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
公平、公正、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观及其当代价值

助 ,而且 为我们 构 建和谐 社会 、全 面建成 小康 社会提 供 了重要 的理论依 据 。
[ 关键词]马 克 思 ;恩 格斯 ;公 平观 ;资本 主 义 ;社会 主 义 ;和谐 社会
[ 中图分 类号]A 8 1 1 .6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8— 9 1 8 7一 ( 2 0 1 3 )0 6— 0 0 1 1 一 O 6
建 和 谐 社 会 、全 面 建 成 小 康 社 会 提 供 了 重 要 的 理
在提 出公平 的标 准是 随经 济 关 系 而 变化 的基 础 上 ,马 克 思 恩 格 斯 还 从 公 平 自身 的 发 展 规 律 人 手 ,从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的 立 场 出 发 ,对 “ 永 恒 公 平 ” 和将 平等视 为 绝对 公 理 的 观念 进 行 了猛 烈 抨 击 。他们 认 为 ,平 等 观 念 在 自己 的历 史 发 展 中 , 同样 遵 循 着 “ 否 定 之 否 定 ” 的 规 律 。 新 的 平 等 总
公平、 公正、 平等的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
主持 人 :刘彦 武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社会公平与正义

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社会公平与正义一直以来都是人们关注和追求的核心价值观。
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对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理解有着独特的视角。
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出发,探讨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内涵及实现路径。
首先,社会公平与正义在马克思主义中具有重要的概念内涵。
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和阶级分析,认为社会的不公平和不正义主要来源于社会阶级的存在和对立。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通过剥削无产阶级获取不义的利益,导致社会分配的不公平和资源的不平等。
因此,马克思主义强调消除阶级剥削和建立无阶级社会的重要性,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需要经济基础的转变。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变革的基础,也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前提。
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将生产资料从私人手中夺取,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才能摆脱阶级剥削,实现社会的公平分配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们不再受阶级和经济利益的束缚,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三,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公平应当包含经济、政治、文化三个方面。
在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社会公平不仅仅局限于财富和物质资源的分配,还包括政治权利的平等和文化资源的共享。
只有在财富均等的基础上实现政治和文化的平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因此,马克思主义强调全面发展人的素质和能力,提倡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参与社会事务,共同决策和管理社会资源,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最后,马克思主义认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需要通过革命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
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的必要性,认为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打破旧的制度和观念,才能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创造条件。
但革命只是第一步,之后还需要通过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公平和正义。
因此,马克思主义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实践的创造性和历史性,通过不断总结和实践,推进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践进程。
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及其当代启示作者:路冰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9期摘要:公平正义不仅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而且自始至终是马克思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
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通过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度、资本主义虚假民主、资本主义虚伪保障制度的批判,阐释了科学的马克思公平正义思想。
