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综合计划管理
《管理学基础》四大职能计划职能的计划编制的过程与方法

计划编制的原则
(三)经济效益原则
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任务,也是计划管理的中 心任务。企业在安排经营计划时,首先要做好市场预测,按照市场 需求来安排生产;其次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量、本、利分析,做到 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收益。
计划编制的原则
(四)灵活性原则
过低的指标没有激励的效果,只有先进的计划才能激发和调动 员工的积极性,但脱离实际的高指标也会挫伤员工的进取心,因而 计划指标必须是广大员工经过努力拼搏能够达到的。同时,为了预 防企业内外各种条件的意外变化,计划应留有余地,具有一定的弹 性,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
计划编制的原则
(二)确定目标
目标是指期望的成果,即组织预期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的数量和质 量指标。目标是计划的灵魂,也是组织行动的方向,主要计划要 根据企业目标规定各个主要部门的目标,而主要部门的目标又依 次控制下属各部门的目标。
计划编制的原则
(二)确定目标
确定企业计划中的 目标要注意三点:
1、高低适中 2、尽可能做到指标量化 3、目标要具体明确
计划编制的原则
(五)远粗近细、宏粗微细原则
时间越长、涵盖面越广、各种情况的变化越复杂,不确定因素就越 多。因而,宏观长期计划要用粗线条勾画,微观短期计划则应细些, 以具有可操作性。
(六)跟踪反馈原则
计划的编制、执行、反馈和调整是一个动态的系统,计划执行过程 中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及时反馈给计划部门,以便及时纠正偏差。
计划编制的方法
(三)计划评审技术
3、绘制网络图的步骤
➢ (1) 划分作业项目。划分作业项目就是对项目活动任务进 行分解
➢ (2) 分析和确定作业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析和确定作业之 间的逻辑关系即分析各项作业之间的工艺要求和组织条件, 确定作业之间的先后顺序。
辽宁省交通厅科研管理规定

辽宁省交通厅科研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厅二OO二年八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科研管理,明确省厅科研管理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强化责任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厅科研工作的重点是为实施全省交通行业中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根据省厅科技发展规划,由厅科技教育处下称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和实施科学研究、科技成果推广及其它相关科学技术活动.省厅科研计划主要解决我省交通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重大科技问题.第三条科研项目的选择原则:立足创新,突出重点,强调实用,注重推广.第四条为提高科研质量和水平,应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的联合.第五条科研管理工作的内容:一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二科研经费管理;三科研成果验收、鉴定评审管理;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管理;五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六科研项目后评估.第二章科研项目计划管理第六条科研项目计划管理程序一项目的选择;二初审;三厅专家委员会审查;四厅综合计划处、财务审计处会签,主管厅长审批,下达科研项目计划;五项目招投标六签订项目合同;七计划实施管理;八拨付科研经费;九签署验收、鉴定评审申请书.第七条项目的选择方式1、上级部门交通部下达;2、厅党组指定;3、厅专家委员会建议;4、科技主管部门经调研建议;5、各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提交申请.第八条项目的论证与审批厅科研项目原则上每年分两次下达计划,厅科技主管部门对拟列入计划的项目初审后,由厅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报厅综合计划处、财务审计处会签,并报主管厅长审批,下达科研项目计划.第九条合同的管理一省厅科研项目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二十日内编写科研大纲,由厅专家委员会组织讨论后,与科研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二因故不能按期签订合同的单位,应在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说明原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该项目的研究.三合同经有关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完毕并经过厅科研主管部门验收、鉴定评审后,合同自动失效.四当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时,合同可以变更或中止:1、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已由他人率先完成;2、实践证明立题不当;3、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执行;4、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因.中止合同时,由厅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承担单位已完成工作情况,确定支付经费.五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担省厅科研项目时,须在合同中注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责任、义务由第一承担单位承担.同时附加第一、第二承担单位之间签定的委托合同.六项目承担单位若提出变更或中止合同,须承担单位提出报告,说明原因,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或中止,未经批准的,视为承担单位单方原因中止合同并承但相应的责任.七项目委托方在第九条四款中规定情况之外,提出变更或中止合同,须征得项目承担单位同意后方可执行.八对未按合同进度完成的项目,厅科技主管部门将视情节对其承担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终止合同、追回已拨课题经费,并在一定时期内取消其承担其它项目的资格.第十条省厅科研项目调度管理实行报告制度报告类型如下:一进度报告:科研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有责任定期季度按要求向厅科技主管部门报告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二财务报告:项目承担单位要向厅科技主管部门报告经费构成及使用情况,按要求提交项目年度财务决算,项目完成时的决算;三验收报告:项目承担单位有责任向厅科技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组织验收活动的机构提交所要求的各类报告.