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定标准

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定标准
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定标准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8.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9.“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小微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

10.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冶金等工贸行业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

申请企业:

申请行业:专业:

申请性质: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

企业名称地址

员工总数人专兼职安全

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

人员

固定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本次申请□初次评审□延期

企业概况:

近三年本企业重伤、死亡或其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企业自评评分:

企业自评结论:

法定代表人(签名):(申请企业盖章)

年月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安全监管部门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企业名称”填写申请企业名称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企业概况”包括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经营范围、企业规模(包括职工人数、年产值、产量等)、发展过程、组织机构、主营业务产业概况、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等。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1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工作计划。

1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

划的,不得分;未以文本文件或电

子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的,扣0.5

分。

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

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

1

未按规定设置或配备的,不得

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

的,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

定的,扣0.5分;委托管理无相关

协议的,不得分。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职

责。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

得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全的,扣

1分;未进行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考核的,扣1分。

小计 4 得分小计

二、安全 2.1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3 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不得

生产投入并记录和保存各类安全生产费用档案资料。分;无安全生产费用档案材料的,

扣1分。

2.2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保障受伤员工获得相应的保险与赔偿。2

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扣1分;赔偿不到位的,

不得分。

小计 5 得分小计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3.1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定

期更新,并发布其清单。

1

无法律法规清单的,不得分;

更新不及时的,扣0.5分。

3.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根据自身生产

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

无安全规章制度的,不得分;

规章制度不能满足管理需求的,扣

1分;无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

安全操作规程不全的,每处扣0.5

分。

3.3将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2

未发放的,不得分;发放不全

的,扣1分;员工培训教育不全的,

扣1分;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的,

不得分。

3.4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的相关记录,安

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记录档案、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档

2 档案资料每缺一项,扣1分。

案、事故、事件记录等重要材料进行归档管理。

小计7 得分小计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四、教育培训

4.1制定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 1

未制定培训计划的,不得分;

培训内容不明确的,不得分。

4.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

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

后方可任职。

2

“三项岗位人员”未经考核合格

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4.3新员工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四新”(指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转岗、离岗操作人员应进行相

应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3

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每

人次扣0.5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总分加扣9

分。

4.4对企业施工人员(合同方)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

教育。

2 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不得分。

小计8 得分小计

五、生产设备设施

5.1厂区内的建筑物,应按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并定期

检测,确保防雷设施的完好有效。

1

未设置防雷措施的,不得分;

未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处检测不

合格的,扣0.5。

5.2厂内休息室、浴室、更衣室应设在安全区域,各种

操作室、值班室不应设在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2

有一个未设在安全区域内的,不得分;可能泄漏有毒有害、易燃

易爆气体的危险区域附近的各种

操作室、值班室未安装相应气体报

警仪的,每处扣1分。

5.3生产企业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布局、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2

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的,除本小项

不得分外,总分加扣6分。

5.4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出入口不少

于两个;门窗应向外开启;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并

设有安全通道的指示标志。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5.5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做到位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定期检验有效,维护保养到位。2

未配备消防设备设施的,不得分;消防设备设施配备不能满足需

要的,每处扣1分;位置不合理、

标志不显的,每处扣0.5分;维护

保养不到位,无责任人、无记录的,

扣1分;现场有失效的,每处扣0.5

分。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5.6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和记录,包括:(1)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

等资料;

(2)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大修或改造记录。2

无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的,不

得分;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

障和事故记录不完整、大修或改造

记录不完整,每项扣0.5分。

5.7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应设置有可靠的安全设备设施,并有相应记录台账。2

危险化学品库、油库、油罐等重要设备设施无安全设备设施,不

得分;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不全的,

每处扣0.5分;记录台账不全的,

每处扣0.5分。

5.8传动部位应按照如下情况,设置防护罩、盖或栏:

(1)以操纵人员站立平面为基准,高度在2m以下的外露传动部位;

(2)旋转的键、销、楔等突出大于3mm的部位;

