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腐败问题影响因素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腐败问题影响因素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腐败问题影响因素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腐败问题影响因素的经济学分析

四川大学陈少炜、周俊、张玉娇

【摘要】腐败问题历来是受到学界和社会重点关注的一个问题,它涉及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心理学的各个方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反腐败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引起的国家和学者的高度重视。对腐败问题的研究历来集中在腐败对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影响以及定性的分析反腐败系统的构建和腐败的预防方面,而对腐败问题的定量分析则较少。仅有的定量分析多集中在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层面的分析,而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这些分析对中国现实的指导意义有限。而对中国各省市区的腐败问题进行经济学的定量分析,则有利于找出当前中国国情下的腐败根源和重要影响因素,对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总结前人研究成果和综合中国当前社会经济运行现实,提出了影响腐败最可能的八个方面,并运用这一理论框架,采用1988年——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实证分析和验证。相关数据来源为各年统计年鉴、检察年鉴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通过计量分析证明了该八个方面各自对中国腐败问题的影响程度,并从中得出了结论和建议。

【关键词】腐败影响因素面板数据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3)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3)

(一)国内研究现状 (3)

(二)国外研究现状 (5)

三、理论假设 (6)

四、变量选取和数据描述 (9)

(一)变量选取 (9)

(二)数据描述 (9)

五、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10)

六、实证分析 (11)

(一)分析方法 (11)

(二)基本回归 (11)

(三)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 (12)

(四)面板协整检验 (13)

(五)工具变量方法的结果分析 (14)

七、结论与建议 (15)

【参考文献】 (16)

一、问题的提出

腐败,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腐败问题也日益凸显。当前,反腐倡廉课题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治国安邦的重要举措。虽然我国政府一直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我国腐败上升的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腐败案发数、涉案人数和涉案金额都日创新高,严重程度都突破了原有的程度。腐败一方面会对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损失,另一方面对政府的运作、管理职能和威信构成直接威胁,因此,反腐问题是党和国家的重大课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 年 6 月 23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指出要经过五年的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继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使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这一重大战略性部署,集中体现了对党的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深化。

2011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说:“当前,我以为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而消除腐败的土壤还在于改革制度和体制。”将重视腐败问题和反腐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腐败作为一个国际性的问题,在社会科学中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不同的学者尝试从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多个方面解释腐败的成因、危害和治理。而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经济领域是腐败这一行为作用最直接,也具有最大影响的领域,从经济的角度来研究腐败的影响因素,从源头上了解和控制腐败,从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应该是经济学在反腐问题上的一项重要使命。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学术界对腐败问题研究,大多数集中在腐败的概念、影响因素、作用机

理、治理对策等领域,对腐败的现实状况、腐败的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较少。进行定量分析的文章占总量不足 10% (宋旭光,2007)。

何增科(2002)在《反腐新路——转型期中国腐败问题研究》一书中,用新制度主义、治理与善治、公民社会与第三部么等国际社会科学前沿理论对中国相关腐败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王明高(2002)在《中国新世纪惩治腐败对策研究》一书中,总结和评价了近几年我国实施的一些重要的反腐败措施,并进行了政策有效性分析,提出今后治理腐败的相关政策建议。

倪星(2004)在《腐败与反腐败的经济学研究》一书中,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运用“经济人”的人性假定,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以及委托代理模式对腐败的成因进行了解释,并对不同经济体制下的腐败现象进行了经济学的比较,对腐败后果进行了经济学思考。

王传利(2004)在《给腐败号脉:新中国腐败频度与控制强度相关性研究》一书中,采用马克思主义的关于腐败与控制腐败的相关理论,依照历史顺序,研究了新中国腐败发生频率与相关控制手段之间的关系,提出了腐败频度的概念。

许连纯、徐洪波(2005)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腐败问题研究》一书中,研究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腐败的主要根源、发展规律,在介绍了国际反腐败的成功经验的同时,提出了反腐败的政策建议。

孙刚等(2005)认为我国的腐败是市场不完善时政府特权导致的,而在腐败初期,政府可能对腐败采取适度的容忍,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大力反腐。

谢平和陆磊(2003)用十分规范的经济学理论阐释了中国金融腐败的分析框架,同时设计并应用了中国金融测方法,得出了比较理想的定量研究成果。他们认为金融机构的寻租扭曲了资源价格,造成了金融资源使用效率的低下,而融资腐败的程度取决于资金的稀缺性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程度。

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在腐败问题的实证研究方面也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陈工孟(2000)介绍了一个经济腐败模型,并分析了各类参数对经济腐败的影响。胡鞍钢(2001)较早地通过问卷的方式搜集了有关反腐败的资料,并从税收流失、资产流失、经济租金等方面对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相关评估。杨灿明、赵

福军(2004)运用回归分析发现行政腐败降低了经济增长率且导致公共支出占GDP的比重上升;刘文革等(2003)发现转轨过程中腐败随着国民生产总值增长而加重。周黎安、陶婧(2009)运用中国省级水平1989年至2004年的面板数据,系统考察了地区政府规模、民营化、经济开放程度、教育水平等社会经济因素对腐败的影响。

另外,我国一部分学者也通过借助国外相关指标,对中国腐败问题进行研究。谢地(2003)借助了IMF的相关数据,研究了腐败与公共投资、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方晋(2004)借助透明国际组织的数据定量研究了腐败与经济自由度以及工资之间的关系。

(二)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对腐败问题的研究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侧重于社会政治方面的研究,以韦伯主义和后韦伯主义为代表。韦伯主义认为腐败主要是由于制度、法规和监督的缺失造成的,因此,改进管理,加强监督是减少腐败的手段;后韦伯主义则认为腐败是过分理性化和过分控制的结果。第二阶段,对腐败问题的研究侧重于经济学的分析为主,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有“经济人”理论、寻租理论、内部人控制理论、政府交易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等。

国外学术界对腐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量研究方面。

关于腐败产生的影响,较早对腐败问题进行实证研究的应该是毛罗(Mauro,1995、1996),他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估计了腐败对一个国家经济增长、投资以及政府开支的影响,得出与理论相一致的结果,即腐败对经济和投资有负面影响。Tanzi(1999)通过对世界各国腐败情况的定量研究,分析了腐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他认为反腐败不可能在政府改革之外取得成功。Poharska(2000)利用透明国际的数据对转轨国家腐败水平与经济管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说明,认为管制越多则腐败程度越高。Li(2000)则具体研究了腐败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并且得出结论:腐败会以倒U曲线的方式对收入分配产生影响。

关于腐败的性质和决定因素,Van Rijckeghem和Weder(2001)把焦点放在公务员工资上,但是其样本太小,只包括了31个发展中国家,如果样本扩大,特别是把发达国家也包括进去的话,估计结果可能完全不同;Broadman和Recanatini(2000)着重于经济制度的影响,但是其样本只包括了26个转轨国家;

Treisman(2000)把很多社会文化方面的因素列为解释变量,但是其缺陷是没有用面板数据估计方法,而仅仅是将跨国数据逐年分别回归,因此损失了很多有用的信息。但是他们主要的估计结果基本上都符合理论研究的结论的。

但是,在腐败的地区差异方面,国外的文献着重于跨国比较,从实证的角度考察不同国家腐败差异的影响因素,但对同一国家内不同区域的腐败水平进行差异分析的文献非常少见。因此,本论文主要是通过中国省级水平1978年至2009年的面板数据,考察各类因素对腐败的作用效果。

三、理论假设

目前各国研究机构和国际组织所认同和使用的腐败定义来自于1993年桑图里亚(Josef J.Senturia)主编的《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第六卷,该定义认为腐败就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透明国际对腐败含义的解释是:“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1

中国学者对腐败的定义集中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比较宽泛的描述为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较为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定义为“执政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受其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和人员,为满足私欲,谋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实施的严重违背纪律和法律,侵犯人民利益并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蜕化变质行为”。2

因此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将现阶段中国的腐败具体化为党政领导干部和职务犯罪,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等公共权力以权谋私,在重大经济事件中的失职渎职,利用公共权力的贪污受贿,还包括用以谋取私利的裙带关系和其他非金钱行为。

为了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考察各种因素对腐败的影响,我们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当前的经济社会运行实际情况,我们将可能影响腐败的因素分为经济因素和政府因素两个大类。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速度、政府规模、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地区开放程度、市场化程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等八个方面。

