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1 2011年各地区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东曰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目录一、卫生资源 (1)二、医疗服务 (7)三、基层卫生 (10)四、中医药服务 (14)五、病人医药费用 (17)六、疾病控制与公共卫生 (19)七、妇幼卫生 (22)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24)九、计划生育 (25)2013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强化食品安全,计生改革取得突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卫生资源(一)卫生总费用。
据初步核算,201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31661.5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9521.4亿元(占30.1%),社会卫生支出11413.4亿元(占36.0%),个人卫生支出10726.8亿元(占33.9%)。
人均卫生费用2326.8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5.57%。
(二)卫生人员总数。
2013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979.0万人,比上年增加67.4万人(增长7.4%)。
2013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721.1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8.1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6.0万人,管理人员42.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71.8万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79.5万人(其中全科医生14.6万人),注册护士278.3万人。
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53.5万人(增长8.0%),其他人员数见表1。
2013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537.1万人(占54.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1.4万人(占35.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82.6万人(占8.4%)。
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均有所增加(见表2)。
2013年末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28.5%,大专占38.7%,中专占30.0%,高中及以下占2.7%。
中国民营医院床位数、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及病床使用率分析

中国民营医院床位数、诊疗人次、入院人数及病床使用率分析民营医院是指非政府公办的,具有私人性质的医院。
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家鼓励社会办医,民营医院呈现迅速增加趋势,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提供的医疗服务量大幅度的增长。
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民营医院23524个,较上年增加1100个,同比增长4.91%。
民营医院大部分是由社会出资以营利性机构为主导所办立的卫生机构,也有少数为非营利机构,享受政府补助。
截至2020年底,中国民营医院人员数189.9万人,较上年增加11.8万人,同比增长6.63%。
卫生技术人才是民营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医务人员流失、人才吸引难等问题制约了民营医院的长期、健康发展,伴随着民营医院的快速扩展,民营医院吸引到更多人才。
2020年,中国民营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数148.2万人,较上年增加9.3万人,同比增长6.7%。
我国民营医院虽然发展迅速,规模日益扩大,但与公立医院相比,不论医疗服务体量还是床位数都差距较大。
2020年,中国民营医院诊疗人次5.3亿人次,较上年减少0.4亿人次,同比下降72%,占医院总诊疗人数的16%。
受疫情影响,2020年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无论是社区还是农村乡镇诊疗机构,其门诊数量和入院人数都突然出现了负增长。
截至2020年底,全国民营医院入院人数3517万人,较上年减少179万人,同比下降4.84%,占医院总入院人数的19.2%。
截至2020年,中国民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4.3人次,与上年比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减少0.7人次;民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住院2.1床日,与上年比较,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减少0.1床日。
我国民营医院病床使用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民营医院的社会信誉度较低,而且民营医院尚未完全纳入医保体系。
截至2020年底,全国民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9日,较上年减少0.5日;民营医院病床使用率57.3%,较上年病床使用率下降4.1个百分点。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卫生统计主要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和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或从事医学科研和教育等工作的单位。
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卫生监督机所(中心)、医学科研机构、医学在职培训机构、健康教育所(站)等其他卫生机构。
2.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
4.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弥补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
政府不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5.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和护理院,不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妇幼保健院和疗养院。
6.中医医院:包括中医(综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不包括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院。
7.专科医院:包括口腔医院、眼科医院、耳鼻喉科医院、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胸科医院、血液病医院、妇产(科)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皮肤病医院、结核病医院、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骨科医院、康复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等其他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专科医院、各类专科疾病防治院和妇幼保健院。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指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的基层卫生机构。
9.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文)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全国卫生健康系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统筹推进卫生健康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健康中国建设全面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稳步实施,深化医改持续发力,疾病防治成效巩固拓展,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提升,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有效落实,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20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1022922个,比上年增加15377个。
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
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0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646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1870个,民营医院23524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996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580个),二级医院10404个,一级医院12252个,未定级医院9742个(见表1)。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21246个,100-199张床位医院5297个,200-499张床位医院4761个,500-799张床位医院2005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2085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365个,乡镇卫生院35762个,诊所和医务室259833个,村卫生室60882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384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3个、县(区、县级市)级2762个。
卫生监督机构2934个,其中:省级25个、市(地)级387个、县(区、县级市)级2459个。
妇幼保健机构3052个,其中:省级29个、市(地)级376个、县(区、县级市)级2563个。
表1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机构类别机构数(个)床位数(张)2019202020192020总计1007545 1022922 8806956 9100700 医院34354 35394 6866546 7131186 公立医院11930 11870 4975633 5090558 民营医院22424 23524 1890913 2040628医院中:三级医院2749 2996 2777932 3002503 二级医院9687 10404 2665974 2718116 一级医院11264 12252 651045 71273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54390 970036 1631132 164938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501335365237445238343#政府办17374 17330 169887 179967 乡镇卫生院36112 35762 1369914 1390325 #政府办35655 35259 1353199 1370674 村卫生室616094 608828 - - 诊所(医务室)240993 259833 400 56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5924 14492 285018 296063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03 3384 - -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128 1048 41077 42323 妇幼保健机构3071 3052 243232 252920 卫生监督所(中心)2835 2934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2752810--其他机构2877 3000 24260 24067注:#系其中数。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

