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规范及计算规则(详细版本)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

2013工程量计价清单计价规则摘要:1.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概述2.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3.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5.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新变化6.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与应用正文:一、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概述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是我国建筑行业用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的标准规范。
该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以保障建筑市场的合理秩序,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二、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适用范围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
同时,该规范也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解除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三、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以建筑物首次建筑面积为准,详细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及其单位。
2.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工程量清单的计价应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和工程计价标准,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顺序和单位工程工程量,分别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造价。
3.工程量清单的调整:工程量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质量问题等,应及时进行调整,并按照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四、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应按照设计图纸所示的场地厚度和土方体积计算。
13清单计价规范

13清单计价规范为了确保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制定了以下规范:一、清单编制规范1. 清单名称应简明扼要,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所含内容。
2. 清单应按照工程施工的先后顺序编制,且相同类别的工作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
3. 清单中的项目应明确具体,不得模糊不清或篇幅冗长。
4. 清单中的项目应包含必要的性质、规格、数量、单位、单价等信息,以便于计价和施工。
5. 清单中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可以包括所需材料和施工方法等。
二、计价规范1. 单价的确定应根据市场价格、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工艺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2. 清单中的单位应能够准确衡量工程量,如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等。
3. 清单中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统计,准确反映工程实际的工作量。
4. 清单中的材料单价应根据市场行情及供需状况进行测算,能够反映实际价格水平。
5. 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应采用合理的方法,如长度可直接测量、面积可由长度和宽度相乘等。
6. 清单中的工程量计算应考虑到预留、损耗和浪费等因素,以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
7. 清单计价时应注意合理控制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的比例,以防止计价过高或过低。
8. 清单计价时应考虑到特殊工程条件和施工环境等因素,以做出合理的调整。
9. 清单计价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10. 清单计价应建立相关的审查和核对机制,确保计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补充规范1. 清单计价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
2. 清单计价应遵循工程项目管理和施工进度要求,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 清单计价应建立可追溯的档案资料,以备日后查验和审计。
4. 清单计价应及时更新和修订,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工程实际需求。
5. 清单计价应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计价方法和规范。
6. 清单计价应采用统一的计价软件,以提高计算效率和准确性。
7. 清单计价应进行公开透明,向有关方面提供必要的计价依据和资料。
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规范。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清单计价规范是记录每个建筑部位和工程量以确定施工成本的一种方法。
它是建筑施工的基础,为建筑工程的预算控制和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文将深入探讨清单计价规范的定义、作用、依据和实施方法。
一、清单计价规范的定义清单计价规范是一种建筑工程量记录方法,用于记录每个部位和工程量以确定施工成本。
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施工的基础,为建筑工程的预算控制和管理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清单计价规范的作用1. 确定建筑施工成本清单计价规范是利用细目编制清单,实现准确计量的一种方法,能够确保建筑施工成本的准确确定。
2. 控制建筑施工质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记录每个部位和工程量,可以帮助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建筑施工质量。
3. 提高建筑施工效率清单计价规范可以对建筑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充分发挥计量监理的作用,提高建筑施工效率。
三、清单计价规范的依据清单计价规范的依据主要来自于国标:1. GB 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 JGJ 24-201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上的两个规范是建筑施工中最常使用的两个规范,是建筑工程计价的基本规范。
四、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方法1. 分类编制清单首先要分类编制清单,将工程量按照项目部位和工程性质进行分类,方便计算、预算和管理。
2. 编制细目编制细目就是对每一项工程量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计量,确定每项工程量的基本单位和计算公式。
3. 确定工程量在编制细目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项工程量的具体数值。
4. 价格计算在确定工程量之后,按照合理的价格计算方法确定每项工程的价格,包括材料、人工和机械费用等。
5. 准确估算总成本计算所有工程的总成本,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调整,确保准确估算总成本。
总之,清单计价规范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规范,可以帮助施工单位有效管理工程量和成本,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综合单价法的应用需要详细的项目特征描述和准确的工程 量计算,以确保计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工料单价法
工料单价法是一种传统的计价方法,它根据人工和材料的单价来计算每个 项目的费用。
工料单价法的优点在于计算简单、易于操作,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艺 较为简单的项目。
工料单价法的缺点在于无法全面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容易忽略一些间接 费用和管理费用,导致计价结果不够准确。
工程量清单的变更应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工 程进度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工程量清单调整的方法
01
02
03
04
直接调整
直接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 目进行调整,适用于项目 特征、工作内容等发生变 化的情况。
拆分调整
将原清单项目拆分为多个 新项目,适用于工作内容 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情况 。
合并调整
将多个清单项目合并为一 个新项目,适用于工作内 容单一、施工难度较小的 情况。
0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综合单价法
01
综合单价法是一种基于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它根据工程量清 单中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综合计算每个项目的单价,并以此
为基础进行工程费用的计算。
02
综合单价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全面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人工 、材料、机械、管理费和利润等费用,使得工程价格的确定更为
合理。
发展
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未来,随着信息化和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更好地服务于建筑业的发展。
02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清单说明 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计量 单位说明、工程量清单漏项说明 等。
清单计算规则