首先,经济发展水平对腐败的影响。从腐败的成因来看,腐败的形成需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腐败动机,二是腐败能力。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腐败能力的重1杜兴洋主编《行政监察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P191

2

要因素,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方,公共权力的寻租机会更多,可能的涉案金额和人数也就会越多,在这个层面上,我们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方,腐败的程度会越高。前人有研究曾指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方,因为其制度和各种体制机制的完善,腐败可以得到有效制约,因此和腐败是负相关关系。但是这里描述的是一个相对较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例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确实存在因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而导致的腐败程度降低,但是在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层次不足以导致体制机制的根本变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认为经济发展水平和腐败呈现正向相关关系。

第二个假设是经济发展速度与腐败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速度和腐败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曾得到大量学者认同,近年来的部分实证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负相关关系多来自于人们认为腐败对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而在一定发展阶段的经济体中,我们认为,经济发展速度对腐败是具有促进作用的,主要内在关系是因为经济发展较快的国家和地区为政府官员提供了更多的腐败机会和腐败能力。

第三是政府规模与腐败之间的关系。有证据显示,政府预算与GDP的比率可能与腐败程度存在正相关性。这已经被拉帕罗姆巴拉(LaPalombara,1994:338)验证了。其他的研究者却报道了相反的研究结果。艾略特(Elliott,1997:182—3)报道了83个国家的抽样调查,他认为政府预算相对于GDP的比重随着腐败程度加重而减少。这一观点得到了阿德塞拉等(Adseraeta1.,2000)的支持。格日陵和撒克尔(Gerring and Thacker,2005:245—6)的研究显示,腐败与政府的规模之间没有关系。格拉夫和麦尔科普(Graeff and Mehlkop,2003)认为在高收入国家中,腐败明显随着政府的规模增加而减少。3在中国的具体国情下,我们可以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相近和政治体制相近的国家和地区中,政府规模越大,腐败程度越高。

第四是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与腐败之间的关系。与政府支出相比,政府支出的结构,譬如某些特殊类型的政府支出,如行政管理费用、再分配支出对腐败的影响可能更为具体和强烈,因为它们具有导致腐败的潜力。拉·波特等(LaPoaa以a1.,1999:242)指出,整个政府转移支付和补贴的总额与GDP的比重和腐败程度正相关。而科教文卫的方面的支出却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管理质量,我们认为,行政管理费用与政府腐败呈现正相关关系,而科教文卫事业费占政府支出比例与腐败又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

第五是地区开放程度。已有的部分研究证明,地区开放程度和腐败之间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一方面我们认为,地区开放程度越高,标志着市场化程度越高,

3

这是有利于降低腐败的因素。布罗德曼和瑞卡纳迪尼(Broadman and Recanatini,1999)调查了多个欧洲和中亚的经济转型国家,发现市场进入壁垒越高,腐败的水平就越高。而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在中国的当前情况下,地区的开放性并不意味着政府监管的程度降低,与之相反,进出口总额比例越大的地区,参与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政府官员越多,在没有明显体制变革的情况下,具有腐败动机和获得腐败能力和机会的官员就越多。因此我们认为,在中国各地区,地区开放程度越高,腐败反而越严重。对于地区开放程度与腐败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根据政府对进出口的监管政策的变化,采取分时段考察的形式,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第六是市场化程度。一般认为,市场化程度越高,竞争越激烈,会减少腐败。竞争可以增加市场的自由度,从而减少官员腐败的机会和能力。阿德斯和迪·特拉(Ades and DiTella,1995)考察了关于竞争的两个指标的影响,得出了市场环境的竞争程度越低,腐败程度就越高的结论。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外商直接投资和企业的民营化是考察市场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一般认为,FDI所占比例越高,民营化程度越高的地区,腐败应该越少。而实际情况是,从FDI方面来说,外商直接投资的进入还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和行政审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官员因为政绩工程和外商企业的合谋,以及外商企业为了获得优惠政策、条件和资质审批的便利而进行的行贿大量涌现,因此当前的FDI程度并不能完全反应市场化程度,它与腐败的关系应该是正相关的。中国企业民营化进程似乎也与FDI相似,并没有摆脱政府的控制,在资质审批、贷款等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方面都受到政府的控制,且缺乏明确的监管制度。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其他情况不变的时候,各地企业民营化程度甚至是促进了腐败。

第七是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与腐败的关系。这里之所以提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是因为在中国的统计口径中,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主要统计了公有制企业和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具有腐败能力的人的收入水平。一般认为,收入水平的提高会对腐败动机具有抑制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与腐败呈现负相关关系。

最后是受教育程度和腐败的关系。一般认为,文化决定因素可能会提高收入和清廉水平。如果把腐败和人力资本联系起来,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史文森(Svensson,2005:27—30)的研究显示,腐败和人均受教育年限之间存在正相关4。在这里我们认可这个结论,在中国也存在受教育程度高的地区,腐败程度会较低的情况。

当然,影响腐败的因素可能还有很多,分权化、质量和生产、金融体系的开放程度等都可能对腐败具有影响,但是这些因素在中国各地区的区别表现并不明

4

显,因此我们在本文中不作讨论。

四、变量选取和数据描述

(一)变量选取

本文使用的数据是来自1988年至2009年我国三十个省级行政区的面板数据。数据的来源主要有两个:各省1988年至2008年的贪污腐败渎职等职务类犯罪案件数来源于1990~2010年《中国检察年鉴》中各省级检察院院长每年向各省人大提交的报告内容,2009年的职务类犯罪案件数来自各省官方网站中2010年各省级检察院院长向各省人大提交的报告内容;其他相关的社会经济变量来源于各年的国家统计年鉴。

本文用于衡量各地国家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腐败程度的变量是各省市自治区从1988~2009年每年当地的腐败案件立案数的变动情况。腐败的变化受到政府规模的影响,还与经济发展速度、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地区开放程度、市场竞争度、民营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水平等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本文用预算内政府一般支出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政府规模、用GDP增长率来衡量经济发展速度、用科教文卫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分别占预算内政府一般支出的比例来衡量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用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地区开放程度、用FDI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市场竞争度、用非公有制企业雇员人数占全部所有制企业雇员人数的比例来衡量民营化程度、用人均GDP来衡量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用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和每万人大学生比例分别来衡量当地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和受教育水平。

以上指标所涉及数据的时间按口皆为1988~2009年,鉴于政府发展规模、经济发展速度等指标为该年相关数据的比值,为了保证所有指标在时间序列上的可比性,本文对衡量腐败、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的三个指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此外,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总额和FDI的统计单位为美元,笔者按照当年人民币兑美元的加权平均汇率进行了相应的转换,以确保相关指标的合理性。

(二)数据描述

图1给出了各地平均腐败立案数的逐年变化趋势,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各省市自治区的平均腐败立案数的时间趋势,以1998年为界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88~1997年,各地平均腐败立案数处于高位震荡,最低点1988年的数据也在1576.25;第二个阶段是1998~2009年,处于低位震荡,最高点

2000年的数据仅为1500.03。这是因为重庆在1997年成为直辖市,之前的腐败案件立案数都划分在四川省,所以1998年前后的各地平均腐败案件数变化巨大,形成了这两个阶段。然而,从总体上看,各省区的平均腐败案件数仍然呈递减趋势。表1给出了所用主要变量的统计特征描述。

图1:1988~2009年省区平均的腐败案件立案数的时间趋势

表1:主要指标的描述性统计

变量定义样本数均值标准差最大值最小值腐败案件立案数(标准化)615 0.019939 1.009394 3.864614 -1.251411 GDP增长率(%)636 0.169201 0.078502 0.534270 0.008511 进出口总额占当地GDP比例(%)637 0.200982 0.252916 1.713612 9.99E-05 FDI占当地GDP比例(%)617 0.031043 0.035850 0.241567 1.41E-05 政府支出占当地GDP比例(%)637 0.151772 0.116656 1.065185 0.003671 科教文卫事业费占政府支出比例(%)629 0.385966 0.882373 9.101104 0.116050 行政管理费占政府支出比例(%)627 0.178975 0.349295 3.502707 0.025046 民营化水平630 0.14159 0.081989 0.414029 0.013769 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化)638 0.006733 1.008196 4.808327 -1.170434 每万人大学生比例(%)636 0.006758 0.006970 0.044320 0.000787 人均GDP(标准化)638 0.004457 1.011523 6.813571 -0.835712

注:样本值缺失的原因是统计年鉴无记录。

五、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根据文献的分析和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建立如下计量模型:

