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刑法应该具有的三个理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2016年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题库(2016年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判断题1.法治的含义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治理国家,而不是人的意志。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大方面的基本内涵。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
4.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含义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不是个人的意志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应当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模式。
6.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8.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9.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坚持依法治国,需要发挥法律的作用,坚持抵制和反对以德治国,以法治代替德治。
11.把握大局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12.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13.作为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成员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平实现权利和义务,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14.实体公平是程序公平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平的重要保障。
15.执法过程中对事物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离开证据就没有所谓的“事实”。
16.公平与效率都是法治社会所追求的重要价值,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体。
17.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
18.公安工作服务大局,首要的就是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民主政治建设为中心。
19.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强调法律效果优于社会效果。
20.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2024年云南省成考(专升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真题含解析

2024年云南省成考(专升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真题一、单选题1、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社会主义运动为实践根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特性是______A.先进性B.真实性C.科学性D.人民性2、学生要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这体现的是______A.自主学习的理念B.合作学习的理念C.创新学习的理念D.终身学习的理念3、既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是______A.尊老爱幼B.夫妻和睦C.男女平等D.勤俭持家4、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______A.民族区域自治制度B.基层群众自治制度C.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人生目的回答的问题是______A.人的本质是什么B.人应当如何活着C.人为什么活着D.什么样的人生才有价值6、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其核心是______A.人生态度B.人生价值C.人生目的D.人生道路7、公民享有的民主管理权属于______A.人身权利B.政治权利C.财产权利D.社会经济权利8、公民享有的休息权属于______A.政治权利B.人身权利C.财产权利D.社会经济权利9、权利保障主要是指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其关键环节是______A.行政保障B.宪法保障C.立法保障D.司法保障10、反映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关系的是______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基层群众自治制度D.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1、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______A.为人民服务B.为文化建设服务C.为经济建设服务D.为政治建设服务12、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是______A.为人民服务B.对社会行为的调节具有强制性C.对社会生活的调整具有广泛性D.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重大影响13、青年学生不能好高骛远、空谈理想、眼高手低、浅尝辄止,体现的人生态度是______ A.认真B.乐观C.务实D.进取14、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首先体现在______A.对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捍卫上B.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上C.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自觉认同上D.对社会主义中国的热爱上15、人们实践中形成的对人生的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指的是______A.人生观B.人生价值C.人生环境D.人生态度16、公民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属于______A.