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化工行业)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化工行业)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P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2006年9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4)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5)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4-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表) (5)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6)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7)6.铁路、航空、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4表) (7)7.公路、水上运输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P305表) (8)(二)综合定报表式1.石油生产企业石油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P402表) (8)2.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P403表) (9)3.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 (9)(三)基层年报表式1.交通运输企业能源消费与库存(P109表) (10)(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 (11)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12)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 (13)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13)四、附录(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填报的行业目录 (14)(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14)(三)主要指标解释 (19)(四)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52)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国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和分析管理制度

能源统计和分析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编制日期:年月日项目部能源统计和分析管理制度一、能源统计管理办法总则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能源统计工作在项目节能减排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能源统计调查,能源统计分析,提供能源统计资料,实行能源统计监督。
3.根据项目部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能源统计员。
项目能源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能源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项目经理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1.能源统计的一切报表,由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统计负责人(一般为项目总工程师)。
2.统计负责人(项目总工)再根据能源的分类安排各部室统计人以及本项目专职统计员。
能源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1.物资部提供能源统计资料,公布能源统计数字,一律以本项目部能源统计人员所掌握的能源统计资料为准。
2.项目各项主要能源统计资料,由项目专职能源统计员掌管,各部室的各项主要能源统计资料,由本部室能源统计人员掌管。
3.各部室应将本项目的能源统计资料,采用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4.各部室以及专职统计员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整理后的能源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能源统计工作的交接1.能源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能源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能源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能源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①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②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③所有能源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台帐、报表、文件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1.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能源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能源统计报表要做到:有文字说明总结,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2.文字说明是能源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能源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能源统计管理制度三篇

能源统计管理制度三篇能源统计管理制度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能源统计工作,保证能源统计工作的精确性与准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能源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状况进行能源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公司实行公司总部、分公司、车间三级能源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
制造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能源统计工作。
第四条依据各职能部室和分公司能源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
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分公司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应征求企业管理部的意见,经分公司综合办、人力资源部批准,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方可办理调(变)动手续。
第二章能源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第五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能源报表,由制造部依据各职能部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制造部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第六条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精确可靠,公司、分公司上报的统计报表须经主管领导进行仔细审查,签字确认后方可报出。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按时向制造部上报,保证能源统计数据准时、有效。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第八条凡公司以外的单位依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必需由总经理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第九条公司各项能源统计资料,由制造部能源管理专责保管,分公司、分厂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保管。
第十条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分厂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纳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入档保管以便查阅。
