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投资

交易的机会。然而,由于投资者的知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为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文将就这一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背景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为了减少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可

能遭受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制定的。在金融市场中,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其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和效果。因此,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相关机构需要根据投资者的适当性进行

合理的管理。

二、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内容

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投资者分类两个方面。

1.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是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和投资目标等方面的评估。通过评估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机构可

以更好地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需求,从而为其提供更为合适的产

品和服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通常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投资者需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问题。

2. 投资者分类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的结果,机构将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分

类主要包括保守型、稳健型、成长型和激进型等。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适合选择不同风险水平和投资品种的产品。通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

机构能够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的产品和服务。

三、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意义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投资者和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和投资目标,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这样可以减少投资者

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或选择不当而遭受的损失,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适当性管理办法能够有效防范投资者的风险暴露,减少市场的不稳

定性。通过合理的适当性管理,可以减少潜在的风险,维护市场的秩

序和稳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更加关注投资者的需求,并根据投资

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提供更为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这将促使金融

机构提升其服务水平,提供更具竞争力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类型投

资者的需求。

总结: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投资者和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合理的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分类,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这一管理办法,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稳定的投资环境。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文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文根据标题要求,以下是关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文章: 一、引言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旨在确保投资者在进行证券和期货交易时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证券和期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文将全面解析该管理办法的内容和重要举措。 二、背景 作为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投资者参与证券和期货交易的行为,以及防范投资者由于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不足所引发的风险。 三、适用范围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证券和期货交易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 四、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投资者应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参与证券和期货交易,从事的交易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风险识别和评估原则:投资者应具备较好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理性对待投资风险,做到风险可承受。 3.适当性原则:证券和期货机构在为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或者推荐 特定证券和期货产品时,应根据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投资目标、财务 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确保提供的建议和产品符合投资者的适 当性要求。 五、投资者分类 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将投资者划分为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等不同类别,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其投资 行为。 六、风险评估与承受能力测试 证券和期货机构在接受投资者开立账户并提供相关服务之前,应进 行风险评估和投资者的承受能力测试,以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财 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并根据测试结果提供相应的投资建议 和产品。 七、信息披露和警示 证券和期货机构应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 告知投资者相关投资风险和法律责任,并提醒投资者合理选择投资产 品和服务,加强风险防范。 八、监督与执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题及答案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试题及答案 1、以下单位或者个人属于一般投资者的是〔〕【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东北证券股份 B、XX 资产治理打算 C、近十年内年收入100 万,从事金融行业20 年的某基金公司分析师 D、月收入2023 的某小学教师田某(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第八条规定了专业投资者的条件,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一般投资者。D 选项月收入2023 的某小学教师田某,不符合专业投资的条件,属于一般投资者。 2、以下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从一般投资者转为专业投资者的是〔〕。【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最近1 年末净资产2023 万元,金融资产500 万元的法人 B、金融资产100 万且具有3 年基金投资经受的法人 C、金融资产3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外汇投资经受的自然人(正确答案) D、具有2 年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治理及相关工作经受的自然人 答案解析:《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第十一条。 3、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进展告知、警示〔〕。【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不应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正确答案) B、应当承受电子或者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 C、投资者无需确认 D、无需录音录像 答案解析:《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其次十四条规定,经营机构对投资者进展告知、警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承受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承受。 4、对在金融产品托付销售中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应当依法担当相应法律责任。【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托付销售机构 B、受托销售机构 C、托付销售机构和受托销售机构(正确答案) D、投资者 答案解析:《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其次十八条规定,对在托付销售中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托付销售机构和受托销售机构应当依法担当相应法律责任,并在托付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5、证券公司应当开展适当性自查,觉察违反治理方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准时处理并主动向〔〕报告。【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中国证监会 B、住宅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确答案) C、地方人民政府 D、中国银监会 答案解析:《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治理方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觉察违反本方法规定的问题,应当准时处理并主动报告住宅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6、证券公司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妥当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 * A、15 B、20(正确答案)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机构向投资者销售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的(以下统称“产品”或者“服务”),应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基本要求 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委员会 本机构成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负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工作委员会由总经理任组长,风控部负责人任副组长,投资研究部负责人任组员。第五条产品与服务适当性风险评估工作 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机构产品或者服务风险分级的标准、方法和流程,对具体产品或者服务进行风险评估与风险评级,制定本机构的产品和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并适时根据监管要求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变化调整产品和服务的分级。 工作委员会可以外聘法律、财务专家。 第六条业务部门职责 投资研究部是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首要部门。其负责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投资者各项信息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投资者分类、分级,根据投资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知识要点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知识要点 经营机构,就是指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最常见的经营机构就是证券公司,还有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专门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也属于经营机构的范围。那么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知识要点,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什么是经营机构 经营机构,就是指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最常见的经营机构就是证券公司,还有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专门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也属于经营机构的范围。 二、经营机构的普遍性义务 根据办法规定,经营机构关于合格投资者管理的普遍性义务主要有以下5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2、勤勉尽责,审慎履职; 3、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 4、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合适的投资者; 5、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责任。 三、经营机构的告知义务 经营机构的告知义务散见于办法的条文规定中,经笔者整理,经营机构的告知义务主要如下: 1、告知普通投资者审查是否转换为专业投资者的结果和理由; 2、告知投资者的告知义务,第六条信息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及时告知经营机构; 3、告知投资者特别的风险点; 4、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的告知义务:应当告知下列信息:

