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粉尘、废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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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EHS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2016.9.20
2016.9.20
5000元
2、电气运行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
实时更新
企管部
李俊宁
20XX.1.1
20XX.8.1
3、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执行巡检规程
保留记录
所有部门
XXX
20XX.1.1
长期
4、配备绝缘工具,定期校验
检测合格
安环部
于X
20XX.8.1
20XX.9.1
编制:王XX
管理方案:触电事故管理方案No:EHS-006
目标:无触电事故发生
管理现状:
公司变电站存在变压器和配电柜等电器设备,为防止作业人员发生触电事故,需建立管理方案,对变电站和电气运行人员进行管理。
指标:触电事故数为0
计划内容
要求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启动
时间
完成
时间
经费
预算
1、制定电气运行规程
形成文件
安环部
于X
计划内容
要求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启动
时间
完成
时间
经费
预算
1、制定危险作业工作票制度
形成文件
安环部
于X
2016.9.20
2016.9.20
5000元
2、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保留记录
安环部
作业部门
于X
20XX.1.1
长期
3、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
完好可用
安环部
作业部门
于X
20XX.1.1
随时
4、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具
审核:马XX
审批/日期:莫XX.20XX年X月X日
计划实施

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5.2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工作,甲方有权按照逾期天数向乙方追讨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7.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和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相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等。
1.2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人员培训、技术支持等。
1.3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负责,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制定并实施废水、废气、粉尘、固体废弃物和噪音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
2.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和防治效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4.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费用预算,向甲方提出费用支付申请。
4.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费用支付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五、违约责任
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以上合同仅供参考,具体条款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矿业废气粉尘排放标准

矿业废气粉尘排放标准

矿业废气粉尘排放标准随着全球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各种行业中产生的工业废气和粉尘排放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尤其是矿业废气和粉尘排放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尤为突出。

因此,为了规范矿业废气和粉尘的排放,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相关标准。

下面是关于矿业废气和粉尘排放标准的详细解析:一、矿业废气排放标准1.矿业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矿业废气一般多含有SO2、NOx、CO、PM等主要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造成极大的危害。

2.控制矿业废气排放的目标为了控制矿业废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

其控制目标包括:(1)降低矿业废气的排放浓度,实现达标排放;(2)减少NOx和SO2的排放,降低酸雨的形成;(3)尽量避免矿业废气对温室气体的贡献,争取降低温室效应。

3.世界各国矿业废气排放标准世界各国对矿业废气排放的标准制定有一定的差异,但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国际通用的标准规则。

以美国为例,环保署制定的矿业废气排放标准详细规定了各种矿物的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和数量的要求,且要求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技术和设备来控制废气的排放。

二、矿业粉尘排放标准1.矿业粉尘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矿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来源于采矿、破碎、磨矿过程等,其中含有的物质主要包括SiO2、Fe2O3等,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大。

2.控制矿业粉尘排放的目标控制矿业粉尘排放主要要达到以下目标:(1)减少矿业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2)减少矿业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预防呼吸道疾病的发生。

3.世界各国矿业粉尘排放标准各国对矿业粉尘排放的标准有所不同,但大体上都要符合国际标准。

以欧洲为例,欧盟委员会制定了新的工业排放指令(IED),明确规定了矿业生产领域中含尘工艺的管理标准,包括控制矿业粉尘的排放浓度、采用粉尘控制技术等。

综上所述,矿业废气和粉尘排放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相关标准来规范它们的排放。

药品生产企业GMP岗位废气(尾气)处理装置管理规定

药品生产企业GMP岗位废气(尾气)处理装置管理规定

岗位废气(尾气)处理装置管理规定1.目的:强化环保意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各岗位废气(尾气)处理装置的操作程序,保证环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岗位废气(尾气)处理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环保设备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

3.2. 相关部门、车间(污水站)负责本辖区内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

3.3. 301车间负责环保设备的维修保养。

4.程序4.1.废气(尾气)处理装置启动检查工作:4.1.1.检查处理装置风道的阀门开或关是否正确。

4.1.2.检查吸收液液位是否在规定液面,液位过低及时补液。

4.1.3.检查吸收泵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有无松动现象,阀门开或关是否正确。