第十一条各单位编制的能源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需妥当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分公司统计资料保管期限为5年,公司统计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公司能源管理专责会签后,方可销毁。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无锡市统计局补充、印制2017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无锡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基层年报表式规模以下工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P106表) (5)(二)基层定报表式1.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 (6)2.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 (7)3.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 (8)4.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 (9)5.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 (11)6.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 (12)7.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 (13)四、填报目录(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目录(205-1表、205-2表) (14)(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目录(205-3表) (17)(三)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目录(205-6表) (22)五、主要指标解释(一)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205-1表) (23)(二)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205-2表) (27)(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 (29)(四)工业企业用水情况(205-4表) (57)(五)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205-6表、SP320表、SP321表、SP322表) (62)(六)重点能源商品经销情况(205-7表) (66)(七)能源产品指标解释 (68)六、附录(一)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77)(二)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 (79)— 2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统计报表》制度1.管理推广机构情况(1).管理推广机构:指在省、地(市)、县、乡级政府部门中设置的农村可再生能源行政管理机构及从事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的事业机构。
在统计尺度上对于既有管理职能、又有技术推广职能的机构应按一个单位来统计其数量,而不应累加,以免发生重复;而对于兼有多种职能(如既有农村能源管理、推广职能,又具备农业环境保护管理、推广职能)的机构,统计其人员不应包括该机构全部人员,而应只统计该机构从事农村能源工作的人员。
2.服务体系情况(1).省级实训基地:指受省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委托,具备一定师资力量和完善的培训设施设备、实际操作场地、考核鉴定场所、必要的专业仪器设备等;重点承担引进、试验、推广适用的农村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和适用设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技术示范、展示、交流,培训农村能源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以及开展农村能源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单位或组织。
(2).县级服务站:指受县级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委托,拥有高级工以上农村能源技能人才,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实训场地以及一定的交通工具、大型维修设备、培训和教学设备等,承担管理辖区内乡村服务网点,开展农村能源技术轮训、巡回检查、应急处理、配件供应、大修服务、新技术试验示范以及循环利用等工作,并能够自主经营、自行服务、自负盈亏的单位或组织。
(3).乡村服务网点:指以项目村为依托,具有技术服务人员、服务场所、服务设备设施和维修工具等,有能力为覆盖范围内农户提供农村能源服务的单位或组织。
(4).覆盖范围:指乡村服务网点服务区域内的农村能源利用户数。
(5).从业人员:包括在省级实训基地、县级服务站和乡村服务网点工作的所有管理和技术人员。
3.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情况(1).培训:指所有与农村能源有关的知识教育或技能培训。
(2).职业技能鉴定:指对技能劳动者进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等级的考核,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21修编)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21修编)
为规范我矿能源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其他相关的统计规定,特制定军城煤矿环保统计报表制度。
本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一、统计内容
电能、煤、油、汽等能源的进出库、使用、消耗等原始数据、统计数据等。
二、统计原则
统计范围内的所有指标须真实、客观。
严禁弄虚作假。
三、具体要求
1.本制度采用国家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单位,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改变。
2.为满足管理的需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汇总上报,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报送时间上报。
3.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做到数出有据。
4.报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包括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报出日期;上报统计局的报表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5.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单位应同时进行网上报送,网上
报送要按有关网络管理规定执行。
6.各单位有义务完成矿节能环保办公室制定的其他统计调查。
四、罚则
各单位如有以下行为,应当给予100-500元处罚
1.未建立统计记录的
2.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
3.数据统计错误的、不完整的。
4.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拒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修订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修订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正文:
----------------------------------------------------------------------------------------------------------------------------------------------------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修订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统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584号)精神,结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单位GDP能耗等相关指标的报送制度要求,现对本市《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05年统计年报和2006年定期统计报表)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1、《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NY111表)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NY112表)的报告期由原年报改为半年报。
上报时间:7月12日前。
2、原定报表《企(事)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NY201表)第二季度免报。
上海市统计局
2006年5月12日
——结束——。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制度(2006年统计年报和2007年定期报表)江苏省统计局制定2006年11月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1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 (5)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 (6)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 (6)1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2 —2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 (7)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 (8)6.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SP320表) (8)7.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SP321表) (9)8.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SP322表) (9)9.交通运输、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SP323表) (10)10.主要能源进、出口量(SP324表) (10)11.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SP325表) (11)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3 —12.主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326表) (12)13.全社会用电量分类(SP327表) (13)(二)综合定报表式1.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 (14)2.交通运输、邮政通讯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SP420表) (14)3.主要能源进、出口量(SP421表) (15)4.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SP422表)………………………………………………165.主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423表) (17)6.全社会用电量分类表(SP4243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4 — 4 表)……………………………………………………………………18 (三)基层年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19)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 (20)3.*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 (21)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21 (四)基层定报表式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 (22)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23)3.工业企业水消费 (P206表) (2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5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24四、附录(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SP327、SP424表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 (25)(二)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 (25)(三)SP327表、SP424表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 (30)(四)主要指标解释 (31)(五)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38)注:带“*”基层年报表表式,表示该表以基层定报表式代替。