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Lele was written in 2021医院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一、卫生资源1.卫生人员:指在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和在职教育等卫生机构工作的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一般按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统计,包括各类聘任人员及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
2.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技师、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
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3.医生: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医士。
4.医师:包括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5.执业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执业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
6.执业助理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7.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
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8.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
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
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和研究实习员等,这部分人员分别计入其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
9.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数/人口数X1000。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考核标准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考核标准考核主体和对象考核主体《指导意见》指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在绩效考核过程中注重吸纳社会公众、患者代表等参与。
考核对象《指导意见》明确绩效考核对象是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参考本意见由举办主体对机构开展运行评价。
考核内容《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42项指标(附文末)构成。
其中部分指标作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监测指标。
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补相关绩效考核指标。
1、服务提供重点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服务效率、医疗质量与安全。
通过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服务等指标考核功能定位情况;通过人员负荷指标考核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合理用药、院内感染等指标考核基层医疗质量与安全。
2、综合管理重点评价经济管理、信息管理和协同服务。
通过经济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构的合理性;通过信息管理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服务信息化功能实现情况;通过双向转诊、一体化管理考核协同服务情况。
3、可持续发展重点评价人力配置和人员结构情况。
通过人力配置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持续发展潜力;通过人员结构指标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性。
4、满意度评价重点评价患者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效益的重要体现;医务人员满意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质量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保障。
考核程序《指导意见》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原则上按年度进行。
职工考核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有关规定自行开展。
主要程序分绩效考核准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绩效考核实施、绩效考核反馈与改进4个环节。
1、绩效考核准备确定考核实施机构和考核人员,明确考核程序和工作安排。
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时间:2018-06-122017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生育服务管理、中医药等工作得到加强,综合监督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从2016年到2017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76.5岁提高到76.7岁,孕产妇死亡率从19.9/10万下降到19.6/10万,婴儿死亡率从7.5‰下降到6.8‰。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7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6649个,比上年增加3255个。
其中:医院3105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3302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9896个。
与上年相比,医院增加191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650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4970个(由于机构职能调整和资源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4965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2297个,民营医院18759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340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360个),二级医院8422个,一级医院10050个,未定级医院10244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8737个,100-199张医院4547个,200-499张医院4223个,500-799张医院1798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75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652个,乡镇卫生院36551个,诊所和医务室211572个,村卫生室632057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0444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57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12个、县(区、县级市)级2773个。
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92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5个、县(区、县级市)级2523个。
表1 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总计983394 986649 7410453 7940252 医院29140 31056 5688875 6120484 公立医院12708 12297 4455238 4631146民营医院16432 18759 1233637 1489338 医院中:三级医院2232 2340 2213718 2359911 二级医院7944 8422 2302887 2450707一级医院9282 10050 517837 58491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26518 933024 1441940 152852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4327 34652 202689 218358 #政府办18031 18014 144837 156855乡镇卫生院36795 36551 1223891 1292076#政府办36348 36083 1210942 1277665 村卫生室638763 632057 - -诊所(医务室) 201408 211572 154 167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866 19896 247228 26257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 3457 -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13 1200 40048 40833妇幼保健机构3063 3077 206538 221136卫生计生监督机构2986 2992 - -其他机构2870 2673 32410 28670 注:#系其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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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2011年各地区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和住院东曰
合计部(管)属省属地级市属县级市属县属合计部(管)属省属地级市
属
总计7.2107.97.37.56.12.52.52.62.6
东部8.711.29.28.99.36.62.31.82.32.4
中部5.39.35.95.34.85.12.63.532.8
西部6.57.67.16.45.66.92.92.72.82.8
北京9.710.29109.21.51.51.51.5
天津9.910.210.86.21.82.21.5
河北4.64.54.54.64.62.32.72.5
山西3.24.63.82.52.71.81.92.1
内蒙古4.63.84.93.55.42.12.12.7
辽宁4.96.554.33.62.32.62.6
吉林4.77.15.64.943.52.13.32.72.4
黑龙江4.15.34.93.43.42.5上海14.21414.614.29.22.21.82.22.2江苏9.512.39.49.28.32.93.12.8浙江11.710.911.312.42.52.6安徽5.985.44.85.72.83.12.6福建9.79.49.69.510.32.72.52.7江西66.24.466.82.62.72.7山东5.67.16.36.35.34.92.42.12.22.5河南5.55.75.355.82.83.43湖北6.8137.16.95.9633.83.23.3湖南5.48.64.85.55.14.93.13.533.1广东11.913.89.210.7147.52.22.22.52.4广西8.17.58.28.38.32.72.52.6海南6.56.94.56.48.2221.9重庆7.87.67.983.22.93四川7.27.19.376.47.532.33.73.1贵州5.15.74.355.32.93.12.8云南811.46.37.38.43.52.73.2西藏5.74.55.54.86.41.52.21.4陕西5.58.45.24.85.15.82.73.22.52.6甘肃5.73.55.15.86.52.71.73青海6.594.42.95.72.532.3宁夏6.25.46.767.12.82.52.8新疆5.35.56.24.54.83.12.92.7注:本表系卫生部门医院数字。地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2.92.3
10.92.3
曰
县级市属县属
2.32.6
2.22.4
2.32.5
2.73.1
1.3
1.8
1.82.3
1.51.6
1.61.9
21.9
1.61.6
1.71.5
3
2.83.4
2.22.3
2.72.9
2.43
2.52.6
2.32.6
2.42.7
2.62.8
2.83.1
1.92
2.53
22.3
3.8
33
2.43.1
3.63.9
1.41.3
2.62.9
2.52.8
0.92.4
2.83.2
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