(3)产生切屑、磨屑、冷却液等飞溅,可能触及人体

或造成设备与环境污染的部位;

(4)产生射线或弧光的部位;

(5)伸入通道的超长工件;

(6)超长设备后端300mm以上的工件;

(7)容易伤人的设备往复运动部位;

(8)悬挂输送装置跨越通道的下部;

(9)高于地面0.7m的操作平台。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5.9吊具应有专人管理,在其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

用。钢丝绳和链条的安全系数和钢丝绳的报废标准,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有关规定。1

未在安全系数允许范围内使用吊具的,不得分;未按规定报废

的,不得分;相关管理人员和作业

人员不清楚吊具安全系数和钢丝

绳的报废标准的,不得分;有一个

吊具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评分方式自评/评实际

分值审

扣分

得分

5.10电气设施、配电间环境及安全间距、门窗及孔洞

等安全措施、警示标志及工作标志、绝缘及绝缘操作工具、

照明及应急照明等措施符合要求,接地系统可靠连接,接

点接触良好,接地可靠。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

源线应用护管软线,无接头及破损,电源应在末级装设剩

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电网接地系统应满足:电气设备保护线(PE线)

采用铜芯导线的最小截面当有机械性保护时为2.5 mm2,无

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 mm2;接地网直接引入配电箱、柜或用电设备时,应接至主PE端子排;一般低压电力网中电源系统中性点工作接地应小于4Ω,TN系统每处重复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明敷的接地导体(PE干线)的表面应涂15mm-100mm宽度相等的绿、黄相间的标识条纹;当使用胶布时,应采用绿黄双色胶带。

(2)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满足:履行审批手续,期限为15天,架设安全;当预期超过三个月的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应按固定线路方式进行设置;路径应避开易造成绝缘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损坏的危险地方,有电气裸露时必须设置围栏或屏护装置、并设有警示信号;所有用电设备、插座电路、移动线盘等应与主干PE线连接可靠;线路应设置总开关控制,且每台设备应配备专用开关,保护电器动作电流与切断时间可靠;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环境中架设。

(3)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应满足:配备满足环境要求;应采取通风、防尘、防飞溅、防雨水、防油污、防小动物的措施;刀闸、开关、接触器应动作灵活、接触可靠、合闸到位,触头无烧损;插座回路应有单独电源开关控制,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用于计算机电源的插座数量不超过5个;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并应具备电源隔离(明显断开点)、短路过载、单相故障电流回路切断保护功能。

(4)固定电气线路应满足: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不应与起重机滑线设在同侧;与地面无遮拦布线时最小净距为3.5m,采用网孔遮拦是最小净距为2.5m;敷设在经常维修管道同侧上方;与经常维修管道,以及与生产设备最突出部位最小净距为1.8m;与起重机铺板最小净距为2.3m;埋

地敷设的电线管应采用大于2.5mm的厚壁钢导管;电线管口端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应加装软套;绝缘导线穿管敷设时,导管内导线的总面积应小于管子截面积的40%;正常场所不得采用塑料管埋地布线。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5.11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测报告,各类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1)压力容器应满足:压力容器本体及安全附件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本体完好;连接元件无异常振动、磨擦、松动;安全附件、显示装置、报警装置、联锁装置完好,调试、更换记录齐全;运行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超压、超温等现象。

(2)压力管道应满足:按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级别划分,并应定期检验;安全阀、爆破片、阻火器、紧急切

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以及附属仪器或者仪表完好,满足要求;架空管道支撑、吊架应牢固、齐全。架空管道下方如有车辆通行时,应悬挂限高标志;所有管道的焊接接头应当先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无损检测;应建立定期自行检查制度,检查后应做出书面记录,书面记录至少保存3年。

(3)锅炉与辅机锅炉应满足:“三证”齐全;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靠,排污装置无泄漏;按规定合理设置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给水设备完好,匹配合理;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3

