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一)
行政领导学综合练习

行政领导学综合练习第一章导论二、简答题(含辨析题)1、领导的属性及其关系.领导活动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领导的属性主要包括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个方面。
(1)领导的自然属性产生于社会这关拟题活动的自然需要,是有人们社会集体实践活动中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
其一般标志,就是统一的意志和一定的权力,即任何社会与时代的领导都必须具有的共同的标志。
(2)领导不仅具有自然属性,更具有社会属性。
人们之间的政治关系与经济关系渗透于领导活动的全部过程之中,并规定着他们呢的社会性质,即领导的社会属性。
(3)在领导的双重属性中,社会属性占据着主导地位,决定甚至改变自然属性,使其发生某种形式上的变化。
2、按照领导的历史发展进程,领导可以划分为哪几种类型?自然式领导、专制式领导、民主式领导、专家式领导、专家集团式领导3、简述中国古代领导思想的主要流派及其基本观点。
(1)儒家。
儒家反对一味以刑杀治国,主张“德治”和“仁政”维护政治统治。
(2)道家。
道家的政治思想是无而治,主张“齐物论”和“道法自然”,认为从“道”的观点看,万物一体,无是无非。
(3)法家。
法家主张“法治”、刑治、霸道。
其核心是依靠严刑峻法以力服人。
(4)兵家。
兵家以谋略著称。
4.简述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思想与领导实践方面的主要贡献。
在具体的领导思想与实践方面,主要的贡献有:(1)决策与执行分工的领导观念;(2)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3)注重领导作风与素质的领导思想。
5、简述西方领导理论发展的一条基本线索、两个研究方向。
: (1)一条基本线索:由价值中立理论向非价值中立理论发展。
(2)两个研究方向:一是从研究领导者入手来研究领导理论;二是从研究领导活动入手来研究领导理论。
6、简述西方领导理论主要涉及的三个研究领域。
(1)政治与行政领导领域。
主要体现为对政治首脑或领袖素质与行为的研究。
(2)企业领导领域。
西方的一些经济管理专家普遍认为领导是管理的一部分,他们的领导学著作也往往是管理学的专业用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宁吉喆《人民日报》( 2014年12月02日 07 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时代需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期盼,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并明确了具体要求。
充分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
我们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使行政权力永远体现人民意志,永远接受人民监督,永远为人民服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基本方略。
推进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行政。
而行政权力作为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被滥用,就会对公民合法权益带来损害,从而影响依法治国方略实施。
因此,必须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这既是有效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客观需要,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必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事实上,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绝大部分行政权力是由人民以授权的形式委托行政机关行使的。
行政权力的这种间接性、受托性,客观上使行政权力在某种条件下有可能背离人民委托的本意。
因此,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促使行政机关真正按照人民意志进行公共事务管理,是坚持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
我国行政权力制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行政权力制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权力制约的目的在于:约束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监控行政权力运行效益,防止和纠正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误与紊乱,解决代议制民主政治中“少数人行使管理权与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实现”之间的矛盾,确保政治、社会的稳定。
其功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权力正常运行的保障和导向作用。
二是对权力偏离轨道的防范和矫正作用。
三是对权力行使者的惩戒和教育作用。
四是对政治、社会稳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行政权力制约之所以具有上述功能,是由其内在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
换言之,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只有符合其内在的本质要求,才能在运行中正常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
对于什么是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人们有着不同的认识。
但总的来看,一个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大都具有下列特征或标志:一是监督制约主体多元,分工明确——在空间上并存;二是监督制约形式多样,相互衔接——在时间上继起;三是监督制约规范完备,程序严密——在实践中可行;四是监督制约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在功能上互补。
目前,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对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防止权力腐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威力和效能的充分发挥。
问题之一:监督制约主体受制于监督制约客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与应有的权威性。
监督制约机构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其地位应当高于监督制约客体或者至少与监督制约客体平等,这是实施有效制约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然而,现阶段,我国的行政监察、审计和行政复议机构均存在于行政机关内部。
首先,在领导体制上,这些机构一般都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双重领导,并以“块块”领导为主。
其次,在干部配备上,专门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就是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任命。
再次,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等,也都掌握在同级行政机关的手里。