Corruption it=β1G it+β2X it +αi+u it (1)

其中,下标i表示中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不包括北京)5,t表示1988~2009年。在模型中:

Corruption it表示地区腐败水平,是本文的被解释变量,用该省人民检察院每年立案侦查的贪污腐败渎职案件数进行衡量。本文才用的数据仅仅反映了已经被依法立案侦查的腐败案件,没有包括已经发生但尚未发现的腐败行为(事实上无法收集),因而本文的指标不能完全代表中国各地区真正的腐败情况。

G it表示地方政府一些财政行为的变量,包括:(1)政府规模(gov),反映政府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用预算内政府一般支出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2)财政支出结构,考虑了政府管理(gov1)和政府质量(gov2)两个变量,前者用各省行政管理费用占预算内政府一般支出的比重来衡量,后者用各省科教文卫事业费占预算内政府一般支出的比重来衡量。

X it是本文引入的一组其他可能影响腐败水平的解释变量,主要包括:经济发展速度y(用GDP增长率来衡量)、地区开放程度open(用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市场竞争度market(用FDI占当地GDP的比例来衡量)、民营化程度priv(用非公有制企业雇员人数占全部所有制企业雇员人数的比例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economic(用人均GDP来衡量)、居民收入水平income(用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受教育水平edu(用每万人大学生比例来衡量)。

αi是第i个省的固定效应,u it是随机扰动项。

六、实证分析

(一)分析方法

本节首先报告从固定效应的基本模型中得到的各主要变量对腐败水平的影响,其次对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最后剔除不稳定以及与模型相关性差的变量,对余下变量进行GLS回归分析。

(二)基本回归

面板数据回归分为固定效应(fixed effect)回归和随机效应(random effect)回归。前者认为个体不可观测的特征与解释变量存在相关性,而后者则认为不相关。当横截面的单位是总体的所有单位时,固定效应模型是合理模型6。实证研究中一般通过对数据进行Hausman检验以确定是选用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

5由于北京的腐败案件包含国家级政府机关人员的腐败,不具有地方代表性,故在此剔除。

6

应模型,我们运用此方法进行检验,结果(表2)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检验结果均拒绝随机效应与解释变量不相关的原假设,故采用固定效应回归模型。对模型(1)进行面板固定效应回归估计,其结果见表3。

表2:Hausman固定影响与随机影响检验

表3:基本回归估计结果(1988~2009年)

解释变量系数标准差t统计量

经济增长率0.644037*0.303662 2.120899 进出口总额占当地GDP比例0.218166 0.219010 0.996145 FDI占当地GDP比例 1.035300 1.055475 0.980885 政府支出占当地GDP比例0.179247 0.649290 0.276065 科教文卫事业费占政府支出比例-0.265022 0.177221 -1.495430 行政管理费占政府支出比例0.671144 0.491418 1.365728 民营化水平 3.245720***0.617412 5.256978 城镇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0.293011 0.103483 -2.831479 每万人大学生比例-18.94332*9.745805 -1.943741 人均GDP 0.248540*0.103557 2.400026

常数项-0.533610***0.156909 -3.400767

观察值615

R20.735569

注:*代表在10%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5%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从表3的结果中可以看出,外国直接投资占GDP的比重越大,越有可能发生腐败,FDI占GDP的比重每上升1%,腐败的发生率将上升1.04%,此外,经济增长率和人均GDP与腐败之间也成正相关关系,而受教育水平和腐败之间成负相关关系,与预期方向相同。然而,政府规模、开放程度、居民收入水平等变量对腐败的影响有预期的方向,但是在统计上不显著。

(三)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

由基本回归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虽然方程的拟合度较高,但是多数变量统计不显著,说明可能存在伪回归问题。为了避免面板数据的伪回归问题,需要对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其平稳性。根据所有截面序列是否具有单位根,可以将检验单位根过程的方法分为同质单位根检验(common root test)与异质单位根检验(individual root test)。同质单位根检验的主要方法有LLC、Breitung、Hadri,异质单位根检验的方法主要有IPS、Fisher-ADF、Fisher-PP。本文利用上述方法对主要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其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限于篇幅,表4

仅列出各变量LLC、IPS两种检验结果,其他检验得到的结论相同)。

变量

Levin-Lin Test IPS Test Levin-Lin Test IPS Test

Corruption -3.00268***

(0.0013)

-2.34518***

(0.0095)

-22.1994***

(0.0000)

-22.7750***

(0.0000)

y -5.70603***

(0.0000)

-5.24987***

(0.0000)

-11.1500***

(0.0000)

-10.1342***

(0.0000)

open

0.93796

(0.8259)

-1.87901**

(0.0301)

-9.41076***

(0.0000)

-9.40792***

(0.0000)

market -2.71033***

(0.0034)

-2.76946***

(0.0000)

-8.98930***

(0.0000)

-9.44859***

(0.0000)

gov

1.02066

(0.8463)

5.55548

(1.0000)

-9.70375***

(0.0000)

-10.9689***

(0.0000)

gov1

-1.43644*

(0.0754)

-3.63306***

(0.0001)

-15.3243***

(0.0000)

-19.6904***

(0.0000)

gov2 -3.33077***

(0.0004)

-1.6977**

(0.0448)

-14.5705***

(0.0000)

-14.3111***

(0.0000)

priv

1.53775

(0.9379)

1.12773

(0.8702)

-11.2208***

(0.0000)

-6.93713***

(0.0000)

income

24.4992

(1.0000)

24.5766

(1.0000)

-1.00752

(0.1568)

1.15506

(0.8760)

economic

41.8273

(1.0000)

34.0949

(1.0000)

2.11571

(0.9828)

0.30483

(0.6198)

edu

18.2272

(1.0000)

22.2070

(1.0000)

21.2798

(1.0000)

-0.71692

(0.2367)

注:(1)***、**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置信水平上拒绝“有单位根”的原假设;(2)估计方程中含截距项和时间趋势。

从表4中可以看出,居民收入水平(income)、经济发展水平(economic)和受教育水平(edu)三个变量是非平稳数据,其他变量基本上都在10%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而且其他变量的一阶差分都是稳定的。

(四)面板协整检验

协整检验是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方法。经典的Engle and Granger协整检验是基于残差来实现的。建立在Engle and Granger二步法检验基础上的面板协整检验主要有Pedroni检验和Kao检验。Pedroni(1999)提出来基于Engle and Granger二步法的面板数据协整检验方法,该方法以协整方程的回归残差为基础通过构造7个统计量来检验面板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Kao检验与

Pedroni检验遵循相同的方法,即也是在Engle and Granger二步法检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根据上述的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时,笔者剔除了居民收入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受教育水平三个非平稳的变量。Pedroni检验可以适用于组中包含7个以及7个以下序列的情况。由于组中余下的序列个数大于7个,无法进行Pedroni检验,因此本文采用Kao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检验结果表明在1%的显著水平下拒绝没有协整的原假设,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表5:面板数据的协整检验

注:加“***”表示在1%的置信水平上拒绝原假设而接受备择假设。

(五)工具变量方法的结果分析

在前文的基本回归中,一个可能的问题是内生性。如果解释变量与随机扰动项之间存在相关性,那么对β1、β2的估计就是有偏的,所以进一步采用工具变量方法。根据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结果,我们知道income、economic和edu三个变量是非平稳的,此外,经试验发现变量政府质量(gov1)对模型R2的影响不大,故选取income、economic、edu和gov1作为工具变量,对余下变量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估计结果见表6。

表6:工具变量估计结果(1988~2009年)

解释变量系数标准差t统计量

经济增长率-1.5513050.917508 -1.690780 进出口总额占当地GDP比例 2.788562***0.666279 4.185278 FDI占当地GDP比例20.09969**7.890132 2.547447

政府支出占当地GDP比例 6.712066*** 2.027152 3.311081

行政管理费占政府支出比例0.327847**0.140665 2.330688 民营化水平11.25414*** 1.448125 7.771522

常数项-3.526973***0.714571 -4.935789

观察值615

R20.580148

注:*代表在10%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5%的水平上显著,***代表在1%的水平上显著。

从表6的结果看,经济增长率对腐败发生率的影响变为负,与预期方向一致,统计也仍然较显著。相对于基本回归而言,工具变量模型报告的系数略高,变量的显著性也更加明显。经济增加率每上升1%,腐败发生水平将降低1.55%;政府规模的膨胀和政府管理费用的增加对腐败的影响也是显著为正的,这表明政府