财产权利B.社会经济权利C.人身权利D.政治权利17、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是______A.民主集中制B.多党合作制C.基层群众自治制度D.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8、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决定人生道路和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的是______ A.幸福观B.生死观C.价值观D.人生观19、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体现是______A.助人为乐B.爱护公物C.保护环境D.遵纪守法20、大学生培养法治思维的前提是______A.运用法律方法B.参与法律实践C.学习法律知识D.守住法律底线二、多选题21、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______A.一裁终局B.罪刑法定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罪刑相适应22、理想是人们对未来社会和自身发展目标的向往与追求,其特征包括______ A.超越性B.随意性C.实践性D.时代性23、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包括______A.要有积极创业的思想准备B.要有敢于创业的勇气C.要提高创业的能力D.要在毕业后再去思考24、做一名忠诚的爱国者,需要做到______A.推进祖国统一B.促进民族团结C.增强国家安全意识D.增强创新意识25、社会主义家庭美德的主要内容包括______A.夫妻和睦B.勤俭持家C.尊老爱幼D.男女平等2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主要有______A.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B.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C.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D.具有普世性和广泛性27、关于法律的本质,正确的表述有______A.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B.法律反映所有社会成员的意志C.法律是由特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D.法律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28、理想信念的重要意义主要包括______A.昭示奋斗目标B.催生前进动力C.增加知识储备D.提高精神境界29、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的法律规范,旨在防止市场经济的______A.自发性B.灵活性C.盲目性D.原则性30、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其基本内容有______ A.团结统一B.爱好和平C.勤劳勇敢D.自强不息三、名词解释31、个人品德32、法律义务33、中国革命道德34、法律适用35、人生目的四、简答题36、简述改革创新的重要意义。
思修重点(含答案背记版)

第一部分一、核心考点1、党的十九大提出了 “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的战略要求。
大学生应该 以_有理想、 有本领、 有担当 为根本要求。
2、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是思想政治素质、 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的有机融合, 是新时代大学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思想道德和法律都是调节人们思想行为、协调人际关系、 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思想道德和法律虽然在调节领域、 调节方式、 调节目标 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 但是二者都是上层建筑 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同服务于一定的经济基础。
思想道德为法律提供思想指引和价值基础, 法律为思想道德提供制度保障。
3、任何人都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
社会属性 是人的本质属性。
4、人生观的主要内容包括人生目的、 人生态度和人生价值。
人生观的核心是人生目的 。
人生目的是对“人为什么活着” 这一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
5、代表了人类社会迄今最先进的人生追求的科学高尚的人生追求是“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 的思想以其科学而高尚的品质 。
6、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 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的人生观, 没有正确把握个人与社会 的辩证关系, 忽视或否认社会性 是人的存在和活动的本质属性, 对人的需要的理解 极端、 狭隘和片面 , 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一己之私利 。
7、当代大学生担当新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 应当 与历史同向、 与祖国同行、 与人民同在 ,在服务人民、 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创造有意义的人生。
8、理想信念是人的精神世界的核心是人精神上的“钙” 。
没有理想信念, 理想信念不坚定, 精神上就会“缺钙” , 就会得“软骨病” 。
9、理想具有超越性、实践性 、时代性。
信念是认知、 情感和意志的有机统一体, 为人们矢志不渝、 百折不挠地追求理想目标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信念具有执着性和多样性。
中国法家文化对当代中国法治的影响

中国法家文化对当代中国法治的影响1 法家法治精神的内在理念1.1 法家法治精神的和谐理念在法家的法律思想中,实际上也蕴含着现在社会的和谐概念。
和谐也是法治精神众多概念中与中国关系最为密切联系的,因为中国文化与西方国家相比所具有的以和为贵的思想。
法家强调的是用法和刑来实现和谐。
法者,事最适之也,就是说只有法才可以是唯一的做事标准,而能够实现这种标准就是真正社会应该追求的和谐。
法家反对儒家德治的思想,认为只有利用刑罚去管理人民才能够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法家认为,和谐的另一个重要体现应该是法律制度层面上的诚信,因为只有做到信赏必罚,即该赏的要赏,该罚的要罚,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够真正的做到取信于民使人民安于统治者的统治,做到社会的和谐。
