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的管理,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或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证券交易所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席位”,仅代表公司因支付了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港币)后所拥有的财产权益,包括交易所的A股席位、B股席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易单元”,是指公司用于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接受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包括交易所的A股交易单元、B股交易单元。

第四条公司原席位具有的具体交易权限切换给交易单元,其编码、交易状态保持不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交易单元的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交易单元包括自用、出租两种情况。

第二章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原则

第六条统一管理原则

席位、交易单元作为公司拥有的证券交易资源,由公司统一管理、

统筹安排及调配。在总量上实施控制,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内、对外决定席位使用、转让及交易单元转让、出租等。

第七条合理配置原则

公司有权在各单位提出的席位、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申请基础上,根据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交易单元的调配。

第八条集中办理原则

席位、交易单元的各项业务由公司集中办理。

第九条统一核算原则

席位资产、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及交易单元收入与成本由公司统一核算。

第十条有偿使用原则

各单位以向公司内部租用方式使用交易单元。各单位使用交易单元需承担席位资产占用成本和交易单元使用成本,自负盈亏。

第三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结算管理部是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管理的总协调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流程;

(二)负责对公司交易单元的使用进行统筹安排和调配;

(三)负责向交易所、登记公司、通信公司等外部单位办理交易单元各项业务相关的申请手续;

(四)负责公司交易单元使用情况的管理;

(五)负责交易所会员年费的分摊统计及缴款申请工作;

(六)负责办理深交所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的缴、退款手续;

(七)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交易单元的使用与管理进行优化。

第十二条信息技术部职责:

(一)负责对各证券业务系统进行交易单元参数的配置;

(二)负责向结算管理部提供上交所交易单元宽带广播、深交所交易单元网关连接等与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相关的技术信息与技术支持;

(三)负责提出合理配置交易单元的技术可行性需求与建议;

(四)负责向结算管理部提供交易单元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单元配置信息、交易单元流量信息、交易单元流速信息、交易单元联通信息等)。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席位资产及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的统一核算,交易单元收入与成本的核算以及交易单元成本的集中支付。

第十四条法律合规部负责审核公司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的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经纪管理总部职责:

(一)在考虑交易峰值、特殊业务、大宗交易业务交易单元绑定(指深圳交易单元)、客户服务等业务因素基础上,负责对经纪业务使用交易单元提出配置优化需求与建议;

(二)负责分支机构因特殊业务需要办理交易单元相关业务申请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结算管理部提交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申请;

(三)负责向结算管理部提交深圳大宗交易报盘的区域安排及深交所大宗交易绑定交易单元的申请;

(四)接收分支机构向基金公司出租、退租交易单元的申请,初审通过后向机构客户部提交。

第十六条机构客户部职责

负责管理基金管理公司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合法单位的交易单元出租、退租事宜。

(一)负责统一受理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交易单元出租、退租的申请,并根据公司出租、退租交易单元情况进行统筹审核后,向结算管理部提交交易单元出租或退租办理申请;

(二)负责统一与基金管理公司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合法单位签署出租交易单元协议;

(三)负责按照公司相关分配政策,对因出租交易单元而产生的分仓交易量及交易佣金等收入、成本进行统计与分配;

(四)负责办理深交所出租基金公司交易单元基础服务费(1.2万元/交易单元/年)的缴纳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各业务部门职责:

(一)根据业务需要自用交易单元的,负责向结算管理部提交交易单元各项业务办理的申请工作;

(二)对于出租、退租交易单元的,负责向机构客户部提交办理申请。

第四章业务办理种类与规则

第十八条上交所席位、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种类包括:席位转让、交易单元新设、交易单元恢复使用、交易单元变更、交易单元注销、

交易单元停用、交易单元出租、交易单元停止出租、场内交易单元转场外交易单元、单独办理交易单元联通变更、单独办理指定交易整体转移等。

第十九条深交所席位、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种类包括:席位新增、席位出让、席位受让、交易单元新增、普通交易单元开通、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开通、交易单元中止、交易单元更名、交易单元停止出租、交易单元出让、交易单元受让、B股交易单元与A股交易单元互换、单独办理整体转托管等。

第二十条席位、交易单元各项业务按交易所、登记公司、通信公司相关规则办理。

第五章业务办理流程

第二十一条交易单元办理流程包括交易单元各项业务申请办理类流程和交易单元内部管理类流程等。

(一)交易单元各项业务办理类流程:是指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需要办理本办法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业务时,向结算管理部提交申请,由结算管理部根据交易所、登记公司、通信公司规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交易所、登记公司、通信公司办理交易单元各项业务的申请手续的流程。