规模的增加可能会带来更多的腐败,而基本回归的估计结果表明,用于科教文卫等领域的公共开支的增加降低了腐败,我们可以认为更有效率的政府支出有利于降低腐败;民营化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表明伴随着民营化程度的提高,腐败也更容易发生;对于市场竞争和开放程度而言,对腐败的影响也是显著为正的,说明伴随着市场竞争和开放度的提高,政府的管制和干预可能带来更多的腐败。

七、结论与建议

根据计量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从1988—2009的省级面板数据分析基本验证了我们的理论假设。在解决了内生变量问题以后,中国各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也与腐败呈现出了明显的负相关关系。根据相关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中国经济的发展给腐败提供了大量机会和能力。由于FDI、进出口总额、企业民营化和经济发展水平都和腐败呈现出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我们可以认为,正式中国经济腾飞过程中,政府在经济监管中拥有的权利,因经济的迅速发展而创造了大量腐败的机会,导致了腐败的迅速增加。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作为发展中国家,因经济发展导致的腐败增长是会长期存在的。

二是政府本身的规模和能力导致了腐败的增长。因为政府规模和行政管理费用和腐败呈现出了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我们认为,正是因为政府规模的扩大,行政管理费用的增加,导致了腐败基础的扩大,腐败机会和能力的增加。在政治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的当今,这种趋势应该还会长期存在。

三是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会对腐败具有一定抑制作用。从分析数据来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可以看做是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必然要求对廉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科教文卫支出的增加可以看做是政治的进步,政府管理职能的提升;而人均受教育程度更是社会文化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因素都明显的表现出和腐败的负相关关系。

从对腐败影响因素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因中国的特殊国情,在现阶段中国腐败的影响因素和国外的现有理论有所不同。在中国的反腐过程中,应该根据腐败的具体情况采取应对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依靠市场化和经济增长来抑制腐败的效果会不明显。西方已有的理论认为,市场化和竞争因政府监管的减少而能够减少腐败,经济的发展对腐败也有抑制作用。但实际上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理论并不合适,我们的分析表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中,反而因为政府自身的权利施行范围和规模得到加强而加深的腐败。

深化制度和体制改革,加强监管和法制建设是减少腐败的可行之路。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之一是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脱节,以及政治体制改

革的尚未完成。因此在中国现今情况下,抑制腐败的首要方案应该是继续深化制度和体制改革,加强权利监管,加强法制建设,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来抑制腐败。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控制腐败根源。公务人员是腐败的根本所在,鉴于政府规模、政府支出、政府支出结构与腐败之间的显著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反腐工作中的一个重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政府规模,改善政府支出结构,特别是监管政府支出中行政管理经费和转移支付中大量存在的腐败问题,是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

加强社会建设,改善腐败环境。上述几个观点可以描述为控制腐败的能力,而社会建设在控制腐败的动机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国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对腐败有着显著的抑制作用,因此加强社会建设,可以从更基础的层面来进行反腐工作。

诚然,本文的分析因数据获取的相对困难,统计口径的不够一致和变量本身的内生性等问题,还仍然具有改进的空间。如各地区反腐的力度、制度因素等并没有考虑进来,如何克服各种因素的内生性和其他实证以及理论的弱点,也将会在以后的研究中加以重视和考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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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潘春阳,何立新,袁从帅:财政分权与官员腐败——基于1999-2007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J].当代财经,2011(3):38-46.

浅析中国政治腐败现象的滋生和对策

腐败问题牵连到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贪官腐败,必然导致民不聊生。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对腐败问题尤其关注。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令如今大学生不敢进入社会,不敢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政坛的腐败令我们的正义感和社会公平感受到了威胁。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腐败问题作进一步的分析,寻求根治腐败问题的方法。 一、腐败现象的产生 纵观中国历史,历代封建政权之所以“人亡政息”、政权更迭、江山易人,政治腐败是根源。数千年专制制度下的中国,一直在和官僚体制的腐败进行斗争,斗争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惩治,又不断的滋生,百屠不灭,百清不尽,人民对于腐败是切齿痛恨的。今天的中国,“封建制度”已经消亡,“共和国”已经建立,但是人民仍旧不能和摆脱腐败政治的困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腐败也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和蔓延,似乎比以前历代封建王朝来的还更迅猛,更严重。我们每年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10多名,对腐败分子的惩处也很严厉。腐败不但威胁着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而且还会严重削弱国家能力,激化社会矛盾,从而时刻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腐败现象产生的各种原因 (一)、制度原因 国家政治制度的制约机制不健全——官员掌握着管理和分配稀缺资源权力,而责任制度、监督制度、人事制度、法律制度本身的弹性过大。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等一些教育制度、监督管理机制尚未建立或完善,使现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加难度。由于没有一套切实可行的监督管理制度,一些领导干部放任自流,高高在上,一手遮天,不以身作则,坏了自己,也带坏了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风气,引发许多腐败问题。 (二)、社会原因 公民的态度和行为、社会的价值观念。腐败与反腐败本身就是对立的、矛盾的、相互排斥的。当这种抵制腐败的力量比较强大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比较缓慢而微弱。而当这种抵制的力量有所削弱的时候,则腐败现象的发展就会变得非常迅猛。所以反腐败的斗争是一个需要不断地、持久地进行的过程,公民应把握好主流方向,要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三)、思想原因 极少数政府官员道德品质的堕落、道德败坏使得官员无法抵御远大于其合法收入的金钱诱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思想教育也开始接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在国外先进优秀文化传来同时,腐朽污浊之气也随之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党的机关和企业单位的某些公职人员由于本人素质不高,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在金钱和物质引诱面前失去了自控能力。而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与政治存在不合理方面,又为这些不坚定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这就使得少数公职人员当官做老爷和以权谋私的欲望恶性膨胀起来,利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腐败经济学的因素分析与模型分析 (一)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寻租型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制度性缺失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必然要经历的过程。 (三)寻租型腐败将是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主要腐败类型。 (四)治理寻租型腐败是一项从个体到政府制度再到外部法制的系统工程。 (五)了解腐败行为选择及成本收益分析模型对治理寻租型腐败很有帮助。 (六)治理寻租型腐败本质上说就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通过对腐败行为可能发生的因素进行深入分析,以腐败的成本与收益,权力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为基础,提出两种不同类型的腐败问题——需求性腐败和供给性腐败,并分别对其建立数学模型进行探讨。最后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各有侧重、综合治理的措施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腐败腐败经济学腐败可能性函数需求性腐败供给性腐败 一 腐败(权力腐败),用经济学家樊纲的话说,就是“利用公权谋私利”(1)。腐败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就是研究腐败行为如何将公共品——权力作为投资,低成本或0成本地谋取利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以最低成本取得反腐败的最大收益的途径。影响腐败行为发生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因素是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同时包括社会公众的容忍度和心理预期,以及反腐败所带来的收益(如“警示作用”)等等。假设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T,T=f(Y,

P,Q,G……)。Y代表腐败收益,即腐败者通过权力投资得到的好处,腐败的收益就等于腐败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净损失(即不包括给社会造成的精神损失,如司法精神的“磨损”,制度缺口的打开,权力规则的破坏,以及给市场秩序带来的混乱等等)。显然,腐败收益越大,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给社会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P 代表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它与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成反比,即查处的概率越小,腐败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反之,亦反之。Q代表腐败查处的力度,或惩治腐败的程度。而腐败行为的成本C应包括个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个人成本C1为腐败查处的概率(可能性)与查处的惩罚力度二者之乘积,如果P为0或接近于0,则个人成本也为0或近接近于0。由于腐败者并不是权力的所有者,当其进行腐败投资时,只有“使用权”,投资后也不会马上(有可能一直不会)被剥夺权力,故个人成本实质上是一种风险性成本,或“预期成本(机会成本),而社会成本C2则是个人成本的“外溢”,实际上等于收益,即Y=C2。也就是说,腐败行为造成的净损失部分构成腐败收益的来源。那么,腐败被查处的概率(可能性)越高,则个人成本越高,腐败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低;腐败惩罚的力度越大,个人成本越高,其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小。与腐败查处的概率和惩罚相关的现实因素是制度(包括司法制度)的完善性,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监督防范措施的严密性、前瞻性等等;当然,各些因素之间也是密切联系,相互制约的。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浅谈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经济成份、经济要素日趋多元化,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理念、利益关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腐败现象一日不除,则国无宁日,民无宁日。当前,如何在科学分析腐败现象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课题。 关键词:腐败反腐倡廉原因对策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有的腐败现象 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改革开放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贪污受贿,大肆挥霍国家巨额财富,其手段之猖獗,手法之多样,是前所未有、触目惊心的。具体表现为:(一)利用职权,安插亲朋好友、买官、卖官 (二)大肆贪污受贿,挥霍国家巨额资财 二、腐败现象屡屡产生的原因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败,腐败现象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公务员人数严重超编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公务员人数每年递增20% ,未来几年将严重超编。另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规模是否适度不仅需要考虑“官民比”,而且要考虑公务员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公务员的行政效率。虽然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