第十一条省厅科技主管部门将随时对合同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二条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后,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验收、鉴定评审申请.第三章科研经费管理第十三条科研经费的来源:一交通部联合科技攻关项目配套资金;二按一定比例从全省当年养路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计划收入提取科研经费;三重点工程项目列支的科研试验费;四其它渠道筹集的资金.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及支出范围:一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1、国家、交通部、省下达的科技攻关课题配套费用;2、列入省厅科研计划的科研课题项目;3、科技人才培养费:用于支付省厅培养拔尖人才奖励基金;4、科研管理费:用于支付为实施重大科研项目所进行的调研费、差旅费、会议费、招投标费等;5、专家委员会专项费用:用于支付专家委员会调研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6、科技情报费:用于支付科技情报站的办公业务费;7、计算机网络维护费:用于支付厅机关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软件引进和政府网页维护等经费;8、科技外事费:用于支付厅机关人员出国考察学习费用,邀请国外专家在华接待费用,中朝鸭绿江界河谈判费用;第十五条研究经费的确定一厅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产品开发项目补助提出初步意见;二厅科技主管部门对评审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进行审议,并将入选项目的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的年度总预算报主管厅长审批.第十六条科研经费实行分批拨付管理.厅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课题特点和执行进度编制课题费用拨款计划,会同厅财务主管部门支付课题费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项目,分两次拨付,第一次拨付80%,待项目通过鉴定后,再拨付另外的20%;5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三次拨付,前两次分别按50%、30%拨付,余下的20%待项目通过鉴定后拨付.第十七条对未按合同计划执行的项目将终止拨款并收回已拨款项.对确需调整合同计划的项目,应在调整计划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恢复拨款.第十八条由厅科技主管部门管理的科研管理费如发生年度结余,应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第十九条财务监督与检查一厅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务主管部门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建立项目追踪反馈制度,及时了解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保证专项经费按核定的预算合理使用.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对所承担的项目一切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得力,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并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第四章科研成果验收、鉴定评审管理第二十条验收、鉴定评审范围一列入省厅科研项目计划内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和计算机软件等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推广应用项目.二少数计划外但具备下列条件的交通应用技术成果:1、技术成熟并有技术创新;2、性能指标在省内同领域处于领先水平;3、经实践证明具有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4、对本行业或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第二十一条申请验收、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与指标要求;二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三资料齐全;1、计划任务书;2、项目研究技术报告;3、项目研究工作报告;4、测试分析报告及原始记录;5、项目财务决算草案和固定资产清单;6、设计与工艺图表;7、质量标准企业、行业、国家标准;8、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景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9、用户使用情况报告;10、涉及环保、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机构出具报告或证明;11、准确的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剂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按解决该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并由本人签字;12、经济效益一次性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财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3、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出具的其它文件;第二十二条验收、鉴定评审的主要内容:一是否完成合同计划任务要求的指标;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三技术的先进性、创新点、难易和成熟程度;四成果的适应性,应用价值潜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二十三条省厅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交通系统的科研成果验收、鉴定评审工作.第二十四条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由7人以上组成,组成人员主要从厅专家委员会中选聘,必要时聘请其他专家.第二十五条对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评审可采用会议和函审两种形式.函审鉴定的程序和办法同会议鉴定.