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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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6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2011-2016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

2011-2016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单项选择题2016年28.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

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

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B.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C.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D.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2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自然人买彩票多倍投注,所获一次性奖金特别高的,可实行加成征收B.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取得的商业保险赔款,应缴纳个人所得税D.夫妻双方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合并计算,减除费用7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0.某镇拟编制并实施镇总体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防灾减灾系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之一B.在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可设立经济开发区C.镇政府编制的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后,再经镇人大审议D.建设单位报批公共垃圾填埋场项目,应向国土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31.某采石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获批后,采用的爆破技术发生重大变动,其所生粉尘将导致周边居民的农作物受损。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B.建设单位应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报原审批部门批准C.该采石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完全相同D.居民将来主张该采石场承担停止侵害的侵权责任,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2015 年27.甲在A 银行办理了一张可异地跨行存取款的银行卡,并曾用该银行卡在A 银行一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

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

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

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摘要】为了帮助各位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作者整理了司考《国际经济法》知识:国际经济法与其他法,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和区别。

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用以调整国际政治关系以及其他非经济关系的国际公法规范,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有些综合性的国际公约,既用以调整某方面的国际政治关系,又用以调整某方面的国际经济关系,则其中涉及经济领域的有关条款,属于国际经济法范畴。

进一步比较还有以下重大区别:第一,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限于国家与各类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则包括国家、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组织、民间国际商务组织、国际商务仲裁机构以及不同国籍的国民。

第二,所调整的对象不同: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军事以及经济诸方面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为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既突出了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又囊括了大量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与异国国民之间、不同国籍的国民之间的属于经济领域的各种关系。

第三,法律规范的渊源不同:国际公法渊源主要是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则排除了各种非经济领域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突出了经济性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同时大量吸收了国际私人商务惯例以及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立法。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在部分内容上虽互相渗透和互有交叉,可以相互为用,但整体上毕竟不能相互取代。

它们是两种既有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的、各自独立的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联系和区别。

国际私法指的是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针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关系或商法关系,指事实上或确定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

又称“法律冲突法”或“法律适用法”。

其所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国涉外的私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司法考试试题结构及出题人一览表

司法考试试题结构及出题人一览表

卷子结构1.卷子科目及所占分值比例卷子一: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含以下科目:法理学(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法制史(约占卷面分值的10%)宪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国际法(约占卷面分值的8%-10%)国际私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0%-12%)国际经济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15%)法律职业道德(约占卷面分值的10%)卷子二: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含以下科目:刑法(约占卷面分值的40%)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5%)卷子三:100道试题,,本卷分值共150分。

.试题由单项选择题〔50题50分〕、多项选择题〔40题80分〕和不定项选择题〔10题20分〕组成。

本卷包含以下科目: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45%)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20%)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其中仲裁制度约占5%-10%〕卷子四:由论述、案例分析、实例分析或法律文书等试题类型组成,约8—l0题。

本卷分值共150分。

本卷包含以下科目:刑法(约占卷面分们的20%-25%)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民商法(约占卷面分值的35%-40%)民事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5%-20%)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约占卷面分值的12%)司法考试出题人一览表1、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晓耕教授—看教材2、宪法-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教授西南政法大学的刘茂林教授3、法律职业道德-中国政法大学的王进喜教授利用考试阻挡某些人进检法和从事法律事务4、国际公法-中国政法大学的秦晓成教授根本概念和根本知识转换为案例,秦本人在联合国工作过,喜欢把中国在国际上的一些实践和国际上的一些实践案例〔定性过的〕出题5、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教授,X大学的黄进教授国际经济法近几年命题一直是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WTO制度。

2012-2014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分布

2012-2014年司法考试各科分值分布
6
2
2
2
13
13
13
国际经济法
5
5
5
6
6
6
4
4
4
15
15
15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6
6
6
6
6
6
0
0
0
12
12
12
卷一总分值
150
150
150
【卷二】
卷二试卷各法分值分布
考试内容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
合计分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刑法
21
21
21
26
26
26
12
12
12
59
59
59
刑事诉讼法
21
21
21
24
24
24
10
10
10
55
55
5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8
8
8
20
20
20
8
8
8
36
36
36
卷二总分值
150
150
150
【卷三】
卷三试卷各法分值分布
考试内容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不定项选择
合计分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2年
2013年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

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下列哪一表述说明****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4、现查明,保证人陈富为S公司财务总监,其用于质押的存单是以S公司的资金办理的存储。