(1)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 (2)可能直接导致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3)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 (4)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5)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6)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告知义务的内容要求: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语言应当通俗易懂;告知、警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告知的形式要求: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经营机构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由普通投资者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四、经营机构的其他义务 1、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并及时更新义务。 2、根据产品或者服务的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单位产品或者相关服务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募集方式、发行人等相关主体的信用状况、同类产品或者服务过往业绩、其他因素(组合产品应当对整体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对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3、特别注意审慎评估的产品义务: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流动变现能力差,可理解性差,影响广泛的公募产品,跨境产品和服务,自律组织认定的高风险产品,其他构成投资风险的因素。 4、对于坚持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的书面警示义务:在其不属于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后,应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 5、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注意义务:制定工作制度、追加了解,告知风险、更多时间,增加回访。 6、拒绝义务:委托方不提供规定的信息、提供信息不完整的,经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答案

您的得分(百分制):81 是否通过:通过 返回课程 1.多选题(8分) 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的信息包括:() (方法:将鼠标放在需要拖动的选项上,直接拖动) 可能直接导致本金亏损的事项、超过原始本金损失的事项; 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可能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的事项、影响客户判断的重要事由; 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或者可解除合同期限等全部限制内容; 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的年化收益率。 您的答案是否正确: 正确 您的答案:ABC 正确答案:ABC 我认为该答案不正确 2。单选题(5分)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方法:将鼠标放在需要拖动的选项上,直接拖动) 经营机构应当了解所销售产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信息,根据风险特征和程度,对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划分风险等级。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投资者和产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变化情况,主动调整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以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并告知投资者上述情况。

经营机构可以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经营机构应当根据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对其适合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投资者类型作出判断,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分类,对其适合购买的产品或者接受的服务作出判断。您的答案是否正确:正确 您的答案:C 正确答案:C 我认为该答案不正确 3。单选题(5分) 告知、警示应当采用()形式送达投资者,并由其确认已充分理解和接受. (方法: 将鼠标放在需要拖动的选项上,直接拖动) 纸质 电子 书面 任何形式 您的答案是否正确:错误 您的答案:D 正确答案:C 我认为该答案不正确 4。对错题(2分) 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应当就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进行特别的书面风险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解读及总体考虑(100分)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解读及总体考虑(100分) 单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应当每()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 A.3个月 ? B.半年 ? C.1年 ? D.2年 我的答案:B 2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核心逻辑是()。 ? A.引导经营机构实现管理理念的转变 ? B.制定产品及服务的分级标准 ? C.强化投资者的风险意识 ? D.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 我的答案:D 3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统一了产品分级主体和分级参考因素,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明确证监会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义务主体 ? B.规定了产品分级的综合考虑因素 ? C.行业协会从自律角度制定本行业的产品风险等级名录,供经营机构参考? D.明确经营机构是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的义务主体 我的答案:A 多选题(共3题,每题10分) 1 . 下列选项中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经营机构禁止性行为的有()。 ? A.向不符合准入要求的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B.向投资者就不确定事项提供确定性的判断,或者告知投资者有可能使其误认为具有确定性的意见 ? C.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服务? D.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 我的答案:ABCD 2 . 下列选项中属于专业投资者的有()。

? A.商业银行 ? B.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 C.社会保障基金 ? D.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的自然人 我的答案:ABC 3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投资者的基本分类,将投资者分为()。 ? A.高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 ? B.普通投资者 ? C.专业投资者 ? D.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 我的答案:BC 判断题(共4题,每题10分) 1 . 本质上讲,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即为投资者保护制度。()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机构要参考行业协会制定的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评估相关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不得高于名录规定的风险等级。() 对错 我的答案:错 3 .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对错 我的答案:对 4 . 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或者接受相关服务的,经营机构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以向其销售。() 对错 我的答案:错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一环,旨在确保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投资知识技能等相匹配,减少投资风险,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投资知识技能等因素,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类。其中,专业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大户投资者、具有较强投资知识技能的个体投资者等。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包括风险评估、投资知识培训、产品风险揭示等,确保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投资知识技能等相匹配。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分类、风险评估方法、适当性匹配标准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更新。 金融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同时,应当定期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