第二十六条申请验收、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由完成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省厅提出申请,隶属关系不明确的完成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省厅申请.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提出申请;同一科研成果只能验收、鉴定评审一次.不得多单位分头申请.第二十七条技术先进,效益显着的重大科研成果,省厅将申请由省、部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验收、鉴定评审.第二十八条凡申请验收、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须填写科研成果验收、鉴定评审申请书见附件4一式二份,起草验收、鉴定评审证书见附件5,连同各种资料,于建议的验收、鉴定评审日期前二十日报送厅科技主管部门.第二十九条厅科技主管部门依据验收、鉴定评审条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技术审查后,十日内将是否同意验收、鉴定评审的意见答复申请单位.如同意,选择专业技术检测机构,确定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成员,于验收、鉴定评审日期前十天发出通知,并将资料送达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委员.第三十条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成员在收到资料后,应当认真审查并准备书面验收、鉴定评审意见.会议验收、鉴定评审时在听取完成单位的报告质询的基础上,通过专家投票或评议,确定是否通过验收、鉴定评审,其结论必须经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人数的2/3通过,项目水平按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函审验收、鉴定评审的要求和程序,除不举行会议外与会议验收、鉴定评审相同,其结论与评价水平由厅科技主管部门按综合评价表汇总整理,并将意见反馈给各位委员.第三十一条验收、鉴定评审通过的科研成果,由厅科技主管部门或上级主持验收、鉴定评审单位颁发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评审证书见附表5.第三十二条专家的技术咨询费由组织验收、鉴定评审单位发给,经费由成果完成单位支付.第三十三条验收、鉴定评审委员会对验收、鉴定评审结论的正确性负责,委员会主任应对验收、鉴定评审结论的主要技术问题负责,全体委员在验收、鉴定评审证书上签字.第三十四条参加验收、鉴定评审工作的专家必须对成果的技术内容承担保密义务.第三十五条使用省厅科研经费完成的科研项目,科技成果所有权属省交通厅,省交通厅有权随时调用该项目的所有技术数据、技术文件和图纸,科研成果须经省交通厅许可方能转让.第三十六条使用省厅科研经费完成的项目形成的论文及专着应标注“由辽宁省交通厅科研经费资助”字样.着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省厅重点科研项目形成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承担单位代表省厅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成果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科研项目招投标管理第三十八条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对省厅科研计划中能够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均进行公开招标.第三十九条组织与管理在主管厅长的直接领导下,由厅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厅监察部门共同组织招标,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制定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招标工作.第四十条招标一招标公告1、公布招标项目目录;2、确定项目资金来源省厅拨款或直属单位匹配;3、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人员组成、有关设备和财力;●课题负责人必备的工作经验、业绩及资格证书;●其他必备条件;4、制定评标标准.二组建评标委员会在监察部门监督下,评标委员会成员由专家及管理、财务的有关人员组成,总人数由7人以上的单数构成.三制定标书投标标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3、该领域内国内外发展水平及趋势;4、投标单位现有工作基础;5、研究、开发内容及技术路线;6、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7、计划进度及完成时间;8、投标报价含报价清单;9、主要完成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分工;10、投标方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既往业绩;●研究人员素质和技术力量;●技术设施和设备;●单位资信;●国家规定的其它资格;●如需匹配资金,应提供相关证明;11、投标单位负责人签章;12、投标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及签章.四确定招标时间、地点,并发售投标标书.五制定评标标准第四十一条投标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标书送到指定地点.第四十二条评标与定标一评标由厅科技主管部门主持,并请厅监察部门参加,按招标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开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其标准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与开发内容、技术路线、技术经济指标;2、投标单位研究同类课题的既往业绩;3、投标单位投入的力量;4、投标价格.二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报主管厅长审批;三定标后,由厅科技主管部门向中标方发出中标通知书.第六章科研项目后评价第四十三条厅科技主管部门在验收、鉴定评审后的一年内,对该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以书面形式向厅领导和厅专家委员会报告.并对社会经济效益显着的项目依据有关规定,从课题总费用中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0%作为课题组主要完成人员的奖励基金,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实施.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办法涉及的所有上报材料均应打字,且一律采用规格为A4的纸张.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02年8月1日起执行.原辽宁省交通厅科研工作管理办法即行废止.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辽宁省交通厅负责解释.附件:1.辽宁省交通厅科研项目申请书2.科研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3.辽宁省交通科研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4.辽宁省交通科研项目验收、鉴定评审申请书5.辽宁省交通科研项目鉴定验收、鉴定评审证书。