(二)交易单元内部管理类流程:是指公司为管理需要而制定的交易单元台账数据管理以及交易所会员年费统计等流程。

(三)交易单元业务办理流程另行制定下发。

第六章席位资产、交易单元使用成本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以向公司内部租用的方式使用交易单元,需承担席位资产占用成本,席位资产占用成本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价。

第二十三条因使用交易单元而产生的交易所会员年费,由交易单元的实际使用单位承担。

(一)交易所会员年费包括:交易单元使用费、流速费、流量费等。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上交所

(1)交易单元使用费:会员拥有的每个席位可抵免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费。对于超出其席位数量的部分,上交所收取每个交易单元的交易单元使用费(交易单元用于代办股份转让、固定收益类产品、ETF数据传输的,暂时免收使用费)。

(2)流速费:会员接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流速之和不超过其免费流速额度时,无需缴纳流速费;会员接入上交所流速之和超出其免费流速额度时,超出部分每年按每个标准流速计收流速费。

(3)流量费:上交所按会员申报笔数收取流量费。申报分为交易类和非交易类,每类申报又分为基础流量和超额流量。每个席位(无论是否停用)每年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基础流量免收费用。超过基础流量的申报,属于超额流量,每笔交易类和非交易类超额流量申报分别收费。

2.深交所

(1)交易单元使用费:对会员使用超出交费席位(指已交席位

初费的席位)数量以外的交易单元,每年收取交易单元使用费。

(2)流速费:对会员使用超出交费席位(指已交席位初费的席位)数量以外的流速,每年收取流速费。

(3)流量费:深交所按会员申报笔数收取流量费,标准与上交所相同。

3.上述收费标准以交易所最新通知文件为准。

(二)交易所按上述标准以会员为单位收取会员年费。公司将按各单位使用的交易单元的交易类申报笔数分摊上述会员年费。

1.公司自用的交易单元,由各交易单元使用单位分摊会员年费;

2.公司出租的交易单元,由出租交易单元的各单位分摊会员年费;

3.会员年费的分摊统计工作由结算管理部完成。计划财务部根据分摊统计数据进行财务核算。

(三)交易所会员年费每年收取一次。年度计费期间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的11月30日,收费时间为当年12月份。上交所的会员年费委托登记公司代为收取;深交所的会员年费由结算管理部办理缴纳申请手续。

第二十四条对于各单位出租的深交所交易单元以及资产管理业务使用的交易单元,由于结算参与人变更(变更为托管行),需为托管行垫付交易保证金。

(一)出租深交所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交易单元的单位承担资金占用成本。

(二)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使用的深交所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由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结算凭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一般包括:合同(协议)或公司批准文件、结算价格依据、机

游资大佬席位及操作手法

游资大佬席位及操作手法 私募一哥——徐翔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打浦路证券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福山路证券营业部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苏路营业部 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 一哥虽然不在了,但是以上席位都是一哥圈子里的人 操作特点:善于大牛股锁仓操作、抓热点龙头、次新股快进快出。此类型前者大牛股可从中介入,后者不建议操作。国泰君安证券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葵花宝典(陈新宇) 金元证券成都二环路证券营业部?————肖海东 操作特点:擅长题材股挖掘,热点炒作、短线锁仓,不给散户机会,进去后第二天不是高开出货,就是一字板涨停。开板他必出,此席位介入股票敬而远之 东方证券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银河证券宁波解放南路证券营业部? 超级牛散?徐柏良 操作特点:中线锁仓,以上席位介入的,可中线持有。此人介入必有游资跟随其后 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证券营业部?、申万宏源上海闵行区东川路、中信证券杭州四季路营业部 中泰证券上海建国中路营业部、国泰君安上海福山路营业部————超级牛散—善庄章建平 操作特点:逐步拉升,封板。属于绝对的趋势高手,A股第一善庄,肯定给散户机会。游资界的大哥,强封中国联通,被机构狂砸,乔帮主、赵老哥等知名游资鼎力相助,可见此人影响力,号召力极强 广发证券辽阳民主路证券营业部?————东北猛男 操作特点:善于连板,此席位介入股票可追高,经常和孙哥合作连续封板。 “八年一万倍”的赵老哥 原席位: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银河证券绍兴营业部等