1比26(那是2005年“两会”时提供的数据,现在肯定要大于这个比值),但是从经济视角考察,财政供养人员与GDP之比看,我国为39人/百万美元,大大高于发达国家。 (二)现存机构的弊端和法制建设的滞后必然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从我国目前现存机构来看,的确存在党政机构的权力失衡,权力过分集中,党政行为存在严重的“人治”而不是“法治”现象。同时在法制建设方面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反腐败方面的法规严重滞后,已颁布的法律目前存在着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情况,与反腐倡廉直接有关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与当前反腐斗争的需要脱节。对已查清的一些大案、要案的犯罪分子主要是职务较高的人惩处往往打击力度不够,一些贪污受贿动辄数以十万百万的领导干部,从公布的处理结果来看,凡担任过相当一级领导的贪官,几乎都能免予“斩立决”,最终判决往往是死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落到实处。 (三)党风不正是腐败现象产生的催化剂 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党内确有不正之风,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当前党风不正主要表现为:第一,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的作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看不到了,造成的后果必然是损害群众利益,脱离群众,腐败现象也就应运而生。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几年腐败现象层出不穷,一些大案、要案涉及到我们不少部门和地方的主要领导,党风不正的确起到了催化的不良作用。

腐败现象的经济学分析与思考

内容提要: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之风呈现蔓延、扩张趋势。作为一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腐败在表现形式上具有多样化特点。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腐败产生的经济学根源进行了分析:腐败主体(腐败者)自身分析;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产生腐败的经济原因;体制转换时期法制建设滞后,权力制衡约束力量软化,缺乏独立监督体系。腐败危及政府形象,影响经济改革政策执行、实施,严重恶化经济环境,导致社会经济的“内耗”,阻碍经济增长。基于此,作者认为应当通过“制度创新”途径遏制、削化腐败,并且倡导建立一门新型经济学科——“腐败经济学”,尝试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这一人类社会的共存现象进行分析、研究。一、腐败——种病态经济现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渐进转型,腐败,也像瘟疫一样在神州大地滋生、蔓延。从1982年起,中国共发起五次“严打’高潮:1982年、1983年、1988-1990年、1993年、1995年。时至今日,全国范围的腐败之风非但没有抑制住,反而呈现出规模增大、频率加快趋势。(见图表1、图表2)从1988—1992年的五年中,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14318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5818人,追回赃款、赃物计25.8亿元,涉及县处级638人,厅局级38人,省部级4人。而从1993—199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87352件。其中:立案侦查贪污案102467件,贿赂案70507件,挪用公款案61795件,徇私舞弊案5507件,玩忽职守案22211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9.2亿元。五年中共起诉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被告人181873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903人,厅局级干部265人,省部级干部7人。1998年检查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案件1773件。1999年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8382件,比上年增加9.4%。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9亿元。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2061人,厅局级干部136人,省部级干部3人。世纪之交的2000年,更是腐败分子“前赴后继”、大案要案频传的一年:先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因行贿受贿被判处死刑,继而又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因收受3700万元巨额贿赂而被送上断头台,紧接着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被公诸于众,这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走私货物价值人民币530亿元,偷逃税款人民币300亿元,首批案件涉案14人被判处死刑,25名涉案党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中包括8名厅级干部。这些数据警醒我们:中国的腐败速度正以远远超出GDP增长速度“同步逼进”:一方面腐败主体由中低权力层向高层甚或最高权力层蔓延、渗透、扩张;另一方面,腐败数额呈现高额、巨额特征,具有惊人化、高速化发展趋势。(见图表3)数字,令人振聋发聩;现实,更加触目惊心。日益严重的腐败问题正在危及政府的形象,成为社会经济不稳定的“重磅定时炸弹”。有识之士不无忧虑地指出:今后最有可能中断中国改革与现代化进程的因素来自恶性腐败。现实的严峻和严峻的现实迫使我们从经济学角度对腐败这种病态(Unhealth)经济现象进行理性分析与冷静思考。从政治学的角度看,腐败是指公职人员为实现其私利而违反公认规范行为。该定义的假定条件是一国制度和法律是完善的,即腐败是违反制度和法律的一种与权力相关的活动,适用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腐败是一种“制度化逃避”现象。这里,制度化是指社会行为符合社会规范体系(即具体社会制度和规章制度)的程度以及与之相符合的过程,亦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的状况。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基本形式是政治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交换,实质是“权钱交易”。马克思说,货币是特殊商品,其实在特定经济条件下权力是一种更加特殊的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示范效应的结果,只要有一个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捞取特殊利益,其他人就会跟着这样干,在消费欲望极高而消费水平极低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被称为“权力泛化”的社会现象。商品交换被“权利交换”所取代,而权力已经成为一种特殊商品,“权力上市”