其主要内容包括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正义,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谋利益的政治正义,追求公平合理的保障制度的社会正义,对加强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制度建设的公平正义性具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公平正义;马克思;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正义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8)09-0071-04公平正义这个历久弥新的时代话题,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准则之一。
十八大以来,党就特别注重公平正义问题,一再强调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多次论述了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指出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社会改革和发展的落脚点。
由此研究马克思的公平正义思想,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一、公平正义的内涵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普遍崇尚的价值标准,实现正义是人类永恒追求的价值目标。
西方学者一般用“Fairness”和“Justice”表述公平正义,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强调“得其所应得”,即得到他所应该得到的权利与义务。
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Fairness”主要是指让社会成员得到其所应该得到的途径。
而“Justice”主要强调的社会成员能够得到他所应该得到的,强调结果。
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人们在考虑公平正义问题时强调的更多的是“得其所应得”的结果,所以学者们经常使用的词语是“Justice”,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也是以“Justice”来表达公平、公正、正义等语义,在汉语中,能充分表达“Justice”的也是“公平正义”。
浅析马克思的公平观

浅析马克思的公平观作者:杨琪来源:《现代交际》2012年第08期[摘要]马克思的公平正义观点内涵十分丰富。
它是社会政治哲学、道德哲学所探讨的核心问题之一。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水平的高速增长和效率的提高,公平相对被忽视,社会矛盾多元化、复杂化并呈现蔓延趋势。
与自身实际相结合运用与发展马克思公平正义观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键词]马克思公平理论意义[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08-0050-02马克思的公平观形成是建立在对批判又继承人类以往公平的思想基础之上的。
在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存在着不同的公平观念。
正如马克思所言:“在古希腊人以及罗马人看来,其社会中存在的奴隶制是一种公平、合理的制度,但是在资产阶级看来,封建制度并不是公平的,而将其废除是公平的。
”①一、马克思的公平观主要思想(一)马克思的公平观起源公平这个话题很早就有了,古希腊柏拉图的观点认为公平等同于正义,欧洲启蒙运动时期,西方一些思想家展开了对公平问题的研究。
如霍布斯提出了“人人平等”的口号,主张公平地占有财产的权利,主要是摆脱封建和教派的束缚。
洛克和卢梭的观点则认为假若没有私有财产也就不会有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的公平观最初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就是这样表达的:“维护林木占有者利益的权利感和公平感乃是一项公认的原则。
这种权利感和公平感正相对立……”②说明马克思认为公平是具有一定的阶级性的,不存在绝对范围的全民公平。
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的公平观由此逐渐形成,马克思认为公平问题不能脱离现实中的经济关系,同一个阶级的人们如果在所属的经济关系中地位和利益一致时而会有相同的公平观,不同阶级的人们也会由于自己在特定的社会阶段而表现出一致的共通性。
(二)马克思公平观的内容在《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护》中马克思指出,“维护林木占有者利益的权利感和公平感是一项公认的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文本语境中的公平正义概念研究

在 中文版《 资本论》 此句 为:让我们来赞 中, “ 美 资本 主义 公 正吧 ! 26 ”[7 ]1
在 这 句话 中 , 出现 的 “ute 的 中 文对 应 词 jsc” i 是 “ 正 ” 公 。
3 关 于正 义 .
f m te jr i lrl in h tcr sod t te r h ui c ea o s ta or p n o h o da t e
念 的范 畴 , 同时 , 们 又代 表 着客 观 的存 在 , 它 它 即 们又 反 映着 客 观 存 在 的 内容 。并 且 , 治 经 济 学 政 意义 上 的公 平 、 公正 和正义 , 主要 是 指 客 观 的 、 社 会 的存 在 。恩 格 斯 在 分 析 “ 一 天 公 平 的 工 作 , 做 得 一 天公 平 的工 资 ” 句 话 时指 出 : 平 的工 资 这 公
正义等。以下 根据 由恩格 斯 亲 自审 定 的《 本 资 论》 的英文版并 同人 民出版社 20 04年最新中文版 《 资本论》 相对照 , 以说明。 加
1 关 于公平 .