1.2 法家法治精神的公正理念公正是法律的最本质特征,对于当代社会来说,法律公正的特性已经不枉多述,而对于古代来说公正也一直是法所具有的含义之一。
对于法家思想中体现公平原则的理论可以概括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依法为本。
这种一断于法的思想,要求法律必须步之与百姓,并广为宣传,使百姓知晓。
对于法的公正性,众多法家人物也多有论述。
管子就在《管子任法》中提出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
这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是及其难得的进步。
管子认为,法是公正无私的表现,公是法的灵魂,无公也是无法,因此即使是君主也不应枉法任私。
商鞅认为,法是公正无私的表现。
他主张任法去私,也就是说君主立法的本质目的应该是为公的,无论是为国家或是社会,总之不应当是满足私欲,否则公正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商鞅认为应该做到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致大臣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韩非则认为法应具有平等性,法不阿贵,绳不绕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即法不分贵贱等级,不因人而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3 法家法治精神的秩序理念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并且发展的最根本的条件。
而对于这种秩序的维持,代表儒家的礼治思想和代表法家的法治思想是其中最有代表性的。
法家思想的现代价值与反思

法家思想的现代价值与反思摘要:法家“法治”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家学派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历史的宝贵财富。
本文通过分析法家的精要思想,并将其与现代法治思想进行比较,明确了二者之间的根本不同,通过对法家思想的取舍,摒弃其君主专制、轻罪重罚、绝对尚法等历史局限性思想,并借鉴其精华,将以法治国、法随时移、不别亲疏中的有益思想融入现代中国法治建设中来,笔者认为这对于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彰显出建设法治中国的坚定决心,这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法家;法治;以法治国;依法治国一、法家思想之精要(一)尊君尚法,以法治国尊君是法家的最高政治目标,而尚法则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
从商鞅到李斯,法家代表人物都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尊君与尚法。
商鞅认为,君主的命令和国家的法令至高无上,而要君尊令行就必须由君主掌握权力并集权于一身,这样才有可能实行“法治”。
“法治”是法家整个思想体系的核心。
法家主张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
(二)法自君出,君主专制这是法家法治思想最本质的特点,表明了法家主张的以法治国的“法治”,是以君主个人的意志至上,是一人之治,是君主专制。
法家主张立法大权由君主独掌虽然留下了致命缺憾,但其同时主张立法必须十分审慎,应当循“天道”、因民情、与时移、量可能、务明易,则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1](三)立公去私,明法于众法家不区分关系的亲疏、地位尊卑,明法去私,一切要用法律来衡量,将法律作为衡量是非功过的准绳。
此外,法家还提倡法律应“布之于众”,即要让平民百姓知晓法律条令,以明白易懂的文字对法令加以阐释,将法律布之于众,让百姓明法懂法,以便能遵法守法,确立法律权威。
(四)不避权贵,刑无等级公正是法最本质的特征,法家已经认识到法律适用的平等性。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是法家有别于其他思想学派的鲜明特征。
论“法不溯及既往”是法的内在要求

论“法不溯及既往”是法的内在要求摘要:以法不溯及既往是世界上通用的一项法律适用原则,结合国际国内相关理论、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
通过论述法不溯及既往应是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其内在价值体现法治的精神;也具有体现公平、正义及保护人权的价值取向。
充分论证了例外溯及是法不溯及既往的有益补充,结合中国目前关于法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和态度,提出应将法不溯及既往作为一项原则在宪法中应予以规定,使其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其价值,更好地维护公民的权益。
关键词:法不溯及既往法治内在价值公平正义有益补充人权保护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应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解决法的溯及力的基本原则。
因此,对关于法不溯及既往的价值作用、理论和观点应予以充分的重视。
一、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理论早在古罗马时期,自然法学派主张法不溯及既往,形成了一个法律格言:“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
之后,古典自然法学派继承罗马法的传统,坚持法不溯及既往。
这是因为在哲学观上他们坚持理性主义的立场,强调人的主体意识,认为法律是人类理性的产物,维护人的价值和尊严,基于这样的目的组成的法治社会;又因法治的基本原则要求人不应被尚不存在的规则束缚,认为法律不应溯及既往。
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富勒、罗尔斯在法治思想中也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他们认为追求公平、效率等实质正义必须借助于形式正义,在富勒的著作中称形式正义为“法律的内在道德”;而罗尔斯称其为“作为规则的正义”是对实质正义的落实中的正义,是对实质正义所要求人们的规定严格的贯彻执行。
罗尔斯认为,用于这时的实质正义已经具体化为一套法律制度,所以形式正义就体现为对这些法律制度的严格执行。
当形式正义的观点和有规则的、公平的行政管理的公共规则被运用到法律制度中时,就是法治。
因此,形式正义主要涉及的问题就是法治。
法不溯及既往就是法治原则中的一项,在富勒的法治八原则中,第三项为“法律的非溯及力,只面向未来,不面向过去”。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和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课件--高考统编版历史一轮复习
3.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法律制定
时期 宋朝 元朝