力进行重新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金融机构应当对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技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投资者推荐合适的产品或服务。同时,应当定期对投资者的投资知识技能进行重新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有效性。 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说明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投资者了解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对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相关报告和资料。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23年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者分类与评估 第三章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 第四章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匹配第五章投资者适当性的实施保障 第六章附则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代理销售行为,确保代销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等政策法规、自律规范及我行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行代销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我行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以下统称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公募基金;所称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私募基金业务,包括基金公司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专户”)、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券商集合计划”)及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期货资管计划”)。 第三条适当性定义 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了解投资者、了解产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给适合的投 — 2 —

资者。 第四条指导原则 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应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基金募集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客观性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三)有效性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四)差异性原则。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第五条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二)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方法和程序、投资者转化的方法和程序。 (三)对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四)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 — 3 —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_细则_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配套实施细则最快于5月底正式发布。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新规实施在即机构紧张准备《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日子已渐行渐近。多位券商资管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围绕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正在加紧对相关制度、流程、销售系统进行梳理和改造。 “今年一季度定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向,当时业内都还在学习,处于统筹阶段,各地证监局组织多次培训。”上海一家券商资管人士告诉记者,因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涉及到产品直销、代销、产品和运营等各个方面,相关流程、制度和表单都必须根据《管理办法》去改。 为进一步推动《办法》贯彻落实,深圳证监局近日指导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举办了“深圳资管行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专题培训会议”,解读并部署《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深圳相关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近500人现场参加了会议,参与人员主要为各公司的合规人员和销售人员。 上述券商资管人士认为,按照新规,基本上与之前卖产品的原则方法都不一样,因此新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且时间比较紧,但目前仍然需要等待协会统一指引。 自《管理办法》出台以来,东方红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办法》规定进行了初步的制度配套修订,在梳理、优化、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东方红资产管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上分为两个重点,一方面是了解投资者,另一方面是了解产品。 5月17日,东方红资产管理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了解投资者方面,为了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首先就要先了解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适当性管理办法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中间介绍业务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审慎选择和引导适当的投资者理性参与期货交易,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控制公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开展风险,加强公司对期货客户的管理,促进公司IB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xx期货有限公司《股指期货适当性开户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期货中间介绍业务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对不同特征和风险特性的期货品种和交易方式进行分类,区别不同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引导投资者参与与之相适应的期货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公司IB营业部应了解和评估客户对期货的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参与相应类型的期货品种和交易方式,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 第四条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应当全面评估其自身的经济实力、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参与。 第二章期货投资者入市条件 第五条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须是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能从事期货交易: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2)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 (6)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3、客户须以真实的、合法的身份开户。 4、客户须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5、客户须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第六条参与商品期货交易的一般法人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开户法人须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法人,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2、开户法人须确定期货指定联系人、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以及交易结算报告确认人。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12.16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同时发布《关于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制定《办法》是落实习近平同志“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有关文件部署,以及“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办法》共43条,针对适当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在适当性管理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