《 资本论》 1 第 卷第 2 章在论述资本主义积 3
累 的一般 规律 时 , 马克 思给 与 了辛辣 的讽 刺 :
l e s r u n t e q a i fc mmo i e . [] 0 i wi fa d i h u l y o o k e t dt s 。4 i 5
所代表 的客观存 在。如马克思在 《 资本论》 中论 述 资本 和 劳 动 相 交 换 时指 出 : 劳 动 力 使 用 一 天 “
Ad r i c ptl t u t e!… mi t s a i i i si eh asc c
《 资本论 》 1 第 卷第 2章在批 判蒲鲁东 的公 平 思 想时 , 克思 指 出 : 马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正义思想

生态正义与阶级斗争的关 联
在生态问题上,不同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往 往表现为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富有的阶级通 常能够获得更多的生态权益,而贫穷的阶级 则往往被剥夺了这些权益。因此,生态正义 要求打破这种不公正的局面,让每个人都能
够享有平等的生态权益。
人类社会与生态系统的互动关系
01
人类社会的依赖性
人类社会依赖于生态系统提供的各种资源和环境服务,如食物、水和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正义思想的形成
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资本主义制度时,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自然环境 的破坏和掠夺,以及这种破坏和掠夺对工人阶级和整个人类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实现人类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必须同时实现人与自然 的和谐共生,保障自然环境免受人为破坏。
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正 义的目标。
推动社会变革与生态保护的统一
社会变革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 生态危机的根源。因此,实现生态正义需 要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从而消除生态危 机的根源。
生态保护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将更加重视生态 环境保护,采取积极措施治理环境污染, 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空气等。
02
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生态系统对人类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包括提供生存空间、影响经济
发展和文化传承等方面。
03
生态正义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生态正义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才
能够真正关注和实现生态正义。同时,实现生态正义也有助于推动社
会的可持续发展。
04
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正义思 想的实践意义
当代马克思的正义观
当代马克思的正义观当代马克思的正义观可概括为维护社会公平、消除阶级差别和实现个体自由三个方面。
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消除人类所面临的对立、矛盾和压迫,才能达到人类真正的解放和幸福。
首先,马克思认为正义的根本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
这是因为现代社会中存在着阶级分化、贫富差距和利益冲突等问题,而这些问题既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福祉。
因此,马克思主张要通过消除阶级差别和财富分化等手段,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这就需要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来实现共产主义,进而达到共产社会。
其次,马克思还强调了消除阶级差别和实现个体自由的重要性。
他认为阶级差别是社会不公的根源,通过消除阶级差别和建立以共产主义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个体自由。
马克思认为,在现代社会,个体的自由是受到限制的。
因为在现代社会,经济利益成为最大的驱动力,民众需要依靠工作赚钱维持生计。
而资本家则通过剥削工人实现个人财富积累,这导致了工人在经济上的严重剥削。
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消除阶级差别,才能实现真正的个体自由。
最后,马克思的正义观还强调了消除压迫和矛盾的重要性。
他认为,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导致了各种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
如果不解决这些矛盾,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因此,马克思主张通过消除压迫和矛盾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综上所述,当代马克思的正义观主要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平、消除阶级差别和实现个体自由三个方面。
他认为,只有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消除阶级差别和实现共产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同时,他还强调通过消除压迫和解决矛盾,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这些思想和观点,对于现代社会仍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渊源
