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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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省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公司及其各子公司投资的工程涉及到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建设的公路工程、铁路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制止或纠正影响工程质量的建设行为,各有关单位都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和执行下发的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及文件.第五条从事公司工程建设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部、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第六条工程质量实行目标管理,与公司年度考核、人事考评和薪酬奖惩相结合.质量管理目标为:(一)杜绝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减少一般质量事故。

(二)无重大质量隐患.(三)无刑事案件发生。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公司建设运营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湖北交投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定期发布质量评价报告,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落实工程质量缺陷整改,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等.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8.03.23•【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厅造价站,各有关单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省厅制定了《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3月23日湖北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造价管理职责第三章造价依据第四章造价确定和控制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从业单位和人员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计量支付、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五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从业单位自律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建立公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七条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具体日常管理工作由省级交通建设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称省级造价管理机构)承担。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3篇)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3篇)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鉴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提升工程质量水平,规范监督行为,本细则依据交通部颁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____年第____号)以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____】3____)等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公路等级在四级以下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本细则中的农村公路,是指县道、乡(镇)道及村道,其具体划分标准按照交通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导工作,县交通主管部门则负责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所有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均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强制性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拒绝或阻挠。

本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包括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成立的农村公路监督小组。

第五条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终身负责的制度。

各参建单位应依法对各自承担的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遵循“谁建设、谁设计、谁施工、谁监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与程序,本着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站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或检举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八条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宏观指导,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具体业务,县(区)农村公路监督小组在市质监站的委托指导下开展监督工作。

第九条省、市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____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构建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直接套用)

公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直接套用)

为使本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工程监管水平,提高投资效益,依据项目施工、监理合同及有关规范、规定特制定本细则,与其它管理办法互为补充,望各参建单位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部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3、部颁《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4、部颁《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 F30-2014)5、部颁《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6、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 F80/1-2004)三、路基施工监理控制要点(一)、路基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1、测量工作监理要点:(1)、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方位及数据。

(2)、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搞好导线复测工作,复测采用全站仪或其它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测量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道路施工中,相邻导线点间能相互通视。

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或其它方法。

(4)、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如交点、转点、圆曲线及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

所有中线桩及主要控制桩必须采用坐标法恢复。

(5)、纵断高程测量要求至少每20米测一点,数据必须闭合,记录清楚完整,无涂改。

应整理绘制复测后的纵断面图,并计算填挖高度。

(6)、横断面测量要求至少每20米测一横断面,地形变化特殊地段应加测断面,地貌特征做好记录和说明,驻地办抽检频率不少于设计断面的30%同时根据需要增加频率。

(7)、水准点的测量应按精度要求全部测量一遍,若不符合精度要求,应在书面报告中说明。

水准点必须设置在永久建筑物上,且不易损坏、不下沉、不受自然侵蚀。

2、审查承包人的人员组织机构、自检体系是否完善、机械设备配置情况等。

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1. 引言为规范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本文提出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细则。

2. 基本规定2.1 竣工验收范围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工程结构、质量、安全、环保、使用寿命等方面的内容。

2.2 竣工验收程序(1)竣工验收前,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自查,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2)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受理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

(3)验收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2.3 竣工验收标准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按照下列标准进行验收:(1)结构标准:按照设计文件进行验收,确保结构的牢固和稳定。

(2)质量标准:按照相关质量检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验收,确保工程的使用安全。

(4)环保标准:符合相关环保法规要求,确保工程的环保达标。

(5)使用寿命标准:工程的使用寿命应达到设计要求,并按照使用寿命标准进行验收。

3. 竣工验收具体规定3.1 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验收申请书及其他有关文件。

(2)工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方案等。

(3)工程质量安全检验报告。

(4)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证明文件。

3.2 竣工验收现场验收竣工验收现场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工程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

(2)复查工程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图纸、技术文件是否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3)检查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

(4)进行随机抽样,并进行必要的检验。

3.3 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备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形成竣工验收备案材料。

(2)组织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3)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正式颁布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交通运输部于近日印发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该细则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同时废止。