疑似新席位:中信证券上海淮海中路营业部(联动席位)、浙商证券绍兴解放北路营业部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绍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王海祥 操作风格:高位打板,快进快出。低位打板,反复做T。前者不建议操作,后者可逢低介入 最强游资盟主“孙哥” 原席位:中信证券上海溧阳路营业部 疑似新席位:中信证券上海古北路营业部、中信上海淮海中路营业部(联动席位) 古北路是孙哥的马甲可能性比较大。 操作特点:古北路专门出击市场热门题材,交易多是所属题材的龙头股,而最大特点是持续性差,往往是一日游,对打板客伤害巨大,市场对其封板的股票,第二天开盘往往是开盘抢跑的情形。切勿追进。 齐鲁证券宁波江东北路营业部 江湖人称连板王,其买入的股票第一天封板后,后面几天往往会出现连续封板,据说其原来和徐翔一样也是出自于光大解放路,着名敢死队,后来搬到了该地。值得注意是该营业部今年以来越来越活跃,经常上榜,值得大家关注,其买入的股票涨停后一般不会出现第二天直接板的情况,都会有买入的机会。 一字哥席位 华泰证券深圳益田路、华泰证券上海武定路、兴业证券武汉青年路 以上营业部都善于抢筹,往往喜欢重组?股,开盘直接封停,据传他们有VIP通道,报单速度比一般的营业部快零点几秒,江湖称一字哥,深圳益田路是他们的领头羊。 职业炒手 华泰成都南一环路第二证券营业部和国泰君安成都北一环路 号称成都帮双雄,这两个席位都和职业炒手“王涛”有关,人称校长。短线手法多样,以隔日超短为主,近期来国企改革等大热主线均是由他发起,是目前市场上当之无愧的领导者,往往能激发某个板块或热点题材。 乔帮主 招商证券深圳蛇口工业七路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供中小微企业挂牌、转让、融资服务,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进入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转让、挂牌融资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指为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股权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权转让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交易中心的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工作。 第五条参与股权转让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会员、投资者等应遵循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六条会员在开展股权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非上市股份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挂牌 第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交易中心挂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二)挂牌公司与关联公司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 (三)不存在数额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四)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五)成立满12个月; (六)同意挂牌的股东会决议; (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交易中心挂牌,应委托推荐商会员向交易中心推荐。 第十条申请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应与推荐商会员签订推荐挂牌协议。第十一条推荐商会员应对申请挂牌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同意推荐挂牌的,向交易中心报送申请文件。 第十二条交易中心对推荐商会员报送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交易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同意其股权挂牌的通知。

山东高盛集团各公司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山东高盛(集团)各公司内部交易 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内各公司内部交易行为,整合集团公司资源,发挥集团各公司协同作用,降低成本、费用支出,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明确集团各公司交易范围、定价、核算办法,保证集团各公司业绩评价及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山东高盛(集团)公司下属的山东高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安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宝路装饰有限公司、淄博托普工贸有限公司所有内部交易业务。 三.?定价原则 1、各公司之间业务往来结算原则上以成本价为依据;经双方总经理商定签字确认后转财务开票结算;内部交易的结算管理统一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内部交易的账务处理核算由集团财务签字后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2、特殊情况(重大质量问题等原因情况)下,各公司之间可以就交易价格提出调整申请,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后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后调整。 四.?业务流程 主要业务流程: 1、原材料领用流程:各公司之间的原材料原则上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各公司之间的原材料可以相互共用,以领料单的形式到仓库领用的:具体流程:使用部门开具填写完整的领料单→经采购同意→到仓库领用→仓库月底转集团财务开票→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2、产品加工流程:需方公司以书面申请或合同→各公司销售公司(必须确定价格)→销售公司下单到各公司(或外协加工)→加工完验收入库→销售发货到各公司→月底集团公司财务根据发货确认数量开票→转各分公司财务入帐。 3、工程施工流程: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由施工单位组织人员施工→工程完工验收后→出具工程结算书经申请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转集团公司财务开票→转各公司财务入帐。 五、财务规范 各公司之间内部往来交易要求定期核对、正确、及时反应内部往来账目。各公司内部交易单位需在每月底前完成内部交易业务账务处理并相互核对应收与应付账目,做到账账相符。各公司之间的主管会计负责往来每月核对一次并出具对帐报告,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监督落实。 六、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财务中心 七.?本规定在签发之日起生效 2014年9月7日 山东高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办法,

内部交易实施办法 1.目的 (1)规范集团内部交易行为,整合集团资源,发挥各主体协同作用,降低不经济行为 (2)明确内部交易范围、定价、核算办法,提供业绩评价及考核依据 2.适用范围 XXXX集团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3.职责 XXXX财务管理部负责收集、核算和报告内部交易情况。 各主体根据本实施办法履行相关手续。 集团总裁确认各主体之间内部交易能否成立。 4.内容 内部交易定义 本办法所指内部交易是指发生在XXXX集团内部各核算主体之间的资源使用和被使用的经济行为,具体的交易类型见所述。 内部交易实施原则 为了促进集团内部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各主体协同效应,各核算主体应优先考虑购买集团内部其他核算主体的产品或服务。 经济和竞争原则 为了促进各核算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集团总部鼓励各核算主体之间进行内部交易但并不限制集团内各核算主体向外单位购买价廉物美的产品或优质的服务,但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暂定为年采购额五万元或每次采购额两万元以上的交易)应由总经理室决定是否采购。 内部投诉和积极改善原则 提供产品或劳务的核算主体应该以市场的眼光对待集团内部交易,如果造成违约或其他有损另一方的行为,商品购买方或劳务接受方有权向总经理室投诉。被投诉的核算主体应积极改善,否则将应相应的处罚。 内部交易定价原则 (1)如果为货物买卖,交易价格每月由财务管理部提出,交总裁批准;