《办法》自9月9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依法加强适当性管理总体上表示支持。征求意见期间,我会共收到反馈意见715条,对重复内容归并整理后,意见共154条,主要集中在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经营机构的适当性义务等方面。经过认真研究,《办法》将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意见逐一采纳。此外,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 一是关于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有意见提出,投资者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专业与否而享有特殊权利。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且普通投资者相对于专业投资者在资金实力、信息获取、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风险承受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较低,为实现实质公平,应给予特别保护,因此《办法》保留了相关规定。 二是关于投资者类别转化。有意见认为,应允许经营机构对专业投资者转化为普通投资者进行限制;也有意见认为,要考虑经营机构为规避适当性义务鼓动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情形。鉴于《办法》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可以互相转化,目的是在对投资者进行分类保护的同时,尊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自主选择的权利,《办法》对两类投资者互相转化的条件及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既能够规范转化行为,又赋予了经营机构一定空间,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 三是关于不匹配购买。有意见提出,投资者坚持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营机构应当拒绝销售;还有相反意见认为,即便是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资者,只要是自愿,都可以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考虑到既要尊重投资者自由选择权,也要对投资者给予底线保护,《办法》尽可能在两者间取得平衡,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对于主动要求购买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产品的投资者,经营机构要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并进行书面风险警示后,如投资者坚持购买,才可以向其销售。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市场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之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投资 交易的机会。然而,由于投资者的知识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为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文将就这一管理办法进行详细探讨。 一、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背景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是为了减少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中可 能遭受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制定的。在金融市场中,投资者 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其投资行为的合理性和效果。因此,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相关机构需要根据投资者的适当性进行 合理的管理。 二、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内容 适当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投资者分类两个方面。 1.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 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是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和投资目标等方面的评估。通过评估投资者的个人情况,机构可 以更好地了解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需求,从而为其提供更为合适的产 品和服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通常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投资者需 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关问题。 2. 投资者分类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的结果,机构将投资者进行分类。投资者分 类主要包括保守型、稳健型、成长型和激进型等。不同类型的投资者 适合选择不同风险水平和投资品种的产品。通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 机构能够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的产品和服务。 三、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意义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投资者和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和投资目标,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产品。这样可以减少投资者 由于风险承受能力不足或选择不当而遭受的损失,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 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适当性管理办法能够有效防范投资者的风险暴露,减少市场的不稳 定性。通过合理的适当性管理,可以减少潜在的风险,维护市场的秩 序和稳定,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 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更加关注投资者的需求,并根据投资 者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提供更为合适的产品和服务。这将促使金融 机构提升其服务水平,提供更具竞争力的金融产品,满足不同类型投 资者的需求。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公布日期】2013.08.30 •【文号】 •【施行日期】2013.08.30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期货 正文 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办法 (2013年8月30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第一条为保障金融期货市场平稳、规范、健康运行,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会员应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评估投资者的产品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者审慎参与金融期货交易,严格执行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项要求,建立以了解客户和分类管理为核心的客户管理和服务制度。 第三条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金融期货交易。 第四条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期货公司会员除按上述标准对投资者进行审核外,还应当按照交易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对投资者的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不得为综合评估得分低于规定标准的投资者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第五条期货公司会员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一)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相关业务人员具备金融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三)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含)的金融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四)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金融期货交易的情形; (五)具有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期货公司会员为其他经济组织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参照本条执行。 第六条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 前款所称特殊单位客户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单位客户;一般单位客户系指特殊单位客户以外的单位客户。 第七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者适当性标准进行调整。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向投资者提供本所市场的产品或相关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服务”),适用本办法、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前款所述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融券交易、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交易、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证等,具体由本所认定。 本所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三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会员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 (二)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 (四)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 (五)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本所可对参与本所市场交易或者其他业务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所市场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包括: (一)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机构、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专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社保基金、养老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企业年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银行及保险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 立承担投资风险。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为投资者销售基金产品或提供服务中的行为,保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实施,维护投资者权益、提示投资风险,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自律规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受公司委托为本公司募集的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在基金推介、募集、销售或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遵守本管理制度,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销售或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 第三条公司合规风控部门制定本管理制度,负责根据规定落实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进行相关培训、组织开展自查,对本机构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执行文件进行审核,并配合销售部门处理因投资者适当性问题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管,并协调风险控制部门、投资部门、销售部门完成各自相关工作。

第五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根据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的投向、提供的基金服务的特点等分析基金产品及服务的风险情况,提供分析结果配合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进行产品或服务的风险评级. 第六条公司的销售服务部门是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负责全面了解投资者信息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根据相关规则及本管理制度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分级,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推介、销售、提供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对公司工作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受公司委托为本公司募集的基金提供服务的机构的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公司及公司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或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2、客观性原则。对公司、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3、有效性原则。不断更新并切实落实本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确保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效执行; 4、差异性原则。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对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实施差别适当性管理,履行差别适当性义务。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及其分类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单位;

最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 经过半年多的过渡期,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将在7月1日实施。7月1日以后,A股、B股、新三板创新层挂牌股票均纳入中风险等级,需要风险测评分数在37分以上的投资者才能购买。而测评在37分以下的保守型和谨慎型投资者,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下面就来和笔者小编一起了解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吧。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 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

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 立承担投资风险。 经营机构的适当*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 和收益做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p(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七条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与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与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暂行)模版 证券金融市场总部 销售与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原则与架构 第一条为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金融市场总部销售与交易服务部向投资者销售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短融、中票等公开发行的债券,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通过订立业务制度,实施流程控制,确保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交易的资质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 第二章准入与评级 第四条销售业务的投资者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划分。目标客户是专业投资者。 根据了解的客户信息,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户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公司不对此类客户设置准入标准,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即可:(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五条通过资质审核的投资者,业务部门应进行充分的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与投资者自愿签署相关分销协议。 第六条分销方式与委托客户协商确定,并与委托客户在承销额度内订立分销协议,分销协议文本需双人复核。 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短融、中票分销协议应对债券品种、债券数量、分销价格、交割金额、交割日期、结算方式、托管账户、银行账号等要素作出明确约定。 与客户订立完成分销协议后,指定人员应及时在恒生系统中依照分销协议下达分销指令,由中台人员进行审批。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七条金融市场总部销售与交易服务部相关业务人员有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义务,并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范围。 第八条相关业务人员在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中如遇客户投诉、纠纷处理等事件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与相关机构沟通,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九条与委托客户订立的《债券分销协议》等均作为承销业务档案,由专 人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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