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其二,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存在观念障碍,导致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出现认识误区,造成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的不重视。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正确的权力观,认为手中的权力是凭借个人能力和努力得到的,或者是某个领导着意栽培和关照提携的结果,因而在思想上缺乏接受监督的意识,现实中逃避监督、排斥监督、压制监督的行为时有发生,以至滥用权力,走向权力腐败。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干部群众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突出。
为了改变我国目前立法不及时、不配套、不一致和不便操作,以及执法上存在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局面,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的预防立法。在我国的法制体系中,采用事后追惩性的居多,而事前预防性的限制性规定则较少,也缺乏用法律的形式强化权力运行的方式、责任形式等预防性功能的法律。事实上,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运用法律手段对权力行使者设置种种预防性义务,以限制其权力的行使范围,减少或杜绝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不失为一项成功的经验。第二,完善法律的配套措施,改变目前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中“有法难依”的状况。第三,以立法形式强化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机制,改变目前监督不力的局面。第四,急需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权力法,科学地处理党政关系;理顺中央政权同地方政权的层级关系,找到集权与分权的适度点;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也只有在法律支配权力的实践中,才能在人们的头脑中牢固地树立起法大于权力的观念。[11]
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审计监督
材料3:某镇政府修筑公路时,需占用一村民的承包 地。在没有与该村民达成有效补偿协议的情况下, 便组织人员将其承包地上的庄稼毁掉。该村民要求
镇政府对此事予以合理解决,但未得到答复。于是,
该村民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了行政诉讼,将镇政府推
上了被告席。法院经过认真的庭审调查,做出判决,
责令被告镇政府对原告做出合理赔偿. 社会公民监督和司法机关监督
材料4:深圳市监察局日前宣布:今年在加强廉政监 察和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将加大力度查处七种行 政过错及行政效能问题,对行政过错的典型案件, 还将进行通报批评或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今年将严 格执行《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 究暂行办法》,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政府部 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监察部门的监督)
1.(2009· 海南高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规定,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 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这些规定旨在 ( A )
①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③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 A.①② B.①③ 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④扩大公民的法定检举权 C.②④ D.③④
政府官员出现严重滥用权力(即腐 败)现象原因是什么?
政府官员出现严重滥用权力现象的原因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

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思考权力问题是党执政的核心一党制问题,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的本质问题。
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公有权力缺乏必要的监督,运行失控、失衡而被滥用所致。
因此,加强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强化协调机制,全党是一个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全局性问题。
本文试从这方面作些思考和思考阐述。
一、权力缺乏把关的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中,对权力的监督软弱无力且漏洞较多,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去监督、无法把关等问题依然结构性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职权与职责不具体、不对等。
现实中,许多人“官念”越来越浓,总认为当官相对其他职业风险小、回报大,并且能达致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尊严。
权力与责任不明确,给一些玩弄权术者创造了条件和机会;自主权与责任不对等,权力大于责任,引致监督无法适从。
2、监督明察职责和监督权威相脱节。
由于决策权、执行权、自主权不合理的配置,导致权力运行监督的软肋。
一直以来,我们部分党政机关,特别是执法部门机关都设有纪检监察机构,担负着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重任,从监督者的知情灵活性来看这种设置是合理的。
纪检然而这些纪检监察监管机构从属于本部门、本单位,人权、财权均掌握在部门领导手中。
试想在这类情形下,他们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监督还能做到强有力吗?在多数情况下,单位部门领导出于自身政府机构的责任和政绩考虑,对于本部门、本单位出现的症结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可能地“内部处理”。
这在一些条管单位中显得尤为突出。
3、现有的监督机制在实践中遭遇难题,缺乏权威性。
建国以来,我们逐步设立起由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督导、人大监督等所构成的监督体系。
从理论上角度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
但在现行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下,这些形式的监督,其作用的发挥往往难免是非常有限的。
长期以来我们的党政监督存在着体制性的障碍。
对完善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思考

( 二)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党的建设的一
一、体制转轨过程中, 亟需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 项重要任务
监督
权力在行使过程中, 必须接受监督和约束。由于
加强对行政权的制约和监督是执政党建设的普 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致使
遍规律, 也是行政权自产生后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 权力滥用现象蔓延, 不仅贻误着改革开放事业的发
特别是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违法违纪屡禁不止的根本 重损害了政府声誉和形象, 败坏了政府与老百姓之间
原因, 是对权力的制约监督不力。解决腐败问题的根 的关系, 并造成行政道德失范、行政权力滥用、社会矛