(2)如果为固定资产转售,交易价格按销售方的帐面净值; (3)如果为提供劳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财务管理部审核,交总裁批准; (4)如果为房屋、设备、人才租赁的,财务管理部提出指导价格,该价格每季度调整一次。 内部交易类型及核算方法 货物购买和销售:(规范该类型内部交易能够使集团整体减少增值税支出。) 不动产或其他资产的购买和销售:

涨停板敢死队席位及风格

★★★请记住下面这些营业部,它们频繁现身交易所龙虎榜,它们常常制造连续涨停,它们是游资的大本营,它们是:方正证券广州小北路:擅长短线频繁炒作,“快、准、狠”是其最显着特点。炒作个股时,基本上今天买,明天卖,极少在一只个股上停留超3天,选股时能及时把握热点,且只选小盘股。 财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温岭仅有的两家营业部之一,另一家是中信金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均是涨停敢死队啸聚之地,以炒作题材股为主。 财通证券绍兴人民中路:同样以炒作题材股为主,值得注意的是,该营业部介入的一般是持续上涨股票,例如此前连续涨停的的双钱股份、熊猫烟花等。 东方证券上海肇嘉浜路:从宝庆路8号到肇嘉浜路333号,换了一个马甲的短线做手聚集地依然凶猛。该营业部的特点是:以短炒为主,赚上一两个点便跑。 东吴证券杭州文晖路:小心翼翼地操作是其一贯的风格,而且它也是游资中最为专一的营业部。从该营业部以往操作策略来看,文晖路营业部一周一般只介入一到两只个股,而且都是千万买单。炒作概念股为主,对短炒节奏把握精到。 海通证券深圳红岭中路:敢死队大本营,传闻、主流热点,以及题材均是其炒作的目标。 金元证券成都西二环路:日渐风生水起的游资集聚地,该营业部主力多从以概念、题材股着手,参考资金突破方向,快速建仓,顺势拉抬,并快速出货。不少业内人士猜测,深居此处的游资应该以私募为主,而该营业部最大的客户便是权证大鳄肖海东。 广发证券辽阳民主路:该营业部去年曾因爆炒过多只牛股而获“私募猎人”的称号,今年其风头更为强劲,颇显涨停敢死队风范。操作风格激进,介入的多是风险较大的股票。 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该营业部藏龙卧虎,总成交金额曾经连续17年稳坐全国头把交椅,在市场上广为流传的内参就是依靠红岭中路营业部的盛名而得以声名远播的。 国信证券深圳泰然九路:是最近两年蜚声国内的后期之秀,该营业部成交金额在国内诸多营业部中首屈一指,是广东游资的主战场,也是今年以来全国最活跃的营业部。其特点是:偏好炒作新股及重组题材,多是以自买自卖的形式出现在龙虎榜上。 国泰君安深圳益田路:偏好炒作题材,操作手法彪悍,该营业部的一批私募游资,基本上是经历过2008年股市雪崩冲击的趋势投资者,从6000点到1664点的惨痛记忆令其一有风吹草动便迅速出逃。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一: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 股权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 第三章融资与挂牌 第四章定向增资 第五章股份转让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委托 第三节申报 第四节成交 第五节结算 第六节报价和成交信息发布 第七节暂停和恢复转让 第八节终止挂牌 第六章代理买卖机构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九章违规处理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进行股权融资转让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融资转让业务,是指本中心及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股权融资转让服务并受其委托代办其股份转让 的业务。 第三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各方应以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 权利、义务与责任。 第四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先申请成为本中心的 会员,并以会员的身份开展业务。 第五条本中心根据浙江省政府的授权对股份转让业务进行自 律管理。 第六条参与股份转让业务的公司、中介机构、投资者等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本办法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七条挂牌公司应按照本中心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自愿进行更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中介机构在开展股份转让业务时应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第九条参与挂牌公司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可以是经本中心认定的下列机构投资者或自然人投资者:(一)机构投资者,包括法人、信托、合伙企业等;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人民币,合伙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自有净资产总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挂牌前的自然人股东; (三)通过定向增资或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四)因继承或司法裁决等原因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人民币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的自然人; (六)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投资者。 第二章会员 第十条本中心会员分为推荐商会员、专业服务商会员和战略会员。 申请成为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三)认可并遵照执行本中心业务规则,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四)最近二十四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本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的管理,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交所或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证券交易所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通信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席位”,仅代表公司因支付了6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港币)后所拥有的财产权益,包括交易所的A股席位、B股席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易单元”,是指公司用于参与交易所证券交易、接受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包括交易所的A股交易单元、B股交易单元。 第四条公司原席位具有的具体交易权限切换给交易单元,其编码、交易状态保持不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交易单元的公司各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使用交易单元包括自用、出租两种情况。 第二章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原则 第六条统一管理原则 席位、交易单元作为公司拥有的证券交易资源,由公司统一管理、