马克思正义观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是一种以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代表的思想体系,它包括了政治、经济、社会和人文等多个方面的理论体系。
马克思的正义观是其社会理论的核心之一,也是其整个理论体系的基石之一。
马克思的正义观主要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和对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是其内在矛盾而产生的,而共产主义社会则可以实现真正的正义。
这种正义观的理论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是一种剥削制度,它通过私有制和生产关系的组织方式,使少数人剥夺了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导致了社会的不公正。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获取了超额利润,而工人的劳动成果却被剥夺和掠夺,使得劳动者陷入了贫困和剥削之中。
马克思认为,这种不公正是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只有通过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才能实现真正的正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劳动价值理论的阐述。
马克思批判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他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劳动价值是由劳动时间所决定的,而不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通过劳动生产了商品和服务,他们所创造的价值应当归属于他们自己,而不是被资本家所掠夺。
马克思主张通过废除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实现劳动价值的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真正的正义。
马克思的正义观源于对社会变革的历史逻辑的思考。
马克思认为,社会的发展是具有历史必然性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是其内在矛盾所决定的。
由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扩张和深化,资本主义社会中贫富差距日益加剧,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社会发生变革的必然性日益增强。
马克思认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才能颠覆资本主义制度,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从而实现真正的正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体系,致力于探讨社会问题并追求社会公平正义,其基本原理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一、社会公平的追求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许多国家和民族追求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一种历史必然,通过消除阶级剥削和压迫,建立起一个没有剥削和压迫的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是阶级剥削,少数人通过剥夺大多数人的劳动成果而获得财富和权力。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必须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公平体现为劳动者之间按照劳动贡献分配社会财富的原则。
这种分配原则使得社会资源更加合理配置,促进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二、正义观念的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体现在实践中。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社会主义建设致力于实现社会正义,为人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待遇。
1. 平等的机会马克思主义坚信,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发展自己的潜力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社会主义社会通过改革教育体制、公平就业机会的提供等措施,努力创造平等的机会环境,让每个人都有发展的机会。
2. 公平的待遇马克思主义主张每个人应该根据其贡献来获得相应的回报。
社会主义社会通过建立劳动价值体系、确保工资分配公平、保障社会福利等方式来实现公平的待遇。
三、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马克思主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安排。
1. 改革经济制度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源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导致贫富差距巨大。
为了实现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通过社会主义改革,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彻底改变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状况,建立起公有制经济。
