公司与B公司订立了一份CFR价格条件的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出口棉纱2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价格条件为CFR青岛;A公司应于1999年8月前装船,并在装船后2天内向B公司发出装船通知。 A公司在7月底装船完毕。装船后第4天,船舶正准备启航,船舱内另外装运的易燃物品突然起火,并失去控制。为保护其他船舶和码头的安全,该船被消防当局凿沉。A公司即以传真方式将装船事宜以及凿沉事件通知了B公司。 A公司认为,在CFR合同中,货物的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就已转移给买方,对此后的损失作为卖主的A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B公司仍应根据合同支付货款。 由于B公司是在装船后第4天才收到装船通知的,B公司认为A公司未尽及时发出装船通知的义务,为此,B公司遂以A公司违约,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A公司则认为,其已尽通知义务,而且即使按时通知也无法改变船舶失火和凿沉的事实,因此,风险应根据货物按越过船舷转移到买方的惯例由买方承担。 问: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此项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 A. A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2. A公司向B公司订购大米1万吨,买卖合同规定每月装运一批,每次装运1千吨,分10次运完。买方在收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有霉变,不适合食用,因此要求卖方撤销以后各批装运的合同。A公司和B公司的所属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买方能否主张此权利?() A. 买方A公司无权主张撤销后几批合同 3. 信息技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向澳大利亚A&AT公司发电:“确认售与你方计算机500台,每台CIF墨尔本600美元,5月20日交货,发生争议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 澳大利亚A&AT公司复电如下:“确认你方来电和我方购买你方计算机500台,条件按你方电报规定,请提供合适的包装。” 后来,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按期交货,双方发生争议。 问: 1). 澳大利亚A&AT公司与信息产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买卖合同?() A. 成立 2). 假设澳大利亚A&AT公司在本国法院起诉,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B. 不受理 4. A国以保护本国环境和维护生命健康(认为含色素过高)为由,决定对境内销售的所有外国生产的易拉罐钦料征收附加税,事实上A国境内销售的易拉罐装钦料主要是B国某跨国公司生产的某一品牌,但A国对境内销售的国产易拉罐装钦料并不征税。 B国认为其根据关贸总协定所应获得的利益受到损害,而A国则认为其采取的措施符合关贸总协定规定,双方因此发生争议。A国及B国皆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问: 1). A国采取的做法是否属于关贸总协定所允许实施的为保障人民、动植物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 B. 属于 2). A国的行为是否违反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原则。 A. 国民待遇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5. 2005年6月,中国A电子公司与美国B电子有限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份电脑买卖合同。

保险学概论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概论》期末总复习 一、填空题:10分(1*10空) 1、《保险法》规定:设立区域性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全国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近因是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3、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生育保险。 4、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组成。两保费合称为总保费。 5、风险的基本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6、保险赔偿方式主要有现金赔付、修复、重置三种。 7、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8、保证按保证存在形式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9、风险因素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10、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两种。 11、保险具有经济性、互助性、契约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12、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它保险人的方式叫再保险。 13、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补偿损失和给付保险金。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和防灾防损。 14、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可能存在损失;二是这种损失是不确定的。 15、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6、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17、哈雷生命表的编制和运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 18、纯粹风险导致两种结果,即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导致三种结果,即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二、单项选择题:10分(1*10题) 1、当损失频率=( C )时风险最大。A、0;B、0.3;C、0.5;D、1 2、权利人因义务人而遭受经济损失的风险是( D )。A、财产风险;B、人身风险;C、责任风险;D、信用风险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险责任,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的保险 称为( C )。 A、重复保险; B、再保险; C、共同保险; D、综合保险 4、保费收入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指( B )。A、保险密度;B、保险深度; C、保险金额; D、保险价值 5、保险合同特有的原则是( A )。A、最大诚信原则;B、保险利益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守法原则 6、在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是( A )。 A、受益人;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人; D、投保人 7、保险经纪人基于( D )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与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 依法收取佣金。 A、保险经纪人; B、保险代理人; C、保险人; D、投保人 8、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共同点在于( A )A、同以风险存在为前提;B、同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契约行为