未定期检测的,不得分;有一台未定期检测的,扣1分;使用过

程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0.5

分。

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完好;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4)工业气瓶应满足: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各种护具及消防器材齐全可靠。气瓶在检验期内使用,外观无缺陷及腐蚀,漆色及标志正确、明显,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气瓶使用时的防倾倒措施可靠,工作场地存放量符合规定,与明火的间距符合规定。

(5)起重机应标明起重吨位,并应设有下列安全装置:限位器,缓冲器,防碰撞装置,超载限制器,联锁保护装置,轨道端部止挡,定位装置,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走台栏杆等其他装置。

(6)厂内机动车辆应满足: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动力系统运转平稳,无漏电、漏水、漏油。灯光电气完好,仪表、照明、信号及各附属安全装置性能良好。轮胎无损伤。制动距离符合要求。

(7)电梯:注册登记,并按周期进行检验,轿厢内粘贴检验合格证。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5.12通用设备应满足防护罩牢固,各种限位、联锁可靠灵敏,接地(零)保护可靠有效。

(1)金属切削机床应满足: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机床照明符合要求;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不应突出;备有清除切屑的专

用工具。

(2)冲、剪、压机械应满足: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制动器工作可靠;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3)砂轮机应满足: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挡屑板应有足够的3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强度且可调;砂轮无裂纹无破损;托架安装牢固可调;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4)工业机器人应满足:装有限位装置,在额定负荷、最高速度和最大伸长量时使机器停止;采用手动操作时,运动时速应设定在250mm/s以下;当进行运送工作时,急停开关启动后,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区域有隔离的安全护罩,覆盖全部危险区域;防护罩无锐边和凸出部分;护罩应有足够强度,能抵抗机器人最大突击能量;防护罩应永久固定,只有借助工具方可拆卸;防护罩的舱门应有机械式安全锁或门禁装置,钥匙或专用工具应由专业人员保管;危险区域内装有紧急停止开关,并符合相关标准。

(5)电焊机应满足:设置独立的电源开关或控制柜,电气线路绝缘完好,使用的输气、输油、输水管道应安装规范、运行可靠;外壳防护等级满足作业场所要求,PE线连接可靠;变压器、控制器线路的绝缘应每半年检测一次,并保存其记录;二次回路保持其独立性和隔离要求;工作场所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宜设置防护围栏,并设有警示

标识,采取防触电、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机械伤害、防灼伤等技术措施,周边无可燃爆物品。

考评类目标准条款标准

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

扣分

实际

得分

5.13煤气发生炉应满足:对容易发生煤气泄漏的点应有煤气监测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压力表、液位计、蒸汽汇

集器等显示仪器、仪表、装置使用正常;管道畅通,包括安全阀在内各种阀门灵活,并使用正常;加煤机运行正常;出灰机运行正常;应定期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5.14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自行

建立专用设备设施评分标准:防护罩、盖、栏应完整可靠;各联锁、紧停、控制装置灵敏可靠;局部照明应为安全电压;PE等电器完好可靠;梯台符合要求。3

未自行建立专用设备设施评分标准的,扣2分;自行建立的标

准不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扣

1分;设备设施有一处不符合要求

的,扣0.5分。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工艺、设备的,除本小项不得分外,

总分加扣9分。

小计30 得分小计

六、作业安全

6.1厂区、车间道路通畅;车间实行定置管理;作业区

域地面平整,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2

厂区、车间道路堵塞的,每处

扣0.5分;车间未实行定置管理的,

不得分;定置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扣1分;作业区域坑、壕、池未设

置盖板或护栏缺失,每处扣0.5分。

6.2登高作业、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

危险作业,应执行危险作业审批许可制度。作业许可证应

包含危害分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3

无相关审批制度手续的,每项

扣2分;作业许可证未包含危害分

析、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的,扣1分;内容不全的,扣1分。

6.3临时性作业活动应进行作业许可,明确负责单位、

负责人,办理相关票证。

2

未实施作业许可的,不得分;