概况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以唐律为制定蓝本,如《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数次重修 明朝
《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1994年 中共中央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2001年
中共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 划思想道德建设
2006年10月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 中共十八大
(2)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中共十八大以 来
(3)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4)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
二、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1.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阶段 奠基 发展
形成
时间
成就
(1)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令 20世纪50年代
(2)1954年,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改革开放后至 80年代
(1)1982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 发展时期
民愤与死刑量刑的关系——死刑量刑中对“人民司法为人民”理念的贯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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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第 期 0 年 3 0
幸 南宁 委 : 撂 芸 幸竞 学 校
下 , 升 到本 不应 该到 达 的高 度 。“ 到危 害 的犯 罪 能维 护 社会 的稳 定 。最 后 ,民愤 代表 社 会 以公 序 良 上 受 迫使受害人承受某种痛苦 ,以作为对社会所受痛苦 俗 , 以善恶评价为中心的社会道德评价体系。而量刑
持 党的领 导 、 坚持 中 国特 色司法制度 的决 心 。同 时“ 民司法 为人 民” 人 的理 念也 有助 于推 动和谐 司法的 实践 。 而在 具体 的 司法 实践过 程 中, 如何 妥善 处理 民愤 与量刑 特 别是 死刑量 刑之 间的关 系, 直接 提升 司法 实践 的 将 社会 认 同度 。科 学把 握 民愤与 酌定 量刑 情 节 以及 法定 量刑 情 节 的关 系, 刑 法理论 和 司 法 实践 必 须解 决 的 是
问题 。
[ 关键词 ] 民愤 死刑量刑 “ 民司法为人 民” 人 [ 中图分类号 ] 94 D 2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号 ]09 4 4 (090 — 0 10 10 — 25 20 )3 04— 4
20 09年年会期间 ,人大各代表团分组审议 了最 情绪化和非理性相伴而行 。 以, 所 民愤虽欲坚守 自身 高人 民法院和最高人 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其 中“ 两 的道 德 目的 ,但 是 由于恐 惧 而可 能 出现 的对 社 会 中 高 ” 告把 “ 个 至上 ” 报 三 即党 的事 业 至上 、 民利 益 至 少 数派 的不 宽容 [ 基 于 以上 原 因 , 人 。 笔者 认为对 民愤 上 、 法法 律 至上 作为 新 时期 司法 工 作 的指 导 思 想 , 与 量 刑 情 节 的关 系 研 究 对 于 司 法 实 践 中正 确 实 践 宪 充分体现 了“ 高” 帜鲜 明地坚持党的领导、 两 旗 坚持 “ 民司法为 人 民” 人 理念 十分 重要 。 中国特色 司法 制度 的决心 。同 时 ,两 高 ” 作报 告 中 “ 工 对 民愤 的种种误 区 体现的其所采取的新措施如加强诉 讼引导 ,强调利 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 , 倡导一站式办公 , 案件诉讼 中 笔者认为 ,我 国现有有关 民愤与量刑情节的关 必要 的风险告知都体 现出“ 两高 ” 始终坚 持“ 民司 系 的讨 论 多未 从 中国 当代文 化 的环 境 出发 ,且在 民 人 法为 人 民” 和谐 司法 的理念 。值得 注意 的是 在司法 实 愤 可能 导致 的最 大不 公 的死 刑 量刑 领域 缺 乏 具体 讨 践活 动 中 , 只有 把 “ 三个 至 上 ” 中“ 民利 益 至上 ” 论 。所 以有 必 要对 民愤 与死 刑量 刑 关 系再 进 行深 入 之 人 放在 最核 心最 根 本 的地 位 ,才 能有 效 保 证 司法 裁 判 研 究 , 而 指 导 具 体 实 践 。而 现 有对 民愤 与 死 刑 的 从 在 最 大程 度上 被社 会 接 受 ,从 而实 现 司 法 活动 对 和 量刑之间的关系的理解的误区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 谐 社会 建设 的促进作 用 。 方面 : 随着近 年 来越 来越 多 的 民愤严 重 干 扰 司法 实 践 1 过分夸大民愤在审判 中的积极作用。有人从 . 的案 例频 繁 出现 , 黄静 案 , 从 到佘 祥 林 案再 到 最 近 的 “ 民司 法 为人 民 ” 念 中简 单 推 论认 为 , 人 理 民意 具 有 邱 兴 华 案 , 们 分 明看 到 了 “ 杀 不 足 以平 民愤 ” 我 不 对 不 证 自明 的正 当性 ,所 以必须 体 现 民意 才具 有 合理 法 官 司法裁 量 的影 响 ,法 学 界 以及 实务 界 开 始关 注 性 , 以 民愤理所 当然 应该成 为 司法裁 量 的考虑 。然 所 坚 持 “ 民利 益至 上 ” 司法 裁判 过 程 中对 民愤 考量 而这种宏观上 ,抽象意义上 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却不 人 与 的关 系。民愤 由于其复杂 的两面性不能简单地与民 能必然成为个案 中适用依据 。且实际上 , 由于“ 尽管 意等同。在客观环境中, 由于民众对于事态发展的具 在普遍 的层 面上可以肯定民意或人 民意志具有无可 体 目标却只有模糊不清 的认识 ,不确定性必然相伴 置疑的正当性 , 然而就一个具体案件而言 , 民意也许 而生。且对于恶性犯罪 的恐惧必然强化公众对犯罪 是相 当情绪化和非理性 的。如果法官完全顺从 民意 , 人的愤恨感 ,信息 的不对称性和不完整性使得这种 便可能出现对社会少数派的不宽容。走向多数人的 愤恨更容易使人们被激情所支配。因此 , 民愤总是与 暴政 ” 。不仅 如 此 , 总是 被在 法 治建设 的旗 帜 E 民愤
论人本法律观的基本理念
2o5论人本法律观的基本理念李龙龙晟内容提要以人为本是现代法律的精髓与灵魂,从一定程度上说,社会主义法律亦即人本法律。
人本法律观的主要理念包括:尊重人格、保障人权、展示人性和弘扬人道。
关键词人本法律观基本理念人格人道人情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法律的精髓与灵魂,这意味着要从以人为本的出发点来进行法律制度建设。