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

2008年1月第5卷第1期 JournalofHubeiUniversityofEconomic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an.2008Vol.5No.1 公共权力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及对策 吴卫东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8) 摘 要:从公共经济学视角来看,政府官员在拥有公共权力和寻租空间的情况下,只要从事腐败行为的收益大 于成本,腐败就会产生。腐败是社会肌体上的毒瘤,严重地侵蚀了社会肌体的正常运行,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本文从经济人理论、成本—收益理论、寻租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成因进行分析,并探讨治理腐败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对策建议 一、腐败的概念界定 何谓腐败(Corruption)?据《汉书?食货志上》对腐败一词的解释记载:“ 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意指(谷物)发霉、腐烂,这是腐败概念的生物学释义。许多政治、法学、社会和经济学家也从不同视角给腐败下过不同的定义,但基于人们的价值判断标准不一致,对腐败的范围有不同的界定和标准,因而始终没给出“腐败”一个明确、统一的定义。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1]耶鲁大学苏珊?罗斯?艾克曼教授认为:“腐败是国家管理出现问题的一种症状。这种症状表现为那些原本用来管理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机制,却被官员用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国内学者王沪宁给腐败下的定义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用。”目前理论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腐败必须符合“滥用公共权力”和“为私人谋取利益”这两个基本条件,否则就不应归属于腐败之列。我们认为:从广义来说,凡是个人在公共领域或私人领域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均可被视为是腐败行为,如:黄、赌、毒等行为,从狭义来讲,腐败是指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达到谋取某种私利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所要分析的是一种狭义的腐败。 二、腐败成因的经济学理论分析(一)经济人假设理论分析 根据经济人的假定,人们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终其目的在于谋求自身的个人收益。这一个人收益不仅包括当事人目前能获得的各种有形的经济利益以及无形的个人满足,而且也包括履行职责可望得到的各种预期收益,比如:工资、权势、晋级、利润、市场份额等。经济学家认为,政府官员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同样扮演着经济人的角色,不断寻求着自身经济效用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必须将每一个人放在经济人的前提下进行分析,经济人行为具有以下四种本性:(1)利己主义:即每一个经济人都以其自身的利益为最大化为目标。(2)机会主义:也就是经济人不但自私,而且只要能够利己,就会伺机去损人;(3)外部性:即个人的某一行为会给其他人带来影响,其影响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4)有限理性:也就是人对事物的认识由于自身生理和社会条件的局限性不可能 作出完全理性的选择,而只能是较优。以上的经济人行为假设表明,利己是人之本性,在有限理性之下,在每个人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人们为了自身利益可以不惜伺机去损害他人,这不仅包括一般市场经济人,也包括那些权力操纵者。权力操纵者的这种利己机会主义行为就具体表现为腐败,其后果必然导致了经济效率的低下和社会分配的不公,从而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并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失。 (二)成本收益理论分析 诺贝尔经济学家加里?S?贝克尔认为,人类一切行为都蕴含着追求效益最优化和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有以尽量小的成本换取尽量大的收益的要求[2]。为此他运用成本—收益分析的方法,作为了解和研究人类行为的有效工具,现已被大家广泛采用。其要点是,当预期收益>预期成本时,人们的动机就会转化为现实行为。以成本—收益公式(W0-W1)+M>B(1- 1/P)(1)为例,对产生腐败的行为进行分析。其中,W0表示一 个人正常状态的收入,W1表示因为腐败行为被查处降职以后的收入,M为腐败行为被惩罚所带来的损失,B表示腐败所带来的额外收益,P(0<P<1)为被查处的概率。上式的左边可以看做因腐败受到查处后的私人成本,它由丧失的金(W0-W1)和额外惩罚M构成。 右面就是腐败诱因,它是按一定概率计算的腐败者的私人收益。当腐败诱因既定时,腐败者的私人成本为 W0-W1+M,它包括薪金损失和惩罚损失两部分。在W0既定时, 查处降职后的收入W1与腐败私人成本成负相关关系。如果腐败者受到查处后被解雇,则W1=0,原职位薪金全部成为腐败成本。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在我国现行体制之下,权力操纵者的预期收益总是大于预期成本的,而群众和监督表部门的预期收益总是小于预期成本的。这可以从当前我国腐败的现象和数据中得出:根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腐败事件被揭露的概率不足10%,而受到相应刑事处罚的概率更为不足1%,因此,许多腐败行为处于“灰色地带”。 (三)寻租空间理论分析 寻租理论认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一切可以获利的交易全部被竞争的作用使利润减少,但在商品和要素 53??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浅议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发表时间:2015-12-28T13:21:51.087Z 来源:《基层建设》2015年19期供稿作者:薛聚会 [导读] 鹿泉区水务局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薛聚会 鹿泉区水务局 050200 摘要:腐败问题是一种被社会公众所痛恨的现象,同时也是政府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在目前体制不断转轨、不断完善的背景下,腐败问题更加不可忽视。本文通过分析腐败问题的特点、产生原因,力求探讨腐败问题的防治与解决对策。 关键词:腐败;权力;防治 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问题,无论国外还是中国,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腐败都是普遍存在的。反腐是每个国家都十分头疼的课题。但是在中国,腐败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困扰着中国许多年,大贪谈腐败,小贪也谈腐败,好像达到了人人谈腐败,人人都腐败的境况。好在经过党和政府不断进行的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这个问题依然未曾真正解决。由此看来,反腐是任重而道远,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并且复杂的斗争。 一、我国腐败问题的主要特点 1.群体腐败呈上升趋势 群体腐败是指整个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行使公共权力的部门和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群体腐败的一个最显着特点是其行为是以集体名义做出的,这不仅使群体腐败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同时也是群体腐败与其他腐败行为的主要区别。如今,随着我国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对社会问题的知情权的探求,及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公开性逐渐深入,腐败现象的曝光度不断增加,腐败官员的处罚案例不断增多,而且“官官相护”“腐败相依”“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腐败串联及群体腐败的现象逐渐恶化。 2.腐败具有更大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在我国腐败犯罪的案例中,由低级官员的腐败而追究到高层官员腐败问题的情况居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腐败问题的隐蔽性;且犯罪成员均属于具有一定社会地位、一定文化水平的人,腐败问题往往会在他们的联合操办下而掩盖,其犯罪事实较容易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具有了一定的欺骗性。在我国政府机关所查处一些重大腐败案例中可以发现,犯罪成员的犯罪手段比较隐蔽,形式多样,往往通过各种不同的组织、活动进行腐败活动,逃避了法律也蒙蔽了群众。而犯罪事实的侦破仅仅依靠群众举报、小案件引发等形式出现,足以显示了当今腐败事实的隐蔽性和欺骗性。 3.腐败同时向高层和基层蔓延 在我国,现阶段腐败现象主要呈现由基层到高层相互蔓延的趋势。首先,我国腐败现象以及腐败主体正由基层不断向高层蔓延,级级渗透趋势明显。其次,政府官员职位不断调换以及主管事物的变换,尤其是高级别官员职位下落的现象,使得腐败现象由高层向基层蔓延。从当前腐败案例角度看,在基层干部,甚至一名村长,贪污腐败的数额都令人瞠目结舌。这种现象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干部权力意识的腐败。从腐败现象的性质看,腐败的主体往往是利用自己的职权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哪怕是仅有的一点点权力。这种腐败已经从道德上良知上失去了自我。 4.腐败文化逐步形成 腐败现象在政府高层与基层的不断蔓延,以及更多腐败官员的落马,造成了社会成员对政府工作群体腐败现象的麻木,甚至是认同。在社会公众均认为腐败是政府干部的正常现象时,腐败文化就形成了。腐败文化一旦形成,就会使得整个社会丧失对腐败的判断能力和批判能力,陷入腐败的恶性循环之中。如果腐败呈现出普遍化、流行化、社会化的趋势,说明它可能获得了一种文化上更有力更稳定的支持。腐败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也造成了社会道德水平的下降,从而将腐败看作为社会生活中的一种正常现象。腐败文化的形成,从一定程度上恶化了腐败群体的腐败气焰,政府官员也从某种形式上对自身思想进行了定位,即权力带来利益。官员从思想上的放纵及社会公众集体反腐的意识逐渐丧失,让腐败现象逐步恶化。 二、腐败问题的根源分析 1.从古自今的思想 寻根溯源,秦始皇时期的大一统专制思想所产生的官本位思想是腐败问题产生的萌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宣传,在一些人的心中深深的扎了根,他们甚至认为,只要读好书考中状元,就能升官发财,就能享尽荣华富贵。他们为官的本意并不是为了服务百姓,而是为了改变自己贫穷的生活,衣锦还乡,甚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2.伦理关系导致腐败 古代的“三纲五常”伦理关系,导致下级不能直接指出上级的过错和不是,是腐败问题产生的基础。而且中国古代缺乏一个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对权利的监督约束机制,尤其清代,民不能告官,告官与官同罪,导致官员恣意妄为,腐败问题由此衍生出来,并且一代一代地繁衍下来。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当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国家的行政能力还要对经济进行干预,所以造成了官员的腐败问题。所谓官员腐败,就是行政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行政权力抹去私立的不法行为,其本质就是对公共权力的滥用,简而言之就是以权谋私。权利就在官员手中,他们的思想稍有偏差,对权力使用不当就产生腐败。腐败一旦产生,就会愈演愈烈,其领域便会越来越广,危害就越来越大了。官员的腐败问题造成的伤害难以准确估计,在经济上,造成了国家大量经济损失;在政治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还有国际上的形象,败坏了国家声誉;在社会上,使人民群众不信任政府,更有可能会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腐败问题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它不仅造成各种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且对我党的执政地位构成了极其严重的挑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正视,没有找到适当的方法来解决,将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带来更大的影响,还会影响我们的进程。