未办理票证的,每项(次)扣1分。

6.4划出非岗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非经允许,

禁止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操作现场。

2

有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生产

操作现场的,不得分;未划出非岗

位操作人员行走的安全路线的,不

得分;安全路线设置不合理的,每

处扣1分。

6.5设置应急照明并保证正常照明中断时能自动启动。 2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

分。

6.6对“三违”行为进行现场检查、管理。 2 未对“三违”行为进行管理的,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系统生产实用标准化评定实用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

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容),在该类目进行扣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8.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9.“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小微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 10.在有效期,企业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细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附件1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20人(含20人)至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i M M ∑=n 1 式中:M —总分值; i M —各考评类目得分值; n —考评类目的数量(1≤n ≤11)。 各考评类目不涉及相关标准条款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考评类目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满 实i i i M M M 100?= 式中:实i M —该考评类目实得分值; 满i M —扣除缺项后的考评类目满分值。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标准条款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6.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以上,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 7.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格式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9.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10.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公告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附件1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20人(含20人)至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0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 —总分值; —各考评类目得分值;

n—考评类目的数量(1≤n≤11)。 各考评类目不涉及相关标准条款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考评类目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 —该考评类目实得分值; —扣除缺项后的考评类目满分值。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标准条款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6.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以上,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 7.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格式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2019最新小微企业标准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2019年小微企业标准,有效期三年 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不再区分企业类型。无需向税局备案,达到以上三个条件之后,自动享受各种优惠。 优惠力度: 1、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税负是5%,低于标准税率20个百分点。 2、应纳税所得额是100-300万元之间的,税负是10%,低于标准税率15个百分点。 一、增值税起征点提至10万/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纳增值税。 二、部分地方税种,可减半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交纳的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即允许各地按程序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扩大!

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对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政策。 这意味着:如果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向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投资额的70%可以拿来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四、初创企业的范围扩大! 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范围或者标准进一步扩大,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五、95%纳税企业受益,其中98%是民营企业! 2019年,有更多的企业会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许宏才表示,根据有关的数据测算,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户数1798万户,占全部纳税企业的比重超过95%,其中,民营企业占98%。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江苏省小微企业评审办法

、江苏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工作,有效实施江苏省地方标准《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基本规范》(DB32/T2546-2013),规范冶金等工贸行业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管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4]1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 企业(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工作。 (二)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企业”。 (三)市级安监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评审方式,并实 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 审单位的确定和具体考评管理工作。 二、考评程序 (一)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按照自评、申请、评审、公告及颁发证书的程序进行。 (二)自评:小微企业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 (三)申请:小微企业经过自评符合申请条件的,向所在地县 级安监部门或经委托的乡级安监机构提交《冶金等工贸行业小 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见附件1),并同时在国家 -1-

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 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 (四)评审:接受评审申请的安监部门或机构应及时通知评 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单位在收到评审通知之日起一个月 内完成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所在地安监部门或机构负责督促 企业将评审报告中不符合项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及整改 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 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 分≥60分。小型、微型企业划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 (五)公告及颁发证书:县级安监部门应对评审报告进行审 核,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并颁发证书;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 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三、考评管理 (一)小微企业在公告达标后,每年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 准化的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自评,同时将自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实施整改。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有效期为3年。期满 前3个月,小微企业可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延期。 (三)小微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下列行为的,由原公告部门 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并收回证书: (1)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申请材料不真实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指导范本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1) 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1)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4) 1.3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情况 (5) 二、安全生产投入 (14) 2.1安全生产投入记录 (14) 2.2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费记录票据 (14)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21) 3.1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1)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3) 3.3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的发放、培训和考核 (69) 3.4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档案管理 (69) 四、安全培训教育 (70) 4.1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70) 4.2 各类人员培训记录及证书(复印件) (73) 五、生产设备设施 (84) 六、作业安全 (93) 6.1作业现场通道保持畅通 (93) 6.2 危险作业管理 (93) 6.3 落实各种危险作业票证、安排专人现场管理 (108)