集团公司资本预算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资本预算管理行为,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本预算管理是指依据集团公司战略和发展目标,对预算年度内各种经济资源和资本性支出行为所做的安排。
资本性支出范围包括境内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股权投资、生产技改、环保改造、小型基建、矿权价款、小机组收购、信息化建设、科技研发投入等,资本性支出的计量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对资产负债表影响的价值量确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直属单位和分支机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和其他全资、控股境内外企业(以下简称预算责任单位)。
第二章资本预算管理组织第四条集团公司董事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预委会”)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日常协调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预算办公室”)是资本预算管理的日常管理机构。
具体职责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依据部门职责承担相应资本预算管理工作,部门设置及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相应自动调整其承担的资本预算管理工作.(一)办公厅负责审核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含企业负责人用车及公务用车)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二)规划部负责归口审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含事业部管理的前期费用)、前期工作目标、煤矿矿权价款、小机组收购、产能关停等预算,提出专业审核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年度基建新开工项目、施工准备项目清单。
负责按项目建立前期费统计台账,配合预算部开展投资控制考核清算工作。
(三)预算部是资本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1.组织编制创一流指标三年滚动提升计划。
2。
编制年度预算编制大纲.3.提出年度资本预算总额度和分类额度。
4。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审核小型基建、非电、非煤产业更改零购预算;配合资本运营部编制股权投资、股权融资预算。
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重点整理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第七章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

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重点整理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第七章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本章的知识框架:本章的重要考点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与过程、组织计划的内容、角色和职责的关系、组织关系图、项目经理(综合性);项目团队经历的阶段顺序以及各阶段的特点等。
本章近几年考题分值分布考题年份单选题数量多选题数量合计分值2009 1 4 92010 2 4 102011 2 4 102012 4 2 82013 2 2 62014 4 3 102016 2 4 10第一节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与过程一、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一)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含义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是指以提高工作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客户委托目标,科学合理地分配人力资源,实现人力资源与工作任务之间的优化配置,调动其积极性,对工程项目人力资源进行计划、获取和发展的管理过程。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特点(1)管理对象相对集中于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专业。
(2)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有时只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部分。
(3)根据项目所采取的组织结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4)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工作周期长短密切相关。
(5)管理的重点与工程项目的内容密切相关。
二、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包括制定组织计划、人员获取、团队发展以及结束四个阶段,其中团队组织计划包括人员角色与职责分工、人员配备管理计划、制作组织图表等内容,人员获取包括人员来源分析、人员获取实施、团队成员确定等工作,团队的发展包括使项目团队保持工作能力的各种途径与技巧,以及必需的奖励、培训等工作。
【例】(2013真题)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中,介于制定组织计划与结束之间的阶段有()。
A.计划检查阶段B.人员吸纳阶段C.计划执行阶段D.团队发展阶段E.问题处理阶段『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
工程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一般过程包括制定组织计划、人员获取、团队发展以及结束四个阶段。
SMIS第07章_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1

山东工商学院
陈章良
第07章 系统设计
结构化系统设计的基本思想
办公自动化
自顶向下地将系 统划分成若干子系 统,子系统再分为 模块,层层划分;
然后自下而上地 逐步设计。
日 常 办 公
个 人 信 息
公 文 管 理
信 访 管 理
档 案 管 理
公 司 简 介
系 统 设 置
日常办公
电 子 公 告
公 共 信 息
山东工商学院
陈章良
7.3.7 案例:身份证号码设计
新身份证号码 奇数男、偶数021 1
出生地 出生时间
验证码
山东工商学院
陈章良
7.4 输出设计
为什么在设计阶段是先输出设计,再
输入设计?