从经济学角度浅论腐败成因

摘要腐败是社会的一大现象,以腐败中贿赂为例,从贿赂产生的四个基本条件出发,用简易的数学论证方式来浅究行贿者与受贿者行为的经济学成因,并依据数学分析提出治理行政官场贿赂腐败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腐败贿赂权力寻租 一、引言 水不平则溢,人不平则鸣,腐败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并导致社会动荡的最大根源。历史规律已深刻证实了当社会腐败成为一种社会风潮并且人们已对腐败熟视无睹时候,这个社会就会出现剧烈的阶层分化和对立,如果对这种阶层分化和对立不能进行有效地制止和纠正,社会就会累积巨大动荡风险。这种累积的风险就像高高在上的堰塞湖一样,当我们构筑的社会体系不能有效地疏导和降低这种风险时,它最终会冲破这种社会体系构架,实现摧枯拉朽之势的社会变革。当腐败问题成了一种社会生态,反腐则是任重道远。 本文所探讨的腐败问题并不是全民性质上的腐败,譬如生活中排队的总想插队,办证的总想快点,家长们总是想着给孩子的老师送礼、给自己的上司送礼。而是限于政治官场上的腐败(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这种腐败广义上泛指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从狭义上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蜕变现象。譬如结党营私、徇私枉法、颠倒黑白等各种犯罪;利用出身背景,政治地位、经济权利、熟人关系进行贪污枉法,吃喝享乐等。在这一系列行为中,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政治贿赂为例,从简单的数学角度来阐述腐败的经济学上的成因。 二、贿赂产生的条件 贿赂这一过程的产生,必须要有四个基本的条件,即受贿者必须要有权力寻租的条件以及进行权力寻租活动的意愿,行贿者要有行贿的动机以及行贿的能力。在探究腐败的经济学成因时,必须要从腐败存在的这四个原因入手。 (一)权力寻租的条件 权力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力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权力寻租是把权力商品化,或者说是以权力为资本,去参与商品交换和市场竞争,谋取金钱和物质利益。即通常所说的权物交易、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在这一环节,权力被物化转化为商品货币,进入消费和财富增值环节。权力寻租所带来的利益,成为权力腐败的原动力或污染源。在实践生活中,行政权力表现为大量性,经常性扩张,即行政权力腐败。行政官员作为行政主体的代理人,而社会大多数人处于服从行政主体及其代理人行政官员的受制地位,[1]加之我国大陆政府对市场经济干预程度仍然处于一个比较高的状态,行政官员仍有很大的权力干预市场行为,事实上造成行政官员有很大的权力寻租空间。 (二)权力寻租的意愿 在行政官员产生腐败倾向时,他们必定会考虑自我心理需要和外在物质需要。这种需要是行政官员对自身畸形心理需要的必要感被体验,是推动着行政官员以一定方式向着一定方向进行活动的直接始动力量。 以外在物质需要中最重要的经济需要为前提。假定大部分行政官员是理性人,那么他们会考虑自身的成本与收益来做出选择。系统性腐败存在的原因必然是受贿带来的机会收益大于行政官员获得合法收入的机会成本。这里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数学公式证明在当前的国情下,腐败对官员来讲,在某种程度是理性的选择。 若官员不存在腐败行为,则不会存在额外的成本和代价,那么其收益为r2。 由于在政府推行全面反腐以前,受贿行为被发现的概率p非常低,那么虽然被发现的后果r1+q的量化值处于高水平位置,受贿后果的期望p( r1+q)仍然很低,而且受贿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r,因此官员受贿的利润非常高。而当前中国行政官员的收入普遍不高,那么

腐败行为及其动机的经济学分析(一)

腐败行为及其动机的经济学分析(一) 摘要:从经济学视角看,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基于“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的权衡分析,腐败的预期成本越小,预期收益越大,被查处的风险越小,腐败分子就越容易作案。因此,提高腐败的预期成本,抑制腐败的预期收益,增大腐败分子被查处的风险,是打击与治理腐败的基本思路。关键词:腐败;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 我们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视角上研究腐败,可以认为腐败行为是一种非法经济行为,它也符合一般经济规律,即它在取得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可能的成本和风险。笔者认为,腐败分子作案时可能一时糊涂,但作案后不自首不退赃,甚至继续作案,证明他们或多或少进行过成本与收益估算,对可能遇到的风险也是有一定分析的。在我们实际上还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做到大公无私、克己奉公,也不能保证在现有遴选教育管理机制下,所有干部都德才兼备、绝无私心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将腐败分子作为理性经济人来对待,从经济学的“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角度对腐败行为进行研究,以便对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的现象做出一些解释,并寻求打击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在其《控制贪污腐败》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有关腐败问题的公式:腐败动机=贿赂-道德损失-(被发现和被制裁的机会×所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1]。以此为参考,笔者认为腐败行为动机大小是一个关于成本与收益的函数: p=f(g*r1-c*r2) (其中,p代表腐败行为发生几率,g代表腐败预期收益,c代表腐败预期成本;r代表风险)一、腐败行为的简单发生动机分析 马克思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可见,逐利行为是否发生,是可以简化为成本、收益与风险相互权衡的结果的。 (一)腐败行为的成本收益环境分析 在我国社会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有较多的机会腐败,有机会腐败的人较多,反腐环境总体情况不够乐观。以金融领域为例,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谢平等人研究编制的中国首个金融腐败指数显示,2002—2003年度,中国金融腐败指数为5.42,其中银行业腐败指数为4.17,证券业腐败指数为7.26(指数最高值为10,表示最严重),表明金融领域的腐败情况较为严重2]。 我国作为一个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政府配置经济资源和对企业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权力过大是市场发育缓慢、腐败难以消除的主要原因。再以金融领域为例,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融资渠道少(股份制、民间融资渠道未完全确立健全),金融资源一直是市场上的稀缺资源。金融资源的垄断集中,企业融资选择少,造成地位不平等,市场化程度远远不够,增大了金融腐败的可能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我国的融资结构过分依赖于银行业,企业离开了银行就往往没有其他的融资渠道,资本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也增大了银行腐败的可能性。”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王君也指出:“之所以说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准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是因为在转轨过程中金融交易与监管的寻租机会,远远多于非金融领域。而选择性执法则导致腐败行为的预期成本低于收益,从而加剧腐败实施者的侥幸心理。”3] 另外,我国的政府部门和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的从业人员数量较大,其学历、素质、年龄等都有很大差距,在规范、有效管理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而近几年腐败分子较之以往具有更高的文化水准、学历程度和智商,大都接受过正规的、系统的教育,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占有相当高的比例,既不是法盲,也不是文盲,他们采取的腐败行为更为隐蔽,谋求取得的腐败收益更为巨大,导致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而被发现、惩处的几率更小。(二)腐败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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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问题已成为困扰全球的一个大问题。在中国腐败问题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动摇政权基础、阻碍经济发展的一大公害。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对腐败产生、蔓延的原因和治理腐败的对策进行分析,考察在给定各种异致腐败的非经济变量前提下,经济因素如何决定腐败行为和反腐败行为的情况,并不是否定其他各种非经济变量对腐败和反腐败行为的影响。 一、腐败的定义及我国目前腐败的现状 对腐败概念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经济性腐败、政治腐败、生活腐败、失渎职等。狭义的主要指权钱交易为主的经济性腐败。本文认为,对腐败的概念所包括的内涵不宜泛化,还是从狭义的角度来把握腐败的概念比较合适。腐败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公权谋私。鉴此,从经济学的角度可以把“腐败”一词作以下定义:腐败是经济人违反制度规则用公权资源,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取利益的一种经济行为。经济学中有一个基本假设,即:人是经济人,人的行为决策都是理性的,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的。腐败者也是经济人,腐败者作为经济人参与腐败活动的决策是理性的,其目的也是为了追求腐败利益的最大化。从微观经济学角度看,腐败行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生产”,这种“生产”也存在成本和收益的问题。 一般来说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产生和泛滥比较严重的时期。因为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秩序受到冲击和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有资本主义国家学者认为,一个国家经济结构、社会状况发生剧变的阶段,也是腐败最严重的阶段。联合国调查了107个国家后得到这样一个结论:一个国家人均收入在265-1000美元时期,是社会剧变革时期,也是社会经济、思想状态等变化最大的阶段。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剧烈变革时期,由于存在体制性的缺陷,加上种种主观因素的影响,使腐败产生的可能性空间非常大,而对腐败的惩治又不够有力,导致腐败成为一种低风险、低成本、高效益的行业,使腐败之风越刮越盛,腐败的渗透面越来越广,腐败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涉及的人员越来越多。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类型的腐败;利用授权和管制权腐败;利用公共资源的处置权腐败;利用征税权腐败;利用公共物品和服务分配权腐败;利用执法、司法权腐败;利用投资和采购权腐败。 从我国的情况看,腐败问题还处在易发和高发时期,存在面广、量大的状况。面广,即腐败的面越来越广,腐败现象渗透到角角落落,不但油水衙门有,而且清水衙门也有,现在已很难觅得到一方不被腐败所污染的净土。量大,即腐败者的数量很大,查案往往一查一大串,一查一大片;腐败的金额在增大,腐败者的腐败动机已从挥霍享受型向资本积累型转变,胃口越来越大,贪污受贿金额动辄上百万、上千万。 二、腐败行为的成本和收益分析 导致我国目前腐败问题十分严重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腐败的成本太低,腐败的机会太多,而反腐败的成本则偏高。香港经济学家张五常教授认为“有机会就一定会有贪污……就像有个一丝不挂的美女躺在我的床上,要我不动心也办不到的。”一个握有公权的人可以通过腐败行为得到从事遵纪守法活动还要多的收益,那就意味着社会为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制度基础,一些私心严重、意志薄弱者,就很容易经不住诱惑,而走上腐败的不归路。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腐败的成本和收益与腐败发生率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腐败的成本低、收益高,就必然会导致腐败发生率上升,我国目前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大量存在,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这与我国腐败的低本、高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腐败的成本是指腐败者在实施腐败行为中的付出。腐败成本主要包括:腐败的总成本、腐败的直接成本、腐败的机会成本、腐败的受惩成本。 从我国实际情况看,腐败的直接成本是很小的。腐败者在实施腐败活动中,往往只要付出很少一点精力,如打个电话、当面交办、批个字条或伪造账册等就可以获得利益;有时也可能要付出点联络费用,以疏通关节。如请人吃饭、送点礼品、礼金等。但这些费用也有可能是公款支付的。当然作为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则是十分巨大的。从我国情况看,腐败行为者付出的直接成本主要是劳力、精力。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体制的不完善,机制、法制的不健全,监督制约的薄弱,使腐败机会很多,腐败者实施腐败行为,并不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劳力。 腐败的机会成本也是很少的,有的甚至为零。能够从事腐败的一般都是掌握有一定公权的公职人员:这些人员的收入一般是相对固定的,按照统一的规定发放的,而且从目前情况看收入并不高,即使其因腐败而被查处,受到的经济损失并不大。假如其从事某种腐败活动,其所花费在这方面的时间、精力和资金等这些资源即使全部花在本职工作上,其收入基本不会有增加。如果用于其他合法守纪活动,也由于有种种限制,如机关干部不得领取兼职报酬;领导干部不得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因而其所得到的纯收益也是微乎其微的。而从事腐败活动,则回报往往是十分丰厚的。 我国目前腐败的最主要的成本是腐败的受征成本,受征成本在一定时间相对固定的,即根据腐败程度严重状况不同,受到的处罚也不同。腐败十分严重者,将被判处死刑,腐败的成本达到最大化。虽然,我国对腐败的惩罚存在着高选择性,即同样的腐败,受到惩罚的轻重程度可能大不一样,往往职位高者、关系网多者,处罚相对会轻一些,但受惩成本一般是可以测算的。我国目前腐败的受惩成本也是不高的。一是财产罚很少,考虑给出路比较多,使腐败者政治损失经济补;二是生命刑、自由刑偏轻;三是名誉和精神上的处罚过轻。对腐败行为者的揭露和曝光一般都要经过有关部门