统筹安排及调配。在总量上实施控制,未经公司批准,各单位不得擅自对内、对外决定席位使用、转让及交易单元转让、出租等。 第七条合理配置原则 公司有权在各单位提出的席位、交易单元业务办理申请基础上,根据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交易单元的调配。 第八条集中办理原则 席位、交易单元的各项业务由公司集中办理。 第九条统一核算原则 席位资产、交易单元的交易保证金及交易单元收入与成本由公司统一核算。 第十条有偿使用原则 各单位以向公司内部租用方式使用交易单元。各单位使用交易单元需承担席位资产占用成本和交易单元使用成本,自负盈亏。 第三章各相关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结算管理部是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管理的总协调部门,具体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席位、交易单元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流程; (二)负责对公司交易单元的使用进行统筹安排和调配; (三)负责向交易所、登记公司、通信公司等外部单位办理交易单元各项业务相关的申请手续; (四)负责公司交易单元使用情况的管理; (五)负责交易所会员年费的分摊统计及缴款申请工作;

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业务管理办法(2018修订)

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业务管理办法(2018修订) 【法规类别】业务管理 【发布部门】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08.01 【实施日期】2018.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业务管理办法 (2015年7月6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8月1日第二次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员与客户管理 第三章交易接入 第四章结算业务 第五章交割业务 第六章风险控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投资者的交易行为,保护国际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细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结算细则》、《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中心)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全资子公司,在交易所授权下,对交易所国际会员(以下简称国际会员)进行集中管理,并为国际会员和国际客户提供服务。 第三条国际会员、国际客户从事交易所业务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易所和国际中心的章程、规则、办法等各项规定。 第二章会员与客户管理 第四条国际会员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澳台地区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地区登记注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在交易所从事贵金属业务的法人机构或其它营业机构。

第五条申请成为交易所国际会员,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并按交易所要求向交易所提供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审批。 第六条国际客户是指通过具备代理业务资格的国际会员代理进入交易所交易的投资者。国际会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规定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七条国际客户须在具备代理业务资格的国际会员处办理开户登记。国际会员应按照“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的三原则,严格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的责任及义务,对其代理的客户进行必要的适当性审核,并将其开户材料报交易所备案。客户开户材料须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国际会员在受理客户开户申请时,应向客户充分揭示交易风险,并签署委托代理合同。国际会员应当加强对代理客户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责任及义务的管理与指导,以确保相关责任及义务落到实处。 第三章交易接入 第九条国际会员在交易所进行自营交易或代理客户参与交易,除经国际中心书面审批同意外,其交易须通过国际中心系统接入交易所系统,国际中心为国际会员提供必要的系统接口。 国际中心对国际会员、国际客户参与交易所各合约交易设置不同权限,具体的权限根据交易所及国际中心公告执行。国际会员可为自身或其代理的客户向国际中心申请调整相关合约的交易权限,国际中心审批后执行。

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单元新闻报道

关于保险机构证券投资交易单元的新闻报道 券商建议保险机构可作为特殊机构客户入市 (1) 券商席位不仅仅是交易通道 (3) 建立保险资金开展证券投资长效机制 (10) 万亿保险资金入市跑道待变新老划断或为最佳途径 (12) 券商建议保险机构可作为特殊机构客户入市 2011-07-04 07:36来源:证券时报网【大中小】 保监会近日召开专题会议,就保险机构改变拥有专用交易席位现状,推行以证券公司为主的交易结算模式向业界征求意见。该事宜经中国证券报6月29日首先报道后,引起了市场和媒体的广泛关注。 部分证券公司近日致电中国证券报记者,就保险资金入市通道一事提出建议。他们表示,可将保险机构作为特殊机构客户,向其提供证券经纪业务相关服务。这是按照市场各方的基本功能进行定位,有利于建立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长效机制。这些证券公司表示,保险机构直接拥有交易席位是特定历史阶段的遗留问题,这一做法与现行《证券法》冲突。 三方存管保证险资安全 随着保险机构证券投资需求的日益增长,近期,有证券公司尝试将保险机构作为特殊机构客户,向其提供证券经纪业务相关服务,积极探索按照市场各方的基本功能定位,建立保险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长效机制。 这家证券公司介绍说,其基本做法为:(一)保险机构与证券公司、存管银行签署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和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按规定开立资金账户、管理账户,确定保险资金托管人有关银行结算账户,建立第三方存管关系,并将证券账户指定或托管在相应证券公司;(二)将拟进行证券投资的保险资金,按第三方存管有关规定转账至证券公司的客户资金汇总账户;(三)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系统发出交易委托,证券公司可以为保险机构提供专用

