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中交二航局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规定

产场所负责人适用本规定第二章带班检查条款。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
第四条公司、分(子)公司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五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企业负责人带队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的检查。
第三章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其主要工作内容及职责有:
(一)科学组织编排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不盲目追求施工进度;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高风险作业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公司从事的铁路、公路、水运、房建、市政及城市轨道交通等各类工程及附属工程新建、改建、扩建、维护等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负责人,是指公司、分(子)公司的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本规定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以公司(子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及分经理部经理、书记、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
(六)工程项目书面提出请求,要求公司负责人帮助处理现场出现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事项时。
第九条当公司负责人因其他工作原因不能到现场带班检查的,可委派项目所隶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第十条公司、分(子)公司应根据企业负责人分工情况,由相应职能部门指派专人记录领导带班检查情况(附表1)。其中,公司、分(子)公司经理带班检查情况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书记带班检查情况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分管生产副经理带班检查情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分管安全副经理及安全总监带班检查情况由安全监督部负责,总工程师带班检查情况由总工办或承担质量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其他副经理带班检查情况由其指定的分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督部每季度应对各职能部门记录的资料进行收集归档。
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

监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需要有专业的监理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标。
同时,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成本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的管理水平和素质。
因此,对于建筑工程的管理,实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带班制度的意义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指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管理的制度。
实行这种制度有以下几个意义:1.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管理能够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加快解决问题的速度,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2.保障工程质量。
实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能够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对整个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3.保障工程安全。
实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可以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及时检查安全隐患,预防和消除安全事故,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4.优化管理流程。
实行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可以加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对工程全面的掌控能力,从而使管理流程更加优化,提高施工效率。
带班制度的实施实施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需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配合:1. 安排合适的人员一般来说,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都需要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管理,以监督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而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安排合适的人员,例如班组长、技术工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安排合适的人员能够确保整个现场的管理层级分明,责任明确,使整个施工现场运行更加流畅。
2. 良好的沟通合作实施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需要各个层级之间良好的沟通合作。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需要定期与施工人员交流和沟通,了解现场情况,协调不同的工种,保证各个环节衔接顺畅,确保施工工作的高效进行。
3. 使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还需要使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
例如,使用无人机进行现场勘察和测量,使用人脸识别等技术提高施工安全性能。
这样能够通过科技手段协助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进行现场监管,提升团队的管理水平。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企业负责人(集团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3、集团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4、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5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6、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7、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8、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9、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10、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1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1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14、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15、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6、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三篇)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指在施工现场,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带班管理的制度。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班次轮班:项目负责人每天按照班次轮流带班,确保每个班次都有负责人进行管理。
2. 班前准备:项目负责人在开始带班前,要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材料是否到位,设备是否正常运作等。
3. 人员分工: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施工进度和需要,将工人进行合理的分工,确保施工任务按时完成。
4. 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要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检查安全帽、防护用具的佩戴情况,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 质量管理: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
6. 进度控制:项目负责人要根据施工计划,合理分配工人和资源,监督施工进度,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完成。
7. 协调沟通:项目负责人需要与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以上就是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严格遵守该制度,可以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进行。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二)是指在施工现场的工作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带领,指导和监督施工人员的工作。
在实施该制度时,通常会规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明确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包括组织和协调施工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
2. 班次和班组设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班次的数量和每个班次的人数,同时确定每个班组的负责人,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指定。
3. 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内容和任务,确保施工进展顺利。
4. 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项目负责人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5. 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对施工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带班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保障企业的发展和形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业务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并对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带班管理。
三、带班管理职责1.企业负责人的带班管理职责:(1)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定安全操作规范,明确责任。
(2)指导并监督项目负责人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3)及时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保障项目质量和进度。
(4)与相关部门和方面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反馈施工现场的情况和需求。
2.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管理职责:(1)组织制定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确保项目进度。
(2)组织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4)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四、带班管理要求1.安全管理要求:(1)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技能。
(4)严禁超负荷作业和违章操作,加强对特殊作业的管理。
2.质量管理要求:(1)制定并执行施工质量控制计划,明确各个工序的质量要求。
(2)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施工质量问题。
(3)与设计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解决设计变更和技术问题。
(4)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质量。
3.进度管理要求:(1)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
(2)组织指导施工人员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交付。
(3)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进度延误的问题,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4)与客户和监理单位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反馈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考核与奖惩1.考核内容:(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事故处理能力等。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的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安委会成员。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企业在其资质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直属项目、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部。
第二章现场带班职责第五条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职责(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二)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三)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带班安全质量检查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企业负责人带班期间,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五)企业负责人带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六)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一)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建质[2011]11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07月27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xx]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五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1、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3、检查项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情况;4、当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按拆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公司安全负责人带班检查;5、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并安排相应的部门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条公司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前言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多人协作、复杂多变的工作场所,为了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必须起到带头作用,加强现场管理、把控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希望能够为相关企业和项目提供一定的参考。