2. 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为了保障社会公平,马克思主义提出了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性。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2019-10-11⼀、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理论渊源公平正义是⼀个古⽼⽽⼜赋有时代特⾊的话题,早在古希腊时期,著名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便萌⽣了⾃然法正义思想,⽽在后期得到多位哲学家(如:柏拉图、苏格拉底、亚⾥⼠多德)及到斯多葛派的不断完善。
从古典⾃然法学家的思想⾓度来看,⾃然乃正义之母,平等乃正义之德,法律乃正义之维,这就是古代⾃然法学中著名的正义观。
古典⾃然法对马克思正义思想的形成也有着重⼤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个⽅⾯。
(⼀)强调了正义是⼈的伦理道德追求正义在古希腊哲学中最初的含义是公民依法⾏事,是处理社会⼈际问题的基本准则。
苏格拉底的道德伦理学理论中把公正和节制作为重要的美德,毕达哥拉斯把公正平等作为其哲学的主要内容。
在古代⾃然法中平等是⼈们追求的义的⼀种表现形式,⽽许多西⽅哲学家认为是⼀种德⾏,这是⼈类社会中必须具备的正义道德。
⽽马克思主义创始⼈在评价社会进步中认为道德标准在⼀定程度上会受到⾃然法正义化理性的影响[1]。
(⼆)继承了正义促进社会整体发展的思想在西⽅历史上,柏拉图曾提出了公平和正义的问题,他认为勇敢、智慧、节制、正义是⼈类美德的基本体现,其中正义是灵魂,起着统帅作⽤。
马克思主义对正义的探讨是从社会本质出发,他认为阶级社会的国家和法律已经背离了社会整体利益,社会整体要实现进步,就要使国家和法律回归社会,为实现全⼈类的解放,就要为⼤多数⼈的谋求利益。
在马克思所处时代科学中,这种社会学的研究⽅法从整体性观点和整体性⽅法在哲学上都有⼀定的影响。
(三)承袭了正义属于法律范畴的思想在《政治学》等书中,亚⾥⼠多德认为公平所指的是公正与平等,他在《尼可马克伦理学》中说到:“公正是⼀切德性的汇总,⽽不是德性的⼀部分;不公正也是整个邪恶,⽽不是邪恶的⼀部分。
探讨了正义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后,最终明确了在社会政治和经济⽣活中法律所处的地位[2]。
在那个时候看来尽管这种地位低于⾃然法,之后⼀部分思想家认为正义是衡量法律优劣的标准,马克思对这种衡量标准也深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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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卷第6期2 0 16年12月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Journal of Sheny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Vol.18,No.6
Dec. 2 0 16
文章编号:2095-5464(2016)06-0709-05试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王咏梅12,王东红1(.辽宁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沈阳1 10036;2.沈阳大学思想政治课教学科研部,辽宁沈阳1 10044)
摘 要:针对“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直接论述公平正义理论的著作”“他们在公平正义问题上没有独特观点”的说法,认为这是不正确的,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是在对封建专制制度、资产阶级与小资产阶级的公平正义观的批判过程中形成公平正义观点的。通过阐述这些批判内容,使马克思主义重要思想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基本线索清晰化。关键词: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中图分类号:A 811 文献标志码:八
有史以来,追求公平正义一直是人们的一种 社会理想。历史上代表不同阶级和阶层的理论家 都表述过各自的公平正义观,资产阶级思想家形 成了资本主义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公正、最美好 社会制度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则在科学世界 观的前提下对各种各样的公平正义思想进行了批 驳,形成了自己的理论观点,并对其实现的路径进 行了阐释。正像马克思所说的:“我们不想教条式 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 世界。”[1] “教条式地预料未来”就是根据某种“应 当”去描绘未来社会的蓝图,这种做法通常是主观 的空想。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在对旧世界的思想观 念的批判中发现了新世界,这才是具有现实价值 的做法。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 直接论述自己的公平正义理论,但这不能说明他 们没有形成公平正义观,他们从批判的视角,表达 了对公平正义问题的关注,因而这些“批判”正是 他们公平正义观的有机组成部分。一、对普鲁士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以记者身份参与了莱 茵省议会的一些辩论。在这些辩论中,他把批判收稿日期:2016 07 25基金项目: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课题(L15AKS00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课题(L15WSZ028);沈阳 市社会科学课题(SYSK2016 18 24)。