银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行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规范业务办理行为,根据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以及2010年中央六部委《中远期交易场所整顿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函[2010]23号)要求及本行有关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易资金监管是指网络交易平台将买卖双方交易资金交由银行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基本概念: 网络交易平台:是指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平台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的企业法人。 商户:本办法所指的商户是指使用本行资金监管系统进行资金监管的网络交易平台。 会员:本办法所称会员特指在网络交易平台中参与交易的买方和卖方,可为单位或个人。 资金监管系统:本行用于对网络交易平台会员交易资金进行管理的系统。 入金:会员将资金存入商户在银行开立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的过程。 出金:根据会员要求,将资金从商户的交易资金汇总监管账户划转至会员结算账户的过程。 第四条客户适用范围 交易资金监管业务适用于多种交易资金监管模式,目前主要针对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平台等网络交易平台。 第五条开通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可由总行授权分支机构与网

络交易平台签订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合作的有关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本行各分支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交易冻结、扣划(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的冻结、扣划除外)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各类禁止事项。 第七条在本行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交易会员需先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结算账户可为本行账户或他行账户。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九条总行成立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由平台金融事业部、网络金融事业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人员组成。平台金融事业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定期参加平台金融事业部组织的协调会。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全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策略,统一领导和规划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发展;定期总结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向决策层做专题报告。 (二)指导、监督、协调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业务产品创新、方案落实、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发展中涉及跨部门、跨分支行之间的问题。 (四)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业务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平台金融事业部为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行网络交易平台交易资金监管业务,负责对客户需求的汇总、整理,并提交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协调小组审议。 (二)负责牵头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及协议文本。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交易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四川XX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交易结算管理,规范交易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交易结算,是指:母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发生转移资源(含资金)的结算,包括购买(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租赁业务、资产处置、资金调拨等往来结算。 第三条内部交易结算涉及的价格、资金等方面的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公司财务中心是内部交易结算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订交易结算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各单位执行交易结算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对公司交易结算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中出现的异议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公司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内部交易、公司内部关联交易无理拒付(收)的业务负责办理强制转账。 第二章内部交易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交易结算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办理交易结算,应明确交易的结算主体,严格执行交易程序,做到结算依据合法、合规,结算内容真实、有效。 二、各单位在办理交易结算时,必须遵守公司关于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遵守公司在产品、产成品流转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签订交易合同(协议)、实物流转凭证(入库单、出库单等)以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发票等相关原始凭证,才能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四、内部交易当期的收支应在当期进行结算,双方同时(即以收款方入账时间)办理交易的内部结算,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结算时间,不得跨月、跨年。对交易手续齐备、程序规范的内部交易,收、付款单位不得无理拒收、拒付。 五、除内部资金拆借外,其它内部交易实行非货币结算,且通过母公司进行款项结算。 第三章内部交易结算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结算: 一、各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办理结算所需的相关原始结算凭据,经双方财务部门认可后进行账务处理,对结算凭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交易席位的管理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2015证券交易 第一章 证券交易概述 知识点:交易席位的管理 ● 定义: 从传统意义上说,是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即取得交易席位才能从事实际的证券交易业务● 详细描述: (一)交易席位的取得和享有的权利 证券交易所会员参加交易先要取得交易席位,每位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席位可以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也可以在交易所会员间依法转让。 取得席位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享有下列权利: (1)进入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交易席位的转让 (1)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交易所 (2)未经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3)席位只能在会员间转让,会员转让席位的,应当将席位所属权益一并转让并签订转让协议,并向交易所提出申请。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4)对存在欠费或不履行交易所规定义务的会员,交易所可不受理其席位转让申请 例题: 1.在我国,证券公司要取得交易席位,应向( )提出申请。 A.中国证监会 B.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C.证券交易所 D.证券业协会 正确答案:C 解析: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 2.一般规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会员在转让交易席位时( )。 A.可以将席位退回证券交易所 B.只能转让给基金公司 C.只能转让给交易所会员 D.不受条件限制 正确答案:C 解析:一般规定,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会员在转让交易席位时只能转让给交易所会员 3.证券交易所会员在交易席位的使用过程中,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严禁将交易席位( )。 A.出租给其他机构使用 B.出租给个人使用 C.质押给其他机构 D.质押给个人 正确答案:A,B,C,D 解析: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以其他方式转给他人。 4.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取得席位后,只能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交易单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会员取得席位后,可以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5.在我国,证券公司要取得交易席位,应向()提出申请。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营业部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营业部交易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营业部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营业部交易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营业部各业务岗位职责 第二条营业部在营业部总经理直接领导下,下设业务岗位有开户资金岗、委托交割岗、客户服务岗、业务发展岗、网上经纪岗。 第三条营业部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营业部的全面工作; (二)制定营业部年度工作计划及各种业务规则、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带领员工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和各项工作,不越权、不违规; (四)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内部监管体系,防范经营风险,发现并能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或问题; (五)在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的基础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六)负责制定、落实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自律管理,组织考评工作; (七)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合理运用经营权; (八)负责柜台系统密码的授权管理及超级用户密码的管理与授权; (九)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业务开展情况; (十)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营业部副总经理职责