本途径是发展民主和法制, 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 盾激化、特大恶性事故频发。
主政治制度,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效, 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监控制度还没有得到充分建
( 三) 我国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立和健全, 这就为行政权力的滥用留下了可乘之机。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
也就是说, 各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的不规则和不正 任意横行, 制度不好会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 甚至
当竞争, 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权行使的标准、条件、 走向反面。”我国目前主要建立了党内、人大、司法、舆
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说明了对权力监督和制约机 力的监督, 对司法机关权力的监督明显弱化, 且权力
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 目前亟需改革现有的政治体 间的制衡也很难实现, 其中行政机关权利滥用的现
制, 以健全的制度遏制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滋 象较为严重。这就要求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
生。
大人大监督力度的同时, 也要提高司法机关的地位,
任命问题上实施民主选举, 使选举真正体现人民的意 志。其次是必须建立和完善民主罢免制度。只有以民 制权, 形成以人民为主体的民主选举和民主罢免制 度, 才能使监督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 才能实 现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精选3篇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摘要:行政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化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民主与法制的重要内容。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监督体系,但是其本身仍存在许多的不足,因此,了解行政监督的基本内涵,认真分析行政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对于提高行政监督的有效性、科学性,完善行政监督体制,遏制行政腐败,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监督问题策略行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及策略: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摘要: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对行政监督工作乃至整个行政管理都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行政监督主体素质有待提高、行政监督环境有待改善、行政监督程序有待改进、行政监督手段有待加强,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关键词:行政监督运行机制监督程序监督环境行政监督运行机制,是指在合理划分与配置各个行政监督主体权力、职责的基础上,为保证各行政监督主体公正、高效地约束行政权力,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而形成的各个行政监督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模式及其运作方式。
一、行政监督运行机制的重要性1、有利于确保行政监督体制的有效运转。
行政监督运行机制是行政监督体制发挥作用的重要系统因子。
其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行政监督机构的组织体系构成,行政监督工作的基本程序、具体工作方式,规范了行政监督机构的组织构架、人员配置、职权体系、权责关系,是行政监督机构工作、行政监督体制有效运转的组织实体保障。
2、有利于保证行政机关的廉洁高效。
行政监督运行机制可以规范和制约公共权力,保证行政权力机关及其人员的行为合法、合理。
其关于行政监督工作目的、运转程序、具体手段的内容,是行政监督机构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行政监督机构依据这些内容,对行政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察督促,有利于规制行政权力机关及其行政人员的行为,促进政府人员廉洁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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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一) 摘要:行政权力制约既是对行政权力正常运行的肯定和保护,又是对行政权力偏离轨道的防范和矫正。针对“实然”与“应然”之间的巨大差距,要使行政权力制约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必须在遵循正确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五个结合”,完成“四个转变”。 关键词:行政权力,制约,问题,途径 在国家权力的长期发展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决定权、执行权(包括行政权和审判权)等不同形式的权力,其中行政权力是最活跃、最富有渗透性、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权力。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的行政权力已越出行政领域,逐渐渗透到立法和司法领域。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都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与政府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可以说,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几乎没有一天不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为了使行政权力在预定的轨道上正当运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权力负效应的发生,就必须建立起多主体、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各种监督在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继起、功能上互补。 一、我国行政权力制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权力制约的目的在于:约束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监控行政权力运行效益,防止和纠正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误与紊乱,解决代议制民主政治中“少数人行使管理权与多数人的民主权利实现”之间的矛盾,确保政治、社会的稳定。其功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对权力正常运行的保障和导向作用。二是对权力偏离轨道的防范和矫正作用。三是对权力行使者的惩戒和教育作用。四是对政治、社会稳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行政权力制约之所以具有上述功能,是由其内在的本质要求所决定的。换言之,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只有符合其内在的本质要求,才能在运行中正常发挥作用,达到预期的目的。