输出设计的目的是正确及时地反映和组成用于生产和服务 部门的有用信息。 输出设计对输入设计提出了内容、格式等方面的要求。
强 山东工商学院 独立性 弱
陈章良
7.2.2 模块间的联系
模块内聚 反映模块内部联系的紧密程度。一个内聚程度高的 模块应当只完成软件过程中的一个单一的任务,只做 一件事。 一般模块的内聚性分为7种类型,它们的关系如 下图所示:
低 内聚性 高
偶然内聚
弱
逻辑内聚
时间内聚
步骤内聚
独立性
通信内聚
顺序内聚
功能内聚
忻展红,舒华英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李代平 清华大学出版社 忻展红,舒华英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薛华成译
200612239 刘易斯 9787560517797 管理研究方法论 李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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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有限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深入贯彻集团公司和********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全面计划管理,有效配置各种资源和要素,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国****集团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办法》、《********发电有限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面计划是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经统筹科学合理确定的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实物量目标、价值量目标、工作任务目标及实施方案。
第三条全面计划管理是对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批复、执行、调整、分析和考核(考评)的全过程管理。
通过全面计划管理,有效配置公司各种资源和要素,完善内控制度,有序高效合理地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专业计划之间互相支撑、互相保证,从而提高公司的管控能力和整体运作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第四条全面计划管理坚持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结合,与集团公司和********公司业绩考核相结合,与外部市场环境及公司现状相结合,与风险防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全面计划管理由规划发展部归口管理,负责统一编制、统一上报、统一调整。
全面计划必须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专项服从综合,强调各专业计划指标的综合平衡,科学理性地确定专业计划目标,以各专业计划的集成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第六条一切工作都要有计划、有预算,全面计划与全面预算属目标管理,没有列入计划的事项原则上不安排预算,没有列入预算的事项原则上不安排资金计划。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属各部门。
第二章计划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第八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全面计划管理,公司成立全面计划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一)全面计划管理领导小组1.成员构成组长:副组长: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审批公司全面计划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及各专业计划管理制度;(2)审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和年度全面计划建议方案;(3)审批公司年度全面计划调整方案,确定全面计划管理各项考核目标、标准和方法;(4)审批公司全面计划考核结果。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4)238-2014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工作,细化《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包括计划策略、年度需求计划、批次采购计划、协议库存采购计划、超市化采购计划以及批次外采购计划等管理内容。
本细则所称的物资计划管理包括物资和服务计划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单位)物资计划管理工作。
控股、代管单位和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所设机构与本细则所述机构不一致的,根据职责执行本细则要求。
本细则涉及相关各方职责分工及检查考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物资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计划策略管理第四条计划策略管理是为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提高采购效益、保障物资供应而制定的计划管理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采购目录、采购计划安排、物资供应周期、参考价格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采购目录以物料主数据为基础,结合公司专业分类,涵盖公司安全生产、电网发展、营销和优质服务以及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所需的物资及服务。
按照公司“一级平台管控、两级集中采购”的管理要求,分级、分类编制。
采购目录实行动态调整、滚动修编。
物资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输变电工程设备、材料,信息通信物资,调度物资,营销物资,配(农)网物资,零购、辅助物资,超市化采购物资,电源项目物资以及直流专用物资等。