(一)协助营业部总经理开展工作; (二)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工作; (三)负责内部监管体系的运作,切实防范经营系统风险; (四)在熟练掌握各项业务技能的基础上,刻苦钻研,勇于创新; (五)负责员工的岗位培训与日常考评工作; (六)经常向营业部总经理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七)负责与媒体的联络,做好形象宣传工作; (八)当营业部总经理外出时,经总经理授权,代行总经理职权。 第五条办公室主任(可兼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做好文秘工作,管理文件; (二)负责人事工作,组织员工的招聘、培训、试用、聘任考核、奖惩,办理员工档案托管、社会保障等具体事务; (三)负责营业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检查,保证人、财、物的安全; (四)负责营业部日常行政事务,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周边单位的公共关系; (五)接待来信、来访、办理营业部注册、登记、年检等法律手续; (六)负责属下员工的岗位培训; (七)与当地公安、工商、环卫等职能部门保持联络,保障营业部的正常经营; (八)经常向营业部领导汇报本部门的工作情况。

员工内部交易制度

《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防止出现利益冲突,防止员工个人投资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司声誉和业务活动开展或者对公司构成重大合规风险,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订。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全体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派遣制员工(以下统称“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所规范的证券和股权投资行为包括: 1、股票投资,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如权证、股指期货等)投资; 2、证券投资基金投资; 3、股权投资,指投资于未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的初始投资以及通过股权转让、赠与、继承或增资等方式对公司进行投资; 4、资产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中所指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章交易行为准则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只能从事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允许的交易行为。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违规进行交易,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交易活动或做出投资决策,不得为他人提供交易信息或建议,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坚持勤勉、谨慎、尽责原则,诚实、公正地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遵守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信守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监管机构和公司做出的承诺,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得从事任何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第八条员工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应该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并认真履行有关信息披露、申报、处置义务。 第三章交易限制 第九条公司员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应当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强化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意识,公平对待公司管理的基金,不得为牟取短期利益从事损害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第十条公司员工持有一只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持有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卖出、赎回或转换为其他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以及基金经理持有本人管理的基金份额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其他现金管理工具基金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员工多次投资同一基金的,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分别计算单次投资基

著名游资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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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力游资席位大全 一、两位是中国游资的老大哥级人物: 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延安路证券营业部/杭州定安路营业部 章建平所在席位,江湖人称:老章,身价40亿,资金雄厚,敢于封大盘股,中信证券一战成名,封板往往大手笔,动用几亿甚至10亿。老章的故事有一大推,据传5万起家,有接触过他的人士向揭幕者透露,老章曾说,他什么事都不会做,只会炒股票,就算把他的交割单拿去看,都学不会他的炒股方法。 2、国泰君安总部/国泰君安交易单元(010000、227002、390426) 徐翔所在席位,江湖称:翔哥。目前管理资金超过100亿。关于翔哥,老揭也不需要多介绍了吧,大家都知道。这里揭幕者再总结传说中的几个翔哥席位,如:国泰君安上海福山路、国泰君安上海打浦路、国泰君安上海江苏路、申万陆家嘴环路、中信上海世纪大道、光大上海世纪大道、申万上海海宁路等等。 二、经常抢到一字板的席位: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证券营业部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定路证券营业部 3、兴业证券武汉青年路营业部 以上这些营业部善于抢筹,往往喜欢重组股,开盘直接涨停封上,据传他们有VIP通道,报单速度比一般营业部快零点几秒。江湖称:一字哥,荣超商务中心是他们的领头羊。 三、其他席位: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证券营业部