细则中对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等环节进行了局部修订和完善。

质监总站2010年2月25日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doc附件2: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doc附件3: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doc附件4: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doc附件5:各单位工作总结报告.doc附件6:公路工程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一览表.doc 附件7: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doc附件8: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doc办法修订汇报.doc《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 010〕65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2010版)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交工验收 (1)第三章竣工验收 (3)第四章附则 (7)附件1 (7)附件2 (23)附件3 (29)附件4 (30)附件5 (32)附件6 (36)附件7 (40)附件8 (44)附件9 (47)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以下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一、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竣工验收的目的是验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设计要求的执行情况,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

3. 竣工验收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检查项目。

4. 竣工验收应包括现场勘查、技术文件和资料审核、验收报告的编制等环节。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1. 建设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交必要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 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对工程的结构、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3. 相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核实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 竣工验收小组应编制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设计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竣工验收的具体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结构、材料、施工工艺、检验报告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2. 工程安全验收:包括施工工程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

3. 工程设计验收:包括设计图纸、计算书、工程量清单、施工规范等方面的审核。

4. 工程资料验收: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竣工图纸等方面的审核。

5. 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包括环境影响报告、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监测报告等方面的审核。

四、竣工验收的处理结果1. 如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 如发现工程未达到设计要求,建设单位应重新设计并整改,然后重新申请验收。

3. 如工程符合相关要求,竣工验收小组应发出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到相关部门备案。

五、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2.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竣工验收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验收的效率和质量。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路建〔2010〕346号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处):为加强全省公路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二○一○年九月一日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项目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鄂交基[2007]20号)等相关办法和规定,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的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二级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3、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4、桥梁(不含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5、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6、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8、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路建〔2010〕346号各市(州)公路管理局(处):为加强全省公路建设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二○一○年九月一日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项目管理,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鄂交基[2007]20号)等相关办法和规定,结合省局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的一、二级公路建设项目,二级以下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变更分类第五条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3、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4、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3、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4、桥梁(不含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5、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6、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7、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8、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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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检查施行细那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检查工作力度监视检查行为进步监视检查工作的科学性, 促进公路质量理程度根据?建立工程质量理?2000〕第279〕、?公路工程质量监视规定?2005年第4〕、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平安督查方法?交质监发2021〕52〕、根本建立质量监视总站?公路工程质量督查方法?质监公字2007〕5〕等法规结合我公路工程质量监视工作实际制定本施行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湖北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特大桥梁隧道〕等重点建立工程工程的质量监视检查其它公路建立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那么所指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是指交通行政主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监视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和对公路工程质量进展监视检查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监视检查的目的:
掌握建立、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在工程建立中的质量工作情况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评价建立工程质量状况。

第五条监视检查的根据:
一〕公路建立的有关法规及技术;
二〕有关行业强迫性技术;
三〕工程设计及合同。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视是指自申请监视手续之日起至工程开工验收完成之日为止为工程质量监视。

第七条监视检查实行工程检查人负责制。

工程检查人须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坚持科学、公正的原那么保证监视检查结果的、准确、客观。

第八条检查人履行监视检查职责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和其他有关场所进展检测、检查、拍照、录像;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缺陷可以责其改正;
(四)向有关和个人调查有关情况并获得证明材料。

第二章监视检查程序
第九条建立在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应当在施工答应证前三向质监机构提交如下材料格式见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手续:
(一)?湖北公路工程质量监视申请书?;
(二)公路工程工程审批;
(三)公路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副本;
(四)公路工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的资质证明材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主要人员的资质、执业证明材料;
(五) 批准的施工图设计;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质监机构自收到质量监视申请资料之日起二内对符合根本建立程序的公路工程工程成立工程监视工程师下达公路工程质量监视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2〕明确监视检查负责人开展监视检查工作。

对不符合根本建立程序的工程申请人不予受理质量监视申请并告知原因同时向本级交通主部门。

公路工程工程符合根本建立程序后建立应当重新提出工程质量监视申请。

第十一条建立未工程质量监视手续质监机构应以书面形式责限补办并上报交通行政主部门。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监理建立的工地试验室应向质监机构提出才能核验申请。

施工、监理通过建立向质监机构提出才能核验申请建立在受理申请材料后组织初步审
查通过初步审查后汇总申请材料上报质监机构。

质监机构在申报材料通过审查后组织核验只有通过核验的工地试验室
才能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详细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理方法?2005年2〕、?湖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理方法施行细那么?鄂交质监2021〕23〕及?湖北公路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理暂行方法?鄂交质监2021〕19〕执行。