并查明,L公司取得贷款后,曾向S公司管理层支付50万元报酬。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S公司公款私存,是我国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S公司公款私存,只是一般的财务违纪行为C.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D.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归S公司所有5、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本案中正本提单的转让无需背书B.货物是由丙公司提走的,故甲公司不能向乙公司索赔C.甲公司与丙公司虽已达成货款支付协议,但未得到赔付,不影响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责任D.乙公司应当在责任限制的范围内承担因无单放货造成的损失6、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

全国司法考试大纲

全国司法考试大纲

全国司法考试大纲全国司法考试大纲是为了规范司法考试内容和要求而制定的,目的是选拔优秀人才,确保司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该大纲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考试科目全国司法考试主要包括以下科目:1.民法与商法:涵盖民法、商法基础知识,包括民法总则和各分论部分的内容,以及商法的基本知识和商事法律制度。

2.刑法:主要包括刑法基础知识、刑法分则和各分论部分的内容,以及刑事法律制度。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包括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知识、法律制度和相关实务。

4.经济法: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经济法相关知识。

5.民诉法与诉讼实务:涵盖民诉法和诉讼实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规则。

6.刑诉法与诉讼实务:包括刑诉法和刑事诉讼实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规则。

7.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理论:重点考察法律职业道德和法治理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二、考试要求全国司法考试大纲要求考生能够掌握以下知识和技能:1.理论基础: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包括法律理论、法学思维方法等。

2.法律素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了解法治理念和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

3.法律实务:具备一定的法律实务能力,包括法律文书的撰写、案件处理等。

4.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独立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

5.法律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遵守法律、严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三、考试形式全国司法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分为两个阶段:1.第一阶段:全国统一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对基础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能力。

笔试采用选择题和简答题的形式。

2.第二阶段:地方性笔试和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经验。

地方性笔试主要是案例分析和论述题,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四、考试标准全国司法考试评分采用综合评分制度,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掌握程度、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

考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对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能力进行评价。

司法考试法考国际经济法全部真题2002-2017年真题

2017年考题40.中国伟业公司与甲国利德公司签订了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由中国出口一批货物的合同。

后甲国法律发生变化,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现乙国一公司声称该批货物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中国和甲国均为《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缔约国。

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40)A.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B.该批货物的风险应于订立合同时由伟业公司转移给利德公司C.铁路运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火车时起至卸下时止D.不同铁路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应分别对在该区段发生的货损承担责任答案:A解析:题干特别强调”利德公司在收货后又自行将该批货物转卖到乙国”,即该转售行为并非订立合同时卖方已知,故伟业公司不承担该批货物在乙国的知识产权担保,A项正确; 《1980年公约》规定货物风险原则上自“交货时”转移,B项错误;铁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期间为签发运单时起至终点交付货物时止,C项错误;按运单承运货物的铁路部门应对货物负连带责任, D项错误。

41.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仪器,采取海运方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写式并投保了水渍险,明“凭指示”的字样。

途中因船方过失致货轮与他船相撞,部分仪器受损。

依《海牙规则》及相关保险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41)A.该提单交付即可转让B.因船舶碰撞是由船方过失导致,故承运人应对仪器受损承担赔偿责任C.保险人应向货主赔偿部分仪器受损的损失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其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答案: C解析:本案为指示提单,须经背书方式转让,A项错误;本案运输规则为《海牙规则》,承运人可援引航行过失免责,B项错误;船舶碰撞在保险关系中属于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在水渍险的承保范围内,C项正确;《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装到卸”,D项错误。

42.中国某公司进口了一批皮制品,信用证方式支付,以海运方式运输并投保了一切险。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经济法多选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经济法多选66.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垄断协议?()A.某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企业就防止进口原料时的恶性竞争达成保护性协议B.三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代表聚会,就商品房价格达成共识,随后一致采取涨价行动C.某品牌的奶粉含有毒物质的事实被公布后,数家大型零售公司联合声明拒绝销售该产品D.数家大型煤炭企业就采用一种新型矿山安全生产技术达成一致意见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

《垄断法》第13条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经营者还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选项A属于第15条第(六)项规定的“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垄断协议。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经济法多选题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经济法多选题某县政府规定:施工现场不得搅拌混凝土,只能使用预拌的商品混凝土。

2012年,县建材协会组织协调县内6家生产企业达成协议,各自按划分的区域销售商品混凝土。

因货少价高,一些施工单位要求县工商局处理这些企业的垄断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县政府的规定属于行政垄断行为B.县建材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C.县工商局有权对6家企业涉嫌垄断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D.被调查企业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该机构可决定终止调查【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垄断行为、反垄断调查机构及其职权。

选项A说法错误。

县政府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行政管理,并没有从事地区封锁、限制竞争的行为。

选项B说法正确。

《反垄断法》第16条规定,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本案中,建材协会的行为属于行业协会的垄断协议,分割销售市场。

