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4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5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6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7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9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10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2 -第九章附则.............................................................................................................................. - 13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六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图

第三章 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第七条 本分红权激励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 (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分数满 60 分;

合格

合格

公示

发放

第八条当分红激励对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自动升级为股权激励对象:

(一)职级在T3级及以上且连续两个年度活获得公司分红激励基金;

(二)与公司有共同的价值取向,具备长远眼光和较强的创业欲望、富有牺牲精神和承受力等企业家精神,经董事会成员协商一致同意的。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第九条公司以年度净增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每年业绩目标为下列第项(供选择):

1、年度净增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含10 %);

2、年度净增利润不少于上一年度净利润的10 %(含10 %)。

“净利润”为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厂房、支付水电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净增利润”为本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净利润的增长部分。

每年的01 月01 日至12 月31 日为一个考核年度(下文所提“每年”,均指每个考核年度)。

公司以2016年度为本细则的首次业绩考核年度。

上述业绩目标作为确定是否授予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基准指标。

第十条若某一年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且财务部认为年度净增利润目标需调整,则可在《年度计划》中提出新的年度净增利润目标,如果调整后的年度净增利润目标值低于10 %,则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十一条每个考核年度期满后30 天内,由董事会组织财务部门考核是否实现公司业绩目标。

公司业绩目标实现的,开始实施当年度的分红权激励,向激励对象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业绩目标未能实现的,不得授予分红权激励基金。

第十二条当出现如下情况时,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可对公司业绩目标做出相应调整以剔除下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办法发生重大变更;

(二)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导致公司的税收发生重大变化;

(三)国家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等的重大变化直接对公司产品的市场和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四)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发生管理人员职责范围外的其他不可控制风险。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在实现公司业绩目标的情况下,按照公司当年度净增利润的70 %核算和提取分红权激励基金,另外的30%作为企业发展留存资金。

第十四条若某一年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且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认为激励基金提取比例需调整,则可在《年度计划》中提出新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如果调整后的激励基金提取比例高于70%或低于50%,则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

第十五条激励基金在下一年度的经营成本中列支。

第十六条激励基金总数核算公式为:

(1

2

R

-

=)

X

X

F?

F

其中: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

X:上一年度净利润;

X: 本年度净利润;1

2

R:本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比例;

第十七条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分别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公平合理地分配激励基金。

第十八条个人绩效评估由人事部根据本制度第六章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单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不得高于当年激励

基金总量的10%。具体岗位分配系数如下:

第二十条 激励对象可分配激励基金数计算公式:

FAT=F ×GW i ×JX i ×(1-T)

其中 :激励对象税后可分配所得的激励基金;

: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

GW i :第i 个激励对象的激励基金岗位分配系数;

JX i :第i 个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系数;《绩效考核表》中百分制评

分所得总分×100%;

T :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二十一条 当年度未分配激励基金的处理方法:对依照各激励对象岗位

分配系数(GW i )和绩效考核系数(JX i )所计算的各激励对象税前可分配激励基金总数,小于本年度为实施分红权激励提取的激励基金总数()时,余额部分转入下一考核年度进行激励基金的再分配。

第六章 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本公司的愿景、宗旨与战略目标;

FAT F F

(二)将公司发展目标和个人发展目标紧密的结合起来;

(三)定性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四)公正、公平、合理地评估组织和个人绩效。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周期:以公司业绩目标考核年度为一个周期。

第二十四条每年年初,人事部根据激励对象所在岗位的岗位职责,确定绩效考核内容(见附件1《绩效考核表》),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绩效考核,其中工作业绩是重点考核内容。

第二十五条每年年末,根据年初确定的考核内容,进行个人绩效评估,根据考核得分结果确定绩效考核系数,并将绩效考核系数作为计算激励对象可分配分红权激励基金数额的一个依据。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第二十六条按本细则第三章产生的分红权激励计划激励岗位名单和本细则第五章的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分配及处理方法,由行政人事部建立《分红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行政人事部综合考虑激励对象个人所担任岗位的重要性(岗位分配系数)和个人绩效评估结果(绩效考核系数),拟订《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分配方案》(见附件3,下称《分配方案》),确定各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激励基金,并将《分配方案》向激励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3 天。公示期内,激励对象如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满后 3 天内提出,由行政人事部对异议进行核查。最终《分配方案》,以行政人事部核查结论为准。