浅谈中国当前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浅谈中国当前腐败问题及防治对策 摘要:随着国家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人心,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国的反腐败也是非常关注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政府都制定了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力量揭露腐败。但仍有领导干部凭借权力和工作便利条件,不劳而获获得经济自肥或其它好处,侵害人民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分析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除腐败分子理想信念动摇,廉政意识淡薄、权力观和价值观扭曲等主观因素外,有关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也是导致权力为民“缩水”的主因。痛定思痛,深刻的教训再次告诉我们,如果制度存在薄弱环节,有漏洞,容易让人钻空子;所以说,反腐败是关系国家发展、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 关键词:反腐倡廉反腐败侵害监管国家发展 正文: 一、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和基本特点 腐败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是以权谋私二是权财交易。总体来说,腐败行为就是腐败分子与腐败参与者之间为实现以权谋私、权财交易的目的而实施的一系列互动行为。腐败行为的主体是掌握一定权力的个人或组织,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侵害的是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是受权力和自己意愿支配的行为,具有权力性和职务性,是一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和不道德行为。 二、腐败产生的原因及其影响 (一).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一,从思想根源上,最根本原因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逆变。一是共产主义信念发生动摇,二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三是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第二,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比较紧张,一些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薄了,他们名义上是人民的公仆,实际上利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私利。第三,权力过分集中,而且缺乏严格的监督是导致腐败的关键。权力大而且缺乏监督机制,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的滥用现象,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体制,实现权力的制衡才能办得到。第四,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新旧体制交替,社会变革迅速,对外经济交往频繁,在这个过度时期无论是从政策上、体制上、管理上等方面都存在不少漏洞,这样就给腐败分子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提供了条件。因此,治理腐败的根本出路在于如何通过体制改革规范和控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腐败产生的政治后果 1.腐败直接危及政治稳定 政治稳定是我国走向现代化地一个重要条件。如果一个国家在政治上动荡不定,内乱

经济学分析论文精华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经济学分析 (1) 对论文抄袭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9) 腐败行为经济学探析论文 (14) 关于房价问题的初步分析 (17) 建筑安全的经济学分析论文 (23) 社会问题的经济学分析课程论文 (31) 关于人大超市内伊利“大果粒”酸奶市场的分析 (39) 中国行业收入差距的经济学分析 (43) 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经济学分析 【摘要】最近几年,各媒体频繁报道大学生人才招聘会人满为患、水泄不通的场面,以及几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案例,给人们留下深刻的感性印象。而政府权威部门所发布的数据,也从理性层面印证了“大学生就业难”的客观事实。关于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目前社会似乎存在一种将问题归因于大学生的较为普遍的看法,人们的一般认识是,大学生的择业观念制约了他们的就业渠道。在我看来,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劳动力商品供给需求机会成本 【正文】一、大学生就业的现状 全国高校毕业生2001年117万人,2002年145万人,2003年212万人,2004年280万人,2005年338万人,近五年高校毕业生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除毕业生就业需求外,还有其他的需求。据劳动部提供的数据, 2004年城镇新增劳动力约1000万,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加之高校毕业生,2004年各类新增劳动力超过1300万。2005年全社会各

类新增劳动力约2400万。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可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80-100万个,近几年我国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应为900万个左右。尽管我国经济高速发展,GDP增长率保持在9%左右,但我国主要采取的是增长优先发展战略,新建项目资本有机构成提高,对劳动力需求增速慢于经济发展速度,出现了"高增长、高投入、低就业"现象,因此,经济发展实际向社会提供的就业岗位每年不足900万个,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问题。 二、大学生就业难的基本成因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大学生是人力资源生产和再生产的产品,而大学生就业,则是产品进入消费的过程。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品能否进入消费过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人力资源的使用主体对产品要有需求;二是人力资源的供给主体必须提供符合人力资源使用主体需要的效用,即有效供给。这两个条件,是通过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用人单位和大学生的双向选择实现的。在双向选择选择的过程中,任何双方的需要不能达到协调一致,大学生就业就不能实现。其基本内涵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商品的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供求均衡;如果供给量小于需求量,商品紧俏,是卖方市场,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供给方,需求方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商品滞销,是买方市场,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是需求方,没有供给方选择的余地。 大学毕业生是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力是商品,大学毕业生也是商品。高等院校是大学毕业生的供给方,用人单位是大学毕业生的需求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供给量与需求量相等,供求均衡;如果供给量小于需求量,大学毕业生是紧缺商品,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是作为供给方的高校,用人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大学毕业生不再是紧缺商品,在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An Economics of Corruption) 汪丁丁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载《战略与管理》2000年12期,请勿侵权! 一.引言 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它的显著特点之一是它不像经济学既有的分析对象那样可以实证地度量和统计,以致实证研究机构例如“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不得不采用“腐败感(perceived corruption index)”这类指标。尽管有如此的实证研究方面的限制,腐败(不论是隐蔽的还是公开的),人们对腐败的切实感受,以及腐败对社会政治经济肌体的侵蚀,仍然是最受公众关注的社会科学研究题目之一。因此,对腐败的研究文献(主要分布于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内)自1990年代以来迅速积累,至今已经颇有“浩如烟海”之感。 在西方传统中,‘腐败’一词来自拉丁文动词‘corruptus’,意思是“毁灭”、“破坏”。它的希腊词根 -意味着丑陋地死去或毁灭(页191,Liddell,1889)。不难判断,罗马人从希腊文化中借来了这一语词的负面含义,用以指称官员的违法行为。凡是有组织的地方就必定会有腐败,希腊人和罗马人一样无法免除腐败的侵蚀。不同的是,后者建立了大规模的帝国组织而前者从来没有机会和欲望以个人自由为代价去建立罗马式的组织。当组织规模扩大时,权力在组织成员之间的配置可能失去均衡,权力可能迅速集中到少数成员或少数公职那里,于是腐败就成为大规模组织的生死存亡问题,它往往导致整个组织的瓦解。 其次,作为学术研究对象的‘腐败’不同于作为感受的‘腐败’。前者要求概念的可操作性,可观测性,以及与学科其它概念定义的逻辑自恰性。一般意义上的‘腐败’如同这一语词在汉语中的含义那样广泛,它泛指一切形式的‘腐败(有机体的分解过程)’。即便人们已经将腐败按照它发生的领域划分为‘立法的’、‘司法的’、‘行政的’,等类别,它仍然太过宽泛。例如,当雅典公民大会判决苏格拉底死刑时,整个雅典民主制度被指为‘腐败’,因为它违背了民主的真精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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