选项C说法错误。

《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据此可知,县工商局没有反垄断执法权。

选项D说法错误。

《反垄断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的涉嫌垄断行为,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在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可的期限内采取具体措施消除该行为后果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调查。

中止调查的决定应当载明被调查的经营者承诺的具体内容。

据此可知,应该是“中止”调查,而非“终止”调查。

65.甲厂与工程师江某签订了保密协议。

江某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应聘至同行业的乙厂,并帮助乙厂生产出与甲厂相同技术的发动机。

甲厂认为保密义务理应包括竞业限制义务,江某不得到乙厂工作,乙厂和江某共同侵犯其商业秘密。

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如保密协议只约定保密义务,未约定支付保密费,则保密义务无约束力B.如双方未明确约定江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则江某有权到乙厂工作C.如江某违反保密协议的要求,向乙厂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D.如乙厂能证明其未利诱江某披露甲厂的保密技术,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答案】BC【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义务。

国家司法考试《商法·经济法》法律法规汇编(含历年真题)-经济法【圣才出品】

经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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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一章竞争法基本要求:了解: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目标和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理解: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以及在维护竞争秩序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与规制措施。

考试内容:第一节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反垄断调查程序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种类及其法律责任)第二章消费者法基本要求: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制度目标,以及相关的权利保障机制、争议解决机制和质量控制机制。

理解: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政府和消费者组织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中的作用,各类市场主体(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等)的产品质量义务,食品安全控制与检验。

熟悉并能够运用:消费者维权常用的法律规则,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对象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争议解决的途径解决争议的若干特殊规则)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第二节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宗旨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监督(产品质量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产品质量检验认证机构)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诉讼时效)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生产者、销售者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其他相关当事人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第三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控制(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控制制度食品进出口管理食品召回制度)食品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政府监管机构及其职权法律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第三人责任行政责任)第三章银行业法基本要求:了解: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制度目标和基本原则,以及商业银行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和银行业监督管理的体系构架。

理解:银行业法所面对的主要问题及政策依据,以及银行业立法所采取的基本对策。

熟悉并能够运用:商业银行业务相关的组织规则、交易规则和涉及金融稳定的监管措施。

考试内容: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业务商业银行的管理机制贷款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违反商业银行法的法律责任第二节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法律责任第四章财税法基本要求:了解:税法的各主要立法及审计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规则,以及各税种的概念和内容。

理解:我国税法的公共政策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的基本准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税收征管法律的主要制度和纳税人权利。

考试内容:第一节税法税法概述(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构成要素)增值税法(增值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消费税法(消费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营业税法(营业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基本内容)车船税法(车船税的基本内容)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宗旨和适用范围纳税人权利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第二节审计法审计法的调整范围审计法的原则审计工作领导体制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违反审计法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责任审计人员的违法责任)第五章劳动法基本要求:了解: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以及政府和司法机关在劳动者保护中的作用。

理解:调整劳动合同关系和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各主要制度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规则,以及劳动纠纷的解决机制。

熟悉并能够运用:劳动合同、劳动基准和劳动争议解决的法律规则。

考试内容:第一节劳动法概述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律关系第二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种类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的义务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劳动基准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的概念和种类休息休假的概念和种类有关加班的法律规定)工资法律制度(工资的概念和特征工资分配原则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保障)职业安全卫生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的概念和特点职业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内容)第四节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分类劳动争议的处理机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第六章土地法和房地产法基本要求:了解:我国土地权利的基本构架,城乡规划的基本流程、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构成,以及各相关的管理制度。

理解:土地管理、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中民事权利与公共管理的关系,以及政府在其中的职能。

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房地产权利和交易规则、建设规划和审批程序、不动产登记程序。

考试内容:第一节土地管理法土地所有权(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管理(国家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土地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土地纠纷及其解决途径)第二节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和规划区城乡规划的制定(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的实施(基本要求近期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许可建设规划变更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核实与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査和法律责任第三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开发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房地产交易制度(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商品房预售与按揭)物业服务管理制度(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的主体物业服务管理的内容商品房销售与前期物业服务)第四节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的对象、种类和机构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第七章环境保护法基本要求:了解: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环境法律责任。

理解:环境保护法的体系,以及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环境控制和环境治理的法律手段。

考试内容:第一节概述环境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环境保护法的体系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二节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环境规划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总量控制制度环境保护许可管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环境监测制度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跨行政区污染防治制度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制度生态保护制度政府监管责任制度)第三节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责任(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环境刑事责任)附录:法律法规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0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 曰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9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3日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法释〔2013〕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次修改根据2013年7月18曰国务院令第638号第二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9年8月30曰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曰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六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公布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08 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自2011 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公布自2008年1 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656号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公布自2003年9 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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