法律的伦理价值本质在于对人格尊严的尊重,对人应有权利的关注。
法律存在和适用的目的,不在于限制和约束人类本身,而在于对人情的体恤、人性的展示,在于使人格自身的完善与完美,在于对人道的弘扬,在于对人的权利的保护与加强。
中国法律现代化,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改变“国家本位”的思想观念,把法律的制定及架构转移到以“人”为宗旨的核心上来,因为它是现代法律的内在本质要求在观念上的体现。
一、尊重人格顾名思义,人格就是指一个人作为人所应该具有的资格。
人格与尊严通常是连在一起,互为通用的。
然而,人格尊严的界定历来就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
首先是如何确定人格尊严的主体问题。
有人以性别为标准,还有人以肤色为标准,等等。
其次,人格尊严本身也是一个充满歧义的话题。
有人认为人格尊严是指:“人人所具有的自尊心与自爱心不受伤害,个人价值不遭贬低的权利”。
也有人指出人格尊严是指人的自我评价和自尊的社会评价⑦,不一而足。
究竟何谓尊严?康德说:“一个有价值的东西能被其他东西所替代,这是等价;与此相反,超越于一切价值之上,没有等价物可替代,才是尊严。
”⑨这表明人格尊严具有不可替代性,人格尊严就是要求每一个人不能被降低对待,不能被作为手段;每一个人应获得必要的生活条件,享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④因此,人格对于人及人类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更是毋庸置疑的。
关于人格尊严的分歧并未阻止人类对它的追求,而人格尊严的分歧本身也是对人格尊严追求的一种展开。
从一定程度上看,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争取独立平等的人格的历史。
古希腊时期,无论是梭伦改革还是克里斯提尼立法,他们所指称的公民都是自由民,人数众多的奴隶以及外邦人是被排除在外的。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概述中国法律体系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总则、刑法总则、行政法总则等基本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的系统性法律框架。
该体系融合了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法治理念,构建了一个符合国情、稳定可靠的法律框架,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宪法宪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核心,是最高法律法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等内容。
中国宪法自1954年开始制定,历经多次修订,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实施,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进行了多次修改。
三、民法民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法总则为核心,包括婚姻家庭法、民事责任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多个分支法律。
此外,还包括有关人格权、担保物权、继承等法律规定。
民法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四、刑法刑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以刑法总则为基础,包括刑事责任法、刑罚执行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
刑法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五、行政法行政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和职权、行政行为、行政诉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行政法的主要任务是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法律体系的完善与发展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和法治理念的深入推进,法律法规的体系也在不断扩充和完善。
例如,近年来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反家庭暴力法、环境保护法等,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和规范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法律体系的特点中国法律体系具有以下特点:1. 高度的集中统一性:由于中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法律体系具有高度的集中统一性,法律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
2. 结合国情和传统文化:中国法律体系充分结合了中国的国情和传统文化,将法治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法律具有更强的社会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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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刑法应该具有的三个理念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是一个活动的体系,其稳定平衡是它可持续发展和持续
繁荣的重要基础。
因此,刑法的立法应该充分考虑社会的和谐稳定,尽可能减少社会的冲
突和矛盾,考虑社会需要,构建和谐的社会秩序。
二、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当代中国刑法立法应当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又要考虑社会效益。
在刑法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避免一切影响社会效益、
损害社会利益和安定发展的行为,并加强效益管理,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以营造良好
的法治空间和土壤。
三、自觉担负好守法责任。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基础,它规范了公民与其他公民及国家
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使国家的社会机构能够正常
运转。
刑法立法要正确蔑视和传播宪法的精神,弘扬宪法规定的守法精神,让公民树立起
自觉担负好守法责任的信念,积极弘扬勤劳守法、尊重法律、敦促公民自觉遵纪守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