4.1.4.检查风机是否运转正常,如有异常,排除故障后启用。

4.1.5.检查管道是否与系统连接畅通,是否有泄漏情况。

4.1.6.检查活性炭吸附箱、光氧箱运行是否有泄漏情况。

4.1.7.检查生产岗位各废气(气体)散发点吸收(口)罩上阀门的开度是否处在规定刻度上,刻度不清晰时要及时校核或标识。

4.2.操作方法:4.2.1.按规定要求配置吸收液。

4.2.2.将配置好的吸收液打入吸收塔内,要求液位达到规定部位。

4.2.3.启动循环泵,观察吸收塔内吸收液变化情况及喷淋情况,泵出口压力表是否正常。

4.2.4.开启风机向塔内引入工艺废气(尾气)。

4.2.5.废气(尾气)处理塔进入运行状态过程中,要定期用手持监测器监测废气(尾气)的排放、观察吸收装置内吸收液的 ph 值的情况,并记录处理装置运行情况,要保持排放气体、吸收液PH值在规定的参数范围内。

4.2.6.操作人员要随时监测废气(尾气)和吸收液浓度数据的变化,及时置换和添加新的吸收液,当班的车间主任或工段长要进行监管。

4.2.7.吸收液要按规定进行定期排放和更换,将吸收液排放到污水池中,或直接输送到污水处理站进一步生化处理。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7.18•【字号】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2号•【施行日期】2002.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2号)《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7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7月18日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2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加强生态建设,保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三条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保部门)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别由其所在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履行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对环保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1.0目的为减少和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和提高园区、厂区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

2.0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厂区内产生的废气、粉尘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

3.0权责部门3.1行政部负责配合市环保局厂区范围内的工业废气、烟尘、汽车尾气等实施统一管理。

3.2生产部应检查员工防护用品配戴情况。

4.0名词定义4.1大气污染:由于城市化、工业化、交通现代化,尤其是煤炭石油等矿物能源的大量消耗,空气中有害物质大量增加,其废气排放量超过环境允许的极限程序时即为大气污染。

4.2气态污染物:主要是碳氧化物、硫化物、碳氢化合物、氮化物、氢氧化物等。

4.3颗粒物:气溶胶、烟、尘、雾、碳烟等。

5.0工作程序5.1废气、粉尘来源:注塑过程产生废气、喷漆过程产生废气、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装配过程焊锡/浸锡废气、木工车间开料过程粉尘、木工车间镂铣工序粉尘/废气、汽车尾气等5.2废气监测5.2.1监测位置根据环保部门要求确定监测位置。

5.2.2监测方法与责任者1)公司目前废气、粉尘为委外监测。

2)行政部对废气、粉尘每年委外监测一次,并做好监测记录。

3)委外测定之机构,应有相应检测资质。

4)委外监测记录保存于行政部。

5.2.3监测项目与执行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相对应污染源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3出现不符合时的响应5.3.1不符合的情形1)废气监测中,出现实测值超出执行标准时;2)相关方提出废气排放的投诉时。

5.3.2处置: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纠正及预防行动控制程序》及有关作业程序书处置,同时与各部门责任者联络,共同解决。

5.4防护方式和作业环境5.4.1受废气、粉尘影响场所进行作业的人员,应根据废气粉尘的特性,配戴恰当的安全护目镜及呼吸防护具,并限制非作业人员的进入及作业时间,生产部各车间应不定时巡查员工防护用品配戴情况,并记录于《员工防护用品配戴巡查表》。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范文

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范文施工现场作为一处大规模的建筑项目,其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是保障环境安全和工人健康的重要考虑因素。

针对这些问题,施工单位应该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来减少负面影响。

以下是一个较为详细的施工现场粉尘、噪声、废水和废气管理的范文,以供参考。

一、粉尘管理施工现场的粉尘是造成环境污染和工作人员健康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扩散,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喷淋设备,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湿式喷淋,减少粉尘的飞扬。

2. 使用封闭式设备进行施工,如封闭式切割机、吊车等,减少粉尘的产生。

3. 在施工现场设置防风围挡,并加装遮挡网,减少风吹扬粉尘的可能性。

4.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洁,清除地面积聚的粉尘。

二、噪声管理噪声是施工现场常见的环境问题之一,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使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如低噪声吊车、挖掘机等。