6.4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113) 6.5反“三违”活动记录 (114) 6.6相关方管理 (118) 七、隐患排查和治理 (126) 八、危险源管理 (139) 8.1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139) 8.2监控与管理 (150) 九、职业卫生 (153) 9.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53) 9.2 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结果和告知记录 (153) 9.3 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表 (153) 9.4 编制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配置表 (153) 十、应急救援、事故管理 (159) 1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159) 10.2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影像资料) (162) 10.3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162) 10.4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登记表(参考样本) (168) 十一、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71) 11.1绩效评定 (171) 11.2持续改进 (171)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2013版) Standards and Scoring Rules for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ization (Tentative) 2013-01-15发布2013-01-15实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四考评工作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考评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评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考评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评分导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考核评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考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监督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七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安全绩效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现场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全生产)山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试行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要求,推动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下简称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有固定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及需取得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 - 4 -

第四条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危化品企业首次只能申请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应持续运行2年以上并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请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达标评审;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应持续运行2年以上并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请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达标评审。 第五条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按照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发证的程序进行。 第六条市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安全标准化专家库,为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提供专家支持。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七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负责公告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由其确定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颁发证书和牌匾。 省安监局为全省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确定和公告安全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评审单位,并负责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的受理、审核、公告和证书、牌匾的颁发;各市安监局为本地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的受理、审核、公告和证书的颁发。 第八条评审组织单位承担以下工作: - 5 -

1小微企业标准化模板第一册

1小微企业标准化模板第一册XXXXXXX公司 安全生产治理 综合台账(1) (2014年度共4册分综合/检查/教育/制度规程) ****************************** 册内资料提示: 有关文件、达标资料索引、企业差不多情形、职工登记表、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名目、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通知、达标职员须知和考试卷、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绩效考评表、安全法规猎取清单、文件发放记录 一、达标要素资料索引

二、有关依据 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国家安监总局管四函〔2013〕29号---2013年12月13日 1.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差不多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至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0项考评类目及49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计100分,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标准条款分数扣完止,不显现负分。

6.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以上,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 7.考评程序:(1)企业自评:如所在地安监部门已制定公布有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2)申请评审(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点安监部门制定(4)公告:地点安监部门应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 A级要素6项B级要素40款 江苏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差不多规范 范畴 本标准化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工作。商贸、烟草行业小微企业可参照执行。 基础治理 1.1安全目标。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打算,并对实施情形进行考核 1.2机构与职责 1.2.1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要紧负责人,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治理人员,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1.2.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1.3安全投入 1.3.1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1.3.2为职员办理工伤保险,保证事故伤亡人员获得相应赔偿 1.4法律法规与治理制度 1.4.1遵守安全法规并将相应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1.4.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内容至少包括: 1.4.3编制齐全、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4.4将治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发放、告知从业人员,并监督执行。 1.5教育培训

机械制造行业三级标准化评分标准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指导全国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考核评级办法。 二、本考核评级办法适用于各类机械制造企业。 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其中: 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 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1.H≤10,抽100%。 2.10<H≤100,抽10台。 3.100<H<500,抽10%。 4.500≤H≤1000,抽50台。 5.H>1000,抽5%。 四、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以1000分为满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900分;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 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00分。 各空项分之和超过200分的,不得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 六、考核评级的程序: 1.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小组进行自评。 2.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承担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申请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应当向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以下简称中机安协)提出复评申请。 3.复评机构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进行复评,向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复评报告(复评报告格式见附件2)。符合相应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的,由企业按照复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4.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实行分级核准制。三级由复评机构报市(地)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二级由复评机构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一级由中机安协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局核准。

小微企业标准

一、简介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1]。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 1、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酒店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

酒店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 标准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旅游饭店、一般旅馆等企业,其他住宿服务企业参照执行。 2.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55条标准考评内容。 3.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标准条款”和“评分方式”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评分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酒店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达标企业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应满足: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 7.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8.“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告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3个月,小微企业可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延期。 9.在有效期内,企业发生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称号。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模板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指导范本