最终《分配方案》确定后,由激励对象在《分配方案》上签名确认。

第二十八条对激励对象当年可分配的激励基金,按照3:3:4的比例分

三期发放:

第一期发放30%,于当年《分配方案》确定后七日内支付。

第二期发放30%,于下一考核年度期满当月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

第三期发放40%,于下下个考核年度期满当月工资发放日同时支付。

在分期发放可分配激励基金时,激励对象应不存在本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分配资格丧失的情形,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当激励对象选择将当年度可分配激励基金作为购股出资额进行抵扣时,则当期激励基金不再发放。

第二十九条股权激励对象当年内可向公司提出购股申请,填写相关表格,签订《股权购买协议》(件附件4),到财务缴纳实际认购出资额,完成认购,成为公司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享受股权分红。

具体流程说明:

实际认购出资额=申请购买股权份数×核定股价-可抵扣的分红激励基金;

可抵扣分红激励基金=FAT?×(1+0.1×n);

FAT?是指:当年可发放的第n期分红激励基金(n=1或2或3);

申请购买股权份数由申请人与公司股东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股权可按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股东间协议转让。

第三十一条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

公司资产价值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有形资产以半年/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无形资产包括,品牌、知识产权、团队、业绩及获利能力等,其评估参见《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经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同意每半年予以公布。股价根据当期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份数决定,每年中、年未各公布一次,为内部员工购股标准。

核定股价=公司资产价值÷股份数

第三十二条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权基本结构与配比方式如下表:

第三十三条《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和人才的变化情况,可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确定激励对象。

第三十四条激励对象在领取可分配激励基金时,由财务出纳在《分红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中作相应记录,并由激励对象签名确认。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激励对象丧失激励基金分配资格的情形

任职期限内,激励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人事部有权决定取消其根据本细则第七章已获分配的全部激励基金,由其将已获分配的激励基金全数返还给

公司,并取消其剩余可分配激励基金的分配资格:

1、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期未满,未获公司同意,擅自离职或辞职的;

3、违返劳动法等法规规定,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辞退、解雇的;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激励对象不再参加当年度的激励基金分配,已分配尚未发放的激励基金仍按本制度规定的发放期限发放:

1、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申请离职,公司同意时;

2、劳动合同期未满,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而解聘时;

3、劳动合同期满,若公司提出不再签约时;

4、激励对象退休时;

5、激励对象因工作需要调离公司时。

第三十七条激励对象在任期内丧失劳动能力、行为能力或死亡时,财务部在《分红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上作相应记录,激励对象可分配的激励基金可立即兑现,激励对象的代理人、监护人或其继承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可以决议方式终止本制度:

(一)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

(二)因经营亏损导致停产、破产或解散等重大经营困境;

第四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平、合理、有效原则解决。

见附件1《绩效考核表》

见附件2《分红权激励计划参与者名册》

见附件3《年度分红权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件附件4《股权购买协议》

参考文件《公司资产价值及股价核算办法》

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章程》、《***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两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三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两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两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两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核心员工股权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与业绩挂钩的考核与激励体系,实现对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分享(分担)企业经营成果,使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利益平衡原则,即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兼顾,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持股分红对象 公司的天猫、京东(即B2B、B2C)平台 四、持股比率 以团队为单位,以投入人民币100万元为例,公司与团队的投入资金比率为7:3,即公司投入人民币70万元人,团队投入人民币30万元 五、分配图(图中甲乙丙三方分配%点为举例说明) 6.1、每个月天猫、京东(即B2B、B2C)平台的业绩考核指标; 6.2、“税后净利润”,经公司财务部审计的损益表中所示数值为准。 6.2.1净利润的定义:总-营业成本----财务费用+-营业外成本-成得税费用