清单计算规则
清单计算规则是一种管理和计算清单项目的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分析清单中的各项内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清单计算规则:
1. 数量计算规则: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可以有一个数量或数值,用来表示相关事项的数量或数值。
例如,购物清单中的每个商品都有一个数量,用来表示需要购买的商品数量。
2. 金额计算规则: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可以有一个金额,用来表示相关事项的价格或费用。
例如,旅行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有一个金额,用来表示相关旅行费用。
3. 时间计算规则: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可以有一个时间,用来表示相关事项的时间。
例如,日程安排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有一个时间,用来表示相关活动的时间。
4. 值计算规则:清单中的每个项目都可以有一个值,用来
表示相关事项的重要性或优先级。
例如,任务清单中的每
个任务都有一个值,用来表示任务的优先级。
5. 运算规则:清单中的项目可以进行各种运算,例如求和、求平均值、加减乘除等。
例如,可以根据购物清单中每个
商品的数量和价格,计算出购物总额。
这些计算规则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扩展。
通过清单计算规则,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分析清单中的各项
内容,提高效率和准确性。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计算规范和标准,对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定价的过程。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主要规范和要点。
一、编制原则1.明确性原则:清单项目的名称要简洁明了,表达内容要准确明确,避免出现含糊不清的术语或语言。
2.完整性原则:清单项目要从项目的主要部分到次要部分,尽量涵盖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
3.统一性原则:清单项目的编制要统一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量的计算1.单位工程量计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采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和方法,计算单位工程量的工程项目。
2.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保计算结果准确、合理。
3.材料消耗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计算材料的消耗量,并按照相应的单价计算出材料的费用。
三、单价的确定1.单价的确定要科学合理:根据市场行情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单价。
2.单价的确定要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要确保单价的确定是公正、公平、公开的,不得存在偏袒或歧视的情况。
3.单价的确定要经过审批程序:单价的确定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单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编制方式和格式1.清单项目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清单项目的编制要按照一定的格式和样式进行,确保清晰明了。
2.编制方式要规范统一:清单项目的编制方式要统一标准和规范,方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理解和审核。
3.编制时要注明相关技术要求和标准:清单项目的编制时要注明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在编制清单和确定单价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清单计价计量规范

2015 年四时度安装人员培训资料2015-11-1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GB50500-2013 、GB50856-2013)一2013 清单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一)计价规范“13 规范”共设置 16 章、 54 节、 329 条,比“ 08 规范”分别增添 11章、 37 节、192 条,表格增添 8 种(见下表),并进一步明确了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的两种方法。
详细变化大概以下:“13 规范 " 与“ 08 规范”章、节、条则增减表“ 13 规范”“ 08 规范”条则章节条则章节条则增减1.总则7 1 总则8-12.术语52 2 术语23+293.一般规定419一般规定19+104.工程量清单编制619 3 工程量清单编制621-25.招标控制价321招标控制价19+126.招标报价213招标价18+57.合同价款商定25工程合同价款的商定14+18.工程计量315;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2+13中、9.合同价款调整1558索赔与现场签证216+42工程价款调整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324工程计世与价款支付16+1811.完工结算与支付635完工结算114+2112.合同排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4+4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519工程计价争议办理13+1614.工程造价判定3191+18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213+1316.工程计价表格6计价表格使用规定15+1合计5432917137+192附录 A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附录 B~附录 L计价表格 22计价表格构成计价表格+814-8节 1、条则81.总则1)将原规定合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正为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行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合用范围。
2)原条对附录 A~附录 F 的规定上升为国家计量规范。
2.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改正完美了定义,并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合用范围。
清单计算规则