岗位规范的主要内容

岗位规范的主要内容 (1)岗位劳动规则。包括:时间规则、组织规则、岗位规则、协作规则、行为规则等。(2)定员定额标准。包括:编制定员标准、各类岗位人员标准、时间定额标准、产量定额标准或双重定额标准(人员与产量或时间与产量等)等。 (3)岗位培训规范。对本岗位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与开发所作的具体规定。 (4)岗位员工规范。对某类岗位员工任职资格以及知识水平、工作经验、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心理品质、胜任能力的方面素质要求所作的统一规定。 岗位规范的结构模式 岗位规范有以下几种基本形式: (1)管理岗位知识能力规范。其内容包括:职责要求、知识要求、能力要求和经历要求。(2)管理岗位培训规范。包括:指导性培训计划、参考性培训大纲和推荐教材。 (3)生产岗位技术业务能力规范。主要包括: ①应知。胜任本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②应会。胜任本岗位工作所应具备的技术能力; ③工作实例。根据“应知”、“应会”的要求,列出本岗位的典型工作项目,以判定员工的实际工作经验,以及掌握“应知”、“应会”的程度(如流水线上的装配工)。 工作岗位设计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P15) (一)明确任务目标原则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目标,每个岗位都应当与其特定的任务目标相关联。岗位的存在是为了实现特定的任务和目标服务的,岗位的增加、调整和合并都必须以是否有利于实现工作目标为衡量标准。 (二)合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分工与协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工作岗位设计中要坚持分工与协作的原则,就是要做到分工要合理,协作要明确。对于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相互关系、协作方法等,都应有明确规定。 (三)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 有了分工,就意味着明确了职务,承担了责任,就要有与职务和责任相等的权力,并享有相应的利益。这就是职、责、权、利相对应的原则。这个原则要求岗位要实在、责任要明确、权力要恰当、利益要合理。根据这一原则,在设置工作岗位时,应当实实在在,不能成为虚位,做到有职就有责,有责就有权。因为有责无权和责大权小,会导致负不了责任;而责小权大,甚至无责有权,又难免造成滥用权力。 具体内容设置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1、根据企业总体发展略,评估现有组织设置是否存在着资源配置不合理、运行规则不适应、现存组织进行何种调整或变革等问题; 2、评估所有岗位工作责任和目标是否具体、明确、是否足以保证组织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的实现等问题; 3、评估岗位设置的是否符合最低数量的要求; 4、评估各个岗位之间上下左右的关系及其协调等问题; 5、评估组织中每个工作岗位的存在是否体现了科学化、合理化和系统化的设置要求等问题。 三、改进岗位设计的基本内容(重点,P16) (一)岗位工作扩大化与丰富化 针对企业存在的工作单调、劳动者情绪低落等问题,可以通过扩大工作范围来解决。具体措

巡检工作的基本要求内容

培训记录

第一章巡检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一、巡检工作安排 当天的工作安排主要依据周计划安排,同时须结合当天的天气情况;维护站主管要依据发电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基站重要程度、基站地理位置等合理统筹安排巡检线路,将维护人员合理的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区域。 第二、巡检前的准备 1、巡检人员负责带上需巡检基站的钥匙,并做好《基站钥匙使用登记》表。 2、巡检人员穿公司配发统一着装、便于活动,穿防滑、绝缘、有良好保护性的工作鞋。切勿穿着皮鞋、硬底胶鞋或钉鞋; 3、带好仪器仪表。必备部分:万用表、钳形电流表、红外测温仪、数码相机;根据巡检周期佩带:地阻测试仪、驻波测试仪、放电测试仪、罗盘、GPS、坡度仪、笔记本电脑等。 4、工具:老虎钳、尖嘴钳、斜口钳、活动扳手、梅花螺丝刀、三叉套筒、六角扳手、大小一字十字螺丝刀、钟表一字螺丝刀、毛刷、绝缘靴、绝缘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电烙铁、黑色水笔、清洁工具等。巡检用车常备梯子; 5、材料:绝缘胶布、扎带、焊锡、松香、防火泥、防锈漆等。 6、带上常用的备件,如:电源模块、应急灯等 7、带上充足的水、风油精、创可贴等。 第二章工作容与要求 第一节基站代维工作容与要求 基站代维容包括:1、基站环境与安全巡查;2、配套设备周期检测;3、外部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处理;4、维护阶段的随工;5、存在问题整改;6、应急油机发电;7、抢险救灾和应急保障工作。具体每项容与要求见下面各部分介绍。 1.基站环境和安全巡查:对基站的环境及安全进行定期的巡查,确保基站环境整 洁,无安全隐患,符合工程规。 2.配套设备周期检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周期检测任务,及时对检测中 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确保机房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3.外部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处理:包括基站环境监控系统告警和配套设备故障的 处理,确保告警和故障得到及时处理。 4.维护阶段的随工:工作容包括基站投用后因基站整改、工程施工和其他维护工 作所引起的随工。 5.存在问题整改:容包括基站巡检工作中和双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包 括基站安全、环境、规和设施,外部环境或设备本身引起的故障/告警处理,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