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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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02•【字号】陕政办发〔2020〕20号•【施行日期】2020.10.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2日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和前期试点工作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责任分工。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基层政府)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统筹推动本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省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时间节点。

2020年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2021年,编制完成全部行政权力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专业队伍基本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3年,全面完成《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实现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流程全公开。

二、重点任务(一)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省自然资源厅等17个省级部门,要以国务院部门发布的标准指引为基础,结合我省实际,今年10月底前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等26个领域的工作指南,并指导基层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英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英德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要求
具体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3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33.2023年底前,市级政府部门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推进市级政务类移动客户端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34.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工作要求
具体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落实单位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四)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9.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切实掌握所辖区域行政机关年报编制发布情况。对基层单位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要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整体内容和数据准确性。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发布内容雷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4.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市直各单位要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
25.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平台互动等方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

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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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 街道 办事 处
开展社 区教育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第 八章第二十五条:“加强城乡社区教育机构和网络建设,开发社区教 育资源。” 2.《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 ﹞16号)第四部分第一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育作 为推进社区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和 措施,纳入地方教育发展计划,纳入教育检查评估范畴,采取得力措 公共 辖区村 施,不断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第三条:“各地要保障必要的社区教 教育 (居) 育经费,并列入到经常性财政开支。” 类 民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 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第三 部分第三条:“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 等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教育活动。” 4.《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 职成﹝2016﹞4号)第三部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开展社区教 育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辖区村 (居) 民、法 人和其 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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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 街道 办事 处
失业人 员在领 取失业 保险金 期间死 亡一次 性丧葬 补助金 和抚恤 金领取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通过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令第8号)第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 社会 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 失业人 保障 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 员 类 领取。” 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导 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台 服务项目明细表》“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初审及报送”。 1.《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16年3月修正)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 导和职业介绍„„” 公民、 劳动 2.《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向基层下沉的指 法人和 就业 导意见》(鲁人社办发〔2014〕26号)附件:《街道(乡镇)基层平 其他组 类 台服务项目明细表》“单位招聘登记、个人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服务 织 及信息管理、职业指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8•【字号】武清政办〔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武清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到2023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大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一)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1.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标准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永川府办发〔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加强对基层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不断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国土空间规划、征地补偿、环境保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医疗卫生、安全生产、救灾、食品药品监管、扶贫、税收管理等26个试点领域(以下统称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021年底前,实现26个试点领域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022年底前,编制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到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区级、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

1.编制完成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区政府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领取区县、乡镇两级公开事项,并结合我区权责分配实际,对领取的标准目录进行增补,明确区级、镇(街道)两级的公开职责,于2020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区级、镇(街道)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程序送审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16•【字号】宣政办秘〔2020〕85号•【施行日期】2020.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6日宣城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在推广应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平台规范化、工作制度化、体系完整化,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解决基层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确保到2023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实施步骤2020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照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总结范文5篇

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总结范文5篇

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总结范文5篇篇1一、引言本报告旨在全面总结本街道在过去一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果、经验与教训,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未来工作计划。

二、工作概述过去一年,本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围绕“透明、规范、服务群众”的宗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工作成果1. 公开内容更加丰富(1)决策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街道重要决策、规划及其实施情况,包括城市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

(2)财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街道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服务信息公开:公开各项民生服务的政策、流程、办理时限等,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4)社会热点回应: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群众关切。

2. 公开平台建设更加完善(1)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布局,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检索便捷性。

(2)加强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媒体、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

(3)定期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3. 公众参与程度提高(1)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同。

(3)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畅通监督渠道。

四、经验总结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2.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 多元公开渠道相结合,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率和影响力。

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特别是在决策前参与和决策后评估方面的信息公开。

2. 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需加强信息更新和审核工作。

3. 公众参与渠道仍需拓宽,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互动效果。

改进措施:1.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的及时性。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约访制度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约访制度

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定期下访、约访制度为了广开言路,密切干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力打造“平安”城南,特制定本制度.一、参与接访的领导范围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二、接访时间安排街道工委、办事处每个工作日安排两名党政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三、接访形式1、接访采用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形式.2、街道领导定点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设在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3、重点约访是指有针对性地约请信访人反映信访事项,并协调相关单位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四、工作范围凡属本街道辖区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都欢迎人民群众来访,向街道领导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领导干部还要定期深入社区了解、解决居民关心的民生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接访和下访领导要热情对待信访人员,认真听取信访人员意见,耐心解答有关问题。

六、要根据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文件现场给予处理和解答,对一时解释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待研究后再作处理或答复。

与现行政策不相符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对按政策已解决仍无理缠访闹访的人员,加强思想疏导和法制教育,落实稳控措施;对有严重违法闹访行为的人员,要依法果断处置。

七、对于群众来访反映的信访事项,职能部门能解决的,由综治中心直接交办,限期解决;群众来访反映的重点、难点事项由综治中心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约访;社区、各单位排查梳理的需领导协调解决的信访事项及时报送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报告相关领导约访.八、对在接访、下访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落实化解措施;重大或疑难案件,及时向市信访局和有关领导汇报。

九、在接访、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案件,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简单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案件在一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两个月内办结。

十、接访、下访过程中发现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梳理上报,提出解决的对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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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章程》的规定,除依法依纪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其余党内事务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开。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

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

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

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实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事务。

办事处各内设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九)财务。

上级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分配总数,分配标准及分配各社区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等。

第三条:公开范围:对涉及干部人事等机密需上报上级党委批准的请示、报告实行党内公开;对其他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凡不涉及党内秘密,全部向社会公开,或者先在党内公开,随后再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
(一)公开栏、黑板报、党员活动室。

主要公布可向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方便外界群众了解监督;
(二)会议、文件。

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公开。

第五条:公开时限:
(一)定期公开。

适用于一个时期内党的政策、重大事项阶段性工作。

(二)长期公开。

适用于办事机构、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内容。

(三)随时公开。

适用于涉及全街大局、群众利益、干部任用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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