§4—1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一.工程量清单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税金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工程量清单项目:指安装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由业主方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各个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组成的划分。
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划分。
(二)工程量清单项目计算规则:指对安装工程所划分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应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计算。
备注:清单工程量计算与定额工程量计算区别:(1)计算规则不同:清单项目工程量按照《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定额项目工程量按照《计价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清单项目工程量所计算的是实体工程量(净量)。
1)清单项目计量单位与定额项目计量单位相同:若在计算定额项目工程量时,计算了施工附加工程量(预留、预埋),则在计算清单工程量是不计算施工附加工程量。
(定额项目工程量大于清单项目工程量)2)清单项目计量单位与定额项目计量单位相同:若在计算定额项目工程量时,没有计算施工附加工程量(预留、预埋),清单项目工程量等于定额项目工程量。
3)清单项目计量单位与定额项目计量单位不相同:各自按照相应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清单项目是一个综合项目:某一个清单项目可能包括多个定额项目(根据工作内容确定)。
(3)若某一个清单项目包括了多个定额项目,在清单工程量中只表现出主要工作的工程量。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其中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
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01—土建,02—装饰,03—安装,04—市政,05—园林,06---矿山);三、四位是专业工程顺序码(安装01~14),五、六位为分布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由清单编制人进行编码,每个分项工程从001开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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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1 总则1.0.1为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 (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1.0.6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本规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附录 D 、附录 E 、附录 F 应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 附录 A 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2 附录 B 为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3 附录 C 为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4 附录 D 为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城市市政建设工程。
5 附录 E 为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6 附录 F 为矿山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适用于矿山工程。
1.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2.0.4 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围的风险费用。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2.0.6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0.7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2.0.8 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2.0.9 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2.0.10 索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0.11 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证证明。
2.0.12 企业定额施工企业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而编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等的消耗标准。
2.0.13 规费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
2.0.14 税金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2.0.15 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6 承包人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0.17 造价工程师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8 造价员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书》 ,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0.19 工程造价咨询人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
2.0.20 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21 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22 合同价发、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0.23 竣工结算价发、承包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3 工程量清单编制3.1 一般规定3.1.1 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 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 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3.1.3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
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1.4 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3.1.5 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1 本规;2 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技术资料;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其他相关资料。
3.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3.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2.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3.2.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 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3.2.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
3.2.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3.2.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
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
3.2.8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汇总报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补充项目的编码由附录的顺序码与 B 和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并应从³B001起顺序编制, 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
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容。
3.3 措施项目清单3.3.1 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
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3.3.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
若出现本规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3.1 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3.3.2 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 为计量单位。
3.4 其他项目清单3.4.1 其他项目清单宜按照下列容列项:1 暂列金额;2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
3.4.2出现本规第 3.4.1条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
3.5 规费项目清单3.5.1 规费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容列项: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3.5.2出现本规第 3.5.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
3.6 税金项目清单3.6.1 税金项目清单应包括下列容:1 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3.6.2 出现本规第 3.6.1条未列的项目,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列项。
4 工程量清单计价4.1 一般规定4.1.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4.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1.4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4.1.5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6 其它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规第 4.2.6、 4.3.6、 4.8.6条的规定计价。
4.1.7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 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4.1.8 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1.9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容及其围(幅度 ,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容及其围(幅度。
4.2 招标控制价4.2.1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部门审核。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4.2.2 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 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2.3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 本规;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技术资料;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它的相关资料。
4.2.4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按本规第 4.2.3条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算。
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