天津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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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天津市统计局印制10月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 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 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 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定报表式1. ............................................................................................................................... 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二)基层定报表式1.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P201表).........................................2.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 表)3. 能源平衡表(TP203) ..............................................................4. 工业企业用水情况(P206表)................................................................................................5. 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6. 非工业单位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TP208表)…四、附录(一)全社会用电量情况P407表填报目录................................................(二)P201 表、P201 — 1 表的能源填报目录…………………………………………………………………(三)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 表)填报目录……………………………………(四)主要指标解释…………………………………………………………………………………………(五)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 表)指标计算方法………………………………(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七)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市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 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 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 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公司能源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能源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涉及能源消耗、能源供应、能源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能源统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依据: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能源统计工作的合法合规;2. 科学性: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分析能源统计数据,为公司能源管理提供有力支持;4. 完整性:全面、系统地反映公司能源消耗状况,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能源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能源统计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能源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能源统计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能源统计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能源统计制度,明确能源统计的范围、内容、方法等;2. 组织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3. 收集、整理、分析能源统计数据,编制能源统计报表;4. 对能源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5. 向公司能源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能源统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设立能源统计员,负责本部门、本车间、本班组的能源统计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按时收集、整理、上报能源统计数据;2. 配合能源统计办公室开展能源统计工作;3. 发现能源浪费现象,及时向能源统计办公室报告。
第三章能源统计范围及内容第七条能源统计范围包括:1. 电力消耗:包括发电量、用电量、变压器损耗等;2. 水资源消耗:包括用水量、排水量等;3. 燃料消耗:包括煤炭、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4. 压缩空气消耗:包括压缩空气产量、消耗量等;5. 其他能源消耗:如蒸汽、热力等。
第八条能源统计内容主要包括:1. 能源消耗总量;2. 能源消耗结构;3. 能源消耗趋势;4. 能源消耗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5. 能源消耗与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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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江 苏 省 统 计 局 二○○七年十一月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 1 — 目 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式 1.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6 2.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7 3.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7 4.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8 5.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8 6.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SP320表) „„„„„„„„„„„„„„„„„„„„„„„„„„9 7.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SP321表) „„„„„„„„„„„„„„„„„„„„„„9 8.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SP322表)„„„„„„„„„„„„„„„„„„„„„„„10 9.交通运输、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SP323表)„„„„„„„„„„„„„„„„„11 10.主要能源进、出口量(SP324表) „„„„„„„„„„„„„„„„„„„„„„„„„„11 11.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SP325表) „„„„„„„„„„„„„„„„„12 12.主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326表)„„„„„„„„„„„„„„„„„„„„„„„„13 13.全社会用电量分类(SP327表) „„„„„„„„„„„„„„„„„„„„„„„„„„„14 (二)综合定报表式 1.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15 2.交通运输、邮政通讯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SP420表)„„„„„„„„„„„„„„„15 3.主要能源进、出口量(SP421表)„„„„„„„„„„„„„„„„„„„„„„„„„„16 4.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SP422表)„„„„„„„„„„„„„„„„„„17 5.主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423表)„„„„„„„„„„„„„„„„„„„„„„„18 6.