2.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噪声隔离带,减少噪声的扩散。

3. 定时对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防止设备的噪音过高。

4. 为施工人员提供防噪声耳塞等防护用品。

三、废水管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会严重污染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水环境,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1. 在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池,并对废水进行集中处理。

2. 建立废水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分离、沉淀、过滤等处理过程。

3. 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废水的产生。

4. 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废气管理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气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造成威胁,需要采取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废气管理措施:1. 使用低污染的能源,如清洁能源或低排放的燃料,减少废气的产生。

2. 采用封闭式设备进行施工,减少废气的释放。

3. 定期清洁和更换施工设备的排放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排放的废气符合标准。

粉尘废气收集效率标准

粉尘废气收集效率标准
粉尘废气收集效率的标准因不同的应用和行业而异。

一般来说,粉尘废气收集效率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衡量:
1. 排放浓度:收集效率可以通过排放浓度来衡量,即从排放口排出的粉尘废气的浓度。

通常以mg/m³或ppm(百万分之一)为单位表示。

2. 过滤效率:收集效率也可以通过过滤效率来衡量,即收集设备对粉尘废气的过滤能力。

过滤效率通常以百分比表示,例如90%的过滤效率意味着只有10%的粉尘废气未被过滤。

3. 排放速率:排放速率是指单位时间内从排放口排出的粉尘废气的量。

通常以kg/h或g/h为单位表示。

高排放速率意味着需要更高的收集效率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对于不同的应用和行业,有不同的收集效率标准。

例如,对于制药、食品和饮料等行业,收集效率要求较高,因为这些行业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废气。

而对于一些轻工业和机械加工行业,收集效率要求相对较低。

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对粉尘废气收集效率的要求也不同。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政府会规定最低收集效率标准,以确保企业能够遵守环保法规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粉尘废气收集效率标准因应用和行业而异,同时也受到国家和地区的环保法规的影响。

在设计粉尘废气收集系统时,需要考虑到实际应用场景、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规要求,以确保达到合适的收集效率。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生产系统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消除污染,实现清洁生产的目标,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厂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污染物排放、技术改造与基本建设中落实环境保护制度的管理。

第三章术语、定义“三同时制度”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这一规定在我国环境立法中通称为“三同时”制度。

第四章职责第一条安环部、安环科(一)安环部、安环科为环境保护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公司主管领导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安环部、安环科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推广和宣传环保先进经验和技术,组织环境保护标准执行、设施使用与维护的定期检查。

(三)各分厂环境监测工作由质检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出具相关报告、报表。

(四)安环科根据环境监测报告,有权对污染单位进行处罚,拟定本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规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六)监督检查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参与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推行清洁生产。

第二条各分厂/部门职责(一)各分厂的主要领导为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人,并设兼职环保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组织实施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做好相关设备的中、小修,并接受职能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工艺控制,杜绝跑、冒、滴、漏,控制污染物排放。

(四)负责按清洁生产方案组织生产,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率,减少“三废”排放量。

(五)负责本单位环保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员工环保意识。

第五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条水质管理(一)采取新方法、新工艺、循环、回用用水,废水须达标排放。

甲类仓库废气收集处理要求标准

甲类仓库废气收集处理是指对工业和商业仓储所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处理,以确保环境的健康和安全。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甲类仓库废气的收集处理有着严格的要求和标准。

1. 甲类仓库废气的定义甲类仓库废气是指在工业和商业仓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气,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挥发物、粉尘、烟尘、有害气体等。

这些废气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的危害,并且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等安全事故。

2. 废气收集要求甲类仓库废气的收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全面收集:对仓库内产生的各类废气进行全面、有效的收集,确保不产生外溢或泄漏。

(2)分级收集:根据废气的性质和成分进行分级收集,采取不同的收集和处理方式。

(3)定期清理:定期对收集系统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废气收集系统的畅通和有效性。

(4)环境监测:对废气收集系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废气处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3. 废气处理要求甲类仓库废气的处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有效处理:对收集到的废气进行有效的处理,包括吸附、净化、燃烧等方式,确保排放的废气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2)安全处理:废气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避免二次污染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3)监测排放: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排放监测,确保排放的废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排放标准。