张家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〇一六年四月

目录 一、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 (5) 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5)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8) 1.3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情况 (9) 二、安全生产投入 (18) 2.1安全生产投入记录 (18) 2.2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费记录票据 (18) 三、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25) 3.1识别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5)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7) 3.3法律法规、制度、规程的发放、培训和考核 (74) 3.4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档案管理 (74) 四、安全培训教育 (75) 4.1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75) 4.2 各类人员培训记录及证书(复印件) (78) 五、生产设备设施 (91) 六、作业安全 (101) 6.1作业现场通道保持畅通 (101) 6.2 危险作业管理 (101) 6.3 落实各种危险作业票证、安排专人现场管理 (116)

6.4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121) 6.5反“三违”活动记录 (122) 6.6相关方管理 (128) 七、隐患排查和治理 (136) 八、危险源管理 (148) 8.1危险源辨识与分级 (148) 8.2监控与管理 (159) 九、职业卫生 (162) 9.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62) 9.2 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结果和告知记录 (162) 9.3 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人员岗前、岗中和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表 (162) 9.4 编制职业健康防护设施配置表 (162) 十、应急救援、事故管理 (168) 10.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168) 10.2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方案、总结、影像资料) (171) 10.3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账 (171) 10.4应急设施、设备、物资登记表(参考样本) (180) 十一、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183) 11.1绩效评定 (183) 11.2持续改进 (183)

标准化评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 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 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

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类 目 考评项目考评内容 一、安全生产目标1.1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1.2监测 与考核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保存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资料。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 机构和人 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2.2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内容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对各级管理层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权限的培训。 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适宜性评审与更新。 三、安全投入3.1安全 生产费用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制定包含以下方面的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计划: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 (4)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 (5)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 (6)安全标志及标识;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 物品或者活动。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健康体检费用的使用计划。 3.2相关 保险 建立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 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 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4.1法律 法规、标 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 部门汇总。 企业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4.2规章 制度 建立文件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效力。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 产责任制管理、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岗位达标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 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普通版)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2013 版) Stan dards and Scori ng Rules for Safety Producti on Stan dardizati on (Te ntative)

2013-01-15 发布2013-01-15 实施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发布 总则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5. 考评工作要求.6 (一)考评机构 6. (二)考评内容 6. (三)考评办法11 (四)评分导则11 (五)考核评级12 (六)考评程序12 监督检查 1.3 附则13.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 1.3 (一)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14 (二)安全绩效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37 (三)现场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3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 】4号)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要求,规范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下属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以下简称“考评”)工作,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军工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核建发【2012 】160号)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编制。 本考评标准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包括了安全生产的目标的制定与考核、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管理、班组安全管理、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管理、应急救援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等13个要素,第二部分为绩效标准化,包括绩效结果、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3个要素。第三部分为现场安 全标准化,包括现场环境、施工机具、安全及防护设施、现场作业安全等 4 个要素。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协助编制单位: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核工业工程研究设计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汇编)

附件1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考 评 说 明 1.本评定标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制定。 2.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小微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评审工作。 3.本评定标准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从业人员20人(含20人)至300人,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本评定标准共有11项考评类目及51条标准条款。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分,计算方法如下: i M M ∑=n 1 式中:M —总分值; i M —各考评类目得分值; n —考评类目的数量(1≤n ≤11)。 各考评类目不涉及相关标准条款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考评类目

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满 实i i i M M M 100?= 式中:实i M —该考评类目实得分值; 满i M —扣除缺项后的考评类目满分值。 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标准条款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 6.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小型企业评审得分≥75分以上,微型企业评审得分≥6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 7.考评程序: (1)企业自评:小微企业按照本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如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已制定发布相关标准,可依据其进行自评创建。 (2)申请评审:企业根据自评结果,向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表》(格式附后)。 企业同时还需要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提交评审申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和机关子站“监管四司”等两个入口均可进入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操作方法见登陆页面。 (3)评审:小微企业评审方法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4)公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达标企业进行公告。小微企业达标不分等级,统一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 9.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开展标准化三级以上企业达标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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