作者简介:王咏梅( 1970 ),女,山东安丘人,沈阳大学副教授,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王东红(965 ),女,辽宁大 连人,辽宁大学教授。的矛头直接指向了普鲁士专制制度,认为普鲁士 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制度是不公平的,并提出 了法律必须捍卫人的自由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的公平正义原则。根据这个原则,马克思努力为 全体人民争取民主权利,以实现政治公平。为此, 他主要做了如下一些工作:1.质疑普鲁士的书报检查立法,主张新闻出 版自由马克思撰写了政论性的文章《评普鲁士最近 的书报检查令》,认为这一法令是对国家公民在法 律面前平等地位的损害,是在维护反动势力的利 益,使国家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在文章中,马克 思以嘲讽的笔法对普鲁士当局颁布的法令的虚伪 进行了抨击,他说:“法律允许我写作,但是不允许 我用自己的风格去写,我只能用另一种风格去 写丨”[2]111因为书报检查令的存在,“使这种自由变 成多余的东西—这样的法律不能认为是有利于 新闻出版的”[2]114,自由便无处寻觅了。为了真正 得到自由,马克思给出的解决之道是废除这一制 度。在文章的最后,马克思引用了塔西佗《历史》 中的“当你能够想你愿意想的东西,并且能够把你 所想的东西说出来的时候,这是非常幸福的时710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8卷
候”,表达自己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2. 批判了封建等级代表制,要求创立人民代表制1842年6月,在普鲁士国王的命令下,等级 委员会成立,并在10月和11月召开会议,这招致 人们尖锐的批评。面对批评,《总汇报》上刊发了 一些政界人士撰写的辩护文章。马克思撰写了 《评奥格斯堡〈总汇报〉第335号和第336号论普 鲁士等级委员会的文章》,直接把批判的矛头指向 普鲁士的封建等级制度本身。在辩论中,一些资 产阶级代表反对“等级代表制”,要求在整个普鲁 士实行立宪代表制;一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激 进人士要求建立人民代表制(以全体公民的政治 平等为基础)马克思支持建立人民代表制,反对 普鲁士的等级制,他说:我们要求从由国家内部 结构所造成和决定的那些现实差别出发,而不要 从国家生活领域倒退到国家生活早就使其丧失意 义的某些虚构的领域中去。”3]马克思认为普鲁士 政府的封建等级制虽然看起来只是四个等级,但 它们却以纷繁复杂的形式在更高的统一体中相互 转化,等级制实质上是为特权服务的,是与人民对 立的。而人民代表制则是人民精神力量的代表, 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应该是人—自由的人,国 家机构应该真正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只有当自 由的人在国家中占主导地位,才是赋予了人以自 由的、公正的平等权利。3. 剖析了普鲁士的立法及其思想根基对普鲁士立法基础的剖析,马克思在《〈莱茵报〉编辑部为〈论新婚姻法草案〉一文所加的按语》 中说:邦法是建立在理智的抽象上的,这种理智 的抽象本身是无内容的。”4]马克思指出,普鲁士 邦法凭借主观想象和与事物毫无关联的目的来看 待对象世界,忽视对象世界内在的规律性。在《论 离婚法草案》中,马克思说《莱茵报》对新草案共提 出了五项反对意见,其中第二项说“立法不是把婚 姻看作一种伦理的制度,而是看作一种宗教的和 教会的制度”5],所以,婚姻的世俗本质被掩盖起 来了。与上文的内容直接关联,马克思认为普鲁士 试图把新教的教义作为立法的根基,而这种立法制 度是过时的,法律应该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它在人 民意志的基础上产生并由人民的意志所创立,不能 要求人们盲从在伦理和自然之上的权威。4. 为维护区乡制度改革运动而揭露普鲁士 政府试图取消具有积极意义的城乡权利平等原则 的做法马克思揭露了普鲁士政府想恢复贵族势力的特权的企图,他撰写了《区乡制度改革和〈科隆日 报 >》,巧妙地揭露了《科隆日报》对《莱茵报》的中 伤,支持莱茵省进步的资产阶级和有民主意识的 知识分子的观点,维护区和乡的平等权利。马克 思在揭露《科隆日报》时说:“我们对《科隆日报》说 过:诚实一些吧丨别伪造舆论了,要履行莱茵报纸 应该表达莱茵省的精神这种使命,放弃个人的考 虑,在省内最关重要的问题上,不让任何有弱点即 坚持某种与人民意志相对立的特殊立场的个人意 见登在你们的报纸上丨”[6]《科隆日报》的回应,代 表了当时的封建贵族立场,它试图把贵族势力一 度失去的特权重新恢复起来,这是违背历史潮流 的,也是违背人民意愿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5.抨击了普鲁士国家及其社会基础,捍卫了 全体人民的民主权利在《关于〈莱茵报〉遭到查封的备忘录》中马克 思阐述到,关于普鲁士国家的制度到底是什么,各 方的观点是不一致的,而且各种法律本身也是相 互抵触的。“《莱茵报》对普鲁士国家制度及其基 础有过它自己的看法,当然,它的意见曾经是同当 时政府的看法相矛盾的。”[7]马克思采用策略的方 式对普鲁士国家及其社会基础进行了批判,为全 体人民的民主权利而斗争成为马克思批判普鲁士 封建等级制度的主要目的。马克思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主要是在法 的维度进行的,他着重说明了法律必须体现人的 自由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如果国家的法 律制度不是维护而是侵犯着人的普遍自由和平等 的权利,那么何谈公平呢?恩格斯大致也在同一 时期对普鲁士专制制度提出了猛烈的抨击和批 判,他认为,任何想在德国建立中世纪式的封建专 制君主国家的企图是必定要遭到失败的,普鲁士 的状况与以前法国所面临的状况很相似,所以恩 格斯说:革命的洪流必将摧毁今天普鲁士的封建 专制制度,正像法国的封建王朝所遭遇的情况一 样。他也对处于专制统治下的德国民主改造给出 了自己的见解:“废除一切等级,建立一个伟大的、 统一的、平等的公民国家丨”8]
二、对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不是天生的无产阶级革命家, 他们也曾经是革命民主主义者,他们曾经使用的 “批判的武器”与自由主义一样是资产阶级的政治 思想和意识形态,但当他们实现了思想的转变、成 为一个共产主义者的时候,他们的批判矛头指向 了资产阶级的公平正义观—虚伪的、欺骗的公第6期王咏梅等:试析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711