4. 标准要求甲类仓库废气收集处理的标准要求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废气排放标准:规定了甲类仓库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和限值要求,包括对有害气体、烟尘、挥发物等的排放限值。

(2)废气处理设施标准:对废气处理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废气处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监测评估标准:要求对甲类仓库的废气排放进行定期的环境监测和评估,对排放情况进行评定和公示。

5. 监管与执行甲类仓库废气收集处理标准的监管与执行是保障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政府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甲类仓库废气收集处理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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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
TI ANJI N MCC2 0 CONSTRUCTI ON CO. , LTD

主管部门:项目监管部

粉尘、废气管理规定

2011-03-01

编码:C/E4.4.6-17

批准日期:
2011-02-18
生效日期:
为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使公司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
的粉尘、废气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满足相关法 律、
法规及其他要求,制定本规定。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排放控制和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办公区、 生活
区所有废气排放控制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项目监管部负责公司施工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粉尘、废气排放管理规 定的
制定,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办公室负责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的管理。

2.3 安全保卫部负责施工现场动火作业、 化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场所产生环 境
影响的控制。
2.4 项目经理部

2.4.1 负责对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和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等废气的气体源 进行
识别、评价。
2.4.2 负责开工前向施工单位、 分包方明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粉尘、 废气控
制要求。
2.4.3 负责对施工现场办公区、 生活区、 作业场所粉尘、废气排放控制措施
的实施、检查和控制。
2.5 工程分公司负责对托管项目粉尘、 废气排放控制措施的制定、 实施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3 工作程序

编制 : 项目监管部 0 目的 审核 : 习栓平 批准:张立东
3.1 粉尘排放的控制
3.1.1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时, 必须搭设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
运,或装袋后运送,严禁凌空抛撒。

3.1.2 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清扫时应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建 筑
垃圾应及时运到指定垃圾消纳场排放,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3.1.3 运输水泥、 白灰、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车辆应严密遮盖,卸车后要适量 洒
水清扫,避免运输途中产生扬尘。
3.1.4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颗粒散体材料, 应存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 市区
内施工禁止使用散装水泥。
3.1.5 建筑现场内的堆集土、砂石料,应采取适当的遮盖防尘措施。
3.1.6 施工现场应做地面硬化, 派专人每天洒水后清扫, 春秋风季做好喷淋
降尘。
3.1.7 现场不能硬化的应采取绿化措施,既美化环境又防止扬尘。
3.1.8 建筑物周围应采用密目网进行防护, 搅拌机、提升机等易造成扬尘的 机
械作业前应搭设作业棚,挂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围棚,作业中散落的水泥、 砂子
应及时清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
3.1.9在主城区域施工应设置不低于 1.8m,主干道两侧工地不低于2.5m的 硬
质围墙,并要四周连续设置,不准随意在围挡外堆集建筑材料。
3.1.10 运输车辆不准带泥土驶出工地,如有泥土必须设立车辆冲洗槽进行 冲
洗,还要设置污水沉淀池,重复利用水资源。
3.2 施工现场废气排放的控制

3.2.1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
3.2.2 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锅炉应有消烟 除
尘设施,茶炉应使用消烟除尘的型煤,大灶应二次燃烧或烧型煤。
3.2.3 有条件的项目部, 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型号锅炉、 茶
炉、大灶,应采用电和燃油炉、灶。
3.2.4 室内冬季取暖炉, 必须采用烧型煤, 而且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
效。
3.2.5 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 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和
避免人员中毒。
3.2.6 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 成
大气污染,具体做法见《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
3.2.7 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严格执行防 火
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
3.2.8 在室内、基础坑洞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 戴
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
3.2.9 采购部门采购的焊条、 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 采
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 放和对
人体的伤害。
3.2.10 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对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 遵
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
3.2.11 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 种
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方可下班。
3.2.12 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
放,不得超贮。
3.2.13 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 紧
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3.2.14 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

3.3 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3.3.1 机动车辆应使用无铅的清洁燃料, 应定期年检, 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的规定进行。
3.3.2 污染严重的工作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应注意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以减少 对
员工的身体危害。
3.3.3 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 应检验设备、 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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