七、完税净利润区段及分红比例说明 7.1、公司以季度销售总额和完税净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团队每月销售总额200万元为基点,销售额幅度每半年提升10%/次; 7.2、团队月销售额未完成200万,无净利润及个人奖金,分红比例为0; 7.3、团队月销售额完成201万以上,所得净利润按团队当月完成业绩不同奖励比率级别核算应得奖金; 7.4、个人当月实得奖金按个人当月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分配,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当月实得奖金=团队月实得奖金×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7.5、公司将总净利润扣除个人奖励比率奖金所得后,留存60%的剩余净利润用于公司发展融入公司财务,40%的剩余净利润用于年度分红; 7.6、公司红利按年度完税净利润及团队应得投入资金比率7:3给予分配; 7.7、团队激励红利的实得分配与团队下属成员投入资金占团队投入资金的比率予以挂钩,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年度实得激励红利=团队年度实得红利×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例如:以销售额200-249万元,完税净利润50万元为例: 八、支付方式 8.1、团队将人民币30万元现付款支付给公司,年度分红按团队持股比率30%所得的100%返还; 以团队当月所得业绩奖金5万元、分红5.4万元人民币,甲乙丙比例40%:40%:20%为例:

公司员工分红激励方案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目录 一、释义 (2)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4) 五、激励期限 (5) 六、激励额度 (5) 1、激励总额度 (5)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 3、支付方式 (6) 4、退出机制 (6) 附则: (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有限公司。 利润分红激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净利润中的一定比例(具体数额由公司办公会讨论决定)作为在职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2、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员工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 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五、激励期限 本激励方案自公司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盈利及考核情况执行一次,每年具体激励实施计划公布及实施时间为1月1日-2月29日。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 制方案草案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创造、共享富、同命运、同发展的理念和文化,特制定本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中所称员工分红权是指公司授予(奖励)特定激励对象(以下称分红权持有人)虚拟股份,分红权持有人无须出资、无公司所有权和表决权、权利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凭此权利享受一定数量的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分红的权利。 二、分红权持有人的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三条本方案中可授予(奖励)分红权的分红权持有人应同时符合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四条资格标准条件是指达到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标准条件。资格标准条件界定标准为: (一)A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资格条件: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核心管理层; (二)B类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三)C类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包括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实际工作服务年限,并拥有相应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或业务岗位的骨干员工。 第五条考核评定条件是指以相应评定因素为指标,经公司业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达标条件。考核评定条件的评定因素指标为:

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 xx年2月1 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4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5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6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的方法7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9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10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11 第章附则12 第一章附件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 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 (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签署分红权激励协议确定激励岗位和对象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取消激励计划的参与资格不合格考核考核不

核心员工股权方案 、目的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与业绩挂钩的考核与激励体系,实现对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分享(分担)企业经营成果,使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相对称、利益平衡原则,即股东高层管理人员利益兼顾,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持股分红对象公司的天猫、京东(即B2B B2C)平台 四、持股比率 以团队为单位,以投入人民币100万元为例,公司与团队的投入资金比率为7:3,即公司 投入人民币70万元人,团队投入人民币30万元 五、分配图(图中甲乙丙三方分配腻为举例说明) 6.1、每个月天猫、京东(即B2B B2C)平台的业绩考核指标; 6.2、“税后净利润”,经公司财务部审计的损益表中所示数值为准。 621净利润的定义: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成本-成得税费用 净利润为己向国家交纳相关税费后所得的费用七、完税净利润区段及分红比例说明? 7.1、公司以季度销售总额和完税净利润总额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设定的团队每月销售总额 200万元为基点,销售额幅度每半年提升10%/次;

7.2、团队月销售额未完成200万,无净利润及个人奖金,分红比例为0;? 7.3、团队月销售额完成201万以上,所得净利润按团队当月完成业绩不同奖励比率级别核算应得奖金; 7.4、个人当月实得奖金按个人当月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分配,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当月实得奖金=团队月实得奖金X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7.5、公司将总净利润扣除个人奖励比率奖金所得后,留存60%勺剩余净利润用于公司发展融入公司财务,40%勺剩余净利润用于年度分红; 7.6、公司红利按年度完税净利润及团队应得投入资金比率7: 3给予分配; 7.7、团队激励红利的实得分配与团队下属成员投入资金占团队投入资金的比率予以挂钩,其计算方法为个人年度实得激励红利=团队年度实得红利X个人业绩占团队业绩的比例。 例如:以销售额200-249万元,完税净利润50万元为例: 八、支付方式 8.1、团队将人民币30万元现付款支付给公司,年度分红按团队持股比率30渐得的100% 返还; 以团队当月所得业绩奖金5万元、分红5.4万元人民币,甲乙丙比例40% 40% 20%为例:

公司员工分红激励方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4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 5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 5 -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7 -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 9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 10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3 - 第九章附则................................................................................................................................ - 14 -

员工分红权激励方案 该方案适用于本公司成立1年内入职且工作满1年的员工 1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1(股份: 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5168万元。 1.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1.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2(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33%,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1%。 2.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2.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2.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5168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3(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3.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3.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现金分红比例计划利润/上年利润超出利润第一年 80% 全额发放第二年 60% 全额发放第三年 40% 全额发放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

4(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5(期限。 5.1(该计划期限为 3年,于 2011 年 7月 26日开始,并于 2014 年 7月 26日届满; 5.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计划期限。 6(终止。 6.1(计划终止: a(该计划于到期日终止,除非双方按5.2条规定续约; b(如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员工因该计划享受的分红权随之终止,与虚拟股相关的一切权利自动消失。 6.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计划终止后,本计划第7条的规定双方仍须遵守。 7(保密义务。员工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自己所得虚拟股股份、分红等情况以及保密协议要求的若干事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8(违约。 8.1如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和公司的相关制度,公司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8.2如员工违反本计划的第7条之规定,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9(争议的解决。 9.1(友好协商如果发生由本计划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9.2(仲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有限公司 **年超额利润分红 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范本 文件编号:YHJL016-1 (范本中红字部分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〇一七年二月

特别说明: 1、本激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激励方案的激励模式是超额利润激励模式。 3、本激励方案中所述的激励对象为已过试用期的全体员工。

目录 一、释义 (4)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4)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4) 四、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5) 五、激励期限 (5) 六、激励额度 (5) 1、激励总额度 (5)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5) 3、绩效考评 (6) 4、支付方式 (6) 5、退出机制 (7) 附则: (8)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指******有限公司。 2、执行董事、监事:指公司执行董事、监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改为 董事长,监事长) 3、利润激励基点:指经公司股东会决定的公司当年经审计的某一具体净利润数 额;本激励方案项下,当年利润分红激励基点暂定为300万元。 4、超额利润激励:指在公司当年所获净利润超过利润激励基点的前提下,依据相 应超出基点的比例,分区间计算相应的奖励(具体数额及比例由公司股东会决定)用于公司员工激励的一种方式。 5、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激励资格。 二、股权激励方案的目的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 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三、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执行董事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人,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股东会授权执行董事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本文章旨在为大家提供一个分红股权激励的方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司分红权激励制度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第九章附则 第十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XX市XX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鸿畅”)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鑫鸿畅《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鑫鸿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鑫鸿畅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XX铝业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 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 (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 为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层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推行利润分红型虚拟股权激励制度。本方案经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股权性质 本方案的虚拟股份是指公司现有股东授予被激励者一定数额虚拟的股份,被激励者不需出资,享受公司价值的增长,利益的获得由公司支付。被激励者没有表决权、转让权和继承权,只有分红权。被激励者离开公司将失去该股权;公司价值下降,股份无收益;绩效考评结果将影响股份的授予和生效。本方案仅适用于公司主体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之前;一旦公司股票能够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补充和调整。 二、目的意义 构建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公司文化,建立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持续激发员工创新力创造力,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为管理层留下“想象空间”,变短期利益为长期追求;吸引与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升凝聚力

战斗力;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员工归属感与认同感。 三、股份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虚拟股份总额设为注册资本额的15%,即75万股,首次分配总额为60万股,预留15万股用于储备或支付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岗位职务升迁员工的股权激励。每轮融资结束后,相应调整股份总额和各岗位股份基数。 四、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大股东2人、激励对象代表2人(由被激励对象选出)、普通员工1人。主要职责:①拟订、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②拟订股权激励实施方案;③负责组织股权激励方案的日常管理,在方案执行过程中,监控方案的运行情况;④根据股权激励方案,决定激励对象相关权利的中止和取消等事宜;⑤向董事会报告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监事会有权查验财务收支情况,确保激励对象能知晓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监事会负责公布公司每个季度的财务状况。 五、激励对象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为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重点激励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技术骨干和卓越贡献人员。激励对象年度参与分红的虚拟股权数为岗位股份基数乘年度考核绩效系数。