制度内容1.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带班工作。
具体适用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部门相关负责人3.责任分工3.1 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是企业的最高领导,对企业的整体负责。
在建筑施工现场中,企业负责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负责以下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程序符合施工方案及设计图纸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及工程部门相关负责人实施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措施;•审核通过施工现场和施工计划;•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中止、暂停或终止施工作业;•召开施工现场会议并做好记录;•对现场施工质量和安全状况负总责。
3.2 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必须根据相关规定规划好施工现场人员和作业,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负责以下工作:•监督现场各部门负责人依照关于施工现场的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提供合格的资料;•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确保施工环境、现场秩序符合施工流程;•制定蓝图及项目计划,确保施工进度;•对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管理和总控,以保证质量标准达到要求;•负责现场资料交接工作,包括安全或质量事项记录和施工技术交底;•负责对材料检查的评估及质量管控;•在现场必要时当场协调处理各方面情况。
3.3 工程部门相关负责人工程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其所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必须遵守施工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各项工程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施工。
2024年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二篇)
2024年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1、本制度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公司所属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产制度负责。
3、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项目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施工现场进行带班生产,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企业负责人将对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5、带班生产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检查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6、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7、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物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2024年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二)____年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一、制度背景在____年,在建筑行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快速增长,项目的复杂性和困难性不断提高。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期质量和进度的实现,需要有专业领导者的带领和管理。
二、目的和意义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达到以下几个目的和意义:1.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的核心领导者,在施工现场带班可以直接参与和指导施工全过程,并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施工效率。
2. 确保施工质量: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可以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发现并解决施工质量问题,从而确保项目的质量得到保障。
3. 保障施工安全: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4. 提高沟通与配合效率: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可以与各方面的人员进行即时沟通和配合,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从而提高项目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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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带班制度及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
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
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负责人(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
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
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
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
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
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
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 职 责
第一条
带班领导职责:
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
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
2
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
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
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二条
工程部职责:
1、做好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三条
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
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
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
度,进行检查、考核。
2、检查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具体协调、解决项目部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四条
项目负责人带班职责: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生
产制度负责。
2、将安全生产作为首要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
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3、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
违章指挥。
4、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人员及时有序撤至安全地带。
3
5、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作
为对其工程施工业绩的评判依据之一。
6、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一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公司带班计划并归档备案。带班计划应包
括检查时间,带班领导姓名、检查单位、检查内容、检查人员等内容。
第二条
公司带班领导按计划实施带队检查,主要对其区域所辖分
公司、项目部进行检查。在检查中需全面了解每一级领导的带班情况,听
取带班情况汇报并检查带班记录。
第三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本级带班检查月度计划,经
理部负责制定项目负责人带班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由分公司安全生
产部门负责将次月带班检查计划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处备案。
第四条
当施工现场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
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等
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带班。有需要的可以预请分公司带班负责人一起参
加。
第五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重大隐患时,分公司带班领导应至施工
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如遇无法
解决的,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处。
第六条
项目负责人执行经理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
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
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七条
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书面委托持
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被委托人
4
应相对固定,书面委托应报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
场留存备查。
第八条
带班要求:
1、各级带班领导要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带班记录,一式两份分
别存至带班领导及接受检查单位处。项目部的带班记录应在带班台账中予
以签字证明,并填写《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2、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带班当日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向下位带
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九条
若带班当日发生事故,则带班领导必须对伤员组织抢救,
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上报,以便协助进行事故
调查、查找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整改措施。
第四章 考核奖惩
第一条
安全生产处每半年对各级带班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核情
况进行奖惩。分公司的安全生产部门每季度末对所属各级带班情况考核,
并参照本规定进行奖惩。
第二条
奖励细则:
1、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条
例及办法,并使本单位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
著的有关领导,结合年度考核对其进行奖励。
2、对带班过程中能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
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对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由本级单位一次性奖励1000元。
第三条
处罚细则:
1、带班领导不按要求组织检查、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
5
者,应承担安全责任,并接受相关的追查和处罚。
2、带班领导(分公司)带班时间不符合规定的,每少一天处罚所在
单位500元;每月带班时间少于应带班天数50%的,处罚所在单位2000元;
年度累计3个月未按要求落实带班的,处罚2000元以上,并取消以上单
位、个人评奖资格。
3、未经公司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带班时间
未满本月工作时间的80%,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4、项目负责人因其他事务离开施工现场,但未向项目建设单位或公
司请假擅自离开者,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5、因带班责任问题引发相关方投诉、上级警告、处罚及不良行为公
示的,责任单位除承担损失外,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同时,对责
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伪造带班记录者,每发现一起,对责任单位处以每人每天500元
以上罚款。
7、不及时上报带班情况及公司要求上报的其他相关信息的,视情况
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无
带班检查的给予2000元以上处罚。
9、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10、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经公司指正不改的,加倍处罚并继续整改。
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关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处解释。
附件:
一、《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记录表
工程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名:
序
号
带班日期 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整改期限 整改负责人签名 备注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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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
2、当天如有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则在备注栏中注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不得擅自离岗。
4、当项目负责人在带班生产过程中发现较严重的安全隐患,应马上通知项目部另发整改通知书。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记录表
项目名称:
带班领导: 带班时间:
检
查
内
容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
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持证人员到岗情况及真实性(包括项目经理、安
全员、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设施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上述内容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亲笔填写,每次一张表。该表放在施工现场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