全社会用电量分类表(SP424表)„„„„„„„„„„„„„„„„„„„„„„„„„„19 (三)基层年报表式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20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 „„„„„„„„„„„„„„„„„21 3.工业企业水消费 (P206表)„„„„„„„„„„„„„„„„„„„„„„„„„„„„„22 4.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23 (四)基层定报表式 1.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表)„„„„„„„„„„„„„„„„„„„„„„24 2.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附表(P201-1表)„„„„„„„„„„„„„„„„„„„25 3.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P201-2表)„„„„„„„„„„„„„„„„„26 4.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3表)„„„„„„„„„„„„„„„27 5.工业企业水消费 (P206表)„„„„„„„„„„„„„„„„„„„„„„„„„„„„„28 6.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 „„„„„„„„„„„„„„„„„„29 四、附录 (一)P303—2表、P303—3表、P303—5表、SP327、SP424表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 „„„„„„„„„30 (二)P201表、P201—1表、P201—2表、P201—3表的能源填报目录 „„„„„„„„„„„„„„30 (三)SP327表、SP424表填报的行业大类目录„„„„„„„„„„„„„„„„„„„„„„„„„31 (四)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填报目录„„„„„„„„„„„„„„„32 (五)主要指标解释 „„„„„„„„„„„„„„„„„„„„„„„„„„„„„„„„„„„37 (六)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指标的计算方法 „„„„„„„„„„„„44 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64 附表二: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65 附表三:热焓表(饱和蒸汽或过热蒸汽)„„„„„„„„„„„„„„„„„„„„„„„„66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 2 — 一、总 说 明 (一)为了解全省能源供应、需求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计划,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是国家统计和江苏省统计调查的一部分,是江苏省统计局对省辖市统计局和省有关厅(局、公司)的综合要求。各地区和各部门应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根据江苏省统计局拟订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搜集,并尽量避免与江苏省统计调查内容相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由综合年报表、综合定期报表、基层年报表、基层定期报表构成,这些报表反映能源的生产、进出口、库存、购进、消费、能源单耗和水消费等情况。 (四)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主要包括: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能源加工转换活动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千吨标准煤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中国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南京海关、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物资集团公司燃料公司、省电力公司、省电力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石化徐州管管道分公司、省电力燃料公司所属企业等。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是指全部国有及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五)资料来源及调查方法。 “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表”(SP320表)、“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去向表”(SP321表)、“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表”(SP322表)、“交通运输、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SP420表)、“主要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SP421表)、“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SP422表)、“主要能源进 、出口量”(SP423表)、“全社会用电量分类表”(SP424表)由省有关厅(局、公司)、各省辖市统计局根据本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与填报;其他年、定报报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的范围对统计对象进行调查;“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根据相关指标计算和填报。 (六)汇总上报要求 1. 省有关厅(局、公司)的报表均报送汇总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及库存”(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及库存”(P201-2表)、 “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3表)、“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由省辖市统计局报送分企业数据和省电力行业协会报送供电局数据;“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由省辖市统计局报送企业数据;“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由各省辖市统计局报送综合表。 2.本制度中,除“能源平衡表(实物量)”(P303-1表)、“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P303-2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P303-3表)、“能源平衡表(标准量)”(P303-4表)、“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P303-5表)、“单位GDP、工业增加值能耗”(P406表),“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及库存”(P201表)、 “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1表)、“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及库存”(P201-2表)、 “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附表”(P201-3表)各表的价值量指标和目录中的电力、气体和综合能耗需保留两位小数,采用折标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工业企业水消费”(P206表)的价值量指标、“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P207表)表中所有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七)本统计报表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 3 —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 期别 统 计 范 围 报 送 单 位 报送方式 页码 (一)综合年报表 P303-1表 能源平衡表(实物量) 年报 辖区内除军队系统以外的全部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 各省辖市统计局 4月底前 电子邮件 6 P303-2表 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 P303-3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实物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7 P303-4表 能源平衡表(标准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8 P303-5表 分行业能源终端消费量(标准量) 年报 同上 同上 同上 8 SP320表 煤炭生产与销售去向 年报 徐州矿务局、大屯煤电公司、江苏天能集团 徐州市统计局核转 2月底前,电子邮件或传真 9
SP321表 原油、天然气生产与销售 去向 年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 南京市、扬州市统计局 核转 同上 9
SP322表 原油及石油制品资源与去向 年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扬子石化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无锡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陵光石化集团、盐城联孚石化有限公司、扬州石油化工厂、江苏远洋运输公司、南京长航物资公司 南京、无锡、淮安、盐城、泰州、扬州市统计局核转 同上 10 SP323表 交通运输、邮电企业主要能源消费与库存 年报 铁路、航空、公路、水上运输企业 省交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局、中国民航江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中石化徐州管道分公司 同上 11 SP324表 主要能源进、出口量 年报 南京海关所属单位 南京海关 同上 11 SP325表 石油销售企业石油商品购进、销售与库存 年报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所属销售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同上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