合同编号:WU-PO-663-58 分红权激励方案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分红权激励方案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定义,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等额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_____%。 三、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四、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五、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六、分红的取得。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

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3 -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4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4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5 -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6 -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8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8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0 - 第九章附则 - 11 -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规避员工的短期行为,维持企业战略的连贯性,开拓企业与员工的双赢局面,实现对企业员工的激励与约束,使公司员工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四川宝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实施《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税后净增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优秀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实施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收益与风险共但,收益延期支付原则;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第五条本制度实施意在形成一种高效、可持续的公司经营模式,不改变公司性质。 第2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第六条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图 制定年度分红权激励计划

设定业绩目标和激励基金提取比例确定激励岗位和对象 不合格 取消激励计划的参与资格 不合格 取消本年度计划 合格

二O一O年四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4)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 (5)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6)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的方法 (7)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9)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10)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 (11) 第十章附则 (12) 第十一章附件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佛山市***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昌”)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新宏昌《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新宏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新宏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佛山市***铝业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 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 (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3 -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 - 3 -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对象的确定 ........................................................ - 4 -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 - 5 - 第五章分红权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方法............................. - 6 -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 7 - 第七章分红权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 - 8 -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办法........................... - 10 - 第九章附则 ..................................................................................... - 10 -

**********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草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创造、共享富、同命运、同发展的理念和文化,特制定本分红权激励机制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中所称员工分红权是指公司授予(奖励)特定激励对象(以下称分红权持有人)虚拟股份,分红权持有人无须出资、无公司所有权和表决权、权利不能转让和出售,但可凭此权利享受一定数量的公司当年税后净利润分红的权利。 二、分红权持有人的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三条本方案中可授予(奖励)分红权的分红权持有人应同时符合资格标准条件和考核评定条件。 第四条资格标准条件是指达到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的标准条件。资格标准条件界定标准为: (一)A类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资格条件:具有一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核心管理层; (二)B类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各部门负责人。资格条件: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工作服务年限,担任中层管理职务的人员;

(三)C类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包括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会计师,具有三年(含)以上本公司实际工作服务年限,并拥有相应专业技能、处于关键技术或业务岗位的骨干员工。 第五条考核评定条件是指以相应评定因素为指标,经公司业务部门综合考核合格并报公司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达标条件。考核评定条件的评定因素指标为:(一)对公司事业的认同和归属; (二)可持续性贡献; (三)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四)职位价值; (五)个人品格等。 三、分红权的核定与分配 第六条分红权持有人的分红权持有数量根据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核定和分配。 公司法定代表人每年年末统一对次年分红权持有数量重新核定。 第七条分红权持有数量以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税后净利润的百分比表示。 各类分红权持有人的分红权持有数量(比例)一般为:A类人员为X%—Y%,B类人员为X%—Y%,C类人员为X%—Y%。 四、应分红利的计算与支付 第八条应分红利的计算基数为经会计(审计)核定(审定)的公司当年经营活

员工分红权激励协议范本(含注意事项) 甲方: 法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一、定义 1、股份:指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虚拟股:指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出售和继承。 3、分红:指公司年终税后的可分配的净利润。 二、公司根据每位员工的年工资或年度奖金一次性无偿授予公司员工虚拟股,当所有虚拟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_______%,公司有权停止授予。单个员工所持虚拟股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 1、员工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

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员工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每年会计年终,根据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虚拟股的利润。 3、员工年终可得分红由员工所持虚拟股份所占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万元)的比例与当年可分配净利润的乘积确定。 三、分红的取得 在扣除应交税款后,公司按以下方式将员工可得分红给予员工。 1、在公司确定分红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员工可得分红支付给员工; 2、员工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和虚拟股支付。 现金分红比例:计划利润/上年利润超出利润。第一年______%,全额发放。第二年______%,全额发放。第三年______%,全额发放。注:剩余部分分红以虚拟股份支付,该部分虚拟同时参与以后年度的分红员工所持虚拟股的比例应符合第2条相关规定,超过规定比例以现金支付 四、员工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待遇。 五、期限 1、该计划期限为________年,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2、该计划期限的续展:本计划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