服务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服务、管理咨询服务、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计划安排是依据公司综合计划和预算,综合考虑物资属性、专业特点、资源配置,以提高效率效益、便于组织实施、保障有序供应为原则制定:(一)批次采购计划覆盖采购目录中的全部物资和服务;(二)批次采购计划与综合计划和预算有效衔接,合理安排各类采购批次;(三)批次创建管理(流程图见附件1):1.“总部直接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批次: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依据年度批次计划安排在信息系统中创建;2.“总部统一组织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招标采购批次、非招标采购批次:省公司年初通过信息系统上报全年采购批次安排,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3.批次外采购批次:紧急采购需增加采购批次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通过信息系统上报批次外采购批次申请,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4.流标批次: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就近的采购批次,或通过信息系统单独申请采购批次,经国网物资部审批后,国网物资公司物资计划部在信息系统中创建。
第七章绩效奖励与认可计划
绩效与激励理论
绩效薪酬支付的理论依据——Motivation Theories
Content Theories - Identify what is important to a person Maslow’s Need Hierarchy Herzberg’s 2-Factor Theory Process Theories - Emphasis placed on nature of exchange Expectancy Theory Equity Theory Agency Theory Reinforcement Theories - Focus on desired behavior Goal Setting Reinforcement
ALIGNMENT
Work Descriptions Evaluation/ INTERNAL analysis certification STRUCTURE
COMPETITIVENESS
Market Surveys definitions
Policy lines
PAY STRUCTURE
EFFICIENCY • Performance • Quality • Customers • Stockholders • Costs FAIR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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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与激励理论
什么是绩效——个人绩效
伯纳丁(Bernarding)在特定的时间内,由特定的工作职能或活动产 生的产出记录。(结果说) 坎贝尔(Cambell)人们所作的同组织目标相关的、可观测的事情。 (行为说) 鲍曼(Borman)绩效是具有可评价要素的行为,这些行为对个人或组 织效率具有积极或者消极的作用。(行为说)
第八章综合计划
全年可用 工时
8000 4000 5000 4500 4000
决策变量
解答
➢ 四类产品每年的产量(x1,x2,x3,x4)
目标函数
➢ Z max=400x1+1000x2+500x3+600x4
约束条件
➢ 需求约束 ➢ 产能约束 ➢ 进口金属板约束
-8-
计划方案
算例
计划期
1
2
3
4
需求
300
850 1500 350
正常生产
生产 能力
加班生产
外协
450
450
750
450
90
90
150
90
200
200
200
200
库存 期初
250
信息 期末
300
正常生产
100
单位 加班生产
150
成本 外协
190
单位持有费用 50
-11-
➢ 原理
解答
决策变量: xijk
MT T
220 200
100 750
150 150
190 200
4 加班生产
外协
需求
300
850
1500
-13-
生产能力
4 90
未用 全部 250
190
240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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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公通字[2001]40号
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办法正文:----------------------------------------------------------------------------------------------------------------------------------------------------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管理办法(公通字[2001]40号2001年6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章项目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规范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完善公安科技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安战斗力,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推广项目”)是指为促进新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应用系统和管理模式等科技成果在公安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的应用而确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等项目。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均可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推广项目;省级以上公安科技管理部门也可根据公安工作的需求,公开征集推广项目。
第四条根据公安业务需要程度、推广应用领域范围、技术创新复杂程度、项目推广发挥作用及社会经济效益,可将推广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引导项目等三个档次。
第五条推广项目应当与公安部科研项目、标准项目、科技成果奖励以及装备计划相协调。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推广项目实行公安部、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管理和组织实施。
公安部科技局负责推广项目的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有关业务局负责相关推广项目的审核和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科技处具体负责推广项目在本地区内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
第七条公安部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并发布年度推广项目指南,编制年度公安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计划;(二)负责向科技部及有关部、委推荐国家级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实施、监督和验收;(四)负责推广项目经费的管理和监督;(五)组织全国性的公安科技成果展览、研讨等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