对于什么是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人们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总的来看,一个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大都具有下列特征或标志:一是监督制约主体多元,分工明确——在空间上并存;二是监督制约形式多样,相互衔接——在时间上继起;三是监督制约规范完备,程序严密——在实践中可行;四是监督制约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在功能上互补。 目前,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对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防止权力腐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行政权力制约机制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威力和效能的充分发挥。 问题之一:监督制约主体受制于监督制约客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与应有的权威性。监督制约机构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其地位应当高于监督制约客体或者至少与监督制约客体平等,这是实施有效制约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然而,现阶段,我国的行政监察、审计和行政复议机构均存在于行政机关内部。首先,在领导体制上,这些机构一般都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政府的双重领导,并以“块块”领导为主。其次,在干部配备上,专门监督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就是由同级党委或行政机关任命。再次,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等,也都掌握在同级行政机关的手里。此外,各级人民法院也在经费等方面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对行政机关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制约主体因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难以正常发挥其自己的职能,显得软弱无力。 问题之二:不同的监督制约系统之间职能交叉重复,职责权限不清。我国现行的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包括政党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等。主体广泛,本来是件好事,可是,由于职责权限不清,缺乏必要的沟通和协调,不仅没有形成“合力”,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例如,有的问题多方插手,几路兵马一齐“兴师问罪”,长期纠缠不清,弄得发案单位应接不暇,无所适从;而有的问题却又无人过问,出现“监督空白”,或者几个监督部门相互“踢皮球”,最后不了了之。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监督制约机构的威信,也大大弱化了我国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整体效能。 问题之三:权力监督与制约方面的法规不完备,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科学、有效的监督应当是硬性监督,即有明确的监督标准、合理的监督方式、严密的监督程序,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处处受法律法规的保障和约束。可是,目前我国制约行政权力所需要的法律规范还很不完备,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明确的监督标准,难以准确判断和及时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二是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在监督制约实践中难以操作。 问题之四: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高,信息不灵,影响监督制约活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实行公开原则,是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人民性所决定的,同时也是监督制约活动富有成效的前提条件。政治参与要求接收一般的特殊的信息,那些获得这种信息的人,即在效应和心理上更多介入的人,就更有可能参与政治。反之,那些没有得到这种信息的人,则无动于衷,缺乏心理上的介入。因此,也就很少有可能参与政治生活。在我国现实政治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密的范围过宽,很多应当让人民知道的情况没有公开,再加上一些单位和个人以保密为借口限制政务公开,拒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给人民参与政治监督、制约行政权力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严重影响了其威力和效能的充分发挥。 问题之五:监督意识淡薄,行政权力制约缺乏良好的思想条件。监督意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监督主体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二是监督客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封建主义思想的残余比较严重,再加上人民监督在“文革”期间一度被扭曲所带来的消极影响,导致不少人政治冷漠,缺乏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监督意识。其主要表现是:相当多的公民存在着“官贵民贱”、“民不管官”的传统观念,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多数人政治参与意识不强,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才投诉,甚至有的人至今还“屈死不告状”;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没有弄清权力的真正来源,在工作中只对上级领导负责,而不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相互扯皮推诿,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有效途径 行政权力制约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结构,其中,既有专门国家机关的监督制约,又有公民个人或组织的监督制约;既有来自政府系统内部的同体制约,又有来自政府系统外部的异体制约;既有事前监督,又有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要使行政权力制约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整合现有的监督资源,做到分工明确,配置合理,相互衔接,协调有效。 (一)实现“五个结合” 行政权力制约机制是由若干个监督主体和多种监督手段构成的整体,为了使它们在实施监督制约的过程中形成“合力”,必须对现有的监督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五个结合”。 ⒈系统内的自我监督与系统间的交互监督相结合 用系统的观点来考察,行政权力制约体系由两个系统组成:一个是政府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另一个是系统之间的交互监督。所谓政府系统内的自我监督,即通常所说的“同体监督”,是指来自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如来自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复议、行政监察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等。