在职分红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制定、实施本激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激励方案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感恩文化。 本股权激励方案的管理机构 1、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订本股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等相关事宜。 3、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管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股权激励方案的激励对象 公司总监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认定的优秀员工。 激励额度 1、激励总额度 用于利润分红激励的款项提取比例为公司实际净利润的30%,即: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30%计算。 例: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120万,利润分红提取比例为30%,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

1200*30%=36万;若公司经审计实际净利润为50万,则利润分红激励款项为500*30%=15万。 2、各激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 根据本激励方案生效日的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确定激励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各人员任职岗位的岗位价值及岗位工龄系数确定预授虚拟股(预授虚拟股是为了便于计算各岗位实际得到利润分红的比例而设置的数值,暂定预授虚拟股的总额度为100万股,该总额度会随着人员岗位增加或减少调整)。 (1)当公司引进某岗位/职位而导致新增的激励对象或某岗位/职位原激励对象流失,则在股权激励总股数中相应增加或减少与该职位价值相对应的股数,但总的用于计算激励款项的激励比例不变。 (2)激励对象每年的分红金额=该激励对象的分红比例*实际获得的分红激励额度 3、绩效考评 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各激励对象都有3-5个绩效考评指标或一票否决权(详见各岗位《绩效考核表》,一票否决权是指出现一票否决所列明的事项时即丧失在职分红激励),用于核定年终实际可得到的股数,公式为:实际可获股数=预授股数*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绩效考核≤50%,绩效考核系数为0.3 50%﹤年度绩效考核≤70%,绩效考核系数为0.6 70%﹤年度绩效考核≤85%,绩效考核系数为0.8 85%﹤年度绩效考核≤100%,绩效考核系数为1.0 4、支付方式 若被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的利润分红金额低于2万元时,则该分红奖金当年一次性发放;若被

2017年10 月09 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流程 (4) 第三章分红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的确定方法 (5) 第四章业绩考核指标、业绩目标的确定 (5) 第五章激励基金核算、提取及处理的方法 (6) 第六章绩效考核办法 (8) 第七章激励基金的分配与发放 (9) 第八章特殊情况下分红权激励制度的管理方法 (9) 第十章附则 (10) 第十一章附件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传承之诺(香港)鞋服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传承之诺”)决定实施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计划。 第二条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的议案、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高级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及授权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建薪酬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制定《泉州市伊护航家护理服务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分红权激励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或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分红权激励是指,公司根据每年业绩水平,在完成公司既定业绩目标的情况下,从每年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专项激励基金,按照个人岗位分配系数和绩效考核系数,以长期激励形式奖励给公司的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第四条本细则是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实施分红权激励制度的工作依据。 第五条实施分红权激励的原则: (一)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应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挂钩; (二)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三)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相结合; (四)坚持先考核后兑现。

员工分红激励股份方案 员工分红激励股份方案就在下面哦,股权管理目的是给参与股权激励的员工带上金手铐,我们看看下面吧! 员工分红激励股份方案一、员工持股方案 xxx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激励的参与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持有xxx管理有限公司大约20%的股权。其中,公司1-3名核心高管作为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其余激励对象作为有限合伙人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该有效合伙企业作为特殊目的持股主体,经营范围限定为股权投资以及相应的股权管理,不涉及任何实业的生产经营。所有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需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合伙协议》和《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并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做出约定: 1、授予方式和金额; 2、合伙企业所分得的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利将按照员工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3、员工减持xxx管理有限公司股票的规则。 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说明 (一)有效合伙企业的法律定义 根据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通常不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仅以其任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方式的可行性分析 1、有限合伙企业只需征收股东个人所得税,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帮助上xxx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激励对象合法避税。 如果采用设立公司制企业,则股东所得税综合税负为:25%+(1—25%)*20%=40%。 根据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 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自然人合伙人按照公示经营所得缴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按35%的税率征收)。上海市现有政策走向,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实行20%税率纳税。 2、员工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持股对xxx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未来IPO不造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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