这个席位不得不说,云集众多高手,有和黄平闹翻的游资,也有85后新生代敢死队,江湖称:赵老哥,据传赵老哥毕业于浙江理工,眼镜男,单身,08年底身价仅20万元,09年通过短炒步入千万级别,目前传说身价3000万,座驾从自行车换到法拉利。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江湖称:最善游资 3、国泰君安成都北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据传是银帆3期的席位所在,叫陈新宇,江湖称:葵花宝典。此外,银帆投资的席位还有华泰证券成都蜀金路证券营业部、西藏同信成都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茅台路 江湖称:炒股养家。也是从十几万从到上千万。为人十分低调。 5、财通证券温岭东辉北路证券营业部 金华游资的分仓。 6、光大证券奉化南山路 "江南神鹰"落升的席位,落升的故事大家可以百度一下。 7、银河证券宁波翠柏路证券营业部 叶大户的席位,叶大户玩期货玩到100亿。 8、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深圳金田路证券营业部 江湖称:金田哥。也有人称他为割肉哥,但是据某接近人士曝料,他们是高手,表面上看起来割肉,其实有更深的操作手法。 9、西藏同信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1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路证券营业部

债券业务管理办法

山债券业务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 定 第三章债券买 卖 第四章债券借 贷 第五章债券做 市 第六章风险控 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债券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债券业务健康发展,依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

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债券交易结算规则》《资金业务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券业务是指具备债券业务开办资格的法人机构(以下简称法人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的债券交易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债券包括经批准发行的国债、地方 政府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普通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证券化产品等。 第四条债券业务包括债券买卖、债券借贷、债券做市 及其他经批准的债券投资业务。 (一)债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二)债券借贷,是指债券融入方以一定数量的债券为质物,从债券融出方借入标的债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归还所借入标的债券,支付债券借贷费用,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物的债券融通行为。 (三)债券做市(含尝试做市),是指债券做市商在银行间市场按照有关要求连续报出做市券种的现券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交易的行为。 第五条开展债券业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开展债券业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科学配置。开展债券业务必须以安全性、效益

性、流动性为前提,注重资产比例、期限结构和债券品种的合理搭配,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在确保流动性充足的前提下稳步提升资金营运能力。 (三)分离制衡。开展债券业务应当建立业务流程和岗位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自营业务与代理业务分离,交易与结算人员结算分离、业务操作与风险监控分离。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债券业务的交易对手须为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且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机构及非法人产品。 第八条法人机构应严格遵守债券市场有关规定,在监管指定的交易平台规范开展债券业务,未事先向监管部门报备不得开展线下债券交易。 第九条法人机构开展债券业务,应当依据《资金业务岗位说明书》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 第十条法人机构应加强债券业务交易人员管理,参与债券业务交易的人员,应当具有交易员资格等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十一条法人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债券业务策略会议,分析判断国家的宏观经济走势,讨论市场变化,制定投资策略。 第十二条法人机构应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审慎监测规模、杠杆率、价格偏离等指标。 第十三条法人机构应当对交易过程中的工作邮件、通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 管理细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交易所与业务管理 【发文字号】深证会[2006]142号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日期】2006.12.25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及有关事项的通 知 (深证会〔2006〕142号) 各会员单位、各持有本所席位的机构、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适应会员集中交易,保护本所席位持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业务与技术管理,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与交易单元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经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为保证《细则》发布前后各项业务的衔接及平稳过渡,现将《细则》实施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席位-交易单元切换

《细则》实施后,席位将仅代表会员在本所拥有的权益,原席位具有的具体交易权限将一次性切换给交易单元,其编码及交易状态均保持不变。本所对原席位进行的交易管理、信息发布等业务处理将转换为对交易单元的相应业务处理。席位-交易单元的统一切换时间2007 年1 月1 日。 2007 年1 月1 日~2007 年3 月31 日为调整过渡期,会员应根据各自公司的需要对各自交易单元、流速、网关的配置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交易单元、流速、网关的配置详情可通过本所网上业务专区的相应栏目查询。查询及申请调整的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本通知所附《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交易单元、网关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2007 年4 月1 日起,本所开始按《细则》规定对超出已交费席位数量以外的在用交易单元与流速计收使用费。 2007 年1 月1 日前未办结的席位业务仍按原席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2007 年1 月1 日后新申请的业务按《细则》及本通知所附《深圳证券交易所席位、交易单元、网关业务指南》办理。 二、基金管理公司租用席位的处理 《细则》实施后,基金管理公司不再向本所会员租用席位,而是由会员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所需交易单元的使用权。此前基金管理公司向会员租用的席位统一切换为交易单元。 会员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的交易单元的使用费由会员负责交纳,此项费用可用会员拥有的交费席位抵扣,但席位享有的免费流速仍保留在会员处。本所向每家基金管理公司提供45 笔/秒的免费流速,若基金管理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更多的流速,可以直接向本所提出增加流速的申请。 本所鼓励基金管理公司大幅减少本所交易单元的使用量,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托管在同一托管银行的基金在同一会员处原则上应共同使用一个交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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