所谓系统间的交互监督,即通常所说的“异体监督”,是指来自政府系统外部的监督制约,如来自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监督制约等。 系统内的自我监督来自政府内部,其最大特点是监督的主体和客体都存在于同一个系统之中,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缺点是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有时候甚至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因而缺乏公正性和权威性。系统间的交互监督来自政府系统之外,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地位比较超脱,因而能够有效地控制行政权力,缺点是不能像内部监督那样及时地发现和解决问题,具有时间上的滞后性。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两种监督系统各有其优点,亦有其不足,必须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⒉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如果以监督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整个行政权力制约体系划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又称“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实施的监督;社会监督又称“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社会团体、群众组织、新闻传媒和来信来访等多种途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它主要包括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会、共青团、工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的监督等。 国家监督与社会监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监督系统。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可以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主动地采取或者应公民、组织的请求采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措施,如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对违法乱纪的公务员科以行政处分或给予其他相应的制裁,从而产生实际的法律效果。后者虽然有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但却不能对其监督对象作出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行为,而只能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引起有权国家机关的注意,使之采取能产生法律效力的措施,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由此可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监督是整个监督制约体系的基础,它可以为国家监督提供有关信息,启动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活动;以专门监督机关为主体的国家监督则是整个监督制约的主干,可以将人民群众的监督落到实处,以实现监督制约的目的。 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 民主的监督是双向的,既有自上而下的下行监督,又有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以政府系统内部的监督为例,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是一种相互监督的制约关系,不仅上级领导机关可以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且下级行政机关也可以反过来监督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领导人。从目前我国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来看,自上而下的下行监督比较容易实现,也较为有力,而自下而上的上行监督则相对比较薄弱。在这种情况下,对下基本上做到了“无所不纠”,对上则普遍存在着“弱监”、“虚监”、“失监”甚至“禁监”的现象,致使一些该纠正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只有逐步将自上而下的单向监督模式,转变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双向监督模式,才能有效地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和权力滥用,保证行政权力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 目前,不少人都把人民群众的监督称之为“自下而上的监督”,这是不妥当的。其理由如下:其一,把群众监督称为“自下而上的监督”,混淆了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区别。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中,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都是相对独立的监督系统,彼此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所谓“自上而下的监督”或“自下而上的监督”,应当专指某一个监督系统而言。例如,在行政机关系统内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而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则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在我国,人民群众的监督不仅渗透在其他监督形式之中,而且还自成一个独立的监督系统。因此,不能把不同的监督系统人为地混在一起,将群众监督说成是“自下而上的监督”。第二,把群众监督称为“自下而上的监督”颠倒了“社会主人”与“社会公仆”的关系。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实际主人,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而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则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其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对人民负责。为了保证权力的行使者始终不渝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公共权力蜕变为私人权力,就必须设立监督机制来充当人民主权和受托权力之间的中介,让权力的主人对委托出去的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这种权力拥有者对权力行使者的监督,是真正的“社会主人”对“社会公仆”的监督,而不是什么“自下而上的监督”。 ⒋合法性监督与合理性监督相结合 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既要合法又要合理。与此相适应,行政权力制约的内容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另一部分是对行政行为合理性的监督。所谓合法性监督,主要是指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发布决议、决定和命令,编制计划、规划,规定行政措施以及其他行政行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是否合法所进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