第十三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当按照有
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测并出具检测。

公路工程开工验收前质监机构应对工程质量进展质量鉴定并出具质量鉴定详
细按照交通运输部?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有关事宜的?交公路发2004〕44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2004年第3〕、?公路工程开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部质监字2021〕16〕和我有关施行细那么、方法及试验检测、、规程执行。

第三章监视检查方式
第十四条监视检查分为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可采取现场、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进展。

第十五条综合检查是为掌握工程整体质量状况对质
量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展的全面检查。

综合检查时对质量理行为的全部内容进展检查对施工工艺和工
程实体质量检查时应结合工程进度确定检查内容。

综合检查宜提早工程建立。

第十六条专项检查是为深化掌握建立工程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检查。

第十七条巡视检查是为及时理解工程质量动态对施工现场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外观质量等进展的随机检查。

第十八条质监机构应针对工程的执行情况制定年度
监视检查方案并按方案施行。

每个在建公路建立工程综合性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巡视检查
视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安排。

第四章监视检查内容
第十九条监视检查内容包括质量理行为、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详细检查内容分别见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二十条监视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理的薄弱环节
涉及工程质量、平安的重要指标以及防治质量通病的情况隐蔽工程或在竣交〕工验收时难以检测的工程。

第五章监视检查结果处理
第二十一条检查人应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应提出
整改要求和建议。

对检查现的一般质量性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反应给有关;对检查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向有关下达?湖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抽查书?格式见附件7〕要求相关进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限反应;对检查现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和平安隐患时下达?停工书?格式见附件8〕。

检查完成后质监机构应向有关发送书面检查。

第二十二条质监机构应对检查问题和检查落实情况
进展核查。

对于下达了?停工书?的经复查合格应填发?复工书?格式见附件9〕。

第二十三条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按单点合格率计
算每次抽查完成后按照建立工程分别填写?工程检查数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6〕。

第二十四条对检查过程中的抽查数据应汇总、分析和归档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理
的措施和指导。

对质量理行为存在违规、工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或重大隐患的责任质监机构应全并上报同级交通行政
主部门。

第二十五条质监机构应按工程工程建立监视检查所
有监视检查资料应及时搜集、整理、归档以便有关查阅。

监视检查资料包括监视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记录、检查、抽查检测、监视检查、检查数据汇总表及必要的声像资料等。

第六章附那么
第二十六条本细那么由湖北工程质量监视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湖北交通根本建立工程质量监视站2006年3月7日发布的?湖北公路工程质量监视检查施行细那么()?同时废止。

附件:
1、湖北公路工程质量监视申请书
2、公路工程质量监视工作方案
3、质量理行为检查评价表
4、施工工艺检查评价表
5、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评价表
6、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示意〕
7、湖北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抽查书
8、停工书
9、复工单
附:施工项目管理的重点,集中在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和信息管理6个方面:
1.合同管理方面应在规范、强化招标行为的基础上,执行国的新经济合同法,加强签约的可靠性和合同执行中的变更管理,掌握和运用索赔技术,充分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履约经营中的作用。

2.质量管理方面应按国家新规范、新标准、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在建立建筑企业质量体系的基础上,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项目质量体系,扎扎实实地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吸取各方面的施工经验,把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产品(项目)上来。

3.进度管理方面要在加强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编制施工项目的滚动式计划。

采用网络计划的形式并组织流水作业,绘制“S”形曲线或“香蕉”曲线,以方便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计划的调整。

4.成本管理方面,加强施工项目成本的预测、计划、动态控制、核算和分析等各个环节,以月控制年总结的办法,努力在承包成本计划成本的基础上降低实际成本,以增加经营利润。

5.安全管理方面,关键在于安全思想的建立、安全组织(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安全教育的加强、安全措施的设计,以及对人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引进风险管理技术,加强劳动保险工作以转移风险,减少损失。

着重做好班前交底工作,定期检查,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把不安全的事和物控制在萌芽状态。

6.信息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项目信息中心,充分发挥电子计算机在数据处理和信息传递中的作用,做到施工项目管理手段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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