平正义观。他们对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的批判从 政治维度和经济维度来进行。1.批判政治领域的公平正义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思想转变时期 一篇重要的文章。严格说来,马克思这时所关心 的问题还只是对普鲁士国家制度的批判,而不是 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批判,但马克思就市民社 会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关 系问题是《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关注的中心问题, 黑格尔把几者的现实关系都变成了 “观念的内在 想象活动”。马克思在对这种思辨唯心主义进行 批判以后认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自然基础和 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 来说是必要条件”[9 ] 12。马克思认为,现代国家中 的个人存在同社会存在是分离的,其主要原因是 现代国家不可能实现人的普遍本质和人民的利 益,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实行“真正的民主 制”,在社会生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也只能是人 民群众,“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承担者 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原则” [9]2。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鲍威尔的批 判,则表达了他的政治公平思想的另一个侧面。 布鲁诺•鲍威尔在1843年发表的《犹太人问题》 和《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表达 了对犹太人解放的观点,他论证犹太人应当以放 弃犹太教为前提,并把这种要求提升到人的解放。 马克思尖锐地批判了鲍威尔的观点,他认为政治 革命的结果是把市民社会从封建主义下解放出 来,从而实现了政治解放,这在历史上是具有进步 意义的,但所实现的政治解放还是资产阶级民主 自由的体现,还不是实质意义上的人的解放,它只 是一种前提条件,只有对社会进行根本的变革,使 私有制覆灭,消灭人的生活本身的异化,才能实现 人的本质的复归。马克思此时论著中所得出的结论已经具有了 一般唯物主义的性质,但还未摆脱费尔巴哈的人 道主义学说,还是以人道主义学说来观察市民社 会和国家的问题,来讨论人所享有的公平的权利。 在唯物史观形成前夜的《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 格斯进一步对国家、政治和法进行了批判,并且认 识到应该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人手来理解市民社 会。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蒲鲁 东的“平等占有原则”。蒲鲁东的基本观点是:否 定私有财产,在社会关系上确立人与人平等的原 则,每个人在对待他人时把他人当作与自己相同 的人。马克思一方面对蒲鲁东在实践的基础上理解人与人的关系、理解人自身的做法表示赞同,另 一方面认为蒲鲁东的平等思想还限定在青年黑格 尔主义者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框架内,不及费尔巴 哈的关于实现人类本质的看法。2.批判经济领域的公平正义观这一批判,奠定了唯物史观形成的基础,又构 成了唯物史观的主要内容。在《1844年经济学哲 学手稿》中马克思阐述了私有财产是异化产生的 根源,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对英国工 人阶级所处的极端恶劣的工作状况和极度的穷苦 生活进行了细致而生动的刻画,这些事实材料成 为揭露资产阶级恶劣行径的有力证据,但上述批 判没有完全拨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迷雾。此后, 《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与资 本》《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著作对资本主义的 生产关系进行了全面的批判,从资本主义生产、交 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证明资产阶级的公平 正义观是虚伪的,是对工人阶级的蒙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面,马克思说:资本主义 生产—实质上就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就是剩余 劳动的吮吸。” [1°]3°7马克思通过剩余价值的发现, 揭示出资本对劳动进行剥削的秘密,证明对剩余 价值的追求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绝对规律。在这一 规律的支配之下,劳动成为了资本的附属品,在工 人与资本家之间建立了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在资 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处于绝对的支配地 位,工人则是受奴役、受剥削的对象,工人所进行 的生产无时无刻不处在资本家的监督下,由此工 人成为了异化了的无足轻重的存在物。劳动实际 上是对工人的一种强制,工人是没有任何自由可 言的,其结果是财富的增长同工人的贫困成为分 离的两极。社会也给予资本家与工人不公正的待 遇,这与资产阶级所宣扬的“公正”具有明显的差 异,这种“公正”带有强烈的欺骗性,因此马克思不 无讽刺地说:“让我们来赞美资本主义的公正P巴丨”[1。]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